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證釋》豐卦:震上離下孔子《宣聖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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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證釋》豐卦

易經證釋

豐卦

震上離下

孔子《宣聖講義》

豐。

震上離下。

與旅卦往來。

旅離上艮下。

艮震同體而顛倒。

離由下而上。

是兩卦之用不同。

離之易位所致。

離在下。

亦如歸妹女主於內。

而歸妹九二。

剛履柔位。

豐則六二。

得坤之正。

此歸妹不及豐者。

上卦皆震。

六五居外正位。

失乾九五之尊。

柔主全卦之用。

此內外皆柔。

一正一失。

得失各半。

而中爻九三九四。

兩一陽一連接。

非如歸妹之一一陰一一一陽一得偶。

因此中互澤風大過。

本末皆弱。

獨隆於中。

一陽一剛無協。

內外同敝。

則雖中強。

亦不可久。

而豐下有初九。

一陽一起於初。

其志向外。

上應震之九四。

恰為一陽一之初動。

初四兩一陽一之志相同。

二五兩一陰一之情互合。

故傳曰。

豐多故也。

故指故舊。

舊相識者。

情一性一相投。

行止易近。

與旅之反其上下者相反。

故旅為寡親。

親指親朋。

恰與豐對。

旅以不得合而寡親。

豐以能相投而多故。

此兩卦之大別也。

然豐初四難協。

而三上得諧。

三為人之始。

上為天之終。

人天克和。

始終有應。

亦中行之道。

有所佑也。

佑啟於天。

動作於人。

截三四五上四爻。

兩剛兩柔。

乃成匹敵。

初二兩爻。

亦互交孚。

即就此言。

亦有多故之道。

為其一陰一陽一平勻。

升降協濟。

如相識有素。

毫無生疏之感。

又故者。

兼事故言。

凡過往之事曰故事。

猶舊事也。

非新遇者皆故也。

原概一切事物言。

多故則多助。

多識則多益。

助與益。

皆為成功之基。

立業之本。

豐得之。

故名豐。

謂其大也。

盛也。

富有也。

傳曰。

日新之謂盛德。

富有之謂大業。

盛德大業至矣哉。

豐之為大。

益孚此義。

而易卦之為大者。

尚有臨。

有大有。

大畜。

大壯。

皆指一陽一之盛言。

一陽一大一陰一小。

一陽一得時得勢。

斯為大。

臨以兩一陽一起於地下。

上無所阻。

勢勃(2右起5)而時便宜。

故曰大。

大有。

大畜。

大壯。

皆以乾在下。

乾純一陽一。

而上有應。

其勢至強。

其時亦當。

故皆稱大。

皆一陽一之德。

乘時因勢。

有所昭也。

豐亦以初為一陽一。

得其始。

三四為一陽一。

亙於中。

始立其本。

中揚其輝。

是篤實而有光輝者也。

剛健文明。

一時之盛。

豐一隆拔耀。

中天之光。

此豐為大。

兼盛多也。

富有也。

所惜者。

有始而無終。

得中而失外。

內藏大過。

用反中孚。

此盛極必衰。

成後必敗。

為其難久也。

故比之日當天中。

光耀雖極而易昃。

明盛雖大而易消。

此君子忌盈也。

人事之有為者。

恆賴於得道多助。

而其失敗也。

則由於獨大無親。

此情也。

憂患之時。

喜人之來近。

則多方誘掖之。

安強之際。

幸已之獨尊。

則好為拒抑之。

此多故與寡親。

為因與果。

無他。

一發於畏。

一成於驕。

前後之行。

遂若冰炭。

成敗之道。

乃如影響。

豐之為大。

亦難免此弊也。

以不自大。

乃成其大。

以其既大。

乃害其大。

天道盈虛。

人事消長。

理數然也。

惟君子不隨理數推移。

故興亡自致之也。

盛衰必有機焉。

豐得時而豐。

失時而貧。

時為之耳。

故易以天道示人事。

明三四之獨剛。

剛慎於乾惕之誡。

自免於日昃之離矣。

以兌為缺。

而巽多變。

中互之數。

恆使全體受其累。

此大過必反而後為中孚也。

明以動。

宜其有豐大之名。

而豐字。

亦如年之豐收。

大有也。

大有屬於天。

豐責之人。

此其別也。

故大有可久。

而豐難持。

以其勢易變。

而剛不屑自柔耳。

苟明此旨。

豈不長豐。

奈彼處豐者不自知耳。

《宗主附註》

豐繼歸妹。

而與旅為往來卦。

在歸妹卦。

以男曲成女志。

猶兄之遣嫁弱妹。

且以妹字兼暗昧之意。

書曰兼弱攻昧。

歸妹以兌(原字為兄,改之當否?)主全卦之用。

柔而無守。

內而求達。

故六五九二。

互失其正。

九二在內。

是無守也。

六五在外。

是求達也。

既無守於內則不固。

既求達於外則易浮。

此弱昧之道也。

進取之本在守。

雄飛之心先伏。

勢力之充。

必先固其基。

推擴之大。

必先厚其本。

歸妹兩失之。

此所以為弱昧之象。

而歸者。

猶歸趨也。

其行不慊。

其至亦羸。

其始不端。

其終必敗。

故上六爻。

女則承虛筐無實。

士則刲傷羊而無血。

可見其無成無功之果。

不足以有為也。

然全卦志于歸。

雖上爻空虛。

而歸心不改。

有歸心有集。

有集必有偶。

偶合之至。

其眾必多。

此所以繼之以豐。

豐大也。

富有也。

眾多也。

有如大有同人之象。

震上離下。

雷火為豐。

亦與天火同人相近。

震動而離明。

有作有為。

恰反于歸妹之用。

震在上固與歸妹同。

而離與兌異。

以明易昧。

則可企富強。

故豐為大。

為豐於勢力。

厚於功用。

而與火雷噬嗑為同體卦。

噬嗑得食有合。

豐亦以有偶多功為用。

然噬嗑者。

食合之始。

震動於下。

其勢勃焉。

離明於上。

其光爛焉。

而豐則反其上下。

勃然之勢。

一發即盡。

爛乎之光。

一照即掩。

此豐之象如日中。

日中易昃。

離卦曰。

日昃之離。

何可長也。

故豐非噬嗑可比。

雖相與成始終。

異盛衰。

不得相擬也。

然豐有其時矣。

當午之日。

乘空之明。

震以振之。

動以遠之。

則亦自有其德業。

足發抒其積蓄。

故彖稱亨。

稱勿憂。

言其一時之宜。

有可憑藉之功。

此王假之之謂也。

假者即假借。

賦以時位。

予以權衡。

而得所憑藉。

則可達其亨德。

成其大用。

此豐席歸妹之餘。

與大有同人近似。

而與噬嗑相終始也。

離中女也。

而後天代居乾位。

震木離火。

木火通時。

震雷離電。

雷電同耀。

此相得有合。

而時利於天中也。

一陰一陽一平均。

而一陽一在下。

雖二五正位皆柔。

而三四人爻皆剛。

人與天地爭。

天地猶遜之。

此人道之盛。

為多故舊。

得友助之象。

兩一陽一明於中爻。

亦如日之方中。

中互澤風大過。

則成棟橈本末皆柔之情。

故為一時之盛。

而非久豐之行。

離明在內。

易受其蔽。

震動在外。

難繼其功。

故豐為乘時之亨。

而非如同人一大有久遠也。

豐。

亨。

王假之。

勿憂。

宜日中。

孔子《宣聖講義》

此彖辭也。

豐以震離合。

木火通明。

照臨萬類。

雨一陽一時若。

生化無窮。

震雷以一陽一升而作雲。

以一陰一降而為雨。

雷雨之德。

恩威並施。

物類之生。

動定鹹順。

而以離火之照。

天日之明。

蒸於下。

而成雲雨之源。

蘊於外。

而成生化之本。

文章覃被。

光輝無限。

合以為豐。

乃見一陽一德之大。

天道之尊。

上天好生。

必因於日之光明。

雨之潤澤。

豐實備之。

故名曰豐。

昭其大也。

震主東方甲乙木。

令盛於春。

離主南方丙丁火。

德敷於夏。

春夏之候。

萬物同榮。

木火之功。

天地同盛。

此為德者至矣。

為用者普矣。

生之育之。

成之長之。

發揚光大。

篤實充盈。

秀於時為華。

長於地為實。

華實並茂。

生成莫京。

此豐之彖辭首稱為亨。

