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證釋
頤卦
。
艮上震下。
孔子《宣聖講義》
象為震艮合。
上艮下震。
為二一陽一四一陰一卦。
一陽一在兩端。
一陰一居中。
上下始終皆一陽一。
而內包四一陰一。
卦象頗類中孚。
不過中孚一陽一多於一陰一。
頤則一陰一多於一陽一耳。
又大象類離。
離亦中虛。
一陰一在一陽一中。
唯離一陰一少。
而所類者三位之離。
非重卦也。
此雖與離相似。
究不同。
卻與中孚體用有相類處。
以一陰一虛一陽一實。
實中含虛。
為天道下行。
地道上升之義。
雖非如泰與既濟。
而其環行周流。
從終復始。
實像地居天中。
大氣環行於四圍。
形在氣裡。
周回無盡。
則一陽一者衛外以為固。
一陰一者持中而不渝。
剛者周行以為度。
柔者自保而不撓。
故為虛中善納。
強外能充之道。
譬諸器物。
中虛能容。
外固不窳。
此相須成用。
而交益以致於道者也。
易之卦象最善者。
莫過於中孚。
中孚即中和也。
外剛以成其中。
內柔以達於和。
如人一性一情兩正。
體用兼善。
則在己克止至善。
以成其一性一。
在物克明明德。
以推其道。
此聖功王道仁智備至者也。
故曰中孚。
而頤亦有似焉。
頤雖一陰一多於一陽一。
而一陽一貴。
取物以養一性一。
而一性一不役於物。
因情以見道。
而道不蔽於情。
是能孚中孚之義。
而成頤養之道也。
夫頤之卦象。
前已釋於噬嗑。
噬嗑以離合震。
九四一一陽一。
如物在頤中。
示人之食在口中。
即以養生為義也。
頤則以艮易離。
中連四一陰一。
既非如噬嗑之含物。
不得為口食之象。
而反釋為養者。
是非重在食也。
食或重矣。
亦非必在口中。
雖非口一含有物。
而仍不失於養。
則以口頤既具。
即有食物之用。
雖不見其食。
而必需可知。
故辭明示之曰觀頤自求口實。
言既有頤。
自待於食。
虛者善受。
則不容其匏瓜之系。
而不求食也。
既志在求食。
則儘不見其食。
如噬嗑之含物。
而可測其必充頤之用。
以達夫養之之道。
是食不食。
不在見物。
而養之有待於食已甚明。
故頤不徒具也。
為食而有頤。
為養而有食。
是頤者養也。
用頤即以成其養。
無養不足以孚頤。
無頤不足以稱養。
而養之為道。
亦非徒頤。
為頤固為養用。
而所養不止於頤。
則以頤之為物小而取類大。
為名近而包義廣。
求口實一語。
豈徒甘肥之嗜。
齒舌之謀已哉。
夫亦有深意存焉耳。
故重在觀。
觀卦以二一陽一明於上。
而比於日月中天。
照及一切。
物無遁形。
乃名觀。
一陽一在上也。
頤之上爻亦一陽一。
光明下臨。
萬物同顯。
其下又有一陽一以映之。
如日月對明。
鏡燭相射。
其光益大。
其觀愈清。
則所以辨於一性一情。
別於善惡者必審。
而所以擇於物。
致於養者必宜。
此雖以頤為求口實之養。
而所重則在養之得正否也。
故傳曰頤養正也。
蒙卦辭蒙以養正聖功也。
今亦為養正。
足見頤之為養。
直徹始終。
其初為生命之需。
口腹之養。
其至則一性一道之學。
聖賢之養。
一以貫之。
原無二致。
養正雲者。
以卦象言。
始終一陽一剛。
內包一陰一柔。
一陰一柔本物慾之類。
一陽一剛通一性一天之真。
是以全卦六爻。
一性一情天人。
首末終始。
未嘗相違。
而互成其用。
以剛養柔。
則情不乖一性一。
以一陰一養一陽一。
則天不遠人。
是所謂中和之功。
內外之至。
各得其所。
而恰宜其用。
遂其生。
即大人能養其大體。
小人能養其小體。
物我皆如所養。
以生以存。
以大以化。
天地之養萬物。
萬物亦以自養。
此即養之至也。
養正之謂也。
夫天地之於物也。
無一不生。
無一不養。
而無一不養於正。
唯正能遂其生。
能成其養。
所謂正者。
一性一情也。
中和也。
故蒙卦以之養蒙。
以孩提之童。
有其天真。
老氏所謂和之至也。
喜怒哀樂。
發皆中節。
衣食玩好。
嗜皆合度。
是即正也。
從而育之充之。
以保太和。
全之成之。
以孚天一性一。
即養正也。
是養正必始於蒙。
物皆有蒙。
不獨人也。
人為最顯。
故蒙養法於童蒙。
徵於口食。
為其易解易明也。
此頤與蒙皆以養正為用焉。
頤又泛指一切之養者。
物皆有生。
皆求其養。
則皆有取於頤。
以求口實。
以達其全生遂生之養。
在初雖口腹之慾。
其終實一性一命之正。
蓋本乾之大生。
而道變化。
重在正一性一命。
保太和。
以成利貞之德。
艮震二一陽一。
皆自乾出。
而居始終。
括一切。
凡生成變化。
莫能外之。
故卦取其合。
已見養正之道所本也。
艮止而震動。
震木也。
為萬物之始。
如春之萌動。
艮土也。
為萬物之成。
如地之厚載。
二者合德。
則生者成之。
動者載之。
有本有末。
克始克終。
此為養正之大則。
而頤之所以成用也。
艮止於外。
震動於內。
艮以靜而代坤順承。
震以奮而體乾行健。
此剛柔相得。
一陰一陽一克諧。
以竟天地之用。
而達生成之功。
是即養也。
養正之所著也。
由爻言之。
二一陽一四一陰一。
一陽一本奇。
一陰一本偶。
奇偶相配也。
一陽一數九。
一陰一數六。
一陰一得一陽一三之二。
一陽一數十八。
一陰一數二十四。
合之得四十二。
恰孚人物生成之數。
以與天地校。
不相犯而相孚。
一陽一衛於四方。
一陰一守於中央。
此天地之象。
而有類中孚之行。
故能養正不偏於情一欲。
至一性一不戾於柔剛。
此取象之妙。
成用之臧。
有非人所為。
斯天道自然之彰。
乃次大畜而明物我之養。
依其相畜。
更充其相成之道。
則仍孚於道之一一陰一一一陽一也。
讀者就卦爻之象。
細玩味之。
則可見易教之善。
文王周公之聖矣。
上艮下震。
中互坤卦。
其往來大過。
其反為小過。
皆四一陰一或四一陽一。
剛柔不平均。
而頤則以一陽一包一陰一。
且兼終始。
故為吉卦。
而近於中孚。
凡一陰一陽一不平均者。
其行易失中。
獨中孚與頤得中。
其反對大小過。
則失中矣。
故名過。
過猶不及。
小過與頤。
只上下易位。
大過則反為一陽一多一陰一少。
一陽一四爻。
一陰一二爻。
而皆以一陰一包一陽一。
一陰一兼終始。
一陰一勝於一陽一。
故為過。
大過以一陽一多受侮於一陰一。
故曰大過。
小過以一陽一少受侮於一陰一。
故曰小過。
因一陽一少易受侮。
其過猶小。
若一陽一多而見侮。
是過已大也。
然以時位之異。
境遇之殊。
或宜或否。
原無定論。
如一陰一盛之際。
一陽一自屈。
而一陽一升之時。
一陰一亦消。
此天地自然之理數也。
第以人道為言。
一陽一宜揚。
一陰一宜抑。
一陽一主外。
一陰一主內。
方為正軌。
易旨即以此為準則。
而名一陽一息為復。
一陽一消為剝。
以見一陽一之不可侮也。
大小過之名。
皆以一陽一受一陰一迫為慮。
以一陽一反在內。
受一陰一之包圍。
而失其剛健之道。
此可慮也。
故曰過。
過猶失也。
頤與大過。
本為往來卦。
而恰相對。
以艮對兌。
震對巽也。
一陰一反成一陽一。
柔反為剛。
一易其位。
乃失中行。
故頤為養。
