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證釋
巽卦
。
巽上巽下。
孔子《宣聖講義》
易之純卦。
現惟巽兌兩卦未講。
按周易八卦方位。
上離代乾。
下坎代坤。
東為震。
西為兌。
此名四正卦。
而乾坤巽艮為四隅卦。
合伏羲方位言。
則震巽為對。
艮兌為對。
是講震即可兼巽。
講艮即可兼兌。
而在文王六十四卦序。
卻以巽兌往來。
與前震艮往來相錯。
則本顛倒同體。
不取對象也。
巽一一陰一兩一陽一。
一陰一在下。
兌一一陰一兩一陽一。
一陰一在上。
是一卦顛倒為二。
與震艮同。
由八宮變化次序言。
巽自乾初變。
故一陰一在初。
兌則坤再變。
故一陰一在上。
若更變上爻之一陰一。
則成乾矣。
巽初變一陰一。
艮二變一陰一。
再變艮上爻之一陽一。
則為坤矣。
是巽為出乾入坤。
兌為出坤返乾。
一往一返亦相對。
而所行不同。
故八宮次序。
乾宮初變為天風姤。
即變巽也。
再坤宮五變為澤天夬。
即坤終返乾也。
巽以一陽一初受一陰一。
兌以一陰一將成一陽一。
故巽日近坤而稱長女。
兌日近乾而稱少女。
為女同。
而長少不同。
為一陰一同。
而所近遠者不同。
此巽兌大別。
與震艮之以長少男不同行者相應。
巽始而兌終。
皆一陰一之行。
震始而艮終。
皆一陽一之道。
一陽一升一陰一降。
而卦自下上。
故巽與兌。
在後天一一陰一一一陽一。
與震艮之一一陰一一一陽一同。
不復以先天男一女分一陰一陽一者。
正以其行之遠近。
其成之屬類為判。
巽雖長女。
而不克代坤。
兌雖少女。
而能與震對。
此其在後天。
兌較巽重。
而居四正位也。
若六十四卦中之巽兌。
已由三爻重為六爻。
其象大異於元卦。
合為四一陽一兩一陰一爻。
巽之一陰一爻在初四。
兌則在三上。
剛柔皆不協。
而巽先柔。
故為伏。
兌先剛。
故為見。
伏猶入也。
見猶出也。
入者自外而內。
自上而下。
言巽之一陽一。
從一陰一化也。
出者自內而外。
自下而上。
言兌之一陰一。
從一陽一化也。
蓋卦之本在初。
末在上。
巽一陰一在初。
兌一陽一在初。
一陽一主升。
失其本。
則無根。
此巽為一陰一。
兌為一陽一。
由其爻之位辨之。
兩一陽一間一一陰一。
巽則一陰一得時。
兌則一陽一得勢。
故兌與巽。
為一陰一消長之機。
巽消而兌長也。
震艮則為一陽一消長之紐。
震之初。
為一陽一始起。
艮之上。
為一陽一之終。
而巽震先天相對反。
一一陰一一一陽一初化之象。
天地變化。
皆自此二卦始。
而兌與艮則為終成之時。
天地終成。
皆艮兌主之。
而易重一陽一。
故艮為成終成始。
不及兌也。
一奶一為一陽一終。
兌為一陰一終。
其終同。
而一陰一陽一異。
此終彼始。
此長彼消。
舉其一。
則兼其二。
兌之一陰一將終。
即一陽一之繼長。
此兌為太一陽一而同於乾。
乾坤者。
易之門戶。
巽由之以入。
兌由之以出。
入者日就於暗。
出者日望於明。
以象言之。
巽為風。
為柔木。
以其氣變動而情屈折也。
兌為澤。
為金。
以其德合流。
而體凝固也。
兌主口舌。
為說言。
則澤之象。
巽主順行。
為進退。
則風之象。
此其大概也。
而巽與震皆象木。
震則剛木。
如喬木之屬。
巽則柔木。
如灌木之屬。
草竹之類亦巽也。
震為雷。
一陽一之動。
