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證釋》同人卦:同人者、本於泰否之變。而明人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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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證釋》同人卦

易經證釋

同人卦

孔子《宣聖講義》

同人者、本於泰否之變。

而明人事者也。

天地泰否。

而人居天地之中。

順泰逆否。

以孚天地之數。

則人事尚矣。

故同人以人名卦。

見人與天地為三才。

皆世運之主宰。

人又能濟天地之窮。

應泰否之變。

而為萬物之領袖也。

在泰與否。

天地反覆。

運數雖及於人。

人末與於運數之主。

故泰否屬天地正變之象。

唯同人則人也。

人以處其正。

順其變。

齊其不齊。

而安危治亂。

以奠人物。

及於天地。

天地無終盡。

人亦無已時。

此三才皆世運之主。

人又其中樞也。

象。

上乾下離。

乾為老一陽一。

離為中女。

天火合明。

同人乃光。

以火之炎上。

與天同明。

而成天日之象。

離為日。

為後天之一陽一主。

代乾而居正位。

是為父子合德。

先後孚道。

以先天言。

猶重乾也。

以後天言。

乾退居西北。

與南方離火相映。

天空而氣清。

日昇而光明。

後天日居天中。

為萬有之主。

是以子代父。

以後繼先。

光大中正之象也。

離本出於坤。

坤為重一陰一。

離則一陽一中一陰一。

一陽一內吸一陰一。

為生成大用。

故日出而大地光明。

日昇而萬物溫育。

日照而雲雨潤澤。

日下而萬類昧息。

此離之代乾有其道。

而出坤有其德也。

故天火之合。

比於人道之用。

人事之功。

豈易言哉。

含坤發乾。

內一陰一外一陽一。

而以一陽一化一陰一。

以剛翕柔。

二德乃孚。

二氣乃應。

是為天下大用。

而以同人像之。

則同人者。

天地合德。

剛柔孚化。

以成以育者也。

神哉同人。

至哉同人之用。

非同人不克救否之危。

不克啟大有之富。

是同人繼否。

亦天時人事當然者也。

就卦爻言。

五一陽一一一陰一。

一陰一在第二爻。

當內卦中位。

為得正位。

一陽一多一陰一寡。

以一陰一貴。

眾一陽一從一陰一化。

以一陰一得正位。

為全卦主爻。

則從之不失於正。

是為以正示天下之象。

一陰一陽一相翕。

同歸於正。

是為撥亂反正之象。

上為乾剛。

剛健以行。

下為離麗。

麗明以守。

內明外剛。

不迷不辱。

得道多助之義也。

上有九五。

正位乎外。

下與六二。

相應相成。

內外同心。

上下一德。

合群濟難之義也。

故同人為親。

親其所親。

不為外物所間。

以親從親。

不為他力所奪。

則親一親而尊賢之義也。

同人以義。

不苟於時。

同人以情。

不乖於位。

時中而用。

位正而安。

乾惕無違。

光明有孚。

則善與人同之義也。

故以象君子。

以喻正直。

以人為本。

而能得人。

以同為先。

而致大同。

此自古聖人、以人道治天下之始也。

當鴻蒙初啟。

草昧始開。

人事末章。

天道自適。

人皆無為。

事皆自然。

故無待人道。

而生化悠悠。

以迄後世。

是為道生。

洎夫人類孳繁。

事業豐有。

天時遷變。

地利分明。

而爭訟以興。

一奸一宄斯起。

茫昧之世。

易為文明。

道德之倫。

比於利慾。

於是安危代謝。

榮瘁紛陳。

治亂循環。

夭傷迭見。

是世運有泰否。

而天道不終久。

於是聖人乃立人道。

以人治人。

以人濟天。

以人孚人。

以人救世。

此同人之義所仿也。

古昔嘗見其效矣。

同人之至。

是曰大同。

大者泰也。

由否反泰也。

故同人之用。

在反亂成治。

復否為泰。

否以一陰一逐一陽一。

而君子遯世。

同人乃以一陽一涵一陰一。

而小人同化於君子。

此君子救時濟難之象也。

故同人者。

人道也。

同人之名。

以象所成。

而人在天地中。

當三四兩爻。

同人三四爻皆一陽一。

恰與乾之九三九四同。

乾九三為朝乾夕惕。

九四為在淵。

此同人之象。

亦取貞利而涉川也。

又乾九三九四以上從下。

以己從眾。

同人亦取同於眾人之義。

蓋曰同人。

不獨人眾也。

貴在能同。

以我同人。

人亦與我同也。

故名同人。

世之最艱難者寡助耳。

果得眾助。

何為不克。

同人能救時而挽否者。

以能合大眾也。

眾不必在位。

不必有勢。

而同人尤重在無位無勢之人。

蓋當否之君子已去位而遁於野。

小人亦難留於位而逃之他方。

是國中可托者。

尋常民眾。

及野間君子耳。

同人以君子為主。

君子能率大眾以挽救危亡。

則同人之所取義也。

故昔虞舜善與人同。

而卒成盛治。

堯不得舜。

則四凶不去。

洪水不平。

天下末即安也。

是堯之治。

舜之功也。

舜之治。

同人之功也。

舜始於耕陶。

末嘗有位也。

伍於農漁。

末嘗有勢也。

