《新唐書》列傳第四十七 魏韋郭:為太學生,跌蕩少檢,久不調,盩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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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列傳第四十七 魏韋郭

新唐書

列傳第四十七 魏韋郭

魏元忠,宋州宋城人。

為太學生,跌蕩少檢,久不調,盩厔人江融曉兵術,元忠從之遊,盡傳所學。

儀鳳中,吐蕃數盜邊,元忠上封事洛一陽一宮,言命將用兵之要曰:

天下之一柄一有二,文武而已,至制勝御人,其道一也。

今言武者先騎射,不稽之權略;言文者首篇章,不取之經綸。

臣觀魏、晉、齊、梁才固不乏,然何益治亂哉!養由基射能穿札,不止鄢陵之奔,陸機識能辨亡,無救河橋之敗,斷可見已。

夫才生於世,世實須才。

何世而不生才?何才而不資世?故物有不求,未有無物之歲;士有不用,未有無士之時也。

志士在富貴與賤貧,皆思立功名以傳於後,然知己難而所遇罕。

士之懷琬琰就煨塵、抱棟干困溝壑者,悠悠之人直睹此士之貧賤,安知其方略哉!筆漢拜韓信,舉軍驚笑;蜀用魏延,群臣觖望。

此富貴者易為善,貧賤者難為功也。

昔漢文帝不知魏尚賢而囚之,知李廣才而不用,乃歎其生不逢時。

夫以廣之才,天下無雙,時方歲事匈奴,而卒不任。

故近不知尚、廣之賢,而遠想廉頗、李牧,馮唐是以知其有而不能用也。

此身為時主所知,不得盡其才也。

晉羊祜謀舉吳,賈充、荀勖沮之,祜歎曰:「天下事不如意十常七八。」

以二人不同,終不大舉。

此據立功之地,而不獲展其志也。

布衣之人,懷奇抱策,而望朝奏夕召,豈易得哉?臣願歷訪文武五品以上,得無有智如羊祜、武如李廣而不得騁其才者乎?使各言其志,毋令久失職。

又言:

人無常俗,政有治亂;軍無常勝,將有能否。

兵為王者大事,存亡系焉,將非其任,則殄人敗國。

齊段孝玄有言:「持大兵如擎盤水,一致蹉跌,求止可得哉」」周亞夫堅壁以挫吳、楚,司馬懿閉營而困諸葛亮,此皆全軍制勝,不戰而卻敵。

是知大將臨戎,以智為本。

今之用人,類將家子,或死事孤兒,進非干略,雖竭力盡誠,不免於傾敗,若之何用之?且建功者,言其所濟,不言所來;言其所能,不言所藉。

若陳湯、呂蒙、馬隆、孟觀悉出貧賤,而勳伐甚高,不聞其家世將帥也。

故一陰陽一不和,揠士為相;蠻貊不廷,擢校為將。

今以四海之廣,億兆之眾,豈無卓越之士?臣恐未之思乎!

又賞者禮之基,罰者刑之本。

禮崇則謀夫竭其能,賞厚則義士輕其死,刑正故君子勖其心,罰重則小人懲其過。

賞罰者軍國之綱紀,政教之藥石。

吐蕃本非強敵,而薛仁貴、郭待封至棄甲喪師,脫身以免。

國家寬政,罪止削除,網漏吞舟,何以過此。

雖陛下顧收後效,然朝廷所少,豈此一二人乎?夫賞不勸,謂之止善,罰不懲,謂之縱惡。

臣誠疏賤,干非其事,豈欲間陛下君臣生薄厚哉?正以刑賞一虧,百年不復。

故國無賞罰,雖堯、舜不能為。

今罰既不行,賞復難信,故議者皆謂比日征行,虛立賞格,而無其實。

蓋忘大體之臣恐賚勳庸,竭府庫,留意錐刀,以為益中國,所謂惜毫釐失千里者也。

且黔首雖微,不可以欺,安有寓不信之令,設虛賞之格乎?自蘇定方平遼東,李勣破平壤,賞既不行,勳亦淹廢,歲月紛淆,真偽相錯。

臣以吏不奉法,慢自京師,偽勳所由,主司過也,其則不遠,近在尚書省中。

然未聞斬一台郎、戮一令史,使天下知之。

陛下何照遠而不照近哉?神州化首,文昌政本,治亂攸在,臣故冒死而言。

夫明鑒所以照形,往事所以知今,臣請借近以為諭:貞觀中,萬年尉司馬玄景舞文飾智,以邀乾沒,太宗棄之都市;後征高麗,總管張君乂不進擊賊,斬之旗下。

臣以為偽勳之罪,多於玄景;仁貴等敗,重於君乂。

使早誅之,則諸將豈復有負哉?慈父多敗子,嚴家無格虜。

且人主病不廣大,人臣病不節儉,臣恐陛下病之於不廣大,過在於慈父,斯日月一蝕也。

又今將吏貪暴,所務口馬、財利,臣恐戎狄之平,未可旦夕望也。

凡人識不經遠,皆言吐蕃戰,前隊盡,後隊方進,甲堅騎多,而山有氛瘴,官軍遠入,前無所獲,不積穀數百萬,無大舉之資。

臣以為吐蕃之望中國,猶孤星之對太一陽一,有自然之大小、不疑之明暗,夷狄雖禽一獸,亦知一愛一其一性一命,豈肯前盡死而後進哉!由殘迫其人,非下所願也。

必其戰不顧死,則兵法許敵能鬥,當以智算取之,何憂不克哉!向使將能殺敵,橫一屍一蔽野,斂其頭顱以為京觀,則此虜聞官軍鐘鼓,望塵卻走,何暇前隊皆死哉!自仁貴等覆師喪氣,故虜得跳梁山谷。

