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證釋》蒙卦:、為上艮下坎。山水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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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證釋》蒙卦

易經證釋

蒙卦

孔子《宣聖講義》

、為上艮下坎。

山水相交。

一陰一多一陽一少。

以一陽一為貴。

而一陽一反在上。

其氣下行。

與屯相背。

屯上蒙下。

屯進蒙退。

一往一復。

一降一升。

而成循環。

是氣之自然。

理之自至。

天地轉軸。

物之推移。

物之定序。

數之定例。

此周易蒙以繼屯。

實有故也。

天地交而萬物生。

水火分而後生化見。

屯以水承於雷。

成雷雨之象。

蒙以山加於水。

為山泉之形。

有動必遠。

有招必至。

有辟則有闔。

有息則有消。

故水行於空者。

下流而為泉。

氣動於地者。

中止而為山。

通者節之以塞。

生者接之以化。

險阻者有所止草昧者地者有循環。

此蒙之所以為蒙。

而其義己自象中見者矣。

夫蒙、內坎外艮。

坎為中男。

艮為少男。

以一陽一從一陽一。

其一陰一未消。

一陰一起於下。

一陽一止於上。

中成重一陰一。

而互以震動。

動而遇一陰一。

仍屯之象。

變而為一陰一。

難而易明。

有自知之義。

故六爻相錯。

內外殊觀。

往來殊情。

其象雜而意著。

放觀有背冥之志。

迴翔多蔽障之思。

故命曰蒙。

以其猶近草昧也。

蒙之卦象。

四一陰一二一陽一。

而交錯不當。

內剛外阻。

而升降不相得。

故動靜殊志。

體用異德。

欲行且止。

欲流不移。

此其所以為蒙也。

蒙之對卦為革。

比卦為寨。

而變象亦隨其互交而異。

其反則屯也。

故屯蒙為一循環、一往復之象也。

屯為進。

蒙為止。

屯為升。

蒙為降。

雖一陽一體而一陰一用。

故其道逆行。

乃一陽一中之一陰一也。

氣自屯復故也。

蒙者、昧也。

蔽也。

相隔也。

有障也。

其氣不揚。

雖初生而功末大成。

猶童蒙也。

故雖往來而有所蔽。

雖流動而有所障。

其所遇之不時也。

為客也。

為境也。

為所值也。

故如物之初生而蒙昧也。

物生必化。

極則反理。

理數所然。

內互坤震。

外互離。

皆相雜也。

雖內剛而不竟其志。

雖交明而不得其光。

此所以多變而不能自進也。

故蒙者、猛而不克威。

萌而不全育。

處乎昏暗之世。

而不能獨明。

生乎蔽障之時。

而不能獨達。

乃受其累也。

此觀卦而知象。

見象而知意。

必先擇其所得。

而早為之備也。

蓋不能久蒙者。

必求脫乎蔽障。

不能安於昧者。

必思致於光明。

此將有所勖也。

所勖維何。

德行是也。

夫一陰一陽一交而生化始成。

奇偶合而功用始見。

此全易之大則也。

蒙以一陽一卦而一陰一用。

一陽一爻僅二與上爻。

以屯比之。

恰成反例。

則一陽一之捨升而降。

實地位所限。

以一陽一居上一位。

更無所進。

欲不下達。

將無所用之。

此以降為正用者。

乃易之變也。

以變為常。

則反順為逆。

故蒙之體用。

成常變二例。

而卦之氣數。

成來往兩途。

自卦言。

常從下上。

以順為正。

而自一陰一言。

則從上下。

以變為常。

蓋一陰一道逆行。

河圖定序。

一陽一順一陰一逆。

乃得循環。

以盡其度。

而生化不息。

故為屯之反。

恰如屯之逆行也。

然氣逆行、而卦自順立。

則其始終相殊。

主賓不類。

動靜各刖。

吉凶乃分。

故言恰如屯之反者。

以屯之正順。

為蒙之變逆。

氣所自至。

理所至當。

然非卦之罪也。

如人佔之。

則宜於中辨其主賓。

知其體用。

以定其順逆。

而應其正變焉。

故卦辭謂與童蒙二人。

以明主賓之異人也。

而設來往二道。

以判體用之殊途也。

故觀六爻。

各有二義。

各分剛柔之當否。

辨一陰一陽一之宜否。

一爻之中。

有吉有凶。

一事之內。

有正有反。

此固不獨如是。

而蒙則其首例也。

以屯正蒙變。

為周易第一閉合。

為一循環。

世界之大。

人物之眾。

如此循環。

以至無盡。

而屯蒙先啟其端。

此聖人立卦示其例也。

苟明此例。

則以後六十卦。

皆可循是以得其道。

庶不至為一像有所拘泥。

而無以通乎常變也。

故蒙六爻之用。

要分別其所屬。

而後可明其所指。

若以為與屯同者。

則無怪其蒙矣。

蒙者天道明者人道。

不先自明。

安求發蒙。

此觀象必知所先務也。

以一陽一志升。

處於不可升。

則唯反而求之。

以孚其志。

此枉尺直尋之義也。

故一陽一與一陰一交、而貴在合。

