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證釋
節卦
孔子《宣聖講義》
節上坎下兌,與渙一卦而顛倒成兩卦,渙坎在下,節則坎在上,巽兌往來,水歸於澤,物積於居,故曰節止也,止於其所也。
卦以艮為止,而節無艮象,亦稱止者,艮為終止,節則中止,若竹木之有節,自成一段,暫止其中,如水之流,其一性一也,止於澤則暫斷其流,而自澤出亦流也,為其別於原流,故曰止。
止與行對,行之且止,止而復行,是未止之行,異於止後之行。
行同而其所行不同,此節也,節制之使有度,節阻之使不連,此以水入澤中為象,而與風行水上之渙相反。
渙者散而無歸,節者止而有所,物不可久散而自離,則必有以止之,故以節繼渙為止其離散,而節制其渙也。
本兌之悅澤以聚之,合坎之一陰一險以留之。
此節之用,宜於守而戾於行也。
卦二五同剛,亦如渙,而一陽一多在內,一陰一多在外,一陽一得其始,一陰一持其終,孚於乾坤之用,達夫生成之宜。
此節之為道,亦通於一切矣。
兩柔在兩剛中,亦如渙之類於頤中孚,剛以包柔,一陽一以和一陰一,柔持於中,剛固其本,中正不失,有其位也。
內外交諧,有其用也。
其初為一陽一,日進以自強不息,其上為一陰一,時降以安貞有章。
此亦如渙互交其德,成一陰一陽一平均之道,合乾坤交泰之情。
而先天兌少女也,坎中男在外,是與鹹之男下女有異。
外有九五以正位臨民,內有九二以明德奉上,則交孚之功也。
中互山雷頤,得養正之道。
頤養以善其身,此節之名,取人之有守,不失其節,如女子之守貞,不失其一操一,則以中柔秉坤之用,所謂妻道也,臣道也。
矢忠藎以事其主,勤職守以蓄其德,順乎剛以就於正,行乎柔以悅於物,則險陷可出而潤溉有功。
此坎在外,足昭其利物之思,而戒於泛漫之害者也。
同體易其上下者,澤水困。
澤中無水為困,困則不能享於所為,困之與節似同而異,困矢其利,節得其亨。
困則窮而無歸,節則止而有所。
上下易位,其用乃殊。
水一性一潤下,在上則日昭其利,在下則不見其功。
故困為無水,以有而不成用,如無水也。
節則水在澤上,愈流愈積,愈潤愈廣,故節有其生息則不失其貞一操一矣。
然兌悅而多說言,有闕而尚口舌,今在內雖可以防閒之,而其敝則足以致於空乏。
故節有守,亦有毋守,如竹木之節,有堅有脆,有塞有通,為節同。
而所以成用者不同,則以柔持外,易傾邪也。
剛中者守之堅,柔外者行之譎,此用節者不可不知。
以節由渙變來,渙之不已則賴節以止之,如渙而適於時,不可強止,亦不得以節責其守也。
斯則時用之所為,智者察焉,凡乾坤交錯,一陰一陽一平勻之卦,皆有不偏不激之義存焉,過與不及則失其旨。
節,亨,苦節不可貞。
孔子《宣聖講義》
此彖辭也。
節以坎陷在兌悅之上,如水自澤中出,其流也有節。
以澤者儲水之地,大小雖有異,為低窪則同。
水在高地下流,其勢急,則不可遏止,如在平地平流,其勢緩,則易於堤防。
如在窪地外一流,其勢艱,必多阻滯,此澤中之水,或以溢而外洩,或以激而上升,或因器物之汲引,機械之攝取,則其流也,必有限制,故名曰節。
言其行之有節度也。
水行有節,猶草木之干有節,猶歲時之令有節,皆以分別其段片,辨識其差殊,而以明其生成之功,著其致用之效也。
故水流有節,則成用而無泛漫之虞,澤物而免淹滅之害。
其行也以度,其止也有宜,其進也不紛,其退也無漏。
是必合於時用,利於物情者也。
以節由渙變來,巽易為兌,坎下而上。
巽主進退以行權,固有從時制宜之義,兌主說澤以悅物,尤有應勢利導之功。