而過為傷。
頤則近於中和。
過則害於善良。
存一性一則得其正。
從欲則逢其殃。
以禮制情。
斯為修養。
恣情徇物。
乃類顛狂。
故頤為吉。
而大過為凶。
體天道之有常。
宜事物之用中。
一陽一剛以順於一性一。
一陰一柔乃成其蒙。
頤猶有德之君子。
大過則無行之狡童。
此二卦之異趣。
而時用以難同也。
夫頤大過皆獨立卦。
與小過中孚同。
小過反對為中孚。
其爻異也。
乾坤坎離皆然。
皆以爻位一陰一陽一之異。
而為對卦。
然非如他卦之能反覆成二卦也。
故名獨立卦。
如頤大過。
雖反覆不變。
若大畜反覆則為無妄。
是二卦合為一卦者。
唯上述乾坤坎離大小過中孚與頤八卦異焉。
此周易列序卦次。
取反覆卦外。
即以相對者為連續往來。
明不外一一陰一一一陽一之謂道。
而爻位剛柔。
相倚伏。
相生化。
無有已時。
如頤之與大過。
雖非反覆。
卻成往來。
一陰一極變一陽一。
一陽一終生一陰一。
乃天地定序。
不待反覆而後明也。
是用頤必知大過。
乃本末終始之事。
知其有過。
得其頤養。
徒志於頤養。
未有不流為大過者矣。
故二卦乃相對而相繼。
如物之有正反面也。
頤雖與大過往復。
而與中孚相類。
以中孚與小過往復也。
頤為養以適於中和。
則中孚亦宜於修養之卦。
在天道。
中孚為冬至。
一一陽一來復之時。
而人道象之。
亦為一元將始之象。
以人生日日生息。
元氣循行。
週而復始。
如夜半子時。
一陽一氣初升。
生機乃動。
而修道者特重此機。
名曰活子時。
實即元氣之萌動也。
而頤以震之一一陽一在下。
正如復之下卦。
一陽一初奮振。
而生機初發。
其生息可至無限。
此誠可貴者也。
更以頤之上卦為艮。
艮止也。
其上爻一一陽一。
如日中天。
光明下照。
又如人靈明上發。
一性一光澄澈。
渣滓都消。
是道功將成之候。
一性一靈上達之時。
其在初為知止。
而後有定。
以息萬慮。
淨一心。
歸於至一。
保合太和。
而在終。
則為誠而明。
大而化。
中和並至。
位育同成。
以孚於乾元。
而同於太極。
斯二卦之合。
實為內修玄妙之功。
由人入天。
由情歸一性一。
以生生不息。
而達乎至誠無息。
以為物不二。
而極於無聲無臭。
此固始終一貫工夫。
非徒如蒙之養正已也。
故頤養者。
小之則日食延生之事。
大之則成一性一存誠之功。
近之則取物贍身之為。
遠之則通天立命之境。
是所謂養者。
豈徒口實之求哉。
然就口食言。
亦正有深義。
以吾人生命需夫飲食。
而一精一氣通於天地。
口腹關於嗜欲。
而吐納接於靈明。
旨口實之所求。
不必專為菽水也。
修辭立其誠。
則知言同於養氣。
無息極於悠久。
則呼吸貴於膏粱。
味道者審夫一精一華。
則咀含無非學問。
知音者明於天籟。
則嘯歌直動神天。
是皆養氣養神之所先。
抑亦修一性一修心之必重。
是口實二字。
雖淺之屬於飲食。
而推之則凡有飫吾心身。
足饜吾一性一情者。
皆可出入此頤。
而互成其養也。
易之示教。
往往如是。
由淺喻深。
由粗喻致。
苟不推索至盡。
必茫然於古人之辭。
此固古今文言有殊。
時勢忌諱不一。
法語難罄。
曲譬最宜。
要知頤之為卦。
取艮震之一動一靜。
分剛柔而為內為外。
上紹大畜之業。
下徵大過之變。
是皆為義之至一精一。
而習之所必審者。
寧能囫圇吞棗。
遽謂頤之養止於求口實也耶。
頤。
貞吉。
觀頤。
自求口實。
孔子《宣聖講義》
此彖辭也。
頤取象於人之口頤。
故字從頁。
明在面也。
頤居頰間而夾口。
口主飲食。
言語之道。
頤亦與其責。
卦取外實內虛。
以象如口。
口之中空。
合下動上止之用。
如齒牙之司出納。
故頤用為養。
而繼大畜以充其育。
大畜之育以資養。
頤之養以御物。
是我與物交相為利也。
人之生也。
賴食飲以為養。
食飲須物以為料。
此頤養之先必畜物也。
而頤之志亦在取物以充其養。
故曰自求口實。
頤處於物之先。
即物之主。
有物則利著。
頤以物為利。
乃有貞吉之占。
蓋貞與利。
一主一賓。
一內一外。
貞者主也。
內也。
利者賓也。
外也。
由食言之。
則口為主。
物為賓。
養在內。
畜在外。
此貞吉者。
正以成其利用也。
如人無口。
將何以食。
無養。
將何用畜。
我之不存。
何有於物。
此貞乃先利。
而為頤之所本也。
唯貞乃吉。
故貞吉即養正之功。
譬諸蒙養。
必先保其天一性一。
全其良知。
而後克就於正。
若徒(不知何字。
「劉」字中把「金」換成「亞」)喪其靈明。
毀滅其至一性一。
是猶屈杞柳以為器。
削玉石以為形。
雖見其工。
已失其本來面目。
則何貴乎養哉。
譬諸雕飾之美。
人也。
而違乎天。
刻畫之巧。
匠也。
而悖乎一性一。
皆非養正之道也。
人一性一本善。
習與為惡。
苟見其惡。
謂之一性一成。
是不知情一性一之辨者也。
易於乾卦。
但曰各正一性一命。
保合太和。
乃利貞。
不言毀一性一為正。
滅良為和者。
誠以利貞原一性一情之真。
中和實變化之源也。
故一性一命只求其正。
太和只期保合。
他無所為也。
是誠養正之大則。
亦即頤貞吉之一精一義也。
貞以正一性一。
而利孚於情。
口腹雖得其食。
而不徇於物慾。
身心雖得其養。
而不乖於天一性一。
此貞吉乃成物利。
以達養正之道矣。
故重在觀。
唯觀乃辨於情偽。
別於正邪。
明於物我。
以正於一性一命。
若瞢焉不求其故。
昧然不知所以。
見食則欲。
遇物則貪。
是養之適以害之。
生之適以戕之。
更何有頤養之用哉。
此觀頤者。
為審其養。
而慎於所接耳。
雖口不能無食。
生不能無養。
而必先明其所宜。
察其所安。
方求之以應其所需。
納之以孚其所容。
故曰觀頤自求口實。
實者誠也。
情也。
不虛也。
不偽也。
中也。
宜也。
不偏也。
不過也。
恰如其分也。
各得其所也。
此乃頤養之道。
而首在自觀自求也。
如人食飲必饑一渴之時。
取物必潔好之品。
方合於養生。
而毋害於物。
毋傷於己。
此利用也。
不然。
非病則苦。
非費則殃。
同一求口實。
而有頤與過之別焉。
故重在觀頤。
謂必孚於頤養之道。
而後求之也。
彖曰。
頤貞吉。
養正則吉也。
觀頤。
觀其所養也。
自求口實。
觀其自養也。
天地養萬物。
聖人養賢以及萬民。
頤之時大矣哉。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彖辭之義。
明頤之大用也。
頤以下動上止為用。
動而止。
則所行不踰矩。
終始以道。
不失其正。
則養不悖於一性一。
利不害於生。
且內虛則善求。
外實則善予。
傳稱臨觀。
一予一求。
亦以其德用言也。
頤之艮震。
皆二一陰一一一陽一。
各予所求。
而不待於外。
故能貞以協吉。
艮德在靜止。
而光明在上。
震用在奮興。
而剛健在下。
合則有頤觀二卦交互成用之象。
求在己而物不幹。
則我生自在。
物相應而養不匱。
則我身有真。
此能孚貞吉之占。
而克稱養正之道也。
觀頤觀字。
亦本觀卦。
以艮一一陽一上明。
能照一切也。
而頤則以觀其養為用。
