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證釋》序:易道玄微。至於無名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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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證釋》序

易經證釋

《宗主》

易道玄微。

至於無名無形。

易道廣博。

包乎萬物萬事。

蓋有天地以後。

無物不在易中。

未有天地以前。

一氣即為易體。

故先後天之名。

首著於易。

天地鬼神之情。

盡備於易。

一性一命道德之言。

皆詳於易。

生死變化之數。

均述於易。

以言天地。

則盡其神。

以言人物。

則概其道以言往。

則溯諸無始、而立其極。

以言來。

則推至無盡、而明其化。

以修、則道立而德成。

以行、則事理而物順。

以其功言、則成王道之治、而無所為。

以其體言、則符仙佛之真、而大有得。

以用於尋常。

而不悖於情一性一。

以致其遠大。

而能底於中和,是為道德之宗。

命數之本。

天人之所由一。

事物之所由平。

政治以成。

製作以君子著。

小人各盡其德。

聖愚賢否各適所成。

雖取捨萬殊、而底於一道。

雖變化盡態、而歸於至中。

蓋本諸天道之常。

仿於大道之則。

宜於人物之情一性一。

辨於幽明之感通。

故在天地間。

生成者莫能外。

行止者莫能違。

允宜為萬古之師。

萬類所倚。

以為教化。

則包諸宗。

以為文章。

則造至極。

茍非至聖。

孰能為之。

故夫子備言其一精一。

諸儒各贊其言。

合五經以證其終結。

勵眾善以征其初成。

不可視為古書。

同諸舊史。

不可作為文藝。

比之詩詞。

一精一益求一精一。

必實行而後得。

博而反約。

必貫通而有成。

是以講演不厭其詳。

研求尤須盡力。

珍聞而寶藏於心。

等諸拳拳之顏子。

集思而實行於事。

毋負循循之尼山。

庶易道獲見重明。

後生不迷古訓。

則世運亦將成大治。

萬國盡化於斯文矣!是為。

《復聖例》

易者、古聖人作也。

傳於庖羲。

紹述於神農軒轅。

繼承於堯舜及夏後氏。

周文因而變化之。

以成今傳之經。

蓋庖犧時、因河圖洛書之見也。

而明察天地之象。

概論人物之情。

上以窮生化之初。

下以辨變易之軌。

幽以探於神鬼。

明以合於日月。

遠以征於四極。

近以求於一心。

而後知天地生成。

物類化育。

情一性一本於道。

氣質成於神。

有其用必有其本。

有其後必有其先。

一陰一陽一必循環以為行。

水火必生制以為用。

物必有極。

事必有中。

見諸外者。

形質之消長。

而變化以成。

存於中者。

氣神之營運。

而中極有立。

道者。

依體以用而不窮。

天者。

依道以行而不息。

是以有本則不失其。

有道則不盡於用。

以不二為德則生生不已。

以至中為體。

則循環無端。

皆順乎自然。

適於至道。

無為而無不為。

無思而無不中。

無慮而無不得。

故明道之為道。

則天地人物。

莫外道以生成。

明天之為天。

則生長盈虛。

莫非氣所運用。

明生之為生。

則吉凶壽夭。

不出數之進退。

明數之為數。

則行藏出處。

宜因時之推移。

時者屬乎天。

位者隸於地。

天地者。

人物生存傷殺之宰。

時位者。

