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證釋》艮卦:與震乃一卦顛倒而成兩卦。傳曰震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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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證釋》艮卦

易經證釋

艮卦

孔子《宣聖講義》

與震乃一卦顛倒而成兩卦。

傳曰震起也。

艮止也。

即一始一終之意。

言自震起始。

至艮終止也。

又兼有動與定。

初與成。

本與末。

下與上之別。

而俗稱日出而作。

日入而息。

作息亦震艮也。

行道者由甲地道途。

達乙地休止。

首途休止。

亦震艮也。

皆首尾去來之地。

初終往返之時。

概人事天道而言者也。

有始則有終。

有往則有復。

理數如此。

德用亦然。

故震動於前。

艮止於後。

震起於下。

艮休於上。

震往則艮來。

震升則艮降。

猶日月之代明也。

朝夕之相繼也。

歲時之往復也。

榮枯之代謝也。

有春有冬。

歲序乃畢。

有朝有夜。

日用乃成。

故艮者終也。

成終者成其始。

如夏正建寅。

歲之始也。

而由子丑至寅。

亦可視為終。

地之兩極。

終也。

而由南北極以往返者。

亦可視為始。

故曰艮成終始。

又曰成言乎艮。

以艮一一陽一由初起者震。

歷中爻則坎也。

至上止則為艮。

三一陽一卦。

非三一陽一併見。

乃一一陽一歷三級。

而著其初成。

示其升降耳。

升者自下。

降者自上。

升極必降。

降極必復升。

來往亦然。

直立者升降之道。

平行者來往之途。

故震起者。

至艮則止。

道若相反。

德實相成。

不有其止。

何來自起。

不有其終。

何來所始。

故成終者亦成始。

而艮則終明乎始者也。

艮主土。

後天代坤。

為五行之母。

故艮始終。

兼往返。

概初成。

天道人事舉不能外。

以物象之。

則山也。

土之積也。

土積而高出地面者為山。

山高而氣下。

為其升而有降也。

山之脊曰艮。

音轉為岡。

岡者剛也。

一陽一止於表也。

俗猶有呼艮者。

訛作峎。

人之脊。

亦艮也。

一陽一行於背。

上達於巔。

以脊主之。

艮之道也。

故人立必賴脊。

俯仰動息。

必藉脊椎之力。

人思必賴腦。

一精一神氣血。

必藉腦之運用。

腦之本。

亦交脊下達於腎。

中注於心。

督脈所司。

神氣所貫。

為其善止。

故亦能行。

為其有終。

故亦能始。

則艮者限也。

范之也。

有度有節。

不偏不激。

故中和不二。

艮有退也。

返本復始之道也。

至極則變。

達至則回。

行而先止。

動以後靜。

故道功本焉。

道以返原為的。

逆行為用。

故貴艮止。

止而後定。

定而後靜。

定靜而後返於所始。

復其天一性一。

故止者一切之妙諦。

而必適於進。

遵乎道。

蓋非徒止也。

止中之起。

靜中之動。

是純乎一性一。

全其天者。

不動以動。

不行以行。

無為以為。

無思以慮。

則艮之極。

則道之至功。

天地猶不能違。

而況人乎。

此震之次。

必為艮也。

周易之序。

後天人道所遵也。

以一陽一在上。

下覆兩一陰一。

與震卦以一一陽一承兩一陰一者。

恰相反。

一陽一止於上。

則不復升進。

故義為止。

而以中爻九三六一四。

合成既濟之象。

故利於行。

止其所而利其行。

則行止皆宜。

是以為人道之本。

下經三十四卦。

艮當二十一卦。

孚三七之數。

亦與人道協。

人道因於地。

孚於天。

天道七日來復。

故艮數七。

人道也。

而合天地人三者。

成其始終。

則以人備天地之德。

兼剛柔之道。

具位育生成之功。

而賅博厚高明悠久者也。

乾以大始。

坤以永終。

合而為艮。

一一陽一兩一陰一。

一陽一奇一陰一偶。

匹配以成。

動定終始。

互底於平。

此艮雖一陽一在上。

而其用不窮也。

推之一切。

善進者退。

善行者止。

柔而濟剛。

終以為始。

山之巍峨。

土之突峙。

升降以時。

初成可紀。

其對為兌。

窪下以瀦水。

水之與土。

皆生機之始。

立乎至中。

俯以萬里。

氣根於下。

形著於外。

中藏至柔。

安貞無礙。

坎險不陷。

乾剛不害。

合以中互。

雷水為解。

解蹇往來。

一艱一怠。

止於所止。

乃持其界。

不偏不倚。

乃慎所戒。

此無咎之道。

不求於外也。

坎離之用。

其道光明。

震艮之交。

其用成平。

九三上九。

相應而不親。

六二六五。

重柔而體乎坤。

故艮者得乾而歸坤。

持一陽一而返一陰一。

其義則止。

其利則行。

高而自卑。

滿而不盈。

達於其極。

而志夫中庸。

一止以息。

守貞而得中。

體用兼善。

是人道之宗。

斯行藏之莫悖。

而利義之攸同也。

《宗主疏述》

艮為少男。

乃乾氣之將盡。

如人老年少孑。

一一陽一在上。

一陽一升至極。

不得復進。

故艮為止。

言不能前行也。

若進則反為退。

故退字從艮。

亦言其為止也。

降者至初為極。

升者至上為窮。

艮一陽一已窮。

而氣已衰。

於物為老。

而稱少男。

是以得乾之氣先後別之。

先者為長男。

即震也。

一一陽一在初。

繼者為中男。

即坎也。

一一陽一在中。

後者為少男。

即艮也。

一一陽一在上。

與巽離兌之三一陰一卦。

分長女。

中女。

少女者相對。

皆自其所出名之。

故艮之一陽一雖窮。

而年猶稚。

以出乾晚耳。

三畫卦如是。

合為六畫卦亦然。

不過成一起一伏之象。

故艮象辭。

稱為兼山艮。

以艮象山。

重艮則為兼山。

兼猶連也。

重疊連接之意。

夏後氏之易曰連山。

即以艮為首。

明取兩山相連之義。

與震之洊雷。

坎之水洊至固同。

即與巽之隨風。

離之明兩(是否缺一「作」字)。

兌之麗澤。

亦無非上下相接。

前後相隨之象。

而艮則如山之靜而崇高。

峻而巍峨。

有挺出之勢。

有重鎮之形。

巍然獨立。

卓而不移。

俯臨下土。

超越諸物。

以在地上者。

惟山為高。

風雷日月。

雖高於山。

非立於地。

不得與之並論也。

故高者山。

低者澤。

兩相對照。

而若主賓。

故艮兌先天對位。

其用相反。

艮以高而不危。

峻而不險。

特立獨行。

超群邁類。

故擬諸人道。

謂人之德一性一。

當如艮也。

知止而止。

知退而退。

致於至善。

歸於中和。

此艮為人卦。

與乾天坤地。

並稱三才。

而夏後氏本之以立治焉。

夏重人時。

商重地利。

周重天道。

三代之易。

各異其首。

即夏首艮。

商首坤。

周首乾。

而歲時亦如之。

夏建寅。

商建丑。

周建子。

觀其歷數。

知其治功。

艮本人道。

則凡仿艮者。

皆人事之所本。

人者仁也。

論語曰仁者樂山。

