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證釋
乾卦
孔子 《宣聖講義 》
易經一書。
自分數類。
曰卦、曰辭、曰傳、曰圖。
合之曰易經。
實則卦與爻辭為經。
余則傳也。
圖說也。
卦與辭又非同類。
卦象在前。
文辭在後。
文辭亦有所別。
有屬原辭。
傳於口者。
有屬後人推衍成文者。
有從他易續纂其言者。
有合古今占候明著其義者。
故易有數體。
而皆以卦爻為主。
卦爻自古迄今末有異也。
雖因序有先天後天之殊。
其卦末變也。
因佔有連山歸藏之別。
其象末易也。
故伏羲文王易有異。
而卦無異。
用有殊。
而像不殊。
則以卦皆此卦。
象皆同象也。
卦用無盡。
則其辭無盡。
卦象不易。
則其意不易。
學者欲通其變。
先求其常。
欲究其用。
先索其意。
卦六十四。
爻三百八十四。
皆其常數。
乾上坤下。
水潤火炎。
皆其定義。
學者當就是以求之。
則六十四卦。
三百八十四爻。
及其彖象之辭。
位時之義。
凡關卦之所立。
意之所存者。
皆載於經。
可一一進而研習焉耳。
六十四卦乾坤為首。
明各卦皆自乾坤出。
而坤又在乾後。
明一陰一之生於一陽一。
故言卦必先乾坤。
而尤必先明。
乾為萬物之始。
一切生化之本。
其位高。
其德全。
故能為萬物之主。
今先就卦爻之象。
與彖象之辭。
分別釋之。
乾之卦象、以一PB6160-101541.jpg">爻成。
重之為一PB64F-11UB.jpg">。
凡六位。
此凡卦皆同也。
六位者以天地上下具六位也。
卦原三爻。
六位則為六爻。
以分配天地人而別其一陰一與一陽一也。
天曰一陰一陽一。
地曰柔剛。
人曰仁義。
三者皆兩故六。
六位立。
天地人之一陰一陽一數皆見矣。
夫後天之中。
有一陽一有一陰一。
不獨存也。
一剛一柔。
不獨生也。
一善一惡。
不獨行也。
故吉凶福禍。
順逆利害。
正邪明暗。
消息進退。
莫不相倚而成。
相麗而名。
此天地人各有一陰一陽一。
而卦爻乃有六位也。
乾之六位。
上乾下乾。
其象同。
其名一。
故為純一陽一。
純一陽一由爻言之。
非由位言之。
既有六位自含一陰一陽一。
一三五一陽一位。
二四六一陰一位。
位自有一陰一陽一。
非爻之一陰一陽一也。
故三位之一PB6160-101541.jpg">。
則可名一陽一。
若重之為六。
是已生化而合一陰一陽一。
三屬一陽一。
六屬一陰一。
由一陽一生一陰一。
故其生必一陽一。
其成必一陰一。
此就卦爻言也。
若進而推之則一陽一生一陰一。
一陰一又生一陽一。
生化無窮。
一陰一陽一至紛。
不可盡述。
此則以卦之六爻。
爻分一陰一陽一言之耳。
雖因爻位而備一陰一陽一。
然其體一陽一也。
卦本無體。
以爻為體。
爻之一陽一者、卦亦一陽一。
爻之一陰一者、卦亦一陰一。
或以爻之類言。
或以爻之數言。
皆別於位也。
故卦有一陰一陽一。
爻有一陰一陽一。
位有一陰一陽一。
時有一陰一陽一。
位者定方。
時者異宜。
有位則有時。
有時而後位可明也。
故六位有六時。
或因時見位。
或因位見時。
故曰六位時成。
苟無時。
則位無用也。
六位亦有時。
故紀爻之數。
一數其位。
一數其時。
一數其爻。
一數其類。
類者即一陰一陽一也。
故有初與上二三四五之數。
九六之名。
初言時也。
上言位也。
二三四五亦時亦位也。
九六類也。
以六爻賅時位。
言時失位。
言位失時。
故時寓於初。
紀其始也。
位寓於上。
志其高也。
由時言之。
則為初中終。
由位言之。
則為上中下。
而二者並居不孛。
並行不疑。
用時。
則自初至上。
皆可以時數。
用位。
則自上至初。
皆可以定數。
而爻之所象不異。
故六位時成者。
位時皆於是見之也。
且爻六位分三才。
而卦則分內外。
雖一卦乃兩卦也。
以其體只三位。
重之則合兩卦。
故有內外之分。
或曰上下。
或曰往來。
亦一一陰一一一陽一也。
故卦必明雲某上某下。
如乾曰乾上乾下。
坤曰坤上坤下。
實為一卦。
而分上下。
正以乾坤八卦而外。
皆由上下兩卦合成。
八卦雖為本卦之重。
而仍必分內外言也。
雖一。
而成自兩乾。
上之乾。
與下之乾。
異也。
以其髑用不同。
一陰一陽一異數。
故也。
況上下之卦。
合則為備六位之體。
分則為獨具三爻之體。
其生化之跡已著。
而一陰一陽一之數亦加。
則其分合間。
對待中、各有所異。
其名雖同。
實不同。
故六位之卦。
為六十四卦中之卦。
已變者也。
三爻之卦。
為八卦中之卦。
末變者也。
如一PB6160-101541.jpg">與一PB64F-11UB.jpg">。
一屬八卦之乾。
一屬六十四卦之乾。
六十四卦自八卦出。
如子與母。
其卦名同。
而用殊。
故八卦可名先天。
則六十四卦可名後天。
若名八卦為母。
則可名六十四卦為子。
若名八卦為綱。
則六十四卦為目。
若名八卦為本。
則六十四卦為用。
二者原不同也。
故在易卦。
必明其變易之跡。
由一個一PB6160-101541.jpg">變而為一PB64F-11UB.jpg">。
其所變在重一一PB6160-101541.jpg">也。
實非僅重一一PB6160-101541.jpg">也。
蓋細分之。
則天有一陰一陽一。
地有一陰一陽一。
人亦有一陰一陽一。
就六位之乾言。
則初二為地爻。
五上為天爻。
三四為人爻。
則實將八卦之一PB6160-101541.jpg">。
重之為六。
分之為三成三一PBCZ-122P0.jpg">耳。
故卦六爻。
由重卦言。
則分內外兩卦。
由三才言。
則分天地人三部。
三才亦後天也。
故亦必備一陰一陽一。
即由爻位明之之。
亦可知其各有一陰一與一陽一也。
不特此也。
卦以爻立。
爻以位明。
位以時定。
時以氣行。
雖有初二三四五上六爻。
亦具終始上下義。
而其用不止是也。
則因氣之不息耳。
氣行不息。
終則復始。
內而出外。
外而入內。
上下往來。
循環不已。
則雖分卦、分才。
分位、分時。
猶末盡也。
蓋氣之行如環。
氣之成如球。
本無間斷。
則無終始。
自初至三。
自二至四。
自三至五。
自四至六。
自五至初。
自上至二。
皆可分別。
而為一卦。
以其氣之環行無已、故曰周流六虛。
本六位時。
不曰位時,而曰虛者。
正以其非限於此位時也。
故卦之成。
非一卦也。
非二卦也。
乃各卦分合而成者。
其象固如是也。
卦一而用眾。
爻六而變多。
故象者。
象其意也。
非指物而物之也。
爻者。
效其數也。
非定名而名之也。
如乾之一PB6160-101541.jpg">。
為象簡。
而所象無盡。
爻則六。
而所效之數。
不可紀述。
故曰易以變易為用者也。
卦雖分內外上下及交互。
旁通各卦。
而有其主用。
有其本世。
有其客應。
有其臣使。
有其機。
有其基。
有其門戶。
有其道路。
有守有行。
有去有止。
故一卦有無窮象。
一爻有無盡義。
此皆變易之所見也。
乾之為卦一PB64F-11UB.jpg">。
六爻上下。
其體象天。
然非如目中蒼蒼之天。
乃統名之天。
其主曰神。
乃統名之神。
其用曰動。
乃元氣之行。
其類曰一陽一。
乃元一陽一。
其一精一日玄。
乃元一精一。
其象包一切形神。
概天地萬有。
通乎道器。
貫於上下者也。
然有其主用。
則在九五一爻。
以乾為一陽一。
一陽一數自左上。
一三五七九。
恰當五爻為九九為乾之大用。
五為乾之主位、且乾之六爻者、乃合內外二言。
內為體。
外為用。
以其一陽一氣之動、必出也。
以外卦之三爻言。
九五為其中爻。
中為極位。
故主見焉。
此因卦而殊者也。
如坤則反在內。
而居六二。
乾坤相對。
一外一內。
