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證釋》頤卦: 。艮上震下。孔子《宣聖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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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證釋》頤卦

易經證釋

頤卦

艮上震下。

孔子《宣聖講義》

象為震艮合。

上艮下震。

為二一陽一四一陰一卦。

一陽一在兩端。

一陰一居中。

上下始終皆一陽一。

而內包四一陰一。

卦象頗類中孚。

不過中孚一陽一多於一陰一。

頤則一陰一多於一陽一耳。

又大象類離。

離亦中虛。

一陰一在一陽一中。

唯離一陰一少。

而所類者三位之離。

非重卦也。

此雖與離相似。

究不同。

卻與中孚體用有相類處。

以一陰一虛一陽一實。

實中含虛。

為天道下行。

地道上升之義。

雖非如泰與既濟。

而其環行周流。

從終復始。

實像地居天中。

大氣環行於四圍。

形在氣裡。

周回無盡。

則一陽一者衛外以為固。

一陰一者持中而不渝。

剛者周行以為度。

柔者自保而不撓。

故為虛中善納。

強外能充之道。

譬諸器物。

中虛能容。

外固不窳。

此相須成用。

而交益以致於道者也。

易之卦象最善者。

莫過於中孚。

中孚即中和也。

外剛以成其中。

內柔以達於和。

如人一性一情兩正。

體用兼善。

則在己克止至善。

以成其一性一。

在物克明明德。

以推其道。

此聖功王道仁智備至者也。

故曰中孚。

而頤亦有似焉。

頤雖一陰一多於一陽一。

而一陽一貴。

取物以養一性一。

而一性一不役於物。

因情以見道。

而道不蔽於情。

是能孚中孚之義。

而成頤養之道也。

夫頤之卦象。

前已釋於噬嗑。

噬嗑以離合震。

九四一一陽一。

如物在頤中。

示人之食在口中。

即以養生為義也。

頤則以艮易離。

中連四一陰一。

既非如噬嗑之含物。

不得為口食之象。

而反釋為養者。

是非重在食也。

食或重矣。

亦非必在口中。

雖非口一含有物。

而仍不失於養。

則以口頤既具。

即有食物之用。

雖不見其食。

而必需可知。

故辭明示之曰觀頤自求口實。

言既有頤。

自待於食。

虛者善受。

則不容其匏瓜之系。

而不求食也。

既志在求食。

則儘不見其食。

如噬嗑之含物。

而可測其必充頤之用。

以達夫養之之道。

是食不食。

不在見物。

而養之有待於食已甚明。

故頤不徒具也。

為食而有頤。

為養而有食。

是頤者養也。

用頤即以成其養。

無養不足以孚頤。

無頤不足以稱養。

而養之為道。

亦非徒頤。

為頤固為養用。

而所養不止於頤。

則以頤之為物小而取類大。

為名近而包義廣。

求口實一語。

豈徒甘肥之嗜。

齒舌之謀已哉。

夫亦有深意存焉耳。

故重在觀。

觀卦以二一陽一明於上。

而比於日月中天。

照及一切。

物無遁形。

乃名觀。

一陽一在上也。

頤之上爻亦一陽一。

光明下臨。

萬物同顯。

其下又有一陽一以映之。

如日月對明。

鏡燭相射。

其光益大。

其觀愈清。

則所以辨於一性一情。

別於善惡者必審。

而所以擇於物。

致於養者必宜。

此雖以頤為求口實之養。

而所重則在養之得正否也。

故傳曰頤養正也。

蒙卦辭蒙以養正聖功也。

今亦為養正。

足見頤之為養。

直徹始終。

其初為生命之需。

口腹之養。

其至則一性一道之學。

聖賢之養。

一以貫之。

原無二致。

養正雲者。

以卦象言。

始終一陽一剛。

內包一陰一柔。

一陰一柔本物慾之類。

一陽一剛通一性一天之真。

是以全卦六爻。

一性一情天人。

首末終始。

未嘗相違。

而互成其用。

以剛養柔。

則情不乖一性一。

以一陰一養一陽一。

則天不遠人。

是所謂中和之功。

內外之至。

各得其所。

而恰宜其用。

遂其生。

即大人能養其大體。

小人能養其小體。

物我皆如所養。

以生以存。

以大以化。

天地之養萬物。

萬物亦以自養。

此即養之至也。

養正之謂也。

夫天地之於物也。

無一不生。

無一不養。

而無一不養於正。

唯正能遂其生。

能成其養。

所謂正者。

一性一情也。

中和也。

故蒙卦以之養蒙。

以孩提之童。

有其天真。

老氏所謂和之至也。

喜怒哀樂。

發皆中節。

衣食玩好。

嗜皆合度。

是即正也。

從而育之充之。

以保太和。

全之成之。

以孚天一性一。

即養正也。

是養正必始於蒙。

物皆有蒙。

不獨人也。

人為最顯。

故蒙養法於童蒙。

徵於口食。

為其易解易明也。

此頤與蒙皆以養正為用焉。

頤又泛指一切之養者。

物皆有生。

皆求其養。

則皆有取於頤。

以求口實。

以達其全生遂生之養。

在初雖口腹之慾。

其終實一性一命之正。

蓋本乾之大生。

而道變化。

重在正一性一命。

保太和。

以成利貞之德。

艮震二一陽一。

皆自乾出。

而居始終。

括一切。

凡生成變化。

莫能外之。

故卦取其合。

已見養正之道所本也。

艮止而震動。

震木也。

為萬物之始。

如春之萌動。

艮土也。

為萬物之成。

如地之厚載。

二者合德。

則生者成之。

動者載之。

有本有末。

克始克終。

此為養正之大則。

而頤之所以成用也。

艮止於外。

震動於內。

艮以靜而代坤順承。

震以奮而體乾行健。

此剛柔相得。

一陰一陽一克諧。

以竟天地之用。

而達生成之功。

是即養也。

養正之所著也。

由爻言之。

二一陽一四一陰一。

一陽一本奇。

一陰一本偶。

奇偶相配也。

一陽一數九。

一陰一數六。

一陰一得一陽一三之二。

一陽一數十八。

一陰一數二十四。

合之得四十二。

恰孚人物生成之數。

以與天地校。

不相犯而相孚。

一陽一衛於四方。

一陰一守於中央。

此天地之象。

而有類中孚之行。

故能養正不偏於情一欲。

至一性一不戾於柔剛。

此取象之妙。

成用之臧。

有非人所為。

斯天道自然之彰。

乃次大畜而明物我之養。

依其相畜。

更充其相成之道。

則仍孚於道之一一陰一一一陽一也。

讀者就卦爻之象。

細玩味之。

則可見易教之善。

文王周公之聖矣。

上艮下震。

中互坤卦。

其往來大過。

其反為小過。

皆四一陰一或四一陽一。

剛柔不平均。

而頤則以一陽一包一陰一。

且兼終始。

故為吉卦。

而近於中孚。

凡一陰一陽一不平均者。

其行易失中。

獨中孚與頤得中。

其反對大小過。

則失中矣。

故名過。

過猶不及。

小過與頤。

只上下易位。

大過則反為一陽一多一陰一少。

一陽一四爻。

一陰一二爻。

而皆以一陰一包一陽一。

一陰一兼終始。

一陰一勝於一陽一。

故為過。

大過以一陽一多受侮於一陰一。

故曰大過。

小過以一陽一少受侮於一陰一。

故曰小過。

因一陽一少易受侮。

其過猶小。

若一陽一多而見侮。

是過已大也。

然以時位之異。

境遇之殊。

或宜或否。

原無定論。

如一陰一盛之際。

一陽一自屈。

而一陽一升之時。

一陰一亦消。

此天地自然之理數也。

第以人道為言。

一陽一宜揚。

一陰一宜抑。

一陽一主外。

一陰一主內。

方為正軌。

易旨即以此為準則。

而名一陽一息為復。

一陽一消為剝。