以其德一性一近也。

艮震往來。

一卦顛倒。

故震往艮來。

行有異方。

事有異宜。

而震中互蹇。

艮則互解。

蹇解亦往來卦。

以中爻言。

蹇六三九四。

與未濟同。

艮則九三六一四。

與既濟類。

既未濟亦往來卦也。

故艮震之用恰相反。

如行者背道而馳。

傳稱震起也。

艮止也。

一起一止。

亦相違。

即一動一靜。

一作一息之意。

物極則反。

道窮則變。

震動之後。

必屬艮止。

故序卦傳曰。

物不可以終動。

止之。

故受之以艮。

言兩者相調劑也。

以道言為反背。

以用言為調劑。

此震艮之異。

當於中爻證之。

行者必止。

進者必退。

為防其窮。

則必變而反其道。

推之如剝與復。

亦本此理。

地雷復者。

震之道也。

山地剝者。

艮之道也。

消者以息。

盈者以虛。

一陽一共一陰一相推。

剛與柔相蕩。

此天地生化之妙。

即在震艮往來中見之。

震者振作之義。

其行易躁。

艮者休息之義。

其志易怠。

欲孚於道。

必去其弊。

欲成於用。

必戒其過。

此山雷頤為養正。

而雷山小過反為過失也。

蓋頤一陽一表一陰一里。

小過剛中柔外。

一順天行。

一違物理。

各有殊也。

故艮字義取山岡之挺拔。

而不失其靜守之道。

俗有呼山脊曰艮者。

訛作峎。

岡音之轉。

象本卦一一陽一在上。

覆兩一陰一也。

一陽一昂於外。

而一陰一伏於中。

此德用克諧。

偶以待奇。

靜以御動。

此道功所本。

故大學稱知止。

佛教明止觀。

止乃天下大本。

一切動作。

皆自止出。

大哉止乎。

不止將何所行。

道以靜坐為本。

先求止而已。

故不獨人道重艮。

仙佛亦自艮成。

學者習。

當先明此義耳。

艮其背。

不獲其身。

行其庭。

不見其人。

無咎。

孔子《宣聖講義》

此艮彖辭也。

以一陽一止於表。

剛章於外。

如人之背脊。

故曰艮其背。

背與面相反。

見其面者。

不見其背。

今艮其背。

自不得見其身。

身以向我言。

向背猶表裡也。

如人之行向前者。

在後不得見其人。

但見其背影而已。

故背字對向言。

兼有背馳之意。

又悖也。

相違也。

人行固有向背。

立時亦然。

此背字賅立行言。

惟見其背。

而不相向。

是以不得其身。

不獲即不得。

不得見其人耳。

與下不見其人一義。

而以背言。

故稱身。

艮者止也。

止於背者。

即限於所止之地。

止則不復動轉。

故以背止者。

不獲其身。

如背我而立。

不能見其人也。

雖見之。

亦不知其為誰。

以不見其面目。

無以辨其人也。

而艮之象。

一一陽一在上。

如山之脊。

人之背。

背脊之外無物也。

背脊之內。

則不得知。

為其蔽也。

艮止也。

而兼限義。

限於其背。

則背外無可得。

則所知者。

惟背而已。

以卦與震顛倒。

震為進。

艮為退。

震為前。

艮為後。

故見震者得其前身。

見艮者止其後背。

正相反也。

如登山者。

見山之脊。

不見其山之面。

若不登山。

則見之矣。

而艮者。

止而不移。

故不動轉。

止於上者。

何以窺其側面哉。

此明示艮止之道。

不務旁觀。

不求多識。

不期移轉。

不志前行。

此所以為止。

止於所止。

永不改也。

而知有限焉。

行有界焉。

思有位焉。

見聞有所域焉。

不隨物以迴圈。

不遂事以周旋。

不因人以窮達。

不緣數以得失。

此艮者有限者也。

限於其地。

限於其時。

縱可得者背。

而全身不可得也。

可言者後。

而其面目不可言也。

故艮止。

一切動作雲為皆止。

雖有智者。

不可易也。

故有目無睹。

有耳無聞。

有口無言。

有知無覺。

則艮之境。

靜定之至。

無所有也。

無所得也。

無知亦無得也。

故有行若無行。

有人若無人。

為耳目不用。

聰明不施。

神識不動。

一無所觸。

則心亦止。

物之示我者背。

我之示人亦背。

背外更無可見。

則雖行其庭中。

不見其人。

然人之見否。

在我之耳目神識。

覺察與否定之。

庭中固未必無人。

而行者不之見也。

以心已止。

則物不幹。

聰明已塞。

則聞見不復達於外。

此藏一精一去智。

存神知化者也。

故雖不見而無咎也。

推之於道。

止於一者。

不知其餘。

化於虛者。

不辨其有。

有自無出。

果心已無。

更何有哉。

眾自一分。

果志已一。

更何分哉。

故一止天下同止。

利害皆泯。

得失皆刪。

險夷皆平。

禍福皆淨。

則更何咎哉。

故艮彖辭。

道之至也。

推之人事。

亦將如之。

人事之艮。

當退休之時。

潛藏之際。

亦以艮背為用。

所謂神龍見首不見尾者。

即不獲其身之謂。

蓋以艮一一陽一止於表。

不復前進。

剛昭於外。

利用退藏。

則有其功名者。

必急流勇退。

著其聲譽者。

必知止不殆。

此正所以保全其身。

無害於人。

塞其聰明。

清其心志。

則人莫之見。

亦不為世咎也。

以卦爻言。

中互解有懈怠之勢。

中藏坎。

有險陷之虞。

故德業不可復加。

行藏必有其度。

此艮其背。

猶山之已崇高。

尚何求於騰越哉。

巍峨之極。

留為萬方所瞻。

峻拔之餘。

將以培育其下。

此山之氣反下達也。

故善進者先思退。

善飛者先求息。

以天道不可過也。

此艮之用。

人道所循。

行以期止。

則止為道。

止以備行。

則行不愆。

故崇高者志於卑。

升進者志於退。

勤作者志於息。

功成名立者。

志於休養。

皆以中多險陷。

人易懈怠也。

見聞之極。

反為不見不聞。

榮顯之餘。

轉成無榮無顯。

非故為之。

數有必至。

非強致之。

理有固然。

艮承震動之後。

不得不思其止矣。

故無咎者。

不止則有咎。

知止則免耳。

兩一陽一介四一陰一中。

柔乃勝之。

以一陰一在下也。

一陰一本於坤。

安貞之德。

行地無疆。

非由其善靜乎。

靜以為動。

則動亦靜。

止以為行。

則行亦止。

困卦曰。

入於其宮。

不見其妻。

與此行於其庭。

不見其人。

皆由坎用之應。

困以坎在下。

而艮則中藏坎。

宮者。

妻所居。

而不見。

庭者。

人所在。

亦不見。

豈非當見而無見乎。

當見而無見。

是時位為之。

非人力所強。

故由道言。

謂之塞兌。

由人言。

謂之反常。

塞兌者。

內靜之功。

反常者。

天數之變。

內靜者。

去其妄。

存其真。

天變者。

應於時。

制其義。

故曰艮限也。

如節度也。

適其節度。

而不鶩於外。

守其界限。

而毋求於他。

則艮之道盡矣。

艮之為德。

仁者之事。

仁者靜而樂山。

依艮以成名。

故與震相反相成。

成其生化也。

天道生化皆有其時。

不逾其限。

寒暑有度。

榮枯有數。

不相失也。

不相過也。

故極於一。

致於中。

易言之。

皆止也。

止則永用其極。

恆持其中。

中極者艮也。

萬物莫不有其中極。

則莫不終始於艮。

如行路然。