而能佐堯平治者。

同人之效也。

故君子不難。

難在能同人。

眾人求治不難。

難在克。

同於君子。

此同人之要旨也。

有心救時者。

盍審諸。

辭。

以同為用。

人為主。

而同字有和同之義。

有類別之義。

蓋一陰一陽一併存。

同必有異。

以異而同得名。

若無異。

亦無同。

既曰同矣。

其異已可知也。

故在彼為異。

在我為同。

同是人也。

或為君子。

或為小人。

或為貴富。

或為賤貧。

因而同之。

是曰同人。

君子有類。

小人有列。

貴富自高。

貧賤自劣。

因而同之。

是曰類別。

夫同而別焉。

何以名同。

薰猶異臭。

水陸異居。

寒煖異時。

高下異圖。

方以類集。

物以群趨。

各同所同。

始同於太初。

故同者、同於不同而終同。

非強之歸於一也。

以一合眾。

眾自若也。

以同集異。

異亦獲也。

同人者。

由己以同人。

而人來同也。

故同為動詞。

亦為名詞。

乃因果也。

天氣也。

火物也。

而合焉。

則物之原亦氣也。

乾一陽一也。

離一陰一也。

而同焉。

則離之用亦一陽一也。

離以二一陽一中夾一一陰一。

正以得一陰一成其一陽一也。

乾得離以成同人之用也。

乾剛健。

君子之自況也。

離光明。

君子之示人也。

以君子為主而非君子皆化矣。

故同人自君子始。

自君子利貞始。

貞其守也。

利其行也。

有守則自強不息。

有行則行地無強。

忠信之道也。

彖曰: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

孔子《宣聖講義》

此同人像辭。

明全卦之體用也。

同人於野四字。

為全卦要旨。

蓋當否之季。

君子去位久矣。

而救時止亂。

必起在野之君子。

故首言同人於野。

與需卦辭一義。

言所始必有自也。

而後文爻辭。

有於門於宗於郊云云。

乃次第推行之地。

終不出一野字。

故彖曰於野。

野包全卦地位。

明其非在朝廷也。

於野而曰同人。

是在野有所集合也。

非僅在野已也。

將合眾以救難也。

同人於野。

乃君子為之主。

君子以己同人。

而人同之。

於是乎同人之用可見矣。

以在野而能合眾。

必君子之孚眾望者。

君子興起。

眾人隨之。

則雖在野。

其號召之功。

正未可量。

故曰亨。

亨通也。

否之不通。

民苦久矣。

同人以君子起於野。

而反否為亨。

不獨君子也。

天下同亨矣。

以時當亨。

而人能應之。

其亨必矣。

亨則所如能達。

所至能利。

道之阻者。

莫如大川。

今亨矣。

則進可無阻。

雖大川之險。

涉之無礙。

又以乾之剛健。

離之光明。

以健行險。

以明照暗。

則大川猶坦途矣。

故曰利涉大川。

一陽一以一陰一用。

火以水成。

大川水也。

而離火乘之。

得乾之天時。

因同人之人事。

天地人三者合德。

而利涉大川。

亦由同人之功也。

同人之用。

以眾志無二。

而濟難涉險。

無所畏避。

雖雲涉川。

非止於一涉也。

由此以進。

無不利矣。

且大川比於事之最艱難者。

群策群力以赴之。

無不濟矣。

利君子貞四字、有數義。

利為句。

則言利涉之後。

一切皆利。

利君子句。

則言同人利於君子。

以助成其用也。

君子貞句。

則言君子雖進而利。

仍自勉以貞。

以否雖易。

而時猶危。

塞雖亨。

而事猶困。

非暢行之日。

必朝夕戒懼。

兢兢自勵。

以貞固培其本也。

利君子貞句。

則言天與君子以利。

君子答之以貞。

利貞相孚。

天人同應。

而利者因其貞。

貞者獲其利。

利貞皆乾之德。

以同人本乾為體也。

同人以人為主。

故以利貞為先。

利貞內也。

亨外也。

由內達外。

人道之大則也。

故有利貞。

而後應乎亨。

即有君子。

而後成乎同人。

有人事。

而後協乎天道也。

彖曰:同人柔得位。

得中而應乎乾。

曰同人。

同人曰;同人於野。

亨;利涉大川。

乾行也。

文明以健。

中正而應。

君子正也。

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彖辭之義也。

蓋六二九五。

上下相應。

內外正位。

故曰得位。

三四兩爻。

皆與乾同故曰得中應乾。

以人爻得中應。

而上下得正應。

故名同人。

同主上下言。

人主中爻言。

此易卦例也。

同者、和也、合也。

上下內外一陰一陽一和合也。

人者在天地之中也。

天居上。

而下離火坤所生。

猶地也。

又離代乾。

亦如重乾。

故三四中爻。

稱為得中應乾。

此卦之所以名同人也。

名者、實之賓。

以同人主賓相得。

曰同人。

猶曰人相同也。

在天地卦後。

而以人繼之。

可見三才六位。

易之本例固如是也。

故吉凶皆主於人即皆見於中爻也。

中爻三四、已詳於乾三九四。

為人道之本。

人道之所見。

一一陰一一一陽一。

三四合則為七。

人數也。

坎離當之。

在先天。

艮當之。

今同人以離承乾。

故稱人。

如家人以離承巽。

亦名人也。

凡曰人者。

多重在此。

苟失其位。

則不稱人。

不必貴賤也。

唯得位。