事物消長代謝之機。

由天地以後言。

則人物自天地出。

由天地以前言。

則天地自道成。

所謂形上為道。

形下為器。

道器之間。

一以貫之。

是謂之易。

故作易以明一切。

凡先天後天人物。

莫不歸於易。

易者一也。

中也。

極也。

無始而有始。

無形而有形。

無名而有名。

易者。

自有以溯無也。

自無以推有也。

有無均齊於易。

故易作而有無以名。

天地既奠。

日月山河。

各有其紀。

飛潛木石各有其類。

世代遞嬗。

歲時遷移。

各有其。

生長收藏。

盈絀美惡。

各有其名。

而一於不一。

同於不同。

各因所適所宜。

以始以終。

其所維繫之道。

往來之途。

各因所合所制。

以成以敗。

皆統於易。

以歸中極。

而順乎天道。

故易立而萬類以定。

天地之間人為貴。

人之生也。

受天地之中氣。

而有一性一命。

順造化之推移。

而辨等名。

因生養老死之道。

而有人事。

因喜怒美惡之感。

而有人情。

而有以適之、全之、利之、導之。

以底於成德。

而有以教之、誨之、鑒之、臨之。

以盡其原始要終之道。

是皆備於易。

故易立而人道以全。

夫聖人之於天道也。

通於神明。

見於隱微。

於人道也。

明於一性一情。

備於教政。

於物之宜。

事之利也。

詳於本末。

昭於變化。

而後立易以告天下。

垂於有眾。

使天下不迷所生化之道。

不失其修為之德。

不惑神鬼之靈。

不悖一性一命之則。

而皆生成安樂。

與物同壽。

與天地同德日月同明。

鬼神同其吉凶。

氣運同其變化。

而後聖人成物之道盡。

成己之德宏。

而天下無不被其德。

悅其道。

此則聖人立易教民之功。

可並天地覆載。

其明誠修道之行。

即同於治平政刑之施。

故易之立也為教民。

而人之明易。

為率聖人之教。

以致於自明誠者也。

天下人類。

果皆率是教以立其誠。

則易之道成矣。

易者、有易之義。

言將易天下也。

有不易之義。

言示其體不易。

而後其用不盡也。

有簡易之義。

言推始於太一。

而立本不二。

以成其無息之德。

達其用中之道也。

知斯三義。

而後明易。

易豈易言乎哉。

《宗主附註》

今先將講易之法說明。

講時採用一善本為準。

五經各本。

向多用朱本。

唯易經。

朱本有未善。

不及後世來氏本。

不過來氏所演圖表過繁。

祇宜參考。

難為讀本。

今奉夫子命,就來本。

節取必要圖表。

附列經文之前。

去其繁而存其一精一。

以便初學。

因言易必用圖表。

人均有傳圖。

為講習之用。

漢時儒者失之。

乃傳於道家及術數者流。

儒者祇重文字訓詁。

雖有所得。

不以附經本。

使圖表無傳。

非易之不用圖表也。

宋時以周邵之所習。

得於道家。

參於術數之書。

經程朱審擇。

加於經本之前。

易於是有圖書。

而不得其全。

不明其用。

乃無補於易。

來氏復增演之。

以廣其旨。

固較詳備矣。

而不明其統系。

不知其用之主賓。

義之先後。

猶難使習者一目瞭然。

今就所演。

加以審正。

為之講明。

以見古人易教之全。

而竟易道之用。

庶於後世讀者有所裨益。

至其錯誤或疑謬之處。

隨時指正可也。

又曰言易本天道。

而習易則人事也。

言天道則重氣數。

言人事則重象。

以氣數言象。

是天道。

以象言氣數。

是人事。

因氣數難知。

象易見也。

先有氣數而後生象。

此天道之自然。

先明象而後明氣數。

此人事之次。