果無所止。

將何以行。

行行止止。

斯利於用。

一陽一剛在外。

有其威儀。

一陰一柔在內。

有其涵養。

定以御動。

後以待先。

故不獲其身。

身不損也。

不見其人。

人無恙也。

茫茫無際。

而中有不移。

歷歷如波。

而內無所動。

故艮者道之本。

德之綱。

天之所以神。

人之所以善。

雖萬物萬事。

不戾其用也。

大哉艮乎。

大學首謂止於至善者乎。

彖曰。

艮止也。

時止則止。

時行則行。

動靜不失其時。

其道光明。

艮其背。

止其所也。

上下敵應。

不相與也。

是以不獲其身。

行其庭。

不見其人。

無咎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彖辭之義。

明之用。

人道之所本也。

以彖辭僅指其象。

示其所限。

及所成用。

明德達道之旨。

而關吉凶者。

只無咎二字。

亦不及乾坤四德孰多孰寡。

人多疑之。

以為艮為人道。

人道法於天地。

何以元亨利貞四德。

艮無一焉。

而首稱艮其背。

末稱無咎。

似艮之道。

止於此而已。

不知艮之為義。

在於善止。

一切德用。

均自止成。

故首曰艮其背。

明所止之處也。

末曰無咎。

明已止之功也。

不及吉凶者。

吉凶悔吝生乎動。

既止則不動。

不動奚有吉凶。

不明言乾坤四德者。

四德皆自乾元出。

而非返於乾元之先者所能顯。

艮止以為返本復始之道。

故無復後天生成之用。

則無所昭其四德焉。

乾坤四德。

皆溯本至末。

自初至終。

後天之所見也。

在人謂之仁禮義信。

仁禮義信。

德之所名。

而原於道。

存於一性一。

艮止以循道歸一性一為旨。

則不復及一性一道所生之德也。

故艮止者。

一止皆止。

既無動作。

自無吉凶。

志在先天。

自不重後天四德。

此彖辭不及指出也。

觀震彖辭首稱震亨。

即可見震與艮之異。

震者自出者也。

故曰帝出乎震。

艮者自成者也。

故曰成言乎艮。

成者誠也。

誠者一也。

極也。

返本復始。

歸於太極。

太極而無極也。

蓋自上而下。

由一而眾者。

震也。

自下而上。

由眾而一者。

艮也。

艮握其機。

而無思無為。

以達於上天之載。

無聲無臭。

得乾之一一陽一在上。

而不復動。

動則順夫乾元用九之道。

上天之則。

與震之一一陽一在初。

秉乾初九潛龍之用。

主萬有之始。

為天道大生。

乾道知始之則者。

恰相對反。

震為起始。

則為德用者自眾。

艮為成終。

則為德用者難明。

一則形而下。

一則形而上也。

故艮彖辭先明所止。

次明其虛。

虛無之道。

不聞不見。

故有行可也。

有見不可也。

有止可也。

有得不可也。

此艮其背。

不獲其身。

而行其庭。

不見其人。

不得其身。

無我也。

不見其人。

無人與物也。

人我同無。

物我同淨。

則更何咎哉。

故無咎。

非免也。

直無之。

無之者。

虛之也。

空一切也。

道曰虛無。

佛曰空。

儒曰止。

皆此義也。

釋彖曰艮止也。

時止則止。

時行則行。

動靜不失其時。

其道光明。

此數語。

即申釋艮之大用。

而由艮止之義。

推出止與行。

靜與動之相連。

更以一時字。

一道字。

明其為止為行。

為靜為動。

舉不能外此。

即示人道之本。

體用之間。

有不可分離者存。

艮固以止靜為本。

然其用。

卻非止靜所能限也。

有止則有行。

有靜則有動。

行止動靜。

互相連繫。

互成因果。

且亦由比例而見。

形容以顯。

則後天事物。

不得離一陰一陽一配合。

不得以孤獨成名。

此所謂對待必需之則。

如行與止對待。

動與靜對待。

果有其一。

必有其二。

若無其二。

不得稱名。

猶人與己。

物與我。

來與往。

進與退是也。

不有人。

何以名己。

不有物。

何以名我。

不有往。

何謂之來。

不有進。

何謂之退。

故止者對行言。

靜者對動言。

易言之。

即無行自無止。

無動自無靜。

如人永止永靜。

而終不行動者。

此先天也。

後天則否。

故止者不行也。

靜者不動也。

因其行已。

故名不行為止。

因其動已。

故稱不動為靜。

蓋其用原相及也。

如令之止。

必前之已行。

此之靜。

必彼之已動。

而人動以生者。

事業行以成者。

果無行動。

即無人物事業可言。

此有止必有行。

有靜必有動。

且不得或相違也。

艮震往來。

震者行動為用。

艮者止靜為旨。

則艮由震出。

而反艮者。

亦必歸於震。

是止者終必行。

靜者終必動。

為後天以循環往復。

盈虛消息。

永相繼承。

而不停歇也。

然既繼承不歇。

則究以何而止。

以何而行。

由孰以動。

由孰以靜哉。

斯則有主之者在。

即時也。

道也。

道立其體。

時明其用。

非時則不宜。

悖道則不利。

宜與利者。

事業所由成。

化育所由見。

雖天地不違。

而況人乎。

故止者時也。

行者亦時。

靜者道也。

動者亦道。

道與時不二也。

言時賅道。

言道賅時。

為天道必以時行。

人道亦以時立。

故曰時止時行。

動靜不失時。

其道光明。

光明者。

正大之象。

成功之期。

無不宜也。

無不利也。

如日月中天。

德用不可量也。

以艮之止。

非故止之。

則其行也。

亦非強為。

艮之靜也。

非智靜之。

則其動也。

亦非力使。

此所以歸於時與道耳。

時不失。

道自孚焉。

有不光明者哉。

光明與暗昧反。

中道而行。

隨時而作。

則更何暗昧之嫌。

此光明者。

易道所重。

人道所本。

由卦爻言。

中藏坎而上有一一陽一應之。

轉成離之大象。

離為光明。

坎之對也。

故依時道者光明。

悖時與道。

則反暗昧。

以不能坦示其中。

而險陷其內。

則坎之誤。

不得離之照耀也。

艮既善止。

則決不陷於險。

故蹇卦以反於艮。

則蹇難可除。

而爻辭分往來以喻之。

謂往者循坎之險。

而來者。

用艮之止也。

故艮之用。

止固不失時。

行亦如之。

靜固不違道。

動亦如之。

為克知止而能靜。

乃能成其行。

致於動。

亦如蹇之來較往宜也。

艮其背者。

以艮為止。

而知止為始。

止得其所為終。

止其背。

猶止於至善。

方得其成。

故曰止其所。

言艮非徒止也。

必得其地。

得其時。

猶黃鳥止於丘隅。

得其地也。

雌雉止於山梁。

得其時也。

時地一也。

舉地賅時。

故止其所。

即得其時。

而上卦以一陽一在上。

不能再升。

則不得不止。

是即止得其所之義。

亦即艮其背之旨。

一陽一動而自止於上。

豈非宜於時。

孚於道乎。

如日月昭於天中。

萬方皆被其明。

若潛於地下。

是止非其所。

則不得光明之稱。

故明入地中為明夷。

而明出地上為晉。

明夷為傷。

晉則進也。

即風地觀。

兩一陽一在上。

亦光明下照之象。

若分而合之。

即兩艮相錯也。

艮之一陽一高而視下。

故得光明之稱。