以見一陽一之不可侮也。

大小過之名。

皆以一陽一受一陰一迫為慮。

以一陽一反在內。

受一陰一之包圍。

而失其剛健之道。

此可慮也。

故曰過。

過猶失也。

頤與大過。

本為往來卦。

而恰相對。

以艮對兌。

震對巽也。

一陰一反成一陽一。

柔反為剛。

一易其位。

乃失中行。

故頤為養。

而過為傷。

頤則近於中和。

過則害於善良。

存一性一則得其正。

從欲則逢其殃。

以禮制情。

斯為修養。

恣情徇物。

乃類顛狂。

故頤為吉。

而大過為凶。

體天道之有常。

宜事物之用中。

一陽一剛以順於一性一。

一陰一柔乃成其蒙。

頤猶有德之君子。

大過則無行之狡童。

此二卦之異趣。

而時用以難同也。

夫頤大過皆獨立卦。

與小過中孚同。

小過反對為中孚。

其爻異也。

乾坤坎離皆然。

皆以爻位一陰一陽一之異。

而為對卦。

然非如他卦之能反覆成二卦也。

故名獨立卦。

如頤大過。

雖反覆不變。

若大畜反覆則為無妄。

是二卦合為一卦者。

唯上述乾坤坎離大小過中孚與頤八卦異焉。

此周易列序卦次。

取反覆卦外。

即以相對者為連續往來。

明不外一一陰一一一陽一之謂道。

而爻位剛柔。

相倚伏。

相生化。

無有已時。

如頤之與大過。

雖非反覆。

卻成往來。

一陰一極變一陽一。

一陽一終生一陰一。

乃天地定序。

不待反覆而後明也。

是用頤必知大過。

乃本末終始之事。

知其有過。

得其頤養。

徒志於頤養。

未有不流為大過者矣。

故二卦乃相對而相繼。

如物之有正反面也。

頤雖與大過往復。

而與中孚相類。

以中孚與小過往復也。

頤為養以適於中和。

則中孚亦宜於修養之卦。

在天道。

中孚為冬至。

一一陽一來復之時。

而人道象之。

亦為一元將始之象。

以人生日日生息。

元氣循行。

週而復始。

如夜半子時。

一陽一氣初升。

生機乃動。

而修道者特重此機。

名曰活子時。

實即元氣之萌動也。

而頤以震之一一陽一在下。

正如復之下卦。

一陽一初奮振。

而生機初發。

其生息可至無限。

此誠可貴者也。

更以頤之上卦為艮。

艮止也。

其上爻一一陽一。

如日中天。

光明下照。

又如人靈明上發。

一性一光澄澈。

渣滓都消。

是道功將成之候。

一性一靈上達之時。

其在初為知止。

而後有定。

以息萬慮。

淨一心。

歸於至一。

保合太和。

而在終。

則為誠而明。

大而化。

中和並至。

位育同成。

以孚於乾元。

而同於太極。

斯二卦之合。

實為內修玄妙之功。

由人入天。

由情歸一性一。

以生生不息。

而達乎至誠無息。

以為物不二。

而極於無聲無臭。

此固始終一貫工夫。

非徒如蒙之養正已也。

故頤養者。

小之則日食延生之事。

大之則成一性一存誠之功。

近之則取物贍身之為。

遠之則通天立命之境。

是所謂養者。

豈徒口實之求哉。

然就口食言。

亦正有深義。

以吾人生命需夫飲食。

而一精一氣通於天地。

口腹關於嗜欲。

而吐納接於靈明。

旨口實之所求。

不必專為菽水也。

修辭立其誠。

則知言同於養氣。

無息極於悠久。

則呼吸貴於膏粱。

味道者審夫一精一華。

則咀含無非學問。

知音者明於天籟。

則嘯歌直動神天。

是皆養氣養神之所先。

抑亦修一性一修心之必重。

是口實二字。

雖淺之屬於飲食。

而推之則凡有飫吾心身。

足饜吾一性一情者。

皆可出入此頤。

而互成其養也。

易之示教。

往往如是。

由淺喻深。

由粗喻致。

苟不推索至盡。

必茫然於古人之辭。

此固古今文言有殊。

時勢忌諱不一。

法語難罄。

曲譬最宜。

要知頤之為卦。

取艮震之一動一靜。

分剛柔而為內為外。

上紹大畜之業。

下徵大過之變。

是皆為義之至一精一。

而習之所必審者。

寧能囫圇吞棗。

遽謂頤之養止於求口實也耶。

頤。

貞吉。

觀頤。

自求口實。

孔子《宣聖講義》

此彖辭也。

頤取象於人之口頤。

故字從頁。

明在面也。

頤居頰間而夾口。

口主飲食。

言語之道。

頤亦與其責。

卦取外實內虛。

以象如口。

口之中空。

合下動上止之用。

如齒牙之司出納。

故頤用為養。

而繼大畜以充其育。

大畜之育以資養。

頤之養以御物。

是我與物交相為利也。

人之生也。

賴食飲以為養。

食飲須物以為料。

此頤養之先必畜物也。

而頤之志亦在取物以充其養。

故曰自求口實。

頤處於物之先。

即物之主。

有物則利著。

頤以物為利。

乃有貞吉之占。

蓋貞與利。

一主一賓。

一內一外。

貞者主也。

內也。

利者賓也。

外也。

由食言之。

則口為主。

物為賓。

養在內。

畜在外。

此貞吉者。

正以成其利用也。

如人無口。

將何以食。

無養。

將何用畜。

我之不存。

何有於物。

此貞乃先利。

而為頤之所本也。

唯貞乃吉。

故貞吉即養正之功。

譬諸蒙養。

必先保其天一性一。

全其良知。

而後克就於正。

若徒(不知何字。

「劉」字中把「金」換成「亞」)喪其靈明。

毀滅其至一性一。

是猶屈杞柳以為器。

削玉石以為形。

雖見其工。

已失其本來面目。

則何貴乎養哉。

譬諸雕飾之美。

人也。

而違乎天。

刻畫之巧。

匠也。

而悖乎一性一。

皆非養正之道也。

人一性一本善。

習與為惡。

苟見其惡。

謂之一性一成。

是不知情一性一之辨者也。

易於乾卦。

但曰各正一性一命。

保合太和。

乃利貞。

不言毀一性一為正。

滅良為和者。

誠以利貞原一性一情之真。

中和實變化之源也。

故一性一命只求其正。

太和只期保合。

他無所為也。

是誠養正之大則。

亦即頤貞吉之一精一義也。

貞以正一性一。

而利孚於情。

口腹雖得其食。

而不徇於物慾。

身心雖得其養。

而不乖於天一性一。

此貞吉乃成物利。

以達養正之道矣。

故重在觀。

唯觀乃辨於情偽。

別於正邪。

明於物我。

以正於一性一命。

若瞢焉不求其故。

昧然不知所以。

見食則欲。

遇物則貪。

是養之適以害之。

生之適以戕之。

更何有頤養之用哉。

此觀頤者。

為審其養。

而慎於所接耳。

雖口不能無食。

生不能無養。

而必先明其所宜。

察其所安。

方求之以應其所需。

納之以孚其所容。

故曰觀頤自求口實。

實者誠也。

情也。

不虛也。

不偽也。

中也。

宜也。

不偏也。

不過也。

恰如其分也。

各得其所也。

此乃頤養之道。

而首在自觀自求也。

如人食飲必饑一渴之時。

取物必潔好之品。

方合於養生。

而毋害於物。

毋傷於己。

此利用也。

不然。

非病則苦。

非費則殃。

同一求口實。

而有頤與過之別焉。

故重在觀頤。

謂必孚於頤養之道。

而後求之也。

彖曰。

頤貞吉。

養正則吉也。

觀頤。

觀其所養也。

自求口實。

觀其自養也。

天地養萬物。

聖人養賢以及萬民。

頤之時大矣哉。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彖辭之義。

明頤之大用也。

頤以下動上止為用。

動而止。

則所行不踰矩。

終始以道。

不失其正。

則養不悖於一性一。

利不害於生。

且內虛則善求。

外實則善予。

傳稱臨觀。

一予一求。

亦以其德用言也。

頤之艮震。

皆二一陰一一一陽一。

各予所求。

而不待於外。

故能貞以協吉。

艮德在靜止。

而光明在上。