又師行必藉馬力,不數十萬,不足與虜爭。

臣請天下自王公及齊人掛籍之口,人稅百錢;又弛天下馬禁,使民得乘大馬,不為數限,官籍其凡,勿使得隱。

不三年,人間畜馬可五十萬,即詔州縣以所稅口錢市之,若王師大舉,一朝可用。

且虜以騎為強,若一切使人乘之,則市取其良,以益中國,使得漸耗虜兵之盛,國家之利也。

高宗善之,授秘書省正字,直中書省,仗內供奉。

遷監察御史。

帝嘗從容曰:「外以朕為何如主?」

對曰:「周成、康,漢文、景也。」

「然則有遺恨乎?」

曰:「有之。

王義方一世豪英,而死草萊。

議者謂陛下不能用賢。」

帝曰:「我適用之,聞其死,顧已無及。」

元忠曰:「劉藏器行副於才,陛下所知,今七十為尚書郎。

徒歎彼而又棄此。」

帝默然慚。

遷殿中侍御史。

徐敬業舉兵,詔元忠監李孝逸軍。

至臨淮,而偏將雷仁智為賊敗,孝逸懼其鋒,按兵未敢前。

元忠曰:「公以宗室將,天下安危系焉。

海內承平久,聞狂狡竊發,皆傾耳翹心以待其誅。

今軍不進,使遠近解情,萬有一朝廷以他將代公,且何辭?」

孝逸然之,乃部分進討。

時敬業保下阿谿,弟敬猷屯淮一陰一,鹹請「先擊下阿,下阿敗,淮一陰一自破。

今淮一陰一急,敬業必救,是敵在腹背也。」

元忠曰:「不然。

賊勁兵盡守下阿,利在一決,苟有負,則大事去矣。

敬酋博徒不知戰,且其兵寡易搖,大軍臨之,勢宜克。

敬業畏直搗江都,必將邀我中路,吾今乘勝進,又以逸擊勞,破之必矣。

譬之逐獸,弱者先禽。

今捨必禽之弱,而趨難敵之強,非計也。」

孝逸乃引兵擊淮一陰一,敬猷脫身遁,遂進擊敬業,平之。

還。

授司刑正。

遷洛一陽一令。

陷周興獄當死,以平揚、楚功,得流。

歲余,為御史中丞,復為來俊臣所構。

將就刑,神色不動,前死者宗室子三十餘,一屍一相枕藉於前,元忠顧曰:「大丈夫行居此矣。」

俄敕鳳閣舍人王隱客馳騎免死,傳聲及於市,諸囚歡叫,元忠獨堅坐,左右命起,元忠曰:「未知實否。」

既而隱客至,宣詔已,乃徐謝,亦不改容。

流費州。

復為中丞。

歲余,陷侯思止獄,仍放嶺南。

酷吏誅,人多訟元忠者,乃召復舊官。

因侍宴,武後曰:「卿累負謗鑠,何邪?」

對曰:「臣猶鹿也,羅織之吏如獵者,苟須臣肉為之羹耳,彼將殺臣以求進,臣顧何辜?」

聖歷二年,為鳳閣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俄檢校并州長史、天兵軍大總管,以備突厥。

遷左肅政台御史大夫,兼檢校洛州長史,治號威明。

張易之家奴暴百姓,橫甚,元忠笞殺之,權豪憚服。

俄為隴右諸軍大使,以討吐蕃;又為靈武道行軍大總管御突厥。

元忠馭軍持重,雖無赫然功,而亦未嘗敗。

中宗在東宮,為檢校左庶子。

時二張勢傾朝廷,元忠嘗奏曰:「臣承先帝之顧,且受陛下厚恩,不能徇忠,使小人在君側,臣之罪也。」

易之等恨怒,因武後不豫,即共譖元忠與司禮丞高戩謀挾太子為耐久朋,遂下制獄。

詔皇太子、相王及宰相引元忠等辨於廷,不能決。

昌宗乃引張說為證,說初偽許之,至是迫使言狀,不應,後又促之,說曰:「臣不聞也。」

易之等遽曰:「說與同逆。

說曩嘗謂元忠為伊、周。

夫伊尹放太甲,周公攝王位。

此反狀明甚。」

說曰:「易之、昌宗安知伊、周,臣乃能知之。

伊尹、周公,歷古以為忠臣,陛下不遣學伊、周,將何效焉?」

說又曰:「臣知附易之朝夕可宰相,從元忠則族滅。

今不敢面欺,懼元忠之冤。」

後寤其讒,然重違易之,故貶元忠高要尉。

中宗復位,召為衛尉卿、同中書門下三品。

不閱旬,遷兵部尚書,進侍中。

武後崩,帝居喪,軍國事委元忠裁可,拜中書令,封齊國公。

神龍二年,為尚書右僕射,知兵部尚書,當朝用事,群臣莫敢望。

謁告上塚,詔宰相諸司長官祖道上東門,賜錦袍,給千騎四人侍,賜銀千兩。

元忠到家,於親戚無所賑施。

及還,帝為幸白馬寺迎勞之。

安樂公主私請廢太子,求為皇太女,帝以問元忠,元忠曰:「公主而為皇太女,駙馬都尉當何名?」

主恚曰:「山東木強安知禮?阿母子尚為天子,我何嫌?」

宮中謂武後為阿母子,故主稱之。

元忠固稱不可,自是語塞。

武三思用事,京兆韋月將、渤海高軫上書言其惡,帝搒殺之,後莫敢言。

王同皎謀誅三思,不克,反被族。

元忠居其間,依違無所建明。

初,元忠相武後,有清正名,至是輔政,天下傾望,冀干正王室,而稍憚權幸,不能賞善罰惡,譽望大減。

陳郡男子袁楚客者以書規之曰:

今皇帝新服厥德,任官惟賢才,左右惟其人,因以布大化,充古誼,以正天下。

君侯安得事循默哉?苟利社稷,專之可也。

夫安天下者先正其本,本正則天下固,國之興亡系焉。

太子天下本,譬之大樹,無本則枝葉零悴,國無太子,朝野不安。

儲君有次及之勢,故師保教以君人之道,用蘊崇其德,所以重天下也。

今皇子既長,未定嫡嗣,是天下無本。

天下無本,猶樹而亡根,枝葉何以存乎?願君侯以清宴之間言於上,擇賢而立之,此安天下之道。

曠而不置,朝廷一失也。

女有內則,男有外傅,豈相濫哉?幕府者,丈夫之職。

今公主並開府置吏,以女處一男職,所謂長一陰一抑一陽一也,而望一陰陽一不愆、風雨時若,得乎?此朝廷二失也。

今度人既多,緇衣半道,不本行業,專以重寶附權門,皆有定直。

昔之賣官,錢入公府,今之賣度,錢入私家。

以茲入道,徒為游食。

此朝廷三失也。

唯名與器,不可以假人。

故曰:「天工,人其代之。」

夫代天,非材不可也。

代非其人,必失天意。

失天意而無患禍,未之有也。

今倡優之輩,因耳目之好,遂授以官,非輕朝廷、亂正法邪?人君無私,私怒害物,私賞費財,況私人以官乎?此朝廷四失也。

賢者邦家之光,任之致治,棄之生亂。

近詔博求多士,雖有好賢之名,無得賢之實。

蓋有司選士,非賄即勢,上失天心,下違人望,非為官擇吏,乃為人擇官。

葛洪有言:「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濁如泥;高第賢良吝如。

此朝廷五失也。

Yan豎者,給宮掖掃除事,古以奴隸畜之。

中古以來,大道乖喪,疏賢哲,親近習,乃委之以事,授之以權。

故豎刁亂齊,伊戾敗宋。

君側之人,眾所畏懼,所謂鷹頭之蠅、廟垣之鼠者也。

後漢時用事尤甚,晚節卒亂天下。

今大君中興,獨有Yan豎坐升班秩,既無正闕,率授員外,乃盈千人,綰青紫,耗府藏。

前事之驗,後事之師。

此朝廷六失也。

古者茅茨采椽,以儉約遺子孫,所以一愛一力也。

今公主所賞傾庫府,所造皆官供,其疏築台沼,崇峙觀廡,山無本石,木無近產,造之終歲,功用不絕。

夫為君所以養人,非以害人,今外戚不助養而反害之,是使人主受謗天下。

此朝廷七失也。

官以安人,非以害於人也。

先王欲人治必選材,欲人安必省事,此誠同天下憂也。

人有樂,君共之,君有樂,人慶之,可謂同樂矣。

如此,則上下無間,而均一體也。

今天下困窮,州牧、縣宰,非以選進,割剝自私,人不聊生,是下有憂而上不恤也。

而更員外置官,非助桀歟?夫人情自以員外吏,恐下不己畏也,必峻法懼之;恐財不己奉也,必枉道奪之。

欲不亂,可得哉?古語有之,十羊九牧,羊既不得食,人亦不得息。

《書》曰:「官不必備,惟其人。」

此言正員猶難其備,況員之外乎!此朝廷八失也。

政出多門,大亂之漸。

近封數夫人,皆先帝宮嬪。

以為備內職,則不當知外;不備內職,則自可處外。

而令出入禁掖,使內言必出,外言必入,固將弄君之法,縱而不禁,非所以重宗廟、固國家。

孔子曰:「彼婦之口,可以出走;彼婦之謁,可以死敗。」

此朝廷九失也。

不以道事其君者,所以危天下也,危天下之臣不可不逐,安天下之臣不可不任。

今有引鬼神、執左道以惑主者,托鬼神為難知,故致其詐,而據非才之地,食非德之祿,此國盜也。

《傳》曰:「國將興,聽於民,將亡,聽於神。」

今幾聽於神乎?此朝廷十失也。

君侯不正,誰與正之?

元忠得書益慚。

以三思專權,思有以誅之。

會節愍太子起兵,與聞其謀。

太子已誅三思,引兵走闕下,元忠子太僕少卿升遇於永安門,太子脅使從戰,已而被殺。

議者未辨逆順,元忠誦言曰:「既誅賊謝天下,雖死鼎鑊所甘心。

惟皇太子沒為恨耳。」

帝以其嘗有功,且為高宗、武後素所禮,置不問。

宗楚客、紀處訥大怒,固請夷其族,不聽。

元忠不自安,上政事及國封,詔以特進、齊國公致仕,朝朔望。

楚客等引右衛郎將姚廷筠為御史中丞,暴奏反狀,繇是貶渠州司馬。

楊再思、李嶠皆希順楚客,傅致元忠罪,唯蕭至忠議當申宥之。

楚客復遣再思與冉祖雍奏元忠緣逆不宜處內地,監察御史袁守一固請行誅,遂貶務川尉。

守一又劾:「天後嘗不豫,狄仁傑請陛下監國,元忠止之,此其逆久萌。」

帝謂楊再思曰:「守一非是。

事君者一其心,豈有上少疾遽異論哉?朕未見元忠過也。」

元忠至涪陵,卒,年七十餘。

景龍四年,贈尚書左僕射、齊國公、本州刺史。

睿宗詔陪葬定陵,以實封一百五十戶賜其子晃。

開元六年,謚曰貞。

元忠始名真宰,以諸生見高宗,高宗慰遣,不知謝即出,儀舉自安,帝目送謂薛元超曰:「是子未習朝廷儀,然名不虛謂,真宰相也。」

避武後母諱,改今名。

韋安石,京兆萬年人。

曾祖孝寬,為周大司空、鄖國公。

祖津,隋大業末為民部侍郎,與元文都等留守洛,拒李密,戰上東門,為密禽。

後王世充殺文都而津獨免,密敗,復歸洛。

世充平,高祖素與津善,授諫議大夫,檢校黃門侍郎,陵州刺史,卒。

父琬,仕為成州刺史。

安石舉明經,調乾封尉,雍州長史蘇良嗣器之。

永昌元年,遷雍州司兵參軍。

良嗣當國,謂安石曰:「大才當大用,徒勞州縣可乎?」

薦於武後,擢膳部員外郎,遷并州司馬,有善政,後手制勞問,陟拜德、鄭二州刺史。

安石一性一方重,不苟言笑,其政尚清嚴,吏民尊畏。

久視中,遷文昌右丞,以鸞台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兼太子左庶子,仍侍讀,尋知納言事。