而為止其所之象。

惟以下包兩一陰一。

柔以剛內。

全卦均不相匹應。

故曰不相與。

言不相協濟。

如人之不相得耳。

初與四。

二與五。

皆柔。

惟三與上為剛。

剛柔相背。

即艮其背之辭所由來。

謂艮以求止靜。

故不志於合同。

如人苦修不復戀親戚之樂。

家庭之情。

悠然長往。

與世無洽。

則終成其道。

永樂其淨。

亦時止也。

以一一陽一既自初至上。

閱世已多。

反省自易。

清高之念。

不移於富貴之情。

光明之心。

不蔽於尊榮之欲。

是艮之成終也。

而胸中豁達。

無所留滯。

耳目虛空。

無所見聞。

此彖辭其不獲其身。

不見其人。

無咎。

釋文更申言之。

使讀者知艮止以清靜為重也。

物慾不起。

神志永一。

即止也。

止於至善。

必由此致之。

故在卦爻。

為不相應。

在人物為不相與。

而在道。

為獨全其天。

在時。

為善超於物。

此中一精一義。

非諳於修持者。

難驟明也。

《宗主附註》

釋彖辭中。

艮其止。

止其所也。

系艮其背之訛。

以彖辭稱艮其背。

釋文明指為止其所。

即言止其背者。

得其所止之地也。

後人誤背作止。

與彖辭不合。

夫子命改正之。

象曰。

兼山艮。

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孔子《宣聖講義》

此象辭也。

兼山者。

就六畫卦言。

艮為山。

上下重艮。

故為兼山。

兼猶連也。

合併也。

疊也。

兩山重疊。

接連不斷之狀。

曰兼山。

亦與兌稱麗澤。

震稱洊雷同意。

皆指原卦既重之象。

若徒原卦。

不得稱洊或兼。

而兼與洊。

亦頗有別。

洊者前後相繼。

如水之波。

以其動也。

兼者東西相望。

如城之連。

以其靜也。

有如人之並立。

物之同峙。

雖若分立。

而實相銜接。

雖若獨崇。

而實成起伏。

故曰兼。

以一卦而兼兩山。

古亦謂之連山。

兼連同義。

連則指其不斷。

兼則示其更續。

不斷一續。

而仍連接。

一內一外。

而仍合併。

故名兼山。

以上下相合為重艮。

故曰兼山艮。

上下即內外也。

遠近也。

由卦爻言為上下。

由物象言為內外。

由事理言為遠近。

因觀山者立於一面。

自近至遠。

視其起伏。

自有異也。

山靜而不動。

艮止而不行。

人道則之。

亦以止於其所。

勿志於外。

故曰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位者所止之地。

亦即所守之分。

如立者足所履。

臥者身所安。

皆位也。

推之一切。

無不有其位。

位以限制其所為。

範圍其所作。

而艮者止也。

不以作為為先。

則所限者。

所范者。

自思起。

行之先必思。

思存於心。

行見於事。

思且不出其位。

何況行乎。

故言思。

即足概一切言行也。

又思者欲也。

願望也。

中庸曰。

君子素其位而行。

不願乎其外。

正與此辭同義。

以人道法艮。

必先知止。

既知止。

必知所止之位。

此所以不復思於外也。

思不出位。

包一切德用言。

位在卦為爻。

在事物為用。

在人為德位兼時也。

而其行則功用也。

其成則德也。

故大學止於至善。

先求所止。

如為人君。

止於仁。

為人臣。

止於敬。

為人子。

止於孝。

為人父。

止於慈。

與國人交。

止於信。

仁敬孝慈信者德也。

亦即所止之位。

所行之功。

非僅以守為限。

守即有行。

故在此曰位。

在一切亦曰分。

分即位也。

止位即守分也。

各守其分。

則皆成其德。

天下無有亂者已。

守分不失。

即守正不阿。

正從一止。

止於一謂之正。

各有其分。

則皆止於其位。

更何悖謬之行哉。

故艮曰艮其背。

背猶悖也。

不順於正為悖。

或謂之逆。

順受其正。

即聽命於天。

天命為一性一。

止於一者。

歸於一性一。

故守分不失者。

正命不違。

君子居易以俟命。

即止於一。

以守其分。

亦即思不出其位也。

正位者。

天之命。

本分者。

人之命。

持正不逆。

則永正其位。

安分不二。

則長得其所。

故善止者止於德。

止於德。

即止於位。

亦即守其分。

傳曰。

何以守位。

曰人。

人者仁也。

人道配天地。

仁德冠諸行。

故人以守位。

即成德以止至善。

所謂成一性一也。

立誠也。

致一也。

用中也。

皆止也。

皆止於其位也。

聖人之大寶曰位。

此位即分。

即命也。

一性一也。

豈徒尊崇安富之為位哉。

艮止而以不出位為先。

足見君子之重所止。

在明其一性一。

立其命。

成其德。

達其道而已。

簡言之。

即守其分。

乾坤四德。

守分為貞。

貞者人道之本。

或謂之節。

或謂之一操一。

皆貞也。

正也。

一也。

守節不移。

守貞不失。

人道斯固。

而後可推為利。

廣為元亨。

利者。

用之著。

元亨者。

道之達。

而貞正者。

德之始。

分之所由明。

位之所由保也。

故易卦言位必賅德。

德與位不離。

離則失其正。

失其正。

即失其守。

斯悖矣。

故艮其背。

猶曰杜其悖。

艮止即杜塞也。

不進則止。

不通則塞。

杜塞其悖逆。

則所行無不順以正。

在道為止於背。

不以向人。

在德為杜其悖。

而順於正。

此義似二。

實一貫也。

故象辭申之。

以思不出位。

思而出位。

即不克杜其悖。

而將徇其欲。

以成其惡。

是恰與止善之義背馳。

故有位以限其思。

有分以制其欲。

有德以昭其道。

有正以明其守。

思發於心。

而易徇於情。

悖於一性一。

戾於命。

逸於分。

乖於德。

惟以不出位為誡。

斯免矣。

此彖占無咎。

實與艮其背相應。

悖行既止。

順正於一性一命之原。

思念既純。

安貞於道德之內。

則更何由亂其心。

迷於艮哉。

故曰艮者限也。

限之以位。

方止得其所。

止者包禁止之義。

以位禁止之。

則天下皆止於其位。

此艮之有成也。

艮與坤易位。

故法艮之止。

必師坤之安貞。

知止為始。

安貞為終。

一靜永靜。

念亦不起。

則何患思之出位哉。

思指心之所念。

心好動而難止。

果限其思念。

則心亦隨止。

此止靜工夫。

必自去妄念始。

念未必皆妄。

而出位之念必為妄。

思不出位。

與中庸發皆中節。

恰是一理。

發皆中節。

則情不害一性一。

思不出位。

則念不動心。

旨哉言乎。

明道達德。

必從事斯語。

初六。

艮其趾。

無咎。

利永貞。

孔子《宣聖講義》

此艮初六爻辭也。

初六在下。

故曰艮其趾。

與彖辭艮其背相應。

背指全體之背。

趾則足之趾。

亦背之一部也。

如他卦稱趾。

不必別其向背。

而艮之初。

為趾同。

為指為跟則異。

艮之初六。

可釋為足趾之跟。

跟猶根也。

亦從艮。

固諧聲。

兼會意。

謂止於其所。

為立定之本。

而止於前進。

為限制之勢。

如以物范之。

