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證釋
夬卦
。
兌上乾下。
孔子《宣聖講義》
夬上兌下乾。
為五一陽一一一陰一卦。
與天澤履同體。
而上下異。
柔為剛所決。
故名夬。
而夬字有數義。
一則決也。
如水之決流。
一則抉也。
如力之抉物。
皆有推而去之之意。
為其勢甚盛。
其行甚速也。
故又為快。
一快速也。
以其行疾速。
不復停留也。
一快暢也。
以其行無阻。
如水順流也。
故夬有決快諸義。
而不用決快者。
則非限於一義耳。
三月之一陽一。
切近於夏。
其勢至快。
其志至決。
而一一陰一被推。
如水被決。
不可復止。
故名夬。
若履則與夬反。
以兌在下。
能留止一陽一氣。
而變剛為柔。
柔在中。
孚安貞之德也。
夬則一一陰一在巔。
欲降不能。
兌悅而乾健。
柔不能勝剛。
終為所決而退。
傳曰夬決也。
剛決柔也。
即此義耳。
卦五一陽一一一陰一。
一陽一道日昇。
上一位至高。
一陽一之所望。
故一陰一不得留。
且由益之求進不已。
進者一陽一之志。
一陽一日以長。
勢必抉去其一陰一。
此三一陰一三一陽一。
變而為五一陽一一一陰一也。
夬之為義。
固如上述。
而於字亦有取象。
則近似大與天。
或夫字。
皆以一陽一之盛為象也。
加水則決。
遇力則抉。
藏於心則快。
見於行則決且快。
此由夬字所合。
可以推見卦之用矣。
兌澤也。
而上於天。
水在天上。
勢必下流。
以一性一潤下故也。
水在天上之卦有需。
而為雲雨之象。
兌雖與坎異。
而澤所以瀦水。
天上安可久瀦。
此事勢之不能久留。
而其行之必快。
志之必決也。
夬之中互。
因五一陽一爻連接。
遂成乾卦之象。
而外僅一一陰一爻。
不足與五一陽一協。
一陽一盛易揚。
剛盛易折。
此夬之用。
本一陽一亢之勢。
有飛揚之情。
而兌澤不足以潤下。
兩一陽一之和。
乃成太過。
以兌乾皆太一陽一也。
和則和矣。
而反助其威。
此夬以健勝。
而其道失中。
中失則用不全。
惟上卦正位。
九五得中。
故有孚。
然下應九二。
中九三九四。
皆重剛不中。
與乾爻同。
故其行多戒。
若忽於乾惕之戒。
自尊自大。
逞威用武。
則比如火不戢。
必自一焚。
一陽一德之光。
必以戒懼為本。
故乾以朝乾夕惕為訓。
觀乾之辭。
則知夬之所貴矣。
蓋夬之與乾。
惟差上爻。
而屬崇高無位之地。
所幸上爻為一陰一。
一陰一道降。
雖不得降。
其用未改。
兌以悅澤為用。
如雲雨之潤物。
今雖阻於五一陽一。
而其志猶未易。
雨澤雖難沛。
而天德不可息。
故占夬者。
宜檁然自反。
戒慎恐懼。
以厚其施。
推天之恩。
以潤其下。
則夬之用。
即乾之用。
而兌之道。
即履之道。
兌同也。
而上下異。
果順其志。
自卑自抑。
居上不驕。
惟謙惟退。
施德務溥。
自孚於履。
則可以辨上下。
定民志矣。
故履能以柔制剛。
而遵禮自卑以尊人。
若夬則反以自尊自恃。
揚於王庭。
圖企於乾。
而忽其亢。
是以夬無終。
而柔道不久。
雖利有攸往。
而不利即戎。
且號而有厲。
是可見夬之過剛。
其咎不免。
惟上六一一陰一。
全卦所貴。
其用亦異於他爻耳。
孔子《宗主附註》
夬為三月卦。
而二月為大壯。
大壯震合乾。
系二一陰一四一陽一。
進則兌合乾。
系一一陰一五一陽一。
一陽一日加。
一陰一日退。
是自大壯變來。
爻辭中有關大壯者。
即示夬之用與大壯相應。
如初九壯於前趾是也。
大壯在前。
猶物之根。
人之足。
卦自下上。
初爻應於足趾。
故爻辭引為喻。
壯者一陽一之壯也。
而至夬則壯之又壯。
至乾則為純一陽一。
必至天風姤。
一一陰一始生。
應五月夏至節。
一陰一由此漸長。
歷剝至坤而成純一陰一。
故夬與姤。
乃一陰一氣終始之象。
夬終而姤始。
此一陰一氣之消息也。
卦名夬者。
剛長決柔。
一陰一終而快為乾也。
凡夬之用。
皆剛進柔退。
一陽一長一陰一消之象。
此學者所當知也。
又曰。
夬義已見前。
惟決快之外。
尚含有缺欠之意。
則本兌上缺而來。
缺闕也。
如水決口。
兌為口舌。
言語自出。
(看不清。
4右起2)缺也。
如頤中有物。
曰噬嗑。
像人口食物。
口張而物入。
是口之虛善受也。
故夬包有虛欠之義。
缺即不足。
與盈對。
月盈則缺。
器滿則溢。
故夬繼益。
以求盈不已。
終必缺也。
以爻言。
五一陽一一一陰一。
一陽一實一陰一虛。
是獨缺其上之象。
若不缺。
則為乾矣。
故為春末三月卦。
以尚欠一一陽一。
未成夏令。
若將上易為一陽一。
是純乾。
而為四月。
至五月。
一一陰一生於下。
則為天風姤。
合夏至節。
一陰一生則一陽一退。
故一陽一之盛。
以四月為極。
而由夬至姤。
皆從乾出入。
夬入而姤出。
