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證釋》節卦:節上坎下兌,與渙一卦而顛倒成兩卦,渙坎在下,節則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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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證釋》節卦

易經證釋

節卦

孔子《宣聖講義》

節上坎下兌,與渙一卦而顛倒成兩卦,渙坎在下,節則坎在上,巽兌往來,水歸於澤,物積於居,故曰節止也,止於其所也。

卦以艮為止,而節無艮象,亦稱止者,艮為終止,節則中止,若竹木之有節,自成一段,暫止其中,如水之流,其一性一也,止於澤則暫斷其流,而自澤出亦流也,為其別於原流,故曰止。

止與行對,行之且止,止而復行,是未止之行,異於止後之行。

行同而其所行不同,此節也,節制之使有度,節阻之使不連,此以水入澤中為象,而與風行水上之渙相反。

渙者散而無歸,節者止而有所,物不可久散而自離,則必有以止之,故以節繼渙為止其離散,而節制其渙也。

本兌之悅澤以聚之,合坎之一陰一險以留之。

此節之用,宜於守而戾於行也。

卦二五同剛,亦如渙,而一陽一多在內,一陰一多在外,一陽一得其始,一陰一持其終,孚於乾坤之用,達夫生成之宜。

此節之為道,亦通於一切矣。

兩柔在兩剛中,亦如渙之類於頤中孚,剛以包柔,一陽一以和一陰一,柔持於中,剛固其本,中正不失,有其位也。

內外交諧,有其用也。

其初為一陽一,日進以自強不息,其上為一陰一,時降以安貞有章。

此亦如渙互交其德,成一陰一陽一平均之道,合乾坤交泰之情。

而先天兌少女也,坎中男在外,是與鹹之男下女有異。

外有九五以正位臨民,內有九二以明德奉上,則交孚之功也。

中互山雷頤,得養正之道。

頤養以善其身,此節之名,取人之有守,不失其節,如女子之守貞,不失其一操一,則以中柔秉坤之用,所謂妻道也,臣道也。

矢忠藎以事其主,勤職守以蓄其德,順乎剛以就於正,行乎柔以悅於物,則險陷可出而潤溉有功。

此坎在外,足昭其利物之思,而戒於泛漫之害者也。

同體易其上下者,澤水困。

澤中無水為困,困則不能享於所為,困之與節似同而異,困矢其利,節得其亨。

困則窮而無歸,節則止而有所。

上下易位,其用乃殊。

水一性一潤下,在上則日昭其利,在下則不見其功。

故困為無水,以有而不成用,如無水也。

節則水在澤上,愈流愈積,愈潤愈廣,故節有其生息則不失其貞一操一矣。

然兌悅而多說言,有闕而尚口舌,今在內雖可以防閒之,而其敝則足以致於空乏。

故節有守,亦有毋守,如竹木之節,有堅有脆,有塞有通,為節同。

而所以成用者不同,則以柔持外,易傾邪也。

剛中者守之堅,柔外者行之譎,此用節者不可不知。

以節由渙變來,渙之不已則賴節以止之,如渙而適於時,不可強止,亦不得以節責其守也。

斯則時用之所為,智者察焉,凡乾坤交錯,一陰一陽一平勻之卦,皆有不偏不激之義存焉,過與不及則失其旨。

節,亨,苦節不可貞。

孔子《宣聖講義》

此彖辭也。

節以坎陷在兌悅之上,如水自澤中出,其流也有節。

以澤者儲水之地,大小雖有異,為低窪則同。

水在高地下流,其勢急,則不可遏止,如在平地平流,其勢緩,則易於堤防。

如在窪地外一流,其勢艱,必多阻滯,此澤中之水,或以溢而外洩,或以激而上升,或因器物之汲引,機械之攝取,則其流也,必有限制,故名曰節。

言其行之有節度也。