蓋不貪於物。
不恣於情。
則所養合道。
非如鳥獸徒求飽飫也。
養必稱夫育。
即生成栽培之義。
生者成之。
栽者培之。
此天道也。
而人亦法之。
不養之養。
甚於無養。
故養不在物而在己。
此自求口實。
即觀其自養之意。
自養不待外物。
則為真養。
苟需外物。
而不免於貪求。
是養反為害。
所謂自求口實。
必反省口之所宜。
而辨其實之之道。
以虛則慕實。
天地之道也。
虛而實之。
乃孚中和。
不實不虛。
乃達天德。
若虛而不實。
其弊在空。
是不及也。
實而過當。
其弊在窒。
是太過也。
皆戾中和。
皆乖乎養。
天地養萬物。
即在此虛實得宜。
冬寒則繼以春和。
夏暑則承以秋清。
皆虛實之推移。
即所謂盈虛消息之數理。
天地不待於外。
而物得其養。
則人之為養。
亦不得求諸外。
而貴在自養。
聖人則不獨自養。
且因而推及於養賢與萬民。
此即中庸誠者成己成物之義。
以充一性一之德。
而體天地之道。
固不止養己。
必兼養天下也。
養己養也。
養天下亦養也。
同一道而無二致。
故聖人養賢以及萬民。
雖養人之大。
恰如其自養之小。
以天地養萬物。
恰如其自養。
天不為萬物而養。
聖人亦不為天下而養。
所養近。
而所及遠。
所養一。
而所推眾。
此聖人之養民。
本乎天道。
發乎天一性一者也。
始克稱頤養之用。
而全其生生之功。
天以生成栽培之道養萬物。
聖人亦如之。
所養如時之宜。
春生之。
夏長之。
秋成之。
冬藏之。
時若不同。
為養則一。
以不悖生成栽培之例。
故其功莫名。
其利莫大。
為能孚震動以發於始。
應艮止以成於終。
則無時不宜。
無地不適。
所謂盈虛消息。
而不見其跡。
發育變化。
而不知其故也。
頤之用合於天時。
頤之道達於天地。
故曰頤之時大矣哉。
且頤以順時成養固矣。
而其妙用。
則在因時自養。
如人夏葛冬裘。
饑餐渴飲。
不待外物來告。
而自知致之。
是即時用之道。
而君子則更進焉。
飲食之外。
尚求其不飲不食之道。
衣服之餘。
尚求其不衣不服之功。
此則充自養之義。
而師天之無為。
如道者修持山林。
潛形遯世。
不求聞達。
以遂其生。
全其一性一。
斯亦自養之一端。
但非所語於大眾也。
吐納天地。
攝取日月。
忘形去知。
一一精一同氣。
則何待乎飲食。
以無飲渴也。
何須於衣服。
以無寒暑也。
此乃道生道養之儔。
而超乎象外者也。
則其自求口食者。
不在尋常之物。
而屬天地之一精一。
日月之華。
雖有所難知。
亦養之別具一格者。
不得謂為無是人也。
蓋聖人之養。
恆異常人。
雖示教不以奇高。
而成道應知玄極。
故言養必先觀其所養。
則知其所成。
智愚不肖。
有需於養則一。
此天地養萬物。
莫不順其自然。
而聖人養人。
亦必視其自一性一。
必也。
各得其所。
各如其分。
而後養之不害。
此頤之時用為大矣。
時中不失。
則夏蟲不必語冰。
松柏自然後凋。
一性一之至也。
故賢賢必以禮。
仁民必以情。
聖人不外推一性一之德。
成仁智之用而已。
養一而所成萬殊。
頤同而所至有類。
非有他道。
亦唯充其時用耳。
故曰頤之時大矣哉。
象曰。
山下有雷。
頤。
君子以慎言語。
節飲食。
孔子《宣聖講義》
此頤全卦象辭。
申明卦象之意。
並示人道之則也。
頤以艮震合。
山下有雷之象。
山靜而雷動。
山一陰一而雷一陽一。
艮雖少男。
以卦言。
則一陰一也。
為一陰一長一陽一消耳。
震則為一陽一長一陰一消之象。
故為一陽一。
一陽一出山下。
與復之一陽一出地中正相類。
不過艮為山。
高出地面耳。
雷自山下發。
亦較出地中者不同。
以一陽一氣已壯。
而上得艮之一一陽一相應。
故用異復。
而成動止相倚之頤。
頤既取震雷之動。
又因艮山之止。
上下相摩。
始終有節。
故頤為養。
明其動止有度。
作息以時。
如人之休養也。
天以四時休養萬物。
亦如人之日作夜息。
初勞終逸。
相與調劑。
以遂其生成也。
人物皆然。
作者必息。
勞者有逸。
苟作而不息。
勞而不逸。
是徒耗其一精一力。
而無以繼。
若息而不作。
逸而不勞。
是亦怠其形神。
而無以存。
二者一不及。
一太過。
皆悖生生之理。
即非所以為養也。
此易以頤示養生之道。
不外明夫作息有時。
勞逸有度而已。
故頤以山下有雷成象。
見動止之相須成用也。
唯其相須為用。
則可知動者不可過動。
止者不可過止。
止之失時。
是猶無止。
動之失度。
是猶不動。
過猶不及。
利反成害。
善為養者。
知勞逸之當均。
而作息之必常。
均則事功成。
而一精一力能久。
常則德業著。
而形神不殃。
是以君子於此。
必有所謹矣。
人之養也。
不必先務高深。
而在日用之細。
不必先求美好。
而在尋常之中。
故必慎言語。
節飲食。
以循乎養生之道。
而達頤之大用也。
蓋言語者亦勞逸之所關。
飲食者。
即作息之所繫。
人日勤於業。
則賴飲食以培其一精一力。
日接於物。
則需言語以暢其形。
神不獨此也。
呼吸嘯歌。
莫非聲氣之通。
茹吐咀含。
莫非口齒之力。
而辯爭不與笑語同情。
肥甘不與蔬水同用。
貴富貧賤。
各異所宜。
智愚賢否。
各殊所好。
是皆為養生之所必審。
亦君子之所先謹也。
故慎言語。
無非養氣。
亦以養德。
節飲食。
無非養生。
亦以好生。
物我相成。
則皆得其養。
出納相應。
則皆遂其生。
頤者口之所關。
乃獨舉此以示人道焉。
推而言之。
則養德者養其一性一。
生物者生其心。
人物同成。
天人共順。
則養之至者。
頤之所謂大也。
頤繼大畜成用。
在大畜象辭曰君子多識前言往行。
頤象辭則曰君子以慎言語。
二卦合參。
可見聖人立教之意。
大畜重在畜。
故以多識為先。
頤重在養。
故以慎言為本。
而一出一納。
一學一行。
一關乎古昔。
一繫於己身。
其道不同。
而旨趣則一。
學業務求其多。
故大畜之旨。
在畜其德。
養生務求其簡。
故頤之旨。
在謹小慎微。
君子對人以寬。
取師友必博。
為能益我身心也。
持己以嚴。
出言行必約。
為克免於咎戾也。
合而言之。
皆得修養之道。
大畜以育為本。
故重在取。
頤以養為志。
故重在與。
雖求口實。
必戒於貪。
不似學問求其博也。
雖習言行。
必志於多。
不似言語志於慎也。
此君子於物我之界必分明。
而日用尋常之間。
不得稍忽略。
亦不外體天時代謝之道。
推一性一情善惡之辨。
明人道貞利之行。
而期於人物同成之效耳。
《宗主附註》
象辭曰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
此義不獨關乎養生之道。
且為處世接物。
趨吉避凶之要旨。
蓋言語飲食。
為人事日用所繫。
偶不慎節。
則災害隨至。
多飲誤事。
酗酒招尤。
貪食受毒。
縱嗜賈禍。
歷來史冊。
時時見之。
此飲食不節之關吉凶也。
至於言語。
則更甚焉。
譽罵叫囂。
固非君子之行。
讒諂阿諛。
亦屬正士之恥。
即令能言取譽。
雄辯稱才。
而一語足以生是非。
片詞可以貽憂悔。
所謂快人快語者。
多為仇怨之媒。
直口直言者。