震用在奮興。

而剛健在下。

合則有頤觀二卦交互成用之象。

求在己而物不幹。

則我生自在。

物相應而養不匱。

則我身有真。

此能孚貞吉之占。

而克稱養正之道也。

觀頤觀字。

亦本觀卦。

以艮一一陽一上明。

能照一切也。

而頤則以觀其養為用。

蓋不貪於物。

不恣於情。

則所養合道。

非如鳥獸徒求飽飫也。

養必稱夫育。

即生成栽培之義。

生者成之。

栽者培之。

此天道也。

而人亦法之。

不養之養。

甚於無養。

故養不在物而在己。

此自求口實。

即觀其自養之意。

自養不待外物。

則為真養。

苟需外物。

而不免於貪求。

是養反為害。

所謂自求口實。

必反省口之所宜。

而辨其實之之道。

以虛則慕實。

天地之道也。

虛而實之。

乃孚中和。

不實不虛。

乃達天德。

若虛而不實。

其弊在空。

是不及也。

實而過當。

其弊在窒。

是太過也。

皆戾中和。

皆乖乎養。

天地養萬物。

即在此虛實得宜。

冬寒則繼以春和。

夏暑則承以秋清。

皆虛實之推移。

即所謂盈虛消息之數理。

天地不待於外。

而物得其養。

則人之為養。

亦不得求諸外。

而貴在自養。

聖人則不獨自養。

且因而推及於養賢與萬民。

此即中庸誠者成己成物之義。

以充一性一之德。

而體天地之道。

固不止養己。

必兼養天下也。

養己養也。

養天下亦養也。

同一道而無二致。

故聖人養賢以及萬民。

雖養人之大。

恰如其自養之小。

以天地養萬物。

恰如其自養。

天不為萬物而養。

聖人亦不為天下而養。

所養近。

而所及遠。

所養一。

而所推眾。

此聖人之養民。

本乎天道。

發乎天一性一者也。

始克稱頤養之用。

而全其生生之功。

天以生成栽培之道養萬物。

聖人亦如之。

所養如時之宜。

春生之。

夏長之。

秋成之。

冬藏之。

時若不同。

為養則一。

以不悖生成栽培之例。

故其功莫名。

其利莫大。

為能孚震動以發於始。

應艮止以成於終。

則無時不宜。

無地不適。

所謂盈虛消息。

而不見其跡。

發育變化。

而不知其故也。

頤之用合於天時。

頤之道達於天地。

故曰頤之時大矣哉。

且頤以順時成養固矣。

而其妙用。

則在因時自養。

如人夏葛冬裘。

饑餐渴飲。

不待外物來告。

而自知致之。

是即時用之道。

而君子則更進焉。

飲食之外。

尚求其不飲不食之道。

衣服之餘。

尚求其不衣不服之功。

此則充自養之義。

而師天之無為。

如道者修持山林。

潛形遯世。

不求聞達。

以遂其生。

全其一性一。

斯亦自養之一端。

但非所語於大眾也。

吐納天地。

攝取日月。

忘形去知。

一一精一同氣。

則何待乎飲食。

以無飲渴也。

何須於衣服。

以無寒暑也。

此乃道生道養之儔。

而超乎象外者也。

則其自求口食者。

不在尋常之物。

而屬天地之一精一。

日月之華。

雖有所難知。

亦養之別具一格者。

不得謂為無是人也。

蓋聖人之養。

恆異常人。

雖示教不以奇高。

而成道應知玄極。

故言養必先觀其所養。

則知其所成。

智愚不肖。

有需於養則一。

此天地養萬物。

莫不順其自然。

而聖人養人。

亦必視其自一性一。

必也。

各得其所。

各如其分。

而後養之不害。

此頤之時用為大矣。

時中不失。

則夏蟲不必語冰。

松柏自然後凋。

一性一之至也。

故賢賢必以禮。

仁民必以情。

聖人不外推一性一之德。

成仁智之用而已。

養一而所成萬殊。

頤同而所至有類。

非有他道。

亦唯充其時用耳。

故曰頤之時大矣哉。

象曰。

山下有雷。

頤。

君子以慎言語。

節飲食。

孔子《宣聖講義》

此頤全卦象辭。

申明卦象之意。

並示人道之則也。

頤以艮震合。

山下有雷之象。

山靜而雷動。

山一陰一而雷一陽一。

艮雖少男。

以卦言。

則一陰一也。

為一陰一長一陽一消耳。

震則為一陽一長一陰一消之象。

故為一陽一。

一陽一出山下。

與復之一陽一出地中正相類。

不過艮為山。

高出地面耳。

雷自山下發。

亦較出地中者不同。

以一陽一氣已壯。

而上得艮之一一陽一相應。

故用異復。

而成動止相倚之頤。

頤既取震雷之動。

又因艮山之止。

上下相摩。

始終有節。

故頤為養。

明其動止有度。

作息以時。

如人之休養也。

天以四時休養萬物。

亦如人之日作夜息。

初勞終逸。

相與調劑。

以遂其生成也。

人物皆然。

作者必息。

勞者有逸。

苟作而不息。

勞而不逸。

是徒耗其一精一力。

而無以繼。

若息而不作。

逸而不勞。

是亦怠其形神。

而無以存。

二者一不及。

一太過。

皆悖生生之理。

即非所以為養也。

此易以頤示養生之道。

不外明夫作息有時。

勞逸有度而已。

故頤以山下有雷成象。

見動止之相須成用也。

唯其相須為用。

則可知動者不可過動。

止者不可過止。

止之失時。

是猶無止。

動之失度。

是猶不動。

過猶不及。

利反成害。

善為養者。

知勞逸之當均。

而作息之必常。

均則事功成。

而一精一力能久。

常則德業著。

而形神不殃。

是以君子於此。

必有所謹矣。

人之養也。

不必先務高深。

而在日用之細。

不必先求美好。

而在尋常之中。

故必慎言語。

節飲食。

以循乎養生之道。

而達頤之大用也。

蓋言語者亦勞逸之所關。

飲食者。

即作息之所繫。

人日勤於業。

則賴飲食以培其一精一力。

日接於物。

則需言語以暢其形。

神不獨此也。

呼吸嘯歌。

莫非聲氣之通。

茹吐咀含。

莫非口齒之力。

而辯爭不與笑語同情。

肥甘不與蔬水同用。

貴富貧賤。

各異所宜。

智愚賢否。

各殊所好。

是皆為養生之所必審。

亦君子之所先謹也。

故慎言語。

無非養氣。

亦以養德。

節飲食。

無非養生。

亦以好生。

物我相成。

則皆得其養。

出納相應。

則皆遂其生。

頤者口之所關。

乃獨舉此以示人道焉。

推而言之。

則養德者養其一性一。

生物者生其心。

人物同成。

天人共順。

則養之至者。

頤之所謂大也。

頤繼大畜成用。

在大畜象辭曰君子多識前言往行。

頤象辭則曰君子以慎言語。

二卦合參。

可見聖人立教之意。

大畜重在畜。

故以多識為先。

頤重在養。

故以慎言為本。

而一出一納。

一學一行。

一關乎古昔。

一繫於己身。

其道不同。

而旨趣則一。

學業務求其多。

故大畜之旨。

在畜其德。

養生務求其簡。

故頤之旨。

在謹小慎微。

君子對人以寬。

取師友必博。

為能益我身心也。

持己以嚴。

出言行必約。

為克免於咎戾也。

合而言之。

皆得修養之道。

大畜以育為本。

故重在取。

頤以養為志。

故重在與。

雖求口實。

必戒於貪。

不似學問求其博也。

雖習言行。

必志於多。

不似言語志於慎也。

此君子於物我之界必分明。

而日用尋常之間。

不得稍忽略。

亦不外體天時代謝之道。

推一性一情善惡之辨。

明人道貞利之行。

而期於人物同成之效耳。

《宗主附註》

象辭曰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

此義不獨關乎養生之道。

且為處世接物。

趨吉避凶之要旨。

蓋言語飲食。

為人事日用所繫。

偶不慎節。

則災害隨至。

多飲誤事。

酗酒招尤。

貪食受毒。

縱嗜賈禍。

歷來史冊。

時時見之。