要皆本末之道也。

如見天災時變。

而知天意。

即由象以知氣數。

是由末達本也。

而像因氣數所生成。

非有象而後氣數至。

是由本及末之道也。

故明本不必求末。

而不及本者。

必自末始。

今之災變多矣。

天之風雨旱潦不必論。

即物之為變亦伙矣。

蛆出道上,雞生雙首。

種種怪異。

非像之見耶。

至於蝗蝻之災。

又其至明者。

皆氣數所感化而然。

欲明氣數。

但求之象,即知天變之不已矣。

故災有天災。

異有物異,而莫非氣數為之。

亦莫非人心召之。

人之變異尤多矣。

怪產奇病。

且不必數。

即風尚之壞。

情一性一之乖。

或致逆倫悖理。

鮮恥敗德。

皆自人心之非成之。

人心如斯。

欲氣數之不變。

得乎?此古人重天變。

而必責於人事也。

氣數雖自天定,而變為災福。

則人所感召。

人祇知天災之難堪。

不知人心之難善。

是重末忘本。

如浮舟海中。

欲其不動。

何可得也。

易者易也。

以人易天。

以天易數。

皆有必至之勢。

固然之理。

一精一於易者。

唯求易其不善為善。

而可易其災害為福。

是則聖人以易為教之本旨。

端在此乎。

《宗主例》

易經上下篇。

文王所制。

其卦象本伏羲以來。

所有卦辭爻象。

參古易。

而加入新義。

此今之經文也。

系辭上下傳。

說卦傳。

文言各類文章。

則夫子搜集古聖所傳。

各易所用。

而與文王易有相發明者。

卦傳則夫子就文王之卦。

而說明其義趣也。

雜卦傳則夫子參合各易。

變通文王之而推衍其變化也。

故傳皆成於夫子。

文王之經。

夫子之傳。

乃為今易之本。

經文雖不盡作於文王。

而文王總其成。

以卦實文王所制也。

傳文雖不盡成於夫子。

而夫子約其要。

以刪訂十翼、實夫子之功也。

此易經一書。

雖曰自伏羲始。

不過有其卦耳。

雖曰歷神農、皇帝、唐、虞、夏、商各易之變。

不過間存其詞。

見其義耳。

故名之周易。

實文王與夫子二聖之作。

微文王。

無周易。

微夫子。

周易之義不全。

以經文簡。

而當時憂讒畏譏。

有不能盡諸文章者。

故曰書不盡言。

言不盡意。

以此夫子必為補之。

補之不可雜於經。

故列為傳。

傳者。

明其有所傳也。

系辭者。

明其繫於經也。

凡系傳文言之類。

皆為周易不可少之文章。

以周易之義。

待文而後盡。

若無之。

則周易猶殘闕也。

而夫子十翼之功。

不在文王下。

且文王未言者。

亦得夫子為詳其略。

而顯其微。

此足見夫子憲章之功矣。

經文與傳之有同異者。

則由傳采自他易。

傳於先賢。

有所授也。

或與傳文參差互出者。

則由經文義有未盡。

得於言外而為補述也。

故傳文中。

上下系傳。

全為輔證經文不足者。

凡古人製作。

取義必專。

立旨必純。

故成一家言。

有獨重之義與旨。

而不雜他說。

即有摭拾者。

亦有言與其義旨同。

雖言不同而實同。

此不得視為合各家言。

文王之易亦如是也。

故所不錄者。

唯宜補之於傳。

而以系傳名之。

明其義本經文應有。

以未得列入。

別立為傳而系之於經雲耳。

故系傳上下。

含義最宏。

取例最多。

凡以前各易。

及涉及數象者。

無不採錄。

雖言近雜紀。

義若旁搜。

而皆本易中固有之理。

與氣數必明之道。

如河圖洛書、二氣五行、九宮甲子、五音六律、五運六氣,以及天文地理、日星軌度、歲時節候之類。

凡屬於氣之所化。

形之所生。

數有推移。

像有升沉者。

皆易也。