巽為風。
一陰一之動。
雷發於地。
風行於天。
其所自異也。
巽之四一陽一兩一陰一。
如鳥之兩翼。
交舉空氣之中。
翱翔雲天之下。
而發於上。
必順以下。
故曰入曰伏。
以剛隨柔。
一陽一從一陰一。
升而降。
遠而近也。
兌則反是。
巽以遜退。
義亦通。
遜讓也。
一陽一讓一陰一也。
高者自下。
亢者自卑。
如人之屈伏。
不復倔強。
柔順相從。
不求高遠。
是謂之巽。
又選也。
有遜讓。
則有推擢。
故推巽之用則為選。
有所取捨曰選。
拔其一。
抑其餘。
晉其良。
退其莠。
如選舉也。
而必先之以巽。
不巽則不成選。
無所甄別。
何有去留。
無所推讓。
何有拔擢。
此相進退者也。
故巽主進退。
進其所宜。
退所不宜。
則所選者盡善。
故巽之風行。
擬於人之教化。
教化者。
勵其善。
去其惡。
揚其良。
逐其暴。
以示於天下。
莫不順之。
如風之加於草矣。
故巽者美德。
天以之和。
人以之平。
不偏不私。
以生以成。
斯達於道。
而有小亨。
謂其能委曲盡利。
安徐獲功也。
其為辭義。
已詳前講二卦中。
不再及。
巽。
小亨。
利有攸往。
利見大人。
孔子《宣聖講義》
此彖辭也。
巽以四一陽一兩一陰一。
上下正位皆剛。
與豐旅恰反。
故豐旅剛柔相從。
而柔得正。
巽兌剛柔相從。
而剛得中。
柔以順剛為志。
剛以先柔為用。
而巽則剛失其本。
與兌反。
故巽雖以一陽一居二五正位。
而其本不固。
初四兩一陰一間之。
故辭稱小亨。
言不能如乾之元亨也。
稱小者。
巽順而遜。
謙卑自處。
柔雖失正而得勢。
故為小亨。
言所亨者不大。
有所限也。
如坤之利。
僅及於地。
非乾之能行於天也。
故所佔利亦有限。
利有攸往。
坤之行地無疆也。
利見大人。
乾之德施普及也。
巽以乾初變坤。
而坤得時。
故為乾者半。
為坤者半。
柔爻雖少。
而剛不能與爭。
剛雖得位。
而柔轉能與抗。
初四之位。
足以接二五之中也。
卦中互火澤睽。
與兌互家人相對。
睽為乖隔。
二者不相合也。
火澤本相嫉妒。
水火相制以成其用。
而其情志不協。
故曰二女同一居。
其志不相得。
睽革皆然。
革以火在澤下。
迫而變革。
故名革。
睽則火炎上而澤潤下。
各異其趣。
愈去愈遠。
故名睽。
巽中互睽。
可見中之多猜忌也。
而柔以不得正位。
不得不暫從順於剛。
此彖辭小亨之由來。
而利見於有行。
與見大人。
有攸往者。
行之宜。
見大人者。
進之吉。
是巽有其利矣。
而不及元貞者。
元為始。
剛失初無始。
貞為終。
柔失上無終。
故四德惟利與小亨。
亨無元不得稱大。
如大亨以正。
乃元亨之別稱。
旅之用小。
所變為巽。
其亨亦小。
以旅居寡親而少助。
不得不遜。
故以巽繼旅。
旅以火在山上。
火炎於空。
易扇動其氣。
而風生。
巽為風。
風之繼離。
即俗所謂熱極生風也。
熱者上升。
冷者下降。
一升一降。
乃成風。
此巽風由升降成。
亦即一陰一陽一進退之象。
故巽主進退。
有退必有進。
有降必有升。
此利有攸往。
行之宜。
而必先有止。
利見大人。
升之進。
而必先有降。
自下而上為升進。
自近而遠為行進。
皆巽順之德。
先能近下也。
大人者。
在位之君子。
初四接二五之正。
故有此占。
而兩一陰一交於四一陽一。
如鳥翼然高舉。
一陽一以挈一陰一。
升以攜降。