既殊其類。
其主亦異。
故各卦主用之爻。
皆視卦而定也。
六爻三極。
分主與客。
有世與應。
凡卦皆然故六位不移。
而主客異地。
六爻不變。
而世應殊方。
則以其來自何鄉。
當居何位。
按之本宮之數。
而定所居之方。
大抵皆以三爻距離為準。
恆視內外上下為呼應。
如八卦之對列也。
故初與四爻。
二與五爻。
三與上爻。
皆為其對應之位。
蓋後天一陰一陽一以偶行。
有主必有客也。
又六爻三極之中。
以三四人爻為重。
則以易教為人道立也。
天道非人不明。
地道非人不通。
所貴乎易者。
人之志也。
吉凶禍福。
因人而見。
順逆動靜。
因人而明。
神鬼之情。
因人而達。
動植之物。
因人而察。
故卦象以人爻為重。
而爻象以人事為則。
此三四兩爻為占卦之主。
觀象之樞。
非此不足以言卦情。
不足以致卦用。
而聖人之意、亦不可見。
天地之心、亦不可得。
故進退存亡之機。
升降消息之數。
動靜之道。
順逆之途皆從三四爻辨之。
此人為天地之主。
而萬物之靈也。
觀往知來。
察微知顯。
皆人爻之著於象數者也。
是易為人道立。
而卦因人爻成。
苟捨中爻。
則失其主。
而昧其用。
故一卦之用。
必先自中爻發之。
而一卦之意。
亦自中爻得之也。
此三四中爻介乎天地之間。
立於終始之道。
兼乎內外之事。
通乎上下之情。
賅動靜之行。
合幽明之德。
著天地之數。
而持之以一。
昭神鬼之靈。
而折之以中。
此至中和之基。
齊本末之門。
為全卦一精一神所存。
變化所秉。
其重要不可比擬。
故觀象者先察焉。
夫卦象本乎爻。
爻象存於數。
數者實為易之靈。
如人之魂。
物之一精一也。
不識其數。
則握死物。
而無所用之。
雖熟睹爻象。
強記卦形。
終無所明。
以不得其所用也。
故一二三四五六之數。
與初上之辭、九六之用。
皆象之所寓。
而神之所行。
其上下升降之途。
來往多寡之跡。
皆由數中見焉。
誠以氣行無形。
神至無影。
唯數足以紀之耳。
故一陽一奇一陰一偶。
一見而明。
左升右降。
循序而得。
先後天之同與。
順逆之殊行。
分合之異致。
或見於外。
或潛於內。
或加、或減。
或乘、或除。
莫非數之所成。
亦即像之所示。
學者明其數矣。
則天地尚可指於掌。
日月尚可止於圖。
今古之時。
明晦之地。
皆可推而得之。
數而驗之。
故易逆數也。
重在數其數耳。
至六爻之情。
恆因內外上下卦而有同異。
則亦時之不同。
位之不一。
與數之別也。
二與四同功異位。
三與五同功異位。
其情即因之而判。
果以一陰一陽一類言則同。
以時位數言則異。
故一則多懼。
一則多譽。
一則多凶。
一則多功。
其象之同而不同。
爻之異而又異。
不得以皆同類同位。
而謂之同情也。
故三與五為朋、而非朋。
二與四為鄰而非鄰。
實因數之差也。
觀於河圖之象。
天地生成之數。
則可見矣。
夫言情而必及終始。
言數而必兼本末。
此固卦象之所重。
然亦有取始而去終。
逐末而遺本者。
亦有重本而捨末。
求終而忘始者。
蓋亦因時之殊。
位之異。
卦之德。
爻之情。
各不一也。
然在人道。
則未有取一遺一者。
此由卦象、不盡為像人事也。
人事在中、固有本末終始之全。
若在初、則無始。
在上則無終。
處上則捨本,。
處下則捨末。
各有中極。
而卦限於六爻。
故在兩端。
必有一闕。
此因天地之內。
唯人得其全。
物則僅得其偏。
人得天地之中以生。
故全而居中。
物得天地之一以育。
故偏而居兩端。
亦理勢自然而然也。
故在初與上。
或則當位。
或則失位,或則得用。
或則不用。
而一卦之象亦因是而殊觀。
要之、數之所成。
氣之所行。
天地尚不得其全。
何況物乎。
故由入事言之。
則自二為始。
至五為終。
上下本末。
俱有餘位。
而後不越不僭。
不卑不亢。
致乎中和之德。
行乎正大之門。
其所重多取二四三五四爻。
非無故也。
然天地有極。
人道有變。
或處之絕地。
或置之危枝。
或潛之深淵。
或遠之遼野。
亦非絕無之事。
當為非常之觀。
要以中道為常。
本位為當。
此則聖人立教之意。
明象之旨不可不知也。
是故卦象之所成。
必取圓度。
爻象之明。
必以環行。
以濟其窮。
而通其變。
則偏者可止之於正。
失者可復之於全。
准天道之行。
定人事之則。
昭物情之化。
制一性一命之規。
則其不用不當之爻。
亦有宜時宜地之例。
此六爻不可偏廢。
而三極仍有常道存也。
故卦象之觀。
必先熟夫爻象之例。
欲因象以明意。
必先求其象之所成用。
象者簡、而用則繁。
意者微、而數則顯。
學者必先就其外而推其內。
因其粗以溯其一精一。
方可以通乎象。
而彰其意焉。
《宗主附註》
此言乾之卦象。
尚有多義。
因辭中有者則講。
釋時可申明之。
明象熟辭。
而後卦可通也。
苟捨其一。
不通其二。
則不過記誦之學。
終無解於易。
易初原不重辭。
止可求之於象。
後聖述辭與象相證。
其益學者多矣。
但辭為明象者也。
像有未明。
始求之辭可也。
若徒熟其辭。
而忘其象。
則何解於卦哉,故夫子先釋象而後釋辭。
使學者知所先後。
毋忘本末耳。
又曰中國聖人講造化之數。
全由實驗得來。
而外人不知。
以為虛玄莫考。
誠可笑也。
蓋易明指出太極兩儀。
四象八卦。
及河圖洛書。
五行九宮之序。
皆由定數所變化者。
非故為其制也。
無論何物。
變化之數。
不出於此範圍。
其所成物質名類。
不得異於此定序。
則天地之所自判。
人物之所自生。
下及一草一木。
一器一物。
莫不皆然。
以孚此而生化者。
是曰定序。
不獨易與圖書然也。
譬如一立方體木塊。
以刀劈之。
自上而下。
必成兩片。
再劈之必成四條。
更斷之必成一人立方體。
此一變生兩儀。
再變分四象。
三變成八卦之定例也。
如細分之。
則一變者一。
再變則為二數。
三變則為四數。
合之共得七數。
故變極於三。
數滿於七。
而形成於八。
果將立方形體數之。
雖為四方。
卻得六面,此卦爻之以六位成也。
六者。
有形之本體。
無論大小皆同,八者。
由分所成之定體。
亦無論大小皆同。
以方為方。
必合九為一。
蓋非九不得全也。
九者中一邊八。
即九宮之數。
去其四隅。
即五行之數,以四隅乃一陽一生一陰一也。
非原數也。
故五行即四象,而含太極於中央。
至變為九宮。
其中央太極仍存。
故太極在後天居土位。
為坤宮。
而主一切也。
故變化之序,不離於易數。
不外於河洛之象。
可驗之於至細至微之物者也。
苟一精一思之。
則天地生成。
莫不了於指掌也。
故變不離三。
數不逾七,形不出八,而爻止於六,行止於五。
宮止於九。
中氣定於一。
一者、太一也。
太極也。
神之主也。
元氣之宗也,言數者所當先知之也。
易道誠不易講。
雖一卦六爻。
其所包義。
不可盡述。
今夫子撮大要講示。
不過其一二耳。
然已累篇矣。
可知易道一精一深。
原非容易貫澈者。
為全易之首。
尤為宏大旡盡。
將來講示。
更必詳細。
本來易教。
為使人知天道。
即卦象、亦為以物示天數也。
夫道始終不離於數。
一紀二紀。
推至萬紀。
大小循環。
如歲與日。
莫不有定數,故聖人得以卦象之。
六爻中所有之數。
既天地之氣數。
一一與時合。
果知其故。
則未來事皆可推得。
時雖多變。
似非易測。
實則包在六十四卦中。
仍無奇也。
天道窮而愎始。
今雖未見。
正因潛藏之氣未發也。
故一卦。
包盡宇宙。
自古迄未來。
始終皆縮影在六爻中。
不過不能細數耳。
然六十四卦。
由乾出。
乾道乃革。
革象見於革卦。
則革卦即為明乾道之革者也。
此在已過時代見之。
迄今又循瓚至此。
合無數小循成大循瓚。
如積日成歲之例。
故大小同象。
古今同運。
此在人推之耳。
乾:元亨利貞。
《宣聖講義》
