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
列傳第四十五 五王
桓彥范,字士則,潤州丹一陽一人。
以門廕調右翊衛,遷司衛主簿。
狄仁傑曰:「君之才,當自光大,毋恤於初。」
厚為禮。
尋擢監察御史,遷累中丞。
長安中,為司刑少卿。
張昌宗引妖人迎占,言計不軌。
宋璟請窮治其一奸一,武後以昌宗嘗自歸,不許。
彥范諫曰:「昌宗謬橫恩,苞禍心,意測天命,皇神降怒,自擿其咎。
推原厥情,蓋防事暴之日得引首以免,未敗則候時為逆。
此凶詭之臣,營惑聖心。
既自歸露,而尚與妖人祈福禳解,則果於必成,初無悔意。
今而宥之,誠恐昌宗自謂應運,天下浩然從之。
父在,子稱尊為逆子;君在,臣圖位為逆臣。
逆而不誅,社稷懼亡。
請付三司考治。」
不納。
時內史李嶠等屢奏:「往為酷吏破家者,請皆宥雪。」
依違未從。
彥范復上言:「自文明後得罪,惟揚、豫、博三州不免,它可悉赦。」
疏十上,卒見聽。
嘗曰:「大理,人命所縣,不可便辭詭合以自免。」
張柬之將誅易之等,引與定策。
於是,以彥范、敬暉為左、右羽林將軍,屬以禁兵。
時中宗每北門起居,因得謁陳秘計。
神龍元年正月,彥范、暉率羽林兵與將軍李湛、李多祚、楊元琰、薛思行等千騎五百人討賊。
令湛、多祚就東宮迎中宗至玄武門,彥范等斬關入,士皆鼓噪,時武後處迎仙宮之集仙殿,斬易之等廡下。
後聞變而起,見中宗曰:「乃汝耶?豎子誅,可還宮。」
彥范進曰:「太子今不可以歸!往天皇棄群臣,以一愛一子托陛下。
今久居東宮,群臣思天皇之德,不血刃,清內難,此天意人事歸李氏。
臣等謹奉天意,惟陛下傳位,萬世不絕,天下之幸。」
後乃臥,不復言。
明日,中宗復位,以彥范為侍中,封譙郡公,賜實封五百戶。
上書戒帝曰:
《詩》以《關雎》為始,言后妃者人倫之本,治亂之端也。
故舜之興以皇、英,而周之興以任、姒。
桀奔南巢,禍階末嬉;魯桓滅國,惑始齊姜。
伏見陛下臨朝視政,皇后必施帷殿上,預聞政事。
臣愚謂古王者謀及婦人,皆破國亡身,傾輈繼路。
且以一陰一乘一陽一,違天也;以婦凌夫,違人也。
違天不祥,違人不義。
故《書》曰:「一牝一雞之晨,惟家之索。」
《易》曰:「無攸遂,在中饋。」
言婦人不得預外政也。
伏願上以社稷為重,令皇后無居正殿,干外朝,深居宮掖,修一陰一教以輔佐天子。
又道路籍籍,皆雲胡僧慧范托浮屠法,詭惑后妃,出入禁奧,瀆撓朝政。
陛下嘗輕騎微服,數幸其居,上下污慢,君臣虧替。
臣謂興化致治以康乂國家者,繇進善而棄惡。
孔子曰:「執左道以亂政者殺,假鬼神以危人者殺。」
今慧范亂政危人者也,不急誅,且有變。
除惡務本,願早裁之。
帝孱昏,狃左右,不能有所省納。
俄墨敕以方士鄭普思為秘書監,葉靜能為國子祭酒。
彥范執不可,帝曰:「要已用之,不可止。」
彥范曰:「陛下始復位,制詔:『軍國皆用貞觀故事。
』貞觀時,以魏徵、虞世南、顏師古為監,以孔穎達為祭酒,如普思等方伎猥下,安足繼蹤前烈。
臣恐物議謂陛下官不擇才,以天秩加私一愛一。」
不從。