此利有攸往之象。
是柔雖抗而不及反。
剛雖強而不自離也。
中互離兌。
兌克從離。
故成附麗之用。
而為巽順之行。
遜以為本。
順以為先。
則無往不宜。
無求不得。
利見大人。
可見其有功矣。
彖曰。
重巽以申命。
剛巽乎中正。
而志行。
柔皆順乎剛。
是以小亨。
利有攸往。
利見大人。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彖辭之義也。
重巽者。
以重三爻之巽為六爻也。
巽像風。
風行草偃。
以譬在上之教命。
教以化言。
命以從言。
實即一也。
古者天降下民。
作之君師。
君即師也。
命即教也。
師謂之教。
君謂之命。
君命之頒。
即教令之行。
皆取法於巽風之普被也。
故曰重巽以申命。
重複叮嚀之意。
故曰申。
凡教與命。
重在人民順從信服。
其不從不服者。
重申之至於再三。
必期其同領會也。
如天之風。
非一動即已續續吹拂之。
使無不順。
草上之風無不偃。
君上之命無不從。
是即順之至也。
巽之至也。
惟巽以順。
惟命以行。
巽命之加。
天下悅服。
以其柔易中人也。
柔以感其心。
巽以期其服。
上巽下巽。
斯同巽矣。
故卦用重巽。
未有上不順而下順者。
未有上順而下不順者。
有之則非教也。
非命也。
教出於一。
命出以誠。
一誠不二。
斯孚於正。
後世有不一以教。
不誠以命者。
民雖強從。
而心不服。
此亂之所(+皆)。
政自是以窳。
教自是以隳。
故易以重巽申命。
明教命之不二。
重之不移。
申之不改。
民有適從。
天下大順。
此上治之世。
由巽以達之。
上巽以正己。
下巽以正民。
上下自正。
無不正矣。
故巽上下正位皆剛。
釋以剛巽乎中正。
言剛在上。
九五為正。
在下之九二。
則非剛之本位。
而以乾易坤。
是坤柔之巽也。
故稱剛巽乎中正。
言以九五之剛。
而得九二之巽。
合成中正。
以推九二德施普及之教。
而成九五剛健文明之功。
故彖曰利見大人。
秉乎乾也。
乾初交坤。
剛初巽柔。
其志在外。
故曰志行。
將推至無疆也。
風行於天。
而地受之命。
行於上。
而下受之。
不可限也。
志在必行。
不可阻也。
志在致遠。
風動而大地皆知。
命頒而下民鹹順。
此志行之效也。
以二五正位重剛。
而下接初四之柔。
接愈近。
行愈速。
命亦愈尊嚴。
下得親其上。
民得近其君。
是以利有攸往。
利見大人。
何哉。
柔不離心。
而順乎二五之剛也。
凡柔下行。
今以初四接近二五。
卦由下上。
乃皆順剛以行。
言順之以同升進也。
如旅以柔亦皆順其上之剛。
自始至終。
不相離異。
是以小亨。
言剛得正。
而柔得始。
不得匹配。
故稱小亨。
本巽之志。
不敢大也。
因小亨而利於行。
利見大人。
則亨雖小。
所成甚大。
此柔勝之道。
愈下人愈見其高。
愈讓人愈顯其德。
以中正之位。
體異順之情。
則天下無不來同。
而教命無不共化。
故巽彖辭稱其利也。
象曰。
隨風巽。
君子以申命行一事。
孔子《宣聖講義》
此象辭。
明人道也。
彖辭釋文已有重巽以申命一語。
象辭更申言之。
隨風者。
如震之洊雷。
兌之麗澤。
艮之兼山。
與坎之水洊至。
習坎。
離之明兩作離。
皆明示重卦之義。
而先天震巽對位。
後天巽兌往來。
尤見巽與震兌相關。
其辭亦相應。
巽稱隨風。
以上下皆巽。
巽為風。