輒致身家之累。
是雖理得氣壯。
事正心公。
猶不宜逕見夫言。
廣留其語。
所謂駟不及舌。
固不僅為失言者責也。
故傳曰吉人之辭寡。
以見言語之慎。
實為君子迪吉之道。
而其所成。
則亦養之一端。
此象辭以之明人道之所貴。
著易教之所本。
唯口舌之所司。
即善惡之所別。
一出一入。
或災或祥。
是皆頤之所包。
而在人之善為辨耳。
初九。
捨爾靈龜。
觀我朵頤。
凶。
孔子《宣聖講義》
此頤初九爻辭也。
初九即震之初爻。
一一陽一居下。
本奮迅之象。
懷升騰之志。
與震卦用同。
而其上接艮。
艮以靜止為用。
是初九與上爻不相能也。
不相能。
則好自用。
不肯靜止。
則樂於動。
而頤之志在養。
養而不克自抑。
則將唯情一欲是縱。
唯口腹是徇。
此爻辭有捨爾靈龜觀我朵頤之喻也。
朵頤言頤下垂。
口欲動而齒以張。
則頤下垂。
不復自持。
猶見食垂涎之意。
靈龜者。
卜以決疑之具。
取其靜止而能通於神。
默息而能納於氣。
凡有所疑。
必決於神。
以覘其氣者。
皆用龜以卜之。
以其通神明。
達天道。
可示吉凶。
辨禍福。
故曰靈。
言其通靈也。
靈龜為卜。
不外慎謹之義。
古人一大事。
必決於神。
即非大事。
如有疑者。
亦多卜之。
為防毒害。
而格外審慎也。
飲食日用細事。
而以非時令卜焉。
今初九因情一欲之動。
忘利害之大。
逕捨棄靈龜。
而唯朵頤之可觀。
意若曰我一愛一食則食之耳。
奚用卜。
蓋觀頤之已朵。
是食志之已明。
有物慾蔽於前。
不復求事理之正否。
圖口腹一時之快。
更不論養之當否。
此所以占凶也。
初九本震之動。
上與六三六一四應。
一一陽一一一陰一。
而剛柔異其志。
不協而有主客之殊。
爾我者。
客與主也。
初九為主。
六一四為客。
初九剛動。
六一四柔靜。
故朵頤屬我。
而靈龜為客也。
夫一陰一與一陽一。
貴和協以相得。
今不相從。
是雖有食。
不足為養。
食固在口。
而害亦及身。
是乖頤養正之道。
而決其必凶也。
爻辭取喻突兀。
人多未明。
為其依震奮之氣。
不克自制。
捨爾靈龜。
甚言之也。
猶曰不顧一切。
唯口實之求。
則觀其朵頤。
足以明其志與行矣。
人情之難遏。
物慾之可危。
甚矣哉。
象曰。
觀我朵頤。
亦不足貴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初九之志。
不求於遠大之養。
而唯口腹之圖。
以朵頤之示人。
其不足取。
可以見矣。
夫初九本震動之用。
苟充之。
則足以順乾道之行健。
成天下之大生。
因萬物之出震。
直達乎成始成終之艮。
庶幾生成道備。
天地德全。
而順以養正之義。
即可於此覘其基焉。
合全卦言。
頤之為用。
實賅始末。
包初成。
以孚於中孚。
而紹夫大畜者。
故傳稱其養正之功。
今但就初九一爻。
不能順遂其大用。
克充其大養。
徒快一時之欲。
而圖小體之養。
上不能應成言之艮。
以全其始終。
近不能孚於中孚。
以正其養育。
遠不能歸於乾健。
以正其一性一命。
保合太和。
雖有朵頤之觀。
而反戾乎利貞之道。
此所以不足貴。
且因以占凶也。
全卦。
均以養為用。
而以養之大小殊其吉凶。
大抵就其小體之養。
圖夫目前之安者為凶。
明乎大體之養。
志在修成之道者為吉。
故在下卦三爻多凶。
上卦三爻則吉。
為下卦徒用震之動。
而不克制其物慾。
上卦則能用艮之止。
而反以全其一性一天。
一剛一柔。
一動一止。
天理人欲之辨。
一性一命情一欲之分。
即在震艮二者之間。
讀者苟就六爻占辭細思之。
當可了然聖人之意矣。
六二。
顛頤。
拂經。
於邱頤。
征凶。
孔子《宣聖講義》
此頤六二爻辭也。
顛猶倒也。
拂猶逆也。
邱猶厚也。
經猶歷也。
爻辭文義甚奧。
後人多不識之。
蓋六二以一陰一柔居正位。
一陰一者逆行。
故皆取倒逆之義。
而顛頤又見於六一四。
拂經又見於六五。
則以皆一陰一柔。
而所居位有異耳。
六二與六一四本同功。
而與六五則為內外正位。
不過爻位有剛柔之分耳。
以頤重在養。
養多資於物。
是以一陽一恆藉一陰一為養。
而一陰一亦賴一陽一以養。
頤上下各以其一陰一養其一陽一。
而一陰一亦賴一陽一以自養焉。
故震自養震。
艮自養艮。
合而為用。
則上下亦相養。
而有順逆之別焉。
顛頤取逆養之義。
在下為一陰一逆以養一陽一。
在上則為一陽一逆以養一陰一。
故皆有顛拂之辭。
以動靜殊用。
主客異位。
在下為順。
在上為逆。
在上為順。
在下為逆。
雖同為逆。
其用不同。
後人多混而釋之。
乃乖原辭之旨。
讀者要當細辨之。
六二爻居正位。
而不得協於上。
則反求於初。
以一陰一志近一陽一。
而恃以為養也。
反求為逆。
故曰顛頤。
猶倒相養之意。
拂亦逆也。
而含揮掃之義。
經者過也。
而包總綱之用。
邱者如邱陵之積。
山阜之高。
言其厚也。
拂經言違總綱。
而揮去其所閱歷。
以六二顛頤。
不在尋常之養。
而志於顛倒之情。
則所歷者皆陳跡。
而所望者有多積。
此猶小人之自奉。
佌佌蔌蔌。
於谷與屋。
營營役役。
於金與粟。
以為得所養。
而不復志於遠大。
其位所限。
有可守之資。
其時所獨。
無可與之助。
乃尚於顛拂。
而成其邱頤。
雖養不足稱。
亦為獨善其身之行。
此爻辭予其多積。
而許其獨養。
雖道小無見於外。
究因其自返。
而克全其中。
是在頤為尚無訛。
而求之於行。
則不可得。
故占為征凶。
以其失同類之情。
違大眾之志。
所為自給。
不足以養天下。
則雖欲行。
亦無功。
且有咎。
故曰征凶。
明其即返求於內。
自不能再推及諸外。
既獨贍其身。
自不得再施及於物。
一大一細。
一狹一寬。
為道不同。
吉凶自異也。
六二顛頤之象。
固自一陰一返求一陽一見之。
而合全卦言。
則以六二之變。
當為山澤損。
損下益上。
即損人利己。
與益相反。
故其象為顛拂。
其成為邱。
言其雖求於初。
而逆初之志。
雖就於一陽一。
而違一陽一之行。
一陽一升而志在外。
今六二實與之反。
故取顛拂之辭。
而物由之聚。
財由之多。
是邱頤之成。
即在顛拂之效。
蓋物以好聚。
財以志招。
六二得正位。
眾之所望。
苟一意求之。
天下未有不應者。
譬之國之女後。
好斂財貨。
則臣妾孰不爭先奉之哉。
不過所積雖多。
所儲如邱。
而所用不在大。
所志唯一人之養。
所成徒物好之謀。
是雖居其位。
不足與有為。
宜其時。
不足與有行。
則所利限於左右之間。
所營止於口腹之事。
此不利於征。
乃理數之必然。
非僅謂人事也。
失其所與之志。
乖其所合之情。
親且不能久要。
況疏遠乎。
故六二之克自存。
實賴有其正位耳。
象曰。
六二征凶。
行失類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六二征凶。
以不得同類之助。
即由一陰一志求一陽一。
而返諸內。
不復及於外。
遂失其同類。
徒自成其顛拂之養耳。
六三。
拂頤。
貞凶。
十年勿用。
無攸利。
孔子《宣聖講義》
此頤六三爻辭也。