一陽一與一陽一應、而貴在孚。

不合不孚。

雖交不和。

雖應不稱。

不利且害。

此君子所以重自反也。

自反求諸躬。

則得之矣。

此蒙之為教。

而喻於童蒙。

而明其有我在。

為童蒙師也。

卦爻之意。

固見於辭。

而辭之末盡。

又當求之卦爻。

如蒙之一陰一陽一交雜。

而不當位。

奇偶互錯。

而不孚應。

蒙昧無知之狀。

障蔽難進之勢。

亦足以曉然於辭之所指。

與聖人立教之所由矣。

欲明其詳。

當更讀夫辭。

辭旨較顯。

學者易於探索也。

辭義。

取蒙昧之象。

亦萌育之形。

故蒙字上有草。

下為冒。

而中藏豕。

明其外為草昧。

上被蔽障。

中如豕之蠢然欲動。

以其內童騃而外昏暗。

心蠢動而形粗率。

草草然之象。

昧昧然之思。

貿焉求出。

突爾以生。

如草木之萌。

其勢勃焉。

如布襆之冒。

其見默焉。

如愚妄之畜。

其行止忽焉。

故曰蒙。

而義則包被也。

言水流山下。

有所壓迫。

生於地上。

而不見光明。

動於水中。

而不克游。

故曰蒙。

猶人之盲目。

或以物蔽其視也。

以一陽一從一陰一也。

以順就逆也。

故暗行不得達。

而茫然望其師。

又如草木生於土。

油然望夫日光。

蟲豸行於山。

殷焉望夫溫和。

其生之末達。

則所求也必切。

其動之無偽。

則所處也必通。

故蒙之為蒙、而不為害。

以其自安於蒙也。

自安則亨。

自知則明。

此蒙之名。

雖若不足。

而其行也亦孚於亨。

止也孚於利貞。

此象辭之備三德也。

蒙:亨,匪我求童蒙。

童蒙求我。

初筮告。

再三瀆。

瀆則不告。

利貞。

孔子《宣聖講義》

此彖辭也。

本卦亨利貞。

三德皆備。

獨闕元者。

以蒙為屯反。

一陽一而一陰一用。

故元德不昭。

而亨在前。

利貞在後。

不連舉者。

以亨屬天道。

利貞屬人事也。

大抵元亨非人力所致。

必天所予。

利貞則人道之本。

己修所及。

故人事必先利貞。

而天道則首元亨也。

蒙之為用。

重在己之修德。

時當臲卼。

道當蒙昧。

處勢之阻。

行地之困。

上無可進。

前無可為。

故以積德為宜。

勵行為本。

利貞者。

德行之基也。

人占此。

必先知之。

道有隆污。

行有順逆。

達則進取。

塞則反修。

此固天下之達道。

世界之公例。

而人尤貴焉。

人而違之。

將自失其憑依。

雖有才美。

弗克成也。

故君子以數致用。

以易立行。

非有求也。

將以免咎。

非有貪也。

將以全生。

免咎曰利。

全生曰貞。

利貞之稱。

君子所以成德也。

故蒙亨天道。

必由利貞致之。

利貞不失。

自達於亨。

分為始終。

志夫道之順逆。

別於上下。

明乎行之先後也。

之氣。

與屯相背。

而數理亦如之。

苟明順逆。

則利貞之進於亨。

亦一以貫之矣。

匪我二句。

以蒙之道有順逆。

則其行也。

有主賓。

蒙之為童蒙。

此正也。

而我應童蒙之求、以為之師。

則變也。

正變之間。

主賓之異也。

行變以為主。

循正以為賓。

此逆道也。

逆而有成。

故不違道。

乃履夫亨。

我不往求。

童來求我。

此固正道。

亦由變之正也。

人處亂世。

遯逸為正。

即變之正也。

故行乎變。

而道不失乎正。

此我不求童蒙。

而童反來求我也。

初筮告再三瀆三句。

明蒙昧之世。

人尤所遵。

必求之神。

神告人以道之正變。

而得循乎順逆。

此有資於筮也。

然神者不可瀆。

猶師者不可狎。

狎則不誠。

瀆則害信。

誠信之差。

神不降臨。

故初筮則告。

再三則不告也。

告者示也。

示其道也。

神者。

人之師也。

神以人蒙而示其道。

必依於誠。

人以神告而得夫道。

必本於信誠者不二。

信者不疑。

至再至三。

人且疑矣。

憑依以失。

神人奚通。

其不告者。

非神不靈。

人自亂其智也。

故不告者、乃神道之至。

亦人道之當也。

童蒙求我。

我猶神也。

初筮之求。

誠信皆孚。

故蒙者吉蒙。

而求者有獲。

此君子正行也。

而必始於利貞。

見乎一性一情。

一性一情之正。

利貞之德。

神人之通。

童蒙之養正也。

此聖人通天神而濟夫時窮。

正教養而成乎童蒙也。

我字指師。

亦指聖人。

亦指神。

而當其位者亦指之。

故稱我。

而因有來求者。

有蒙於前者。

故稱我。

求之道多矣。

而最切者。

唯弟子求師。

人之求神。

皆以不知而求知也。

故蒙辭舉為例焉。

又六爻。

唯二上兩爻為一陽一。

中隔一坤。

亦如屯。

而上下殊。

則其道異。

內坎外艮。

坎為一陰一。

九二在中。

是內剛也。

一陽一以剛行。

而止於艮。

艮一陽一在上。

一陽一明下照。

故有亨象。

而內剛宜利貞。

外明宜達亨。

上為一陽一明。

宜事神。

下有其應。

宜得聞道。