水行有節,猶草木之干有節,猶歲時之令有節,皆以分別其段片,辨識其差殊,而以明其生成之功,著其致用之效也。

故水流有節,則成用而無泛漫之虞,澤物而免淹滅之害。

其行也以度,其止也有宜,其進也不紛,其退也無漏。

是必合於時用,利於物情者也。

以節由渙變來,巽易為兌,坎下而上。

巽主進退以行權,固有從時制宜之義,兌主說澤以悅物,尤有應勢利導之功。

而陷於下者且出於上,沉於底者反升於高,則其用可以隨時,其行可以孚道。

此傳稱止,言止其渙也。

渙猶水之氾濫,節則水之堤防,如水地比,水歸於地則相親而不相害,山水蹇,水止於土則有阻而仍有行。

節則水上於澤,其出也不可強,其止也有其方。

利用於通塞之間,功成於出納之際。

此節之為亨,能通於一切而不悖矣。

然乾坤四德,節僅得其亨,乃順夫天時,因乎地利者也。

推之亦自有其利,守其貞矣。

而彖辭曰苦節不可貞者,正可見非苦之節可貞矣。

坤爻稱含章可貞,此即可貞之義,含章者內有充實之美,外含光輝之文,內外皆孚,坤德自立。

而此言不可貞,正以戾於坤六之含章也。

苦節者對甘節言,節五爻稱甘節,上爻則稱苦節,由五上兩爻以別節之甘苦,即可知所謂甘者,位正時宜,可以守也。

所謂苦者,位危時迫,不可以留也。

苦者五味之一,在五行為火,在五臟為心,在五方為南,在十干為丙丁,在十二支為巳午,在兩合為戊癸,在三合為寅午戌,皆火之所為也。

節上坎,其用為離火也,離火明於天日,蒸於一陽一德,旺於夏令,炎為焚燒,如物之焦枯者味必苦,而人之情與甘相反。

甘則喜,苦則悲,此心與脾之異趣也,於志與樂相對,樂則安,苦則危,此順與逆之異境也。

苦節者有節而不可守也,猶女子喪其夫者,寡也,寡而無子,貧而無*,少壯而非老衰,顛連而無依倚者,不得強之守節也,故曰苦節不可貞。

易特揭之以示後人,為恐迂儒執從一之說,泥所天之稱,而不問其有可生之資否,有堪守之道否,必律以不事二夫之義,是迫生者以死,強毒者為甘。

王道本乎人情,故以苦節不可貞著其旨焉。

苦節而可貞,則天下無再醮之婦,親一黨一無出母一之名。

是皆人道之偏,習俗之敝,非先王之制也。

象曰,節,亨,剛柔分而剛得中。

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

說以行險,當位以節,中正以通。

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彖辭之義也。

節以上坎下兌,三一陰一三一陽一。

一陽一得其本始,一陰一得其終,一陰一陽一交錯,以互為用,乃亨。

蓋有類於天地交泰也,而兩剛在初二爻,兩柔在三四爻,其上則五為剛,上為柔,分配平勻,故曰剛柔分。

二五皆剛,故曰剛得中。

此釋卦爻之概,明節之稱亨。

由於兩者平分而剛得位耳。

苦節不可貞者,以卦在上爻。

上一位為窮,一陰一柔居上,而迫於九五之剛,周流以返,而阻於初九之剛,是位之盡,行之窮,故釋為其道窮。

言不可守,亦不可行,高而非位,遠而無助,此苦節也,故不可貞。

貞以固守以幹事,今皆失之,此不可貞也。

或以苦節為時位所為,而不可貞。

人事之失守是一義也,又以不可剛貞為訓者,亦兼賅之情,然非原辭之旨。

既雲苦節,則其非節之正可知,況九五已明稱甘節矣。

九五得正而時當,宜其為甘而可貞,上九失位而戾時,宜其為苦而不可守。

貞者正也,失正則已失貞,失貞之貞,奚可哉。

貞者必以正,正而後有守,不正之守,奚與守乎,故釋曰道窮。

明其出位而非分,離德而異心。

雖欲責其貞,已不可矣。

如有職守者,所事非君,所守非分,而責其忠,不亦難哉。

故不可者,言其義不可,縱責其名,已失其實,又奚為哉。