皆一陽一中之一陰一。
消與息之數也。
易以一陽一為主。
剝為一陽一之消。
復為一陽一之息。
故剝與夬對。
復與姤對。
但一陽一消曰剝。
而一陰一消曰夬。
意即言一陽一道尊。
一陰一道卑。
一陽一不宜消。
一陰一則否也。
夬快也。
言行至近於乾也。
又缺也。
言尚欠此一爻也。
又決也。
言志決成乾。
而去其一爻也。
是皆體一陽一為言。
即就夬所賅。
決或快諸義言。
亦與剝字有相反之義。
剝者由外剝削。
如剝物之皮。
決抉者。
由內向外。
如抉出或決去。
皆由內而外也。
蓋一陽一原主外。
故其消亦由外而內。
一陰一原主內。
故其消亦由內而外。
內之極。
為一陰一之中宮。
故一陽一至剝。
則入於坤。
外之極。
為一陽一之大府。
故一陰一至夬。
則入於乾。
而夬之為乾。
非如剝之入坤。
以一陽一道主升。
夬升自同於乾耳。
不特夬也。
如姤為一一陰一之始。
而不曰復者。
亦以一陽一為主也。
一陽一遇一陰一曰姤。
一陰一至而一陽一自退。
非如一陽一之逐去一陰一也。
易泰否二卦。
代表一陽一陰一消息。
一陽一長則一陰一不能存。
一陰一長則一陽一不能留。
此君子小人去就之分也。
一陽一升一陰一降。
一陽一明一陰一昧。
剛柔之情不同。
內外之志不類。
故夬為一陰一之將去。
而柔不克與剛爭也。
其同體履。
亦五一陽一一一陰一。
以一陰一在中。
其用方大。
故有履虎尾之稱。
九五爻曰。
夬履貞厲。
亦明示與夬有相關處。
夬與履。
皆以九五得正位。
而孚於乾坤。
乾厲而坤貞也。
惟夬中互乾。
與履異。
故夬之用。
皆秉於乾也。
夬。
揚於王庭。
孚號有厲。
告自邑。
不利即戎。
利有攸往。
孔子《宣聖講義》
此彖辭也。
夬以五一陽一一一陰一。
而一陰一在上。
全易五一陽一一一陰一。
及五一陰一一一陽一者。
各六卦。
如同人。
大有。
小畜。
履。
夬。
姤。
皆五一陽一一一陰一。
皆乾所合三女卦。
如乾巽。
乾離。
乾兌是也。
夬為乾兌合成。
與履同體。
兌悅而乾健。
兌乾皆太一陽一。
而上爻一一陰一。
不能與五一陽一爭。
一陰一本降而反在上。
九五正位為主。
上爻在九五之上。
故有揚於王庭之象。
言夬以一一陰一為主用之爻。
雖不得勢。
而其尊貴不易也。
以比在下者。
上升揚於王庭。
得君主親用。
揚猶升也。
飛揚也。
得志飛騰之意。
人之得志。
受命於天。
而為君外。
皆以受命於君。
而升於王庭。
乾為尊貴之極。
上六一陰一爻。
不得比於君。
故稱為揚於王庭。
以王之貴臣為喻。
雖非要職。
而尊貴莫與之並。
以在九五之上也。
因不得勢。
故不稱其功業。
亦不著其爵秩。
與益之稱王。
告公用圭。
及賞受者異。
柔在上。
以順於九五為本。
九五為全卦正位。
孚於乾行。
故曰孚。
號者。
如同人九五。
先號咷而後笑。
同人亦五一陽一。
與大有往來。
而夬更以上卦之兌為口舌。
為說言。
口張在上。
有呼號之象。
同人之號咷。
亦以外互兌也。
五一陽一為之一聲。
一一陰一哆其口。
故象號呼。
而非言笑。
有厲者。
中互乾。
五一陽一皆本乾道。
乾九三曰若厲。
夬亦曰有厲。
其義大同。
厲危也。
又勵也。
又礪也。
有危害而自勵自礪。
乃孚於乾惕之訓。
告自邑者。
群情上達。
與益之告公同義。
此則告王也。
以下五爻皆尊九五。
而有事必告。
自邑者。
眾人之意。
非一人之私。
自明所從。
邑明所合。
五一陽一連集。
如邑之有眾。
群情上訴。
以順於所尊。
此夬之大用。
不以一一陰一阻一陽一。
而以五一陽一決一陰一。
明其情為快。
志為決也。
傳曰。
防民之口如防川。
是不許告也。
今夬欲辨民之志。
揚民之情。
故許其下邑以告。
此夬以一陽一剛為德。
知立國之本在民。
中正為心。
知致治之功在政。
雖兌悅於上。
而不以柔拂剛正之行。
故本兌澤之象。
求民眾之情志。
戒於乾惕有厲。
而自明其德者也。
不利即戎者。
乾道至健。
而不宜過。
行至剛。
而必有中。
故夬雖五一陽一合明。
而不利即戎。
兵戎肅殺之令。
當秋之時。
今夬春夏之交。
生意方張。
自不宜於兵伐之事。
又夬外為兌。
以悅澤為用。
澤在天上。
如雨澤之下沛。
萬物鹹昭其恩。
眾生同仰其仁。
仁德之施。
恩澤之降。
皆與兵戎相反。
兵戎以毀滅為志。
殺戮為功。
則戾夫生生之情。
悖於全卦之用。
此不利即戎。
實與卦情相應也。
澤沛於上。
剛健至中。
則行無不宜。
動必有光。
以其孚於眾。
而洽於輿情。
行以公而志於光明。
雖一一陰一在上。
而因五一陽一之升。
終必去之。
則純乾之行。
元亨利貞之德。
其利於攸往。
已可見矣。
故不利即戎。
本乾之戒懼。
懷乾惕之心也。
利有攸往。
本乾之剛健中正。
孚光輝篤實之行也。
二者皆以乾為則。