此童蒙有求。

而初筮得告。

然一陰一陽一雜處。

上下不當。

遠近相違。

雖明於上。

而下茫茫。

雖剛在中。

而外昧昧。

故易於昏迷。

時生疑猜。

乃有再三瀆不告之語。

明其決疑不可自疑。

去蒙不可自蒙。

必曉於正變之途。

慎於順逆之道。

以利貞之行。

成明亨之觀。

方不困於蒙。

而能養其正也。

彖曰:山下有險,險而止,蒙亨,以亨行時中也。

匪我求童蒙。

童蒙求我。

志應也;初筮告。

以剛中也。

再三瀆。

瀆則不告,瀆蒙也。

蒙以養正。

聖功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釋彖辭也。

言蒙以坎險而遇艮止。

行知順逆。

不泥於物。

故曰時中。

時中者。

至道也。

天下之至德也。

人之所以成聖者。

在乎時中。

謂能以時而中也。

執一則乖時中。

故居子中庸。

必以時中。

時順則順。

時逆則逆。

時行則行。

時止則止。

初無所滯。

而復不失中道。

乃曰時中。

蒙之能亨。

即以行時中而永亨也。

童蒙求我。

乃志所感應。

以蒙由變之正。

由蒙而明。

必兩相應。

乃見其功。

我不往求。

而童來求。

正因逆順道異。

正變情殊。

以往易來。

以明待暗。

兩志相得。

有如桴鼓。

故曰志應。

以行止皆當。

遇合相從。

無曲折逢迎之嫌。

無委蛇追逐之累。

故稱志應。

而見蒙之所行也。

初筮以剛中而告。

以孚志應之義。

人之與神。

正如童之求我也。

再三不告瀆蒙者。

謂噴神為自疑。

疑則愈蒙。

本求明而愈蒙。

安用筮為。

故曰瀆蒙。

為其瀆而蒙也。

如人有不知。

師已教之。

乃疑師言。

而再三問詢。

必愈趨愈惑。

愈辨愈昏。

此所以為瀆蒙也。

神者聰明正直而一者也。

一則不得二之。

況再三乎。

即卦象。

上下二一陽一。

差相呼應。

若更紛之。

將安以合。

神賴人誠。

而傳其靈。

紛雜之私。

人無誠信矣。

故初筮告。

再三則墳而不告矣。

蒙之所以用者。

在此一耳。

一也。

中也。

止也。

道以所以著也。

合一與止。

乃為正字。

中道以行。

正義以守。

此君子之於蒙、有所養也。

故曰蒙以養正。

聖功也。

夫蒙之難者。

以其雜也。

其行之順逆。

道之正變。

不易別也。

故必有養焉。

養其用變為正。

處逆為順。

則由蒙而明。

由童入聖。

由人合天。

斯易教之大旨也。

而獨昭於蒙。

以童之求知。

惑之求辨。

乃釋蒙之有養。

則明夫聖人之功。

在立人道。

以盡其天一性一。

故曰聖功也。

養正者。

謂養之以復於正。

以其當變。

或忘正也。

以其當蒙。

或不見正也。

故貴在養。

因蒙寓養。

有上下之別。

在上曰教養。

在下曰修養。

皆蒙之所先也。

而其義澈於物之初生。

得養始育。

不得其養。

不全其生。

唯聖人位育。

並天地生成。

故養正之功。

稱曰聖功。

猶之養生之功曰天德也。

蒙而求知。

惑而求辨。

此養正之及時也。

時而不養。

則終蒙惑。

養而不正。

亦終蒙惑。

唯養正之功。

斯所以為聖矣。

此蒙彖辭大意。

不外示聖人易教主旨。

而最宜知者。

則蒙為處變以守正。

順時以行中。

誠己以敬於神。

立志以明於教學。

敦行以盡其一性一情。

成業以達其道德。

數者之義。

概括彖辭中。

而中庸紹述之。

學者讀此。

當並及焉。

《宏教附往》

此文所指最一精一。

要細讀。

為易經大用之例。

易重在卜吉凶。

測順逆。

故蒙辭有初筮三瀆之語。

皆舉例也。

明易之所以致用。

即本於蒙。

而六十四卦之變用。

即首於蒙。

蒙即屯之反。

合全易反正共三十六卦。

上經十八。

下經十八。

以符周天數。

此文王易之大序。

而先著其旨於蒙。

蒙屯兩卦。

寶一卦。

屯為一陽一本正。

蒙為一陽一之變。

變則一陰一。

故用一陰一。

一陰一逆行。

故蒙之行以逆。

此後天異先天者也。

先天無此分別。

皆順行。

後天則順逆並行。

各有所宜。

此夫子明主賓之別。

動靜之殊也。

即按之用世亦同。

時蒙昧巳極。

而我與童蒙所處異地。

不可錯我為童蒙也。

若失其主。

則反為童蒙所弄。

辭旨甚明。

故以二求字。

指主賓之用異也。

而問神亦示其道。

初筮告。

再三不告。

亦以之易蔽也。

蒙者、由人道以啟天道。

若人道失主。

則不獨不能啟天。

反受其蔽。

故辭文明言之。

而艮坎之合。

尤見其進止之有宜否。

此山下出泉。

必待君子之果行育德。

德行不足。

泉之出山。

將安為乎。

又曰、此文所包最廣。

而為全易最要之例。

上古人道立教之始。

即此義。

故曰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