道在中庸,君子不執一也。

執一不通,乃悖於亨。

節之本義原在貞,苟已失貞,即已非節。

非節之節,滋益其苦而已。

此苦節者,乖節之正,反節之情,以節為苦,將何貞乎。

彼守貞不二者,正以節之甘耳。

其情若苦,其心彌甘,則其志恆樂,其行恆利。

雖勸以不貞,亦不聽矣。

此忠孝之行,必成於一性一情。

貞節之一操一,必底於光大,不可強也。

悅以行險者,兌說坎險,卦自內出,剛得正位,互為之節,則險而不陷,說而有容。

柔以從剛,外以就正於中,此節之用,在剛柔之相協,而恰成其節度也。

節度之使無過不及,節制之以致於中合。

此類似中孚,為人道之本,可以見之。

上下正位,兩剛相通,中介兩柔,以為之劑。

此所以名節,言止而通也。

節猶接也,在兩者間為交接處,故節者際也。

交際之地,互通之樞。

如竹之節,有節而不窮,時通其氣,時交其一精一,此節之正所以通之。

愈有節,其生愈繁,其育愈茂。

將以蓄其勢而約其力,應天時而成其德也。

如天地之序,有四時之易,有十二月之名,乃有二十四節侯之分。

由此歷彼,亦猶竹木之節,止而仍通也,故曰天地節而四時成。

四時不亂其序者,以有節耳。

聖人因之,乃以節成其制度,仿天地之時,法竹木之干。

一節一度,各不相紊。

一節一通,各不相妨。

故一切政令,皆節之以制度,各有其限,各守其分。

上不以賊下,君不以病民。

用不違其材,役不過其力,則事舉而功立,政成而德明。

故有節者,不傷財,不害民,為無一浪一費,則財用得其當,無虐政,則民力有所餘。

此剛中之道,而能以柔節之也。

柔以為節,則毋不過,剛以為節,則毋不及。

剛柔相節,則皆達於中和。

以之位天地,育萬物,尚無不足,更何傷於財,何害於民乎。

此節之大用,為成盛治之本也。

有無相濟,遠近相通,上下相和,內外相得,皆得其平,如其節,則*多益寡,稱物平施之道也。

不悖乎天地四時之令,不戾乎草木成節之情。

則萬事皆合於權衡,百政盡遵夫法度。

故節也,有所守也。

有位則有守,此節之大義,人道之大則也。

象曰,澤上有水,節,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象辭,明人道也。

節以兌下坎上,成澤上有水之象。

水原在澤中,而出於澤者則在澤上矣。

此重在水之溢於澤,以成其用耳。

水溢於外以成其潤物之功,是非泛溢也。

其流也,或為河沼,或為田園,或溝通以運輸,或蒸騰以溉灌,皆自澤中出,而自見水之功,是由坎陷而拔升也。

水之拔升,其行頗艱,有別於其下流或潰決也,故其進也有度,其止也有限。

限度者,節之謂也,故卦名節,明澤上有水。

先已盈其量,後又發於度。

體已有其限,用亦有其節。

則水不為害,而功不可量。

流不成災,而利亦無限,是節之且以大之也。

充實其本,發揚於外,節制其行,光大於物,則節之為道,合乎天之時,地之利矣。

而人道仿焉,以制數度,議德行,亦將以充實之,光大之,以成其政,以立其教,以明其德,以達其道。

此人道之節,本於節之象也。

節者止也。

止也者,將以豫其行,蓋有止方有行,不蓄其勢,不足以裕其源,不限其用,不足以繼其後。

此愈止愈利於行,愈節愈大其用也。

政治之本,功業之基,皆在於有節。

節則無不成,無不備,無不美盛,無不均平。

政治事業莫不有節,其尤著者,惟財與力。

財有節則用不匱,力有節則民不苦。

故釋彖曰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

蓋即指財用之有數度,民力之合德行也。

而推於一切,亦皆如之。