九五中正。
克率五一陽一。
以決一柔。
三四重剛。
能自惕厲。
以合群志。
而履光明。
不隨一陰一以自疑。
而諧眾以有戒。
此夬彖辭大義。
雖四德僅利有攸往。
而全卦皆能從於正。
成其自強不息之道。
明德溥施之功。
兌之悅澤。
以順乾之剛健。
雖若相決。
而實相和。
則凡五一陽一一一陰一之卦。
一陰一率能成全一陽一德。
如同人。
大有。
小畜。
履。
皆是也。
夬與姤異。
而一陰一當將去之際。
尤難與一陽一持。
一陽一日進。
剛日長。
則其行亦日光。
德亦日明矣。
後人釋此。
多未能得原旨。
讀者宜細玩味之。
彖曰。
夬。
決也。
剛決柔也。
健而說。
決而和。
揚於王庭。
柔乘五剛也。
孚號有厲。
其危乃光也。
告自邑。
所告為公也。
不利即戎。
所尚乃窮也。
利有攸往。
剛長乃終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全卦彖辭之義也。
雖非損益可比。
而為一陰一氣將消之象。
其所關實重大也。
易以一陽一為尊。
故夬姤之用。
不似剝復之要。
然冬夏為一年寒暑之紐。
而夬姤當暑氣最盛之時。
天地之一陰一陽一方爭。
人物感而多恙。
是所影響者。
固匪細也。
夬一一陰一在上。
一陰一不可久留。
二氣難調。
氣候日熱。
故夬與乾為一陽一過盛。
人物雖樂於一陽一和。
而不能無一陰一以濡育之。
此夬後必有姤也。
夬因一陽一道升。
一陰一不得沛。
遂相決。
故曰決也。
決者。
如決水而流不止。
又如決裂不復相合。
又有決斷不復因循之象。
故曰剛決柔。
言剛勢至強。
不可少留止。
柔一性一至順。
不得少夷。
猶其行至決絕也。
上兌下乾。
乾健而兌協其德。
固如是也。
二卦合而相決。
雖決而猶能和。
則一柔不得與五一陽一爭。
而二一陽一且與之相得也。
柔之能與剛爭者。
必剛之衰。
如剝是也。
今夬剛方長。
柔不與和。
亦不可得。
故曰決而和。
此和乃勢所迫也。
既決矣。
而猶無怨。
非柔如兌者不能。
兌少女也。
義不與父抗。
故決而和。
猶少女之嫁。
不得怨尤其親也。
一柔在巔。
下近九五。
故有揚於王庭之象數語。
義已見前。
茲更申述之。
揚者一陽一也。
今一陰一稱揚。
以其乘五剛也。
五剛在下。
柔乘之而並升。
言一陰一本降。
今以五剛在下。
遂成乘龍之喻。
乾所謂時乘六龍以御天。
夬之上六。
則乘五剛以揚於王庭。
所喻相近似也。
勢由時迫。
時勢所使。
則降者反為升矣。
孚號有厲。
以夬柔少剛盛。
不克相濟。
而中互乾。
全卦之用與乾孚。
而兌為口舌。
以情志所發。
乃號呼。
而其行危。
則以剛易折。
揚易墜。
五一陽一過強。
如乾之九三若厲。
而必自乾惕。
以免於危。
自砥礪以進其德。
自勉勵以行於艱險。
此雖有厲。
而仍能孚。
故曰其危乃光。
光者光明。
因危而戒懼。
乃日就光明。
如天澤履是也。
夬履上下易位。
果鑒於危而自卑。
因於孚而自下。
則可同於履之用。
而所行有光矣。
光由(猶?)一陽一德。
必下照方成用。
如日月之光。
以及地為用。
若不下照。
則不見其光。
此一陽一德貴自下。
升而自降。
高而自卑。
以孚於乾。
則行自光明。
此與乾卦各爻相應者也。
告自邑下有脫句。
系告自邑。
所告為公也。
應改正之。
言告而自下邑。
必因眾情之同。
必本所告之公。
則以九五正位。
而五一陽一在下。
柔在上能自卑抑。
以聽其下。
則眾情得達。
政令公平。
此九五中正之道。
為其下所則也。
不利即戎。
以不宜尚武。
為五剛既過。
生意方宏。
果反尚兵戎。
是自敗其德。
而必逢其殃。
故曰所尚乃窮。
言上六柔也。
原為五剛所決。
不可久留。
今乃師其志。
以從事兵戎。
是雖柔道。
而同窮盡也。
兵戎者一陰一也。
夬以剛勝。
與師之五一陰一一一陽一相反。
故不利即戎。
若反其所勝。
而尚其所窮。
是自取敗亡。
正如一一陰一之終被決去也。
尚字與上應。
一陽一升直至上一位為止。
而戎事不與升發同。
故尚武者逢剛必毀。
況夬柔方失勢。
雖在上而不得久留。
是窮地也。
用兵而犯絕地。
豈直不利已哉。
故明德宜用柔。
而兵事不宜用剛。
成治宜自下。
而尚武不宜自高。
兵敗於驕。
政敗於暴。
德敗於剛愎自用。
事敗於有始鮮終。
此不利即戎。
因所尚之窮。
不足以佔勝也。
而利有攸往者。
夬一一陰一既日弱。
則五剛自日長。
行以剛健為先。
乾象曰。
君子以自強不息。
惟自強方不息。
是行動之利。
必以剛強為本。
若不自強。
安利於行。
夬之利。
在剛長而柔速終也。
此句義頗晦澀。
以限於言文。
應為剛長柔乃終。
柔之終。
即行之利。
健而能進。
強而不息。
行無不利。
乾之道也。
雖行遍天下。
無不咸宜。
以其至剛也。