皆易象固有者也。

故皆宜采之以證易。

而見易之廣大神用。

此系傳所摭拾。

非一家言。

大之一性一道之功。

小之術數之學。

明則日用起居之事。

玄則神天幽渺之說。

皆詳載焉。

茍讀經而不先讀之。

則將不知易之用矣。

系傳者。

由習易言。

較經尤要。

經限於體制。

故辭約義簡。

傳則無所限也。

而其辭贍。

其義宏。

上下古今鉅細顯隱。

無不及也。

故其言易。

有先天。

有後天。

有連歸。

有本宮。

有歲象辟卦之類。

其言數象也。

有河圖洛書。

有太極兩儀。

有天地生成數。

有五運六氣、甲子歲會之圖。

其為古聖所發明者。

自伏羲卦象。

變為文字。

神農醫藥。

皇帝歷數。

及諸製作。

文物器一具。

設立政教。

開天下之先者。

無不可由傳中知之。

雖為一經之傳。

實儗於上世之史。

其義則由於中國文化。

自易卦始。

易卦以前。

雖有難稽。

其可考者。

皆在易卦後也。

皆仿諸卦象者也。

故易卦實包天地、納古今而弗遺。

言人道者。

必從之、以明為人之生。

言天道者。

必因之、以明天地之建。

故名曰易。

即太易。

亦太一也。

為萬有之始。

以上無所有也。

故曰易。

言自此而後變易。

變易則無者為有。

一者為眾矣。

此易道至廣至高。

而系傳之辭以繁。

義以博。

職是故也。

孔子《宣聖講易》注

「易」自伏羲畫卦,亦文亦畫,本合圖畫文字為一,雖太極等圖,系後人傳出,源流自遠。

講「易」時應並及各圖,以資參證。

「易」為聖人明天道以立極,立人道以制教。

本為明道而作,有關內修一性一命功甚多,故講「易」應注意道功。

「易」既本天地之道為教,內中多闡神鬼之德、一陰一陽一之情,習「易」者,必有敬信之誠。

而講「易」時,應注重人神因果之理。

「易」明神道,為明一性一命之源,吉凶禍福,均屬「易」中固有之義,凡人生窮達壽夭,皆有定數,不可妄干,則習「易」者,必明行藏之所宜,得失之有定。

故講「易」時,應注重吉凶悔吝之說,而求其毋悖於「數」也。

「易」者,包乎道德、一性一情、數象、各類而言者也。

言文必顧義,言數必徵象,因名思義,因類辨物,因詞審情,不可偏執,故講「易」時,務求其貫通一切,而洞明聖人立教之旨。

「易」之言吉凶,重在數。

言數,重在象。

數見其氣,像別其類,以徵人事之所合。

即以測天道之所宜,而見象必因著龜,明數必候氣運;天干地支,五運六氣,皆易所重;故講易時,應並及占筮之術,測驗之方。

「易」之為教,原以授民全生之道,推之成一人成物,以至治國平天下,莫不貫通,而原始要終為第一義,人之習易,亦當求其先後,不可好為素隱行怪之談。

故講易,雖不能如王弼之掃象,亦不可如費氏之徒以災異言也。

易道博大一精一深,無不包被,內則修己以一天人,外則成一人以一道德,而本末一以貫之,實時中也;。

習易者既諳斯義,必期實行,務求行動咸宜。

言思不悖,而能有德以為世則,有道以為人師,庶可使易教重明,聖道彌廣。

易之為教,始於古聖,闡於道宗,成於儒者。

言既一精一微,旨尤玄妙。

固賅各教之義,集諸派之大成;習易者當以聖人天下為公之心,一本有教無類之旨;不可自存門戶,有入主出奴之見,以自狹而聖人之教也。

易傳至今,注說不一;漢宋各異派,儒道不同宗,遂致議論紛歧,爭持齟齬,徒亂人意,何裨聖經?今茲講易,務求闡明微言,表章至道;不執於宗派之習,不徒為同異之求;即令漢宋諸儒有所卓見,能探經旨,不睽經義,仍可互相引證,期其貫通;無問其人,祇征於是,則於聖人講示之後,又可多得研究之助云爾。