時武三思以遷太后銜恚,慮不利諸武,而韋後雅為帝一寵一畏,且三思與蒸亂,由是朋讒奇中。
未幾,罷彥范等政事。
五月,加特進,封扶一陽一郡王,賜姓韋,同後屬籍,錫金銀、錦繡,皆以鐵券恕十死,令朝朔望。
尋出為洺州刺史,改濠州。
王同皎謀誅三思,事洩,三思誣彥范等同逆,一陰一令許州司功參軍鄭愔上變。
乃貶彥范瀧州司馬,敬暉崖州司馬,袁恕己竇州司馬,崔玄白州司馬,張柬之新州司馬,悉奪勳封。
三思又疏韋後隱穢,榜於道,請廢之。
帝震怒,三思猥曰:「此殆彥范輩為。」
命御史大夫李承嘉鞫狀,物色其人。
承嘉即奏:「彥范、暉、柬之、恕己、玄暴訕搖變,內托廢後,而實危君。
人臣無將,當伏誅。」
詔有司議罪。
大理丞李朝隱執奏:「彥范等未訊即誅,恐為讎家誣衊,請遣御史按實。」
卿裴談請即誅斬,家籍沒。
帝業嘗許以不死,遂流瀼州,禁錮終身,子弟年十六以上謫徙嶺外。
擢承嘉金紫光祿大夫、襄武郡公,後又賜彩五百段、錦被一。
進談刑部尚書,而貶朝隱。
三思又諷節愍太子請夷彥范等三族,帝不從。
三思慮五人者且復用,乃納崔湜計,遣周利貞矯制殺之。
利貞至貴州,逢彥范,即縛曳竹槎上,肉盡,杖殺之,年五十四。
睿宗即位,彥范等並追復官爵,賜實封二百戶,還其子孫,謚曰忠烈。
開元六年,詔與暉、玄、柬之、恕己勤勞王家,皆配享中宗廟庭。
建中三年,復贈彥范為司徒,暉太尉,玄太子太師,柬之司徒,恕己太子太傅。
彥范工屬文,然不甚喜觀書,所志惟忠孝大略。
居若不能言,及議論帝前,雖被詰讓,而安辭定色,辨色愈切。
誅二張也,柬之勒兵景運門,將遂夷諸武。
洛州長史薛季昶勸曰:「二凶雖誅,產、祿猶在,請除之。」
會日暮事遽,彥范不欲廣殺,因曰:「三思機上肉爾,留為天子藉手。」
委昶歎曰:「吾無死所矣!」俄而三思竊入宮,因韋後反盜朝權。
同功者歎曰:「死我者,桓君也。」
彥范亦曰:「主上昔為英王,故吾留武氏使自誅定。
今大事已去,得非天乎!」初,將起事,告其母。
母曰:「忠孝不並立,義先國家可也。」
御史李福業者,嘗與彥范謀,及被殺,福業亦流番禺。
後亡匿吉州參軍敬元禮家,吏捕得,元禮俱坐死。
福業將刑,謝元禮曰:「子有親,吾甚愧恨。」
元禮曰:「公窮而歸我,我得已乎?」
見者傷之。
時監察御史盧襲秀亦坐與桓、敬善,為冉祖雍所按,不屈。
或報曰:「南使至,桓、敬已死。」
襲秀泫然。
祖雍怒曰:「彥范等負國,君乃流涕。
且君下獄,諸弟皆縱酒無憂色,何邪?」
對曰:「我何負哉?正坐與彥范善耳。
今盡殺諸弟則已,如獨殺襲秀,恐公不得高枕而瞑!」祖雍色動,握其手曰:「當活公。」
遂得不坐。
襲秀者,其祖方慶,武德中,為察非掾,秦王器之。
嘗引與議建成事,方慶辭曰:「母老矣,丐身歸養。」
王不一逼一也。
貞觀中,為稿城令。」
彥范弟玄范,官至常州刺史;臣范,工部侍郎。
薛季昶者,絳州龍門人。
武後時上書,自布衣擢監察御史,以累左遷平遙尉,復拜御史。
屢按獄如旨,擢給事中。
夏官郎中侯味虛將兵討契丹,不利,妄言「賊行有蛇虎導軍」。
後惡其詭,拜季昶為河北道按察使。