拂義如前。
拂頤亦逆養之意。
謂六三亦一陰一。
以反求於初。
而失其上之應也。
本以上應為正。
今乃自遠。
不克志於上。
遂反而就下。
其道已疏。
不若六二之近於初。
且得正位也。
故六二可守。
而征則凶。
六三得貞守亦凶。
行亦無利。
是六三不及六二。
由道之相違。
情之相背。
既不復能合。
以求養於上。
又不克自貞。
以終養於下。
進退維谷。
乃至十年勿用。
而無攸利。
十年者。
數之至也。
六三居內外之交。
本以交和為用。
今以情志所迫。
反而自降。
失其用矣。
故十年勿用。
事理之當然。
既不能用。
更奚利哉。
此爻辭明其佔之不吉也。
夫六三之不吉。
固由顛拂。
以背乎頤養之道。
而所以然者。
實以卦爻之變。
六三變則為山火賁。
賁志於飾。
亨道乃盡。
不亨則塞。
斯成否塞之象。
故外勿見用。
而內守凶。
行止俱不可。
就輕重權衡言。
則外求勝於內守。
以外行雖不達。
尚可免於凶。
不過無利耳。
若株守自困。
則不獨無利。
且罹貞凶之咎。
以其非如六二有正位可守也。
總之不足以致大用。
不可以成大養。
六二六三兩爻。
皆犯此弊。
雖六二便於守。
守亦不足稱。
六三便於行。
行亦無可取。
此二爻實以用之所限。
而迫於時地。
不得不逆行以求全。
而因其逆行。
乃反頤為小過。
由上下卦言。
則反覆成剝。
以其逆轉。
下反為上也。
若在上卦。
則逆且為吉。
是正與下卦相反。
蓋上卦之逆。
變小過以復於頤。
變剝以反於復。
故在上逆為吉。
而在下逆乃凶也。
象曰。
十年勿用。
道大悖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卦爻之道。
由下而上為順。
反之為逆。
六三拂頤。
以逆為用。
故曰道大悖也。
明其行止都不易。
唯有審慎以求合於上。
而毋徒自貞以絕外援之應。
由此以進六一四。
則可轉為吉矣。
所謂拂頤。
總不離逆行成養之義。
即自別於尋常之道。
而圖新異之方。
如天時之由冬而春。
由夏而秋。
貴在改革以順時自養。
此釋彖辭之大意。
讀者要當細思之。
六一四。
顛頤吉。
虎視眈眈。
其欲逐逐。
無咎。
孔子《宣聖講義》
此頤六一四爻辭也。
六一四居上卦之始。
為艮卦之六一四爻。
艮以一一陽一在上。
下二一陰一受其覆翼。
如物之聚於屋宇之下。
又如日月中天。
萬物皆在其光照之中。
此有類於觀卦也。
一陰一者下降。
今樂近一陽一而上行。
故曰顛。
亦逆行之意。
但與六二之顛頤略別。
六二屬下卦。
以返而就初九。
乃本卦位逆行。
六一四則依一陰一爻。
由降變升。
以親乎上。
乃本爻德逆上。
故皆有顛頤之稱。
而吉凶大異。
六三以一陰一反而下。
其勢順。
足以阻一陽一之上升。
故不吉。
六一四則以降為升。
其行艱。
不獨無害於一陽一。
且為一陽一之所照臨。
湛然相映。
如月之映水。
光明有加。
故吉。
以易例重一陽一。
一陽一得勢則吉。
反則凶。
而六一四互風地觀。
尤有光華下照之象。
變為火雷噬嗑。
又有剛柔相合之義。
此六一四顛頤為吉也。
既以一陰一爻上應於一陽一。
則一陽一明之下臨。
其勢頗張。
故有虎視眈眈之喻。
蓋一陽一以一陰一貴。
一陽一上而反下照。
其光赫然。
一陰一雖眾。
莫與之抗。
其勢勃然。
故比之虎視。
且艮為虎。
互易為巽。
風也。
風從虎。
乃有虎之稱。
非真虎也。
狀其力之大。
而志之猛。
得地與時。
有如虎耳。
虎狼之物。
以暴虐求口食。
其情貪。
其一性一鷙。
其踞也固。
其奔也急。
其有圖也。
很(狠?)戾剛愎。
不惜於物。
不顧其後。
遂為人所憎惡。
而為虎狼者。
不自覺也。
以其逞於物慾。
徇於私嗜。
徒利於目前之得。
不恤其前後之失。
而其欲逐逐。
有如奔馬不可復止。
疾隼不可復留。
故曰逐逐。
與大畜良馬逐逐字一義。
言其追逐之情。
所行直前不回。
一往不返也。
然六一四雖有虎視之象。
欲逐之情。
乃由外來。
非關己德。
故占無咎。
明夫外患雖厲。
不足為害。
而內憂乃真可慮。
何以言之。
則由六一四本一陰一柔之用。
順靜之道。
不恃其眾。
而樂與上親。
不逞其私。
而好與強近。
願犯艱險。
以逆求順。
願甘屈辱。
以大事小。
此如太一王之遇獯鬻。
文王之事殷紂。
唯慮德之未達。
不計力之可逮。
故能避其害。
以成其利。
遏其禍。
以邀其福。
而終占無咎矣。
象曰。
顛頤之吉。
上施光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六一四本在中爻。
而有顛頤虎視之辭。
則由於得上九之照應也。
故曰上施。
上即上九。
光指一陽一言。
施者下逮之意。
以爻言。
六一四隻有顛頤之象。
本一陰一上求一陽一之義。
而求者必應。
剛柔相濟。
乃得上之下施。
可見虎視二句。
非六一四固有。
實由上九下及之辭。
故宜比之外來之威脅。
而不在上九爻。
卻移於六一四者。
以上九之施。
恰為六一四之應。
六一四上求之情倍切。
且中隔六五。
若爻辭不明言。
則人或忽於上施之義。
而不知六一四之用也。
上九一一陽一。
原覆二一陰一。
非但六一四受其施也。
因六五得中位。
其本身較強。
而近於上九。
其相得較密。
不必言施。
已可得其相護之情。
明其相養之道。
唯六一四所居既遠。
所本甚微。
卑以望高。
下以盼上。
不得正位。
則不克自存。
唯賴有上九之施。
始獲占顛頤之吉。
而虎視二句。
固屬上九之下臨。
以六一四之卑微。
愈覺迫脅之孔亟。
然六一四之用。
正在依此迫脅。
而幸保全。
非如六五得位自固。
不必專賴外力。
且六五上九。
情親跡邇。
幾無復內外之疆。
上下之界。
蓋已由下而居中。
反足以持。
中以馭外。
故六五雖同受施於上九。
而不覺威脅於虎狼。
其處地不同。
則其致用各異也。
此虎視欲逐之喻。
只見於六一四一爻。
而威脅之來。
反以致其上施之用。
聖人恐人不明六一四之顛頤。
既占為吉。
何又有虎視之害。
既有害矣。
何復有無咎之辭。
前後不符。
疑難莫解。
乃於釋文明示其故。
指六一四之占。
全由上九下施之光而來。
不必以為駭異也。
夫頤大用在養正。
六一四不克自養。
必賴於上九。
上九憑陵意氣。
視六一四於賤隸孩嬰。
雖威加於外。
而恩寓其中。
雖欲見乎情。
而施光其用。
此剛柔相濟之道。
足以明養正之方。
果足自養。
則無多求於人。
若難自存。
則宜善事其上。
是眈眈逐逐。
在彼為惡德。
在我反為恩施。
以各爻全取逆行。
必於逆中求順。
反中求正。
人逐情一欲。
我正一性一命。
人貪物利。
我保天道。
而其終即足以轉禍為福。
易災為祥。
履險如夷。
知難就易。
此固聖人因時致用之道。
亦即隨時養正之功。
學者勿徒視文字之詁。
而忘象爻之用也。
六五。
拂經。
居貞吉。
不可涉大川。
孔子《宣聖講義》
此頤六五爻辭也。
六五居外卦正位。
以一陰一加一陽一。
按之他卦。
應為全體主位。
而頤以一陽一貴。
一陽一爻在初上。
則主爻亦隨之。