而陷於下者且出於上,沉於底者反升於高,則其用可以隨時,其行可以孚道。
此傳稱止,言止其渙也。
渙猶水之氾濫,節則水之堤防,如水地比,水歸於地則相親而不相害,山水蹇,水止於土則有阻而仍有行。
節則水上於澤,其出也不可強,其止也有其方。
利用於通塞之間,功成於出納之際。
此節之為亨,能通於一切而不悖矣。
然乾坤四德,節僅得其亨,乃順夫天時,因乎地利者也。
推之亦自有其利,守其貞矣。
而彖辭曰苦節不可貞者,正可見非苦之節可貞矣。
坤爻稱含章可貞,此即可貞之義,含章者內有充實之美,外含光輝之文,內外皆孚,坤德自立。
而此言不可貞,正以戾於坤六之含章也。
苦節者對甘節言,節五爻稱甘節,上爻則稱苦節,由五上兩爻以別節之甘苦,即可知所謂甘者,位正時宜,可以守也。
所謂苦者,位危時迫,不可以留也。
苦者五味之一,在五行為火,在五臟為心,在五方為南,在十干為丙丁,在十二支為巳午,在兩合為戊癸,在三合為寅午戌,皆火之所為也。
節上坎,其用為離火也,離火明於天日,蒸於一陽一德,旺於夏令,炎為焚燒,如物之焦枯者味必苦,而人之情與甘相反。
甘則喜,苦則悲,此心與脾之異趣也,於志與樂相對,樂則安,苦則危,此順與逆之異境也。
苦節者有節而不可守也,猶女子喪其夫者,寡也,寡而無子,貧而無*,少壯而非老衰,顛連而無依倚者,不得強之守節也,故曰苦節不可貞。
易特揭之以示後人,為恐迂儒執從一之說,泥所天之稱,而不問其有可生之資否,有堪守之道否,必律以不事二夫之義,是迫生者以死,強毒者為甘。
王道本乎人情,故以苦節不可貞著其旨焉。
苦節而可貞,則天下無再醮之婦,親一黨一無出母一之名。
是皆人道之偏,習俗之敝,非先王之制也。
象曰,節,亨,剛柔分而剛得中。
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
說以行險,當位以節,中正以通。
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彖辭之義也。
節以上坎下兌,三一陰一三一陽一。
一陽一得其本始,一陰一得其終,一陰一陽一交錯,以互為用,乃亨。
蓋有類於天地交泰也,而兩剛在初二爻,兩柔在三四爻,其上則五為剛,上為柔,分配平勻,故曰剛柔分。
二五皆剛,故曰剛得中。
此釋卦爻之概,明節之稱亨。
由於兩者平分而剛得位耳。
苦節不可貞者,以卦在上爻。
上一位為窮,一陰一柔居上,而迫於九五之剛,周流以返,而阻於初九之剛,是位之盡,行之窮,故釋為其道窮。
言不可守,亦不可行,高而非位,遠而無助,此苦節也,故不可貞。
貞以固守以幹事,今皆失之,此不可貞也。
或以苦節為時位所為,而不可貞。
人事之失守是一義也,又以不可剛貞為訓者,亦兼賅之情,然非原辭之旨。
既雲苦節,則其非節之正可知,況九五已明稱甘節矣。
九五得正而時當,宜其為甘而可貞,上九失位而戾時,宜其為苦而不可守。
貞者正也,失正則已失貞,失貞之貞,奚可哉。
貞者必以正,正而後有守,不正之守,奚與守乎,故釋曰道窮。
明其出位而非分,離德而異心。
雖欲責其貞,已不可矣。
如有職守者,所事非君,所守非分,而責其忠,不亦難哉。
故不可者,言其義不可,縱責其名,已失其實,又奚為哉。
道在中庸,君子不執一也。
執一不通,乃悖於亨。
節之本義原在貞,苟已失貞,即已非節。
非節之節,滋益其苦而已。
此苦節者,乖節之正,反節之情,以節為苦,將何貞乎。
彼守貞不二者,正以節之甘耳。
其情若苦,其心彌甘,則其志恆樂,其行恆利。
雖勸以不貞,亦不聽矣。
此忠孝之行,必成於一性一情。