重巽如之相隨。
與震之洊雷。
兌之麗澤一例。
雷曰洊。
明其前後洊至。
澤曰麗。
明其首尾附麗。
皆上下相應。
內外相連。
接續不斷。
非一發即已者。
而隨風之義且兼有澤雷隨之用。
兌震相合。
上澤下雷。
非雷澤歸妹可比。
歸妹男從女志。
兄遣妹嫁。
亦若相隨。
而易重一陽一。
一陽一主一陰一從為順。
故雷澤為歸妹。
而不稱隨。
言剛無從柔之理。
惟澤雷一陽一主於前。
一陰一附於後。
故名隨。
亦以爻位之應也。
隨風之隨。
亦如之。
風之動也。
前後相及。
乃見其順行之象。
若首末相反。
方向無定。
是亂也。
名曰逆風。
不孚於巽之用。
故巽曰隨風。
稱其順也。
隨從而不逆也。
巽以氣動為風。
一陽一先一陰一順。
初四之柔。
上隨於二五之剛。
斯為順行之正者。
順以正為貴。
順於正位。
方為順之正。
此二五之一陽一得正。
而能率初四也。
隨風以成巽。
即巽順本義。
天之道也。
而君子以之申命行一事焉。
申命之義。
已見前講。
重申教命。
欲上下之順從也。
而行一事者。
有所為也。
事猶政事。
命屬於教。
事屬於政。
教亦兼政。
政亦有教。
一令之頒。
即一政之舉。
一政之理。
即一事之功。
以其在上率下。
由一導眾。
故重在申命行一事。
申命則皆知之。
行一事則皆法之。
教政之本。
非徒言文之效。
必有實行以示其則。
故申命者初也。
行一事者終也。
有初有終。
天下莫不順矣。
而必取象於隨風也。
故申命行一事。
人之道也。
人法天以示於眾。
教政法風之行。
以推及於天下。
其行之速。
其成之遠。
皆如巽之風行焉。
則天下同乎大順。
此君子鑒於卦爻。
明於德用。
見二五之正。
宏乾之行。
見初四之柔。
達坤之道。
乾行以同天。
坤道以同地。
巽之所成。
實賅乾坤二者之用。
而以育成一人道之治者也。
申命之不已。
則無不聽其言。
行一事之有成。
則無不師其范。
此德至而道凝。
萬物育而天地位之象。
豈獨巽順自伏已哉。
愈昭其順。
愈見其高崇。
愈用其伏。
愈顯其深遠。
故巽為伏或入。
言其伏於深幽。
入於一精一湛。
非淺涉即已。
少加即退者。
故命也必申。
事也必行。
恐人以風行善變。
吹拂於輕微。
化行於狹隘。
而忘順正之道。
物以伏入明其要旨。
更以申行明其實踐。
此人道之貴。
又有別於天之風矣。
蓋三爻之巽。
天風之象。
六爻之巽。
則重在示人道之則。
此彖曰重巽。
象曰隨風。
而皆歸於申命行一事。
足見人道之巽。
於順行中有為。
非聽其自然推行者也。
故巽為教化所本。
必期其入人之深。
被物之遍耳。
初六。
進退。
利武人之貞。
孔子《宣聖講義》
此巽初六爻辭也。
以柔在下。
而上接九二。
外應六一四。
一剛一柔。
故曰進退。
巽為進退。
不獨初爻。
而初六正所以為進退之因。
升降之別也。
卦自下上。
而一陰一下降。
剛柔相拒。
以不得逕進。
又不能逕退。
故兼二者之情。
初六柔也。
而近剛。
如履六三。
武人為於大君。
亦此爻之象。
故爻辭稱利武人之貞。
武人言其進剛。
貞言其守正。
巽原由乾變坤。
乾之本德。
以剛為用。
坤則以貞為先。
合言之。
則利雖屬武人。
而仍不可失其貞正之守。
此戒武人之恣肆。
而明巽以順正為重也。
象曰。
進退。
志疑也。
利武人之貞。