以上各條,系為講易之前,必知之事,以《易經》至深不易明,必先知其研習之道,方不為歧途所誤,略指大概,以告讀者,或亦極深研幾之一助焉。

《孚佑帝君》

易道玄微,至於無名無形;易象廣博,包乎萬物萬事。

蓋有天地以後無物不在易中,未有天地以前,一氣即為易體:故先後天之名,首著於易:天地鬼神之情,盡備於易;一性一命道德之言,皆詳於易:生死變化之數,均述於易。

以言天地,則盡其神;以言人物,則概共逍。

以言往,則溯諸無始,而立其極;以言來,則推至無盡,而明其化。

以修,則道立而德成;以行,則事理而物順。

以其功言,則成王道之治,而無所為;以其體言,則符仙佛之真,而大有得。

以用於尋常,而不悖於情一性一;以致其遠大,而能底於中和;是為道德之宗,命數之本。

天人之所由一,事物之所由平,政治以成,製作以著,君子小人各盡其德,聖愚賢否各適所成,雖取捨萬殊,而底於一道:雖變化盡態,而歸於至中。

蓋本諸天道之常,仿於大道之則,宜於人物之情一性一,辨於幽明之感通,故在天地間,生成者莫能外;從事物間,行止者莫能違。

允宜為萬古之師,萬類所倚,以為教化,則包諸宗;以為文章,則造至極,苟非至聖,孰能為之。

故夫子備言其一精一,諸儒各贊其要。

合五經以證其終始,勵眾善以征其初成。

不可視為古書,同諸舊史,不可作為文藝,比之詩詞。

一精一益求一精一,必實行而後得,博而反約,必貫通而有成。

是以講演不厭其詳,研求尤須盡力,珍聞而寶藏於心,等諸拳拳之顏子,集思而實行於事,毋負循循之尼山,庶易道獲見重明,後生不迷古訓,則世運亦將成大治,萬國盡化於斯文矣!是以為。

《孚佑帝君例》

易經上下篇,文王所制,其卦象本伏羲以來,所有卦辭爻象,參古易而加入新義,此今之經文也。

系辭上下傳、說卦傳、文言各類文章。

則夫子搜集古聖所傳,各易所用,而與文王易有相發明者。

卦傳則夫子就文王之卦,而說明其義趣也。

雜卦象則。

夫子參合各易,變通文王之而推衍其變化也;故傳皆成於夫子。

文王之經,夫子之傳,乃為今易之本;經文雖不盡作於文王,而文王總其成,以卦實文王所制也,傳文雖不盡成於夫子,而夫子約其要,以刪訂十翼,實夫子之功也。

此易經一書,雖曰自伏羲始,不過有其卦耳;雖曰歷神農、黃帝、唐、虞、夏、商、各易之變,不過間存其詞,見其義耳。

故名之周易,實文王與夫子二聖之作。

微文王,無周易; 微夫子,周易之義不全,以經文簡,而當時憂讒畏譏,有不能盡諸文章者; 故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以此夫子必為補之,補之不可雜於經,故列為傳。

傳者,明有所傳也,系辭者,明其繫於經也,凡系、傳、文言之類,皆為周易不可少之文章。

以周易之義,待文而後盡,若無之,則周易猶殘闕也,而夫子十翼之功,不在文王下,且文王未言者,亦得夫子為詳其略,而顯其微,此足見夫子憲章之功矣。

經文與傳之有同異者,則由傳采自他易,傳於先賢,有所授也,或與傳文參差互出者,則由經文義有未盡,得於言外而為補述也。

故傳文中上下系傳。

全為輔證經文不足者,凡古人製作,取義必專,立旨必純,故成一家言。

有獨重之義與旨,而不雜他說,即有摭拾者,亦其言與其義旨同,雖言不同而實同,此不得視為合各家言,文王之易亦如是也。

故所不錄者,唯宜補之於傳,而以系傳名之,明其義本經文應有,以未得列入,別立為傅而系之於經雲耳。

故系傳上下,含義最宏,取例最多,凡以前各易,及涉於數象者,無不採錄;雖言近雜紀,義若旁搜,而皆本易中固有之理,與氣數必明之道,如河圖、洛書、二氣五行、九宮甲子、五音六律、五運六氣、以及天文地理、日星軌度、歲時節候之類,凡屬於氣之所化,形之所生:數有推移,像有升沉者,皆易也,皆易象固有者也; 故皆宜采之以證易,而見易之廣大神用。