使勿動也。

限其趾。

則可知其不行。

止其跟。

則可見其穩立。

不行則無前進之思。

穩立亦鮮傾跌之患。

是全秉坤安貞之道。

厚載之功。

而不失其靜定之德者也。

故無咎。

以初六柔爻剛位。

勿用之時。

在下而一陰一柔。

宜靜不宜動。

如艮之本旨。

雖非艮主爻。

卻得艮正用。

故曰利永貞。

以全卦言。

不及四德。

以初六言。

則兼利貞。

利貞者。

一性一情也。

在人為重。

而實法於地。

地先利貞。

人道師之。

則利永貞。

此三字。

與坤上六同。

坤利永貞。

以大其厚載之德。

艮利永貞。

以明其知止之方。

知止而至於永貞。

是止於一。

止於一。

則就於正矣。

故於利貞二德間。

加一永字。

永久也。

恆久不變。

長守不失。

方為永貞。

永貞以為利。

則利自永貞成。

雖乾坤貞利平等。

而自人道言。

則貞為本。

利為用。

貞為內。

利為外。

必先貞而後有利。

不貞則亦不利。

且利出於貞。

其利可久可大。

為有本也。

如人之行。

必先知止。

行出於止。

則行可遠可廣。

以有基也。

故艮其趾。

非徒止之。

將以便於行。

非徒限之。

將以助其進。

此益在下者之志。

居卑者之情。

不可假也。

不可強也。

然必有其道。

依其德。

遵其時。

先立其本。

故行者先止。

進者有限。

皆立本也。

本固用宏。

不有守。

安有為。

不能貞。

安得利。

此利永貞。

實艮全卦之道。

而於初爻即明示之。

初為始。

始正則終亦正。

始孚於道。

則以後鹹孚於道。

故君子作事謀始。

為立本也。

艮而在趾。

其本已立。

如人之立已穩。

則舉足成行。

此所以為利也。

象曰。

艮其趾。

未失正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初六在下。

原非正位。

而以其善止。

止得其所。

故孚於正道。

是以為未失正。

正字從一從止。

止於一也。

而四德貞為正。

以有守也。

非正則不可守。

故失正二字。

就止之用。

與貞之德言。

既止於一。

得正之本。

孚於貞。

就正之道。

此所以為未失正。

言雖遠於正位。

而德不違於正義耳。

凡物之稱正者。

必先穩定。

必先安和。

穩定則不傾邪。

安和則不偏倒。

故正必中必一。

必用其極。

必不失其重心。

而必先固其本。

全其基。

厚其下。

堅其內。

蓋始則求其正而不邪。

次更求其永正而不變。

如初不克正。

固非正。

即使暫正而不能恆久。

是仍非正。

艮之初六。

以重於下之正。

而有趾之止。

得永貞之德。

孚中和之用。

是以不必正位而稱正。

有本有守。

斯為正已。

六二。

艮其腓。

不拯其隨。

其心不快。

孔子《宣聖講義》

此艮六二爻辭也。

六二坤之正位。

而為離中爻。

離坎相對應。

在身則心與腎主之。

艮以背為重。

由下而上。

初為趾。

二為腓。

皆足部。

腓者腿後肥一大部。

欲曰腿肚。

亦因艮其背。

見其所止。

止於腓。

則可知足之未舉。

即人之未行。

體之未動。

體動必先其腓。

人行必舉其足。

今艮其腓。

是全身同止之象。

而自限其腿足。

不志於行進。

則雖能止。

究乖於行。

雖能靜。

卻戾於動。

是艮其腓者。

不克遂其用。

故曰不拯其隨。

隨猶遂也。

順也。

俗稱手足不仁不用者曰不遂。

或作不隨。

謂肢一體之動。

必隨於其心。

遂其所志。

心命之。

志率之。

而後動。

若無心之命。

志之率。

而動者。

病也。

非狂即厥。

狂者火之過。

厥者水之過。

俗稱為風痰。

內經曰。

風一婬一末疾。

即水火失治。

筋脈失主。

而搐搦。

而牽拘。

而促縮。

而掉振也。

總名之不隨。

謂不隨其心志也。

六二居中。

心志之位。

以艮其腓。

而失其所止。

限其所用。

故曰不拯其隨。

拯者振拔也。

援救也。

不拯則不克振作。

不能提攜之意。

則不得隨其心志。

以動以行。

又不拯者。

不正也。

其隨者阿順也。

不正而阿順之。

是徇其情一欲。

發於病態。

非命之率之之效。

則戾於心。

故曰其心不快。

謂不相應也。

二五正位。

內外重柔。

上下睽隔。

不能調協。

雖居中位。

無所用之。

又不拯其隨。

亦包有不能順遂其所止。

以孚於安貞之德。

達其厚載之道。

且不能發於文明之象。

成其光大之功。

則以艮六二不克充坤離兩卦之用也。

重柔者。

用變於剛。

重一陰一者。

情徇於一陽一。

此過猶不及。

舉失其中和也。

凡易辭稱隨者。

與澤雷隨有關。

艮震往來。

與兌亦對反。

故六二爻恰與隨戾。

言不得與兌震協也。

而兌震之合者。

隨之外。

有歸妹。

歸妹女之窮。

即一陰一極。

為坤道之盡。

重坤必乾。

窮極變通。

故不拯其隨。

數當變化。

變則反常。

故心為之不快。

快從夬。

亦由兌來。

兌主說言。

心不快者。

必有所不足。

是即夬也。

缺陷也。

以六二至六一四為坎。

為一陽一陷。

而像於腎。

腎稱小心。

足腓者腎之屬。

腎有所限。

則不得上奉於心。

而水火不交。

反成未濟。

是由中爻言。

固孚既濟之象。

由二五正位言。

則恰瀕於未濟也。

此心不快。

乃二失其應。

五失其輔。

中夾一剛。

成梗阻之象。

宜其為不拯其隨也。

梗於中者。

不能振以升之。

阻於內者。

不能順以出之。

此六二之艮。

為非止之所宜。

不似初六之趾。

猶未失正也。

則初六雖在下。

卻遠於九三之剛。

而柔順其止。

可孚於貞守之正。

六二以位故。

而德不稱。

知止之善。

而無以全其守。

知行之艱。

而無以拯於正。

此爻辭以為有所病也。

象曰。

不拯其隨。

未退聽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六二本在下正位。

有奉上之誠。

而以艮止之在腓。

離於其心。

心腎不交。

乃成不快之病。

腎主耳。

心主目。

耳目為視聽之官。

而神志實心志之宰。

則心不快者。

耳失其聰。

腎不奉者。

目失其明。

今以在下。

專主腎言。

故但稱耳。

而未及目。

耳之不聽。

由於心不下交。

故曰未退。

言未能降以交於腎。

以成其聽。

耳之能聽。

固腎之職。

亦心之交。

心腎永不相離。

離則病而死。

更何聽哉。

故不拯其隨。

為心之不退於下。

即振舉者。

不得相隨之意。

心振舉於上。

腎奉承於下。

兩相隨和。

乃成視聽。

若不隨。

安能聽哉。

又聽字亦含隨順之義。

如俗稱任之曰聽便。

任諸天命。

曰聽天由命。

是聽字即由隨字來。

即順也。

順於所止。

而合成其德。

則何心之不快哉。

今曰不快。

正以其不能俯就。

而順於正命耳。

順於正命。

為易之要義。

人之要道。

而艮之要德。

果失其正。

將何止為。

故未退聽。