言亨於一切。

達於天下。

本乾坤四德之二。

合乎夏令。

契乎人文。

昭於物華。

著於帝德。

夏由春來。

長自生始。

離在內。

則光明中蘊而不露。

震在外。

則動作普及而無偏。

此亨也。

順夫時。

宜乎地。

盛於物。

及諸人。

天地人物。

四者無不充盈。

無不發育。

無不華實。

無不發皇。

此所以為豐。

而協於亨。

如人之有禮。

著其威儀。

顯其尊貴。

昭其容止。

齊其志趣。

雍容盛大。

惟美惟備。

趨蹌進退。

有節有度。

故四德之亨。

為嘉會之象。

文明中道。

光輝內含。

振作之以行於天下。

鼓舞之以被於四海。

此經禮三百。

曲禮三千。

為人道之至者。

而豐象之。

故獨以亨稱。

蓋物不豐者。

禮不備。

德不大者。

儀不文。

時不宜者。

行不尊嚴。

位不當者。

制不合度。

故中庸曰待其人而後行。

人也者。

時也位也。

時位者。

德也道也。

散之萬物。

為功用。

歸於一心。

為道德。

故豐者備也。

如年之大有。

為豐登。

物之富積。

為豐盈。

皆盛也廣也。

以木火之德。

春夏之時。

乃克致之。

天所予也。

帝所賦也。

在天曰帝。

在人曰王。

故曰王假之。

假猶借也。

假借之者。

乘時之用。

當一陽一之道不必久也。

久假不歸。

將失其天。

故天之假。

以時也。

豐之為豐。

王之所以得諸天。

而畀之民。

亨諸時。

而予諸物。

其行雖若假。

在權則無偽。

以時之所合。

而心之所承。

心承於天。

志成於物。

則豐可勿憂矣。

蓋豐物者多憂。

豐於財者。

憂其聚散。

盛於食者。

憂其耗費。

厚藏者憂盜。

懷珍者憂奪。

推之於位。

高則憂危。

大則憂敗。

推之於事。

順利憂其逆。

常則憂其變。

故有豐者皆有憂。

而今稱勿憂。

以其得王假也。

得王者得天。

得天者得時。

時者天之寶。

王之珍。

一切功業之所貴也。

故彖辭曰宜日中。

明時也。

時以日之中。

則用亦當日之午。

物以日中。

為生育之極時。

事以日中。

為發達之極也。

非必限於日之午也。

以日午為日光最盛。

德用最明。

則凡當其最盛最明者。

皆日中也。

皆亨而勿憂之時。

皆王所假借。

天所賦予。

過此則不然矣。

故勿憂二字。

與宜日中緊接。

以此時此位。

不可失也。

先此時者不及。

後此時者太過。

皆失也。

失中也。

故日中中字最要。

日以中天為光明。

人以中行為正大。

此豐之勿憂。

本於中道也。

失中則不亨而有憂。

此與歸妹之尚昏者恰反。

時各有合。

合於朝者戾於夕。

合於夜者戾於明。

此天所限。

而豐則宜日中。

明其道之必重光明。

行之必取正大。

不得尚暗昧之為。

偏頗之志。

以成木火通明之德。

孚震離合同之道。

不得有違於日中之時耳。

彖曰。

豐大也。

明以動。

故豐。

王假之。

尚大也。

勿憂宜日中。

宜照天下也。

日中則昃。

月盈則食。

天地盈虛。

與時消息。

而況於人乎。

況於鬼神乎。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彖辭之義也。

豐之為義大也。

易之稱大。

皆指一陽一得時言。

故臨為大。

是其明例。

豐之為大。

亦猶是義。

而豐與臨異。

臨以兩一陽一起於地下。

日益發揚。

其道甚遠。

而豐一陽一雖在初爻。

得其本。

而隔以二爻之一陰一。

惟三四兩一陽一亙於中。

為一陽一正盛之象。

而四爻已達外卦。

上蔽兩一陰一。

其行頗促。

故彖辭以日中明其用。

言豐之大。

僅就兩一陽一在三四爻言。

如日之方中。

故稱大也。

若依臨卦之例。

則臨為自下始。

有其本。

而豐則由下以間達於中爻。

得其中。

臨由初二達乎五上。

前途遠大。

而豐自三四望於上爻。

前行短促。

故臨猶朝日之初升。

而豐則午日之易昃。

是以臨之大。

洵大且遠。

豐之大。

大而不遠。

為時甚暫。

此其異也。

豐以離日之明。

合震雷之動。

卦自初始。

是內明而外動。

始明而終動。

故曰明而動。

離震之合德也。

離之象火與日。

在下為火。

在空為日。

則此明字。

日之光也。

震原為木。

而在上為雷。

雷發於雲中。

雖可為霖雨。

以成生化之功。

亦可蔽日光。

以阻離明之用。

此處就當時言。

則明於下者。

動於上。

生於始者。

育於後。

溫一熱之力見於日。

潤澤之功本於雷。

震離之契。

生化必宏。

故占亨。

以見效也。

而必孚於春夏之時。

若乖其時。

皆失其用。

如秋日非不烈也。

而非生物之時。

冬雷非不威也。

而非震動之際。

則不得名為豐。

以無生物育物之效。

且或反為災害焉。

故豐者。

時為之。

雷火之合卦。

尚有噬嗑。

與豐同體。

而易其上下。

其德亦殊。

蓋噬嗑內動外明。

一陽一雖得始。

而阻於中爻。

九四六三。

反於既濟。

故不得稱大。

以生育之力不顯也。

然震男離女。

男以下女。

如澤山鹹。

一陽一起於下。

正應於上。

初上兩一陽一。

中含九四。

如頤中有物。

故以噬嗑名。

言得食也。

食必有合。

合者可食。

不合則食為害。

此食與合一義而二用也。

豐以離居震之下。

反其求食之情。

非復頤中含物之象。

一陽一盛於中。

乃見豐大之用。

二五正位皆柔。

剛不得主。

乃代之以一陰一。

是即假也。

王位在五。

而假之於坤。

以乾飛龍在天之位。

而假成坤黃裳元吉之情。

此文明內含。

光輝足式。

有其道也。

王何以假。

借予其權。

俾成其用。

此志在大其道。

剛而用柔。

尊而自卑。

皆欲成其大。

原君子克己之行。

故釋曰。

尚大也。

尚猶願也。

響往也。

心之所之。

思之所至。

以大為願。

而不惜假以予人也。

天之主宰。

功不自居。

而假於日。

日代天明。

故天不明。

此後天離代乾。

而六五乃代九五以履帝位。

王自願假之。

則六五非僭竊者。

上之所願。

而非臣下所攘。

始孚於明動之道。

而有豐大之稱。

故尚大者。

王之志。

即天之道。

天之道。

即時之宜。

主不自尊。

以時畀諸日。

乾不自主。

以位畀諸離。

故上之震。

長子主器者也。

而至成離中女之德。

是以二與五皆柔。

初與四皆剛。

上下相協。

一剛一柔。

剛皆自下。

此所以謂之假。

自上一位言。

為假。

自下位言。

為得所憑藉。

以乘時履位。

有可為者。

王假之之力也。

如日中天。

居天之中。

得憑天之覆。

有其高明也。

而高明之德。

一時之情在天中所憑藉者。

不可久假。

故日至天中必昃。

昃則非豐矣。

如三四兩一陽一失位。

即非日中之象矣。

以日中之易昃。

則承王假者一時之功。

時既難久。

必自多憂。

是以豐於前者嗇於後。

大於始者弱於終。

全卦中互大過。

本末皆弱而成過。

過猶不及。

為失時也。

然當時則喜。

故曰勿憂。

但日中以兩一陽一亙於天中。

宜照臨天下。

其時至當。

其用至充。

此豐之為義。

必本中爻之一陽一。

如日之當空。

無不照也。

日之為行有其度。

況合至動之震乎。

行行不已。

則不可久居於空。

動作不息。

則易致移改其位。

此豐於日中者。

循至將偏於西。

天道無不變也。

當其至盛。

即其衰時。

達於極豐。

即其嗇始。

故日中則昃。

月盈則食。

不可滿也。

滿反為虧。

不可過也。

過反不及。

互為因果而相往來。

不可避免者也。

故天道常虛。

人道常謙。

德重於柔。

物貴於讓。

是聖人之道。

闇(「門+音」,找不到對應簡體字)然而日章。

惡其明也。

豐之日中。

明則明矣。

而有不明者繼之。

如月之至望。

盈則盈矣。

而有食者繼之。

食與蝕同。

虧也。