時二張及武三思一寵一橫,安石數折辱之。

會侍宴殿中,易之引蜀商宋霸子等博塞後前,安石跪奏「商等賤類,不當戲殿上。」

顧左右引出,坐皆失色,後以安石辭正,改容慰勉。

鳳閣侍郎陸元方自以為不及,退告人曰:「韋公真宰相。」

後嘗幸興泰宮,議趨疾道,安石曰:「此道板築所成,非自然之固。

千金子且誡垂堂,況萬乘可輕乘危哉?」

後為回輦。

長安二年,同鳳閣鸞台三品,俄又知納言,檢校揚州大都督府長史。

神龍元年,罷政事,俄復同三品,遷中書令,兼相王府長史,封鄖國公,賜封三百戶,加特進,為侍中。

中宗與韋後以正月望夜幸其第,賚賜不貲。

帝嘗幸安樂公主池,主請御船,安石曰:「御輕舟,乘不測,非帝王事。」

乃止。

睿宗立,授太子少保,改封郇國,復為侍中、中書令,進開府儀同三司。

太平公主有異謀,欲引安石,數因其婿唐晙邀之,拒不往。

帝一日召安石曰:「朝廷傾心東宮,卿胡不察?」

對曰:「太子仁孝,天下所稱,且有大功。

陛下今安得亡國語?此必太平公主計也。」

帝矍然曰:「卿勿言,朕知之。」

主竊聞,乃構飛變,欲訊之,賴郭元振保護,免。

遷尚書右僕射兼太子賓客、同三品,俄罷政事,留守東都。

會妻薛怨婿婢,笞殺之,為御史中丞楊茂謙所劾,下遷蒲州刺史,徙青州。

安石在蒲,太常卿姜皎有所請,拒之。

皎弟晦為中丞,以安石昔相中宗,受遺制,而宗楚客、韋溫擅削相王輔政語,安石無所建正,諷侍御史洪子輿劾舉,子輿以更赦不從。

監察御史郭震奏之,有詔與韋嗣立、趙彥昭等皆貶,安石為沔州別駕。

皎又奏安石護作定陵,有所盜沒,詔籍其贓。

安石歎曰:「祗須我死乃已。」

發憤卒,年六十四。

開元十七年,贈蒲州刺史。

天寶初,加贈左僕射、郇國公,謚文貞。

二子:陟,、斌。

陟字殷卿,與弟斌俱秀敏異常童。

安石晚有子,一愛一之。

神龍一年,安石為中書令,陟甫十歲,授溫王府東閣祭酒、朝散大夫。

風格方整,善文辭,書有楷法,一時知名士皆與游。

開元中居喪,以父不得志歿,乃與斌杜門不出八年。

親友更往敦曉,乃強調為洛一陽一令。

宋璟見陟歎曰:「盛德遺范,盡在是矣。」

累除吏部郎中,中書令張九齡引為舍人,與孫逖、梁涉並司書命,時號得才。

遷禮部侍郎。

陟於鑒裁尤長。

故事,取人以一日試為高下。

陟許自通所工,先就其能試之,已乃程考,由是無遺材。

遷吏部侍郎,選人多偽集,與正調相冒,陟有風采,擿辨無不伏者,黜正數百員,銓綜號為公平。

然任威嚴,或至詈詰,議者訾其峻。

又自以門品可坐階三公,居常簡貴,視僚一黨一涘然;其以道誼合,雖後進布衣與均禮。

李林甫惡其名高,恐一逼一己,出為襄一陽一太守,徙河南採訪使,以判官員錫善訊覆,支使韋元甫工書奏,時號「員推韋狀」,陟皆倚任之。

俄襲郇國公,坐事貶守鍾離、義一陽一,後為河東太守。

以失職,內怏怏,乃毀廉隅,頗餉謝權幸欲自結。

天寶十二載,入考華清宮,楊國忠忌其才,謂拾遺吳豸之曰:「子能發陟罪乎?吾以御史相處。」

豸之乃劾陟饋遺事,國忠又使甥婿韋元志左驗,陟惶悸,賄吉溫求救,由是俱得罪,陟貶桂嶺尉,坐不行,徙平樂。

會安祿山陷洛一陽一,弟斌沒賊,國忠欲構陟與賊通,密諭守吏,令脅陟使憂死,州豪傑共說曰:「昔張說被竄,匿陳氏以免。

今若詔書下,誰敢庇公?願公乘扁舟遁去,事寧乃出,不亦美乎?」

陟慨然曰:「命當爾,其敢逃刑?」

因謝遣,堅臥不出。

歲余,肅宗即位,起為吳郡太守,使者趣追,未至,會永王兵起,委陟招諭,乃授御史大夫、江東節度使。

與高適、來瑱會安州,陟曰:「今中原未平,江淮一騷一離,若不齋盟質信,以示四方,知吾等協心戮力,則無以成功。」

乃推瑱為地主,為載書,登壇曰:「淮西節度使瑱、江東節度使陟、淮南節度使適,銜國威命,糾合三垂,翦除凶慝,好惡同之,毋有異志。

有渝此盟,墜命亡族,罔克生育。

皇天后土,祖宗明神,實鑒斯言。」

辭旨慷慨,士皆隕泣。

永王敗,帝趣陟赴鳳翔。

初,季廣琛從永王亂,非其本謀,陟表廣琛為歷一陽一太守,慰安之。

至是,恐廣琛有後變,乃馳往諭詔恩釋其疑,而後趣召。

帝雅聞陟名,欲倚以相,及是遷延,疑有顧望意,止除御史大夫。

會杜甫論房琯,詞意迂慢,帝令陟與崔光遠、顏真卿按之,陟奏:「甫言雖狂,不失諫臣體。」

帝繇是疏之。

富平人將軍王去榮殺其縣令,帝將宥之,陟曰:「昔漢高帝約法,殺人者死。

今陛下殺人者生,恐非所宜。」

時朝廷尚新,群臣班殿中,有相吊哭者,帝以陟不任職,用顏真卿代之,更拜吏部尚書。

久之,宗人伐墓柏,坐不相教,貶絳州刺史。

還授太常卿,呂諲入輔,薦為禮部尚書、東京留守。

史思明一逼一伊、洛,李光弼議守河一陽一,陟率東京安屬入關避之,詔授吏部尚書,令就保永樂,以圖收復。

卒,年六十五,贈荊州大都督。

陟早有名,而為林甫、國忠擯廢。

及肅宗擇相,自謂必得,以後至不用。

任事者皆新進,望風憚之,多言其驕倨。

及入關,又不許至京師。

鬱鬱不得志,成疾,且卒,歎曰:「吾道窮於此乎!」一性一侈縱,喜飾服馬,侍兒Yan童列左右常數十,侔於王宮主第。

窮治饌羞,擇膏腴地藝穀麥,以鳥羽擇米,每食視庖中所棄,其直猶不減萬錢,宴公侯家,雖極水陸,曾不下箸。

常以五采箋為書記,使侍妾主之,以裁答,受意而已,皆有楷法,陟唯署名,自謂所書「陟」字若五朵雲,時人慕之,號「郇公五雲體」。

然家法脩整,敕子允就學,夜分視之,見其勤,旦日問安,色必怡;稍怠則立堂下不與語。

雖家僮數十,然應門賓客,必允主之。

永泰元年,贈尚書左僕射。

太常博士程皓議謚「忠孝」,顏真卿以為許國養親不兩立,不當合二行為謚,主客員外郎歸崇敬亦駁正之。

右僕射郭英乂無學術,卒用太常議雲。

斌,父為相時授太子通事舍人。

少脩整,好文藝,容止嚴峭,有大臣體,與陟齊名。

開元中,薛王業以女妻之,遷秘書丞。

天寶中,為中書舍人,兼集賢院學士,改太常少卿。

李林甫構韋堅獄,斌以宗累,貶巴陵太守,移臨汝。

久之,拜銀青光祿大夫,列五品。

時陟守河東,而從兄由為右金吾衛將軍,絛為太子少師,四第同時列戟,衣冠罕比者。

祿山陷洛一陽一,斌為賊得,署以黃門侍郎,憂憤卒。

乾元元年,贈秘書監。

斌天一性一質厚,每朝會,不敢離立笑言。

嘗大雪,在廷者皆振裾更立,斌不徙足,雪甚,幾至靴,亦不失恭。

子況,少隱王屋山,孔述睿稱之,及述睿以諫議大夫召,薦況為右拾遺,不拜。

未幾,以起居郎召,半歲,輒棄官去,徙家龍門。

除司封員外郎,稱疾固辭。

元和初,授諫議大夫,勉諭到職,數月,乞骸鼻,以太子左庶子致仕,卒。

況雖世貴,而志沖遠,不為聲利所遷,當時重其風一操一。

叔夏,安石兄。

通禮家學。

叔父太子詹事琨嘗曰:「而能繼漢丞相業矣。」

擢明經第,歷太常博士。

高宗崩,恤禮亡缺,叔夏與中書舍人賈大隱、博士裴守真禋定其制,擢春官員外郎。

武後拜治,享明堂,凡所沿改,皆叔夏、祝欽明、郭山惲等所裁討。

每立一議,眾咨服之。

累遷成均司業。

後又詔:「五禮儀物,司禮博士有所脩革,須叔夏、欽明等評處,然後以聞。」

進位春官侍郎。

中宗復位,轉太常少卿,為建立廟社使,進銀青光祿大夫,累封沛郡公,國子祭酒。

卒,贈兗州都督、脩文館學士,謚曰文。

子縚。

縚,開元時歷集賢修撰、光祿卿,遷太常。

唐興,禮文雖具,然制度時時繆缺不倫。

至顯慶中,許敬宗建言:「籩豆以多為貴,宗廟乃旂於天,請大祀十二、中祀十、小祀八。

大祀、中祀、簠、簋、、俎皆一,小祀無。」

詔可。

二十三年,赦令以籩豆之薦,未能備物,宜詔禮官學士共議以聞。

縚請「宗廟籩豆皆加十二。」

又言「郊奠,爵容止一合,容小則陋,宜增大之。」

兵部侍郎張均、職方郎中韋述議曰:「《禮》:『天之所生,地之所長,苟可薦者,莫不鹹在。

』聖人知孝子之情深,而物類無限,故為之節,使物有品,器有數,貴賤差降,不得相越。

周制:王,食用六谷,膳用六牲,飲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醬用百有二十甕,而以四籩、四豆供祭祀。