故君子以節而制數度,而議德行焉。

數度者,數目之度,數亦度也。

德行者,德業之行,行亦德也。

皆有其制,則皆先審其議,制者施之於行以為法則。

議者議之於道以為規章。

此猶今世審議與法制,審議歸諸議院,法制責諸立法,皆豫於事先,鑒諸以往。

遍較其利害,一精一判其宜否,而必適於民情,合於物力,酌之時義,達於治道者也。

德行曰議,乃包一切明德之舉,所謂盛德之業也。

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為盛德。

盛德大業至矣哉。

此節之所成,在於國之所經營,上之所籌畫,而關乎國計民生之大者遠者,故統稱曰德行,猶一人之德也。

蓋德之至者,必明於天下。

水之大者,必潤諸萬物。

君子以水比德,坎卦之象辭曰,常德行,習教事,已昭其義矣。

然坎未外著其用,則當先自恆其德行,熟其教事。

今節則坎在外,已有其位,已宜於時,故當制其數度,議其德行,以公諸眾,以施之民,以成其平治。

此節之道,猶坎而更推之也。

坎已在兌上,則足以成悅澤之功矣。

初九,不出戶庭,無咎。

孔子《宣聖講義》

此節初九爻辭也。

初九下位,乾勿用之時。

節兌在下,將以成乾,曰不出戶庭,言在下不出室外也。

戶庭者,內室也。

外與六一四應,剛柔相協,而柔在外,柔主降,故行宜退。

退守於室,以待天時。

此節止之義,與艮同也。

以其為剛,易有咎,而因不出戶庭,免於咎。

此初九之用,明出處之義也。

象曰,不出戶庭,知通塞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初九不出戶庭者,乃明於時而知通塞之所宜也。

通與塞對,出而宜者必時之通,而不宜者必時之塞。

初九勿用之時,是塞而不通,將何往哉。

故曰知通塞,謂其能順時以進退,鑒於外之險阻,以固守而不室,則外患不侵,內德常昭,亦無害也。

象辭之議德行,在本其時位以推之天下,而凡時位不當,祗宜如坎之常德行而獨善其身。

此亦節之道也,言守其一操一不務於外,持其身以安其所,則剛以柔用,本乎坤安貞之道,如一歲之冬,閉藏之時,正天時之節,推而明之,何有咎哉。

九二,不出門庭,凶。

孔子《宣聖講義》

此節九二爻辭也。

九二內中位,位得中者,行宜中,而節以上九五,重剛不應,迫於三四兩柔,險阻在前而生畏葸之心,遂亦如初九之不出,而竟罹凶。

二爻在中,故曰門庭,是堂庭也,由室而堂,是已出矣,而止於堂庭,則欲行又止,欲進又退,彷徨失措,乃逢其凶。

蓋九二原當本位以明德,乘時以致用,而反泥於節止之義,悖夫亨貞之道。

不知通塞之因時,行止之孚道,遂以守而凶,果節之咎也哉。

象曰,不出門庭凶,失時極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九二不出,已與初九異,初九勿用,乃時之宜,九二當乾見龍在田,正為德施普及之時,而猶出而又閒,進而又止,以自藏於堂庭。

既非隱避之時,亦非潛遁之地,故曰失其極也。

時以位明,極以中著。

極指中位,大學無所不用其極,即止也,止於至善也,亦即中庸用極者,或曰用中,或曰守一,中與一,極也。

易有太極,立於至中。

失極即失中,九二中位,本可以出而不出,是失中矣,失中位即失中行,即偏也。

偏於為節,乃戾於中和,九二至九五互成中孚之象,以剛而屈於柔,以中而反為過,此占凶,為失時與極,而昧於通塞者也。

各卦二五得中皆吉,此獨凶者,有中而不善用,有位而不自昭其德,有時而無以副其用,是兌悅之咎,在過於柔悅徇人,畏葸無勇,獨善自保,狹隘其行,是偏私之咎,故釋以為失時極,而戾中道也。