猶得時。

時位同爻。

乘時達用。

乾之志也。

故同人雖在野。

而能救否以救國。

則君子之任也。

人指有人道之君子。

若否之匪人。

則失人道者。

即失位也。

雖貴不貴。

唯能禍人。

不足以保全人類。

故曰匪人。

不曰物而曰匪人明其已失人道。

雖人形具存。

猶非人也。

同人之人。

正以得位。

而全人道也。

故屬之君子。

此彖辭首言利君子也。

與否之不利君子恰相對。

由此言之。

可見易教之旨亦可徵易辭稱人之由來矣。

《宗主附註》

象。

以同人繼否。

使天下危而復安。

亂而轉治之象。

非尋常事業可比。

人類所以不滅。

國家所以不亡。

皆在於是。

可不重歟。

講易至同人,實為世紀上一大變革。

而天地。

而天地萬物隨之復生復育。

以傳無窮。

易雖主循環往復。

而新者非舊。

有如否之復。

非泰而為同人。

同人與泰異也。

是謂進化。

旋變旋進。

愈轉愈化。

以成此無盡之世運。

天地不能為之。

造化不能主之。

則自然嬗遞之跡。

在天地造化之中。

而合人物以共進者。

故曰同人。

天地與人同其功也。

同人二字。

實含有同聲相應。

同氣相求意義。

如同一一團一體。

名曰同人。

非泛稱也。

必相反助。

相提構。

然後得同人之力。

必先盡同人之誼。

以同於人。

然後人來同我。

故同人上為天。

下為火。

火合於天。

天自火出乃。

乃明示由內推外。

由己及人微義。

非昧昧然能同者也。

今之自命同人者。

恆以入之擁護為志。

而不求其來同之道。

詩書稱同,必曰來同。

以我有招來之道也。

不求其來。

而望其同。

是欲登而忘階梯也。

甚者因同人而成仇怨。

愈親愈離。

揱近愈隔。

終至同舟敵國。

莫可挽敉。

同人之利末見。

而害己深。

豈易教同人之旨哉。

故離有附麗與分離二義。

善則麗之。

惡則離之。

同此象也。

猶敵對也。

恩則婚媾。

怨則寇仇。

同此位也。

是在人之自致之矣。

同人於野亨。

利涉大川。

已見前講。

乾行也三字。

明上三句之取義也。

以同人於野。

本非亨象。

而得亨者。

本乾以行也。

乾剛健而大。

純一陽一不沉故能包舉天下。

無所不通。

利涉大川。

尤為乾行之驗。

古無大舟廣渡。

堅橋遠濟。

居恆所憚。

不在山而在水。

溪澗咫尺。

方舟可航。

而大川則不易涉。

果不得已必涉者。

先卜之。

以審天時。

而避風險也。

故古易筮辭。

皆明示之曰。

利涉大川。

或不利涉大川。

此全易各卦屢見者也。

其曰利涉者。

必先孚於行。

行而吉。

則涉之利。

若不可行。

遑間涉川。

行必因乾。

凡得乾之卦爻、猶乾也。

以一陽一浮而升。

故能遠行而涉水。

此同人之利涉。

本於乾行也。

行猶德也。

乾行猶天行也。

以德成用。

乾行即乾德也。

乾德元亨為首。

同人之亨。

乾之亨也。

以乾行野。

且利涉大川。

是同人之亨。

始於足下矣。

下離上乾。

離為文明。

乾為剛健。

而上下得中正以相應。

是君子而能正其位也。

此位非官位。

猶中庸素位之位。

言君子能以正行其分內事耳。

君子居則為天下之望。

行則立天下之功。

同人君子以正位而出行。

則所至無不正矣。

正者定也。

一人正而天下定。

故曰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志同而皆應。

則亨及天下。

此同人之用。

以君子成。

君子之用。

以乾行。

外乾內離。

剛健文明。

雖正天下之位可也。

始於近。

成於遠。

發於野。

兼乎天下。

此全卦之始終也。

故蒙曰利君子貞。

貞正也。

《宗主附註》

同人一卦。

與大有為正反。

有同人而後有大有。

此明示人生不能無群。

富強不能獨致。

人如是。

家如是。

國亦如是。

不有友助。

不得成大業。

不有規勸。

不得成盛德。

故易曰日新之謂盛德。

富有之謂大業。

盛德大業至矣哉。

大有者。

大業之獲也。

同人者、盛德之成也。

德者本也。

財者末也。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

有德此有人。

有人此有土。

有土此有財。

是同人為大有之本。

居大有之先也。

而何以同人。

則在干德。

德小少同。

德大多同。

德普一國。

一國來同。

德及天下。

天下來同。

德有末足。

是同而無本。

雖群亦鳥合耳。

安能濟大難。

立大功哉。

故同人之後。

繼以大有。

切望同人。

克充其德耳。

故彖曰、得中而應乾。

乾德之備也。

中、德之誠也。

外備內誠。

天下無不同矣。

故曰同人。

言凡人皆可同也、而必始於近、故首曰同人於野。

野人近而易親。

一性一情無偽。

言行無闔。

故最易同。

由野推之。

蠻貊可同矣。

是故釋文曰、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象曰:天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孔子《宣聖講義》