此祀與賓客豐省不得同,舊矣。

且嗜好燕私之饌,與時而遷,故聖人一約以禮。

雖平生所嗜,非禮則不薦;所惡,是禮則不去。

屈建命去祥祭之芰曰:『祭典有之,不羞珍異,不陳庶侈。

』此則禮外之食,前古不薦。

今欲以甘旨肥濃皆充於祭,苟逾舊制,其何極焉。

雖籩豆有加,不能備也。

若曰以今之珍,生所嗜一愛一,求神無方,是簠、簋可去,而盤、盂、杯、案當御矣;韶、瑀可抵,而箜篌、笙、笛應奏矣。

且自漢以來,陵有寢宮,歲時朔望,薦以常饌,固可盡孝子之心。

至宗廟法享,不可變古從俗。

有司所承,一升爵,五升散。

《禮》:凡宗廟,貴者以爵,賤者以散,此貴小賤大,以示節儉。

請如故。」

太子賓客崔沔曰:「古者,有所飲食,必先嚴獻,未化火,則有一毛一血之薦,未麴糵,則有玄酒之奠。

至後王,作酒醴、用犧牲,故有三牲、八簋、五齊、九獻。

然神尚玄,可存而不可測也;祭主敬,可備而不可廢也。

蓋薦貴新,味不尚褻,雖曰備物,猶有節制存焉。

鉶、俎、籩、豆、簠、簋、尊、罍,周人時饌也,其用通於燕享賓客,周公乃與一毛一血玄酒共薦。

晉中郎盧諶家祭,皆晉日食,則當時之食,不可闕於祀已。

唐家清廟時享,禮饌備進,周法也;園寢上食,時膳具陳,漢法也。

職貢助祭,致遠物也;有新必薦,順時令也。

苑囿躬稼所入,搜田親發所中,皆因宜以薦,薦而後食。

則濃腴鮮美盡在矣。

又敕有司著於令,不必加籩豆之數也。

大凡祭器,視物所宜。

故大羹,古饌也,盛以,,古器也;和羹,時饌也,盛以鉶,鉶,時器也。

有古饌而用時器者,則一毛一血於盤,玄酒於尊。

未有進時饌用古器者,古質而今文,有所不稱也。

雖加籩豆十二,未足盡天下之美,而措諸廟,徒以近侈而見訾抵。

臣聞墨家者流,出於清廟,是廟貴儉不尚奢也。」

禮部員外郎楊仲昌、戶部郎中一陽一伯成、左衛兵曹參軍劉秩等,請如舊便。

宰相白奏,玄宗曰:「朕承祖宗休德,享祀粢盛,實貴豐潔。

有如不應於法,亦不敢用。」

乃詔太常,擇品味可增者稍加焉。

縚又請室加籩、豆各六,每四時以新果珍饔實之。

制「可」。

又詔:「獻爵視藥升所容,以合古。」

二十三年,詔書服紀所未通者,令禮官學士詳議。

縚上言:「《禮》《喪服》:舅,緦麻三月。

從母,小寶五月,《傳》曰:『何以小寶,以名加也。

』而堂姨、舅母,恩所不及焉。

外祖父母,小寶五月,《傳》曰:『何以小寶,以尊加也。

』舅,緦麻三月,皆情親而屬疏也。

外祖正尊,服同從母;姨、舅一等,而有輕重;堂姨、舅親未疏,不相為服;親舅母不如同爨。

其亦古意有所未暢。

且外祖小寶,此為正尊,請進至大功;姨、舅儕親,服宜等,請進舅至小寶;堂姨舅以疏降親舅從母一等;親舅母古未有服,請從袒免。」

於是韋述議曰:「自高祖至玄孫並身謂之九族。

由近及遠,差其輕重,遂為五服。

《傳》曰:『外親服皆緦。

』鄭玄曰:『外親之服異姓,正服不過緦。

』外祖父母小寶,以尊加;從母小寶,以名加;舅、甥、外孫、中外昆弟,皆緦。

以匹言之,外祖則祖也,舅則伯叔也,父母一之恩不殊,而獨殺於外者有以也。

禽一獸知母而不知父,野人則父母等,都邑之士則知尊禰,大夫則知尊祖,諸侯及太祖,天子及始祖。

聖人究天道,厚祖禰,系姓族,親子孫,則母一黨一之於本族,不同明甚。

家無二尊,喪無二斬,人之所奉,不可貳也。

為人後,降其父母喪。

女子嫁,殺其家之喪。

所存者遠,抑者私也。

若外祖及舅加一等,而堂舅及姨著服,則中外其別幾何?且五服有上殺之義,伯叔父母服大功,從父昆弟亦大功,以其出於祖,服不得過於祖也。

從祖祖父母、從祖父母、從祖昆弟皆小寶,以其出於曾祖,服不得過曾祖也。

族祖祖父母、族祖父母、族昆弟皆緦,以其出於高祖,服不得過高祖也。

堂姨、舅出外曾祖,若為之服,則外曾祖父母、外伯叔祖父母亦可制一服矣。

外祖至大功,則外曾祖小寶、外高祖緦。

推而廣之,與本族無異。

棄親錄疏,不可謂順。

且服皆有報,則堂甥、外曾孫、侄女之子皆當服。

聖人豈薄其骨肉恩一愛一哉?盡本於公者末於私,義有所斷,不得不然。

苟可加也,則可減也,如是,禮可隳矣。

請如古便。」

楊仲昌又言:「舅服小寶,魏徵嘗進之矣。

今之所請,正同徵論。

堂舅、堂姨、舅母,皆升袒免,則外祖父母進至大功,不加報於外孫乎?外孫而報以大功,則本宗之庶孫用何等邪?」

帝手敕曰:「朕謂親姨、舅服小寶,則舅母於舅有三年之喪,不得全降於舅,宜服緦。

堂姨、舅古未有服,朕思睦厚九族,宜袒免。

古有同爨緦,若比堂姨、舅於同爨,不已厚乎?《傳》曰:『外親服皆緦。

』是亦不隔堂姨、舅也。

若謂所服不得過本,而復為外曾祖父母、外伯叔父母制一服,亦何傷?皆親一親敦本意也。」

侍中裴耀卿、中書令張九齡、禮部尚書李林甫奏言:「外服無降,甥為舅母服,舅母亦報之。

夫之甥既報,則夫之姨、舅又當服,恐所引益疏。

臣等愚,皆所不及。」

詔曰:「從服六,此其一也。

降殺於禮無文,皆自身率親為之數。

姨、舅屬近,以親言之,亦姑伯之匹,可曰所引疏耶?婦人從夫者也,夫於姨舅既服矣,從夫而服,是謂睦親。

卿等宜熟計。」

耀卿等奏言:「舅母緦,堂姨舅袒免。

請准制旨,自我為古,罷諸儒議。」

制曰:「可。」

初,帝詔歲率公卿迎氣東郊,至三時,常以孟月讀《時令》於正寢。

二十六年,詔縚月奏《令》一篇,朔日於宣政側設榻,東向置案,縚坐讀之,諸司官長悉升殿坐聽。

歲余,罷。

高宗上元三年,將袷享。