此系傳所摭拾,非一家言,大之一性一道之功,小之術數之學,明則日用起居之事,玄則神天幽渺之說皆詳載焉。

苟讀經而不先讀之,則將不知易之用矣!

系傳者,由習易言,較經尤要;經限於體制,故辭約義簡,傅則無所限也,而其辭贍,其義宏,上下古今鉅細顯隱,無不及也,故其言易,有先天、有後天、有連歸、有本宮、有歲象、辟卦之類,其言數象也,有河圖、洛書、有太極兩儀、有天地生成數、有五運六氣、甲子歲會之圖。

其為古聖所發明者,自伏羲卦象,變為文字,神農醫藥,黃帝歷數、及諸製作、文物器一具、設立教政、開天下先者,無不可由傳中知之;雖為一經之傳,實儗於上世之史,其義則由於中國文化,自易卦始,易卦以前,雖有難稽,其可考者,皆在易卦後也,皆仿諸卦象者也。

故易卦實包天地,納古今而弗遺,言人道者,必從之,以明為人之生; 言天道者,必因之,以明天地之建。

故名曰易,既太易,亦太一也。

為萬有之始,以上無所有也。

故曰易,言自此而後變易,變易則無者為有,一者為眾矣 此易道至廣至高,而系傳之辭以繁,義以博,職是故也。

顏子《復聖例》

易者,古聖人作也。

傳於庖犧,紹述於神農軒轅,繼承於堯舜及夏後氏,周文王因而變化之,以成今傳之經。

蓋庖犧時,因河圖、洛書之見也,而明察天地之象,概論人物之情,上以窮生化之初,下以辨變易之軌;幽以探於神鬼,明以合於日月;遠以征於四極,近以求於一心,而後知天地生成,物類化育。