而夬則猶有一柔。
然不久即終。
亦如乾之健矣。
上雖高而被決。
中方盛而無礙。
合群之情。
得下之志。
則行有利。
而自戒慎。
朝乾夕惕。
則免於危。
利而無危。
此夬之大用。
其道則由剛長而柔不久耳。
若但就原文釋之。
不能盡其旨也。
上言不利即戎。
為太過則折也。
下言利有攸往。
謂得中則有功也。
二者之間。
即過與中之辨。
剛而能中。
尚何往而不利哉。
孔子《宗主附註》
之用。
以達於乾為志。
五一陽一之升以去其柔。
故一陰一陽一相決。
而一陽一行至快。
卦缺其上。
則不如乾之全德。
故為夬。
言缺也。
爻中夬夬。
猶闕欠之意。
不足之象。
一陽一德方張。
而猶以為未足。
此君子戒懼之道也。
乾九三君子朝乾夕惕。
方免於咎。
可見一陽一剛不可過。
而升揚必自抑。
惟虛能容物。
惟謙能下人。
此夬與履同體。
聖人明履以制禮。
明夬以約情。
徇夫情。
則夬為過。
而終不久。
順夫禮。
則履為吉。
而行可大。
上下易位。
用乃大殊。
夬之彖辭。
首稱揚於王庭。
可見其升騰已極。
發揚已至。
苟無德以稱之。
則為小人得志。
必亂天下。
蓋柔道卑。
一陰一道降。
今上六在五一陽一之上。
是不可以為訓也。
故雖有九五之孚。
而不免於乾九三之厲。
而其情之易縱。
志之易盈。
則不免於號。
號有得意之叫囂。
與失志之呼號。
如同人之號咷。
出於憂恐。
而渙汗之大號。
則發於歡欣。
其號同。
其所以號不同。
兌主口舌。
有笑言之用。
有咒詈之行。
有呼號之別。
皆出於口。
成於聲。
而其情則異也。
夬之號。
亦以爻而有別。
九二惕號。
則如乾之恐懼。
同人九五之號咷也。
上六無號。
則因兌之說言。
夬夬之不足也。
是雖由兌而發。
其地既異。
為聲亦殊。
若渙之大號。
則非兌也。
風行水上。
相激成聲。
亦如人之號。
而其情發於激越。
其聲成為大鳴。
此則快暢之一聲。
有別於恐懼憂驚之呼叫也。
號字且含有號召之義。
若呼哨之類。
夬一柔在巔。
如堂上一呼。
堂下百諾。
為其情志之所見耳。
故孚號二字二句。
而仍連接。
不有九五之尊。
則無以孚。
不有上六之柔。
則無以號。
上六在九五之上。
故孚號而有厲。
此四字皆本爻象情志而來也。
又曰彖辭釋文含義甚一精一。
人多未能領會。
如孚號有厲。
其危乃光。
以厲危也。
而乃光。
則指所行之孚中正也。
中正光明。
易之體用。
共有九五正位。
不為上六所蔽。
故能正大光明。
而孚於乾九五之象。
因厲而自勵。
是危足以昭其德。
大其業。
此乾自強不息之道也。
又如不利即戎。
所尚乃窮。
系指兵戎之事為一陰一。
夬惟一一陰一在上。
若尚上爻之行。
則是窮盡之地。
故不利。
一陽一剛之德。
以生為本。
天地之恩。
由一陽一德以成之。
春夏萬物皆榮。
秋冬萬物皆殺。
夬之大用。
在成乾之道。
故為三月卦。
實當生育極盛之時。
宜其不利既戎矣。
即戎為尚殺伐之事。
以夬而尚殺伐。
是猶以春夏行秋冬之令。
豈非自尚於窮盡哉。
秋冬為歲令之窮。
兵戎為政令之窮。
皆一陰一之所主。
夬以一陽一剛為本。
而強其行一陰一柔之令。
有不趨於窮絕者乎。
故曰所尚乃窮。
不可用而用之。
謂之逆時。
易重時義。
位之所在。
即時之所在。
上六為全卦窮位。
而一陰一德又與生生反。
此即戎之不利。
亦時位所使然耳。
兵戎之事。
有干天和。
古人所慎。
故農時不許用兵。
三月為農耕重要之時。
安可以興戎動眾。
此彖辭不利二字。
不獨佔其不宜。
抑且示其不可也。
又曰彖辭釋文利有攸往。
剛長乃終句。
人亦不明其意。
以剛長乃終。
應為不利。
而彖辭明言利有攸往。
上句不利即戎。
所尚乃窮。
是與此句相類。
終猶窮也。
窮不利於即戎。
終豈利於攸往哉。
而不知彖辭之義。
正以其窮終之故。
蓋窮終皆指上六一爻言。
上六為一陰一已至窮終之地。
故不能有所尚。
尚猶志也。
志於上。
即志於窮。
志於窮。
則即戎安有功。
如兵履絕地。
覆亡之不暇。
尚望其致勝乎。
而利有攸往者。
非以上六為志。
乃以一陽一德為本。
一陽一剛之道。
無往不利。
而一陽一爻之志。
恆以最高為其的。
下有一陽一爻者。
其志皆指上爻為歸。
而上爻亦為一陽一者。
則必利於行。
故損益二卦。
皆利有攸往。
為其為乾包坤。
外為一陽一。
上亦剛也。
故利有攸往。
必本於乾之得勢。
必固一陽一之有終。
終始相成。
則行盡天下可也。
而夬則乖此例。
上為一陰一。
則一陽一無終。
柔在外。
則乾不大。
而彖辭稱其利有攸往。
何也。
則雖非損益之例。
仍本剛終之行。
五一陽一方張。
一一陰一難久。
上爻之位。
終必為一陽一所有。
而乾用以達。
一陽一道以全。
豈非有利於行乎。
九五正位。
克率群一陽一以升進。