中者無可無不可,行止惟時,出處惟道,得時位而不出,與非時位而強出者同一弊也。

節之為節,重在中和。

中庸曰,發而皆中節謂之和。

此之為節,實不中節。

不節之節,此苦節不可貞也。

勉強為之曰苦,九二之不出亦苦節之行,望於外而欲藏其身,奚可哉。

六三,不節若,則嗟若,無咎。

孔子《宣聖講義》

此節六三爻辭也。

六三兌之主爻,人爻之始,人道存焉。

與六一四重柔相接,而介於二五兩剛間。

柔以應夫剛,中以巽夫外,此中孚之象,而近於頤。

且中互頤,有養正之道,以體乎坤,協安貞之吉。

坤六三含章可貞,此爻以節為人道之本。

節之與貞,同用而異趣,以守言曰貞,以用言曰節。

六三之節即坤之貞,貞節相連緊而不可分,此爻以不節則嗟,明貞節之必重也。

兩若字想像之詞,言人生重節,若不知節,則將自悔,而嗟歎無窮。

易以辭象義,不必實有其事,故用若字,明其為設辭也。

六三之節,有異於他爻者,以兌之主用為口舌說言,推之為財用耗費,如水流一出於澤,不有以限之則必有涸竭之虞。

財用不節則有匱乏之患,物力不節則有貧窘之憂。

而於言與行,心與力,一精一神作為,形志舉止,無不如是。

不有其度,必受其害,此戒在過也。

以中孚之反為小過,頤之反為大過,節則免於過,不節即自罹其過。

此不節若則嗟若,乃理所必至,數所固然。

然不可悔也,故占無咎,言無可追咎其害。

實詩所謂自貽伊戚,書所謂自作孽,雖悔亦無及,則咎誰負之。

象曰,不節之嗟,又誰咎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爻象類離,離卦辭之嗟,亦與此同,況嗟出於口言,為心聲。

離之嗟,心所憂愁,節之嗟,口所呻一吟,其情具於心而發與口者,兌之用也。

故不節之嗟,非徒口中之一聲,實心中之苦。

以其由於己之不貞,不知含章之道,務為外物之求,如山火賁,但求其文而忘其質,但騖於物而乾其中。

既失中庸,自招憂患,則雖嗟歎,將何咎乎。

此爻關乎人生財用者甚明,有財物而不知節以一浪一費者,皆不免於窮困之嗟。

節與困同體,不節則困,節則不睏。

此三四兩爻恰與困反,而相證明。

六一四,安節,亨。

孔子《宣聖講義》

此節六一四爻辭也。

六一四外卦之始,亦人爻也。

而在外為坎之始,如水之靜而在淵。

本坤之一爻,體安貞之德,知恬養之義,故曰安節,言能安於本分,堅持其節,而不願乎外也。

安者定也,靜也。

心無他思,物與無妄,則無時不安,無行不節,則不獨孚坤括囊無咎無譽,且可占亨。

謂此道通乎一切而用永不窮也。

亨與窮對,能節則亨,不能節則窮。

即節與困相反之義。

亦可明人道,皆與困成正反之象。

以爻象言,所異即在四爻之剛柔,剛則困,柔則安,,此明示人生宜其安貞自守,靜定自持,不務於外而役於物,則無不亨。

亨則不困矣。

象曰,安貞之亨,承上道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六一四在外而柔,柔順上九九五之道。