乾元亨利貞一語。
包括全易之辭。
易辭為明象也。
像有限。
而辭可長短詳略。
故象之意難盡。
則以辭引申之。
如是可知辭之為明象。
而必出於象也。
易卦皆有辭。
唯有長短詳略之異。
以其象之難易而定。
辭必本於象者、以辭中有像在也。
象雖異。
莫不出於乾坤。
辭雖異。
莫不本於乾坤二卦之辭。
無乾坤之象。
不能成眾卦之象。
元乾坤之辭。
不能得眾卦之辭。
故乾坤之辭。
實包全易之辭。
而獨以元亨利貞四字、揭其綱領。
蓋四字為辭之綱領。
亦卦象之總義也。
夫卦象之義、不易盡也。
而獨揭四字。
則可知四字之能涵藏無盡義矣。
故雖四字。
直同全易之辭。
凡易之言文。
莫非為四字所推衍闡者發也。
苟明四字。
即明全易言文。
而乾之象亦明。
乾之辭亦由此盡明。
則此四字之義。
可忽乎哉。
今就四字詳釋之。
使讀者得以推知四字。
且及其餘之言文也。
天下之物。
終始本末。
各有經紀。
一歲四時。
一地四方。
各有度數。
是謂天道。
道因氣行。
數因氣立。
生化因氣成。
故自太極始分兩儀。
兩儀分四象。
四象者、言一陰一陽一既分。
生化初見乃為四也。
如河圖之象。
分為五方之數。
雖五而仍四也。
土居中央。
為氣數會合。
而木火金水。
分佈四方。
為氣數生化消息。
其地位有定。
次序不移。
終始往來。
上下周復。
以定其度。
故積日成歲、而有春夏秋冬。
循環不窮。
週而復始。
以至無盡。
此天道之運行不息。
而萬物生化以見。
氣自在中。
數自成節。
雖分之為十二月、三十日、二十四節候。
及一月之朔望上下弦。
一日之晝夜朝夕。
其名目不一。
總不離乎四象。
四象者、象其氣數而名之。
辨其終始而度之。
非指一物。
而物莫不如是。
故不曰物、曰象。
猶不曰氣而曰兩儀也。
極也、儀也、象也。
皆擬之名。
非物之名。
指以所擬。
定其類。
別其數。
便於言也。
故四象亦如兩儀。
而就全數、分之為四。
以辨氣之所行。
數之所至。
從而定其名類。
志其德能。
分別其用。
以明其道。
昭其一性一情。
彰其物事。
此聖人立辭之意。
而明象之所象。
故於之下。
而為之辭曰、元亨利貞四字者、四象也。
言乾備此四象。
而有其名類。
正如一歲具四時。
而有春夏秋冬之名。
一地備四方,。
而有東南西北之名其義一也。
故此四字之釋。
非僅字義也。
必先知乾包全易而卦具全德。
方可以此四字度之。
因其字而得其德用。
由其辭而得其氣數。
則始之象。
及其象物之名類也。
故此四字為易之主辭。
亦乾之一性一情德用也。
夫天下之物。
非一類也。
天地之氣。
非一致也。
有寒必有暑。
有生必有化。
一日之中。
朝夕晝夜、備四象。
一歲之中。
春秋夏冬、備四象明暗不同。
冷煖異氣。
此天道自然。
生化定例。
故天下有物則有數。
有事則有度。
度、數不出四象也。
有榮有枯。
有生有死。
莫不循環起伏。
來往升降。
推移而成用。
變化而成德。
故乾象之。
而有元亨利貞四象之分。
乾之大象、為天為一陽一。
天主生化。
一陽一主運用。
為天下之母。
故曰乾為天知大始。
言乾為天下之始、生物成物者也。
而其氣直包萬物。
故其德全四象。
元者、氣之始生。
亨者、氣之大達。
利者、氣之初歛。
貞者、氣之終伏。
四者氣之全也。
故能生成變化。
還返閉藏。
以盡其用。
而成其德。
故四字有一陰一陽一太少之分。
備生長收藏之德。
正如一歲之四時。
一日之四分也。
歲有四時。
而土在中。
日有四分。
而日行空。
有四德。
而乾行乎其間。
故乾之用由四德見。
乾之象以四字明。
乾乃合四者之全、而行不息。
成四者之德、而用無盡。
蓋乾之本象。
如天之大。
不易言也。
唯分四字以象之。
雖四象、仍一象也。
元者、示乾之大生。
如春之仁。
亨者、示乾之大長。
如夏之盛。
利者、示乾之大成。
如秋之收。
貞者、示乾之大伏。
如冬之藏。
由德言之。
生者仁也。
盛者禮也。
成者義也。
伏者信也。
此四者、德之見也。
而智寓於中。
則用之藏也。
仁主生萬物。
禮主和萬物。
義主定萬物。
信主保萬物。
而智則致之。
由吉凶言之。
元主升發。
亨主通達。
利主制禁。
貞主潛默。
元主事之初。
亨主事之蕃。
利主事之退。
貞主事之靜。
故動宜元亨。
靜宜利貞。
順之則吉。
違之則凶。
故四德有殊功。
四方有異宜。
皆氣之所行止。
數之所升降也。
處元。
則如氣之始升。
處亨。
則如氣之四達。
處利。
則如氣之初降。
處貞。
則如氣之伏藏。
上下有紀。
內外有度。
行止有道。
動靜有數。
故乾以全德。
行乎天下。
皆成其用。
而吉凶自見焉。
禍福自召焉。
唯君子知之。
則無往不宜。
由四象言。
有進退存亡之幾。
有動靜得常之道。
在君子則無可無不可。
以其善順氣數也。
苟不順氣數。
則吉凶失據。
禍福無門。
此聖人教人以辭。
而示人以義。
元亨之辭美而義明。
利貞之辭吝而義曲。
直曲不同。
美吝異致。
故元者為首出高位。
示善之長。
亨者為嘉會和易。
示儀之盛。
此直言也。
利者為義利分明。
示利之有害。
貞者為動靜明辨。
示動之有咎。
此曲言也。
故當進則進。
當退則退。
當興則興。
當伏則伏。
為善順時。
否則災也。
故曰元亨利貞。
寓義於辭者深矣。
夫人處顯易。
處隱難。
得時則智。
失勢則昏。
當其發揚之時。
措應相宜。
而其晦塞之際。
進退失據。
為其知有用。
不知無用之用。
知有為。
不知無為之為。
乃明於元亨。
而昧於利貞也。
唯君子應時行藏。
順天進退。
故無不宜。
以其得四字之全義。
而明天道之全用也。
春生秋殺。
夏榮冬枯。
無一非天道。
無一非生化之功。
豈其謂春夏為天道。
而秋冬非乎。
豈其謂春夏為生化之功。
而秋冬無哉。
故君子視之如一。
乃克全四字之用也。
故乾之四象皆吉辭而用其則殊。
其義則有異也。
不然。
胡不直曰義而曰利。
不曰干。
而曰貞哉。
此曲辭之可味矣。
元從二人。
與仁同。
言氣之始生。
唯人得之二者氣之全也。
一陰一陽一已分。
一為一陽一。
二則成一陰一。
故元一陽一已含一陰一氣。
乃一陽一之一陰一也。
若獨一陽一不生。
不生不得謂之元。
人之生也。
受二氣之中。
故人亦同仁。
仁之訓生。
與元同而元又始也。
天下之生者、皆謂之仁。
天下之始生者、皆謂之元。
元者由仁出也。
如木生於果仁而為芽之初。
雖始生。
未見形於外至屯則見矣。
故元者始也。
上也其義通圓。
言氣之全。
德之廣。
用之大。
發之充盈。
能包舉一切。
無不周至也。
故謂之圓。
圓則無方。
乾者天也。
天圓而德廣。
普覆萬物。
皆在其中。
故曰乾元雖言乾而義重在元字。
以乾之德首見也。
因元為天下大始。
萬物皆在其後。
正如天為生化之本。
故曰乾元亦一太極也。
太極變而生化成。
其太極永存。
隨生化不滅。
,是為天下大本。
或名之中。
乾元亦中也。
故乾元直貫全易各卦。
雖屬不顯。
仍在象中。
凡卦皆有太極。
有乾元、有中一也。
以卦象原出於是。
氣數之所秉承。
生化之所主宰。
故曰大本。
神道寓焉。
神者、無方無形。
而無不在。
體物不遺也。
唯乾元顯其德焉。
故天下萬物皆自乾元始。
坤元成。
而坤元亦乾元所出也。
用有二極而體唯一元。
太極含兩儀。
兩儀一太極。
知大始之本於太一也。
故神曰太一。
凡此以下所生化。
所分合。
上下道器之別。
偏全形氣之類。
莫不自太一出。
此聖人示人以生化之本。
天地之源。
而以太極定其極。
乾元名其元。
如溯水之源木之根。
而告人以所自出。
義一精一辭妙。
無過於是。
讀者先識之也。
元亨者、始而能通。
生而能大。
為氣之至盛至和者也。
夫天下之達用曰和。
以其出於中。
不失中也。
故謂之禮。