此明同人之象辭也。

夫同人非任意和同也。

方以類聚。

物以群分。

此理之自然。

事之自應也。

故一陰一與一陽一。

柔與剛。

必相得而用始彰。

仁與義。

惡與善。

必相校而德始見。

天火同人。

各有類也。

乾健離明。

各有適也。

上下內外。

各有位也。

大細遠近。

各有職也。

以類則同。

以位則定。

以適則從。

以職則順。

順以應時。

定以孚道。

從以廣權。

同以擴教。

故君子以之、而類其族。

辨其物也。

致之於齊也。

行之以宜也。

雖良莠不同用。

好寙不同重。

因材而器使之。

酌行而利之。

合功而序之。

分效而劑之。

則牛犬可致其能。

土木可罄其才。

正邪化於教。

愚智全其材。

是則天下治平。

人民安康。

恩怨無爭。

利用無疆。

天得其清。

火發其光。

乾著其健。

離昭其明。

君子之道。

與時偕行。

此同人之大用。

而義始於親一親。

故近者先從。

遠者亦順。

賢者先同。

愚者亦定。

是類之為化。

而辨之為盡也。

物不有異視。

族不生歧志。

則齊於不齊。

異於不異。

是君子治平之本也。

同人之一精一蘊。

天火之合德。

明健之相應也。

故象辭申其義耳。

《宗主附註》

同人像辭曰。

類族辨物。

夫子已言其義矣。

而最要者、為人道之大用。

中國古代學說。

與中古異。

異即道儒之別也。

而儒教之異於道。

則自春秋戰國始。

在夫子時猶同也。

古代論一性一道德目。

初分為二。

即仁與義。

繼分為四。

即仁義禮信。

而不及智。

以智為外。

而藏於不顯。

故謂之用。

易所謂顯諸仁。

藏諸用。

用即智也。

仁則概四德。

故乾坤四德。

元體仁。

亨體禮。

利體義。

貞體信。

不言智也。

在中庸曰成己仁也。

成物智也.一性一之德也。

合內外之道也。

始以仁智並舉。

然猶分別內外體用。

與易義同。

至孟子列舉四端。

始以智配仁羲禮。

而不及信。

後人更演五常。

以信居中。

合五行之土。

是混一內外體用而言也,以視易教。

巳有差別。

易之藏智。

非不知智也。

以上古道德為重。

不取巧,不尚智。

故不明言之。

然智為人生大用。

天地大功。

豈無所示於易乎。

則乾之大知。

坤之知往。

與各卦爻言知者。

皆明智也,不過稱為用。

不名為德耳。

知者以物為象。

故禮曰物至知知。

大學更序其次第、曰致知在格物。

此皆本於易教也。

在易之需訟二卦。

業明示格致之要。

而同人類族辨物。

尤為簡切指出用知之道。

知由物明。

物由知定。

後世所謂唯心唯物兩大派系。

爭持不斷者。

實皆失之偏也。

無物無以見其知。

無知無以別其物。

知物同重。

即心即物。

脫一去知物。

非物非心。

此心與物。

相為因果。

相成其用而已。

類也、辨也、知也。

族也、物也。

以知格物。

以物致知而己。

故取象天火同人。

有火之光明。

始能盡其知。

有天之健正。

始能格其物。

知盡而不害其明。

則智既仁也。

物格而不損其正。

則體即用也。

故心物兩得。

而人己同成。

成、誠也。

誠、通也。

通而無阻天下皆歸。

此同人之始。

在類族辨物。

而人道之初。

在格物致知也。

初九。

同人於門。

無咎

孔子《宣聖講義》

此同人初九爻辭。

言同人之始動也。

同人以動成用。

既曰同人。

必有與也。

由近及遠。

由親及疏。

凡我人類。

皆可與也。

則自最近親者始。

是家門也。

門者出入之地。

出必由戶。

今以出行。

故稱門不曰家。

門之人。

即家人也。

家有內外。

由內及外。

皆同於門。

以會集而啟行之所也。

在彖辭曰於野。

乃總括之語。

以後各爻所於。

則就其所至而名之。

初爻方動。

行方舉步。

則最先之地、門也。

由門以同人。

示將往也。

以門為閒。

入則闔。

闔則不同人矣。

今曰同人。

是且出之象。

而曰於門者。

明其暫止也。

將往且駐之意。

以同人非獨也。

非己也。

必有合者。

既約之矣。

必有所集之地。

門雖末廣。

究利於行。

一也。

既有同人。

必有所為。

行雖以漸。

進不宜滯。

門之為地。

僅足少佇。

二也。

同者以親。

聚者以近。

親近之與。

皆非外人。

首及於門。

明其交密。

譬之同一居。

不分畛域。

三也。

此君子所以同人而首於門也。

我親彼近。

情密志同。

以其素知。

尤堪心信。

則其同也。

更奚咎哉。

蓋同人一卦。

皆志於公。

上下中正。

皆孚於德。

公德所發。

又始於近親。

則其本已培。

其用必大。