非專指月食。

而月食亦必在其至圓時。

可見天地盈虛。

及時消息。

不可易也。

日中之豐。

即已兆其昃之嗇。

日午之明。

即已知其晡之暗。

此明入地中為明夷。

日夜往來。

不可息也。

天地尚如此。

不能違其盈虛之時。

而況人乎。

而況鬼神乎。

蓋甚言其不可久也。

以小人而鬼神虛渺。

更不及天地之大且明顯者。

何堪常豐而不變哉。

《宗主附註》

釋彖辭。

引申彖辭之義。

而其旨在明天道以立人道。

仍與各卦同。

以彖辭宜日中三字。

為天道。

而推之日中則昃。

月盈則食。

則示天道不常。

人事亦隨之多變。

一盈一虛。

一消一息。

互為因果。

相與起伏。

天地尚不能違。

而況人乎。

且由人更進一層。

曰況於鬼神乎。

以人近而鬼神遠。

人顯而鬼神隱。

近者尚不可知。

遠者更莫測矣。

顯者尚不明睹(找不到對應簡體字)。

隱者更難明矣。

是以豐之為豐。

能有幾時。

大之為大。

能續幾世。

時世之變。

有如歲序。

冬夏寒暑。

輾轉遷移。

若以夏語冬。

視寒如暑。

非病即顛。

而能應乎常變。

適於功用哉。

故君子見幾而作。

不俟終日。

坤。

履霜堅冰至。

離。

日昃之離。

皆極言其時不可留。

德不可久。

雖有智慧。

不如乘勢。

雖有鎡(找不到對應簡體字)基。

不如待時。

孟子之言。

深晰此理。

故豐之宜日中者。

已明示凡非日中皆不宜。

而日中果能幾時。

況愈至中。

愈易偏。

愈當盛。

愈易衰。

日中之時。

時也。

而時不居。

此有日中。

即有日昃。

暑炎之勢。

勢也。

而勢不久。

此有炎暑。

即有秋涼。

世人只知其然。

而不求其所以然。

則何貴乎易。

易者明變易為重。

故於常變之道。

盈虛消息之數。

屢屢言之矣。

而人不省。

安望其有豐功大業垂於久遠乎。

以二一陽一在中。

如日中天。

前阻兩一陰一。

其進至促。

故釋文以日中則昃為解。

亦本象立辭之旨。

日月皆有明晦之殊。

全偏之異。

其為用亦隨之不同。

故曰垂象示明。

莫大乎日月。

明者德之昭。

功之著也。

豐以雷日相倚。

雷由雲生。

雲乃蔽日。

是其像已非久而遠者。

而在卦用言。

雷日不同時並見。

故象稱雷電。

電亦火也。

在雷雨時而見火者。

惟電為明。

此噬嗑與豐。

皆稱電不稱日。

不過離固有日之象。

苟雨散雲消。

日自現於天空。

而雲起雷行。

亦必日之所蒸也。

此講義重日。

與彖辭宜日中相應。

蓋若取雷電。

而不及日。

則何限於日中哉。

朝夕夜間。

何不可見其德用。

且暗夜電光尤明。

雷聲尤震。

其威儀光采。

較日中有過之。

今稱宜日中者。

指日之光熱及其功用言。

以日力蒸地上之水。

必其正照之時。

而雷雨之成用。

即自日中之化育來。

此處不可過泥。

泥則徒得其偏。

而失其全。

以豐為大。

而兩一陽一在中。

是日中之象。

而非電火之一閃即逝者可喻也。

象曰。

雷電皆至。

豐。

君子以折獄致刑。

孔子《宣聖講義》

此全體象辭。

申釋彖辭之義。

明人道也。

彖以豐之大用在時。

時豐則豐。

時嗇則嗇。

天地尚與時消息。

則渺小如人者。

虛飄如鬼神者。

能不隨時以行哉。

人在天地間。

自順天地之數而遷移。

鬼神在靈界。

上屬於天。

下屬於地。

中屬諸人。

皆有靈而無形。

有名而無跡。

則其感應天地之變。

隨和時勢之移。

更較人與物為捷為敏。

此天地之靈。

自鬼神見之。

天地之變。

亦自鬼神徵之。

雖虛而難察。

飄而莫定。

其氣之與數相應。

其德之與理相通。

實為兩間之至者。

豐以時為消息。

則鬼神先時而知。

人雖不及鬼神之靈。

而形顯跡著。

所感召者。

易見易聞。

所影響者。

無方無位。

則如四時之序。

九洲之士。

莫不身歷而親履之。

耳聽而目存之。

其常其變。

何暫何久。

皆不得違於天時。

戾於氣數。

則豐之有嗇。

大之有弱。

何非時為之哉。

何可更易其數哉。

故宜日中者。

豐之時。

而日中則昃。

亦豐之時。

明其時。

自明其用矣。

皆由卦德言。

豐兩一陽一亙於中爻。

如日中天。

是合震離而一之也。

若分其上下。

而求其所合之情言。

則上為震。

雷也。

下為離。

非火非日。

而為電也。

因雷電可同時顯其用。

而雷與日則不可也。

雷電可相資大其威。

而雷與日則不得也。

以雷行於雲。

雲反足蔽日之明。

日昭其炎威。

而雷不能發聲於青天之際。

此兩者之象。

必取雷與電。

而不及日。

與噬嗑同。

噬嗑亦以雷電同稱。

彖辭則曰動而明。

因震在下。

離在上。

已如天雨雷鳴於空。

電閃於遠。

聲行緩。

則近者能聞。

光行速。

則遠者亦見。

電之與雷。

雖為二名。

實出於一氣。

聲謂之雷。

光謂之電。

有其一。

必有其二。

見光而未聞雷者。

其地遠耳。

故雷電之合。

乃一陽一氣之行於一陰一中。

初非如水與火之異也。

而震木也。

離火也。

木火同德。

如燒薪燎草。

皆相需成用。

無木即無火。

是與雷電一氣相生者。

有類似。

視其所在以辨之。

或曰木火。

或曰雷電。

推之或雷與火。

木與日。

亦原可通。

惟在噬嗑與豐。

則以稱雷電。

較孚於象耳。

雷電皆至者。

以聲光並顯。

耳目咸知。

是指近者言。

若噬嗑無皆至二字。

是不必限於近者。

以震近而離遠耳。

豐則離內震外。

光近而聲遠。

今既聞其聲。

自早見其光。

卦兩一陽一在一陰一中。

而當中爻。

聲光發於天之中。

如日中天。

則耳能聞。

目能見。

非遠地也。

雷電皆至。

可見天威咫尺。

天顯威於雷電。

人致威於刑罰。

故人道師豐。

而以折獄致刑。

亦昭其威。

使民有畏也。

書曰天明畏。

自我民明威。

畏威懷德。

為政之功用。

賞與罰之謂也。

而罰必重於賞。

為勸善懲惡。

以刑惟嚴。

刑之不乖。

治乃自固。

人民所以生存安樂者。

賴明刑以遏其欲心。

此中古之治。

不廢刑律。

且必尊嚴。

刑雖必重。

而行之以慎。

不故出故入。

則刑得其效。

此帝堯之聖。

不能廢臬陶之官。

而明慎之言。

載刊於唐虞之史也。

在噬嗑卦。

亦曰利用獄。

君子以明罰敕法。

與豐之義大同。

皆本天之明威。

而成民之明威也。

蓋噬嗑為得食之象。

有食必有爭。

有爭必有訟。

此獄之利用。

罰法之必明也。

豐則以豐大之象。

如豐年當有之時。

物豐易啟爭。

厚藏易致盜。

財多易相奪。

大利易為惡。

此因時制宜。

亦必先折獄致刑。

如天之雷電昭其威也。

折獄者聽訟之事。

與訟卦有關。

致刑者罰罪之事。

與噬嗑相應。

而皆本於大學格致之道。

為欲民物之安。

必先得其情。

欲財用之豐。

必先正其序。

欲功業之大。

必先有其賞罰。

古今不易者也。

豐以豐有而大成為志。

則折獄致刑。

勢在必先(行?原先字)。

而噬嗑雖明罰敕法。

尚未實用。

豐則旨在執行。

以噬嗑近於細行。

而豐則關於大事。

噬嗑擬於初發。

而豐則近於將成。

故噬嗑明之敕之。

不過示其有法。

而豐則折之致之。

是已見諸實施。

此一始一終一細一大。

有不同也。

由豐之盛。

若夏之時。

而夏後有秋。

秋收為豐年之時。

故刑人者必於秋。

順天時肅殺之令也。

以天之威繼其恩。

則人之刑繼其養。

其道一也。

雷電為威。

雨澤為恩。

恩威同著。

天之道也。

豐於物以足其養。

明於刑以昭其罰。

養罰並尊。

人之道也。

讀易勿泥其辭可也。

《宗主附註》

豐為物之豐盈。

而與大有略異。

大有者。

已有之象。

言人皆富有也。

豐者。

豐盛之象。

言物自豐盈也。

物之豐盈。

不必人皆富有。

為其難均一也。

均無貧。

惟大有以火天相合。

能均之。

不均則爭。