季昶馳至軍,斬味虛以聞,威震北方。
稿城尉吳澤射殺驛使,髡民女發為鬄,州不能劾,季昶杖殺之。
然後布恩信,甄表善良。
或傳季昶曩為味虛笞辱,故深文報怨。
自給事中數月為御史中丞,坐事左遷。
久乃入為雍州長史,遷文昌左衛,為洛州長史。
預誅易之等功,進戶部侍郎。
五王失一柄一,出季昶荊州長史,貶儋州司馬。
初,季昶與昭州首領周慶立、廣州事馬光楚客不葉,懼二怨,不敢往。
歎曰:「吾至是邪!」即具棺沐浴,仰藥死。
葬昭州。
睿宗立,詔贈左御史大夫,同彥范等賜一子官。
季昶剛烈,然喜入先語以為實,後雖有辨理,不能得也。
而敦一愛一故舊,禮有名士,其長可蓋所缺雲。
楊元琰者,字溫,虢州閺鄉人,漢太尉震十八代孫。
生數歲未言,相者視曰:「語遲者神定,必為重器。」
及長,秀眉美鬚髯,崇肩博頤。
居父喪,七日不食。
服除,補梓州參軍,平棘令,課第一,御史府表其政,璽書褒厲。
再擢永寧軍副使,忤用事者免。
載初中,為安南副都護,三徙為荊府長史,五遷州刺史,鹹有風績。
初,張柬之代為荊州,共乘艫江中,私語外家革命,元琰悲涕慷慨,志在王室。
柬之執政,故引為右羽林將軍,謂曰:「江上之言,君叵忘之,今可以勉!」乃與李多祚等定計斬二張。
進雲麾將軍,封弘農郡公,實封戶五百,賜鐵券恕十死。
敬暉等為武三思所構,元琰知禍未已,乃詭計請祝發事浮屠,悉還官封。
中宗不許。
暉聞,尚戲曰:「胡頭應祝。」
以多鬣似胡雲。
元琰曰:「功成不退,懼亡。
我不空言。」
暉感之,然已不及計。
暉等死,獨元琰全。
再遷衛尉卿,又上官封,願追一寵一其親,帝哀憐,贈越州都督長史。
李多祚死太子難,元琰坐厚善,系獄,蕭至忠救之,免。
睿宗立,數上書乞骸鼻,不聽。
四遷刑部尚書,封魏國公。
徙太子賓客,詔設位東宮,太子為拜。
俄致仕。
開元六年卒,年七十九,謚曰忠。
生平無留蓄,中外食其家常數十人。
臨終,敕諸子薄葬。
子仲昌,字蔓。
以通經為修文生。
累調,不甚顯。
以河一陽一尉對策,玄宗擢第一,授蒲州法曹參軍,判入異等,遷監察御史。
坐累為孝義令。
鸞降庭樹,太守蕭恕表其政,徙下邽。
終吏部郎中。
仲昌資長於吏。
常分父邑租振宗一黨一。
御身以約,善與人交,士樂從之遊雲。
敬暉,字仲曄,絳州平一陽一人。
弱冠舉明經。
聖歷初,為衛州刺史。
是時,河北經突厥所一騷一,方秋而城,暉曰:「金湯非粟不守,豈有棄農畝,事池隍哉?」
縱民歸斂,闔部賴安。
遷夏官侍郎,出為太州刺史,改洛一陽一長史。
武後幸長安,為副留守,以治干聞,璽書勞之,多賜物段。
長安二年,授中台右丞。
以誅二張功,加金紫光祿大夫,為侍中、平一陽一郡公,實封五百戶,進封齊國。
暉表請諸武王者宜悉降爵,繇是皆為公。
三思憤。
俄封平一陽一郡王,加特進罷政事。
初,易之已誅,薛季昶請收諸武,暉亦苦諫,不從。
三思濁亂,暉每椎坐悵恨,彈指流血。
尋及貶,又放瓊州,為周利貞所害。
睿宗時,追復官爵,又贈秦州都督,謚曰肅愍。
崔玄,博陵安平人,本名畢,武後時,有所避,改焉。
少以學行稱,叔父秘書少監行功器之。