故雖無位。

不憂其難號召也。

雖無勢。

不慮其弗服從也。

言其無咎。

以君子之行也。

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言既曰同人。

且自門出。

純由義合。

自無所得咎也。

所謂咎者。

指在野言。

今為君子。

雖在野。

而以德勝眾。

故能免咎。

其義易明也。

六二:同人於宗。

孔子《宣聖講義》

此同人六二爻辭。

言本爻之用。

與同人之所徵。

異於初九也。

六二以得內卦之正。

處一陰一柔之位。

當獨貴之時。

五一陽一一一陰一。

以一陰一統一陽一。

若非得九五之應則不免遺害家國。

優亂紀綱。

今有乾九五在上。

而傍以群一陽一。

俾一陰一洽於眾。

而不失其正。

故能遠害而保其邦家。

唯以一陰一位一陰一爻。

最易幹出位之嫌。

雖君子處之。

仍不免於吝也。

吝者惜也惜其位。

而勖之以自惜也。

易之稱吝者。

皆此義也。

明其位與時。

末暢所欲為。

事與力有不足於用。

必自謹約以善處之。

否則咎至也。

悔來也。

故吝與悔對。

知吝則無悔。

不知用吝。

悔且無及矣。

六二爻辭。

以同人言。

既出家門。

則其最近最親者。

以宗為宜。

宗者祭先之地。

親族之所。

尊親並重者也。

言尊則宜敬。

言親則宜一愛一。

敬以致其誠。

一愛一以廣其德。

是同人之本也。

而曰吝者。

宗主族言。

以同姓為本。

人類眾矣。

以姓集群。

必有難廣者也。

以族行一事。

必有不勝者也。

故曰吝。

有所不足乃吝也。

今六二以同人於宗。

在親一親言。

固無憾也。

若推之於鄉一黨一、於國、於天下。

是吝也。

而同人者。

人類已眾。

非獨親一親也。

必由此而尊賢。

而一愛一眾。

而仁民。

方達同人之用。

而收協和於變之功。

故曰吝者惜其狹也。

然必因狹以盡其道焉。

若為其狹而求廣之。

則吝成悔矣。

親一親之末能。

不足以言平章百姓。

家之末齊。

不能及於治平。

此事勢所限。

理論所然。

不得踰越也。

象曰:同人於宗,吝道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

明為道之當然實同人之必經階級也。

夫同人之旨。

為救時也。

非一姓或一系之事。

宗者一姓之尊。

或一系之主。

非大群也。

而由小以至大者必先焉。

所以厚其基。

而蓄其勢也。

故初九曰門。

六二曰宗。

皆循序漸進之義。

雖吝無傷也。

又六二以一陰一得位。

在像有迴旋中止之勢。

亦吝也。

蓋一陽一升一陰一降。

初九升至此忽一頓也。

然家族之安。

不後於鄉一黨一。

家為國本。

同人宇宗。

正為將大同也。

寧可忽乎哉。

《宗主附註》

宗字雖指宗廟宗族。

實系包舉一宗之長。

一方之主。

非屬全部者。

皆可目為宗。

如一一黨一之總部。

一教之總會。

亦宗也。

言為一姓、或一派人眾會集之地也。

同人以類族辨物為先。

故出門之後。

即合其宗。

以各有宗也。

各合其宗。

而致之大同。

則無不同矣。

族有宗。

物有聚。

以此集眾。

近而易親。

情易通。

志易達。

較之泛求其同者。

事半功倍矣。

然所謂吝道者、恐因此各自一黨一各立門戶,而不能大同也。

故必由此推而同之,使宗與宗合。

群與群親。

則免於吝矣。

是同人爻辭之微義也。

世之欲救時者。

必先知之

九三;伏戎於莽。

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孔子《宣聖講義》

此同人九三爻辭也。

言九三爻象。

有變異之虞。

而君子處之之道。

必謹慎。

九三重剛不中。

與乾九三同。

下為六二。

上為九四。

剛柔相異。

前後相妒。

而本位過剛。

輔弼不協。

是險象也。

同人之進。

將有為也。

一陰一處於內。

將與仇也。

一陽一揚於外。

將有憂也。

其變為師。

兵之象也。

其敵為比。

一黨一之象也。

而失離之光明。

易坎之險陷互巽之伏入。

非乾之剛健故有伏戎於莽之語。

莽者草野也。

粗率也。

暗昧也。

戎者兵也。

害也。

伏者猶末動也。

伺隙者也。

同人而曰伏戎。

乃君子遭小人之嫉。

而思所以害之也。

為君子者宜以貞自矢。

以光明示人。

以乾惕為戒。

則可兔戎莽之禍。

故當去其蔽晦之地。

就於高明之方。

升其高陵。

正與伏戎於莽相對。

彼伏草昧。

我升高明。

彼以戎兵。

我懷道義。

彼為固位。

我志貞潔。

彼圖驕恣。

我行安恬。

則伏戎何傷。

同人之功可致。

險陷不害。