此豐以雷火相配。

而有猜忌也。

故豐近於噬嗑。

人急求食為噬嗑。

既求之急。

可見其空乏。

而非飽飫。

此民貧之象。

豐者天所予。

而人不能平之。

故多爭而獄興。

有如訟。

此君子以豐而折獄致刑。

明為平其不平。

均其不均。

以遏止爭訟。

故與噬嗑利用獄者大同。

皆人道之失也。

而與大小畜有類似。

卻近於大有者也。

大小畜亦以物之畜積為義。

有如富者多積財物。

亦不必人人皆然。

既不能盡致之平均。

則物有聚或散。

多者自多。

寡者自寡。

此畜積為富有也。

富於其一。

貧於其他。

則不得不妒忌。

如夫妻反目。

同室尚不免有詬誶之一聲。

富以其鄰。

比居尚不免有羨妒之志。

此由大畜辭言之。

見其關於財物。

不宜偏屬於一人。

亦以其不平不均。

有悖天道。

而與大有既異。

與泰尤乖。

泰為太平。

物無所畜。

而人亦無貧。

故曰不富以其鄰。

言鄰皆不富。

我何獨富。

而不富。

非貧也。

惟不富耳。

不富於一家。

即分配於大眾。

此不富亦不貧也。

均之至也。

平之至也。

以地天交泰。

一陰一陽一平均。

互相銜接。

止於太和。

為道之至。

而孚於天者。

小畜則不及之。

初九。

遇其配主。

雖旬無咎。

往有尚。

孔子《宣聖講義》

此初九爻辭也。

初九在下。

而與九四應。

重剛不協。

以下卦離。

上卦震。

皆一陽一在下。

一陽一志於外。

剛主於升。

分上下言。

初九之進。

為六二。

九四之進。

為六五。

皆剛與柔接。

一一陰一一一陽一。

求其近配而有合。

此初四爻皆有遇也。

遇。

合之謂也。

初九所遇者為六二。

在內之中。

秉坤之正。

是能匹配。

而居正位。

是為主也。

故稱遇其配主。

與九四之遇其夷主者不同。

配者匹配。

夷者平等。

義雖近似。

而一為正位得時。

有支配之權。

一為失正違用。

如芟夷之象。

夷與中正反。

即失乾九五之位。

反就於坤黃裳之占。

裳者下衣。

黃者正色。

正色而屈於下衣。

是恥辱也。

以非坤之象。

而竊坤之用。

所謂夷狄之道。

非綱紀之正。

故稱夷主。

君如四夷之君耳。

而六二則孚於坤正。

有其安貞之德。

達其覆載之功。

此初九得其主矣。

故稱配主。

俗以名實相副為配。

如稱人曰配有此。

譏人曰不配有之。

配即孚也。

合於所稱。

得其實用。

而有主持之權。

派遣之命。

猶昔刑人發配。

必自上命之。

且配者。

亦必有其同等。

如人之偶曰配。

言相匹配。

而得協和。

尊其位。

重其命。

有為之匹者。

以豐象重刑獄。

則配字實含有配遣之義。

亦如罪人一妻女。

交官擇配。

是其一例。

初九原勿用之地。

而得其主為配。

以與之合。

言雖在下。

仍有求於派遣之情。

雖勿用仍有希於配達之效。

凡以上命為分派者皆配也。

初九聽命於六二。

不得自專。

以剛從柔。

而外無應援。

以下求上。

而中難堅拔。

此不得不俯就配主之命也。

豐原盛大之象。

而初猶幼稚之時。

離火始燃。

光華初見。

所佔不大。

所持不久。

故曰雖旬無咎。

言僅保旬日而已。

旬十日。

豐如日中易昃。

過其時則有咎。

雖字已明旬外有災。

如日不得永在中天而不昃也。

往為前進。

有尚者。

有所希冀。

求其高尚也。

初九志有外。

企於升。

故辭如此。

有尚有字。

言可有而已。

且文意承上句來。

亦可謂前進尚有咎。

蓋以初九之遇。

非果真主。

雖有內卦正位。

而非得時之君。

此惟能保其旬日無咎。

而旬外有災。

初固求進。

終仍有咎。

是深戒其勿貪往也。

以得時則有功。

失勢則有咎。

咎與功在初固未定。

應視其以後變化。

如慎於所往。

而凜然於配主之威嚴。

則或有所慕。

如輕於其進。

而傲然於平等之思念。

則將有其災。

此初九之辭。

不即斷其為吉為凶也。

象曰。

雖旬無咎。

過旬災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爻辭僅雲旬無咎。

則可推知所保者旬日。

若過旬日。

則有災咎。

亦初九剛無所應。

下而求升。

所持難恆。

其害在後。

戒占者知配主之遇。

非得時也。

如睽遇主於巷。

亦非正道。

不正之遇。

其合不久。

終必乖離。

離本包附麗與分離二義。

初九之離。

即初附而終分。

始免咎而後有災。

以豐志大。

不甘屈辱。

急圖升進。

而厄於勢位。

戾於時宜。

外無其援。

中失其守。

故不克久。

而所保止旬日而已。

六二。

豐其蔀。

日中見鬥。

往得疑疾。

有孚發若。

吉。

孔子《宣聖講義》

此豐六二爻辭也。

六二離之中爻。

亦其重要之爻。

而為內卦正位。

坤之德用所寄也。

離為兩一陽一一一陰一。

一陰一在中。

而主二一陽一。

如人之目。

一精一睛之象。

一陽一中之一陰一。

為神水所在存。

照明一切。

為視物之主。

乃秉坤元之德。

安貞之道。

純一陰一之一精一。

實為生化之宰。

而像取日。

言離得坤之一精一。

含章可貞。

光明煥發。

以成後天生化之源。

此離中爻。

即坤大用所見之位。

豐以離主全卦。

則其大用亦昭於六二。

雖全卦正位在五爻。

而二五正應。

以共成文明之德。

今上為震而非離。

原有異。

卻以六五故。

亦與離同。

是猶明兩作。

離為明視之本。

生育之根。

故爻辭稱豐其蔀。

蔀草也。

如茅如葦。

俗多取以覆屋。

故稱貧戶曰蔀屋。

即茅舍之意。

上古無磚瓦。

屋室皆編蔀以為覆。

編荊以為牆。

後世易以磚瓦。

而貧者仍其舊。

是以稱蔀屋為貧者之居。

非古也。

蔀茅易長。

乘時發育。

便於包一覆之用。

得之既易。

用之又便。

能蔽風雨。

遮日光。

是猶茅草之利。

泰否稱白茅。

此稱蔀。

其意甚近。

皆取易生易茂之物。

多功而少害。

捷取而適用。

為凡民之利。

亦足昭天道好生之心。

明日光發育之德。

功及於天下而無勞。

利溥於民生而無費。

且繁滋蔓延。

有日之昭臨。

雷雨之潤澤。

無不生。

無不茂者。

物之生易而茂盛者。

正孚於豐盈之義。

五穀盛收曰豐年。

原亦草也。

而蔀又較五穀易得易用。

不勞而獲。

不費而成。

蔽則易之。

闕則補之。

編葺不難。

敗舊不惜。

是以取以為喻。

可見天之生物不擇。

日之育物不私。

愈賤者用愈宏。

愈多者功愈溥。

故蔀茅之屬。

皆人生不可少者。

其豐也。

即其功。

其盛也。

即其利。

蔀茅之功利。

即天日之德用。

天日之裁培。

即人民之福利。

此離秉坤厚載之德。

而施及諸人物者也。

日中見斗者。

日不明也。

如雲霧蔽障。

天日晦明。

則斗見。

又如日之食。

亦見鬥。

斗為星之大而易知者。

本不宜於日中見。

今乃以日失其光明而斗見。

此反常也。

以六二一陰一盛。

固由雲雨之澤。

以豐其蔀而以光明之晦。

乃見其鬥。

斗固星名。

又可像量器之鬥。

亦可推為器物之鬥。

凡有一柄一有勺者。

皆斗之類。

如水鬥酒鬥。

日中之鬥。

固指星。

而推其意。

則可包人之失明。

在光天化日之下。

而用其量出為入之鬥。

利人之不知。

而為欺偽之行。

乘時之多晦。

而有利己之志。

蓋斗之大用。

將以平人之私。

正人之偽。

人而無私偽。

則可不用。

世之一奸一巧者。

更以斗取利。

吝其出而減其量。

貪其入而加其容。

此斗亦為害人之具。

於日中見之。

豈非一陰一昧之行乎。

又有乘物力之艱。

而規規於升斗之爭。

因糧米之貴。

而悻悻於斗杓之利。

是與閉糶。

與同謀財者類。

皆斗之咎也。

六二之見鬥。

實宜預防之。

以一陽一中有一陰一。

而志於進。

故求往而得疑疾。

疑由一陰一陽一爭。

如坤之一陰一疑於一陽一必戰也。