志治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爻稱進退。
為一陰一陽一相疑。
疑與坤上六之疑字一義。
過柔而望於剛。
則疑又礙也。
相妨害也。
初四皆柔。
而迫於二五之正位。
故志多疑。
遂為進且退之象。
利武人之貞。
以武人不得亂於教政。
故以貞字。
明其志在治理。
治與亂對。
不貞則亂。
武人原不省政教之正。
若失其守。
而妄加干涉。
其亂必至。
惟以守貞。
不越其位。
心雖儀於剛。
以達其扞衛之功。
而行志於正。
以成其治理之用。
故曰志治。
言武人之貞。
志在求治。
求治即止亂也。
初六坤履霜之時。
防微杜漸惟在於貞。
貞正自守。
乃以柔順於剛。
若失其貞。
正是化柔為剛。
不免於暴矣。
初六在下。
其用未顯。
故爻辭以貞警所志。
恐利見而害亦隨之。
未治而先亂也。
巽兌往復。
巽初六即兌之六三。
履六三武人干政。
乃占咥人之凶。
巽重在教命。
教重在正。
此初六大義。
不得以進退失守。
逐於剛而成亂國之行。
必時不忘其為柔爻。
有戾於坤安貞之德。
初四兩柔。
原巽主爻。
明乾之初變。
變則宜慎於其位。
以成乾交坤之志。
亦即達剛用柔之旨也。
九二。
巽在床下。
用史巫紛若。
吉。
無咎。
孔子《宣聖講義》
此巽九二爻辭也。
九二內正。
而剛履柔。
坤善承乾。
故順乎剛。
而自巽在床下。
床者坐臥之具。
偃息之需。
今巽在下。
是非為坐臥。
而乖乎偃息之用也。
床下近於卑窪之地。
詩曰或偃息在床。
今不得偃息。
乃自巽之象。
時所迫也。
雖在床下。
而不能無憾於床上之人。
臥榻之側。
不能容他人鼾睡。
則床下即非卑污。
亦難安處。
因事變之迅。
猜疑之生。
心有不快。
則乞於神。
故曰用史巫紛若。
言其在內如人之心。
不得自決。
乃卜於史。
問於巫。
紛若者。
眾多也。
言其無主宰。
而遍徵於史巫耳。
九二既得中位。
剛而不戾於正。
妄而不出其位。
故占吉。
而免於咎。
無咎者。
巽在床下。
用史巫之紛。
宜有咎矣。
而以得中位。
行中道。
而獲免焉。
蒙卦曰。
初筮告。
再三瀆。
今史巫紛若。
是已瀆矣。
瀆則有咎。
床下既不可居。
史巫又難遽信。
則其為行。
已不免進退失據之咎。
而以二爻之中。
初六之順。
終幸以免。
可見剛之不易用。
強之不可恃耳。
象曰。
紛若之吉。
得中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紛若應不吉。
而爻辭占吉者。
由於得中。
謂九二得中位。
行中道也。
且中字含有一精一義。
即不偏也。
用中為本。
何憂乎紛若哉。
得中猶得一也。
得一則不紛矣。
言事變無常。
而中行不二。
則何往而不利哉。
矧由外而聽於中。
丁(不通,不懂,定?)亂而就於正。
處紛而納於一。
如群言龐雜。
折衷於聖。
更無可疑。
亦何用史巫之辨。
此吉字實由得中來。
而非指紛若也。
九三。
頻巽。
吝。
孔子《宣聖講義》
此巽九三爻辭也。
九三人爻之始。
內巽之終也。
巽終而用窮。
雖剛而失於正。
故曰頻巽吝。
頻者數數(是否多一字)也。
以九三巽之極。
極則非一再即已者。
頻頻為之。
反巽以不巽。
是反順為逆也。
初順終逆。
奚免於吝。
吝者嗇也。
不豐也。
不慷慨也。
吝於所行。
而得失隨之。
吝於所止。
而利害半焉。