同人之信愈孚。

故曰三歲不興。

以明其無求進之心也。

升其高陵。

人所共見。

三歲不興。

人所共望。

則今之退者。

以成後日之進。

今之遠者。

以為後來之近也。

夫伏戎者。

必有所恃於力也。

若與之爭。

勝負末可知也。

唯離其伏地。

上於高陵。

以示無與爭強。

則天下當共諒也。

三歲不興。

久也。

非必三歲也。

蓋示人以久。

而勿櫻其忌也。

我既為久隱之謀。

眾尤切早起之望。

則處之安穩。

而行之泰然。

始之緩圖。

而成之必速。

是君子之進也。

同人之漸也。

辭旨深矣。

《宗主附註》

同人之反為大有。

乃往來相反也。

而其對為水地比。

則敵也。

其對反為地水師。

則真相反也。

蓋一陰一陽一位時。

均反對也。

地與天對。

火與水對。

而相敵視也。

在同人為君子之朋。

在比為小人之一黨一。

在師則爭矣。

爭則有勝負。

既非一人之訟。

則興大眾之師。

師之與、比。

為往來卦。

而與同人為反對卦。

故用同人者。

必防師比之害也。

比之進也則為升。

升為地風。

風水合化為渙。

水風相激為井。

渙則化仇為好。

井則因恨成仇。

此在人之進退應之。

進而不富。

或退而失宜。

皆有咎。

唯用升則無害。

同人九三爻辭曰、升其高陵。

而升之九三。

則日昇盧邑。

既曰升。

必自下上登也。

虛同墟。

即墟裡也。

而與高陵相差一間。

然在同人。

以漸進為志。

九三因莽有伏戎。

不得不升於高陵。

以窺其藏。

而避其害。

此君子明哲保身之道也。

加之比師相襲。

寇仇難解。

不升則有井之患。

此升字不獨為升卦也。

風波末已。

豈能自陷漩渦中哉。

必本離光明之態。

而守乾惕之羲。

以合於同人在野之旨也。

故曰三歲不興以安行也。

小人之氣焰末盡。

君子之進取宜遲。

故有三歲之語。

三歲言其久也。

若暫則三月三日亦同。

三者眾也。

視時地所宜而定之。

此即同人要義也。

象曰:伏戎於莽。

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明爻辭原義。

而教後世卜此爻者、所宜留意也。

所謂敵剛者。

以敵猶剛強也。

故有伏戎之象。

實本於六二在其下也。

六二為一陰一。

其下如陷。

又以九三重剛。

九四亦然。

上剛下險。

兩不相容。

故曰敵剛。

同人全卦。

皆以光明乾惕為用。

敵剛不宜與爭。

故升其高陵。

以孚卦義。

而三歲不興。

為行進安穩計也。

同人主進。

主漸進。

故曰安行。

曰安則無虞於戎莽。

日行則無礙於同人。

以行而安。

君子之道也。

小人則不克矣。

故明知莽有伏戎。

而不履其險。

明為求進。

而必圖其安。

此升其高陵。

一則避禍。

一則計功。

一舉數得。

果非然者。

同人之用將窮。

救時之義奚在。

如恃我有眾。

而與戎莽一較其力。

必且先受其害。

更妨於事。

是以因敵之剛。

則求策之全。

因地之險。

則求行之安。

而人以暗昧。

我以光明。

人逞強力。

我以坦白。

德足以勝之也。

故三歲不興。

正興之備也。

按卦象一陽一爻主進。

九三進。

於九四。

皆一陽一也。

亦升之象。

光明之地。

在乾九四曰、或躍在淵。

無咎。

此則主升。

以乾下卦元一陰一爻也。

然義亦須自反自貞。

不得猛進。

以犯驕恣之愆。

而違乾惕之訓。

故九四有弗克攻吉之辭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孔子《宣聖講義》

此同人九四爻辭。

明本爻之用也。

同人主進。

而起自野。

則其終必及城墉。

以國之政令必自都會出也。

墉者城也。

乘者薄也。

進而至於城。

猶末遂入也。

然城為保民。

君子之至也為救民。

彼恃固以敵我。

則雖乘墉。

不克攻也。

非不克也。

義弗可也。

以救民而傷眾。

非義也。

起於野而得眾。

故能乘墉。

因於民而慮殃及無辜。

故弗克攻。

然弗攻。

非中止也。

徐圖他道也。

在卦九四本重剛。

與九三同。

城墉為守。

剛之象也。

而以資敵。

則亦剛敵也。

敵剛則宜柔取。

避多所損害。

以全其始終為民來之義。

民無罪也。

故勝而不攻。

且以攻末必即克也。

堅城易守。

遠師難攻。

若以力較。

末見有功。

弗克攻者勢也。

亦義也。

同人之旨。

本於仁義。

基於安徐。

不行險以僥倖也。

九三以安行。

九四以弗攻。

皆一義也。

既弗以力服人。

則人必為德所化。

是弗克攻。

正所以攻也。

雖義弗克。

而事則克也。

故曰吉。