九五正位,為全卦之主,六一四自安於貞節,而又順承乎剛健中正。

守愈堅,行愈勵,則能得乾之亨。

此釋辭以爻未稱貞而稱亨,明其亨正由貞來,故曰承上。

言貞以致亨,實非六一四本位之力,乃由善於承上九五之道。

九五中爻且正,中則不過,正則有守。

貞即正也,正以為守,則能以坤合乾,以柔易剛。

柔以為行,剛以為體,是六一四九五交互其德而成其行。

與六三之嗟乃異其吉凶悔吝矣。

六三無所承,故不免於過而嗟。

六一四近於正,故有其貞而亨。

亨與貞,一內一外,一體一用。

六一四兩得之,宜其占亨。

而究其本德,仍在安節。

以安於其節,即坤安貞之道,順承之情。

即節致亨之功,節而不過,愈守愈安,愈貞愈亨,此節之大用,異夫彖之苦節矣。

六一四安節與九五甘節相似,甘又安之進一層者,安者心志永定而無他求,甘者趣味益濃而得其樂,此知之好之樂之辨也。

九五,甘節吉,往有尚。

孔子《宣聖講義》

此節九五之爻辭也。

九五正位,下與九二重剛不協,而得三四柔以順承,乃協中孚之和,頤養之正,以兌之悅澤乃平坎之險陷,故曰甘節。

言所行甘且美,如口之於甘旨也。

甘以為節,又較安節為愈,安己堅其心志,甘更悅其趣味。

此行之有得,守之有成。

中心悅服,胸襟暢適。

雖有他美不易其美,他好不移所好,此所謂樂道者也。

樂之不厭不倦,自足自得者也。

故節之大用,至此極矣。

九二在內,乃失其極,九五在外,乃得其中,故占吉,與九二之凶相反。

以其甘而無異心,節而無二志,則行亦有功,故曰往有尚。

言攸往咸宜,有所得也。

如其欲以償也,往者前進,凡所行者皆往也,節有所成,有所榮。

尊榮之謂尚,猶詩所謂嚮往之意。

六一四已有安富之情,九五更具尊榮之美,此節之用。

四五兩爻足以著之。

譬諸財物,以能節於平日則足致其大用於當時,以克惜之細行則足昭其大功於無量。

是節制之,適以光大之也。

故彖曰不傷財,不害民。

象曰,甘節之吉,居位中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九五位正中而有甘節之吉,言得正位有其守,行中道有其用,此甘節必由位當時宜。

進則有功,貞則可守。

此占吉,兼行止而節義先止,止而後行,止於中正,其行無不利,故彖稱亨,亦由貞致之。

上六,苦節,貞凶,悔亡。

孔子《宣聖講義》

此節上六爻辭也。

上六位之極,時之窮。

窮則變,故九五之甘變為苦。

苦節不可貞已見彖辭,故曰貞凶。

凡卦貞吉者多,此稱貞凶者,以其失位也。

九二失時極者,由時及位,此為失位,由位及時,無位無守,若強之守,是以不正而求貞。

不正之貞即不貞,不貞而求貞,宜其凶矣。

此與蠱卦六三干母一之蠱不可貞相似,蠱而屬母,為子女者不得責其正,猶父子不責善也。

責善則離,乖孚天理,戾乎人情,則不可強。

強而行之,其害彌甚。

此苦節不得貞,貞反為凶。

或曰貞凶異用,苦節者固宜貞,而貞之不終,則亦兼見其凶。

此非爻辭原旨,貞凶者,勢不可貞,即失於時位之正,則何可責其正哉,與其外貞而中不潔,將奚以利其行。

聖人本乎人情,不泥於從一而終之義,而必以貞苦之,苦其貞者,則不免於凶,然貞凶固為上六之情,而下曰悔亡者,以既難貞,亦難悔也。

悔亡猶無悔,而更堅定之辭,以決無可悔也。

不貞者,情之常,無悔者,義之常。

既以貞凶,是不可復正,既不可復正,將何悔乎。

此與坤六一四無咎無譽相似,既無咎,亦不邀其譽,則明其所行,非關得失也。

得固不可,失亦如之。

貞既不能,悔亦如之。

此辭重在因時制變,上六時之窮,故體變為用,不得以恆情執泥其變也。

節至上六,已無節矣。

不可貞,又將奚悔,根本不存,枝節奚重。

卦內貞外悔,在外難貞易悔。

上六兩窮,故爻辭如此。

象曰,苦節貞凶,其道窮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已詳釋彖文中,卦位既無,卦用已盡,違時非位,行止俱窮,故守則貞凶,行則悔亡,總不外明節用已至變時。

變節之節,不足稱矣。

故君子慎始而重在先制度數,議德行,毋待其窮,窮則欲節,節亦不及矣。

在六三所患在太過,在上六所患在不及,過與不及皆戾中庸,此節之必變,而易以中孚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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