此頻巽之吝。
亦即道窮則變。
物極必反之例也。
象曰。
頻巽之吝。
志窮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言九三剛而不中。
乾惕若厲之象。
而巽用至此已極。
極則窮。
故曰志窮。
以巽志在變坤。
凡剛皆宜協於柔。
上三爻之巽。
雖自六一四始。
而下三爻之巽。
則至九三終。
若以他卦言。
九三六一四。
孚於既濟。
原為吉爻。
而巽以順聽為本。
進退為用。
故上下自為一段。
若不相系。
則九三恰居窮地。
此頻巽而反取吝也。
初言志治。
此言志窮。
皆主志言。
以在內先志。
心之所之曰志。
而巽順如風之行。
象教政之及。
尤先民志。
民志之順。
教政乃布。
治功乃成。
苟違民志。
將何有成。
故屢稱志。
明在上之志。
必先合其下之志也。
九三剛愎自用。
有復省其下之志。
斯為窮而稱吝矣。
吝與窮。
因與果。
吝者終窮。
欲其不窮。
先須不吝。
吝其所行。
不獨窮其物。
且窮其志。
則頻巽更何為乎。
故處剛者貴能柔。
居上者貴能下。
履貴者貴能賤。
席豐者勿吝。
多財者厚施。
何哉。
為欲其不窮耳。
六一四。
悔亡。
田獲三品。
孔子《宣聖講義》
此巽六一四爻辭也。
六一四外巽之始。
與九三同為中爻。
孚於即濟。
故爻稱悔亡。
卦內貞外悔。
外卦稱悔亡。
乃吉占也。
以原有悔。
今亡之。
是其德行所致。
與九五悔亡相似。
九五以乾正位而悔亡。
明剛健之達於大亨以正也。
六一四以非正而孚於既濟。
合於中行。
則以柔能順剛。
協於順承之義。
推其安貞之德也。
所行有獲。
所為有成。
相濟之功。
人之道也。
故曰田獲三品。
田者以眾志從戎。
尚武衛國。
而先習於田獵。
且以供祭祀之需。
達祈報之義也。
三品者。
言不止獲其一種。
猶所獲甚多。
足供祭享典禮之用也。
而以見上下一德。
臣民合力。
不獨田之為已。
因田而昭其事功耳。
教政之布。
社稷之保。
神人之安。
邦國之和。
皆於田獲多品中見之。
明六一四悔亡之由來。
以其內外克孚。
上下共濟。
如前解卦田獲三狐。
師卦田有禽。
其功又勝之。
師比往來。
師以眾正。
故有獲。
比以朋比。
遂有失禽之占。
禽猶獲也。
獲即得也。
得於心謂之德。
得於物謂之功。
此六一四所佔。
以功為尚矣。
象曰。
田獲三品。
有功也。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六一四柔而順乎剛。
外而濟於內。
率眾以就於正。
不與九二違。
而與九五近。
故以有功稱。
有功者。
凡事有成。
而首見於田。
田者軍旅之備。
扞災禦侮。
保土安民之本。
故為功者。
不止獲多物也。
以六一四在兩一陽一中。
有離明之象。
宜其所行有功。
九五。
貞吉悔亡。
無不利。
無初有終。
先庚三日。
後庚三日。
吉。
孔子《宣聖講義》
此巽九五爻辭也。
九五全卦正位。
乾德所見。
而巽以乾變坤為志。
故凡剛爻。
皆遜於柔。
將以成其志也。
九五正位。
而曰貞吉者。
即此義也。
以上就下。
外返內。
故孚貞吉悔亡之占。
言雖剛健。
不失其貞。
推乾之德。
以達坤。
合乾坤之用。
故占無不利。
以卦初四為柔。
剛失其本。
以順變也。
乾主大始。
坤主大終。
巽以乾變坤。
而發於初。