所謂神道設教。

乃指卜筮以辨蒙惑也。

乃為開民智。

非為愚民也。

而今人誠為迷信。

誠厚誣聖人。

蓋不讀易。

不知神道二字之義。

以索隱行怪而疑神道。

豈非妄乎。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此申釋象、明人道之應天時。

而有所為也。

蓋蒙之象。

為山下泉流。

泉者、水也。

動也。

山者、土也。

靜也。

水在土下。

靜居動上。

此其為蒙也。

生而不暢。

行而有阻。

昧然末明。

蠢焉末達。

如物之蒙昧。

而氣之不充。

神之不用。

則茫然無可為。

童然無所知。

是欲未能進。

欲明而不見光。

則其所持之不盈。

所本之未足。

必有其養育之道。

牖啟之方。

以反求諸躬。

而實立其德。

乃可以應夫時。

以善其道。

因乎地以致其功。

故聖人於此、而勖人以果行育德也。

夫行有不達。

蒙也。

果則蒙抉而無不達。

德有不充。

蒙也。

育則蒙開而無不充。

以己所能。

解時之困。

超地之障。

則君子之道也。

故果行以求明。

育德以求用。

明則無昧。

用則全生。

此君子處蒙而不害。

且因蒙而成其亨。

以全其利貞也。

利貞者德行之始。

亨者、德行之成。

此果行育德為中必有之義。

不獨君子所行。

凡人道無不如是。

設遇蒙而不果之育之。

德行無成。

將何以發蒙耶。

蒙之為昧也。

將以求明為障也。

將以求通。

通明之道。

本乎德行。

德行既立。

則道行在我。

用成在時。

而動靜咸宜。

水土自在。

不相悖也。

故比之童之求師。

人之事神。

有其指引。

則不罹於險。

得其訓迪。

則不困於蔽。

故聖人因蒙而以神道設教以服天下。

為神之歆有德。

主有誠。

誠信既孚。

德行不爽。

則人能通神。

童能繼師。

出坎而登。

拾艮而行。

則蒙亨之象。

正猶屯之全德。

而有坤之厚。

離之明。

為光為用。

恰得其時地矣。

故君子一語。

易之教也。

人道之綱領也。

世有治亂。

數有通塞。

君子履之。

亳無所滯。

此象辭之旨。

示人以處世之道。

而指其順逆之途。

告人以應時之方。

而歸於利貞之行也。

《宏教附往》

蒙為離宮四變卦。

屯為坎宮二變卦。

二與四對。

二卦皆二一陽一四一陰一爻。

而丐以一陽一為主。

故從一陽一爻之二。

蒙與屯反。

以一陰一為主。

故從一陰一爻之四。

此二卦之別。

有順逆之分。

及內外之異。

凡卦皆然。

皆取相對而成循環。

故離坎二宮。

二四兩變。

相次之屯蒙。

為後天循環之第一例。

學者必留意。

初六:發蒙。

利用刑人,用說桎檔。

以行吝。

孔子《宣聖講義》

此蒙初六爻辭。

明初爻之用、而指所宜也。

以蒙之求明。

蔽之求通。

則有動也。

必先發蒙。

初爻之動。

乃發蒙之始。

猶夫無知之眾。

初得所啟引也。

故曰發蒙。

其所及於蒙者尚微。

不過發之而已。

而利用刑人。

刑以警有罪。

正所以發蒙也。

罪人必由無知。

以蒙犯法。

其害必至困頓。

唯以刑正之。

使知其罪。

而悔其行。

則蒙發矣。

故利用刑人。

非以桎梏人。

乃為脫之也。

說脫古二子。

皆出也。

刑其一。

則其餘不罹桎梏。

刑其往。

則其來不罹桎梏。

是刑之。

即以脫之也。

桎格者。

而至於困頓也。

蒙之甚矣。

唯刑以廢之。

使脫桎梏。

不再蒙也。

此法之正。

而刑之仁也。

古者刑人。

必寓其教。

殺之所以生之。

罰之所以全之。

皆仁也。

於刑為義。

義者仁之用。

仁者義之體。

由事言之曰義。

由心言之曰仁。

刑一而眾得全。

刑今而後得生。

則生全之德。

刑之所予。

故為仁也。

而事則義。

故曰利用。

利者義之和也。

以刑成其生全。

變也。

義也。

變而反於正。

逆而同於順。

此蒙之道。

而刑之旨也。

利用刑人。

成其發蒙之用。

用說栓楛。

成其生全之功。

在夫因變而不失正。

行逆而不悖順。

此經權之道。

而有主賓之分。

故不可往。

以往則吝。

以其不同於常情也。

雖有行動。

不可以往。

必待自至。

此蒙之用。

象童蒙求我也。

雖自我發之。

而不及往。

往則吝也。

往有二義。

既往也。

刑法不能自刑。

故不往。

刑罪不追既往。

故不究以往。

刑之為生全。

皆責其來也。

其往吝。

不亦宜乎。

吝者。

不正也。

不宜也。

不直也。

故發蒙不以往取吝。

而重在順逆之辨。

常變之分也。

象曰:利用行人。

以正法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言法以率泉。

正法以發眾。

俾民有遵也。

蒙初六以用致功。

而寓教於刑。

寓德於法。

刑六則教舉。

法行則德成。

雖言刑法。

實明德教。