舉明經,為高陵主簿。
居父喪盡禮。
廬有燕,更巢共一乳一。
母盧,有賢一操一,常戒玄曰:「吾聞姨兄辛玄馭云:『子姓仕宦,有言其貧窶不自存,此善也;若貲貨盈衍,惡也。
』吾嘗以為確論。
比見親表仕者務多財以奉親,而親不究所從來。
必出於祿稟則善,如其不然,何異盜乎?若今為吏,不能忠清,無以戴天履地。
宜識吾意。」
故玄所守以清白名。
母亡,哀毀,甘露降庭樹。
後以庫部員外郎累遷鳳閣舍人。
長安元年,為天官侍郎,當公介然,不受私謁,執政忌之,改文昌左丞。
不逾月,武後曰:「卿向改職,乃聞令史設齋相慶,此欲肆其貪耳,卿為朕還舊官。」
乃復拜天官侍郎,厚賜彩物。
三年,授鸞台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兼太子左庶子。
四年,遷鳳閣侍郎。
先是,酷吏誣籍數百家,玄開陳其枉,後感悟,皆為原洗。
宋璟劾張昌宗不軌事,玄頗助璟。
及有司正昌宗罪,而玄弟昇為司刑少卿,執論大辟。
兄弟守正如此。
後久疾,宰相不召見者累月。
及少閒,玄奏言:「皇太子、相王皆仁明孝友,宜侍醫藥,不宜引異姓出入禁闥。」
後慰納。
以誅二張功為中書令、博陵郡公。
後遷上一陽一宮,顧玄曰:「諸臣進皆因人,而雲我所擢,何至是?」
對曰:「此正所以報陛下也。」
俄拜博陵郡王,罷政事,冊其妻為妃,賜實封五百戶,檢校益州大都督府長史,知都督事。
會貶,又流古州。
道病卒,年六十九,謚曰文獻。
玄三世不異居,家人怡怡如也。
貧寓郊墅,群從皆自遠會食,無它爨,與昇尤友一愛一。
族人貧孤者,撫養教勵。
後雖秉權,而子弟仕進不使逾常資,當時稱重。
少頗屬辭,晚以非己長,不復構思,專意經術。
子璩,亦有文。
開元二年詔:「玄、柬之,神龍之初,保乂王室,一奸一臣忌焉,謫歿荒海,流落變遷,感激忠義。
宜以玄子璩、柬之孫毖,並為朝散大夫。」
璩終禮部侍郎。
璩子渙。
渙博綜經術,長論議。
十歲居父喪,毀辟加人,陸元方異之。
起家亳州司功參軍,還調。
於是入判者千餘,吏部侍郎嚴挺之施特榻試《彝尊銘》,謂曰:「子清廟器,故以題相命。」
累遷司門員外郎。
楊國忠惡不附己,出為巴西太守。
玄宗西狩,迎謁於道。
帝見占奏,以為明治體,恨得之晚,房琯亦薦之,即日拜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肅宗立,與韋見素等同赴行在。
時京師未復,舉選不至,詔渙為江淮宣諭選補使。
收采遺逸,不以親故自嫌。
常曰:「仰才虞謗,吾不忍為。」
然聽受不甚一精一,以不職罷為左散騎常侍,兼餘杭太守、江東採訪防禦使。
入遷吏部侍郎、集賢院待制。
簡淡自處,時望尤重。
遷御史大夫。
元載輔政,與中官董秀槃結固一寵一,渙疾之,因進見,慨然論載一奸一。
代宗曰:「載雖非重慎,然協和中外無間然,能臣也。」
對曰:「和之為貴者,由禮節也,不節之以禮,焉得和?今干戈甫定,品物思乂。
載為宰相,宜明制度,易海內耳目。
而怙權樹一黨一,毀法為通,鬻恩為恕,附下苟容,乃幽國卑主術,臣所未喻。」