議者以《禮緯》三年袷,五年禘;《公羊》家五年再殷祭。

二家舛互,諸儒莫能決。

太學博士史玄議曰:「《春秋》: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薨。

文公之二年八月丁卯,大享。

《公羊》曰:『袷也。

』則三年喪畢,新君之二年當袷,明年當禘群廟。

又宣公八年,禘僖公。

宣公八年皆有禘,則後禘距前禘五年。

此則新君之二年袷、三年禘爾。

後五年再殷祭,則六年當袷,八年禘。

昭公十年,齊歸薨。

十三年,喪畢當袷,為平丘之會。

冬,公如晉,至十四年袷,十五年禘。

《傳》曰『有事於武宮』是也。

至十八年袷,二十年禘;二十三年袷,二十五年禘。

昭公二十五年『有事於襄宮』是也。

則禘後三年而袷,又二年而禘,合於禮。」

議遂定。

後睿宗喪畢,袷於廟。

至開元二十七年,禘祭五,袷祭七。

是歲,縚奏:「四月嘗已禘,孟冬又袷,祀禮叢數,請以夏禘為大祭之源。」

自是相循,五年再祭矣。

縚終太子少師。

抗者,安石從父兄子。

弱冠舉明經,累官吏部郎中。

景雲初,為永昌令,輦轂繁要,抗不事威刑而治,前令無及者。

遷右御史台中丞,邑民詣闕留,不聽,乃立碑著其惠。

開元三年,自太子左庶子為益州大都督府長兄,授黃門侍郎。

河曲胡康待賓叛,詔持節慰撫。

抗於武略非所長,稱疾逗留,不及賊而返。

俄代王晙為御史大夫,兼按察京畿。

弟拯方為萬年令,兄弟領本部,時以為榮。

坐薦御史非其人,授安州都督,改薄州刺史。

入為大理卿,進刑部尚書,分掌吏部選,卒。

抗歷職以清儉,不治產,及終無以葬,玄宗聞之,特給槥車。

贈太子少傅,謚曰貞。

所表奉天尉梁升卿、新豐尉王倕、華原尉王燾為僚屬,後皆為顯人。

升卿涉學工書,於八分尤工,歷廣州都督,書《東封朝覲碑》,為時絕筆。

倕累遷河西節度使,天寶中,功聞於邊。

它所辟舉,如王縉、崔殷等,皆一時選雲。

郭震,字元振,魏州貴鄉人,以字顯。

長七尺,美鬚髯,少有大志。

十六,與薛稷、趙彥昭同為太學生,家嘗送資錢四十萬,會有縗服者叩門,自言「五世未葬,願假以治喪」。

元振舉與之,無少吝,一不質名氏。

稷等歎駭。

十八舉進士,為通泉尉。

任俠使氣,撥去小節,嘗盜鑄及掠賣部中口千餘,以餉遺賓客,百姓厭苦。

武後知所為,召欲詰,既與語,奇之,索所為文章,上《寶劍篇》,後覽嘉歎,詔示學士李嶠等,即授右武衛鎧曹參軍,進奉宸監丞。

會吐蕃乞和,其大將論欽陵請罷四鎮兵,披十姓之地,乃以元振充使,因覘虜情。

還,上疏曰:

利或生害,害亦生利。

國家所患,唯吐蕃與默啜耳,今皆和附,是將大利於中國也。

若圖之不審,害且隨之。

欽陵欲裂十姓地,解四鎮兵,此動靜之機,不可輕也。

若直遏其意,恐邊患必甚於前,宜以策緩之,使其和望勿絕,而惡不得萌,固當取捨審也。

夫患在外者,十姓、四鎮是也;患在內者,甘、涼、瓜、肅是也。

關隴屯戍,向三十年,力用困竭,脫甘、涼有一日警,豈堪廣調發耶?

善為國者,先料內以敵外,不貪外以害內,然後安平可保。

欽陵以四鎮近己,畏我侵掠,此吐蕃之要;然青海、吐渾密邇蘭、鄯,易為我患,亦國家之要。

今宜報欽陵曰:「四鎮本扼諸蕃走集,以分其力,使不得並兵東侵。

今委之,則番力益強,易以擾動,保後無東意,當在吐渾諸部、青海故地歸於我,則俟斤部落還吐蕃矣。」

此足杜欽陵口,而和議未絕。

且四鎮久附,其倚國之心,豈與吐蕃等?今未知利害情實而分裂之,恐傷諸國意,非制御之算。

後從之。

又言:「吐蕃倦徭戍久矣,鹹願解和;以欽陵欲裂四鎮,專制其國,故未歸款。

陛下誠能歲發和親使,而欽陵常不從,則其下必怨,設欲大舉,固不能,斯離間之漸也。」

後然其計。

後數年,吐蕃君臣相猜攜,卒誅欽陵,而其弟贊婆等來降,因詔元振與河源軍大使夫蒙令卿率騎往迎。

授主客郎中。

久之,突厥、吐蕃聯兵寇涼州,後方御洛城門宴,邊遽至,因輟樂,拜元振為涼州都督,即遣之。

初,州境輪廣才四百里,虜來必傅城下。

元振始於南硤口置和戎城,北磧置白亭軍,制束要路,遂拓境千五百里,自是州無虜憂。

又遣甘州刺史李漢通辟屯田,盡水陸之利,稻收豐衍。

舊涼州粟斛售數千,至是歲數登,至匹縑易數十斛,支廥十年,牛羊被野。

治涼五歲,善撫御,夷夏畏慕,令行禁止,道不一舉遺。

河西諸郡置生祠,揭碑頌德。

神龍中,遷左驍衛將軍、安西大都護。

西突厥酋烏質勒部落盛強,款塞願和,元振即牙帳與計事。

會大雨雪,元振立不動,至夕凍冽;烏質勒已老,數拜伏,不勝寒,會罷即死。

其子娑葛以元振計殺其父,謀勒兵襲擊,副使解琬知之,勸元振夜遁,元振不聽,堅臥營為不疑者。

明日,素服往吊,道逢娑葛兵,虜不意元振來,遂不敢一逼一,揚言迎衛。

進至其帳,修吊贈禮,哭甚哀,為留數十日助喪事,娑葛感義,更遣使獻馬五千、駝二百、牛羊十餘萬。

制詔元振為金山道行軍大總管。

烏質勒之將闕啜忠節與娑葛交怨,屢相侵,而闕啜兵弱不支。

元振奏請追闕啜入宿衛,徙部落置瓜、沙間。

詔許之。

闕啜遂行。

至播仙城,遇經略使周以悌,以悌說之曰:「國家厚秩待君,以部落有兵故也。

今獨行入朝,一矰旅胡人耳,何以自全?」

乃教以重寶賂宰相,無入朝,請發安西兵導吐蕃以擊娑葛;求阿史那獻為可汗以招十姓;請郭虔使瓘拔汗那搜其鎧馬以助軍,既得復讎,部落更存。

闕啜然之,即勒兵擊于闐坎城,下之。

因所獲,遣人間道繼黃金分遺宗楚客、紀處訥,使就其謀。

元振知之,上疏曰:

國家往不與吐蕃十姓、四鎮而不擾邊者,蓋其諸豪泥婆羅等屬國自有攜貳,故贊普南征,身殞寇庭,國中大亂,嫡庶競立,將相爭權,自相翦屠,士畜疲癘,財力困窮,顧人事、天時兩不諧契,所以屈志於漢,非實忘十姓、四鎮也。

如其有力,後且必爭。

今忠節忽國家大計,欲為吐蕃鄉導主人,四鎮危機恐從此啟。

吐蕃得志,忠節亦當在賊掌股,若為復得事我哉?往吐蕃於國無有恩力,猶欲爭十姓、四鎮;今若效力樹恩,則請分于闐、疏勒者,欲何理抑之?且其國諸蠻及婆羅門方自嫌阻,藉令求我助討者,亦何以拒之?是以古之賢人,不願夷狄妄惠,非不欲其力,懼後求無厭,益生中國事也。

臣愚以為用吐蕃之力,不見其使。

又請阿史那獻者,豈非以可汗子孫能招綏十姓乎?且斛瑟羅及懷道與獻父元慶、叔僕羅、兄俀子,俱可汗子孫也。

往四鎮以他匐十姓之亂,請元慶為可汗,卒亦不能招來,而元慶沒賊,四鎮淪陷。

忠節亦嘗請以斛瑟羅及懷道為可汗矣,十姓未附而碎葉幾危。

又吐蕃亦嘗以俀子、僕羅並拔布為可汗矣,亦不能得十姓而皆自亡滅,此非它,其子孫無惠下之才,恩義素絕故也。

豈止不能招懷,且復為四鎮患,則冊可汗子孫其效固試矣。

獻又遠於其父兄,人心何繇即附,若兵力足取十姓,不必要須可汗子孫也。

又請以郭虔瓘搜兵稅馬於拔汗那。

往虔瓘已嘗與忠節擅入其國,臣時在疏勒,不聞得一甲一馬,而拔汗那挾忿侵擾,南導吐蕃。

將俀子,以擾四鎮。

且虔瓘往至拔汗那國,四面無助,若履虛邑,猶引俀子為敝。

況今北有娑葛,知虔瓘之西,必引以相援,拔汗那倚堅城而抗於內,突厥邀伺於外,虔瓘等豈能復如往年得安易之幸哉?