德教者、所以發蒙之具。

而不直用德教。

則變逆之所為也。

故曰、蒙道與屯反。

以賓主之異。

時位之差。

不得不反。

反而仍歸於正順也。

故必先自返而果行育德。

蓋立人必自立。

達人必自達。

人蒙而我欲發之。

不先自明。

將何發哉。

故刑人者、必自守法。

而用刑。

即所以正法也。

民之所服。

必自此始。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

此蒙九二爻辭。

明其用之得當也。

九二居內卦之正。

得一陰一陽一之均。

一陽一爻一陰一位。

剛行柔應。

兩相配合。

乃為吉也。

包蒙雲者。

蒙之言蔽也。

如物被裹也。

包者蒙且裹也。

幾物之蒙。

必有其因而包蒙、則以外有所裹也。

大義。

以一陽一從一陰一。

一陽一在外則包一陰一。

九二一陽一居一陰一爻。

亦包象也。

而全卦九居上一位。

為蒙之得名。

皆一陽一在外也。

而不言包者。

以外卦之一陽一。

自然成蒙。

獨內卦九二。

一陽一居一陰一位。

一陰一裹一陽一氣。

兩相環繞。

乃成包蒙之象。

故包蒙之稱。

以其在內卦也。

雖包而蒙。

如物相縛。

展轉相逐。

有不離之意。

故包蒙乃吉。

不以其蒙而少之也。

卦爻之吉凶。

恆視夫剛柔之得否。

一陰一陽一之乖否。

不皆泥於辭也。

蒙雖多吝。

而包蒙則吉。

全卦多不宜。

而九二則有合。

此卦爻之異。

即剛柔之差也。

一陰一陽一相抱。

是謂之包。

包即抱也。

古本一子。

抱蒙之義如上述。

而其象則有如母一之抱子。

鳥之抱一卵一。

又如夫婦之和好。

雌雄之匹侶。

相從不二。

相合以生。

此其所以為吉也。

夫包蒙者。

一剛一柔。

一一陽一一一陰一。

相抱相親。

正相投契。

猶強者之羽翼懦弱。

智者之提挈昏庸。

以過劑不及。

以多益寡。

以能濟不能。

以中教不中。

則天地之要道。

人物之大序。

禮之所制。

情之所諧。

為德之成。

為行之至。

則其吉也。

不亦宜乎。

故雖蒙而不害於蒙。

雖包而反益於蒙也。

此包蒙之蒙。

以九二之正用。

而得相濟相成也。

故喻之於夫。

則應納婦之吉。

喻之於子。

則有克家之才。

以其正相求也。

夫以求婦。

婦樂其夫。

家以望子。

子大其家。

皆相應相感也。

蓋以一陰一陽一合德。

上下同心。

貴賤合情。

內外同志。

則蒙者得所保育。

而昧者依其提撕。

此包蒙之功。

猶蒙養之逍也。

故曰包者抱也。

猶抱子也。

世之最親者,莫若母子。

最一愛一者、莫若夫婦。

而母一之於子。

不以蒙而棄之。

夫之於婦。

不以昧而遠之。

而蒙者得教。

乃克承其業。

昧者得保。

乃能孚其情。

故納婦必吉。

而育子克家也。

克家者。

能承親之志。

任親之事也。

父母一之保育其子者。

必望其克家。

而子之報其父母者。

亦必以克家為志。

此教化之始。

成德達才之基。

而蒙九二寓其義焉。

則聖人重家教之微意也。

家教者。

始於夫婦。

成於父子。

蓋人倫之本。

人道之初。

孝順之道也。

全德。

在明順逆。

不順則逆。

反逆即順。

故蒙之無知不足憂。

唯無教之憂。

蒙之逆行不足患。

唯其順逆不分之患也。

故包蒙之象。

在首明教於家人。

而家人之成德達才。

即聖人蒙以養正之功也。

此爻辭之義。

全取抱持與抱涵之意。

唯抱持乃親之。

唯包涵乃一愛一之。

親之欲其生。

一愛一之欲其成。

包涵其蒙。

而啟迪於無形。

抱持其蒙。

而養育於未明。

此唯家人父子之間。

足以盡之。

成者必達。

皆感之所應。

致之所至。

理之順也。

情之宜也。

象曰:子克家,剛柔節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節者發而中節也。

一陰一陽一相當。

而包蒙相應也。

故曰剛柔節也。

雖指子克家一句。

實括全爻辭也。

而因子克家。

足明其相得有功。

子能報恩。

則父母一之教不辜矣。

以見一陰一陽一相感。

恩德相報。

人道之本。

天理之正也。

而包蒙之辭。

尤見其道之廣大。

如天之覆。

如地之載。

以其不棄蒙遠蒙。

包涵之。

抱持之。

以生之成之全之也。

則其所得者。

亦必如之。

聖人以此立教。

,而首自家教。

其不僅為釋卦也歟。

《宗主附註》

蒙者氣數。

演蒙之辭。

則人事也。

人事必順天時、而定進止。

故聖人假蒙以立教。

因蒙以明數也。

蓋人事自有順逆之分。

果嘗不利之時。

必求某所利之道。

不得無偏於平日。

而希僥倖於一時。

故天數如何。

皆以人事應之。

趨吉避凶。

去蒙就明。

乃人道之本旨。

亦易教之大則。

無問天時否泰。

運數剝愎。

其所處之宜者皆吉。

不宜者皆凶。

蓋所謂吉凶。

皆人事宜否所致。