貞節之一操一,必底於光大,不可強也。
悅以行險者,兌說坎險,卦自內出,剛得正位,互為之節,則險而不陷,說而有容。
柔以從剛,外以就正於中,此節之用,在剛柔之相協,而恰成其節度也。
節度之使無過不及,節制之以致於中合。
此類似中孚,為人道之本,可以見之。
上下正位,兩剛相通,中介兩柔,以為之劑。
此所以名節,言止而通也。
節猶接也,在兩者間為交接處,故節者際也。
交際之地,互通之樞。
如竹之節,有節而不窮,時通其氣,時交其一精一,此節之正所以通之。
愈有節,其生愈繁,其育愈茂。
將以蓄其勢而約其力,應天時而成其德也。
如天地之序,有四時之易,有十二月之名,乃有二十四節侯之分。
由此歷彼,亦猶竹木之節,止而仍通也,故曰天地節而四時成。
四時不亂其序者,以有節耳。
聖人因之,乃以節成其制度,仿天地之時,法竹木之干。
一節一度,各不相紊。
一節一通,各不相妨。
故一切政令,皆節之以制度,各有其限,各守其分。
上不以賊下,君不以病民。
用不違其材,役不過其力,則事舉而功立,政成而德明。
故有節者,不傷財,不害民,為無一浪一費,則財用得其當,無虐政,則民力有所餘。
此剛中之道,而能以柔節之也。
柔以為節,則毋不過,剛以為節,則毋不及。
剛柔相節,則皆達於中和。
以之位天地,育萬物,尚無不足,更何傷於財,何害於民乎。
此節之大用,為成盛治之本也。
有無相濟,遠近相通,上下相和,內外相得,皆得其平,如其節,則*多益寡,稱物平施之道也。
不悖乎天地四時之令,不戾乎草木成節之情。
則萬事皆合於權衡,百政盡遵夫法度。
故節也,有所守也。
有位則有守,此節之大義,人道之大則也。
象曰,澤上有水,節,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象辭,明人道也。
節以兌下坎上,成澤上有水之象。
水原在澤中,而出於澤者則在澤上矣。
此重在水之溢於澤,以成其用耳。
水溢於外以成其潤物之功,是非泛溢也。
其流也,或為河沼,或為田園,或溝通以運輸,或蒸騰以溉灌,皆自澤中出,而自見水之功,是由坎陷而拔升也。
水之拔升,其行頗艱,有別於其下流或潰決也,故其進也有度,其止也有限。
限度者,節之謂也,故卦名節,明澤上有水。
先已盈其量,後又發於度。
體已有其限,用亦有其節。
則水不為害,而功不可量。
流不成災,而利亦無限,是節之且以大之也。
充實其本,發揚於外,節制其行,光大於物,則節之為道,合乎天之時,地之利矣。
而人道仿焉,以制數度,議德行,亦將以充實之,光大之,以成其政,以立其教,以明其德,以達其道。
此人道之節,本於節之象也。
節者止也。
止也者,將以豫其行,蓋有止方有行,不蓄其勢,不足以裕其源,不限其用,不足以繼其後。
此愈止愈利於行,愈節愈大其用也。
政治之本,功業之基,皆在於有節。
節則無不成,無不備,無不美盛,無不均平。
政治事業莫不有節,其尤著者,惟財與力。
財有節則用不匱,力有節則民不苦。
故釋彖曰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
蓋即指財用之有數度,民力之合德行也。
而推於一切,亦皆如之。
故君子以節而制數度,而議德行焉。
數度者,數目之度,數亦度也。
德行者,德業之行,行亦德也。
皆有其制,則皆先審其議,制者施之於行以為法則。
議者議之於道以為規章。
此猶今世審議與法制,審議歸諸議院,法制責諸立法,皆豫於事先,鑒諸以往。
遍較其利害,一精一判其宜否,而必適於民情,合於物力,酌之時義,達於治道者也。