帝默然。
會渙兼稅地青苗錢物使,以錢給百官,而吏用下直為使料,上直為百司料。
載諷皇城副留守張清擿其非,詔尚書左丞蔣渙按實,且載所惡,由是貶道州刺史。
卒,贈太子太傅,謚曰元。
子縱。
縱繇協律郎三遷監察御史。
會詔擇令長,授藍田令,德化大行,縣人立碑頌德,渙之貶,縱棄金部員外郎就養。
後為汴西水陸運、兩稅、鹽鐵等使。
王師圍田悅,乏食,詔縱餉四節度糧,軍無乏。
德宗出奉天,方鎮兵未至。
縱勸李懷光奔命,悉軍財稱所須。
懷光兵疲久一戰,次河中,遷延不進。
縱以金帛先度,曰:「濟者即賜。」
眾趨利爭西,遂及奉天。
遷京兆尹。
上言:「懷光反覆不情,宜備之。」
及帝徙梁州,追扈不及,左右短縱素善懷光,殆不來。
帝曰:「知縱者,朕也,非爾輩所及。」
後數日至,授御史大夫。
處大體,不急細事,獄訴付成僚屬而已。
自兵興,內外官冗溢,時議並省。
縱奏:「兵未息,仕進者之緒,在官則累遷,有功而褒賞,不可廢也。
比選集,乃據闕留人,怨望滋結。
朝廷頻詔錄勞,而諸道敘優日廣。
若停減吏員,非但承優者無官可敘,亦恐序進者無路勝置矣。」
詔可貞元元年,天子郊見,為大禮使。
歲旱用屈,縱撙裁文物,儉而不陋。
除吏部侍郎,尋為河南尹。
時兵雖定,民雕耗,縱治簡易,蠲略細苛。
先是戍邊者道由洛,儲餼取於民。
縱始令官辦,使五家相保,自佔發斂,以絕胥史之私。
又引伊、洛溉高仰,通利里閈,人甚宜之。
入為太常卿,封常山縣公。
卒年六十二,贈吏部尚書,謚曰忠。
初,渙為元載所抑,縱訖載世,不求聞達。
渙有嬖妾,縱以母事之。
妾剛酷,雖縱顯官而數笞詬,然率妻子候顏色,承養不懈,時以為難。
孫碣。
碣,字東標,及進士第,遷右拾遺。
武宗方討澤潞,碣建請納劉稹降,忤旨,貶鄧城令。
稍轉商州刺史。
擢河南尹、右散騎常侍,再為河南尹。
邑有大賈王可久,轉貨江、湖間。
值龐勳亂,蓋亡其貲,不得歸。
妻詣卜者楊乾夫咨在亡。
乾夫名善數,而內悅妻色,且利其富。
既占,一陽一驚曰:「乃夫殆不還矣!」即一陰一以百金謝媒者,誘聘之,妻乃嫁乾夫,遂為富人。
它年徐州平,可久困甚,丐衣食歸閭裡,往見妻。
乾夫大怒,詬逐之。
妻詣吏自言,乾夫厚納賄,可久反得罪。
再訴,復坐誣。
可久恨歎,遂失明。
碣之來,可久陳冤,碣得其情,即敕吏掩乾夫並前獄史下獄,悉發賕一奸一,一日殺之,以妻還可久。
時一婬一潦,獄決而霽,都民相語,歌舞於道。
徙陝虢觀察使。
軍亂,貶懷州司馬,卒。
張柬之,字孟將,襄州襄一陽一人。
少涉經史,補太學生。
祭酒令狐德棻異其才,便以王佐期之。
中進士第,始調清源丞。
永昌元年,以賢良召,時年七十餘矣。
對策者千餘,柬之為第一。
授監察御史,遷鳳閣舍人。
時突厥默啜有女請和親,武後欲令武延秀娶之。
柬之奏:「古無天子取夷狄女者。」
忤旨,出為合、蜀二州刺史。
故事,歲以兵五百戍姚州,地險瘴,到屯輒死。
柬之論其弊曰:
臣按姚州,古哀牢國,域土荒外,山阻水深。
漢世未與中國通,唐蒙開夜郎、滇笮,而哀牢不附。
東漢光武末,始請內屬,置永昌郡統之。