情一性一本於道,氣質成於神,有其用必有其本,有其後必有其先,一陰一陽一必循環以為行,水火必生制以為用,物必有極,事必有中。

見諸外者,形質之消長,而變化以成。

存於中者,氣神之營運,而中極有立。

道者,依體以用而不窮,天者,依道以行而不息。

是以有本則不失其,有道則不盡於用,以不二為德,則生生不已,以至中為體:則循環無端,皆順乎自然,適於至道。

無為而無不為,無思而無不中,無慮而無不得。

故明道之為道,則天地人物,莫外道以生成;明天之為天,則生長盈虛,莫非氣所運用;明生之為生,則吉凶壽夭,不出數之進退;明數之為數,則行藏出處,宜因時之推移。

時者屬乎天,位者隸於地,天地者,人物生存傷殺之宰,時位者,事物消長代謝之機。

由天地以後言,則人物自天地出;由天地以前言,則天地自道成。

所謂形上為道,形下為器:道器之間,一以貫之,是謂之易。

故作易以明一切,凡先天後天人物,莫不歸於易。

易者「一」也、「中」也、「極」也。

無始而有始,無形而有形,無名而有名。

易者,自有以溯無也,自無以推有也,有無均齊於易,故易作而有無以名。

天地既奠,日月山河,各有其紀;飛潛木石,各有其類;世代遞嬗,歲時遷移,各有其;生長收藏,盈絀美惡,各有其名。

而一於不一,同於不同;各因所適所宜,以始以終。

其所維繫之道;往來之途,各因所合所制,以成以敗,皆統於易,以歸中極,而順於天道:故易立而萬類以定。

天地之間,人為貴;人之生也,受天地之中氣,而有一性一命;順造化之推移,而辨等名。

因生養老死之道,而有人事:因喜怒美惡之感,而有人情,而有以適之、全之、利之、導之、以底於成德:而有以教之、誨之、鑒之、臨之、以盡其原始要終之道。

是皆備於易,故易立而人道以全。

夫聖人之於天道也,通於神明,見於隱微:於人道也,明於一性一情,備於教政,於物之宜,事之利也,詳於本末,昭於變化:而後立易以告於天下,垂於有眾,使天下不迷所生化之道,不失其修為之德,不惑神鬼之靈,不悖一性一命之則,而皆生成安樂,與物同壽,與天地同德,日月同明,鬼神同其吉凶,氣運同其變化,而後聖人成物之道盡,成己之德宏;而天下無不被其德,悅其道,此則聖人立易教民之功,可並天地覆載,其明誠修道之行,即同於治平政刑之施。

故易之立也為教民,而人之明易,為率聖人之教,以致於自明誠者也。

天下人類,果皆率是教以立其誠,則易之道成矣。

易者,有「變易」之義,言將易天下也;有「不易」之義,言示其體不易,而後其用不盡也。

有「簡易」之義,言推始於太一,而立本不二:以成其無息之德,達其用中之道也;知斯三義,而後明易,易豈易言乎哉!

《孚佑帝君附註》

今先將講易之法說明,講時採用一善本為準,五經各本,向多用朱本;唯《易經》朱本有未善,不及後世來氏本,不過來氏所演圖表過繁,祇宜參考,難為讀本。

今奉夫子命,就來本,節取必要圖表,附列經文之前,去其繁而存其一精一,以便初學。

因言易用圖表,前人均有傳圖,為講習之用;漢時儒者失之,乃傳於道家、及術數者流;儒人祇重文字訓詰,雖有所得,不以附經本,使圖表無傳,非傳易之不用圖表也。

宋時以周邵之所習,得於道家,參於術數之書,經程朱審擇,加於經本之前,易於是有圖說;而不得其全,不明其用,仍無補於易。

來氏復增演之,以廣其旨,固較詳備矣,而不明其統系,不知其用之主賓,義之先後,猶難使習者一目瞭然;;今就所演,加以審正,為之講明,以見古人易教之全,而竟易道之用;庶於後世讀者有所裨益,至其錯誤或疑謬之處,隨時指正可也。

又曰言易本天道,而習易則人事也,言天道則重氣數,言人事則重象;以氣數言象,是天道,以象言氣數,是人事。

因氣數難知,像易見也;先有氣數而後生象,此天道之自然,先明象而後明氣數,此人事之次,要皆本末之道也。

如見天災時變,而知天意;即由象以知氣數,是由末達本者也。

而像因氣數所生成,非有象而後氣數至,是由本及末之道也。

故明本不必求末,而不及本者,必自末始。

今之災變多矣。

天之風雨旱潦不必論,即物之為變亦伙矣,蛆出道上,雞生雙首;種種怪異,非像之見耶?至於蝗蝻之災,又其至明者,皆氣數所感化而然;欲明氣數,但求之象;即知天變之不已矣!故災有天災,異有物異:而莫非氣數為之,而亦非人心召之,人之變異尤多矣!怪產奇病,且不必數;即風尚之壞,情一性一之乖,或致逆倫悖理,鮮恥敗德,皆自人心之非成之。