德行曰議,乃包一切明德之舉,所謂盛德之業也。
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為盛德。
盛德大業至矣哉。
此節之所成,在於國之所經營,上之所籌畫,而關乎國計民生之大者遠者,故統稱曰德行,猶一人之德也。
蓋德之至者,必明於天下。
水之大者,必潤諸萬物。
君子以水比德,坎卦之象辭曰,常德行,習教事,已昭其義矣。
然坎未外著其用,則當先自恆其德行,熟其教事。
今節則坎在外,已有其位,已宜於時,故當制其數度,議其德行,以公諸眾,以施之民,以成其平治。
此節之道,猶坎而更推之也。
坎已在兌上,則足以成悅澤之功矣。
初九,不出戶庭,無咎。
孔子《宣聖講義》
此節初九爻辭也。
初九下位,乾勿用之時。
節兌在下,將以成乾,曰不出戶庭,言在下不出室外也。
戶庭者,內室也。
外與六一四應,剛柔相協,而柔在外,柔主降,故行宜退。
退守於室,以待天時。
此節止之義,與艮同也。
以其為剛,易有咎,而因不出戶庭,免於咎。
此初九之用,明出處之義也。
象曰,不出戶庭,知通塞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初九不出戶庭者,乃明於時而知通塞之所宜也。
通與塞對,出而宜者必時之通,而不宜者必時之塞。
初九勿用之時,是塞而不通,將何往哉。
故曰知通塞,謂其能順時以進退,鑒於外之險阻,以固守而不室,則外患不侵,內德常昭,亦無害也。
象辭之議德行,在本其時位以推之天下,而凡時位不當,祗宜如坎之常德行而獨善其身。
此亦節之道也,言守其一操一不務於外,持其身以安其所,則剛以柔用,本乎坤安貞之道,如一歲之冬,閉藏之時,正天時之節,推而明之,何有咎哉。
九二,不出門庭,凶。
孔子《宣聖講義》
此節九二爻辭也。
九二內中位,位得中者,行宜中,而節以上九五,重剛不應,迫於三四兩柔,險阻在前而生畏葸之心,遂亦如初九之不出,而竟罹凶。
二爻在中,故曰門庭,是堂庭也,由室而堂,是已出矣,而止於堂庭,則欲行又止,欲進又退,彷徨失措,乃逢其凶。
蓋九二原當本位以明德,乘時以致用,而反泥於節止之義,悖夫亨貞之道。
不知通塞之因時,行止之孚道,遂以守而凶,果節之咎也哉。
象曰,不出門庭凶,失時極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九二不出,已與初九異,初九勿用,乃時之宜,九二當乾見龍在田,正為德施普及之時,而猶出而又閒,進而又止,以自藏於堂庭。
既非隱避之時,亦非潛遁之地,故曰失其極也。
時以位明,極以中著。
極指中位,大學無所不用其極,即止也,止於至善也,亦即中庸用極者,或曰用中,或曰守一,中與一,極也。
易有太極,立於至中。
失極即失中,九二中位,本可以出而不出,是失中矣,失中位即失中行,即偏也。
偏於為節,乃戾於中和,九二至九五互成中孚之象,以剛而屈於柔,以中而反為過,此占凶,為失時與極,而昧於通塞者也。
各卦二五得中皆吉,此獨凶者,有中而不善用,有位而不自昭其德,有時而無以副其用,是兌悅之咎,在過於柔悅徇人,畏葸無勇,獨善自保,狹隘其行,是偏私之咎,故釋以為失時極,而戾中道也。
中者無可無不可,行止惟時,出處惟道,得時位而不出,與非時位而強出者同一弊也。
節之為節,重在中和。
中庸曰,發而皆中節謂之和。
此之為節,實不中節。
不節之節,此苦節不可貞也。
勉強為之曰苦,九二之不出亦苦節之行,望於外而欲藏其身,奚可哉。