吉指大眾言。

無不吉也。

同人之吉也。

以善於用剛。

故吉。

亦猶乾九四在淵之意。

自反以順眾。

自抑以伸義。

此全卦本於君子貞三字。

而獲吉亨也。

象曰: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九四爻辭原義。

而見君子處之之得吉也。

夫乘墉豈不克攻哉。

為義弗可也。

義者謂准諸事理之宜。

及人我之利也。

乾卦曰、利者義之和也。

利物足以和義。

是義即利也。

唯能利始為義。

若有不利。

非義也。

以乘墉已勝也。

人已困也。

若遽攻之。

於事或有功。

而所損者大。

損己固非義。

損人亦非義也。

義在盡其利。

今有所損。

義弗可也。

按之事理。

皆末宜也。

我進而無所憑。

敵困而有所恃、相持不決。

必害於大者遠者。

故曰義弗克。

明其非不能攻也。

乃利害之不均。

而於義弗許也。

然既不克攻。

則奚有吉占。

設淺躁之見。

必謂其勞而無功。

棄而不取。

困而不入。

徒失機宜。

安有吉利。

而不知君子之服人也。

必待其心悅誠服。

勢可攻而弗攻。

墉可破而弗破。

不爭一時之快。

而懷柔其居民。

不恃大眾之威。

而錫恩於末順。

是則君子攻心之策。

抑亦軍法萬全之計也。

曰吉者。

蓋明知其終吉也。

所謂困而反則也。

則同側。

反側者、不安也。

居民被困。

不安其處。

勢將自變以投我。

一也。

敵雖困守。

不安其位。

勢將迫其臣下攜貳。

以歸順大眾。

二也。

動於民者、則城無與守。

動於下者。

則主無與助。

皆將自潰以迎我。

寧待攻耶。

此不攻而得。

其吉可見矣。

故曰其吉則困而反側也。

言吉之由於反側也。

困之不去。

則反側必至之勢也。

困而示恩。

則反側尤易見也。

故吉之由來。

則在於困而使之反側也。

夫反者與正對。

側者與中對。

於彼為反側。

於我則正中也。

九四以剛行柔。

以一陽一居一陰一。

故其效如是。

此弗克之吉。

較克尤大也。

或曰反則謂自反也。

亦同。

蓋待其自反而來歸也。

故曰吉。

九五:同人先號。

而後笑。

大師克。

相遇

孔子《宣聖講義》

此同人九五爻辭。

言同人之大成。

及爻象之義也。

九五居外卦之中。

為得位。

下與六二應。

為得時。

故爻辭言其吉也。

然同人本無位。

今九五曰得位。

乃得地也。

同人全卦至此。

功用俱見矣。

夫同人以六二一一陰一。

與上九五應。

先一陰一後一陽一。

中而不順。

正而難從。

其終也。

以君子之德。

遇阻而亨。

逢艱而利。

固非一路順進也。

必經歷頓挫而漸通。

必循撫貞固而漸達。

其在九三九四二爻。

已見其義。

而九五以一陽一剛正位。

本為亨利之時。

亦由三四蹉跌。

六二間隙。

眾志難一。

成功匪易。

故曰同人先號咷而後笑。

號咷哭叫也。

同人經九三之伏莽。

遭九四之反側。

前之為敵者亦成友好。

相猜者亦共起居。

所謂同人愈同愈眾。

愈集愈多。

而有不召來歸者。

末告自至者。

既會合之非原人。

則猜疑必有不免。

先號眺者。

相畏忌。

不敢遽親近而呼號也。

相備戒。

不敢即坦白、而憂泣也。

然君子主之。

眾人從之。

以誠相交。

則憂疑皆釋。

以信相與。

則呼喚亦忘。

故破涕為笑。

化愁為喜。

恩仇皆泯。

遠邇同歡。

而同人至此誠大同矣。

既有大群。

自增大力。

而大師克相遇。

不為我敵。

且與我同進矣。

大師言其眾也。

相遇言其順也。

克言其成也。

此所以先號咷而後笑也。

在君子本無爭勝之心。

固不欲與人之師戰。

而今以德所感。

師亦來歸。

此相遇不號眺而相笑也。

君子之進也。

為救時。

無奪位之謀。

其起於野也。

為應眾望。

無自衛之志。

故不設兵卒。

不較戰爭。

人之以兵至者避之。

以戰言者去之。

而兵亦人也。

明知為國用。

則可服於德。

而不附於勢。

從於義。

而不袒於私。

故至九五君子之德大明。

同人之功已著。

遂有全師來從者。

而君子初猶末允焉。

待其既近。

隔閡已除。

則前末同者。

至是亦同人矣。

此九五之稱同。

直括大師相遇言也。

而三四兩爻、則不曰同人。

以尚末同也。

初二之同人。

小同人也猶有敵友之分。

九五之同大也。

已消人己之界。

故稱同人。

明其用也。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剋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明爻辭之義也。