禮自仁出。
而以成其仁。
唯和乃能致之。
聖人制禮。
非以制人。
乃以和眾。
唯和能安。
唯禮能和。
故曰禮之用和為貴。
以和為禮之本也。
禮之初。
出於誠。
成於敬。
齊於一。
止於中其德最盛。
其儀至美。
其用至大。
其道至通。
其義則為全生育一性一而正命。
以復於天者也。
故元之次為亨。
將以仁施為禮。
中出為和。
生成其大。
始繼以通。
外則位育之功。
內則誠明之德。
大本以立。
大用以全。
天道以施。
人道以建。
則禮者、人道之所始也。
人之始為生。
生本於父母緣於夫婦。
夫婦為生之本。
此禮所造端焉。
夫婦者、道也。
一一陰一一一陽一之和也。
道由一陰一陽一和、而後萬物生。
人由夫婦和、而後人類生。
此生生之大本。
而天下之定序也。
故禮成以夫婦之和。
而道成以一陰一陽一之合。
天地之大。
猶不能外。
況其他乎。
故和而後盛。
盛而後亨。
亨以繼元。
和以返中。
天人之道。
莫過於是。
故成始者天之道。
成終者、人之道。
人生自天。
而必歸天。
故必履和蹈中。
以復其初。
此由乾爻象見之者也。
乾皆一陽一爻。
而有一陰一位。
一陽一與一陰一和。
乃成其用。
夫乾為始生。
坤為始成。
以一陽一生必待一陰一成也。
河圖之數。
天一初生水。
而地六始成之。
此數之著也。
氣之昭也。
末有獨一陽一孤一陰一而有生成者。
故一陽一主生。
必得一陰一以成之。
成而後盛。
和而後成。
既盛且和。
斯為元亨。
元之用雖神。
不接於外。
必待物乃見其德。
元以亨大。
中以和成。
人情然也。
天道亦然。
在六十四卦已屬後天人道為重。
必有交一合。
始見生化。
既有交一合。
斯有善惡。
故情必中節。
用必中度。
唯禮為貴。
唯和為本。
和以禮和亨以德亨。
故仁之施必禮也。
而元亨之義可知矣。
利貞者、自修之道也。
天道時行。
萬物亨通。
天道時靜。
萬物利貞。
氣有散斂。
數有消長。
道有動靜。
德有廣隘。
此天下之常也。
唯其始生。
求其亨達。
唯其既盛。
求其保持。
亨以太和。
天下共榮萬物同豐。
繼之者難。
故反求諸己。
持盈保泰。
唯在潛德。
守常應變。
唯在明時。
事有所宜。
物有所貴。
天地有異道。
日月有異行。
而況人物乎。
故德之明者。
必止於至善中和之至者。
必慎獨以成於至誠。
至誠不二。
乃復於太極。
還於太初長保太和。
永得長生。
此內修之功。
為聖人立教之本也。
夫利者、有害存焉。
貞者、有一婬一在焉。
樂而忘憂。
驕而任情。
則利反為害。
貞反為一婬一。
以過度也。
和乃失矣。
失和則失中。
失中則忘生。
身之不保。
安能久亨。
故繼元亨。
必明利貞之道。
則一性一情之學所以貴也。
乾之為道。
處天下至貴。
履天至尊。
行天下至安。
樂天下至樂。
萬物所被。
萬類所服。
萬善所歸。
萬行所宜。
故其大、唯天則之。
唯聖君象之。
當其元亨之時。
首出庶物。
萬國咸寧。
德之至也。
道之至也。
而唯其盈之憂。
滿之慮。
高不忘危,尊不忘卑。
得不忘失。
和不忘亂。
故獨乾乾不息。
謙虛自下。
蔑其尊貴。
戒其情一欲。
以反於一性一命之正。
觀於變化之門。
不失其中和。
不怙其明德。
不以覆萬物為足。
不以生萬物為榮。
高而能下。
貴而能賤。
悠然於禮義之內。
藹然於仁智之中。
故能常保太和。
成其利貞。
此天道自然。
聖入所觀。
氣數自至。
君子所師。
非有為也。
蓋德之大者。
愈遠則愈求其反。
道之至者。
愈明則愈處於微。
唯至柔以行至剛。
極一陽一以俯極一陰一。
斯乃得其至中。
保其太和。
苟不如是。
則皆失之。
故天道有春夏生長。
即有秋冬收藏。
日正則斜。
月盈則闕。
氣之至極必反。
物之至盡必變。
故元亨之後、必利貞。
而明明德之時。
必止至善也。
和貞者止至善也。
能止乃利。
能善乃貞。
止則情安。
善則一性一正。
此利貞為一性一情之學。
誠明之功。
無非長有其中和位育之功。
而永達其乾元生成之德耳。
故曰利者宜也。
貞者、正也。
言宜於時。
正其分也。
夫事之宜者曰義。
位之正者曰信。
唯義為大利。
以無不利也。
無私始無不利若少涉私。
則此利者。
彼之害。
此宜者。
彼所否。
安得謂之利乎。
故大利必本於義也。
唯信為至貞。
以至誠也。
誠則無不成。
若少涉於偽。
則己不成。
安能成一人。
人不成。
安能成物。
故至誠無不成。
而必本於信也。
義為時中之道。
信為抱一之德。
斯即天地不息不二之行。
聖人唯一精一唯一之訓也。
故曰、和貞者一性一情也。
以其道變化。
正一性一命。
保合太和。
乃能利貞。
此天道之應於秋冬。
人道之見於義信。
而始終一貫。
本末不渝。
以成道達德者也。
天之秋殺冬藏。
正同其春生夏長。
且因其殺藏。
以成其生長之功。
苟無殺藏。
將安用其生長乎。
天道一也。
元亨利貞一道也。
皆相成相應者也。
故六爻寓其意焉。
無非二氣升降消息為之也。
而辭出於象。
明象則辭自通。
熟於辭者、亦達於象。
斯在讀者深求之耳。
彖曰:大哉乾元。
萬物資始。
乃統天。
雲行雨施。
品物流行。
明終始。
六位時成。
時乘六龍以後天。
乾道變化。
各正一性一命。
保合太和。
乃利貞。
首出庶物。
萬國咸寧。
孔子《宣聖講義》
易辭有彖與象之別。
皆當日所佔繇辭。
為示卦爻之旨趣。
明氣數之順逆者。
雖成於後人。
實傅於前代。
蓋有卦則有占。
有爻則有用。
有象則有意。
象之難釋。
則附以言。
用之難盡。
則系以語。
為以垂政後世示範天下者也,故有彖以舉全卦之義。
有象以揭一體之旨。
合則互通。
分則獨用。
此各卦爻皆有是辭。
而乾尤著也。
夫彖亦象也。
言明卦象。
而指其所包之旨意。
測其氣之所至。
數之所成。
而得其所為吉凶禍福。
關夫事物之宜否。
靜動之異。
行藏之殊。
進退之違。
上下之別。
或奇或偶。
或因或革。
或有或無。
或生或化。
莫不依變以為占。
本用以明志,此皆有為之事。
故皆側重於人道。
而立本於一性一情者也。
彖者端也。
本也。
陳列於首。
舉其綱領。
而以見全卦之意。
定全體之用也。
故其辭統各爻。
賅內外。
合上下而言也。
象者詳也。
別也。
列數於下。
而析其分部。
以見各爻象之志。
而明其變化之情也。
故其辭判異同、具本末別一性一情。
審時位而言也。
彖統括而簡。
象分序而詳。
二者必合觀之。
方足見卦爻之常變。
明氣數之出入。
而以窺天地之盈虛。
知一陰一陽一之消長。
為人事之準則也。
故其為用多重中爻。
其為言多屬人道。
以易之為教。
固如是也。
夫易本末著辭於書。
迄文王始為定其例。
故彖象之辭。
雖出於古。
實集成於文王。
而易之名。
亦自文王始命也。
蓋文王以前。
雖有卦爻。
而不為書。
雖有言辭。
而不著編。
故傳雖久。
而無易之名。
此讀辭必歸功文王也。
吾因文王之志。
重為刪加。
而錄為傳。
廣其意。
申為釋論。
而列為文言。
蓋亦得於古人者也。
今講彖象。
兼及文言各傳。
先明所出。
以使後世知辭之所始。
並為紹述先聖易教之微義耳。
彖曰大哉乾元云云。
乃明之象。
而揭其德也。
夫乾之為象。
居天下之始。
為有生之首。
其德至大。
唯天當之。
而乾猶有初也。
雖為天下大始。
而有所始。
主天下大生。
而有自生。
如天之德而統天。
居位之尊。
而不限於位。
處時之先。
而不窮於時。
故有是象。
而為是辭。
其所謂初者。
以其得先天之氣也。
是曰乾元。
乾乃卦名。
乾元則氣之名。
乾為大始。
乾元則氣之始。
乾為大生。
乾元則氣之生。
故乾元為乾之初。
行乾之中。
履乾之位。
周乾之時。
而光可比儗者也。
故曰大哉乾元。
夫人之生有其一性一。
物之生有其靈。