六三,不節若,則嗟若,無咎。
孔子《宣聖講義》
此節六三爻辭也。
六三兌之主爻,人爻之始,人道存焉。
與六一四重柔相接,而介於二五兩剛間。
柔以應夫剛,中以巽夫外,此中孚之象,而近於頤。
且中互頤,有養正之道,以體乎坤,協安貞之吉。
坤六三含章可貞,此爻以節為人道之本。
節之與貞,同用而異趣,以守言曰貞,以用言曰節。
六三之節即坤之貞,貞節相連緊而不可分,此爻以不節則嗟,明貞節之必重也。
兩若字想像之詞,言人生重節,若不知節,則將自悔,而嗟歎無窮。
易以辭象義,不必實有其事,故用若字,明其為設辭也。
六三之節,有異於他爻者,以兌之主用為口舌說言,推之為財用耗費,如水流一出於澤,不有以限之則必有涸竭之虞。
財用不節則有匱乏之患,物力不節則有貧窘之憂。
而於言與行,心與力,一精一神作為,形志舉止,無不如是。
不有其度,必受其害,此戒在過也。
以中孚之反為小過,頤之反為大過,節則免於過,不節即自罹其過。
此不節若則嗟若,乃理所必至,數所固然。
然不可悔也,故占無咎,言無可追咎其害。
實詩所謂自貽伊戚,書所謂自作孽,雖悔亦無及,則咎誰負之。
象曰,不節之嗟,又誰咎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爻象類離,離卦辭之嗟,亦與此同,況嗟出於口言,為心聲。
離之嗟,心所憂愁,節之嗟,口所呻一吟,其情具於心而發與口者,兌之用也。
故不節之嗟,非徒口中之一聲,實心中之苦。
以其由於己之不貞,不知含章之道,務為外物之求,如山火賁,但求其文而忘其質,但騖於物而乾其中。
既失中庸,自招憂患,則雖嗟歎,將何咎乎。
此爻關乎人生財用者甚明,有財物而不知節以一浪一費者,皆不免於窮困之嗟。
節與困同體,不節則困,節則不睏。
此三四兩爻恰與困反,而相證明。
六一四,安節,亨。
孔子《宣聖講義》
此節六一四爻辭也。
六一四外卦之始,亦人爻也。
而在外為坎之始,如水之靜而在淵。
本坤之一爻,體安貞之德,知恬養之義,故曰安節,言能安於本分,堅持其節,而不願乎外也。
安者定也,靜也。
心無他思,物與無妄,則無時不安,無行不節,則不獨孚坤括囊無咎無譽,且可占亨。
謂此道通乎一切而用永不窮也。
亨與窮對,能節則亨,不能節則窮。
即節與困相反之義。
亦可明人道,皆與困成正反之象。
以爻象言,所異即在四爻之剛柔,剛則困,柔則安,,此明示人生宜其安貞自守,靜定自持,不務於外而役於物,則無不亨。
亨則不困矣。
象曰,安貞之亨,承上道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六一四在外而柔,柔順上九九五之道。
九五正位,為全卦之主,六一四自安於貞節,而又順承乎剛健中正。
守愈堅,行愈勵,則能得乾之亨。
此釋辭以爻未稱貞而稱亨,明其亨正由貞來,故曰承上。
言貞以致亨,實非六一四本位之力,乃由善於承上九五之道。
九五中爻且正,中則不過,正則有守。
貞即正也,正以為守,則能以坤合乾,以柔易剛。
柔以為行,剛以為體,是六一四九五交互其德而成其行。
與六三之嗟乃異其吉凶悔吝矣。
六三無所承,故不免於過而嗟。
六一四近於正,故有其貞而亨。
亨與貞,一內一外,一體一用。
六一四兩得之,宜其占亨。
而究其本德,仍在安節。
以安於其節,即坤安貞之道,順承之情。
即節致亨之功,節而不過,愈守愈安,愈貞愈亨,此節之大用,異夫彖之苦節矣。
六一四安節與九五甘節相似,甘又安之進一層者,安者心志永定而無他求,甘者趣味益濃而得其樂,此知之好之樂之辨也。