因疑而成病。

亦心疾也。

六二之象。

如人之心。

天之為日。

人之為心。

心有暗昧。

則疑生焉。

日有晦明。

則斗見焉。

故疑與斗有相應。

發於恐懼。

根於憂虞。

皆不光明坦白之象。

故斗亦可推作戰慄抖摟講。

言心疑。

則身顫一動而莫定也。

然以六二得中。

與剛有孚。

而能發育之。

光大之。

是以占吉。

發若者。

其志頗大。

其情甚熱。

如火之發。

如物之育。

亦與豐其蔀應。

蔀之發育。

以一陰一陽一之孚。

事功之發達。

亦剛柔之濟。

此其志能相信。

而心有所尚。

與初之有尚相同。

則六二之柔。

得兩剛以孚而共發之。

如日光之照。

雨澤之潤。

相濟成用。

則蔀以發若。

不孚不濟。

則反害之。

何語於豐。

此吉占由有孚得。

而疑疾亦由有孚除。

與大畜遇雨之吉正同。

《宗主附註》

以離日為主。

以離在下。

凡卦之下。

皆可主全體。

言如草木之根。

堂室之礎。

必自此始也。

下卦以初爻為始。

初又根之根。

礎之礎。

雖勿用。

亦關重大。

剛初者一陽一得本。

柔初者一陽一失協。

皆以一陽一言。

不及一陰一者。

一陽一升一陰一降。

一陰一自上下為順也。

然卦皆自下上。

故有一陽一順行一陰一逆行之稱。

言初為一陽一者。

其升自順。

初為一陰一者。

其進為逆。

逆者反也。

反其常道也。

以一陰一自上而下為常道。

今反自下上。

是變降為升。

豈非逆乎。

如水逆流。

必由於外力之驅使。

如風之激。

如人之堵。

為逆水之一性一以成。

其用而已。

故一陽一者上行為順。

下行為逆。

一陰一者下行為順。

上行為逆。

一陽一象火。

其一性一炎上。

一陰一像水。

其一性一潤下。

此合五行之數。

亦有順逆之分。

卦不必皆順或皆逆。

則視爻為斷。

而爻以初為本。

亦猶卦以下為主。

如歸妹下為兌。

故少女主全卦。

豐則下為離。

故日與火或電主全卦。

其上之震。

不得不隨之。

此歸妹以兄從妹。

而豐以雷從電也。

從者為後。

故下為主。

猶君臣主僕之類。

豐以離主。

故爻多指日言。

以日為離之象。

而分別言之。

當取日。

若合言之。

則如象辭稱雷電。

電能同雷行。

日不得與雷合也。

今講各爻。

乃分上下。

各盡其用。

則以日為象。

不取電。

亦不稱火。

非與象辭異。

乃易例之大。

凡有分合兩講。

即因有主從兩用。

豐以日主大用。

而雷不過從之。

如日後有雷雨而已。

雷雨之來。

原由日之蒸化。

此亦如臣之聽命於君。

僕之順事其主。

不得先之也。

豐既先日。

則凡有象。

皆由日中見之。

此爻辭有見斗見沫之謂。

明其行為害。

感日當之。

亦猶初爻之過旬災也。

旬者。

日之積。

以天上之日。

成一人間之日。

日行一周而一日始終。

則日中。

即一日之中。

日之積。

即日之豐盈。

亦猶日在天中。

其光熱倍於平時。

旬日之功用。

亦什倍於一日。

然不可過。

過旬則不復如旬中之豐盈。

正如日昃。

則不能如日中之光熱也。

象曰。

有孚發若。

信以發志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六二爻辭。

前後之意有殊。

前稱日中見鬥。

往得疑疾。

是不利也。

後雲有孚發若。

又佔吉。

人或不明。

故申言之。

六二以一一陰一在兩一陽一中。

原無大用之時。

而以居內中爻。

得坤正位。

則孚於安貞之德。

是以初不利而終占吉。

且吉字貫全爻言。

而實則由有孚來。

故釋文但揭有孚發若一語釋之。

蓋六二離之要位。

一陰一以少而貴。

居中以御外。

秉柔以濟剛。

此其德在孚。

孚者如鳥之孵(22左起1)。

必雌雄同功。

而雌則任其孵化之勞。

離之六二。

亦以孚於兩一陽一。

而獨任其生成之德。

故曰有孚發若。

言有孚以信於志。

而發育以盡其德。

此柔之本志。

即坤順承代終之志也。

六二之日中見鬥。

與九四微異。

以九四剛爻。

六二為柔。

本一陰一暗之象。

蔽晦之時。

日之不明。

宜也。

九四剛爻。

而亦不明。

是日之失德。

非雲雷之咎。

故釋稱其幽暗不明。

六二以日之蔽明。

如黑霧之障。

九四以日之失明。

如日之食。

此所異也。

而其害亦有別。

故六二雖得疑疾。

而仍有孚。

雖往不利。

而終占吉。

則本離之德。

離自能明。

雖一時之疑。

不傷其後來之視。

正如火澤睽之遇雨則吉。

群疑亡也。

睽由驚視而一時不明。

正如日之因雲蔽。

苟雲已作雨。

頃即復於清明。

豈非其障已去之象。

亦如驚疑者。

既分明真相。

自無可疑也。

豐之六二有孚發若。

亦以得雷雨之後。

日當復出。

斗亦不見。

若人目瞀既去。

疑疾自解。

更何憂慮。

故疑疾生於心。

而發於目。

人之目。

即天之日。

日中見鬥。

猶目中生翳。

皆障也。

而以其孚。

啟發其心。

遂除去其疑。

此所以終吉。

釋文所稱。

與大有六五正同。

大有六五亦離中爻。

與睽之上為離卦正同。

大有釋文曰厥孚交如。

信以發志也。

亦言六五能與一陽一孚而相信。

以啟發其心志。

不復憂疑。

大有交如。

與此發若。

亦有通義。

交者交和。

發者啟發。

皆溝通也。

不通則不交。

不交則不和。

不和則不發。

交與發原相應。

而如字與若字意義亦同。

與乾夕惕若近似。

而在離六五。

尤多用若字。

皆示其疑似未定之義。

與大有六五交如威如。

兩用如字一例。

後天離居乾位。

日代天明。

其德至昭。

其行至速。

昭則易晦。

速則易變。

故不能定其象。

則以如若字稱之。

言當其時則然。

過其時則否。

如日中易昃。

昃與日中已大不同。

故變化甚迅且甚多也。

凡佔得離者皆然。

九三。

豐其沛。

日中見沫。

折其右肱。

無咎。

孔子《宣聖講義》

此豐九三爻辭也。

九三離之終。

中爻之始。

剛爻剛位。

為一陽一之盛。

豐之宜日中者。

即以九三九四一陽一亙於中也。

一陽一之旺。

如日之中。

而其德用。

如物之茂。

物之生育。

必以春時。

得日之溫和。

雨之沛澤。

以發育之。

榮養之。

而後茂盛繁滋。

此即天之生物。

必假日與雨澤。

以致其用。

成其德。

故九三稱豐其沛。

言雨澤之沛豐多。

而生物亦隨之豐滿。

與六二之豐其蔀者德較廣。

用愈大。

不獨草也。

凡有生者。

皆沾其澤。

此所以稱沛。

不限於一草一木。

亦不限於何類也。

九三人爻。

人道之始。

人生所需。

亦有賴於澤之下沛。

人民之生育。

尤有望於恩澤之普沛。

經而豐。

可見其生之盛。

亦即在上者恩澤之周。

而沛字又兼有肺字之義。

人身之要藏。

肺為最上。

肺主氣。

而沛其津一液。

化其水。

達其脛脈。

通其水道。

此亦如天之雲雨。

有恩澤沛施之功。

日中見沫。

沫者。

涎沫也。

水成聚而為沫。

亦猶澤也。

雲之為雨。

澤之大者。

露之成珠。

澤之小者。

雨露者。

皆澤之下施。

生生之源。

不可少者。

而日中見沫。

為日蒸化之功。

若由日言。

反害其明。

而由生言。

則宏其德。

故見沫非咎。

不過日中非其時。

易有咎。

凡日之象。

皆可視為人之目。

故日中見沫亦猶目中見淚。

目字從日字加一。

正以象日。

人之目中。

無故不得有所見。

見沫者。

亦足蔽其明。

是沫字。

亦可作昧字講。

有所昧也。

明之有蔽。

則視之有虧。

則動作不利。

而動作先需其右肱。

以不明而折其右肱。

乃失其臂助。

人之手足。

為一切動作所資。

而右尤要。

右肱之折。

所損大矣。

既昧其目。

又折其肱。

可見九三之災。

不克守乾惕之訓。

而干重剛失中之咎。

如人剛愎自用。

偏激求逞。

其害不旋踵。

與初之過旬災。

又有甚焉。