賦其鹽布氈罽以利中土。
其國西大秦,南交趾,奇珍之貢不闕。
劉備據蜀,甲兵不充,諸葛亮五月度瀘,收其產入以益軍,使張伯岐選取勁兵,以增武備。
故《蜀志》稱亮南征後,國以富饒。
此前世置郡,以其利之也。
今鹽布之稅不供,珍奇之貢不入,戈戟之用不實於戎行,寶貨之資不輸於大國。
而空竭府庫,驅率平人,受役蠻夷,肝腦塗地。
臣竊為陛下惜之。
昔漢歷博南山,涉蘭倉水,更置博南、哀牢二縣。
蜀人愁苦,行者作歌曰:「歷博南,越蘭津,度蘭倉,為他人。」
蓋譏其貪珍奇之利,而為蠻夷所驅役也。
漢獲其利,人且怨歌。
今減耗國儲,費調日引,使陛下赤子身膏野草,骸鼻不歸,老母幼子哀號望祭於千里之外。
朝廷無絲發利,而百姓蒙終身之酷,臣竊為國家痛之。
往諸葛亮破南中,即用渠率統之,不置漢官,不留戍兵。
言置官留兵有三不易:置官必夷漢雜居,猜嫌將起;留兵轉糧,為患滋重;後忽反叛,勞費必甚。
故粗設綱紀,自然久定。
臣謂亮之策,誠盡羈縻蠻夷之要。
今姚州官屬,即無固邊厭寇之心,又無亮且縱且擒之伎。
唯詭謀狡算,恣情割剝;扇動酋渠,遣成朋常:折支諂笑,取媚蠻夷,拜跪趨伏,無復為恥;提挈子弟,嘯引凶愚,聚會蒲博,一擲累萬。
凡逋逃亡命在彼州者,戶贏二千,專事剽奪。
且姚州本龍朔中武陵主簿石子仁奏置,其後長史李孝讓、辛文協死於群蠻,詔遣郎將趙武貴討擊,兵無噍類,又以將軍李義總繼往,而郎將劉惠基戰死,其州遂廢。
臣竊以亮有三不易,其言卒驗。
垂拱中,蠻郎將王善寶、昆州刺史爨乾福復請置州,言課稅自支,不旁取於蜀。
及置,州掾李稜為蠻所殺。
延載中,司馬成琛包置瀘南七鎮,戍以蜀兵,蜀始擾矣。
且姚府總管五十七州間,皆巨猾遊客。
國家設官,所以正俗防一奸一,而無恥之吏,敗謬至此。
今劫害未止,恐驚擾之禍日滋。
宜罷姚州,隸巂府,歲時朝覲同蕃國;廢瀘南諸鎮,而設關瀘北,非命使,不許交通;增巂屯兵,擇清良吏以統之。
臣愚以為便。
疏奏不納。
俄為荊州大都督府長史。
長安中,武後謂狄仁傑曰:「安得一奇士用之?」
仁傑曰:「陛下求文章資歷,今宰相李嶠、蘇味道足矣。
豈文士齷齪,不足與成天下務哉?」
後曰「然。」
仁傑曰:荊州長史張柬之雖老,宰相材也。
用之必盡節於國。」
即召為洛州司馬。
它日又求人,仁傑曰:「臣嘗薦張柬之,未用也。」
後曰:「遷之矣。」
曰:「臣薦宰相而為司馬,非用也。」
乃授司刑少卿,遷秋官侍郎。
後姚崇為靈武軍使,將行,後詔舉外司可為相者,崇曰:「張柬之沉厚有謀,能斷大事,其人老,惟亟用之。」
即日召見,拜同鳳閣鸞台平章事,進鳳閣侍郎。
誅二張也,柬之首發其謀。
以功擢天官尚書、同鳳閣鸞台三品、漢一陽一郡公,實封五百戶。
不半歲,以漢一陽一郡王加特進,罷政事。
柬之既失權,願還襄州養疾,乃授襄州刺史。
中宗為賦詩祖道,又詔群臣餞定鼎門外。
至州,持下以法,雖親舊無所縱貸,會漢水漲嚙城郭,柬之因壘為堤,以遏湍怒,闔境賴之。
又墾辭王爵,不許。
俄及貶,又流瀧州,憂憤卒,年八十二。
景雲元年,贈中書令,謚曰文貞,授一子官。