此飲食不節之關吉凶也。

至於言語。

則更甚焉。

譽罵叫囂。

固非君子之行。

讒諂阿諛。

亦屬正士之恥。

即令能言取譽。

雄辯稱才。

而一語足以生是非。

片詞可以貽憂悔。

所謂快人快語者。

多為仇怨之媒。

直口直言者。

輒致身家之累。

是雖理得氣壯。

事正心公。

猶不宜逕見夫言。

廣留其語。

所謂駟不及舌。

固不僅為失言者責也。

故傳曰吉人之辭寡。

以見言語之慎。

實為君子迪吉之道。

而其所成。

則亦養之一端。

此象辭以之明人道之所貴。

著易教之所本。

唯口舌之所司。

即善惡之所別。

一出一入。

或災或祥。

是皆頤之所包。

而在人之善為辨耳。

初九。

捨爾靈龜。

觀我朵頤。

凶。

孔子《宣聖講義》

此頤初九爻辭也。

初九即震之初爻。

一一陽一居下。

本奮迅之象。

懷升騰之志。

與震卦用同。

而其上接艮。

艮以靜止為用。

是初九與上爻不相能也。

不相能。

則好自用。

不肯靜止。

則樂於動。

而頤之志在養。

養而不克自抑。

則將唯情一欲是縱。

唯口腹是徇。

此爻辭有捨爾靈龜觀我朵頤之喻也。

朵頤言頤下垂。

口欲動而齒以張。

則頤下垂。

不復自持。

猶見食垂涎之意。

靈龜者。

卜以決疑之具。

取其靜止而能通於神。

默息而能納於氣。

凡有所疑。

必決於神。

以覘其氣者。

皆用龜以卜之。

以其通神明。

達天道。

可示吉凶。

辨禍福。

故曰靈。

言其通靈也。

靈龜為卜。

不外慎謹之義。

古人一大事。

必決於神。

即非大事。

如有疑者。

亦多卜之。

為防毒害。

而格外審慎也。

飲食日用細事。

而以非時令卜焉。

今初九因情一欲之動。

忘利害之大。

逕捨棄靈龜。

而唯朵頤之可觀。

意若曰我一愛一食則食之耳。

奚用卜。

蓋觀頤之已朵。

是食志之已明。

有物慾蔽於前。

不復求事理之正否。

圖口腹一時之快。

更不論養之當否。

此所以占凶也。

初九本震之動。

上與六三六一四應。

一一陽一一一陰一。

而剛柔異其志。

不協而有主客之殊。

爾我者。

客與主也。

初九為主。

六一四為客。

初九剛動。

六一四柔靜。

故朵頤屬我。

而靈龜為客也。

夫一陰一與一陽一。

貴和協以相得。

今不相從。

是雖有食。

不足為養。

食固在口。

而害亦及身。

是乖頤養正之道。

而決其必凶也。

爻辭取喻突兀。

人多未明。

為其依震奮之氣。

不克自制。

捨爾靈龜。

甚言之也。

猶曰不顧一切。

唯口實之求。

則觀其朵頤。

足以明其志與行矣。

人情之難遏。

物慾之可危。

甚矣哉。

象曰。

觀我朵頤。

亦不足貴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初九之志。

不求於遠大之養。

而唯口腹之圖。

以朵頤之示人。

其不足取。

可以見矣。

夫初九本震動之用。

苟充之。

則足以順乾道之行健。

成天下之大生。

因萬物之出震。

直達乎成始成終之艮。

庶幾生成道備。

天地德全。

而順以養正之義。

即可於此覘其基焉。

合全卦言。

頤之為用。

實賅始末。

包初成。

以孚於中孚。

而紹夫大畜者。

故傳稱其養正之功。

今但就初九一爻。

不能順遂其大用。

克充其大養。

徒快一時之欲。

而圖小體之養。

上不能應成言之艮。

以全其始終。

近不能孚於中孚。

以正其養育。

遠不能歸於乾健。

以正其一性一命。

保合太和。

雖有朵頤之觀。

而反戾乎利貞之道。

此所以不足貴。

且因以占凶也。

全卦。

均以養為用。

而以養之大小殊其吉凶。

大抵就其小體之養。

圖夫目前之安者為凶。

明乎大體之養。

志在修成之道者為吉。

故在下卦三爻多凶。

上卦三爻則吉。

為下卦徒用震之動。

而不克制其物慾。

上卦則能用艮之止。

而反以全其一性一天。

一剛一柔。

一動一止。

天理人欲之辨。

一性一命情一欲之分。

即在震艮二者之間。

讀者苟就六爻占辭細思之。

當可了然聖人之意矣。

六二。

顛頤。

拂經。

於邱頤。

征凶。

孔子《宣聖講義》

此頤六二爻辭也。

顛猶倒也。

拂猶逆也。

邱猶厚也。

經猶歷也。

爻辭文義甚奧。

後人多不識之。

蓋六二以一陰一柔居正位。

一陰一者逆行。

故皆取倒逆之義。

而顛頤又見於六一四。

拂經又見於六五。

則以皆一陰一柔。

而所居位有異耳。

六二與六一四本同功。

而與六五則為內外正位。

不過爻位有剛柔之分耳。

以頤重在養。

養多資於物。

是以一陽一恆藉一陰一為養。

而一陰一亦賴一陽一以養。

頤上下各以其一陰一養其一陽一。

而一陰一亦賴一陽一以自養焉。

故震自養震。

艮自養艮。

合而為用。

則上下亦相養。

而有順逆之別焉。

顛頤取逆養之義。

在下為一陰一逆以養一陽一。

在上則為一陽一逆以養一陰一。

故皆有顛拂之辭。

以動靜殊用。

主客異位。

在下為順。

在上為逆。

在上為順。

在下為逆。

雖同為逆。

其用不同。

後人多混而釋之。

乃乖原辭之旨。

讀者要當細辨之。

六二爻居正位。

而不得協於上。

則反求於初。

以一陰一志近一陽一。

而恃以為養也。

反求為逆。

故曰顛頤。

猶倒相養之意。

拂亦逆也。

而含揮掃之義。

經者過也。

而包總綱之用。

邱者如邱陵之積。

山阜之高。

言其厚也。

拂經言違總綱。

而揮去其所閱歷。

以六二顛頤。

不在尋常之養。

而志於顛倒之情。

則所歷者皆陳跡。

而所望者有多積。

此猶小人之自奉。

佌佌蔌蔌。

於谷與屋。

營營役役。

於金與粟。

以為得所養。

而不復志於遠大。

其位所限。

有可守之資。

其時所獨。

無可與之助。

乃尚於顛拂。

而成其邱頤。

雖養不足稱。

亦為獨善其身之行。

此爻辭予其多積。

而許其獨養。

雖道小無見於外。

究因其自返。

而克全其中。

是在頤為尚無訛。

而求之於行。

則不可得。

故占為征凶。

以其失同類之情。

違大眾之志。

所為自給。

不足以養天下。

則雖欲行。

亦無功。

且有咎。

故曰征凶。

明其即返求於內。

自不能再推及諸外。

既獨贍其身。

自不得再施及於物。

一大一細。

一狹一寬。

為道不同。

吉凶自異也。

六二顛頤之象。

固自一陰一返求一陽一見之。

而合全卦言。

則以六二之變。

當為山澤損。

損下益上。

即損人利己。

與益相反。

故其象為顛拂。

其成為邱。

言其雖求於初。

而逆初之志。

雖就於一陽一。

而違一陽一之行。

一陽一升而志在外。

今六二實與之反。

故取顛拂之辭。

而物由之聚。

財由之多。

是邱頤之成。

即在顛拂之效。

蓋物以好聚。

財以志招。

六二得正位。

眾之所望。

苟一意求之。

天下未有不應者。

譬之國之女後。

好斂財貨。

則臣妾孰不爭先奉之哉。

不過所積雖多。

所儲如邱。

而所用不在大。

所志唯一人之養。

所成徒物好之謀。

是雖居其位。

不足與有為。

宜其時。

不足與有行。

則所利限於左右之間。

所營止於口腹之事。

此不利於征。

乃理數之必然。

非僅謂人事也。

失其所與之志。

乖其所合之情。

親且不能久要。

況疏遠乎。

故六二之克自存。

實賴有其正位耳。

象曰。

六二征凶。

行失類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六二征凶。

以不得同類之助。