而爻辭無咎者。

乃自作之孽。

無可咎也。

若果天之所為。

則亦可免於咎。

以天方豐沛其澤。

當不忍下民之苦。

則雖見沫。

終復其明。

折肱終成其用。

此豐之本志。

將以達其盛大之功也。

然天道不常。

人情不悔。

九三雖無咎。

至所應上六。

則占無人之凶。

是不獨不明。

將無所見。

不獨折肱。

將亡其身。

其害可勝言哉。

九三與上六。

一剛一柔。

原得其濟。

而九三過於自用。

乃逢其災。

此乾九三以朝乾夕惕。

惇惇致其訓誡也。

惜世人佔九三者。

多忽之。

象曰。

豐其沛。

不可大事也。

折其右肱。

終不可用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九三中爻之始。

人爻之一。

重在人道。

易以人順天為訓。

則凡天道之乖。

即人事之戾。

天時之不利。

即人事之失宜。

九三豐而為沛。

雖有澤沛之象。

而被其澤者。

非如五穀之能生人。

非如要材之能利民。

既未及所沛者之為重要生物。

則可見其所成者。

亦非屬於大事。

大事者。

傳所謂國之大事。

在祀與戎。

一則祭祀之誠。

一則民土之衛。

一為國之生存。

一為邦之保障。

不可忽者。

故稱大事。

今九三所豐。

不關於祭時。

不屬於軍事。

則猶初四爻之蔀。

其為用亦渺小矣。

雖沛有雨澤沛施象。

恩德普及。

而亦尋常之行耳。

難語於祀戎之備也。

此與遯九三同義。

而與賁旅亦相似。

皆瑣細之功。

平庸之用。

不足為豐之大者。

豐而不及於大。

必時之有未宜。

豐者天也。

事者人也。

天不豐於重物。

人亦難用於大事。

時也位也。

以九三重剛失中。

而與九四不協。

失中為過。

不協為孤。

過則易干其災。

孤則寡得其助。

此不可大事。

乃明戒人之自慎。

而若忽焉。

貪於前。

罔恤(血+)其後。

志於得。

罔顧其危。

不審於時行。

而貿然圖進。

不辨於所備。

而悻然求逞。

則其必有折傷。

已可知矣。

故爻辭繼曰折其右肱。

右肱者。

人身要體。

為動作之需。

執時之本。

不可折也。

而竟折之。

將何為哉。

失其利便之器一官。

猶喪其匡助之同類。

如人一身。

而失右手。

生活必有所限。

況他求乎。

故曰臂助。

言其相依甚切。

如左右手之相助也。

失其右手。

所餘之左手。

亦無力可為。

雖未折。

亦無用。

故曰終不可用。

以九三妄行。

昧於時位。

違於天人。

乃獲此災。

則無咎。

乃言無所咎也。

豐志於大。

故易干貪妄之害。

況九三過剛。

而無所濟。

獨行而不知悔。

折在右肱。

猶小焉者。

蓋利則難大。

禍則難小。

理數然也。

右肱之折。

將且亡其生。

不用之餘。

將或損其命。

此九三惟有自反於乾惕。

以求其免咎。

苟不早悛。

離震之間。

不得進已。

火木之功固大。

其害亦豐。

以九三兌與巽之中爻。

順於柔則悅。

本於剛則傷。

兩一陽一困兩一陰一間。

此其為日中見蔽晦之象。

無論為斗為沫。

失明一也。

失明而圖大功。

有蔽而希大用。

其禍可勝言哉。

《宗主附註》

九三爻辭豐其沛。

沛字。

一說水草為沛。

又凡如水之流沛者。

皆曰沛。

而柔草風糜。

亦若流澤之沛。

故沛與芾亦相通。

如詩蔽芾甘棠。

言其葉之披覆。

猶雨之沛然下垂。

推之旌旆之旆。

何莫非垂沛之意。

皆取其自上而下。

流沛如水。

則恩澤之沛。

正沛字義中所應有。

九三之豐其沛。

實以雨澤下施為主義。

而賅一切垂覆言。

所沛者豐。

所覆者眾。

此九三剛德。

秉離日之化。

承雷雨之施。

乃有之耳。

日中見沫。

沫字本與沬字通。

沬為微明。

又鬥星中之光晦不明者。

亦名沬。

而水流成聚曰沬。

浮漚流沫。

亦從沛字來。

水沛而後見漚。

露凝而後成沬。

皆自上施下之澤。

以九三九四六五互兌。

卦兌為澤。

又主口舌口涎。

亦沫也。

而九三從六二日中見斗來。

實指暗昧者多。

昧沫一義。

如昧爽。

即微明也。

日中不得見之。

見則可知日之蔽晦。

雲霧之垂。

如草木之覆其葉。

推之人道。

則為目之生翳。

有所障也。

目不能視。

則手足無所審。

而有折傷之虞。

此折其右肱。

固由剛過易折。

實亦蔽晦致傷。

動作必主於心。

目之視。

手之持。

皆心之命。

九三聽命於五。

五為柔。

故心為之病。

亦如六三得疑疾也。

六二在中。

故病生於心。

九三在外。

故災見於目與手。

為病異。

而所以病則同。

六二得中。

故占吉。

以其有孚。

九三失中。

故有咎。

以其未慎。

此夫子戒以必遵乾惕之訓。

方免於晦折之災。

以日中而有眚。

則有同於明夷。

以右肱至利便而有折傷。

則有類於睽。

以皆離之失也。

失者過也。

因豐中互大過。

故各爻不免於害。

一陽一過曰大過。

一陽一盛而後過。

於人為剛愎賈禍。

於物為多聚招災。

故卦名豐。

言物眾而用不當。

人強而行過中。

則雖獨豐。

何以免咎。

此爻辭輒責其未能乾惕也。

九四。

豐其蔀。

日中見鬥。

遇其夷主。

吉。

孔子《宣聖講義》

此豐九四爻辭也。

九四上卦之始。

為震之初。

即其主爻。

而與九三同為中爻。

重剛不協。

以九三言。

合乎既濟與泰。

而九四則同於未濟與否。

此九四之剛不當也。

二與四同功異位。

二多譽。

四多懼。

故二爻之辭與四大同。

而所佔有異。

即二得正。

四失中也。

然九四以與六五近。

如初九之於六二。

有相得之情。

雖上下不得其應。

而有其比鄰可親。

此初與四。

皆有遇主之辭。

且占吉也。

豐其蔀。

日中見鬥。

義見六二爻講解。

以九四雖剛而失中。

與六二之得正而為柔者。

其蔽正同。

故所豐者蔀草而已。

較九三之沛。

為不及矣。

蔀生而賤。

雖豐不足大用。

日中本不當有所見。

今以蔽晦而見鬥。

是失其光明。

天下同為暗昧。

六二如雲霧之障。

九四如日之食。

其不明一也。

而九四為過剛。

非如六二本為柔爻。

一陰一柔暗昧。

時地所為。

九四剛爻。

而一陽一光被奪。

蔽晦已甚。

則天下同有幽昧之傷。

日中見之。

所謂書(不知是否書字?29左起7)晦也。

日中而見所不當見。

其為災眚可知。

然爻辭不言凶。

且有遇主之吉者。

以天災不常。

猶可避也。

日月之食。

日月之災。

天下雖同晦。

而非無可趨避者。

如夜之暗。

有燈燭以繼其明。

則晦亦何所害。

所兆在大事。

而非關乎人民日用。

故不言凶。

且以九四進於六五。

得其下交。

故反占遇主之吉。

可見剛之貴得柔也。

遇其夷主。

與初爻遇其配主。

皆指有所合。

初合於六二。

四合於六五。

二五皆正位。

故以主稱。

而六二在內。

與初同隸。

易於匹配。

故曰配主。

六五在外。

而反剛為柔。

失其正位之德。

不似六二之協乎坤貞。

故曰夷主。

夷者平等。

芟夷也。

傷也。

有所削減也。

如古稱外邦曰夷。

東夷西戎。

南蠻北狄。

合稱四夷。

如華夷。

即中外也。

夷雖不必屬於外國。

而非堂皇正大之稱。

猶中國邊遠。

亦以夷稱。

謂其不得與中原齊也。

九四柔履正位。

象夷狄之君。

或者女後。

臣下攝政之主。

故曰夷。

言猶與人民平等。

而較帝王減降也。

以九四剛而遇柔。

下而得上。

如強臣見寵於弱君。

疆鎮有得於鄰主。

則其志不堅。

其心易外。

此占吉由於動變來。

動變則重剛反柔。

失中反正。

多懼反安。

不明反昭。

此所以反占吉也。

象曰。

豐其蔀。

位不當也。

日中見鬥。

幽不明也。

遇其夷主。

吉。

行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前四句為合六二爻辭釋之。