柬之剛直不傅會,然邃於學,論次書數十篇。
子願、漪。
願仕至襄州刺史。
漪以著作佐郎侍父襄一陽一,恃其家立功,簡接鄉人,鄉人怨之。
初,易之等誅後,中宗猶監國告武氏廟,而天久一陰一不霽。
侍御史崔渾奏「陛下復國,當正唐家位號,稱天下心。
奈何尚告武氏廟?請毀之,復唐宗廟。」
帝嘉納。
是日詔書下,雰翳澄駁,鹹以為天人之應。
袁恕己,滄州東光人。
仕累司刑少卿,知相王府司馬。
與誅二張,又從相王統南衙兵備非常,以功加銀青光祿大夫、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三品,封南一陽一郡公,實封五百戶。
將作少匠楊務廉者,以工巧進。
恕己恐其復啟游娛侈麗之漸,言於中宗曰:「務廉位九卿,忠言嘉謨不聞,而專事營構以媚上,不斥之,亡以昭德。」
乃授陵州刺史。
未幾,拜中書令、特進、南一陽一郡王,罷政事。
例及貶,又流環州,為周利貞所一逼一,恕己素餌黃金。
至是飲野葛數升,不死,憤懣,抔土以食,爪甲盡,不能絕,乃擊殺之。
謚曰貞烈。
孫高。
高字公頤。
少慷慨有節尚。
擢進士第。
代宗時,累遷給事中。
建中中,拜京畿觀察使,坐累貶韶州長史,復拜給事中。
德宗將起盧杞為饒州刺史,高當草詔,見宰相盧翰,劉從一曰:「杞當國。
矯誣一陰一賊,斥忠誼,傲明德,反易天常,使宗祏失守,天下疣痏,朝廷不寘以法,才示貶黜,今還授大州,天下其謂何?」
翰等不悅,命舍人作詔。
詔出,高執不下,奏曰:「陛下用杞為相,出入三年,附下罔上,使陛下越在草莽,群臣願食其肉且不厭。
漢法,三光不有,雨旱不時,皆宰相請罪,小者免,大者戮。
杞罪萬誅,陛下赦不誅,止貶新州,俄又內移,今復拜刺史,誠失天下望。」
帝曰:「杞不逮,是朕之過。
朕已再赦。」
答曰:「杞天資詭險,非不逮,彼固所餘。
赦者,止赦其罪,不宜授刺史。
願問外廷,並敕中人聽於民。
若億兆異臣之言,臣請前死。」
諫官亦力爭帝前。
帝曰:「與上佐可乎?」
群臣奉詔。
翌日,遣使慰高曰:「朕惟卿言切至,已如奏。」
太子少保韋倫曰:「高言勁挺,自是陛下一良臣,宜加優禮。」
貞元二年,帝以大盜後關輔百姓貧,田多荒茀,詔諸道上耕牛,委京兆府勸課。
量地給牛,不滿五十畝不給。
高以為聖心所憂,乃在窮乏。
今田不及五十畝即是窮人,請兩戶共給一牛。
從之。
卒,年六十,中外悵惜。
憲宗時,李吉甫言其忠謇,特贈禮部尚書。
文宗開成三年,又詔:玄曾孫郢為監察御史,暉曾孫元膺河南丞,柬之四世孫憬壽安尉,恕己曾孫德文校書郎。
始,帝訪御史中丞狄兼暮,以仁傑功,且言五王遺烈,乃求其後,秩以官。
唯彥范後無聞雲。
贊曰:五王提衛兵誅嬖臣,中興唐室,不淹辰,天下晏然,其謀深矣。
至謂中宗為英王,不盡誅諸武,使天子藉以為威,何其淺耶?釁牙一啟,為艷後,豎兒所乘,劫持戮辱,若放豚然,何哉?無亦神奪其明,厚韋氏毒,以興先天之業乎?不然,安李之功,賢於漢平、勃遠矣!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