疏奏不省。

楚客等因建遣攝御史中丞馮嘉賓持節安一撫闕啜,以御史呂守素處置四鎮,以牛師獎為安西副都護,代元振領甘、涼兵,召吐蕃併力擊娑葛。

娑葛之使娑臘知楚客謀,馳報之。

娑葛怒,即發兵出安西、撥換、焉耆、疏勒各五千騎。

於是闕啜在計舒河與嘉賓會,娑葛兵奄至,禽闕啜,殺嘉賓,又殺呂守素於僻城、牛師獎於火燒城,遂陷安西,四鎮路絕。

元振屯疏勒水上,未敢動。

楚客復表周以悌代元振,且以阿史那獻為十姓可汗,置軍焉耆以取娑葛。

娑葛遺元振書,且言:「無仇於唐,而楚客等受闕啜金,欲加兵擊滅我,故懼死而鬥。

且請斬楚客。」

元振奏其狀。

楚客大怒,誣元振有異圖,召將罪之。

元振使子鴻間道奏乞留定西土,不敢歸京師。

以悌乃得罪,流白州,而赦娑葛。

睿宗立,召為太僕卿。

將行,安西酋長有剺面哭送者,旌節下玉一門關,去涼州猶八百里,城中爭具壺漿歡迎,都督嗟歎以聞。

景雲二年,進同中書門下三品,遷吏部尚書,封館陶縣男。

先天元年,為朔方軍大總管,築豐安、定遠城,兵得保頓。

明年,以兵部尚書復同中書門下三品。

玄宗誅太平公主也,睿宗御承天門,諸宰相走伏外省,獨元振總兵扈帝,事定,宿中書者十四昔乃休。

進封代國公,實封四百戶,賜一子官,物千段。

俄又兼御史大夫,復為朔方大總管,以備突厥。

未行,會玄宗講武驪山,既三令,帝親鼓之,元振遽奏禮止,帝怒軍容不整,引坐纛下,將斬之。

劉幽求、張說扣馬諫曰:「元振有大功,雖得罪,當宥。」

乃赦死,流新州。

開元元年,帝思舊功,起為饒州司馬,怏怏不得志,道病卒,年五十八。

十年,贈太子少保。

元振雖少雄邁,及貴,居處乃儉約,手不置書,人莫見其喜慍。

建宅宣一陽一里,未嘗一至諸院廄。

自朝還,對親欣欣,退就室,儼如也。

距國初仕至宰相而親具者,唯元振雲。

贊曰:魏、韋皆感概而奮,似矣。

及在惸上側臣間,臨機會,不一引手揕一奸一邪之謀,誠可鄙哉。

至牴後艷主以烝譖撼宗社,亦不肯從也。

古所謂具臣者,諒乎!元振功顯節完,一跌未復,世恨其蚤歿雲。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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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
本紀第一 高祖本紀第二 太宗本紀第三 高宗本紀第四 則天皇后 中宗本紀第五 睿宗 玄宗本紀第六 肅宗 代宗本紀第七 德宗 順宗 憲宗本紀第八 穆宗 敬宗 文宗 武宗 宣宗志第九 禮樂九本紀第十 昭宗 哀帝志第一 禮樂一志第二 禮樂二志第三 禮樂三志第四 禮樂四志第五 禮樂五志第六 禮樂六志第七 禮樂七志第八 禮樂八本紀第九 懿宗 僖宗志第十 禮樂十志第十一 禮樂十一志第十二 禮樂十二志第十三上 儀衛上志第十三下 儀衛下志第十四 車服志第十五 歷一志第十六 歷二志第十七上 歷三上志第十七下 歷三下志第十八上 歷四上志第十八下 歷四下志第十九 歷五志第二十上 歷六上志第二十下 歷六下志第二十一 天文一志第二十二 天文二志第二十三 天文三志第二十四 五行一志第二十五 五行二志第二十六 五行三志第二十七 地理一志第二十八 地理二志第二十九 地理三志第三十 地理四志第三十一 地理五志第三十二 地理六志第三十三上 地理七上志第三十三下 地理七下志第三十四 選舉志上志第三十五 選舉志下志第三十六 百官一志第三十七 百官二志第三十八 百官三志第三十九上 百官四上志第三十九下 百官四下志第四十 兵志第四十一 食貨一志第四十二 食貨二志第四十三 食貨三志第四十四 食貨四志第四十五 食貨五志第四十六 刑法志第四十七 藝文一志第四十八 藝文二志第四十九 藝文三志第五十 藝文四表第一 宰相上表第二 宰相中表第三 宰相下表第四 方鎮一表第五 方鎮二表第六 方鎮三表第七 方鎮四表第八 方鎮五表第九 方鎮六表第十上 宗室世繫上表第十下 宗室世系下表第十一上 宰相世系一上表第十一下 宰相世系一下表第十二上 宰相世系二上表第十二中 宰相世系二中表第十二下 宰相世系二下表第十三上 宰相世系三上表第十三下 宰相世系三下表第十四上 宰相世系四上表第十四下 宰相世系四下表第十五上 宰相世系五十表第十五下 宰相世系五下列傳第一 后妃上列傳第二 后妃下列傳第三 宗室列傳第四 高祖諸子列傳第五 太宗子列傳第六 三宗諸子列傳第七 十一宗諸子列傳第八 諸帝公主列傳第九 李密列傳第十 王竇列傳第十一 薛李二劉高徐列傳第十二 蕭輔沈李梁列傳第十三 劉斐列傳第十四 屈實尉遲張秦唐段列傳第十五 二劉殷許程柴任丘列傳第十六 溫皇甫二李姜崔列傳第十七 杜闞王李苑羅王列傳第十八 二李勣列傳第十九 侯張薛列傳第二十 高竇列傳第二十一 房杜列傳第二十二 魏徵列傳第二十三 王薛馬韋列傳第二十四 二李戴劉崔列傳第二十五 陳楊封裴宇文鄭權閻蔣姜張列傳第二十六 蕭瑀列傳第二十七 岑虞李褚姚令狐列傳第二十八 蘇世長(良嗣 弁) 韋雲起 孫伏伽 張玄素列傳第二十九 於高張列傳第三十 長孫褚韓來李上官列傳第三十一 杜二崔高郭趙崔楊盧二劉李劉孫邢列傳第三十二 傅呂陳列傳第三十三 劉裴婁列傳第三十四 崔楊竇宗祝王列傳第三十五 諸夷蕃將列傳第三十六 郭二張三王蘇薛程唐列傳第三十七 王韓蘇薛王柳馮蔣列傳第三十八 唐張徐列傳第三十九 崔徐蘇豆盧列傳第四十 狄郝硃列傳第四十一 二瑋 陸二李杜列傳第四十二 裴劉魏李吉列傳第四十三 張韋韓宋辛二李裴列傳第四十四 武李賈白列傳第四十五 五王列傳第四十六 劉鍾崔二王列傳第四十七 魏韋郭列傳第四十八 李蕭盧韋趙和列傳第四十九 姚宋列傳第五十 蘇張列傳第五十一 魏盧李杜張韓列傳第五十二 張源裴列傳第五十三 蘇尹畢李鄭王許潘倪席齊列傳第五十四 裴崔盧李王嚴列傳第五十五 裴陽宋楊崔李解列傳第五十六 宗室宰相列傳第五十七 劉吳韋蔣柳沈列傳第五十八 二郭兩王張牛列傳第五十九 宇文韋楊王列傳第六十 哥舒高封列傳第六十一 李光弼列傳第六十二 郭子儀列傳第六十三 二李馬路列傳第六十四 房張李列傳第六十五 崔苗二裴呂列傳第六十六 崔鄧魏衛李韓盧高列傳第六十七 李楊崔柳韋路列傳第六十八 高元李韋薛崔戴王徐郗辛列傳第六十九 來田侯崔嚴列傳第七十 元王黎楊嚴竇列傳第七十一 二李列傳第七十二 三王魯辛馮三李曲二盧列傳第七十三 令狐張康李劉田王牛史列傳第七十四 劉第五班王李列傳第七十五 李常趙崔齊盧列傳第七十六 關董袁趙竇列傳第七十七 張姜武李宋列傳第七十八 段顏列傳第七十九 李晟列傳第八十 馬渾列傳第八十一 楊戴陽二李韓杜邢列傳第八十二 陸贄列傳第八十三 韋張嚴韓列傳第八十四 鮑李蕭薛樊王吳鄭陸盧柳崔列傳第八十五 徐呂孟劉楊潘崔韋列傳第八十六 張趙李鄭徐王馮庾列傳第八十七 姚獨孤顧韋段呂許薛李列傳第八十八 孔穆崔柳楊馬列傳第八十九 歸奚三崔盧二薛衛胡丁二王殷列傳第九十 三鄭高權崔列傳第九十一 賈杜令狐列傳第九十二 白裴崔韋二李皇甫王列傳第九十三 韋王陸劉柳程列傳第九十四 杜裴李韋列傳第九十五 二高伊硃二劉范二王孟趙李任張列傳第九十六 李烏王楊曹高劉石列傳第九十七 於王二杜范列傳第九十八 裴度列傳第九十九 二李元牛楊列傳第一百 竇劉二張楊熊柏列傳第一百一 韓愈列傳一百二 錢崔二韋二高馮三李盧封鄭敬列傳第一百三 劉蕡列傳第一百四 李鄭二王賈舒列傳第一百五 李德裕列傳第一百六 陳三李曹劉列傳第一百七 二李崔蕭二鄭二盧韋週二裴劉趙王列傳第一百八 畢崔劉陸鄭硃韓列傳第一百九 馬楊路盧列傳第一百一十 鄭二王韋張列傳第一百一十一 周王鄧陳齊趙二楊顧列傳第一百一十二 二王諸葛李孟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楊時硃孫列傳一百一十四 高趙田硃列傳第一百一十五 三劉成杜鍾張王列傳第一百一十六 忠義上列傳第一百一十七 忠義中列傳第一百一十八 忠義下列傳第一百一十九 卓行列傳第一百二十 孝友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隱逸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循吏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儒學上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儒學中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儒學下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文藝上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文藝中列傳第一百二十八 文藝下列傳第一百二十九 方技列傳第一百三十 列女列傳第一百三十一 外戚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宦者上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宦者下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酷吏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籓鎮魏博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籓鎮鎮冀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籓鎮盧龍列傳第一百三十八 籓鎮淄青橫海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籓鎮宣武彰義澤潞列傳第一百四十上 突厥上列傳第一百四十下 突厥下列傳第一百四十一上 吐蕃上列傳第一百四十一下 吐蕃下列傳第一百四十二上 回鶻上列傳第一百四十二下 回鶻下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沙陀列傳第一百四十四 北狄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東夷列傳第一百四十六上 西域上列傳第一百四十六下 西域下列傳第一百四十七上 南蠻上列傳第一百四十七中 南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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