則乾之用必成。
而夬之志可見。
釋文恐人未解。
故以剛長乃終四字。
明示夬之上爻。
因剛長而亦化於一陽一。
是一陽一無終而有終矣。
乃終即乃有終之省。
以文句所限。
意義略晦。
非如上句之窮可擬。
窮指一陰一之位已窮。
終則指剛之進有終。
長猶進也。
剛進至上。
則成全乾。
是利於行。
仍本乾之道耳。
象曰。
澤上於天。
夬。
君子以施祿及下。
居德則忌。
孔子《宣聖講義》
此夬全卦象辭也。
夬以兌在乾上。
象為澤上於天。
天原在上。
澤本居地上。
而在天之下者。
今澤反居其上。
是為澤上於天也。
以質言。
澤不得居於天上。
天者氣也。
澤積水而成。
若反居上。
是猶水上於天。
而為雲。
火上於天。
而為電之類。
必從氣化。
方可有之。
易之取象。
大率類是。
物之不能至者。
氣則至焉。
質之不能有者。
理則有焉。
澤雖不可上於天。
而兌於五行金也。
乾亦為金。
是固同屬。
則亦可上於天。
且澤中所有水也。
水蒸為雲。
沛而為雨。
亦澤之化也。
之象。
正如雨澤之行於天空。
雨之大量。
降而成澤。
是地利之潤溉也。
雨之及時。
沛而成澤。
是天公之恩施也。
皆象中兼有之義。
而夬之澤。
則非地上所瀦。
而屬天公所沛。
為其及時之澤。
成上天潤物之功。
因春而施。
達造化生成之用。
此如三月之雨澤。
為萬物所沾濡化育者也。
故人道鑒之。
亦以德澤之下及為先。
天之雨澤。
天之德也。
人之恩澤。
人之政也。
天公有其主宰。
為生成之尊。
人道有其君主。
司政令之責。
是人澤之下沛。
即君祿之下頒也。
祿者官俸。
古者凡以為食而非自耕者。
皆曰祿。
大夫士之祿。
必足以代其耕。
是祿字。
包義甚廣。
猶曰食也。
人有三德。
父生之。
師教之。
君食之。
詩所謂粒我蒸民。
民之得食。
皆君之澤。
雖不如官吏之俸。
而其德政所及。
人民鹹樂其生。
如堯衢擊壤之歌。
含哺鼓腹。
莫非帝力。
即此辭之祿。
而貴能普及於下也。
既曰施曰及。
則非僅指俸祿可知。
以夬中互乾。
乾九二所稱德施普也。
亦即此意。
居德則忌者。
其義有二。
一則明夬之人道。
體天之澤下沛。
乃天道自然。
人順天之行。
明己之德。
德雖及眾。
而不可自居其功。
老氏所謂功成不居也。
一則推天之道。
應時之宜。
亦如天不吝其雨澤。
而以萬物之心為心。
則德澤之下施。
不得有所靳惜。
居留止也。
靳惜其施。
留止其澤。
出納之吝。
與天下爭財。
大學所謂外本內末。
爭民施奪者也。
是二者。
皆為在上者所忌。
苟不能充其澤。
則為悖天之行。
苟不戒於居功。
則為貪天之力。
是皆違於天之道也。
今在上者。
率犯此忌。
而靳惜財物。
與下爭較得失者尤多。
此天之所勿福。
而災劫乃大。
雨晹不時。
既昧於天行。
吝其德澤。
猶以為得計。
及災害之至。
則奔走號呼。
自以為勤。
天若憫之。
而沛施雨澤。
又自以為功。
是恰犯夬之所忌也。
尚何望以成夬之用哉。
夬之先有益。
即以損上益下為志。
至夬仍以施澤及下為先。
可見聖人之德。
無時不以施之普及為心。
而易教之旨。
尤貴在能生成其下。
安養其眾。
如大禹饑溺之懷。
文王如傷之志。
伊尹一夫不獲時予之辜之心。
方足以孚於夬象所稱之君子。
聖賢不作時世興嗟。
則災劫之推延。
果將誰職其咎。
故夬象居德則忌一語。
實有望世之在上一位而能為其下施澤之責者。
時三復之。
初九。
壯於前趾。
往不勝為咎。
孔子《宣聖講義》
此夬初九爻辭也。
夬之初九。
即乾之初爻。
上與兌之九四應。
內外皆剛。
情志不協。
凡爻之初為卦之下。
與人物之趾同。
如噬嗑初九履校滅趾。
賁初九。
賁其趾。
皆以趾為喻。
而夬則與大壯相類。
大壯為震合乾。
夬為兌合乾。
皆剛長之卦。
大壯進則為夬。
觀八宮坤宮之序。
第四世為雷天大壯。
第五世為澤天夬。
則可知夬之前身即大壯。
故夬初三爻。
均有壯於某之喻。
與大壯同例。
大壯雖為一陽一壯。
而尚為四一陽一二一陰一。
至夬則為五一陽一一一陰一。
是夬壯於大壯矣。
不過初九與大壯初九正同。
皆以一陽一起於下。
為全卦之根。
如物之趾。
而又皆應於剛。
重剛而一下一上。
情既不合。
勢亦莫均。
故大壯初九曰壯於趾。
往凶有孚。
而夬則曰壯於前趾。
往不勝為咎。
二者所壯同。
不利於行亦同。
惟大壯以六五。
故有孚。
言六五與九二易其正位。
有如泰也。
夬則二五皆剛。
剛盛則折。
故有咎。
言在初九。
情易躁。
行易暴。
剛而無柔。
進而不已。
則不免於咎耳。
至往不勝。
與大壯之征凶。
皆為不利於行。
而大壯以震奮合乾健。
其動至疾。
其志至雄。
故多凶。
悖於乾潛龍勿用之義也。
夬則上為澤悅。
內健外說。
其動可徐。
其志可濡。
則欲往而力不足。
欲健而勢不繼。