即言上下相違。

二五相失。

心不自降。

而昂然自得。

故曰未退。

退字從艮。

亦止也。

不知止。

以就於下之正。

故為未退聽。

未退聽者。

成心不快之病。

自貽伊戚。

故不及吉凶。

視在上者之能降心相從否耳。

降心為退。

相從為聽。

合言之。

則聰明所出。

視聽所成。

此聽字兼二義。

不可拘於耳病言。

由爻象坎。

坎為耳病。

後人多執以釋聽字。

不知此僅一義。

不足盡易辭之一精一也。

九三。

艮其限。

列其夤。

厲薰心。

孔子《宣聖講義》

此艮九三爻辭也。

九三居內卦之終。

為中爻之始。

以剛加剛。

重剛失中。

而外接六一四。

則孚於既濟之象。

內剛外柔。

得其協濟。

故曰既濟。

九三艮之主爻。

主用所在。

與上九應而不協。

是艮之本色也。

然以中互言。

九三至六五為震。

震艮相反。

三五同功異位。

原居多凶之地。

特以重剛為震起之基。

則有其進取之用。

故由艮言為限。

限者制止也。

由震言為夤。

夤者進行也。

爻辭兼著其義。

乃首曰艮其限。

繼曰列其夤。

明九三一止一起。

各盡其道。

一退一進。

皆有其時。

九三剛過。

而得中爻之道。

有可濟之功。

此二者不偏廢也。

限者界也。

居兩者間。

如竹之節。

如地之疆。

自成界限。

不相混淆。

故曰艮其限。

言止於所止。

不踰其次。

限於所限。

不出其界。

即像辭不出位之義。

蓋九三人爻之始。

人道之基。

其所思行。

即君子之所志。

君子之道。

可由九三見之。

九三本乾之九三。

朝乾夕惕。

若厲無咎。

戒懼之所尚。

謹慎之為先。

故艮師之。

亦如其訓。

守其誡。

不或踰越。

而自止於所限。

限猶艮也。

止之見於外者曰限。

禁止之。

毋陵躐。

毋規避。

毋躁進。

毋怠惰。

此所以不曰止而曰限。

明有所制也。

止於其制。

斯為艮其限。

如人一身。

腰以上者為天。

腰以下者為地。

天地之間。

人之界也。

腎藏所居。

命門所繫。

內通丹田。

外達於脊。

艮以背重。

則所限者。

腰脊之中。

小心之位。

難經曰。

七節之內。

中有小心。

即指此限。

元一陽一之源。

真氣之一穴一。

雖藏於腹。

而外著於脊椎。

即七節椎之地。

為人所止。

止得其中。

上下無礙。

神志皆和。

骨脈之宗。

氣血所匯。

故為生之本。

命之門。

上在目瞳。

下在小心。

一性一命之根。

一精一神之原。

設失其養。

生命乃傾。

故一精一敗者腰先折。

腎敗者脊先僂。

神敗者睛失明。

心敗者神無捨。

內外維繫。

上下交接。

皆以此小心為限。

限之所為。

行固有度。

思亦有節。

動固有則。

靜亦有守。

此先天之氣。

生生之府。

而易以坎當之。

九三坎之中爻。

乃有此象。

一陽一內於一陰一。

奇存於偶。

水以濟火。

柔以育剛。

合乎中和。

致於一極。

兩儀還為太極。

萬善歸於一心。

故艮其限不可忽也。

而為時位之所關。

則動靜異宜。

行止異利。

故雖艮其限。

不徒止也。

徒止是促其生機。

停其生息。

故必列其夤。

以推進之。

以闡運之。

列者排列。

即整齊之也。

又如辨別其次。

高下其位。

優劣其才。

賢愚其分。

使各得其所。

故謂之列。

列其夤。

則乃順序以進。

攀援以升。

此由下而上。

由中出表之所法也。

與六二之拯其隨相應。

六二隨之。

九三夤之。

乃順就於正。

各得所止。

此九三之能列以夤者。

剛之德也。

有艮止為本。

依震起為用。

秉乾三之戒懼。

免坎中之險陷。

故貴在列其夤。

若六二。

則雖得位而無其德。

故不拯其隨。

此柔之失。

徒用坤之安貞。

而忘乾之剛健也。

故九三以乾之用。

得艮之功。

而其所為。

亦如乾。

故曰厲薰心。

此厲字即乾之若厲。

危也。

自勵也。

自礪也。

以免於坎之險陷。

而思法乾之乾惕也。

薰心者。

剛在內。

一陽一居中。

如火之薰灼其心。

心在上在外。

原居君火之位。

今坎中之一陽一。

上與之合。

是薰陶之。

以成其生化之用也。

而其過。

則薰灼之。

以干於自一焚之危。

故稱厲。

亦言其甚也。

俗稱過甚者曰厲害。

即指太過言。

剛過則反焚其中心。

此既濟以水上於火貴也。

象曰。

艮其限。

危薰心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九三剛在中。

居內外四一陰一之界。

故曰限。

而在兩者間。

當以通達為用。

方得成其生化。

大其作為。

若竟止之。

則害之也。

故釋文申之曰。

危薰心也。

危字指厲字言。

而九三實含有危害之患。

則為坎之中爻也。

在六二。

以其不克隨。

使心不快。

亦由上下不相應耳。

而幸在正位。

有所守。

故雖不快。

而無危害。

若九三。

則重剛不中。

上九相妒。

上下難和。

此所以有艮其限之占。

而其害乃薰其心。

薰心之患。

又過於不快。

不快者。

無形之病。

薰心則有形矣。

不快者。

可解之害。

薰心則難解矣。

以艮中互解。

必孚震坎之合。

九三偏於震。

故不易解。

而艮止之德。

不順於震起之志。

坎陷之義。

不孚於乾健之行。

此欲止而又求進。

欲一而反多憂。

是內外相違。

上下相賊。

不為利。

反害之。

猶腎水不能濟心火。

且以少一陽一反灼少一陰一也。

夤字上從夕。

下為寅。

含朝乾夕惕之訓。

有始勤終怠之嫌。

且寅為木。

系少一陽一相火之府。

相火宜潛於下。

今以求進。

而薰其上。

膽府原司決斷。

今以排列。

而侵其心。

是木之過。

而土受其制也。

薰字因心主火。

而坎中一一陽一。

亦火也。

一陰一中之火如煙。

故曰薰。

若不侵灼其心。

則上助成其化。

此艮其限。

原非過。

以不得和於上。

乃為過。

列其夤。

原非危。

以不克正其行。

乃為危。

此則九三之失。

在失行之和。

進退之正。

失和則生成者少。

失正則貞利者乖。

故稱危薰心也。

六一四。

艮其身。

無咎。

孔子《宣聖講義》

此艮六一四爻辭也。

四居外卦。

亦如初六。

皆艮之下爻。

而四居中。

得九三之協濟。

一剛一柔。

一升一降。

恰如既濟。

柔表而剛居裡。

險外而一陽一在中。

此合人道者。

故曰艮其身。

無咎。

言當其中爻。

得其協和。

知止而止。

恰如其分。

此所以免咎也。

身與背相反。

彖言背。

以全卦一陽一為主。

此言身。

以四爻一陰一為先。

一陽一止於背。

一陰一止於身。

故人背為一陽一。

胸腹為一陰一。

以行言。

背為背。

身則向也。

面所向者。

見其身。

六一四由內望外。

而返身以就九三。

故稱身。

言其返內向也。

艮之大用在止。

而求止之道。

必自反。

自反以求誠。

則一切皆成。

是真善止者也。

艮一陽一盡於上。

若不返。

將何行乎。