九五,甘節吉,往有尚。
孔子《宣聖講義》
此節九五之爻辭也。
九五正位,下與九二重剛不協,而得三四柔以順承,乃協中孚之和,頤養之正,以兌之悅澤乃平坎之險陷,故曰甘節。
言所行甘且美,如口之於甘旨也。
甘以為節,又較安節為愈,安己堅其心志,甘更悅其趣味。
此行之有得,守之有成。
中心悅服,胸襟暢適。
雖有他美不易其美,他好不移所好,此所謂樂道者也。
樂之不厭不倦,自足自得者也。
故節之大用,至此極矣。
九二在內,乃失其極,九五在外,乃得其中,故占吉,與九二之凶相反。
以其甘而無異心,節而無二志,則行亦有功,故曰往有尚。
言攸往咸宜,有所得也。
如其欲以償也,往者前進,凡所行者皆往也,節有所成,有所榮。
尊榮之謂尚,猶詩所謂嚮往之意。
六一四已有安富之情,九五更具尊榮之美,此節之用。
四五兩爻足以著之。
譬諸財物,以能節於平日則足致其大用於當時,以克惜之細行則足昭其大功於無量。
是節制之,適以光大之也。
故彖曰不傷財,不害民。
象曰,甘節之吉,居位中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九五位正中而有甘節之吉,言得正位有其守,行中道有其用,此甘節必由位當時宜。
進則有功,貞則可守。
此占吉,兼行止而節義先止,止而後行,止於中正,其行無不利,故彖稱亨,亦由貞致之。
上六,苦節,貞凶,悔亡。
孔子《宣聖講義》
此節上六爻辭也。
上六位之極,時之窮。
窮則變,故九五之甘變為苦。
苦節不可貞已見彖辭,故曰貞凶。
凡卦貞吉者多,此稱貞凶者,以其失位也。
九二失時極者,由時及位,此為失位,由位及時,無位無守,若強之守,是以不正而求貞。
不正之貞即不貞,不貞而求貞,宜其凶矣。
此與蠱卦六三干母一之蠱不可貞相似,蠱而屬母,為子女者不得責其正,猶父子不責善也。
責善則離,乖孚天理,戾乎人情,則不可強。
強而行之,其害彌甚。
此苦節不得貞,貞反為凶。
或曰貞凶異用,苦節者固宜貞,而貞之不終,則亦兼見其凶。
此非爻辭原旨,貞凶者,勢不可貞,即失於時位之正,則何可責其正哉,與其外貞而中不潔,將奚以利其行。
聖人本乎人情,不泥於從一而終之義,而必以貞苦之,苦其貞者,則不免於凶,然貞凶固為上六之情,而下曰悔亡者,以既難貞,亦難悔也。
悔亡猶無悔,而更堅定之辭,以決無可悔也。
不貞者,情之常,無悔者,義之常。
既以貞凶,是不可復正,既不可復正,將何悔乎。
此與坤六一四無咎無譽相似,既無咎,亦不邀其譽,則明其所行,非關得失也。
得固不可,失亦如之。
貞既不能,悔亦如之。
此辭重在因時制變,上六時之窮,故體變為用,不得以恆情執泥其變也。
節至上六,已無節矣。
不可貞,又將奚悔,根本不存,枝節奚重。
卦內貞外悔,在外難貞易悔。
上六兩窮,故爻辭如此。
象曰,苦節貞凶,其道窮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已詳釋彖文中,卦位既無,卦用已盡,違時非位,行止俱窮,故守則貞凶,行則悔亡,總不外明節用已至變時。
變節之節,不足稱矣。
故君子慎始而重在先制度數,議德行,毋待其窮,窮則欲節,節亦不及矣。
在六三所患在太過,在上六所患在不及,過與不及皆戾中庸,此節之必變,而易以中孚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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