故無初有終。
皆坤之用。
巽為乾宮初交於坤。
初交者。
將以發其端。
而自下上者。
且達於終。
為坤善順承乾志。
以代終也。
先庚後庚者。
時日所合。
與蠱之先甲後甲一義。
巽震往來。
蠱亦巽在下。
得震之用。
震巽干支合庚辛。
故巽稱庚。
兼及辛。
且用先從容。
體巽者。
用震。
故稱庚不及辛。
先後各三日。
合本日共七日。
亦天道本數。
由震始見之。
故震曰七日得。
坤震合為復。
曰七日來復。
皆此義也。
孚於時者。
不違於天。
天道由時明。
天道不違。
人事自利。
此九五占吉。
前後兩吉字相應。
貞吉者。
發於坤。
末稱吉者。
同於乾也。
乾志變坤。
坤承順乾。
順變而不失正。
此所以全爻皆吉也。
能保安貞之吉。
自成全體之吉。
吉則無不利矣。
庚辛五行屬金。
金善制木。
以成其用。
木無斧斤。
則不克達其用。
此義重金。
而非相害也。
蠱取甲者。
木之本德。
巽取庚者。
木之大用。
一體一用。
足相證明。
如澤火革稱己日者。
火之本體與蠱之甲一例。
在內從體。
兼外則賅用。
巽以一陽一漸易一陰一。
易以變易。
必取其相制以變革之。
而九五九二。
重剛不協。
惟求於變。
以期其協。
此九五以乾正而重貞吉也。
以大位而捨初以保其終。
此巽順要旨。
進退以時。
從違以道。
克己以從人。
遜志以獲利也。
象曰。
九五之吉。
位中正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九五原乾飛龍在天之象。
以志於巽。
反取坤安貞之旨。
一剛一柔。
一正一變。
乃合中道。
九二失坤正位。
僅曰得中。
九五得乾正位。
而德兼坤。
故曰位中正也。
中指中爻。
正指正位。
合而言之。
乃中正不二之德。
王道無偏之行。
此巽九五異於乾也。
剛以下柔。
上以近眾。
則九五與六一四接。
九二與初六交。
各達其用。
而成巽伏之義。
伏者如物之俯。
樂與之親。
而不自用。
此九五之吉。
由兼中正得之。
上九。
巽在床下。
喪其資斧。
貞凶。
孔子《宣聖講義》
此巽上九爻辭也。
上九終窮之地。
巽用之極。
與九三同。
九三當內卦之窮。
上九值外卦之盡。
其情甚近似。
而上下內外道殊。
三爻卦窮於九三。
六爻卦窮於上九。
其窮同。
而中與終不同。
中窮者。
進猶可繼。
終窮者。
退無可守。
故九三雖窮而不絕。
上九則絕。
行止無當。
巽固不可。
不巽又將何為。
巽在床下。
以其迫而離坐。
自降於地。
圖暫安保。
而不見客於床上主人。
床之上下即位之上下。
原據人之位。
雖巽伏以退處於其下。
仍無以沃人之心。
解人之忌。
必至喪其資斧。
此與旅卦同義。
旅以喪資斧而無所歸。
巽以喪資斧而無所守。
一也。
進退兩難。
巽之本用。
今進已無地。
退又無方。
羝羊觸藩不能退。
不能進。
則將誰與保。
此占貞凶。
貞而凶也。
貞者守正不移。
非所守而欲守之。
即戾於正。
是以正而干凶。
非正之凶。
正於不正為凶。
己以為正。
人以為邪。
己以為貞。
人謂之悔。
悔而不悟。
悟而不速。
宜其凶矣。
失時之凶。
逢天之怒。
客於外者。
有家可歸。
非凶也。
居於上者。
有下為守。
非凶也。
上九在外而居上。
崇高而鄙遠。
內應九三。
兩剛相拒。
如男無女。
如夫無妻。
則無可歸。
無與協。
此絕也。