此君子於艮。

重自反也。

自反即返躬自責之意。

求免過者。

必先自返。

返本復始。

道之大原。

克己復禮之謂也。

故占無咎。

六一四雖柔。

而樂近九三之剛。

則不覺自返以求於止。

自返之止。

斯止其身矣。

象曰。

艮其身。

止諸躬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全卦自下上。

初為趾。

次為腓。

三為限。

皆內也。

而皆身之背。

至六一四則外卦。

內升外降。

故六一四為反止其身。

身較腰脊略上。

而居中御外。

如人之體。

下及於足。

上達於首。

皆身主之。

如室之柱。

木之干。

草之一莖一也。

安危所繫。

動定所司。

今止於身。

是全體皆止之象。

非如下三爻止其一部也。

故釋曰。

止諸躬。

又躬者。

包親近之義。

如躬親。

即指自身所為。

止而為躬。

則已止其本體。

更無不止者矣。

且止諸躬。

即止其思與行。

止其內與外。

一切皆止。

止之至矣。

故善止者。

必止於躬。

物皆非我有。

欲其同止。

惟自止。

此知止必自身始。

而止觀。

必自心始。

心身一也。

皆屬於躬。

則止諸躬。

艮之道盡矣。

止以為行。

行亦有止。

故止諸躬者。

誠之本也。

至誠不息。

常樂我淨。

恆久不變。

永執厥中。

即止躬之效。

而人道之本原。

宜其占無咎矣。

六五。

艮其輔。

言有序。

悔亡。

孔子《宣聖講義》

此艮六五爻辭也。

六五外卦之中。

全卦之正。

以柔履剛。

為艮止本義。

下與六二應。

兩者皆柔。

秉坤之德。

安貞厚載。

內外同施。

而六五在坤。

為黃裳元吉之象。

言具善順承乾也。

艮之六五。

尤重此義。

謂艮原得乾之一一陽一。

而戴於上。

如人之冠。

冠乾履坤。

恰如人之頂天立地。

一陽一奇一陰一偶。

故為乾者一。

為坤者二。

非量之多寡。

乃德之重輕。

故艮合乾坤。

並一陰一陽一。

參奇偶。

契虛盈。

而以柔主中位。

剛出柔前。

此道之貞也。

六五得其位。

孚其旨。

恰在其分。

上有所承。

下有所立。

中得其正。

靜以生動。

止以成行。

故在下各爻。

多偏於止。

而至上卦。

則重在交孚。

蓋上卦為外。

志存上達。

情徵廣生。

以本坤厚載之道。

而達地博厚之德也。

故德極於上爻。

而位正於六五。

六五以艮止之用。

見於發言之機紐。

猶面之輔。

輔者弼也。

佐佑也。

口之兩旁曰輔。

人之口舌所司。

言與食。

呼與吸。

皆關於輔。

如物之有助。

君之有宰。

左史右相。

前師後保。

皆輔之屬。

為以展成其業。

推廣其德。

不得或闕者也。

故人無輔。

則功行不立。

口無輔。

則言食不能。

今六五柔以代剛。

如人以輔代主。

故艮其輔。

不以口稱。

書曰。

夢帝賚予良弼。

其代予言。

則六五艮其輔之謂也。

六五以全體之主。

而功用乃責之輔弼。

亦以主方退休。

不求顯赫。

而職不可廢。

位不可失。

則資於輔。

以代其功。

良弼之代言。

即善政之代布。

故艮其輔者。

言有序。

以人君之位。

非飲食之圖。

則輔弼之功。

惟言底可績。

言之不爽。

即政令之不忒。

言而可法。

即德儀之可型。

故占悔亡。

蓋言可賅行。

言既寡尤。

行斯寡悔。

故悔亡。

言無悔吝矣。

內貞外悔。

內克貞者外無悔。

此上下之相應也。

而皆以坤貞為基。

艮止為度耳。

象曰。

艮其輔。

以正中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原文誤為中正。

系顛倒之。

言六五之用。

稱輔。

而捨面與口。

明其在正於中也。

正於中者。

由兩輔以同止之。

正即止於一。

兩輔皆止於一。

即正其中。

換言之。

即正君也。

所謂一正君而國定是也。

君正則政無不正。

政正則民無不正。

是正一人。

天下同正。

即君止於一。

萬民莫不止於一。

此艮止之道。

大成之時。

而由王之正位致之。

以正位而非剛。

是王之不足。

尚有待於輔之正。

王之不足。

則賴其相之良。

如伊尹之於太甲。

周公之於成王。

皆其例也。

而高宗諒闇之時。

以政委於傅說。

命代之言。

尤為正君之最著者。

故傅說以說名。

明其克代君言。

即與艮其輔。

以言有序。

而占悔亡相證。

言之有序。

言不苟也。

出言有章。

君子之德。

朕言不再。

聖王之治。

故釋以正中。

明艮輔之義大矣哉。

上九。

敦艮。

吉。

孔子《宣聖講義》

此艮上九爻辭也。

上九居全卦之終。

即之窮。

而以一一陽一居上。

又系主爻。

主用所在。

窮而不窮。

亦如兌卦以上六為主爻。

不得視如他卦。

如一陰一之窮也。

艮之上九。

既為艮主用之爻。

恰與下九三相似。

不過九三在中。

上九在上。

微有不同。

上九當全卦之盡。

而在中互之外。

一陽一極則變。

恰是以乾變坤之位。

故爻辭稱敦艮而占吉。

言敦者。

秉坤厚載之德。

與臨之敦臨。

復之敦復。

皆取坤用故雲。

而占吉者。

既本坤厚載之德。

復推艮主爻之用。

是以不窮。

而反成吉占。

如履元吉在上之例。

孚於大有慶也。

艮為山。

以崇高之道。

峻極之形。

則上爻恰如峰巒。

巍峨在望。

由高視下。

莫非土之積。

積卑以為高。

積薄以為厚。

是即稱敦艮之由來。

敦厚以上。

山以崇高。

敦厚為艮。

人以挺拔。

是不獨止。

且兼德之博厚言。

山之博厚。

乃地之特出者。

以凡山中之物。

或植或動。

或泉或石。

或埋藏於土中者。

或昭著於地面者。

皆山所蓄。

即山之德所昭。

此名敦艮。

言其富有而廣生。

亦如坤也。

坤為地。

固兼山澤。

艮為山。

又兼水泉。

在山言。

是凡山所生者。

所育者。

所成者。

所藏者。

莫不秉山之氣。

得艮之用。

而必見於面。

發於外。

以為其文德。

以顯其光輝。

此亦如坤地之德無疆。

孚乾天之道大生也。

又上九與九三。

兩剛相耀。

如日月代明。

故在象曰兼山。

言連接起伏。

互於地面。

為一切所瞻望也。

故彖辭稱其道光明。

一一陽一昭垂。

群一陰一內潛。

外不其儀。

中蓄諸物。

而當峻極之位。

最宜返躬之行。

如履至尊者。

則卑以自牧。

居至上者。

則俯以就下。

斯道之所本。

人道之所先也。

故爻雖剛。

而德重柔。

道雖出於乾。

而用必歸於坤。

返本復始。

乃克成其終。

故曰成終成始。

莫盛於艮。

此上九之一陽一。

反以敦艮得吉也。

不然。

凡一陽一居上。

乃高明之行。

一陽一剛在外。

宜剛健之號。

何以敦厚稱哉。

雖似由窮變之故。

實則原艮止之道也。

蓋上九一一陽一。

志升不能復升。

欲進不可復進。

則惟有止於上。

而返於下。

靜於外。

而動於內。

以成其返本還原之道。

而達其由靜生動之功。

依止為行之妙耳。