而不在六二。

卻在九四者。

亦以六二得正位。

孚於安貞之德。

雖有豐蔀見斗之象。

究未戾於豐之大用。

九四則以剛之失中。

外而難退。

其所遭之蔽晦。

不得即復其光明。

故特釋之。

言豐其蔀。

不及他良材者。

由九四位之不當。

與六二之情不同。

六二有其位。

而所豐止於蔀者。

一則柔之為德不大。

一則在下尚屬德之初試。

則雖先豐其蔀。

將來或推至其他。

而同豐焉。

此初二豐蔀之後。

即有九三豐沛之辭。

可見天之所豐。

正不止於蔀。

且必由豐而沛施無窮。

故六二釋文無貶辭。

而九四則竟以位之不當。

明其用之有限。

不復期其更大其用。

廣其德也。

九四在外。

外以內為志。

與內以外為志者恰反。

剛而求其降。

正與柔而望其升。

皆逆也。

逆則無功。

而六二之能進於九三。

以大其所豐者。

實本卦之例。

由下而上。

本乎自然也。

今九四重在下應於初。

而兩剛不協。

此雖逆行。

亦將無成。

故釋以不當位也。

日中見鬥。

六二以柔在下。

猶易復其光明。

九四以剛在下。

則難即返其本象。

此釋文稱其幽不明。

言其為蔽晦所困。

而不復其光輝。

則直是日中之變耳。

以九四乃震主爻。

震雷之動。

必雲雨之時。

震動而雷電行速。

變化至易。

此不明由於天之變。

即目之眚。

日失其明。

物遭其災。

則幽不明者。

包一切言。

皆幽暗不得光明也。

六二離之中爻。

原有光明之德。

雖見鬥。

一時之障而已。

而九四震雷之用。

雖有電火之光。

而非天日之明。

此明亦幽也。

幽者如長夜。

如暗室。

如地下之災。

如冥間之情。

暗昧不睹(找不到對應簡體字)光明也。

推之凡蔽晦抑塞。

(31左起5)久居幽昧。

不得光明。

行同長夜。

無所視睹者。

皆九四之象。

以豐而即於幽昧。

以大而失其光明。

則所用反非所志。

所成反為其害。

雖豐何足貴哉。

故豐止於蔀。

其德已細。

而日中竟幽昧。

其道已違。

九四之占。

實豐之失。

占者得之。

宜自慎耳。

然以震為動。

德重行。

果順之。

亦有遇而占吉。

是貴在能應變也。

故釋遇其夷主吉。

為行之宜。

行而後得有合。

行而後占吉。

此震之用。

有與離麗相違。

而與分離有契。

九三九四。

重一陽一相接。

志在上行。

不恤(原「血+」)其過。

故雖不明。

而無大用。

卻有遇合之吉也。

不過九四剛過。

正與九三互成大過中爻。

剛過易折。

亦如九三折其右肱。

三折其手。

四失其明。

其損相類。

失明者無目也。

九三見沫。

為目之病。

九四不明。

為目之盲。

是三猶可視。

四已失所睹。

雖欲不行。

不可得也。

以行而出於暗昧。

達於光明。

則仍有其視力。

而可遇其外主也。

豐之為豐。

本離之明。

合震之動。

方成其用。

今不得其明。

惟順以動。

動而後復於明。

此釋文以行字。

明爻辭遇主占吉之由來。

不速行。

則終自困而已。

何望其吉哉。

九四與六二。

剛柔異道。

六二宜守。

九四宜行。

此坤與乾之別也。

乾九四亦以躍淵無咎。

貴在順時以動。

動而上者時之宜。

動而下者位之適。

震前為柔。

而六五得正。

故宜於行進。

進則可與六五合。

行則可離九三災。

此爻辭釋以遇其夷主吉。

使佔得者速行耳。

則如斗杓之所指。

為方之利。

指示人之途徑。

果有行者。

可取則焉。

蔀草雖豐。

不足留戀。

日中雖暗。

猶可趨避。

以所蔽者近。

所育者細。

近細勿貪。

則遠大猶可期。

豐之大用。

原在遠大。

如務近細。

得毋悖豐之義。

此初與四占遇合。

皆由行進得之。

六五。

來章。

有慶譽。

吉。

孔子《宣聖講義》

此豐六五爻辭也。

六五全卦正位。

而為柔。

坤之六五。

而當離外中爻。

今本震之中。

合坤離之德。

其下應六二。

亦坤之正。

離之中。

柔以為用。

內以達外。

故爻辭稱來章。

與坤之含章相應。

卦下為往。

上為來。

以成往復迴圈之數。

自下往者自上返。

如去與歸。

所謂無往不復也。

六五之來。

與六二成一卦之往復。

而在外為章。

即昭者也。

德用昭垂。

而照臨於下。

猶天之明。

明在上。

而昭回於空。

照耀於物。

地承天德。

則所章者。

生化之功。

坤以由下而上。

故曰含章。

明其順承之道。

從王之功。

震則已得乾之一體。

雖六五不戾於坤。

而其行當秉於乾。

故曰來章。

明必自上而下。

自外而內也。

來而章其德。

則凡在下在內者。

皆被其澤。

此以豐之大用。

在合離日與震雷之功。

震之為用。

有賴於日。

故六五來章。

實本離日之光。

成其雷雨之澤。

而電火亦光也。

柔之為明。

大則如月。

迅則如電。

星月電火。

皆自日有其光。

星月為返照之明。

電火為蒸化之用。

以一陽一阻於一陰一。

而後發其光明。

如星月。

受日之一陽一而返其照。

電火因遏干雲中之一陽一。

而洩為光。

其為光不同。

為明則一。

此電光返射於天下。

亦來章也。

故來章者。

返照也。

上而照下。

外而照內。

無所不見。

無所不睹。

此大明也。

而成於柔。

孚於坤之元吉。

故曰有慶譽吉。

言來章之德。

有可慶也。

有其譽也。

慶發於心。

譽出諸口。

此與各爻之指心與目或手者。

其取喻皆自人身切近。

為其如人之心。

主持大用。

心在一陽一中。

如日中天。

日之中天。

光無不照。

心之中身。

照無不達。

今六五正位。

當心之處。

與六二應。

而互兌之上爻。

為口舌之象。

是以有慶。

且有譽也。

震本離以成雷雨。

又互兌以為澤沛。

恩威兼至。

仁義同施。

則其占吉可知矣。

雖柔主正位。

失其尊嚴。

而德著生成。

足明其大用矣。

象曰。

六五之吉。

有慶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六五居正位。

動而合於明。

故有來章之稱。

一陽一升一陰一降果易九五。

雖孚於乾之正。

而戾於卦之復。

上與外卦。

皆宜自復。

以與下或內合德。

豐之六五。

正以其柔降而合於下之離明。

故稱來章。

來對下卦言。

章對離明言。

謂其如月能返日之光。

以為天地之明也。

故釋文不曰來章之吉。

而與六五者。

明其主柔道。

始有之耳。

柔能御剛。

六五下與離中相應。

柔以相從。

雖戾於卦之正應。

卻孚於坤之全德。

坤安貞而厚載。

有廣生之功。

代終之德。

此豐之大用。

實秉坤地之道。

萬物莫與違。

則其豐可知。

正如五穀豐收。

雖賴天時與人力。

而實繫於土宜。

土如不宜。

雖雨一陽一時。

若耕菑不愆。

亦無所獲。

今豐二五皆柔。

已有其土宜。

而仲介兩一陽一。

又得天日之功。

此全卦以豐名。

而六五有吉慶也。

釋不及譽者。

以既有慶。

自得其譽。

如有功勞。

自邀嘉許。

六五君主之位。

以柔而稱夷主。

亦有其賞罰之權。

陟降之法。

此慶譽所自出也。

全卦皆以日中有見。

為用之不足。

獨六五有慶譽。

則以柔道勝也。

三四兩一陽一。

過剛原如大過。

不能大用。

而以二五兩一陰一得正。

足以劑之於平。

此豐之得名。

而有慶譽之由來也。

上六。

豐其屋。

蔀其家。

窺其戶。

(門臭)其無人。

三歲不覿。

凶。

孔子《宣聖講義》

此豐上六爻辭也。

上六為卦之終。

用之極。

道之窮。

窮則變。

故豐者至此。

變為歉矣。

有吉者至此。

變為凶矣。

在六二九四。

皆稱豐其蔀。

而上爻曰豐其屋。

蔀其家。

為蔀同。

而為用不同。

其地異也。

以蔀之豐。

而終覆其家屋。

是非如前之豐於所生地矣。

既由豐蔀而至豐於其屋。

蔀非豐。

而轉豐其家。

由屋言為豐。