不以天時為咎也。

此道為濟天之窮。

而見人事之重要。

非僅空言休咎巳也。

讀易者必先明此義。

庶母悖乎聖入立教之微意耳。

又曰。

為上艮下坎。

而其關係卦則有屯、有革、有家人、有愎。

蓋一卦有先後天之殊。

有升降之別。

有此類、有對偶之差。

即如卦爻辭。

九二所謂包蒙子克家。

為其有關各卦之義也。

以艮之先天對覓。

而後天變巽。

艮之後天對坤。

而其本位為震。

此包有地雷愎象也。

坎之先天為坤。

而對離。

故有風火家人乏象。

而其正對則火革。

以山澤水火為八宮正對也。

故有革愎之義。

子克家。

革且愎也。

家家人也。

納婦亦屬家人。

而兼同人之象。

以天火之關先後天也。

艮之位也。

坎之對也。

故不曰成家、而曰克者。

以其有所革。

有所復。

猶克己愎禮之蠹。

克乃復也。

釋文謂剛柔也。

節亦作接。

其義通也。

凡有節者。

必有所接。

必介於兩者之間。

如竹之節。

為上下接也。

以蒙九二。

一陰一陽一在抱。

剛柔相接。

而得其度。

乃不失其節。

以不過也。

又無不及,恰得其中和而合好。

恰得其生全而感應。

如夫得賢婦。

家得孝子。

雖蒙於先。

必明於後也。

故有克義。

而重在包蒙。

包而得中道也。

故曰包涵抱育。

皆由仁德成之。

則所化者。

亦賢孝矣。

慈孝相承。

和順相應。

一家之福。

即人類之幸。

此聖人言教。

必始於家。

而言治平、必始於齊家也。

家道成、而人道立矣。

則蒙養之為聖功。

於家教尤可見焉。

此九二之吉。

實大吉矣乎。

之六三:勿用取女。

見金夫,不有躬。

無攸利

孔子《宣聖講義》

此蒙六三爻辭也。

,凡卦爻吉凶利害。

關乎一陰一陽一分介。

如蒙九二。

以剛柔相得而皆吉。

雖蒙無害。

至六三則不然。

三為一陽一位。

六為一陰一爻。

處內卦之上。

失應承之時。

故不利於行。

以其不相得也。

爻辭所稱。

蓋明其不當也。

以一陰一行一陽一。

一陽一之微。

遇一陰一之盛。

一陰一不自巽。

而藐視乎一陽一。

又遇一陽一之遊氣。

一浪一蕩牽引。

乃使一陰一不自固。

易失其守。

是以比之婦不守貞。

而羨金夫也。

夫婦者、從一而終。

貧賤不怨。

此所以為貞也。

貞者、信也。

固也。

守信自固。

乃婦女之德。

今六三之象。

一陰一蕩悅一陽一。

不有其德。

猶婦女之不貞。

但求華富美好之欲。

而忘其潔靜之身。

則為之夫者。

其得家道之正乎。

故不用取女也。

娶妻之娶、古同取。

娶女而逢蕩一婦。

則夫婦之不和。

可以預知。

不用取女。

正以女之失德也。

蓋六三之蒙。

女之昧也。

艮之變巽。

有女而無婦德。

以金夫之可慕。

忘玉一體之無玷。

乃以躬徇財。

以行逐欲。

蒙之又蔽。

陷之彌深。

其嗜欲之所極。

則亂家亡。

國而有餘。

初不止夫婦之失和也。

故日無攸利。

言無所利。

則有所害。

利害相隨。

害之所至。

必因物慾。

以欲求物。

害莫大焉。

然不曰害、而曰無利者。

正望人之自遏其欲。

而勿迷於女色也。

辭以示教也。

勿用者、禁戒之語。

雖有來求者。

亦勿近也。

為其蒙之甚。

而不能自育其德。

此則貴我之行果。

果以絕之。

則不致害。

不過無利而已。

絕之不果。

而溺其色。

則將隨而喪身辱家。

寧止無利已哉。

此聖人末盡之意在言外矣。

以六三之不得應。

而上九之不相配。

故成此象。

一陰一原樂一陽一。

而必出於正。

今捨正道而求私情之通。

是逆也。

不順也。

一陽一者上行。

一陰一者下降。

一升一降。

乃成悖逆。

故妻背其夫而別貪所好。

此卦爻本義。

亦人道之變也。

變者貴反於正。

六二愈變愈離。

其逆可知。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

言失其順應之正也。

以其逆於道。

悖於德。

而徒求其欲。

則桑中濮上之行。

將何以善其後哉。

此有戒於取女者也。

夫人之情。

必正於一性一。

方為中和之德。

天地之氣。

必依於理。

方孚一陰一陽一之道。

乾曰利貞者。

一性一情也。

貞以為利。

則一性一以制情之道。

果不貞。

安有利。

果忘一性一。

安正情。

情一欲橫流。

乃滅其一性一。

貞節不固。

乃失其利。

故六三之無攸利。

以無貞也。

屯之所以為順者。

女子貞也。

蒙之所以不順者。

女不貞也。

不貞之女。

乃害其家。

則無攸利。

必慎於其始也。

以常貞德為亡本。

本亡則生不全。

蒙之初生。

先折其本。

將何以自全乎。

故不貞。

又不獨女子之害於而家也。

人之不貞。

喪身敗名。

政之不貞。

失國亂世。

皆以蒙昧之極。

徒知徇情逐欲。

更無求明之心。

逆行倒施。

以迄危亡而已。

故六三之占。