即由一陰一志求一陽一。

而返諸內。

不復及於外。

遂失其同類。

徒自成其顛拂之養耳。

六三。

拂頤。

貞凶。

十年勿用。

無攸利。

孔子《宣聖講義》

此頤六三爻辭也。

拂義如前。

拂頤亦逆養之意。

謂六三亦一陰一。

以反求於初。

而失其上之應也。

本以上應為正。

今乃自遠。

不克志於上。

遂反而就下。

其道已疏。

不若六二之近於初。

且得正位也。

故六二可守。

而征則凶。

六三得貞守亦凶。

行亦無利。

是六三不及六二。

由道之相違。

情之相背。

既不復能合。

以求養於上。

又不克自貞。

以終養於下。

進退維谷。

乃至十年勿用。

而無攸利。

十年者。

數之至也。

六三居內外之交。

本以交和為用。

今以情志所迫。

反而自降。

失其用矣。

故十年勿用。

事理之當然。

既不能用。

更奚利哉。

此爻辭明其佔之不吉也。

夫六三之不吉。

固由顛拂。

以背乎頤養之道。

而所以然者。

實以卦爻之變。

六三變則為山火賁。

賁志於飾。

亨道乃盡。

不亨則塞。

斯成否塞之象。

故外勿見用。

而內守凶。

行止俱不可。

就輕重權衡言。

則外求勝於內守。

以外行雖不達。

尚可免於凶。

不過無利耳。

若株守自困。

則不獨無利。

且罹貞凶之咎。

以其非如六二有正位可守也。

總之不足以致大用。

不可以成大養。

六二六三兩爻。

皆犯此弊。

雖六二便於守。

守亦不足稱。

六三便於行。

行亦無可取。

此二爻實以用之所限。

而迫於時地。

不得不逆行以求全。

而因其逆行。

乃反頤為小過。

由上下卦言。

則反覆成剝。

以其逆轉。

下反為上也。

若在上卦。

則逆且為吉。

是正與下卦相反。

蓋上卦之逆。

變小過以復於頤。

變剝以反於復。

故在上逆為吉。

而在下逆乃凶也。

象曰。

十年勿用。

道大悖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卦爻之道。

由下而上為順。

反之為逆。

六三拂頤。

以逆為用。

故曰道大悖也。

明其行止都不易。

唯有審慎以求合於上。

而毋徒自貞以絕外援之應。

由此以進六一四。

則可轉為吉矣。

所謂拂頤。

總不離逆行成養之義。

即自別於尋常之道。

而圖新異之方。

如天時之由冬而春。

由夏而秋。

貴在改革以順時自養。

此釋彖辭之大意。

讀者要當細思之。

六一四。

顛頤吉。

虎視眈眈。

其欲逐逐。

無咎。

孔子《宣聖講義》

此頤六一四爻辭也。

六一四居上卦之始。

為艮卦之六一四爻。

艮以一一陽一在上。

下二一陰一受其覆翼。

如物之聚於屋宇之下。

又如日月中天。

萬物皆在其光照之中。

此有類於觀卦也。

一陰一者下降。

今樂近一陽一而上行。

故曰顛。

亦逆行之意。

但與六二之顛頤略別。

六二屬下卦。

以返而就初九。

乃本卦位逆行。

六一四則依一陰一爻。

由降變升。

以親乎上。

乃本爻德逆上。

故皆有顛頤之稱。

而吉凶大異。

六三以一陰一反而下。

其勢順。

足以阻一陽一之上升。

故不吉。

六一四則以降為升。

其行艱。

不獨無害於一陽一。

且為一陽一之所照臨。

湛然相映。

如月之映水。

光明有加。

故吉。

以易例重一陽一。

一陽一得勢則吉。

反則凶。

而六一四互風地觀。

尤有光華下照之象。

變為火雷噬嗑。

又有剛柔相合之義。

此六一四顛頤為吉也。

既以一陰一爻上應於一陽一。

則一陽一明之下臨。

其勢頗張。

故有虎視眈眈之喻。

蓋一陽一以一陰一貴。

一陽一上而反下照。

其光赫然。

一陰一雖眾。

莫與之抗。

其勢勃然。

故比之虎視。

且艮為虎。

互易為巽。

風也。

風從虎。

乃有虎之稱。

非真虎也。

狀其力之大。

而志之猛。

得地與時。

有如虎耳。

虎狼之物。

以暴虐求口食。

其情貪。

其一性一鷙。

其踞也固。

其奔也急。

其有圖也。

很(狠?)戾剛愎。

不惜於物。

不顧其後。

遂為人所憎惡。

而為虎狼者。

不自覺也。

以其逞於物慾。

徇於私嗜。

徒利於目前之得。

不恤其前後之失。

而其欲逐逐。

有如奔馬不可復止。

疾隼不可復留。

故曰逐逐。

與大畜良馬逐逐字一義。

言其追逐之情。

所行直前不回。

一往不返也。

然六一四雖有虎視之象。

欲逐之情。

乃由外來。

非關己德。

故占無咎。

明夫外患雖厲。

不足為害。

而內憂乃真可慮。

何以言之。

則由六一四本一陰一柔之用。

順靜之道。

不恃其眾。

而樂與上親。

不逞其私。

而好與強近。

願犯艱險。

以逆求順。

願甘屈辱。

以大事小。

此如太一王之遇獯鬻。

文王之事殷紂。

唯慮德之未達。

不計力之可逮。

故能避其害。

以成其利。

遏其禍。

以邀其福。

而終占無咎矣。

象曰。

顛頤之吉。

上施光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六一四本在中爻。

而有顛頤虎視之辭。

則由於得上九之照應也。

故曰上施。

上即上九。

光指一陽一言。

施者下逮之意。

以爻言。

六一四隻有顛頤之象。

本一陰一上求一陽一之義。

而求者必應。

剛柔相濟。

乃得上之下施。

可見虎視二句。

非六一四固有。

實由上九下及之辭。

故宜比之外來之威脅。

而不在上九爻。

卻移於六一四者。

以上九之施。

恰為六一四之應。

六一四上求之情倍切。

且中隔六五。

若爻辭不明言。

則人或忽於上施之義。

而不知六一四之用也。

上九一一陽一。

原覆二一陰一。

非但六一四受其施也。

因六五得中位。

其本身較強。

而近於上九。

其相得較密。

不必言施。

已可得其相護之情。

明其相養之道。

唯六一四所居既遠。

所本甚微。

卑以望高。

下以盼上。

不得正位。

則不克自存。

唯賴有上九之施。

始獲占顛頤之吉。

而虎視二句。

固屬上九之下臨。

以六一四之卑微。

愈覺迫脅之孔亟。

然六一四之用。

正在依此迫脅。

而幸保全。

非如六五得位自固。

不必專賴外力。

且六五上九。

情親跡邇。

幾無復內外之疆。

上下之界。

蓋已由下而居中。

反足以持。

中以馭外。

故六五雖同受施於上九。

而不覺威脅於虎狼。

其處地不同。

則其致用各異也。

此虎視欲逐之喻。

只見於六一四一爻。

而威脅之來。

反以致其上施之用。

聖人恐人不明六一四之顛頤。

既占為吉。

何又有虎視之害。

既有害矣。

何復有無咎之辭。

前後不符。

疑難莫解。

乃於釋文明示其故。

指六一四之占。

全由上九下施之光而來。

不必以為駭異也。

夫頤大用在養正。

六一四不克自養。

必賴於上九。

上九憑陵意氣。

視六一四於賤隸孩嬰。

雖威加於外。

而恩寓其中。

雖欲見乎情。

而施光其用。

此剛柔相濟之道。

足以明養正之方。

果足自養。

則無多求於人。

若難自存。

則宜善事其上。

是眈眈逐逐。

在彼為惡德。

在我反為恩施。

以各爻全取逆行。

必於逆中求順。

反中求正。

人逐情一欲。

我正一性一命。

人貪物利。

我保天道。

而其終即足以轉禍為福。

易災為祥。

履險如夷。

知難就易。

此固聖人因時致用之道。

亦即隨時養正之功。

學者勿徒視文字之詁。

而忘象爻之用也。

六五。

拂經。

居貞吉。

不可涉大川。

孔子《宣聖講義》

此頤六五爻辭也。