由蔀言則已殺傷。

是上六之蔀。

類於枯草。

不得稱豐。

因蔀之獲。

而蓋屋多。

因屋之覆。

而成家多。

此豐之用已成。

其德已盡。

其生已終。

雖有豐屋之功。

而不能若棟樑之耐久。

雖有蔀家之果。

而非如富潤其屋之可稱。

是生之賤者。

成用亦賤。

物之陋者。

所及於人之功亦陋。

故蔀其家屋者。

雖豐無足稱。

而民之居茲屋者。

以貧乏故。

不能安居於家。

蔀雖能避風雨之害。

而人無安居自得之情。

為豐之用已窮。

則復見其災歉之象。

此蔀屋猶在。

而窺其戶。

(門臭)其無人。

為屋固豐。

而空室無人。

可見其淒苦之景。

蓋方為其生。

逃亡在外。

不得甯於家耳。

家在而惟存其蔀。

無人而惟見其戶。

此凶歲流亡之世。

將何望於豐哉。

故曰三歲不覿。

謂無見面之日。

而凶三歲。

與坎正同。

皆人民離亂。

父子不相見。

兄弟妻女離散。

骨肉不得聚。

村莊家戶荒涼。

此豐之終。

反為不堪其苦。

則求豐者。

寧知之乎。

愈望其豐。

而愈見其歉。

愈求其安居樂業。

愈促其奔走流亡。

是誰之咎哉。

故上六之凶。

乃志於豐之過也。

上六柔在上。

原與初二反互為坎。

乃有坎坷之趨勢。

而自五至初。

本互離。

上六為其中爻。

則不免離散之悲哀。

以豐如日中。

日中則昃。

以上六正如日昃之離。

離坎往來。

則其後正猶陷(一穴一臼。

36右起8)之坎矣。

其占凶。

亦理數使然。

明之甚者。

則晦生焉。

豐之至者。

則歉見焉。

此豐之後為旅。

以不復家居。

同為羈旅。

是先離散其民眾而已。

亦不免於羈旅之嗟。

比離之傷大耋者。

大同小異。

皆其窮也。

象曰。

豐其屋。

天際翔也。

窺其戶。

(門臭)其無人。

自藏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上六豐之極地。

豐用已窮。

而其志猶未肯降。

爻辭豐其屋。

言其志在覆。

如天之德也。

而不及天者。

上六為柔。

雖高而不克升。

惟下降耳。

降則如屋之覆。

在天際則如鳥之翔。

鳥之翔也。

兩翼覆然。

亦如屋也。

不曰天上。

曰天際者。

明其可遠而不可高。

可進而不可上。

遂作天際飛翔也。

不稱鳥者不限於鳥。

或並非鳥而能飛者。

以其能飛。

故曰翔。

以其下覆。

故曰屋。

以其在上而為柔降。

故曰天際。

以其志大而欲陵空。

故仍稱豐。

豐而為屋。

即大其所覆之意。

人之居天地間。

上承天之覆。

亦猶屋也。

天之所覆。

雲之所蔽。

雷雨之晦明。

皆如屋。

故爻辭以豐其屋稱。

言豐本志升。

而上已極。

本志大。

而勢當降。

如翔於天際者。

終必著於地上也。

柔而登天。

如小畜(似為中孚)之翰音登於天。

如漸之鴻漸於陸。

皆志上而仍必下。

志升而終則降。

此豐其屋。

雖有如物之覆。

實亦一時之翔。

雖有天際之觀。

實亦如蔀之蔽。

故曰豐其屋。

蔀其家。

家屋亦猶天之下。

而其用由大而細。

由遠而近。

可見上六之豐。

乃反於其所志。

遂變為嗇為歉。

而物不得其育。

人不得其生。

有家而難安居。

有覆而不能自憩。

於是相率去此。

而成流亡之象。

逋逃之情。

故爻辭曰窺其戶(門臭)其無人。

釋曰自藏也。

藏者匿也。

逋逃者。

不敢自顯。

懼有追逐者。

而辭意重在不能行。

行與藏對。

藏者不行。

言上六柔降。

如明夷先升於天。

後入於地。

入地即自藏。

以其不克本豐之志。

成豐之用。

赦而自藏。

此求豐者。

反成吝嗇矣。

而如翔者自墜。

高者自墮。

而有家者自亡。

有屋者空覆。

不復見其功用。

則戶內無人。

乃相率避遁之意。

此豐後為旅。

即遁逃於外。

逋於他方。

而成旅居耳。

故藏字非果匿不見人已也。

正如流離之象。

逋逃之人。

不復坦然行動。

傲然出入。

如藏逃也。

以上六豐極反嗇。

明至反晦。

晦嗇之時。

將何顯哉。

如日之中。

而昃而昏。

且入地也。

日之入地。

天之行也。

亦如天際之翔。

雖翔而終下。

則所覆者。

亦隨而失其庇矣。

欲不自藏。

將誰托乎。

故釋文以自字。

明其勢惟有自圖藏蔽而已。

此爻之義。

與下各爻相戾。

而其為因果則相應。

彖稱王假之勿憂宜日中。

即可知其終之有憂。

而無可假借。

即可知其日昃之不宜。

而必謀自護之策。

且門戶任人窺一探。

家屋無人坐守。

其為亂離之時。

流亡之景可見。

以雷火之盛。

一陽一剛太過。

一遇變動。

離震乃分。

故明者不明。

動者莫動。

遂合全卦而終於自藏。

藏則可知其已晦。

已不復能行矣。

此豐之極。

大之至。

不思其繼。

則誰與為保。

如人驕於前者。

懦於後。

肆於此者。

敗於彼。

亦理數所必至也。

中互大過。

宜其鮮終。

所謂過猶不及。

即繼之以旅。

仍未脫大過之害。

而其志則已小。

其行亦已艱。

非如豐之初矣。

《宗主附註》

豐下為旅。

豐旅往來。

皆三一陽一三一陰一爻。

而兩一陽一在中。

互成頤者。

恰相對。

是豐旅與節渙。

更為一往來。

而仲介巽兌兩卦。

合成六子交錯之象。

在上卷頤與大過往來。

已明其迴圈之理。

今豐旅皆互大過。

渙節皆互頤。

是其迴圈不止二卦已也。

而頤為養正。

大過為過中。

兩者相反。

猶下經小過與中孚。

中孚之反為小過。

實成正反之例。

易經除乾坤坎離四正卦外。

惟頤中孚大小過四卦。

亦為質卦。

質卦者一卦獨成。

不以震與艮。

巽與兌。

一卦顛倒即成兩卦也。

凡六十四卦。

除質卦外。

皆如震艮巽兌。

一卦成兩卦。

故雖有五十六卦。

實只有二十卦。

合八質卦。

共三十六卦。

恰孚周天之數。

而上經三十中。

有乾坤坎離頤大過六質卦。

下經三十四中。

僅有小過中孚兩質卦。

故實成上下平均之數。

可見文王分配上下。

原無多少也。

豐之與旅。

與上經噬嗑與賁。

為同體卦。

惟易其上下而已。

噬嗑與豐。

皆震合離。

故噬嗑利用獄。

明罰敕法。

豐亦以刑獄為重。

賁明庶政。

毋敢折獄。

旅亦曰慎用刑。

不留獄。

此其用大同。

雖上下之位異。

而兩卦之情不殊。

山火為賁。

火山為旅。

皆離與艮合。

而四卦又皆離主之。

離明而麗。

故四卦有文明之象。

附麗之心。

則有得有不得耳。

豐之與旅。

亦如噬嗑與賁者。

一大一細。

一合一離。

一有集合之情。

一成散弱之勢。

故賁不可大用。

旅亦如之。

豐則志於大。

務於遠。

亦猶噬嗑之得食有合也。

盛者必替。

強者終弱。

故豐後為旅。

傳曰豐多故也。

旅寡親也。

今本誤作親寡旅也。

多故者不忘故舊。

寡親者失其親近。

是相反也。

多故者多故。

故大。

寡親者寡助。

故小。

孟子曰得道者多助。

失道者寡助。

多助之至。

天下順之。

寡助之至。

親戚畔之。

此正豐旅兩卦之別也。

推之人事。

則豐如文王。

三分天下有其二。

旅如紂王。

三仁皆離。

而稱獨夫。

即在合與不合而已。

合者。

火雷合德。

不合者。

山火背明。

故豐多故。

亦可解為多事多功。

事功之成。

必得大多數人之力也。

而寡親者。

亦可作難近講。

言其時位。

或其情一性一。

不許近也。

寄於外者曰旅。

言無親。

故可近之人也(好像少一字)。

旅之與豐。

正如孤之與眾。

私之與公。

其志既殊。

其行不同。

豐則有可為。

旅則不可進。

故豐亨而志於外。

旅小亨則吉在貞。

一守一行。

一進一退。

自成因果也。

分類:易經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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