且上卦為艮。
艮之用在上爻。
一一陽一居上。
群一陰一聽命。
此頤主爻在上九也。
既從一陽一爻之主。
則六五當順以求合於上。
一陰一者下降。
反而上行。
且違常理。
以中爻聽命於外。
故爻辭曰拂經。
與六二同。
蓋六二為內卦中位。
亦不主內卦。
而反聽命於初九。
是違易之原例。
而稱拂經也。
然六五之拂經。
卻異於六二。
則以內外之地不同。
動止之用不類。
進退之數不一。
順逆之道不倫。
六二原應向上。
而反以求養於下。
悖夫奮迅之用。
阻其升達之力。
使震之道不能暢行。
而與上之艮有背馳之過。
故六二不足以有為。
而占征凶也。
六五則不然。
因近於上九。
得接於一陽一明。
而上九以下照之光。
時孚於中位。
又以艮止之道。
一陰一克從一陽一。
以知止自貞。
柔克順剛。
以守靜自養。
一陰一陽一既協。
內外相合。
剛柔既調。
物我相濟。
此以逆成順。
以偏致正之道也。
故六五為吉。
而異乎六二者也。
一陰一以自攝。
則在位不驕。
柔以對人。
則所與有得。
不驕則無忝於位。
有得則可安於中。
是以能協居貞之吉。
而善自全也。
居以位言。
貞以德言。
有德有位。
無詐無虞。
故曰居貞。
言六五在外卦正位。
而能如內之守貞不失也。
六三貞凶。
以不可守也。
六五貞吉。
以可守也。
外志在行。
而六五宜守。
以其一陰一柔無勢。
一逼一於上九之一陽一剛。
既不可進。
復不能退。
唯有守位自固。
順時交鄰。
不求於遠。
以犯艱險。
不志於外。
以戢禍亂。
此六五硜硜自保之道。
不以誇大招愆尤也。
故爻辭曰不可涉大川。
謂其不利遠行。
不宜越險。
本沉潛之德。
無超騰之資。
乃時地之使然。
善於養正之所志也。
六五求養於上。
雖較六一四為易。
而以險之難行。
柔之不大。
平易則可為。
艱險則不宜履。
本頤之虛以求實。
切勿蹈空疏自誇之嫌。
因艮之止以有定。
切勿干進退失據之咎。
不可涉大川一語。
固示爻用之所限。
亦戒夫人事之造次也。
象曰。
居貞之吉。
順以從上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六五本正位。
而能依一陰一柔之德。
不自主持。
順從上九之一陽一。
乃得佔居貞之吉。
即明頤之為用。
在能捨己從人。
毋貪物好。
而逐於情一欲。
則一性一命自正。
身心得養。
其重要處。
在以貞成利。
以道全生。
蓋養有大小。
而生成之本。
不在物慾之充。
而在一性一情之得正。
不在外來之養。
而在保存之適宜。
六五雖順以從上。
非棄其所守也。
乃因順以自全其貞。
因從以自處於正。
故爻辭特揭居貞二字。
明示在進退之外。
先勖其所守。
亦即指出在外物之餘。
先盡其所養。
養己而後養人。
養人而後養物。
情也。
一性一也。
不可混而一之。
則自求口實。
不徒飲食之需。
而君子所慎。
正在飲食言語之內。
觀於六五居貞之吉。
則可見外雖毋悖於物。
而內必先不失其真。
非謂徒隨人以生存者也。
自六二至六五四爻。
所抱之志皆同。
而所用有別。
是即克保其真與否之辨。
克自保者。
其用自善。
其行自吉。
否則徒為物役。
終將身殉。
更何足語於養哉。
六五互萃卦。
變為益卦。
萃聚也。
益加也。
不有德。
安能聚。
不有道。
安能加。
頤以養正。
而必本於震。
成於艮。
震以始之。
艮以終之。
終始相須。
動止相劑。
為內者充而全之。
為外者致而止之。
物集而不害。
生成而不渝。
德小而益進。
功大而愈卑。
剛以全其天。
柔以充其業。
此君子於自養之道。
於六五一爻可以見矣。
或以拂經為不宜於養。
不可涉大川為不一良於行。
而以居貞則枯守無聊。
順從則折辱忘恥。
是皆不達於頤之用也。
頤本中虛外實。
猶外強中乾之體。
既無自強之資。
必藉他山之助。
而虛善受。
有容乃大。
是成德達道。
正賴於取盈劑虛。
裒多益寡。
六五為一陰一爻之盡。
是中虛之極。
必資於外以補益之。
方足充其生成之用。
然非以身殉物也。
非捨己求人也。
取人以裨我。
因物以贍身。
故必先有守。
而後可有為。
先自固。
而後可自展。
此居貞之吉。
實由時地之宜。
因應之妙。
而後得之。
雖貴乎順從。
卻重在擇取。
六五得位。
乃能因勢適宜。
而不違乎養正之道。
占者得此。
要先定其心志。
委宛自全。
不得以順從之辭。
而忘居貞之訓也。
上九。
由頤。
厲吉。
利涉大川。
孔子《宣聖講義》
此頤上九爻辭也。
大用在始終二一陽一。
而上九尤要。
此異乎他卦者也。
他卦上一位為窮。
其用已竭。
而頤上九反得展其用。
以孚於頤道。
則由於上九為艮之一一陽一。
下包二一陰一。
如天之覆。
日月之照臨。
其德下沛。
其光內凝。
以應乎初九。
成其終始之道。
達乎內外之情。
故上九占為吉利。
能與全卦大用相稱也。
頤之為道。
以一陰一陽一奇偶。
剛柔內外。
生成終始。
恰得其宜。
故名為頤。
為其能致之於成。
如生者得其養也。
天地萬物。
凡始生之。
必終成之。
所需在養。
不得其養。
萬物不長。
此養之所以為貴也。
頤以二一陽一養四一陰一。
一陰一亦養其一陽一。
如人男一女居室。
共生共存。
如物雌雄配合。
同育同榮。
二者不得離也。
離則俱敗。
雖生不久。
雖育不卒。
是為夭劄。
道之戾也。
艮震二一陽一養其四一陰一。
合居一卦。
尤見諧和之功。
則又異乎艮震之未交也。
震主其內。
艮主其外。
震發其始。
艮成其終。
養者志於成。
此艮之重於震也。
而艮之所以成者。
即在上九之一爻。
與震之發育在初爻。
有同美之稱。
而震尚待艮以終之。
是艮者頤之大用所寄。
亦天地人物大養所存。
傳曰成言乎艮。
艮所以成萬物之終始者也。
終則有始。
生生不息之道然也。
故艮之一一陽一。
雖終非終。
而頤之上九。
雖窮不窮。
天道盈虛。
如環之流行。
周而又始。
乃推之無垠。
此頤上九之為用。
將與天地同紀。
而萬物莫不由之以生以成。
故辭稱為由頤。
謂養者由是以成其養。
而用者由是以達其用也。
既由矣。
勢將自順。
行將自利。
唯在由之者自厲。
厲以由之。
則無復悖於行。
違於道。
斯占為吉。
且厲者甚言之也。
在上以剛行柔。
在外以明蒞幽。
其道若迫。
其至若驟。
其進若拒。
其退若促。
是有類於厲。
而責在自厲也。
此與乾九三爻辭夕惕若厲之厲字義相近。
皆以其鑒於害。
而求其利。
慮於凶。
而就其吉。
以別於從違之道。
而獨往獨來。
以辨於邪正之途。
而或出或入。
仍不外夫由頤之義也。
蓋由從也。
從必有違。
入也。
入必有出。
如行兩歧之路。
游二去之門。
是在自擇焉。
故曰厲吉。
誠以卦爻皆上行。
一陽一又主升。
今上九反從下降。
以覆照二一陽一。
而合應於初。
其道異尋常。
其行有擇別。
雖曰由之。
並非任其來去也。
以必由艮止之義。
由上九覆照之用。
而後得其養。
以成由頤之道。
若反是則厲矣。
害且至矣。
更奚吉哉。
故爻辭由頤厲吉四字實相應。
而見艮止之義。
恰當於養正之功。
有正則有邪。
有止則有進。