六五居外卦正位。

以一陰一加一陽一。

按之他卦。

應為全體主位。

而頤以一陽一貴。

一陽一爻在初上。

則主爻亦隨之。

且上卦為艮。

艮之用在上爻。

一一陽一居上。

群一陰一聽命。

此頤主爻在上九也。

既從一陽一爻之主。

則六五當順以求合於上。

一陰一者下降。

反而上行。

且違常理。

以中爻聽命於外。

故爻辭曰拂經。

與六二同。

蓋六二為內卦中位。

亦不主內卦。

而反聽命於初九。

是違易之原例。

而稱拂經也。

然六五之拂經。

卻異於六二。

則以內外之地不同。

動止之用不類。

進退之數不一。

順逆之道不倫。

六二原應向上。

而反以求養於下。

悖夫奮迅之用。

阻其升達之力。

使震之道不能暢行。

而與上之艮有背馳之過。

故六二不足以有為。

而占征凶也。

六五則不然。

因近於上九。

得接於一陽一明。

而上九以下照之光。

時孚於中位。

又以艮止之道。

一陰一克從一陽一。

以知止自貞。

柔克順剛。

以守靜自養。

一陰一陽一既協。

內外相合。

剛柔既調。

物我相濟。

此以逆成順。

以偏致正之道也。

故六五為吉。

而異乎六二者也。

一陰一以自攝。

則在位不驕。

柔以對人。

則所與有得。

不驕則無忝於位。

有得則可安於中。

是以能協居貞之吉。

而善自全也。

居以位言。

貞以德言。

有德有位。

無詐無虞。

故曰居貞。

言六五在外卦正位。

而能如內之守貞不失也。

六三貞凶。

以不可守也。

六五貞吉。

以可守也。

外志在行。

而六五宜守。

以其一陰一柔無勢。

一逼一於上九之一陽一剛。

既不可進。

復不能退。

唯有守位自固。

順時交鄰。

不求於遠。

以犯艱險。

不志於外。

以戢禍亂。

此六五硜硜自保之道。

不以誇大招愆尤也。

故爻辭曰不可涉大川。

謂其不利遠行。

不宜越險。

本沉潛之德。

無超騰之資。

乃時地之使然。

善於養正之所志也。

六五求養於上。

雖較六一四為易。

而以險之難行。

柔之不大。

平易則可為。

艱險則不宜履。

本頤之虛以求實。

切勿蹈空疏自誇之嫌。

因艮之止以有定。

切勿干進退失據之咎。

不可涉大川一語。

固示爻用之所限。

亦戒夫人事之造次也。

象曰。

居貞之吉。

順以從上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六五本正位。

而能依一陰一柔之德。

不自主持。

順從上九之一陽一。

乃得佔居貞之吉。

即明頤之為用。

在能捨己從人。

毋貪物好。

而逐於情一欲。

則一性一命自正。

身心得養。

其重要處。

在以貞成利。

以道全生。

蓋養有大小。

而生成之本。

不在物慾之充。

而在一性一情之得正。

不在外來之養。

而在保存之適宜。

六五雖順以從上。

非棄其所守也。

乃因順以自全其貞。

因從以自處於正。

故爻辭特揭居貞二字。

明示在進退之外。

先勖其所守。

亦即指出在外物之餘。

先盡其所養。

養己而後養人。

養人而後養物。

情也。

一性一也。

不可混而一之。

則自求口實。

不徒飲食之需。

而君子所慎。

正在飲食言語之內。

觀於六五居貞之吉。

則可見外雖毋悖於物。

而內必先不失其真。

非謂徒隨人以生存者也。

自六二至六五四爻。

所抱之志皆同。

而所用有別。

是即克保其真與否之辨。

克自保者。

其用自善。

其行自吉。

否則徒為物役。

終將身殉。

更何足語於養哉。

六五互萃卦。

變為益卦。

萃聚也。

益加也。

不有德。

安能聚。

不有道。

安能加。

頤以養正。

而必本於震。

成於艮。

震以始之。

艮以終之。

終始相須。

動止相劑。

為內者充而全之。

為外者致而止之。

物集而不害。

生成而不渝。

德小而益進。

功大而愈卑。

剛以全其天。

柔以充其業。

此君子於自養之道。

於六五一爻可以見矣。

或以拂經為不宜於養。

不可涉大川為不一良於行。

而以居貞則枯守無聊。

順從則折辱忘恥。

是皆不達於頤之用也。

頤本中虛外實。

猶外強中乾之體。

既無自強之資。

必藉他山之助。

而虛善受。

有容乃大。

是成德達道。

正賴於取盈劑虛。

裒多益寡。

六五為一陰一爻之盡。

是中虛之極。

必資於外以補益之。

方足充其生成之用。

然非以身殉物也。

非捨己求人也。

取人以裨我。

因物以贍身。

故必先有守。

而後可有為。

先自固。

而後可自展。

此居貞之吉。

實由時地之宜。

因應之妙。

而後得之。

雖貴乎順從。

卻重在擇取。

六五得位。

乃能因勢適宜。

而不違乎養正之道。

占者得此。

要先定其心志。

委宛自全。

不得以順從之辭。

而忘居貞之訓也。

上九。

由頤。

厲吉。

利涉大川。

孔子《宣聖講義》

此頤上九爻辭也。

大用在始終二一陽一。

而上九尤要。

此異乎他卦者也。

他卦上一位為窮。

其用已竭。

而頤上九反得展其用。

以孚於頤道。

則由於上九為艮之一一陽一。

下包二一陰一。

如天之覆。

日月之照臨。

其德下沛。

其光內凝。

以應乎初九。

成其終始之道。

達乎內外之情。

故上九占為吉利。

能與全卦大用相稱也。

頤之為道。

以一陰一陽一奇偶。

剛柔內外。

生成終始。

恰得其宜。

故名為頤。

為其能致之於成。

如生者得其養也。

天地萬物。

凡始生之。

必終成之。

所需在養。

不得其養。

萬物不長。

此養之所以為貴也。

頤以二一陽一養四一陰一。

一陰一亦養其一陽一。

如人男一女居室。

共生共存。

如物雌雄配合。

同育同榮。

二者不得離也。

離則俱敗。

雖生不久。

雖育不卒。

是為夭劄。

道之戾也。

艮震二一陽一養其四一陰一。

合居一卦。

尤見諧和之功。

則又異乎艮震之未交也。

震主其內。

艮主其外。

震發其始。

艮成其終。

養者志於成。

此艮之重於震也。

而艮之所以成者。

即在上九之一爻。

與震之發育在初爻。

有同美之稱。

而震尚待艮以終之。

是艮者頤之大用所寄。

亦天地人物大養所存。

傳曰成言乎艮。

艮所以成萬物之終始者也。

終則有始。

生生不息之道然也。

故艮之一一陽一。

雖終非終。

而頤之上九。

雖窮不窮。

天道盈虛。

如環之流行。

周而又始。

乃推之無垠。

此頤上九之為用。

將與天地同紀。

而萬物莫不由之以生以成。

故辭稱為由頤。

謂養者由是以成其養。

而用者由是以達其用也。

既由矣。

勢將自順。

行將自利。

唯在由之者自厲。

厲以由之。

則無復悖於行。

違於道。

斯占為吉。

且厲者甚言之也。

在上以剛行柔。

在外以明蒞幽。

其道若迫。

其至若驟。

其進若拒。

其退若促。

是有類於厲。

而責在自厲也。

此與乾九三爻辭夕惕若厲之厲字義相近。

皆以其鑒於害。

而求其利。

慮於凶。

而就其吉。

以別於從違之道。

而獨往獨來。

以辨於邪正之途。

而或出或入。

仍不外夫由頤之義也。

蓋由從也。

從必有違。

入也。

入必有出。

如行兩歧之路。

游二去之門。

是在自擇焉。

故曰厲吉。

誠以卦爻皆上行。

一陽一又主升。

今上九反從下降。

以覆照二一陽一。

而合應於初。

其道異尋常。

其行有擇別。

雖曰由之。

並非任其來去也。

以必由艮止之義。

由上九覆照之用。

而後得其養。

以成由頤之道。

若反是則厲矣。

害且至矣。

更奚吉哉。