人心如斯,欲氣數之不變,得乎?此古人重天變,而必責於人事也。

氣數雖自天定,而變為災福,則人所感召:人祇知天災之難堪,不知人心之難善;是重末忘本,如浮舟海中,欲其不動,何可得也。

易者易也,以人易天,以天易數:皆有必至之勢,固然之理。

一精一於易者,唯求易其不善為善,而可易其災害為福,是則聖人以易為教之本旨,端在此乎。

《孚佑帝君例》

易經上下篇,文王所制,其卦象本伏羲以來,所有卦辭爻象,參古易而加入新義,此今之經文也。

其中《系辭》上下傳、說卦傳、文言各類文章,是夫子搜集古聖所傳,各易所用,而與文王易有相發明者。

《卦傳》則夫子就文王之卦,而說明其義趣也。

《雜卦象》則夫子參合各易,變通文王之而推衍其變化也。

故傳皆成於夫子!文王之經,夫子之傳,乃為今易之本。

經文雖不盡作於文王,而文王總其成,以卦實文王所制也。

傳文雖不盡成於夫子,而夫子約其要,以刪訂十翼,實夫子之功也。

此《易經》一書,雖曰自伏羲始,不過有其卦耳;雖曰歷神農、黃帝、唐、虞、夏、商、各易之變,不過間存其詞,見其義耳。

故名之《周易》,實文王與夫子二聖之作。

微文王,無周易;微夫子,《周易》之義不全。

以經文簡,而當時憂讒畏譏,有不能盡諸文章者;,故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以此夫子必為補之,補之不可雜於經,故列為「傳」。

傳者,明有所傳也,《系辭》者,明其繫於經也,凡系、傳、文言之類,皆為周易不可少之文章。

以周易之義,待文而後盡,若無之,則周易猶殘闕也。

而夫子十翼之功,不在文王下,且文王未言者,亦得夫子為詳其略,而顯其微,此足見夫子憲章之功矣。

經文與傳之有同異者,則由「傳」采自他易,傳於先賢,有所授也。

或與「傳」文參差互出者,則由經文義有未盡,得於言外而為補述也。

故傳文中上下系傳,全為輔證經文不足者。

凡古人製作,取義必專,立旨必純,故成一家言。

有獨重之義與旨,而不雜他說,即有摭拾者,亦其言與其義旨同,雖言不同而實同,此不得視為合各家言,文王之易亦如是也。

故所不錄者,唯宜補之於傳,而以系傳名之,明其義本經文應有,以未得列入,別立為傅而系之於經雲耳。

故系傳上下,含義最宏,取例最多,凡以前各易,及涉於數象者,無不採錄;雖言近雜紀,義若旁搜,而皆本易中固有之理,與氣數必明之道。

如河圖、洛書、二氣五行、九宮甲子、五音六律、五運六氣、以及天文地理、日星軌度、歲時節候之類,凡屬於氣之所化,形之所生:數有推移,像有升沉者,皆易也,皆易象固有者也;故皆宜采之以證易,而見易之廣大神用。

此系傳所摭拾,非一家言,大之一性一道之功,小之術數之學,明則日用起居之事,玄則神天幽渺之說皆詳載焉。

苟讀經而不先讀之,則將不知易之用矣!

系傳者,由習易言,較經尤要;經限於體制,故辭約義簡。

傅則無所限也,而其辭贍,其義宏,上下古今鉅細顯隱,無不及也。

故其言易,有先天、有後天、有連歸、有本宮、有歲象、辟卦之類;其言數象也,有河圖、洛書、有太極兩儀、有天地生成數、有五運六氣、甲子歲會之圖。

其為古聖所發明者,自伏羲卦象,變為文字,神農醫藥,黃帝歷數、及諸製作、文物器一具、設立教政、開天下先者,無不可由傳中知之;雖為一經之傳,實儗於上世之史,其義則由於中國文化,自易卦始,易卦以前,雖有難稽,其可考者,皆在易卦後也,皆仿諸卦象者也。

故易卦實包天地,納古今而弗遺,言人道者,必從之,以明為人之生;言天道者,必因之,以明天地之建。

故名曰「易」,既太易,亦太一也。

為萬有之始,以上無所有也。

故曰易,言自此而後變易,變易則無者為有,一者為眾矣此易道至廣至高,而系傳之辭以繁,義以博,職是故也。

分類:易經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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