亦以在下故也。
不勝勝字。
有平去二讀。
平為不勝任。
去為不能取勝。
皆不足也。
不能善於所往耳。
既不能勝任。
則進亦無功。
既不克致勝。
則行必有失。
勝敗為對。
不勝猶敗也。
無功固恥。
致敗尤辱。
此往不勝。
必為咎也。
咎包人己。
人之所尤。
己之所恨。
皆咎也。
悔之至曰咎。
必有過失也。
尤怨所集。
恚恨斯生。
上則受伐戮。
下則畏譏讒。
內則疚於心。
外則辱於眾。
是咎之所有。
為行之不利也。
象曰。
不勝而往。
咎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夬之一陽一剛得勢。
而初九有不勝之占。
則由初爻在下。
無可用武。
如潛龍在蟄。
無可展佈之意。
既占不勝。
而仍前往。
則其有咎宜矣。
夬雖五一陽一日長。
究有一一陰一待決。
在初九之位。
猶將決之時。
其志固強。
其行猶憚。
其行固躁。
其氣猶稚。
是以往不勝也。
壯於前趾。
固與大壯同。
而前字則對後言。
趾有前後。
亦如事有緩急。
前者急。
而進必求迅。
大壯二一陰一。
其志較弱。
故概前後。
不復分。
夬則兌澤之用。
恆取柔悅之行。
而初九勇往。
故壯見於前趾。
由此亦可見上下之志不孚。
剛柔之情互異。
柔而在上。
則下雖猛進亦無功。
況時位不許其急進乎。
故夬之決然者。
志也。
而缺然者。
行也。
快然者。
心之思。
抉然者。
力之使。
心強而力不足。
志決而行不充。
此初九雖有前趾之壯。
而往不勝。
且為咎也。
壯於趾者。
應健於行。
今因行而獲咎。
正病在過健耳。
易道以中和為重。
過猶不及。
皆非萬全。
非其位時。
尤難輕動。
大壯亦以壯趾而占征凶。
釋文稱其孚於窮。
亦明太過之乖中道。
其用易窮。
知其壯而強用之。
則必罹其凶。
故善戰者不窮兵。
善強者不黷武。
藏利器於身者。
不衒其長。
握勝算之一柄一者。
不輕於試。
此壯而不勝。
正欲人戒於自壯。
力有盡而欲無窮。
志易驕而行不逮者。
皆咎也。
豈徒壯趾之不勝已哉。
夬者乾為體。
兌為用。
乾剛而必戒懼。
兌悅而宜和平。
秉一陽一之德。
亦不能過。
故易以中孚為最中。
則兌在內。
巽在外。
四一陽一中包二一陰一。
一陽一不過而一陰一得中。
卦象最適中和者也。
夬則過於一陽一而失其一陰一。
凡行皆乖中和。
故初九即佔有咎也。
孔子《宗主附註》
初九往不勝為咎。
而釋文稱為不勝而往咎也。
爻辭往在先。
是不勝由往來。
若不往則免咎。
故釋文不勝在先。
正戒人之勿往。
與原旨似異而實合。
因往而不勝。
必受其咎。
何如毋往。
尚可倖免。
苟不自反。
貿然前往。
則其為咎。
不亦宜乎。
且不勝為。
可作一句。
以原賅不勝任之義。
不勝任者。
才力之不足。
或時地之不一良。
或器物之不備。
皆不勝任者也。
知己知彼。
百戰百勝。
此兵法所云。
其旨至深。
其義至當。
彖辭。
固已有不利即戎之語。
釋文又申以所尚乃窮。
則初九之往。
明為不勝。
已可概知。
時地之窮。
人天相悖。
則欲無咎。
難乎其難。
況即戎已佔不利。
而前往。
豈能有幸勝之望。
攻守異勢。
勞逸異情。
此不勝由往而致。
往猶進也。
攻也。
伐也。
皆犯難也。
初九本非用武之時。
而徒以剛暴之一性一。
急躁之情。
只知向前。
不顧後患。
此不勝而往之咎。
為應得也。
爻辭往不勝為咎。
可分往與不勝二者。
皆有獲咎之意。
以往非其時。
自不免於咎。
更以不勝重其咎。
則初九占者。
惟有退守為宜。
果明知其不勝而往。
與明知其不可往而往。
是皆咎所必至。
謂夬初九既異夫乾。
又與兌相應。
剛柔不均。
最難躁進。
而以剛暴。
不免求進過急。
與大壯初九正同。
大壯亦曰征凶。
可見亦不宜進。
惟大壯上合震。
有二一陰一。
而柔主正位。
故但曰征凶。
而未言不勝為咎。
夬則九五正位。
意在決柔。
初九已抱必勝之意。
而求意外之功。
是與戰爭之攻伐二者相類。
故特以不勝警之。
大壯之征。
謂出行也。
不限於戎事。
夬之不勝。
則指戰爭。
是二者之異耳。
然以大壯猶占征凶。
戒勿輕動。
而況夬乎。
此彖辭特諄諄以不利即戎為訓也。
九二。
惕號。
莫夜有戎。
勿恤。
孔子《宣聖講義》
此夬九二爻辭也。
九二居下卦之中。
以剛乘柔位。
中而失正。
在乾九二見龍在田。
尚以德施普及為重。
夬之九二。
既非乾純剛。
而上合兌。
以悅澤為用。
五一陽一相率。
二五同一陽一。
內外莫協。
故有惕號之占。
惕本於乾。
猶九三之夕惕也。
號本於兌。
以說言口舌之象。
而遇驚恐。
不免有如同人之號咷也。
彖辭固有孚號有厲之語。
號即此爻之號。
厲亦猶此爻之惕。
以惕由危而驚。
由驚而恐。
心中惕惕。
不克自已也。
以九二剛過。