故爻辭由頤厲吉四字實相應。

而見艮止之義。

恰當於養正之功。

有正則有邪。

有止則有進。

是由頤在乎知止而自反也。

厲即自反之義。

由外以溯內。

由上以向下。

由高明以入淵深。

由虛冥以覆照乎無垠。

此上九之大。

即頤之大用也。

利涉大川。

本天行健。

高明覆物。

光輝照物。

故行無不宜。

此與六五恰相反。

可見一陰一陽一之別。

剛柔之殊。

行止之分。

利害之辨。

艮以善止。

而反利於行。

以其能止。

始能行也。

象曰。

由頤厲吉。

大有慶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上九以艮之一一陽一。

反照於下。

挈二一陰一以從上。

正孚養正之義。

譬如人之修養。

以情順一性一。

克致其中和。

則生成合道。

自孚吉利。

所謂由頤。

正從正之義。

以乾卦辭各正一性一命為主旨。

艮從於乾。

止得其正。

一陰一歸於一陽一。

情不害一性一。

則由者即率也。

由頤即率一性一為養也。

而必自厲。

以制其欲。

格於物。

致其和。

而達於中和。

斯厲之所為也。

且厲又本下卦震奮之義。

發揚蹈厲。

以全其剛。

剛則無慾。

而至一性一見焉。

有欲則柔。

柔則濁暗不明。

不明則不誠。

不誠則失其一性一。

失其一性一則乖其生。

是由頤之道。

正與大學知止有定。

中庸致曲有誠各節所述次第工夫。

始終一貫。

蓋所由者。

即此次第工夫。

由淺入深。

由粗入一精一。

以迄大而能化。

誠而能明。

庶為全始全終。

克成其養。

克盡其一性一。

克返其原者矣。

斯誠養之至也。

而有賴於自厲焉。

人物生成。

斯須不離乎道。

亦不離乎情一欲。

由道則成。

由欲則敗。

視其所由。

而聖愚賢否別焉。

頤以養正為用。

則所由者。

必自下而上。

自始而終。

全其天一性一。

返乎本原。

斯為養正之大則。

亦即上九由頤之義。

苟以省察所及。

存養不忒。

格致有方。

修身俟命。

以同天道。

以應時宜。

則其所成。

回乎遠矣。

人道既至。

天命來同。

吉凶禍福。

自我辨之。

利害窮通。

自我宜之。

富貴不一婬一。

貧賤不移。

所守如一。

所行不二。

則乾辭所謂利貞。

實由正一性一命保太和而來者。

亦即頤之利涉。

正由養正自厲而來。

故大有慶也。

言其可慶非小。

而不啻自得之也。

大有本離乾合成。

外光明而內剛健。

乃充實而有光輝之象。

頤之上九。

亦類乎是。

故稱之為大有慶。

不獨見其吉慶之大而已。

更以爻言。

內互坤對乾。

上爻與初爻變而有觀象。

亦含有大有之用。

不必為離上乾下也。

且以頤之為用。

近類中孚。

中孚者中和也。

既有其中。

自形諸外。

此大有慶。

實基中之充實。

頤本中虛。

以一陰一能從一陽一。

一陽一善翼一陰一。

中外相和。

剛柔允協。

則就其擇善而從之道。

亦可知其吉慶之大。

如上下相諧。

君民相得。

一歸於正。

則其可慶。

不待蓍龜。

釋文特以此明上九之道。

為可貴也。

讀者當合全卦。

細推繹之。

《宏教附註》

頤上卦三爻皆吉。

而用不同。

以遠近異地。

親疏異情。

而六五正位。

究為上九所重視。

故六一四有虎視之喻。

六五無之。

而六五得居貞之吉。

六一四則遜焉。

至於上九。

以剛行柔。

覆翼全體。

如日月中天之象。

其吉尤勝二爻。

則亦時所與。

勢所成。

雖居窮位。

而用不匱。

雖有無悔之嫌。

而道不變。

則以得一陰一爻之協濟。

與初九始終相應也。

讀者可細息之。

《宗主疏述》

頤養也。

養必資於物。

故在大畜之後。

言物畜而後有養也。

大畜五爻豶豕之牙。

即已寓言養之意。

以養莫先於養老。

孟子所謂老者非肉不飽。

豶豕之肉。

可食而易得。

爻辭乃取之為喻。

與噬嗑之乾肉干臘。

同為養身之物。

而皆取象於頤。

噬嗑為頤中有物。

大畜自四至上爻亦如頤。

兩端實而中虛。

如人之口。

口食養身。

此養之必由頤也。

雖養不止於口腹之需。

而生命之養。

則自口腹始。

且養必以合宜為先。

腹中空虛。

方甘於食。

此取中虛之義也。

虛則善受而能化。

則凡有益心身。

有養一精一氣。

有育一性一情者。

皆當以虛受為貴。

能化為重。

俗稱食古不化。

乃不善食也。

多食成病。

乃不善受也。

皆乖於養。

故頤之為養。

必先中虛。

必求易化。

虛而化。

道之至也。

德之至也。

豈徒口腹形體之養已哉。

固像人口頤。

凡中虛外固之器物亦象之。

不限於口也。

易傳稱頤為養。

仍取口食之義。

而推其用。

則凡有育身心。

有益一性一命者。

皆頤所包含。

以其皆屬於養也。

大畜以育為用。

與頤無大差別。

不過大畜述其養之根源。

頤則明其養之流派。

大畜重在養之預備。

頤則重在養之施行。

大畜志於物。

為得物以為養也。

頤志於己。

為修己以達於養也。

以大畜為艮乾合。

四一陽一二一陰一。

兩相畜也。

其志在外。

以一陽一多也。

一陽一多則進。

頤以艮震合。

四一陰一二一陽一。

兩相養也。

其志在內。

以一陰一多也。

一陰一多則退。

一進一退。

而生成之道備。

始終之事具。

二卦實相輔為用者也。

序卦曰物畜然後可養。

足見養之必由畜來。

雖有頤養之求。

苟無物畜之備。

則所求莫給。

雖有畜育之志。

苟無頤養之方。

則所育不充。

本末相須。

體用待協。

而必合二卦。

方足以達乎育德之用。

滿其口實之求。

是乃紹大畜之道。

而更擴之以底於成也。

一陰一之與一陽一。

居則相需。

行則相待。

動則相益。

靜則相慕。

錯之則為配偶。

雜之則成一婬一亂。

唯禮以節之。

誠以孚之。

則相敬不怨。

相一愛一不狎。

此天道人情之有常也。

大畜與頤一陰一陽一雖不平均。

而序列齊整。

配合雖未穩妥。

而意志調和。

正如男一女之克守禮儀。

不敢放一蕩。

而能通情愫。

不至乖違。

乃相安相成。

以育以養。

一性一情均協。

物我同春。

此易稱之為養正也。

所謂養者。

一陰一以養一陽一。

一陽一亦養一陰一。

如大畜之交相畜也。

上艮下震。

皆為二一陰一一一陽一。

各得相養。

而不相犯。

其用最宜。

其道頗大。

唯合全卦則如是。

若分爻而論。

吉凶便不同。

故彖辭贊其善。

而爻辭多著其凶。

為人情易偏。

養正之道實艱。

物慾難測。

貞吉之占匪易。

此聖人示教微意。

讀者不可不審。

大用在養。

而分養正與否。

定其吉凶。

彖辭貞吉。

即所謂養正則吉也。

初九朵頤凶。

即所謂不能養正則凶也。

故全卦爻辭。

吉凶互見。

而像辭則重在慎言語節飲食。

以立人道大則。

蓋頤之為養。

固在言語飲食。

言語關乎養氣。

亦德業之本原。

飲食關乎養生。

亦一性一命之樞紐。

古人修養。

必先斯二者。

孟子曰我知言。

我善養吾浩然之氣。

與中庸至誠無息之道。

莫不關乎言語之養。

為其氣息出納。

能通天地。

達神明。

閒邪存誠。

驗辭知旨。

無非以口舌之鑰。

明呼吸之要。

而達於養氣之功也。

孔子飲食一一有度。

論語十章所錄。

皆關修養之道。

大學所謂心不在焉。

食而不知其味。

與顏子簞食瓢飲。

夫子飯蔬食飲水。

莫非飲食之養。

甘肥傷體。

飽飫倦一精一。

亦不外以口腹之需。

一性一情之辨。