天之覆也有其神。
地之載也有其一精一。
日月之照也。
有其光明。
則皆先天之氣所凝。
而為生化之英。
運行之冥冥。
蓋物不自生。
不自存。
必有為主持之。
而煦育之。
則元氣是也。
元者、人也。
仁也。
如果之仁。
為生之一精一。
故名之元。
其義則原也。
本也。
首出庶物。
存一精一含明。
通道流德。
至純至清。
斯謂之至中。
名之大一。
肇於無極。
成諸太極者也。
天地尚依是建立。
何況於人物乎。
故乾之中有乾元焉。
為萬物所始生。
而統乎天之神。
夫乾之為物、純一陽一也。
而乾元猶一陽一之一精一。
以既生也。
乃有其名。
故與坤元、同主生成。
坤元一陰一精一。
順承有終。
乾元資始。
獨接先天。
以太極之初。
元氣渾淪。
獨為一陽一也。
而兩儀既分。
仍為一陽一精一。
故其德並坤。
其氣且在乾先也。
以在天先。
乃克統天。
非有為而統之也。
乃天自此出耳。
天者在萬物為首。
在元氣猶後。
而元氣則先後一貫。
始終永存。
不過乘乾以行。
因乾為用而已。
故稱乾元而用九。
九即乾之大用。
元氣亦用焉。
乾元無形有形。
無名有名。
無用有用。
凡乾之德。
即乾之功。
此統天而不離天也。
乾之為卦。
在全易之首。
為一氣之始。
能主宰萬物。
經綸天下。
以遂其生生之德者。
則賴乎此乾元也。
乾之功德。
自乾元出。
而卦之一精一神。
亦自乾元見也。
故彖辭第一語。
即曰太哉乾元。
明乾之真、在乎乾元。
而與乾元用九一語、始終本末。
俱示乾之為道。
與其用所在。
使天下知天之所成。
生之由來。
及夫全易卦爻之所出。
與其用之變化也。
乾主大生。
如雲雨之生物。
物因以生。
因元氣而成形。
因乾德而為用。
此天下生化之機所自流行、以生生不息也。
乾之為象。
象天之覆而無垠。
象道之生而無盡。
然有生則有死。
有始則有終。
此天之常。
道之則也。
唯乾能通死生。
貫終始。
以所自來。
還所自去。
仍一氣之流行也。
其為神靈而光明。
為氣清而飛騰。
為一精一純而永凝。
為德章而日新。
故能成始成終。
以共乎天下生存。
此象之為大明而兼終始也。
大言其無比。
明言其至清。
終始言其充盈。
此所以謂之元也。
道至玄。
德至圓。
而功至全。
故純粹之一精一。
清明之神。
德流世間。
道兼太極。
而達無盡。
如有盡、則非乾矣。
乾毀則盡矣。
故曰大明終始。
由卦之象具見者也。
以全卦純乎其純。
故稱天而獨大。
以其氣純乎一陽一。
故稱一精一而獨明。
以始自地下。
終於天上。
包括無盡。
首出庶物。
統天受氣。
分道賦形。
品類成名。
含弘光大。
迄乎無窮。
故曰終始。
言其德本元氣、包天地入物而終始也。
夫始有終。
終亦有始。
小之如一日一歲之循環。
大之如一人一物之生死。
其至也。
則天地成壞。
日月升沉。
皆此元氣為之者。
如是克稱終始。
若徒始而不知終。
僅終而不能始者。
皆氣之簿。
德之偏也。
不足以當終始二字。
故不曰始終。
而曰終始者。
正以能終復始也。
唯元氣能之。
乾之能也、以乾元也。
元則圓矣。
圓則全矣。
佛有圓頓之說。
既元氣之德也。
唯人一性一當之。
夫乾之終始。
有其紀也。
德之流行。
有其度也。
紀度何在。
則六位也。
天地六一合也。
古今宇宙、六方也。
三才一陰一陽一、六位也。
故卦六爻。
而紀度見焉。
有位以立。
有時以行。
立則有守。
行則有功。
此有始有終。
而以生以存者也。
其道由六爻見。
其德由六爻明。
卦皆六位。
唯乾坤為純。
故乾之六爻。
賅全用、而極其變。
成全德、而通其神。
此謂之六位時成也。
位有定。
而時有宜。
唯乾元處之至中。
行之至宜。
以其順乎自然而無為也。
無為而無不為。
故曰時成即時中之德。
至誠之功也。
以六位皆一陽一。
本一精一純之氣。
行虛玄之地。
故曰六龍。
時字與上時字一義。
皆時之中。
時之宜也。
乘者、有所行也。
以乾元行六位而得時。
乃統天也。
御猶統也。
夫天非蒼蒼之言也。
括諸神功而言。
凡天之道。
皆乾之道。
天上下均在內。
以乾元出天之先。
入地之後。
天尚由其統御。
況其下者乎。
故乾元之氣不可見。
由六位見之。
一陽一出於地。
升於天。
行乎六位。
包括上下,此乘六龍而御於天也。
亦卦爻自然之象。
有數可紀。
有度可度者也。
故辭如此。
,唯其六爻皆一陽一。
始稱六龍。
一陽一者升、而親乎上者。
其行也、必御於天。
此言爻氣而見九之用。
亦明元氣之因爻位行也。
一陽一行順而上騰。
故龍出於地。
而登於天。
然後天、以天為極。
唯元氣超天以外。
故六龍止於上九。
而乾元用九則無首也。
六爻至上己亢。
而乾元用九、轉為大順也。
可見天之德不盡。
元之用不窮。
能純用乾元。
則天尚聽命。
非六位所可拘也。
唯其無拘。
故成其大。
唯其大用。
故成其圓。
此乾元之德。
而寓象於爻。
其象之難盡者。
則申之於辭也。
乾以重一陽一而成六位。
一陽一之極則易變為一陰一。
乾之象必變為坤。
以其體一陽一。
其用必一陰一。
乾體純一陽一。
其用必見於坤。
如日光、必映於月。
雲之雨必著於土。
氣之自然者也。
故乾象雖不變。
而主天下之變。
氣雖末化。
而開天下之化。
以其處極位。
有極體。
遇時必變化也。
夫乾之變化。
非如他卦也。
他卦變化出於乾坤。
乾之變化無所出也。
無所出者。
言在後天為獨尊大。
無所承也。
然無所承。
而有所本。
本於先天之氣耳。
先天之氣無名。
以氣也。
先天也。
皆後天之名名之。
故無名。
無名而欲名之故曰道。
乾之所本道耳。
故乾之變化。
本於道。
道之變化。
自然者也。
無變而變。
無化而化。
雖有變化。
不見變化。
乾之重一陽一。
仍如故也。
極體極位。
仍如故也。
而變化者所見之用也。
故夏變而暑。
冬變而寒。
天如故也。
雲化而雨。
氣化而風。
天如故也。
日出而朝。
月出而夕。
天如故也。
雨少而旱。
雪多而水。
天如故也。
所變者皆見於用。
見於天之下。
物之上。
於天末嘗變也。
而實主變化也。
故寒暑風雨、天道也。
朝夕旱冰、天道也。
自然而變。
自然而化。
天不自變化也。
故乾不變化而主變化。
本道以變化。
此所謂道變化也。
道變而變。
道化而化。
一變天下同變。
一化天下同化。
有生有氣。
有名有物。
則皆隨之變化。
而人為尤著也。
以人居天地之中。
當變化之沖。
凡天之變化。
必見於地。
故必先及人。
人亦隨天道變化。
此生死之序。
夭壽之數。
窮通之殊。
智愚之判。
莫不隨天道而定其分也。
然亦有其不變不化者存焉。
以受生而得其中氣。
同於乾元之氣也。
變化者、謂之命。
不變化者、謂之一性一。
一性一則體也。
命則用也。
天下有生之物。
無不有形神之分。
此既後天之定則也。
故曰一一陰一一一陽一之謂道。
形在外而主動。
神在中而主靜。
以後天先形。
故一陰一在一陽一先。
二者合而生。
分而化唯入最明。
以其受於天地者最全也。
以其全。
則其見也著。
其存也明。
故天地之道。
由人可以候之。
天地之氣。
由人可以測之。
不問其為形神。
為顯隱也。
故乾之變化。
可徵於人身。
而見於人之一性一命。
一性一命固非人所獨具。
而唯人最顯耳。
夫一性一者、本天之道。
因神之用。
虛靈光明者也。
命者因地之質。
得形之全。
方正凝重者也。
而皆分於一道。
成於二氣。
合之為生。
偽全身。
分之為上下。
為內外。
此與乾象同也。
故一性一不變而永存。
命隨變而時化。
因天之常變。
而為人之一性一命。
則因乾之變化。
而可以正人之一性一命。
此氣所流。
德所薄。
一貫者也。
夫受天地而生、而有一性一命。
曷為而有所正哉。
此聖入立教之微意。