乃蒙之過。

而無論何事。

皆不利。

以其行之不順。

變之不復於正矣。

六一四:困蒙,吝

孔子《宣聖講義》

此蒙六一四爻辭也。

本爻似九二而大異。

包與困殊也。

困蒙者。

蒙而困也。

六一四以重一陰一值時。

而與九二不接。

以下卦之終。

交上卦之際。

而與初爻不調。

困於一陰一郁。

不克自明。

雖居艮止之道。

而忘靜止之義。

徒以自困。

不脫於蒙。

斯為吝也。

蓋困者、必求通。

蒙者、必求明。

六一四非當。

元師之教。

無友之輔。

困而不達。

蒙而不啟。

則雖有心。

徒為虛願。

不得其道。

則無所適從。

不遇其合。

則無所導引。

此困蒙之為吝也。

幾稱吝者。

必其嗇而不達。

滯而不通。

或吝於道。

或吝於德。

或吝於天。

或吝於人。

皆道之窮也。

往之不能進。

退之不能已。

彳於踟躡。

莫或為力。

此所以成吝也。

以處夫否塞之秋。

逢諸險阻之地。

欲行而難息。

欲止而難息。

心擾擾焉。

無所可否。

志碌碌焉。

無所從違。

如人之吝惜也。

故曰吝。

以其事之可恥也。

夫蒙而困。

自貽伊戚。

其吝也。

乃其自誤。

蓋處蒙而忘求明。

求之而不得其道。

渾渾噩噩。

騖於虛遠。

洩洩蠢蠢。

不知實踐。

乃自墜於阱。

自觸於羅。

不得振拔。

以終困焉。

象曰: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獨者,己之過也。

達實者。

於處而忘近。

騖於外而昧勢也。

故其吝也。

不亦宜乎。

此聖人教人處蒙之@自休也。

本可不睏。

因自用而困。

本可脫蒙。

因務處而蒙。

此吝之為自作孽也。

六五:童蒙,吉。

孔子《宣聖講義》

此蒙六五爻辭也。

一陽一從一陰一行。

其正位為五爻。

而當應則二爻。

蓋二爻為內卦正位。

反屬九。

五爻為外卦正位。

反屬六則六五為坤之外。

九二為乾之內。

坤外乾內。

乃一陽一內一陰一外之象。

故六五雖正而非當。

以一陽一逆行從一陰一也。

然六五雖不當。

而仍主全卦。

蒙彖辭曰童蒙此爻亦曰童蒙。

可見其為主象矣。

蒙者皆當作童蒙解。

而六五一爻尤稱。

故與彖辭同。

蒙之言童。

非終蒙也。

求父師之教育。

以復其明。

則不蒙矣。

故童蒙為吉。

六五既主全卦。

得位之正。

有時之宜。

而內有九二之應。

又在艮止之中。

得靜思之旨。

雖童蒙仍不乖於吉。

以童心無偽。

童行無詐。

直以為德。

厚以為用。

雖蒙猶賢。

此比之稚子不失天真之時。

雖其行不彰。

其功不大。

而順夫所生。

守夫本分。

則其所成必良。

所動必正。

有師保之相。

教育之資。

則某生全之德。

實天所予。

而生成之道。

亦時所為。

順天應時。

安居默行。

雖初為蒙。

終必大明。

故為吉也。

夫童蒙之名。

與其實孚則內行無虧。

天真之美。

赤子之心。

不為欲誘。

不為物役。

純然初民之時。

混沌末鑿。

雖善惡末判。

而仍為善。

以無惡則近善矣。

既悠然無為。

淨焉無私。

則本乎行言之真。

息乎生樂之域。

初無所貪冀。

無所忮求。

則無吉凶可言。

而仍不離於吉也。

故曰順天者吉。

順而不與時件。

不與物害。

則其吉也大矣。

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六五一陽一不自剛。

而下從九二。

一陰一不以阻。

而旁挈六三。

一陰一陽一相從。

剛柔相應。

故成順巽之象。

正如童蒙。

克率父師之教也。

人類之吉者。

必居上而自卑。

處貴而自賤。

不驕其位。

不恃其才。

方得人之悅服。

而能受其教育。

為其克順以巽也。

六五處外卦之正。

為全卦之主。

而能以一陽一從一陰一。

以上禮下。

雖蒙於一陰一。

而順乎勢。

雖居其位。

而能巽其行。

故有順巽之德。

而得占為吉也。

艮變對巽。

乾易為坤。

皆順巽之義。

之用。

皆以順為正。

而有逆者。

亦必復於順。

有變者。

亦必反於正。

不乖順正則蒙為吉。

否則凶矣。

故蒙有天道。

有人道。

人道必以利貞為本。

故六五以順巽為吉。

即彖辭全章。

與象辭總釋。

其義皆於此爻見之。

彖辭之蒙以養正。

象辭之果行育德。

則此爻之所以稱吉也。

唯其養正。

則童蒙可克家。

唯其育德。

則利貞達於蒙亨。

故重在人事也。

此聖人易教之始義。

雖只童蒙吉三字。

足以喻全卦之用。

佔之者當知所宜矣。

上九:擊蒙,不利利為寇。

利禦寇。

孔子《宣聖講義》

此蒙上九爻辭也。

非蒙上九淼辭也。

辭旨。

不以明啟蒙。

以人濟時。

此聖人立教苦心。

非徒演吉凶利害也。

故講蒙之用。

反者。

使知求之。

對者。

使知鑒人。

求己;則知所得失。