而期孚於養生之訣也。

故先舉之以示例。

見人道之於養務必志於正。

正則合道。

否則悖生。

言語飲食。

各有其正道。

各有其生宜。

一乖於前。

則遺災於後。

此君子必慎必節者也。

夫卦辭之義。

莫不本於卦象。

頤以上艮下震。

初動終止。

內虛外實。

柔悅剛從。

其相須成用。

實足以分善惡兩途。

邪正二道。

循乎一性一。

則善而正。

役乎物。

則惡而邪。

即在一飲一食之微。

片言片語之頃。

足以別乎吉凶之數。

殊其悔貞之門。

蓋在下卦。

六二為正位。

而上卦六五則非正也。

內貞外悔。

易之本例。

故在下有貞吉之占。

而在外則不免悔吝之應。

以道言之。

即謙退廉潔慎謹樸約者。

自孚貞吉之道。

而得養正之功。

此頤之本旨也。

若貪恣浮誇。

驕侈。

狎褻者。

即不免悔吝之咎。

而乖頤養之用。

則變頤而成大過之象矣。

苟明此理。

即可知之用。

與辭義之異同。

亦足以覘趨避之道也。

爻辭有異他卦。

後人多未能明解。

以象。

原為復剝二卦合成。

自二至四。

三至五。

皆互坤。

由下言則為復卦。

由上言則為剝卦。

以初上二爻皆一陽一也。

而原卦上艮下震。

果易其位。

則變為小過。

而爻位之變。

則為大過。

皆有相通用之義。

此爻辭吉凶互見。

利害各殊。

大抵變為復則吉。

為剝則凶。

為頤則利。

為大小過則害。

而其不能免於變者。

正以卦爻之相互。

與爻位之易變耳。

故自初至三爻。

下卦皆凶。

而自四至上爻。

上卦多吉。

不獨因艮止之良於用。

靜反之合於道也。

易之大用。

以一陽一為體。

而從一陰一為用。

乃孚於道。

蓋剛以柔行。

內貞外亨。

恰如天道。

則所如無不利。

反之則為害。

頤以震在下。

志於動。

幸得艮之止。

為之節制。

始全其生。

成其養。

然艮亦非獨立能自養者。

必先有震之動。

以遂其生出之機。

而後因而成之。

所謂成全之德。

必在初生之後也。

苟未出生。

何用成全。

如人物之未生。

何需乎養。

唯其有需於養。

必先已有其生。

此震之用。

在艮前也。

不過頤之用。

在養不在生。

在艮不在震。

為乾道大生。

自有乾後。

萬物早已生矣。

雖後天以萬物出乎震。

為生成之首。

而非生之根源。

正如一歲之春。

萌芽發育而已。

其根早已生成。

其干早已長大。

則所需者。

風日之和。

雨露之潤。

即所謂養也。

既重在養。

則全卦大用。

多本於艮。

此下卦不及上卦之吉。

實有由也。

然易道重人事。

中爻人道所見。

果截初上二一陽一。

則成純一陰一。

非人道之正。

必合天地之道。

參覆載之功。

而後得明生生不息之用。

以全其一性一命。

保其中和。

此卦用必兼攝上初而為占也。

以後天不違一陰一陽一之合。

不離往復之途。

則一剝一復。

天道自然。

人事應之。

自分趨避之異趣。

而吉凶利害。

亦由此以區別。

故其用多取逆行。

為將挽天數之窮。

而孚來復之運也。

自六二以上。

即當由斯分明順逆之用。

而見人天之合。

此頤養之旨。

非如他卦六爻之辭。

非同彖象者也。

讀者苟細心悟之。

自可了然指掌矣。

全體六爻。

分上下卦與一陰一陽一爻。

上有一陰一陽一。

下亦有一陰一陽一。

而皆二一陰一從一一陽一。

不過上之一陽一在上。

一陰一上從為逆。

下之一陽一在下。

一陰一下從為順。

而易制以一陽一為主。

一陰一倒求一陽一亦為逆。

以易爻皆自下上行也。

然在下卦之逆。

為一陰一盛。

則多凶。

上卦之逆。

為一陽一明。

則多吉。

一陰一雖多於一陽一。

其行不一。

而有盛衰之判。

在下以其降而勢順。

故盛。

在上以其升而行艱。

故衰。

不外本其升降之一性一。

與其離合之情。

而別其得勢或失勢也。

總之。

一陰一必得一陽一。

而後成其養。

一陽一亦以得一陰一。

而後充其養。

此上下二卦。

各相為養。

而其順逆自殊。

上以一陽一明在顛。

群一陰一翕服。

故所養者大。

而其德為吉。

下以一陽一潛在底。

群一陰一外包。

故所養者小。

而其德多凶。

正如君子能養小人。

而不能就小人之養。

小人能服君子。

而不可使君子之屈。

此上下二卦之用不同也。

參之蒙卦。

亦與此類。

一一陽一在顛。

得養正之用。

而下坎一一陽一在中。

究勝於頤。

但上阻二一陰一。

亦有包蒙之嫌。

故曰蒙。

言其一陽一之不易達於外。

而必賴諸養也。

蓋一陰一者人之情一欲。

而比暱於物。

一陽一者人之天一性一。

獨通達於道。

一陰一勝則乖。

一陽一明則正。

而吉凶利害。

亦隨之辨焉。

故頤以養正稱。

聖人示教之微意。

明其不正。

雖養亦殺。

即視夫情一欲之過否。

與一性一命之正否。

而分其為頤與非頤耳。

讀者審其爻辭。

參之卦象。

則可知其深義矣。

自二至五爻皆一陰一。

爻辭皆以顛拂為用。

即皆取倒行逆上之意。

如六二顛頤拂經。

六三拂頤。

六一四顛頤。

六五拂經。

其義固同。

而成用略異。

唯六二既稱顛頤。

復言拂經。

六一四則曰拂頤。

此在下卦二一陰一爻所行有殊致也。

以六二居內正位。

而應上之六五。

乃有顛拂二者之行。

顛以倒言。

拂以反言。

倒者由上而下。

反者由外而內。

雖皆為逆。

所處有不同也。

六二兼之。

故賅二義。

六一四則取顛頤。

而不及拂。

六三六五。

則一言指頤。

一言指經。

而不及顛。

因四在上卦。

與六二同功。

乃同有顛頤之稱。

蓋本上九之下施。

倒以相交。

亦猶六二之倒合於初九也。

六五則與六二為上下中位之配。

有居中馭外之勢。

而其行以逆。

乃皆言拂經。

謂反乎常道也。

易之常道。

中位為主。

今六二六五。

各以求養之故。

而反其例。

以與初上合。

是反常以從權。

故曰拂經。

以在正位。

乃稱正。

經猶正也。

如布帛之經。

與緯有別。

如網羅之網。

與目有別也。

六三非正位。

而行亦反。

乃但曰拂頤。

不稱經。

以與六五內外同功。

故亦以拂稱。

言六三由外反求諸初九之養。

而背夫爻位下上之恆例。

與六五之求養於上九。

有違夫一陰一爻下降之原理。

故皆曰拂。

明其不順理成章。

而重在自求口實。

虛則善受。

四爻皆虛。

皆志求初上之實。

下則求於初。

上則求於上。

其求同。

而行不同。

又以易卦大則。

下卦主升。

上卦主降。

以下為內。

上為外。

由內向外為進。

由外返內為退。

此即一開一合。

一表一里之道。

今頤上下皆逆行。

唯初上兩爻為順。

四一陰一爻則皆取顛拂之義。

以致其用。

要知順即正也。

頤本養正為貴。

四爻之逆正以求合於正。

非辭之故相貶抑也。

設一陰一不自逆。

是將與一陽一背馳。

而失其正。

更何以語於養。

何以用夫頤哉。

此義向來未能明解。

實不知頤之為用。

與傳所謂養正之義。

雖日讀易。

終莫得聖人立辭之旨。

豈不大可慨哉。

易理至深。

易辭至一精一。

未可泥一而不化。

執此而忘通也。

他卦皆重中位。

而初上不用。

頤則不然。

以初上為一陽一。

從一陽一即以順正。

讀易者當先知此義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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