而所以明人道也。
天至誠不二者也。
人則有誠不誠。
有二不二。
天道變而不失其常。
人則變而易失其常。
此因有物慾也。
一性一生情。
情生欲。
一性一生靜。
情生動。
一性一隱情顯。
一性一微情著。
故情恆奪一性一。
欲恆亂心。
此鑒於天之變。
而必有以正其心也。
正心在於人道之修持。
修而後誠,誠而後正。
故聖人為之立教。
而特著一正字也。
。
一性一命同源異流。
不正則失中和。
中者一性一之體。
天下之大本。
和者、情之用。
天下之達德。
中和者、一性一命之正也。
因乾道變化。
變面失其常。
則教人以致中和。
雖變不失其正。
雖變不失其正。
此立教之主旨。
而說易之第一義也。
故一性一命不得失於中和。
而變化不得違於道。
乾道如此。
人道亦如此。
人也者天之心也。
人不失中和。
則天不變。
雖寒暑不害。
風兩不災。
日月不蔽其明。
冰旱不傷於物。
中庸曰致中和。
天地位焉。
萬物育焉。
非誇也。
實也。
實踐之事。
本乎人一性一。
成乎人情。
自然而然者也。
故因乾之變化。
而推及人之正一性一命。
因人之正一性一命。
而歸於保合太和。
保合太和耶致中和也。
夫中天下之本也。
不待於人。
唯和則獨重人事。
以一性一者不垢不淨。
不增不減。
純乎無為。
而情則待於正。
此中庸以發而中節為和也。
發而中節。
不失其和。
乃復於中。
此所謂一性一命皆正而能保合太和者也。
和而曰太。
以其體天也。
故曰保合。
言人道中和。
以合天道中和。
天人同順乃為太和。
此正一性一命之功。
而見於保太和以合乾道變化也。
天道者、天下所共也。
變化而人物隨之。
人道者、人之行也。
其變化各見焉。
故正一性一命、必從自修始。
此所以謂各正一性一命。
言天道變化。
而人道誠正。
兩者相應。
乃保合太和。
而後利貞。
利貞者、一性一情也。
以一性一情處變化而不失中和。
順天道而能反求諸己。
此乾道人爻之首義。
在第三爻之辭。
乾惕之戒。
以明反覆之道。
而後得利貞之吉也。
在天之變化。
而守中不易。
居和不二。
必有其道。
則反己復禮是也。
反而能復。
道在己身。
則長保元亨之福。
此慎懼之行。
孚利貞之義也。
利貞者天道之見於秋冬。
人事之當於隱遁。
以其能正一性一命。
和而不違於情。
中而不失其一性一。
乃利貞之道。
盡人以合天者也。
故因乾之四德。
而寓其教焉。
乾之四德、元亨利貞。
天之序也。
在人則先利貞、而後元亨。
以人道重在己也。
修己以成誠。
然後成一人成物。
修己以正心。
然後正人正國。
修己以全生。
然後安天下。
皆在己者也。
故自利貞始。
而乾九三爻即以乾惕元咎為訓也。
苟不能乾惕以孚利貞。
人道不立。
徒任天之變化?則如萬物之生死變化。
亳無自主。
展轉消亡而已。
尚何以正一性一命保太和哉。
故人道必有與立。
而後可致中和之德。
成位育之功。
此利貞先於元亨也。
夫人者、三才之中。
天地之心。
氣流德薄。
而為萬物之靈。
故其為道合天地。
明造化。
上以同高明。
下以配博厚。
悠久無疆。
至誠不二。
然後內有其道。
外見其德。
內見一性一命之正以達利貞。
外致治平之功、以孚元亨。
而後人道以盡。
天道以明。
此在爻。
而以大人君子稱也。
故象辭於利貞之後。
繼以首出庶物。
萬國咸寧之占。
即元亨繼利貞而至也。
君之德也。
治之盛也。
非聖人孰能與於斯。
此乾言人道、必以君聖為象。
非徒位之尊也。
時之得也。
乃德之至也道之大也。
蓋以合天道而能自修。
立入道而能順天。
以一性一情之正。
成天地之中。
以中和之功。
成一人物之生者也。
乾道大生。
而人君象之。
此堯舜之事也。
故曰唯天為大。
唯堯則之。
而乾之彖辭。
實發大同之義。
祟揖讓之制。
喻人以處亂君之世。
貴革命之舉者也。
故此數語。
始於天。
而成於人。
本於自修。
而至於治平。
先於利貞。
而及於元亨。
明於處變。
而廣於反正。
其義微而心言一精一。
意深而文宛。
非僅釋。
而自見。
蓋所取以為主者。
則三四人爻之象耳。
以明人道。
必本人爻。
三而反覆。
四則乃革。
反覆利貞之道。
乃革元亨之德。
反覆一性一命之正中和之物。
乃革變化之時。
位育之道。
一內一外。
一顯一隱。
一在乘時。
一在得位。
用異而體不殊也。
此道之所見。
乾之所為。
觀各爻而自知也。
故文王著易、以見其志。
首揭之於此。
宜細推求之。
以探索易教之旨耳。
事之當於隱遁。
以其能正一性一命。
和而不違於情。
中而不失其一性一。
乃利貞之道。
盡人以合天者也。
故因乾之四德。
而寓其教焉。
乾之四德、元亨利貞。
天之序也。
在人則先利貞、而後元亨。
以人道重在己也。
修己以成誠。
然後成一人成物。
修己以正心。
然後正人正國。
修己以全生。
然後安天下。
皆在己者也。
故自利貞始。
而乾九三爻即以乾惕元咎為訓也。
苟不能乾惕以孚利貞。
人道不立。
徒任天之變化?則如萬物之生死變化。
亳無自主。
展轉消亡而已。
尚何以正一性一命保太和哉。
故人道必有與立。
而後可致中和之德。
成位育之功。
此利貞先於元亨也。
夫人者、三才之中。
天地之心。
氣流德薄。
而為萬物之靈。
故其為道合天地。
明造化。
上以同高明。
下以配博厚。
悠久無疆。
至誠不二。
然後內有其道。
外見其德。
內見一性一命之正以達利貞。
外致治平之功、以孚元亨。
而後人道以盡。
天道以明。
此在爻。
而以大人君子稱也。
故象辭於利貞之後。
繼以首出庶物。
萬國咸寧之占。
即元亨繼利貞而至也。
君之德也。
治之盛也。
非聖人孰能與於斯。
此乾言人道、必以君聖為象。
非徒位之尊也。
時之得也。
乃德之至也道之大也。
蓋以合天道而能自修。
立入道而能順天。
以一性一情之正。
成天地之中。
以中和之功。
成一人物之生者也。
乾道大生。
而人君象之。
此堯舜之事也。
故曰唯天為大。
唯堯則之。
而乾之彖辭。
實發大同之義。
祟揖讓之制。
喻人以處亂君之世。
貴革命之舉者也。
故此數語。
始於天。
而成於人。
本於自修。
而至於治平。
先於利貞。
而及於元亨。
明於處變。
而廣於反正。
其義微而心言一精一。
意深而文宛。
非僅釋。
而自見。
蓋所取以為主者。
則三四人爻之象耳。
以明人道。
必本人爻。
三而反覆。
四則乃革。
反覆利貞之道。
乃革元亨之德。
反覆一性一命之正中和之物。
乃革變化之時。
位育之道。
一內一外。
一顯一隱。
一在乘時。
一在得位。
用異而體不殊也。
此道之所見。
乾之所為。
觀各爻而自知也。
故文王著易、以見其志。
首揭之於此。
宜細推求之。
以探索易教之旨耳。
《宗主附往》
天道不常而有常。
人事則常而無常。
故易卦只重三四兩爻也。
以天地之氣。
虛空往來。
無所是非善惡。
唯人在中。
乃受某感合耳。
如人事不能順承。
則吉凶禍福見焉。
否則無所謂吉凶禍福見焉。
以無人則不生此吉凶禍福也。
唯人居中。
上通天一陽一。
下接地一陰一。
天它以交一陰一陽一以合。
後天事物。
乃生乃化。
一陰一陽一二氣。
非不能背忤。
此通必有塞。
交必有離。
既有善、則有惡。
故有吉福自有不能背忤。
此通必有塞。
交必有離。
既有善。
則有惡。
故有吉福。
自有凶禍。
以在氣交之中。
應氣變之數。
皆人所致所承。
他物不過受人之影響耳。
正如一卦。
上五與初二四爻。
均藉三四二爻、而後通接其吉凶亦因之而後見。
若無中爻、則上下隔絕。
天地不交。
有何數可言耶。
此在後天之中。
一切變化。
皆在人事。
人事之如何。
一操一之人心。
人心之如何。
既在乎人欲。
故欲為天下大病。
而利害見焉。
利者害之偶。
有利則有害。
若求全利。
只有取義。
義亦利之別名。