鑒人。

則明其逆順。

無非欲解蒙釋惑。

而就於昭昭。

定危扶顛。

而措於安安。

以人力致其功。

以天時見其效。

故六爻之辭義。

皆主於教育。

而末以其蒙棄之、或責之也。

蓋人之稱三才。

以能位育也。

位育者。

不分所施之大小。

所受之厚薄。

一體同仁。

是天地之心也。

然亦有說焉。

天地好生而不去殺。

聖人好仁而不去兵。

則栽者宜培。

傾者宜覆。

天之道也。

善者有賞。

惡者有誅。

人之道也。

教而不改。

則求於刑。

示而無儆。

則加之伐。

以申法紀。

正行為。

安良民。

定邦國。

不能不寬猛並用。

恩威兼施。

觀於上九擊蒙之辭。

可以見人道之有權矣。

夫蒙、皆以教覺之。

以德養之。

其過者以刑正之。

此前各爻辭之所指也。

末有以擊之者。

而上九則竟言擊蒙。

蓋亦有不得已之道焉。

以教之不聽。

養之不化。

刑之不改。

恩之所施。

寬有所限。

則不出於擊。

必受蒙之害。

處可擊而不擊。

猶可教不教。

可養不養。

可刑不刑。

自失其道。

乃終於蒙。

此擊蒙之宜於時矣。

非蒙之慮。

而唯擊之貴。

以一擊則蒙解。

而道乃明。

正如盜匪來寇。

必有一擊。

而後足以自免也。

故曰不利為寇。

利禦寇。

言禦寇者。

擊蒙之事也。

夫寇者、為人之害也。

而御之、所以止其害。

而保其民。

除暴以安良善。

仍蒙養育德之功。

故上九以禦寇釋擊蒙之義也。

上九、以一陽一居上一位。

高而有所矚。

剛而有所為。

以一陽一儆一陰一。

上臨下。

此執政之位。

而戡亂之時也。

既非家庭教養之時。

亦異師弟教學之事。

當其蒙者。

既非刑罰桎楛之喻。

亦非瀆狎不告之倫。

則戒之不宜輕。

御之不得緩。

此擊之所急。

而禦寇之不遑矣。

以居其位。

乘其時。

不太過以徇蒙為非。

不不及以包蒙養患。

彼非童蒙之無識。

亦異困蒙之無能。

縱之則害及國家。

容之則優於眾庶。

此蒙之甚至於為寇。

焉得不擊之御之乎。

況人道者。

應時順天。

以期於平。

逆則求其順。

變則求其正。

順正之道。

乃易教之大則。

以蒙而為寇。

逆之至也。

變之劇也。

不有擊御。

將奚以順逆而正變哉。

若處蒙寇之時。

而忘擊御之備。

已悖矣。

再隨其蒙、而自為寇。

則尤悖也。

故上九之占。

只利禦寇。

而不利為寇。

為寇自悖。

且害其身。

寧止不利耶。

以時雖蒙而當擊。

雖寇而當御。

則不當者。

必有害矣。

故辭明其利。

而隱喻其害。

蓋以示順逆之道也。

順乎擊御則利。

逆而從蒙寇則害。

主客既分。

吉凶自見焉。

象曰:利用禦寇。

上下順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上九一陽一極而下。

剛健而行。

以正逐邪。

以明誅昧。

道合上下。

事理之順也。

且以止乘險。

以常御變。

其道異屯。

其類近革。

剛以從柔。

上以從下。

義之所當。

自成時宜。

各爻皆以主賓並論。

明昧相比。

以先自貞而後亨利。

以先育德而後正人。

故不失其主者。

蒙之道也。

聖人以此安天下。

保民人。

立教化。

移風易俗。

除惡全善。

而歸於通神明。

全生順一性一。

成德達道。

此其辭之曲折比譬。

各有所指。

非聖人苦心。

安能與於是哉。

說者以為蒙昧之秋。

人將無可為而自棄。

或以為蒙蔽之世。

人將無所辨而自暴。

忘其啟蒙之主。

正蒙之師。

而比於頑童。

效為流寇。

則其為害。

寧有豸乎。

故蒙者、生之始也。

必有以全之遂之。

乃無戾於生。

而得其道。

此辭之諄諄於順與正也。

順正之辨。

須合屯以觀之。

而權變之途。

則在參夫革卦。

此由象之自然變化。

即人道之所為準則者也。

讀者審之。

《宗主附註》

按稱蒙以養正。

而頤卦、亦稱為養正。

足見二卦有相通之義。

蓋蒙為艮合坎。

頤為艮合霞。

皆取艮在外。

得知止有定之道也。

坎與震、皆一一陽一在內。

坎則一陽一得中位。

震則一陽一出地上。

皆本升積之用。

而得合艮之靜止。

是明示其道。

在能順時自止、以全其生也.故皆有養正之稱焉。

讀者合頤卦觀之。

則更瞭然於蒙養之教矣。

又曰時勢變遷。

氣數隨易,一卦六爻。

時三位四。

爻有爻用。

卦有卦用。

皆隨時位變化。

故自初爻起。

一爻一象。

各不相同。

而迄上爻情勢更異。

此卦爻大例。

予蒙尤為明柝也。

蓋蒙賅順逆之道.有主客之分。

以時位之差。

成轉換之象。

此氣數使之。

而人事則宜注意隨時之義也。

分類:易經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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