而繼初九不勝之後。
自難免於驚恐。
而心惕。
而號呼也。
然九二雖驚恐呼號。
而在中位。
雖有戎來犯。
終亦無傷。
則可勿恤。
恤者憂也。
念也。
關心之至也。
莫同暮。
夜與日對。
暮與旦對。
乾以純剛。
故九三朝乾夕惕。
日夜自警。
夬則上為兌。
九二在內。
一陰一之主也。
故惟暮夜有戎。
而致惕號之象。
終以中位在內。
敵非必得。
且有衛於外。
故僅惕號。
而勿憂念。
以虛驚不免。
而實害未臻。
此惕號於前。
而勿恤於後也。
夬之下卦。
以乾剛奮越之志。
有暴恣毋憚之情。
而與柔決然之勢。
故時有兵戎之舉。
爻辭以象所及。
不必果有其事。
但九二繼初九之後。
初九果不勝而輕往。
則九二必敗退而致戎。
暮夜之戎。
謂非強敵。
猶乘隙來襲之意。
然人民未能持靜。
自不免於驚惕呼號。
而中位守之有方。
御之有道。
不失其位。
則勿恤其終。
此九二之有戎。
由初九之咎。
而其勿恤。
則中道之有應也。
二五相應。
內外皆剛。
內之虛驚。
外為之衛。
此所以僅惕號而已。
然九二爻雖可勿恤。
而全卦皆不利即戎。
則暮夜之戎。
豈獨九二之警。
而勿恤之道。
終非全卦所恃也。
象曰。
有戎勿恤。
得中道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言九二在下卦中位。
雖剛柔失正。
而仍得中道。
則雖暮夜有戎。
而勿恤。
可見卦爻之重中位也。
中位者。
道之所寄。
德之所明。
位與時相因。
位當則時宜。
中行不失。
則行不孚於道(似不通上下文)。
九二得中道。
九五稱中行。
雖皆一陽一爻。
以位之中。
則行亦正。
正如主位。
在眾人之中。
耳目既周。
聽視必公。
左右有弼。
言行必正。
不容其偏邪也。
不過易道以君子為則。
若非君子。
則負其位。
然小人雖幸得位。
終亦不保。
位者天所以酬有德耳。
有位無德。
終必受其禍。
如桀紂幽厲是也。
故古人重德如重位。
而易象不能知其德。
則以位為尊。
九二之能免於戎者。
亦由有德在位。
眾人所服。
乃能與守其國。
保其位。
書曰後非民。
罔與守邦。
此之謂也。
暮夜有戎。
倉皇之害。
而終勿恤。
豈非得眾力以御患乎。
雖其初不免惕號。
而終能共扞御。
可見九二之位。
以中道而免於災。
設中而不中。
位而無德。
眾皆委而去之。
則左右亦戎也。
何待外來之寇哉。
惟以即戎為不利。
果不自致寇。
則興戎者。
終亦無功。
是勿恤雲者。
亦含有寇自敗潰之意。
剛中之德。
有如仁人之無敵。
況犯時而興戎者。
豈能害於有德之主。
此暮夜二字。
亦寓有暗昧之義。
言戎事之來。
不光明正大。
而我御之。
則以中道。
以道擊一婬一。
更何恤乎。
易辭之義。
恆可觸類旁通。
視其時勢而像之。
是在占者善為推繹耳。
孔子《宗主附註》
夬初九九二爻辭。
均關於兵戎之事。
雖未明言戰爭敵對。
而有攻守主賓之情。
則以在下諸爻。
例與上應。
有若匹敵。
如初與四。
二與五。
三與上。
一剛一柔。
一內一外。
自成對立地位。
初三五皆一陽一。
二四上皆一陰一。
不問爻之為一陰一或一陽一也。
凡卦皆然。
以在後天。
不能外一陰一陽一之配合生成。
故傳曰分一陰一分一陽一。
迭用柔剛。
分三才而兩之。
故爻六位。
初為奇。
一陽一也。
四為偶。
則一陰一也。
奇偶以位定。
一陰一陽一以爻分。
故初與四。
二與五。
三與上。
皆立於敵位。
所謂嘉偶曰配。
怨偶曰仇。
仇配皆匹敵也。
二與五尤著。
以二主內。
五主外。
皆為中位。
有若並尊。
如六二九五。
則為後與帝之象。
若皆為一陰一或一陽一。
則亦有后妃君王之稱。
以其內外上下自有分也。
而平日則成主賓。
以內為主。
外則賓也。
又有夫妻男一女之別。
如大過。
老夫老婦。
少女士夫之喻。
即可見易卦之例稱矣。
初九九二。
外應九四九五。
原同為一陽一爻。
而位異。
亦若敵對或賓主。
以兵戎言。
自有爭奪之志。
故有勝負進退攻守侵伐之不同。
初九不勝。
以輕進也。
九二勿恤。
以善守也。
而所謂戎者。
概一切兵事言。
如一操一演練習。
亦包在內。
而惕號二字。
惕指有所驚。
號則兼號令號召。
以口舌傳宣心中意旨。
皆號也。
故九二之辭。
不必限於戰鬥。
果有涉於動眾。
用為戰具者。
皆屬焉。
而暮夜兼舉其時。
或其行之暗昧。
或其事之悄切。
非白日光明者。
皆可引以為釋。
故古人稱暗中動作為夜行。
而俗呼盜竊曰宵小。
皆以其不光明正大也。
易辭簡而義可推。
是在占者細為紬(好像不能簡作「」,兩字獨立。
)繹耳。
九三。
壯於頄。
有凶。
君子夬夬。
獨行遇雨。
若濡。
有慍。
無咎。
孔子《宣聖講義》
此夬九三爻辭也。
九三內卦之末。
人爻之始。
與九四重剛不中。