故艮以止。

成終成始。

終於上。

始於下。

終於外。

始於內。

亦即終於止靜。

始於行動。

蓋終者終其用。

始者始其體。

無形而有形。

有終還於無。

何哉。

失其正位。

若不還歸。

將何往哉。

此六二六五。

以柔得中。

實為九三上九之所歸也。

中見坎卦。

亦互成震。

是以起則有險陷之虞。

止則懷振作之志也。

象曰。

敦艮之吉。

以厚終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上九原為窮極之位。

而艮反占吉者。

則以艮能返於坤。

秉坤之德。

有敦厚之道。

是以厚終也。

厚固地博厚之德。

終亦坤永終之道。

猶坤卦上六永終以大終也。

乾知大始。

坤主大終。

而艮兼之。

乃有成終成始之稱。

上九在卦之終。

故獨稱終。

而不及始。

然原始要終。

人道之本。

艮為人道。

終則有始。

雖曰坤德。

亦承天行。

就卦位言。

坤艮易位。

凡後天坤之用。

皆艮代之。

與坎代坤位者相應。

以坎為水。

艮為土。

後天地上。

惟水與土。

為其大用。

除水土外。

無地可言。

故二者皆代坤。

在五行。

坤艮皆為土。

是代坤者。

惟艮為最。

以大地之象。

屬水者。

不若屬土者。

易見其生成發育之德。

為水者。

亦不若為土者眾多也。

是以坤之用。

恆自艮見之。

但就艮為山言。

則與澤各得其半耳。

然艮兌對位。

體用相及。

是為艮者亦關兌。

如六五之艮其輔。

言有序。

即著兌之用。

兌主口舌。

為說言。

其爻位恰成剛柔相合之象。

故凡對位者。

皆有關連。

不獨兌艮也。

至敦艮。

實為全艮之終。

而止於敦厚。

成其篤實。

皆出於貞。

亦即誠也。

以誠為終。

則何患乎不明。

中庸曰。

自誠明。

謂之一性一。

又曰誠則明矣。

返身而誠。

光明自著。

此釋彖稱其道光明。

亦上九占吉之所由來也。

一陽一德在上。

如日月中天。

光被下土。

此觀卦之象。

為重艮之合成。

合併為一。

兩一陽一上照。

四一陰一下藏。

故光輝四被。

群生畢顯。

艮之厚終。

亦有似之。

《宗主疏述》

艮為止。

而一艮為良。

即止於至善之意。

良善也。

俗稱人善心為良心。

孟子以生而知之為良知。

生而能之為良能。

皆以良即至善。

至善者無不善。

亦即一性一善之說所本也。

一性一善者。

天一性一固有之善。

不待學問。

不以磨練。

不關攻琢。

自然至善之謂也。

而大學稱止於至善。

亦即由一性一善之義。

指其歸本還原而已。

猶出於一性一善。

復止於至善。

始終皆善。

則無一不善者存。

而要在一止字。

則止為體。

行為用。

不止不行。

欲行之至善。

必止於至善。

止者定也。

歸宿也。

志之所在。

行亦隨之。

旨之所趨。

德亦同至。

故止能兼行言。

而止於至善。

亦含有行於至善之意。

此止字。

即易之用。

艮止。

而行亦由艮成。

故傳曰成終成始者。

莫善於艮。

又曰成言乎艮。

艮加一則成良字。

此一字即示其所止而已。

止於一。

方為真止。

不一。

安有止哉。

故一艮。

而良善之義具備。

大學所謂為人君。

止於仁。

為人臣。

止於敬一節。

實亦止於善而已。

止於善。

則德至而道凝。

一性一定而命固。

故內功必先止。

止於一。

則眾念不起。

中心永恬。

止於中。

則百體悠然。

一精一氣圓暢。

是止者。

道之始終工夫。

無論何教何門。

不先止。

不得道。

即不定。

不能把持易放之心。

幻相紛陳。

轉瞬千變。

則氣何由靜。

一精一何由凝。

神何由聚哉。

一念永懷。

萬緣同淨。

此止也。

止而不動。

靈明常存。

如水之止。

如鏡之明。

則能縱觀其變。

以幻歸真。

提約其機。

以玄達妙。

此有欲而無慾之時也。

老氏常有欲以觀其竅。

即止也。

常無慾以觀其妙。

即觀也。

不止則不能觀。

以耳目之聰未除。

知識之靈尚亂。

則所觀非我之觀物。

乃物主我之觀。

則心逐物而妄念愈多。

靈徇情而無明愈眾。

此觀之必先止耳。

艮一陽一在上。

一在三爻。

一在上爻。

三上相應。

而位一剛一柔。

如二與五。

初與四皆是。

獨九五與六二為正。

乾坤本位也。

若初九九四。

乃震本爻。

初六六一四。

則巽本爻。

而九三上九。

艮之本爻。

六三上六。

兌之本爻。

九二九五。

坎之本爻。

六二六五。

離之本爻。

此無論何卦。

凡孚此例者。

即該各爻本位之用。

六子除離坎有同乾坤正位外。

其他四卦。

皆不得乾坤正位。

故後天惟離坎能代乾坤。

他不能也。

離代乾者。

用坤之正。

即六二爻。

坎代坤者。

用乾之正。

即九五爻。

可見後天離坎所代者。

乾坤之用。

非乾坤之體。

體一陽一者用一陰一。

故離代乾。

恰同於地天交泰之上卦。

而坎代坤。

恰同於泰之下卦。

坎離代用。

方孚乾坤本爻本位之德。

以後天一陰一陽一不孤立也。

孤則不生。

合而後生乃見。

艮雖以九三上九。

得乾之氣。

而六二六五。

皆坤之位。

初六六一四。

則巽之位。

以一卦備乾坤巽離。

凡四卦。

其對卦兌。

則備坤乾震坎。

以一陽一爻多也。

一陽一爻多者。

出於一陽一而化於一陰一。

反之則一陰一爻多者。

出於坤而化於乾。

艮一陽一卦也。

自坤出。

故兩一陰一在下。

下者本始。

如震則一陽一在下。

一陽一為初始。

一陽一氣至盛。

故為一陽一之長。

一陽一至上極。

進行已窮。

則一陽一之消。

一息一消。

互為其根。

故震艮往來。

如根與枝。

兩卦相合。

則成離。

是一陽一之偶。

變為一陰一也。

一陽一奇一陰一偶故也。

如合其半。

則為頤。

反之為小過。

頤得其養。

過失其利。

故一陰一不可志於外。

一陽一不可失其初。

升降之間。

行乃異道。

一陽一升一陰一降故也。

艮之一一陽一。

升已至極。

不得不止。

故止。

一陽一止則反讓一陰一。

全卦皆以止為用。

而中爻獨利於行。

則以九三六一四。

孚於既濟。

濟則利有攸往。

中互雷水解。

包震卦之用。

震已在上。

則雲行雨施。

故有潤物之功。

而成解緩之德。

天道解馳。

人事利濟。

則艮之用。

豈徒止而已哉。

以一一陽一介兩一陰一之間。

有如坎陷而不終陷。

則以原為山也。

山本崇高。

何畏於陷哉。

是道之妙用。

高者卑之。

崇者下之。

以劑於平。

而非相違也。

故艮之道。

重在自反。

反身而知止。

則何往而不宜。

故艮者退也。

退以進。

則成功者遠矣。

故剛而柔。

明而黠(黯?)。

昭昭而不顯。

安安而能遷。

故曰知止不殆。

老氏已深揭其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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