窮而絕。
欲以貞固自守。
是益其災也。
窮地不可暫留。
絕地不可偶入。
今竟思久居不去。
深入不移。
安能倖免哉。
此貞之為凶也。
然巽者以順正為本。
貞非凶。
而上九無可順。
失其所就正之位。
此貞為凶。
床下之地。
甯能安居乎。
資斧之喪。
寧能久留乎。
占此者。
惟務退去。
或幸得免。
乃猶進退無主。
巽伏以入。
謂無為害。
而不知窮之災。
謂有可為。
而不知變之亟。
此順正者。
宜易以順變。
銳進者。
宜易以速退。
自反以就於正。
不失其中。
差免於害。
否則變在須臾。
雖巽伏不欲與爭。
亦難以見容於人。
此爻辭斷為貞凶也。
象曰。
巽在床下。
上窮也。
喪其資斧。
正乎凶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九三稱為志窮。
上九則為上窮。
志窮者。
卦用未盡。
其志且窮。
如已知窮之將至耳。
若上九則誠窮矣。
而巽在床下。
九二反占吉。
則以二得中位。
上九失中。
乃變為凶。
是巽之所在地同。
而吉凶異。
得中則吉者。
能不窮也。
失中則窮者。
無可守也。
故九二雖巽在床下。
而史巫紛若。
無所失也。
上九之巽在床下。
則喪其資斧。
無所用矣。
喪其資斧。
而占貞凶。
明言因守而有失。
以正而逢凶。
正乎凶者。
言貞為正。
而上九非正位。
正字推作正當講。
正乎凶。
猶所貞守者。
正當其凶。
亦即所守非正之意。
自以為守正。
而不知早乖於正。
愈守愈遠於正。
則所謂正者。
恰成非正之災。
正出於誠。
不誠者妄也。
無妄之災。
生於不誠。
誠正不二。
不違於時。
此大畜向天之衢。
愈進愈大。
順乎時也。
無妄則先戾乎誠正。
愈行愈妄。
此無妄之災。
由於違時。
而在人。
由於不正。
不正之正。
惟逢其凶而已。
不貞不貞。
惟趨於窮而已。
天之貞。
將以啟元也。
故先保其正。
持其中。
不違於時。
不二其德。
方孚於安貞之道。
今上九已窮之時。
已絕之地。
無正可守。
無位可貞。
既伏於床下。
又喪其資斧。
而曰能貞。
是自招其凶矣。
正字從一從止。
止於一為正。
今無位而非時。
一之不存將奚止乎。
止於非一。
乃止於窮絕之處。
此即止乎凶之謂也。
易辭兼多義。
常變不同情。
上九當變。
則正反為不正。
貞反為非貞。
此九二之巽伏吉。
上九則變為凶。
九二史巫紛陳。
上九則變而喪其資斧。
彼九二得中。
眾所臣事。
史巫紛若。
喻其多助也。
上九已窮。
眾志離散。
資斧且喪。
喻其寡助也。
有財者眾歸之。
無物者人棄之。
此九二為吉。
上九為窮。
而上九之窮。
恰與九三似。
九三窮尚在內。
猶可望外援。
故吝而為志窮。
上九則窮已極。
內外皆盡。
無復相協。
故為上窮。
言窮在上。
而下無民也。
此乾上九之象。
無位而居高。
無民而在上。
其危可知。
雖欲巽伏。
時已不及。
此終於凶。
不得以貞免也。
凡爻辭貞凶者。
皆如巽上九之例。
非所守而強守之。
非其位而強居之。
非其有而強得之。
皆凶之災。
況巽本遜讓為重。
不得強守其位。
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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