唯義者無不利。
羲無不利、既無事不利。
以相宜也。
宜此宜彼、無不宜也。
以其至中至當。
無偏無私。
故無不宜。
故謂之義。
謂之大利。
若有一不宜,則非義非利。
乃為害矣。
故易曰、利者、義之和也。
今人不知義。
而妄求利。
利未得。
而害先至。
失人道之正。
而背天地之和。
乖一陰一陽一之時。
此所謂種禍根也。
天下唯平乃治。
故大學曰平天下。
非以力平之。
以心平之也。
心平者人已皆平。
無稍偏頗也。
果稍偏、則不平。
故天下之亂。
必由人心不平。
人心不平。
由政治不平。
不平則必爭。
爭則必亂。
此不待事見。
而可知其必至也。
未有由一已智力能平天下者。
況智力尚不足乎。
故求治。
恐去治遠。
而離亂近矣。
在天寧何心耶。
視人之所為而已。
否則豈徒一人之吉凶禍福哉。
自來儒者。
言道之大原出於天。
與道家言天法逍。
二者異同。
實末明易辭人也。
彼為天。
而乾元統天。
同屬。
其用不同。
即天法道之意也。
道在天先。
而由天出。
乾元在乾先。
而因乾用。
此自然之理。
氣之所至。
非言語可爭辨者也。
後天之中。
唯天獨大。
而天亦有所出。
此老氏以帝之先象道也。
故太極亦有來處。
元氣亦有先後。
能明此自明天道之所出也。
又曰。
此釋象彖群。
猶未能詳言。
然已發其大羲。
苟循是玩索之。
則不難得文王之微意。
此固懦家至一精一之羲。
歷聖傳薪之言。
此十六字尢詳也。
中庸大學全由此出。
學者慎毋粗心讀過。
《宏教附註》
彖辭。
成於文王。
述於周公。
而夫子訂之。
其一字一語。
含義至深。
唯文王周公聖智所作。
以其時當囚辱之災。
多忌諱之慮。
而易之一精一微。
有難明言者。
乃研練出之。
辭簡而旨宏。
羲微而文著。
直為六經中至一精一文字。
非可以等閒視之。
蓋卦爻固有像在。
苦於人之未達。
雖有受之於師。
卻無筆之於冊。
其粗淺者不待乎辭則己明。
其一精一微者。
則辭尚難盡意。
此傳有書不盡言。
言不盡意語也。
而文周乃苦心成之。
其旨極玄。
而文若淡然者。
誠以天道不易言也。
讀者宜網心求之。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
孔子《宣聖講義》
此釋之象辭。
亦如彖、依卦象爻象而定其辭。
蓋有卦象辭。
有爻象辭。
而加之以釋文也。
,故於卦爻繇辭後。
加以象曰云云。
明其為釋文也。
凡卦爻辭皆分列於其卦爻下。
唯乾坤二卦、統為一章。
此後人便於記誦。
求其貫通。
以接於文言耳。
非異例也。
故釋象之文、與文言同列。
而其義仍互通。
即各爻辭。
仍本前繇辭而來。
不過演其義。
申其旨。
廣其意耳。
故凡有彖曰、象曰。
皆後聖釋卦爻之辭。
猶之文言也。
以卦爻雖雖著其辭。
言簡意深。
人或難達。
特因所聞所見。
述其義於辭後。
而使讀者有所貫通耳。
如乾之象辭。
即元亨利貞四宇。
面釋之者、乃申曰天行健。
君子以自強不息。
其下各爻皆然。
皆本辭中具有之羲?而演繹之。
以盡其意耳。
夫意微而辭短。
雖演繹之、尚有不盡。
故傅曰書不盡言。
言不盡意。
以其不盡。
從而為之文言。
從而系之各傅。
無非為達聖入立教之旨。
明易卦包涵之義。
而以示天下後世。
標人道綱領。
此辭之不厭詳。
而演之務求盡也。
夫易象固自天道始。
而易教則以人道先。
辭為教立。
文為人明。
故在卦爻象辭。
多包舉天地人物、鬼神氣數立論。
而於演辭。
則獨重人事。
以易之用。
唯人主之。
而易之道。
唯人通之。
象既以人爻主其中。
辭亦以人道立其本。
此自古聖人之微意。
而於乾之象辭。
即首揭其例也。
乾之卦象。
元亨利貞。
天道之常。
而演辭自強不息。
則人道之本。
天人所以合。
即可於此見之也。
夫天行健三字、明示天道大本達德。
次即繼以君子自強不息。
明示人道孚天之行。
即為人道之大本及其達德也。
由天以及人。
由天道以立人道。
此立教本旨。
中庸所以溯天命人道而定教之大則也。
此不獨儒教之義。
凡教皆然。
而上古聖人即如此示其教。
以其所生。
返其所自。
成其所成。
而後人道以全。
此二語不獨為釋辭。
實為人道立則。
聖教立綱。
包括全易之辭。
溯源人生之本。
無過於此二語矣。
夫乾天下之至健者也。
以其出於先天。
成於純一陽一。
清虛光明。
故為至剛。
凡天下之至剛。
必不拘於物。
天下之至一精一。
必不塞於明。
唯乾以純粹之氣。
得純一之體。
不以物為形。
不以情為生。
乃能稱為至剛。
行於至健。
唯天象之。
於物唯金象之。
金亦至剛而純清。
至凝而光明。
即金剛石是其類也。
其體至堅而至一精一粹。
其化也至虛靈。
故象乎夭。
佛以之喻一性一。
即以其如乾之純也。
天之體如是凝而虛。
堅而明。
故其行健。
能主物而不役於物。
能御情可不徇其情。
能用中而不執。
守和而不二。
故中庸比之至誠之德。
以其有高明悠久之道。
成不息不二之功。
此天之本體。
覆天下而不遺一物。
生萬類而不窮。
化萬類而不盡。
則皆由於健也。
健則至一性一、至誠、至一、至久至中和。
永古如斯。
生生不已。
唯乾如此、故卦象之。
唯天如此。
故卦名之。
唯象如此故辭著之。
而聖人則之。
此君子本其道以自勖其行。
而自強不息也。
君子者、成德之人也。
以其成一人之德。
而孚天行也。
君子本天之健。
以自強不息。
因其自強不息。
以孚天之健。
由天及人。
由人返天。
天人之道。
一於健。
一於自強不息也。
天之健也。
成其元亨利貞之常德。
人之自強不息也。
亦孚於元亨利貞之至德。
以其能合天行。
全天一性一。
以成其天道人道也。
人道由近及遠。
由始至成。
天則遠近無二。
始終不殊。
故元亨利貞。
無為而成。
人則必先自修、自勵。
自驚惕。
自勤慎。
先求其利貞。
而後達於元亨。
故先必自強、而後不能息也。
夫天之德。
純自然也。
天之道。
純無為也。
而其健也。
不因乾惕不待謙卑。
故其行乎四德也至順。
自成其序。
自守其位。
周流六虛。
終始不已。
唯君子取則焉。
而自求其行。
自成其德。
以自強不息。
此中有為有守。
有行有志。
非如天之自然無為也。
而其成也。
亦同於天之自然無為。
以其能全其生。
而返於天也。
人之生也。
生自天。
受天之命。
顧其成也。
必成全其天命。
而返復於天。
方謂之成。
方謂之成德君子。
聖人述易之乾。
而揭其義以教天下。
而以自強不息法天之健。
此其立人道。
垂至教之意。
深切著明矣。
故易卦首乾。
天下首天。
而天道首健。
人道首在自強不息。
此四字者、成德之本末。
作人之終始有此四字、始能副乾乏四德。
而孚天之健也。
故自強不息者、眾行之基也。
一切德行、均由此成。
而自強其始也。
不息其成也。
自強者、反己克欲。
一精一修篤行之謂。
不息則至誠之功也。
唯天無息。
成其高明。
唯地無息。
成其博厚。
唯天地不息。
成其悠久之體。
遂其生成之德。
覆載之功。
人而不息,斯成德而達道。
全人以孚天矣。
不息之義大矣哉。
然其致之、則自強也。
以自強不退。
乃能達不息之域。
荀稍懈即息矣。
唯天之純一不二。
純道不紛。
故永不息。
唯文王純德不回。
故亦不息。
此易之明於文王。
而乾之德。
即像文王之行也。
夫健之為言也。
不獨至剛至堅。
物之健也。
其氣必全。
人之健也、其行必圓。
以其純而一精一也。
故君子法天之健。
必先自勖其德。
無德不得為健。
德之未醇。
不得為健。
若徒有勇有為。
有剛有守。
其為健之一耳。
非健之全也。
故凡物唯天稱健。
諸卦唯乾稱健。
以其氣純凝。
而道光明。
而神虛靈。
而德渾成。
而用見於生生。
為造化之主。
天下之神。