是由頤在乎知止而自反也。
厲即自反之義。
由外以溯內。
由上以向下。
由高明以入淵深。
由虛冥以覆照乎無垠。
此上九之大。
即頤之大用也。
利涉大川。
本天行健。
高明覆物。
光輝照物。
故行無不宜。
此與六五恰相反。
可見一陰一陽一之別。
剛柔之殊。
行止之分。
利害之辨。
艮以善止。
而反利於行。
以其能止。
始能行也。
象曰。
由頤厲吉。
大有慶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上九以艮之一一陽一。
反照於下。
挈二一陰一以從上。
正孚養正之義。
譬如人之修養。
以情順一性一。
克致其中和。
則生成合道。
自孚吉利。
所謂由頤。
正從正之義。
以乾卦辭各正一性一命為主旨。
艮從於乾。
止得其正。
一陰一歸於一陽一。
情不害一性一。
則由者即率也。
由頤即率一性一為養也。
而必自厲。
以制其欲。
格於物。
致其和。
而達於中和。
斯厲之所為也。
且厲又本下卦震奮之義。
發揚蹈厲。
以全其剛。
剛則無慾。
而至一性一見焉。
有欲則柔。
柔則濁暗不明。
不明則不誠。
不誠則失其一性一。
失其一性一則乖其生。
是由頤之道。
正與大學知止有定。
中庸致曲有誠各節所述次第工夫。
始終一貫。
蓋所由者。
即此次第工夫。
由淺入深。
由粗入一精一。
以迄大而能化。
誠而能明。
庶為全始全終。
克成其養。
克盡其一性一。
克返其原者矣。
斯誠養之至也。
而有賴於自厲焉。
人物生成。
斯須不離乎道。
亦不離乎情一欲。
由道則成。
由欲則敗。
視其所由。
而聖愚賢否別焉。
頤以養正為用。
則所由者。
必自下而上。
自始而終。
全其天一性一。
返乎本原。
斯為養正之大則。
亦即上九由頤之義。
苟以省察所及。
存養不忒。
格致有方。
修身俟命。
以同天道。
以應時宜。
則其所成。
回乎遠矣。
人道既至。
天命來同。
吉凶禍福。
自我辨之。
利害窮通。
自我宜之。
富貴不一婬一。
貧賤不移。
所守如一。
所行不二。
則乾辭所謂利貞。
實由正一性一命保太和而來者。
亦即頤之利涉。
正由養正自厲而來。
故大有慶也。
言其可慶非小。
而不啻自得之也。
大有本離乾合成。
外光明而內剛健。
乃充實而有光輝之象。
頤之上九。
亦類乎是。
故稱之為大有慶。
不獨見其吉慶之大而已。
更以爻言。
內互坤對乾。
上爻與初爻變而有觀象。
亦含有大有之用。
不必為離上乾下也。
且以頤之為用。
近類中孚。
中孚者中和也。
既有其中。
自形諸外。
此大有慶。
實基中之充實。
頤本中虛。
以一陰一能從一陽一。
一陽一善翼一陰一。
中外相和。
剛柔允協。
則就其擇善而從之道。
亦可知其吉慶之大。
如上下相諧。
君民相得。
一歸於正。
則其可慶。
不待蓍龜。
釋文特以此明上九之道。
為可貴也。
讀者當合全卦。
細推繹之。
《宏教附註》
頤上卦三爻皆吉。
而用不同。
以遠近異地。
親疏異情。
而六五正位。
究為上九所重視。
故六一四有虎視之喻。
六五無之。
而六五得居貞之吉。
六一四則遜焉。
至於上九。
以剛行柔。
覆翼全體。
如日月中天之象。
其吉尤勝二爻。
則亦時所與。
勢所成。
雖居窮位。
而用不匱。
雖有無悔之嫌。
而道不變。
則以得一陰一爻之協濟。
與初九始終相應也。
讀者可細息之。
《宗主疏述》
頤養也。
養必資於物。
故在大畜之後。
言物畜而後有養也。
大畜五爻豶豕之牙。
即已寓言養之意。
以養莫先於養老。
孟子所謂老者非肉不飽。
豶豕之肉。
可食而易得。
爻辭乃取之為喻。
與噬嗑之乾肉干臘。
同為養身之物。
而皆取象於頤。
噬嗑為頤中有物。
大畜自四至上爻亦如頤。
兩端實而中虛。
如人之口。
口食養身。
此養之必由頤也。
雖養不止於口腹之需。
而生命之養。
則自口腹始。
且養必以合宜為先。
腹中空虛。
方甘於食。
此取中虛之義也。
虛則善受而能化。
則凡有益心身。
有養一精一氣。
有育一性一情者。
皆當以虛受為貴。
能化為重。
俗稱食古不化。
乃不善食也。
多食成病。
乃不善受也。
皆乖於養。
故頤之為養。
必先中虛。
必求易化。
虛而化。
道之至也。
德之至也。
豈徒口腹形體之養已哉。
固像人口頤。
凡中虛外固之器物亦象之。
不限於口也。
易傳稱頤為養。
仍取口食之義。
而推其用。
則凡有育身心。
有益一性一命者。
皆頤所包含。
以其皆屬於養也。
大畜以育為用。
與頤無大差別。
不過大畜述其養之根源。
頤則明其養之流派。
大畜重在養之預備。
頤則重在養之施行。
大畜志於物。
為得物以為養也。
頤志於己。
為修己以達於養也。
以大畜為艮乾合。
四一陽一二一陰一。
兩相畜也。
其志在外。
以一陽一多也。
一陽一多則進。
頤以艮震合。
四一陰一二一陽一。
兩相養也。
其志在內。
以一陰一多也。
一陰一多則退。
一進一退。
而生成之道備。
始終之事具。
二卦實相輔為用者也。
序卦曰物畜然後可養。
足見養之必由畜來。
雖有頤養之求。
苟無物畜之備。
則所求莫給。
雖有畜育之志。
苟無頤養之方。
則所育不充。
本末相須。
體用待協。
而必合二卦。
方足以達乎育德之用。
滿其口實之求。
是乃紹大畜之道。
而更擴之以底於成也。
一陰一之與一陽一。
居則相需。
行則相待。
動則相益。
靜則相慕。
錯之則為配偶。
雜之則成一婬一亂。
唯禮以節之。
誠以孚之。
則相敬不怨。
相一愛一不狎。
此天道人情之有常也。
大畜與頤一陰一陽一雖不平均。
而序列齊整。
配合雖未穩妥。
而意志調和。
正如男一女之克守禮儀。
不敢放一蕩。
而能通情愫。
不至乖違。
乃相安相成。
以育以養。
一性一情均協。
物我同春。
此易稱之為養正也。
所謂養者。
一陰一以養一陽一。
一陽一亦養一陰一。
如大畜之交相畜也。
上艮下震。
皆為二一陰一一一陽一。
各得相養。
而不相犯。
其用最宜。
其道頗大。
唯合全卦則如是。
若分爻而論。
吉凶便不同。
故彖辭贊其善。
而爻辭多著其凶。
為人情易偏。
養正之道實艱。
物慾難測。
貞吉之占匪易。
此聖人示教微意。
讀者不可不審。
大用在養。
而分養正與否。
定其吉凶。
彖辭貞吉。
即所謂養正則吉也。
初九朵頤凶。
即所謂不能養正則凶也。
故全卦爻辭。
吉凶互見。
而像辭則重在慎言語節飲食。
以立人道大則。
蓋頤之為養。
固在言語飲食。
言語關乎養氣。
亦德業之本原。
飲食關乎養生。
亦一性一命之樞紐。
古人修養。
必先斯二者。
孟子曰我知言。
我善養吾浩然之氣。
與中庸至誠無息之道。
莫不關乎言語之養。
為其氣息出納。
能通天地。
達神明。
閒邪存誠。
驗辭知旨。
無非以口舌之鑰。
明呼吸之要。
而達於養氣之功也。
孔子飲食一一有度。
論語十章所錄。
皆關修養之道。
大學所謂心不在焉。
食而不知其味。
與顏子簞食瓢飲。
夫子飯蔬食飲水。
莫非飲食之養。
甘肥傷體。
飽飫倦一精一。
亦不外以口腹之需。
一性一情之辨。
而期孚於養生之訣也。
故先舉之以示例。
見人道之於養務必志於正。