所謂先者、出發有先後也。

同人先行。

而大師後遇也。

先行末知。

乃有號咷之情。

後遇既明。

遂成一笑之頃。

言初疑而終信也。

其信者、在同人之能中直。

中則正。

直則誠。

誠正交至。

何人不信。

故曰相剋。

克者能也。

人之不相得、曰不相能。

相能即相得也。

即克也。

以至誠相與各克其私也。

即克己也。

非相勝之克也。

蓋九五與六二應。

一剛一柔。

兩兩交孚。

皆居正位。

故有此象。

中直之效也。

不曰中正者、應下也。

以直接於下。

非獨正也。

唯直能大。

唯大能容。

故大師不以眾相猜。

而同人不以先相拒也。

然在九五。

系同人一大同之時。

設當之者、無中直之行。

而起猜拒之念。

則所謂克者反為勝。

而笑者反為挪揄矣。

蓋號咷情也。

笑則易詐。

遇者事也。

克則為侵。

利害一反掌耳。

當之者、必以中直示人。

以誠信接物。

則號咷之情。

易為歡忭。

而相遇之後。

皆能協和。

此德之所化於事也。

故應數為正。

反數為變。

如德以行。

自孚象之正義。

睽情而作。

將違辭之大綱。

利害吉凶。

人自致之。

天不與也。

若德之不勝。

則相剋變為受制。

如五行之克也。

君子於茲最宜慎之。

《宗主附註》

自九三以上。

雖進而有阻。

雖利而有險。

蓋所謂時位然也。

其原因即在六二一爻。

以一陰一居正位、而在內。

其勢尚盛。

雖群一陽一環之。

不易同化。

此與乾卦之不同也。

而又異於姤與履。

姤履雖皆五一陽一一一陰一。

其一陰一爻非正位。

不得時。

不能抗群一陽一。

故隨一陽一而動。

不相齟齬。

同人則以正位居內。

以應乎乾。

在一方言。

為同人之友。

可使同予我。

在兩方言。

則其初乃相敵也。

故時相忌妒。

而驟難大同。

故有伏戎乘慵號咷大師之象。

皆不免於敵視也。

然君子以德化人。

不以力屈人。

雖我眾彼寡。

不以勢降之。

雖我直彼曲。

不以爭拆之。

如禹討有苗。

太一王事獯鸞。

以仁義示人。

不憑其強力。

此即先王耀德不觀兵之義也。

況同人本起於野。

其地已殊。

其時又別。

則委曲求全。

理之宜也。

事之順也。

故能亨吉。

而克成同人之用也。

上九:同人於效。

無悔

孔子《宣聖講義》

此同人上九爻辭。

言全卦之終也。

同人之同。

以人為主。

而終於上九之爻。

曰於郊者。

始志末伸也。

雖志末伸。

時所為也。

既獲大同。

有何悔哉。

在前五爻。

以進為志。

而始於門。

終於郊。

進則進矣。

於事業末達也。

自九五之能大同。

終不獲為國中主政者。

始於野。

終於野耳。

故彖以同人於野四字。

決定全卦。

上九之郊。

雖近國門。

仍野也。

君子末嘗以得失為懷。

雖不得位。

終無尤悔。

卦例外曰悔。

本作悔。

內曰貞。

能貞者免悔。

君子貞三字。

已見彖辭。

則無悔也。

正其宜矣。

況同人至郊。

其眾其近。

足以策其後矣。

將何悔乎。

象曰:同人於郊,志未得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耳。

蓋同人既終。

則其變者大有也。

君子同人至郊。

其所謂通天下之志者已達矣。

而曰末得者。

以君子之始於野。

終於野。

雖全國來同。

而末能用其志於國政。

故曰志末得。

蓋物窮則不通。

事極則不進。

上九已窮極。

雖有盈郊之同人。

不能與進於國政之位。

所謂有民無權。

有眾無位。

與乾上九恰相對。

乾以高而無位。

故曰亢。

此以下而無位。

故曰郊。

郊下也。

外也。

言猶在外也。

乾以居高無位。

其下無輔。

故曰有悔。

此以在外無位。

同人至眾。

故曰無悔。

以在外無位宜也。

居下而得眾。

必德之孚也。

德至而位不與。

雖志不得。

而悔自無。

況君子志不在位。

雖事若末達。

而心已安。

志若末伸。

而譽已積。

則留以待時。

正君子之行也。

又何悔耶。

故志末得三字。

明時勢也。

處否亂之餘。

依在野之身。

無可憑藉。

無能驟進。

則志之不得。

非人之咎也。

君子於此。

自無悔尤。

若以小人。

則必假外勢以遂其欲。

因時亂以動其眾。

則必干亢之害。

而貽後來之羞。

故無悔。

指君子也。

而全卦始終。

皆以君予為主。

雖不得大用。

君子固自貞矣。

故志末得非凶也。

觀其變為大有。

則可見其培植之厚也。

合而論之。

同人之復大有。

乃因果也。

與他卦為正反者不同。

他卦皆反。

唯二卦相成。

豈非由同人之積德。

而後佔大有之收穫歟。

故同人曰利貞。

大有曰元亨。

而皆為上下相應之象也。

上下即內外。

在野當作內外講。

以無位也。

同人本平等。

故稱內外為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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