其施無垠。
其至無聲。
其見無形。
唯人之一性一象之。
故一性一之德、健之行也。
曰義、曰仁、曰禮、曰信。
此人一性一之固有亦天之所以生萬物、覆萬物、化萬物、成萬物者。
而名之曰元亨利貞。
唯健乃有此四行。
唯四行乃充健之名。
以其四德全備四象全成。
無乏無闕。
圓融貫通。
是謂大生。
此天下之元氣所凝。
真氣所存。
至道所流。
至理所行。
以立天地。
而建日月。
亙古今。
主宰一切。
皆此健也。
皆此德也。
故人則焉。
兩求其不息。
而稱乎三才。
與覆載並德。
故中庸曰、博厚配地。
高明配天。
悠久元強。
以其至誠元息。
能永致中和之德。
故能育萬物而位天地。
大而能化。
聖而能神。
能孚乾之象。
成健之行。
而備元亨利貞。
此自強不息之功。
即所以成元亨利貞之道。
充仁義禮信之一性一。
全其為人而成其生。
此君子之所名。
而大人同其稱也。
在乾二五二爻。
均有大人之號。
三爻則為君子。
而彖辭釋文、則君子大人並舉之者。
其名異、其德同也。
由用言之。
則曰大人。
由體言之。
則曰君子。
由德及於外言之。
則曰大人。
由修返於內外言之。
則曰君子。
皆人類之所尊。
眾望之所歸。
道之所寄。
德之所成者也。
故唯爻屢稱焉。
以其道德稱也。
二五由位之得時。
道之得行。
德之得見。
故稱大人。
三爻為自慎戒之時。
自勤勞之位。
宜自求成德。
自樂守道。
故稱君子。
與此處自強不息之稱君子。
同一義也。
君子舉其自修。
大人見其德位。
二者一人也。
苟有其德位。
則君子亦大人也。
苟論其修持。
則大人亦君子也。
後人於此多末曉然。
以其異、而昧其同。
實非聖人立言之旨。
以易之辭、一字一語。
皆從象定。
從時位定。
從內外上下定之也。
非輕易為之者。
故讀易辭、必深思之。
必求於象數。
必探於聖人之意。
而後可瞭然於其名辭之異同矣。
古人文字尚簡。
寧好為出入哉。
初九:潛龍勿用。
象曰:潛龍勿用,一陽一在下也。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
象曰:見龍在田,德施普也。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
象曰:終曰乾乾,反覆道也。
九四:或躍在淵,無咎。
象曰:或躍在淵,進無咎也。
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象曰:飛龍在天,大人造也。
上九:亢龍有悔。
象曰: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
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象曰: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
孔子《宣聖講義》
六爻氣自下上。
循環往復。
周流不息。
而以位時別其用、上下分其數。
以過則失中。
不及則去中。
失與去、皆不當於位。
不宜於時。
故不一良於用。
不善其數。
故爻六。
而辭異占。
像一、而德異應。
一性一情各別。
主賓殊道雖借一陽一爻。
面爻之德不同。
上下皆。
而卦之用不一。
此固氣之所至數之所成。
自然而然。
自致而至者也。
六爻之初在下。
下則潛伏不出於地面。
二始升於地。
三四當中位。
五當本位為極。
過五則失中。
故上為亢。
亢則飛越。
離於天矣。
故不當位。
此六爻之位有異。
用有殊。
德有差別。
道有長短。
以其皆一陽一爻。
一陽一者氣之清也。
動而輕靈。
升而邈冥。
上下太空。
飛騰而潛形。
故名曰龍。
以其生於水。
而出於水。
飛於天。
而通於泉。
此一陽一氣之自然。
為生機之最全。
故比之龍。
非真龍也。
凡易名龍。
皆指此氣。
而乾獨象之。
以雖生而末見形。
雖始而末成。
有而難名。
虛而有一精一。
乃象夫龍。
唯在乾之末合坤也。
夫乾純一陽一、而有一陰一用。
氣所凝、而有物之功。
其道甚神。
而可以名。
其德甚冥。
而為天下之一精一。
故比於龍焉。
以在爻也。
故不稱天。
以在六爻之卦也、故不稱一陽一。
以爻有一陰一陽一。
卦有上下。
就其用而稱之。
非如三爻之乾也。
故六爻皆以龍言。
言龍即指一陽一也。
即指乾之物也。
不可泥此失彼。
初九一陽一在地下。
故日潛龍。
以不及位。
故勿用。
用見於位與時也。
無位則不遇時可知矣。
一陽一之用必時。
非時失用。
理之自然。
故天下寂然。
生機不萌。
潛藏之象也。
九二則一陽一已升。
故曰見龍。
見於外也。
此言龍自見。
非人見之。
以初出於地。
故曰在田。
田者地也。
不曰地兩曰田者。
以非坤而有坤用。
蓋二爻、坤之主位也。
田有水猶淺。
有土不深。
初升之一陽一不得大用。
其位使然。
九三為人爻。
當一陽一之時。
居卦之中。
順天之道。
因地之利為成用之時。
而時貴中。
進貴漸。
守中不失。
則德日盛。
漸進不躁。
則業日大。
故龍可騰於空。
而為霖雨。
一陽一可發於物。
而為生化。
道之所適。
機之所宜。
唯君子必慎焉。
以其最順也。
亨之象也。
亨順易驕。
盛大難保。
必慎以處之。
乃不過於中和。
故朝乾夕惕。
敬慎將事。
則無咎。
無咎者、言不如是。
言不如是。
必有咎也。
此辭假諛。
故曰若。
以屬人爻。
故專言人事。
言人而天道自見。
禍福之門。
吉凶之樞。
皆從人以喻天。
言天道不離人事。
而一陽一氣至此為中正之時。
龍德至此、為活潑之地。
位時俱當。
靈用無垠。
德業有為。
過失易見。
此九三一爻。
為人道之始。
易教之基也。
慎敬之訓。
大學誠意之功。
中庸中和之德。
莫異於是爻之辭。
則可知聖人教人之心。
一精一一危微之語。
皆本此爻、演繹而表見者也。
夫豈僅吉凶禍福之占哉。
而易道、非人不明,天地之道非人事不著。
天地以氣數用。
人事以德業昭。
相應不差。
其兆如影。
此九三因一陽一爻一陽一位。
而興慎敬之戒也。
夫一陽一極者、易為一陰一乘。
盛極者易為衰侵。
中則易偏。
圓則易缺。
此天道之序也。
而君子鑒焉。
故於此爻明著其辭。
隱寓為教。
其所謂修人道以率天。
明人事以立命。
彖所稱正一性一命。
保太和。
前所釋元亨之後。
利貞繼之。
皆自此爻見其義也。
豈僅一爻辭之用己哉。
九四爻、以剛居柔。
亦人爻也。
剛處柔者、宜用柔。
一陽一履一陰一者、宜行一陰一。
故龍飛而不宜上天。
反躍在淵。
天高淵深。
天明彌暗。
去高明兩入深暗。
此氣之所使。
位之所宜。
時之所值。
以其善用。
故無咎。
然三四二爻。
皆在中而屬人爻。
九三則以剛居剛。
失因應之宜。
易履危而啟驕。
故宜敬慎。
以免於咎。
九四雖爻位剛柔相值。
而時不當。
過中正而近錯亂。
易為蔽塞。
處和樂而企久遠。
易啟貪愀。
故宜卑以自牧。
而免於咎。
兩爻皆重人事。
若任之。
則不免咎。
此由一陽一氣發皇。
生機勃郁。
失中和之道。
近危逸之鄉。
危則不能安居。
逸則不能進德。
上者宜下之。
過者宜復之。
以中正為歸。
以和平為期。
方無咎也。
且一陽一者動而清高。
則易孤。
故好處一陰一。
龍者、生於水者也。
騰則易迷。
故好就淵。
以九三之盛。
則戒於危。
而使自反。
以正於一性一。
以九四之安。
則戒於逸。
而使自革。
以善其身。
此皆易教所自立。
聖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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