正則合道。
否則悖生。
言語飲食。
各有其正道。
各有其生宜。
一乖於前。
則遺災於後。
此君子必慎必節者也。
夫卦辭之義。
莫不本於卦象。
頤以上艮下震。
初動終止。
內虛外實。
柔悅剛從。
其相須成用。
實足以分善惡兩途。
邪正二道。
循乎一性一。
則善而正。
役乎物。
則惡而邪。
即在一飲一食之微。
片言片語之頃。
足以別乎吉凶之數。
殊其悔貞之門。
蓋在下卦。
六二為正位。
而上卦六五則非正也。
內貞外悔。
易之本例。
故在下有貞吉之占。
而在外則不免悔吝之應。
以道言之。
即謙退廉潔慎謹樸約者。
自孚貞吉之道。
而得養正之功。
此頤之本旨也。
若貪恣浮誇。
驕侈。
狎褻者。
即不免悔吝之咎。
而乖頤養之用。
則變頤而成大過之象矣。
苟明此理。
即可知之用。
與辭義之異同。
亦足以覘趨避之道也。
爻辭有異他卦。
後人多未能明解。
以象。
原為復剝二卦合成。
自二至四。
三至五。
皆互坤。
由下言則為復卦。
由上言則為剝卦。
以初上二爻皆一陽一也。
而原卦上艮下震。
果易其位。
則變為小過。
而爻位之變。
則為大過。
皆有相通用之義。
此爻辭吉凶互見。
利害各殊。
大抵變為復則吉。
為剝則凶。
為頤則利。
為大小過則害。
而其不能免於變者。
正以卦爻之相互。
與爻位之易變耳。
故自初至三爻。
下卦皆凶。
而自四至上爻。
上卦多吉。
不獨因艮止之良於用。
靜反之合於道也。
易之大用。
以一陽一為體。
而從一陰一為用。
乃孚於道。
蓋剛以柔行。
內貞外亨。
恰如天道。
則所如無不利。
反之則為害。
頤以震在下。
志於動。
幸得艮之止。
為之節制。
始全其生。
成其養。
然艮亦非獨立能自養者。
必先有震之動。
以遂其生出之機。
而後因而成之。
所謂成全之德。
必在初生之後也。
苟未出生。
何用成全。
如人物之未生。
何需乎養。
唯其有需於養。
必先已有其生。
此震之用。
在艮前也。
不過頤之用。
在養不在生。
在艮不在震。
為乾道大生。
自有乾後。
萬物早已生矣。
雖後天以萬物出乎震。
為生成之首。
而非生之根源。
正如一歲之春。
萌芽發育而已。
其根早已生成。
其干早已長大。
則所需者。
風日之和。
雨露之潤。
即所謂養也。
既重在養。
則全卦大用。
多本於艮。
此下卦不及上卦之吉。
實有由也。
然易道重人事。
中爻人道所見。
果截初上二一陽一。
則成純一陰一。
非人道之正。
必合天地之道。
參覆載之功。
而後得明生生不息之用。
以全其一性一命。
保其中和。
此卦用必兼攝上初而為占也。
以後天不違一陰一陽一之合。
不離往復之途。
則一剝一復。
天道自然。
人事應之。
自分趨避之異趣。
而吉凶利害。
亦由此以區別。
故其用多取逆行。
為將挽天數之窮。
而孚來復之運也。
自六二以上。
即當由斯分明順逆之用。
而見人天之合。
此頤養之旨。
非如他卦六爻之辭。
非同彖象者也。
讀者苟細心悟之。
自可了然指掌矣。
全體六爻。
分上下卦與一陰一陽一爻。
上有一陰一陽一。
下亦有一陰一陽一。
而皆二一陰一從一一陽一。
不過上之一陽一在上。
一陰一上從為逆。
下之一陽一在下。
一陰一下從為順。
而易制以一陽一為主。
一陰一倒求一陽一亦為逆。
以易爻皆自下上行也。
然在下卦之逆。
為一陰一盛。
則多凶。
上卦之逆。
為一陽一明。
則多吉。
一陰一雖多於一陽一。
其行不一。
而有盛衰之判。
在下以其降而勢順。
故盛。
在上以其升而行艱。
故衰。
不外本其升降之一性一。
與其離合之情。
而別其得勢或失勢也。
總之。
一陰一必得一陽一。
而後成其養。
一陽一亦以得一陰一。
而後充其養。
此上下二卦。
各相為養。
而其順逆自殊。
上以一陽一明在顛。
群一陰一翕服。
故所養者大。
而其德為吉。
下以一陽一潛在底。
群一陰一外包。
故所養者小。
而其德多凶。
正如君子能養小人。
而不能就小人之養。
小人能服君子。
而不可使君子之屈。
此上下二卦之用不同也。
參之蒙卦。
亦與此類。
一一陽一在顛。
得養正之用。
而下坎一一陽一在中。
究勝於頤。
但上阻二一陰一。
亦有包蒙之嫌。
故曰蒙。
言其一陽一之不易達於外。
而必賴諸養也。
蓋一陰一者人之情一欲。
而比暱於物。
一陽一者人之天一性一。
獨通達於道。
一陰一勝則乖。
一陽一明則正。
而吉凶利害。
亦隨之辨焉。
故頤以養正稱。
聖人示教之微意。
明其不正。
雖養亦殺。
即視夫情一欲之過否。
與一性一命之正否。
而分其為頤與非頤耳。
讀者審其爻辭。
參之卦象。
則可知其深義矣。
自二至五爻皆一陰一。
爻辭皆以顛拂為用。
即皆取倒行逆上之意。
如六二顛頤拂經。
六三拂頤。
六一四顛頤。
六五拂經。
其義固同。
而成用略異。
唯六二既稱顛頤。
復言拂經。
六一四則曰拂頤。
此在下卦二一陰一爻所行有殊致也。
以六二居內正位。
而應上之六五。
乃有顛拂二者之行。
顛以倒言。
拂以反言。
倒者由上而下。
反者由外而內。
雖皆為逆。
所處有不同也。
六二兼之。
故賅二義。
六一四則取顛頤。
而不及拂。
六三六五。
則一言指頤。
一言指經。
而不及顛。
因四在上卦。
與六二同功。
乃同有顛頤之稱。
蓋本上九之下施。
倒以相交。
亦猶六二之倒合於初九也。
六五則與六二為上下中位之配。
有居中馭外之勢。
而其行以逆。
乃皆言拂經。
謂反乎常道也。
易之常道。
中位為主。
今六二六五。
各以求養之故。
而反其例。
以與初上合。
是反常以從權。
故曰拂經。
以在正位。
乃稱正。
經猶正也。
如布帛之經。
與緯有別。
如網羅之網。
與目有別也。
六三非正位。
而行亦反。
乃但曰拂頤。
不稱經。
以與六五內外同功。
故亦以拂稱。
言六三由外反求諸初九之養。
而背夫爻位下上之恆例。
與六五之求養於上九。
有違夫一陰一爻下降之原理。
故皆曰拂。
明其不順理成章。
而重在自求口實。
虛則善受。
四爻皆虛。
皆志求初上之實。
下則求於初。
上則求於上。
其求同。
而行不同。
又以易卦大則。
下卦主升。
上卦主降。
以下為內。
上為外。
由內向外為進。
由外返內為退。
此即一開一合。
一表一里之道。
今頤上下皆逆行。
唯初上兩爻為順。
四一陰一爻則皆取顛拂之義。
以致其用。
要知順即正也。
頤本養正為貴。
四爻之逆正以求合於正。
非辭之故相貶抑也。
設一陰一不自逆。
是將與一陽一背馳。
而失其正。
更何以語於養。
何以用夫頤哉。
此義向來未能明解。
實不知頤之為用。
與傳所謂養正之義。
雖日讀易。
終莫得聖人立辭之旨。
豈不大可慨哉。
易理至深。
易辭至一精一。
未可泥一而不化。
執此而忘通也。
他卦皆重中位。
而初上不用。
頤則不然。
以初上為一陽一。
從一陽一即以順正。
讀易者當先知此義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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