同於乾卦。
而夬則以外為兌。
兌澤下交。
柔道下及。
使九三得其滋濡。
有如雨澤之潤。
故爻辭有異於乾。
乾九三鑒於過剛。
戒以恐懼。
朝乾夕惕。
見危求安。
始免於咎。
夬九三亦以過壯。
原佔有凶。
惟得兌之澤。
亦免於咎。
其無咎同。
其所以無咎者不同。
則夬與乾之別也。
夬由大壯進於五一陽一。
稱壯與初爻同。
初在下。
故為壯於前趾。
三在中。
於乾為終爻。
終猶上爻之位。
內外相應。
亦與上爻有關。
故稱壯於頄。
頄面骨也。
乾為首。
九三乾之終。
爻取頄為象。
亦不以頄為限。
則凡首之骨或面。
皆可取象。
今但雲頄者。
以字爻九。
乾之數也。
頭為諸一陽一之會。
九為一陽一爻之名。
故以頄稱。
實則面腦各部皆可為喻也。
壯而至頄。
其下之壯可知。
壯而過者。
必有失。
亦如剛之易折也。
故佔有凶。
有凶者。
言在理有之。
不必見於事也。
而壯至首。
乾之盡矣。
窮之地位。
故易召凶危。
乾九三若厲。
則稱其危。
此則稱其凶。
其數同也。
易例三多凶。
不獨乾夬也。
蓋失中位而易履於危耳。
若九三而與六一四應。
則成既濟或泰。
庶成相協之道。
今夬與乾。
皆九四在外。
重一陽一之間。
剛過之象。
數之不合者曰奇。
合者曰偶。
人之遇合亦然。
過剛無柔。
自無可合。
畸行之士。
不易得朋。
故曰君子夬夬獨行。
言無友也。
坤西南得朋。
以兩合也。
夬以九四難合。
故辭稱其獨行。
意即不偶也。
夬夬者猶戛戛或落落之意。
夬決也。
重之則決絕之喻。
而兼有踽踽涼涼之情。
皆缺然不全之貌。
孤也。
夬夬獨行。
猶戛戛獨造。
落落難合。
以其既不易合。
亦不得合耳。
九三所用。
即在剛健不拔。
夬夬非貶辭。
觀其稱君子。
可以知其時地之宜。
正貴其不合耳。
遇雨若濡有慍者。
以九三與上六應。
上六一陰一也。
而為兌之主爻。
悅澤之用所見。
九三在下承之。
故象遇雨。
言在中爻方進行。
如人在中途而遇雨。
非其所豫防。
故若濡。
言雨降而未備。
沾濕其身。
若字以其淋濕。
甚如濡於水中也。
有慍者。
不時之雨。
中途之情。
既無所蔽。
復不得憩。
心中懊惱。
含恚難已也。
然情一性一行緩者。
亦甘受之。
故曰有慍。
言有所慍或否。
凡用有字。
皆未十分決定之辭。
如有凶亦然。
君子雖突為雨濕。
而自知其咎不在天。
則何慍哉。
上不怨天。
下不尤人。
更何咎乎。
此無咎之占。
既以九三之能免咎。
又以君子之無所咎。
概二義也。
要知九三無咎。
由於得兌澤之調。
而君子無咎。
則本乾自強之道。
自強不息。
應無咎尤也。
象曰。
君子夬夬。
終無咎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九三原佔有凶。
而因君子持夬夬之行。
不易與小人合。
且有獨立不懼。
遯世無悶之志。
不求與眾合。
皆本乾自強不息之訓。
此所以終獲無咎。
君子夬夬。
人多以決字為釋。
稱其志趣堅決。
此固一義。
實則志貴堅決。
行貴健強。
而復不宜以剛行剛。
方孚於道。
爻辭既稱獨行。
復稱遇雨。
既稱若濡。
復言有慍。
是剛柔相濟之用。
非偏於所執也。
遇雨則可見其上有澤沛。
而不相棄。
若濡則可見其沾染已深。
而能自拔。
有慍則更見其一操一存有素。
涵養是需。
雖卒然受恩。
而不以為榮。
貿然受辱。
而不以為忤。
中心無怍。
不與物推移。
明德不回。
以應時遷變。
此君子自強在不息也。
至誠。
方不息。
無動於中。
方為誠。
有道以御變。
方為強。
非一味剛健足以應世者也。
故雨之驟遇。
猶意外之寵。
或突如之禍。
皆不足以搖其心志。
此有慍亦僅含怒而已。
不形諸外。
若濡亦僅沾濕而已。
不沒其身。
是在君子之善處耳。
合象辭言。
上六下應。
如雨之降。
即君子施祿之喻。
故君子雖濡而無所動。
老氏曰受寵若驚。
亦言君子不以寵辱為行止也。
雖雨濡而不輟其行。
雖有慍而不戾其志。
壯於頄。
已崇高其位。
而有凶。
濡於雨。
已沛澤其施。
而有慍。
是必明於得失。
決於去就者。
方無咎也。
故釋文以君子夬夬。
申釋無咎之由來耳。
九四。
一臀一無膚。
其行次且。
牽羊悔亡。
聞言不信。
孔子《宣聖講義》
此夬九四爻辭也。
九四為兌之始。
與九三同屬人爻。
而以剛履柔。
與初九應。
初九在下。
故象趾。
九四在中。
故像一臀一。
一臀一股之上。
人賴之以坐。
多一肉而厚骨。
身之要部。
無一臀一則不能坐。
一臀一以殿。
殿後也。
如室之殿。
安坐共居之地。
人之一臀一。
亦司居坐之職。
九四在上卦之下。
而為兌之初爻。
故稱一臀一。
膚皮也。
亦通腑腐。
其義見噬嗑卦。
此言一臀一無膚。
傷其皮也。
皮為體之外衛。
無皮失所衛。
則血肉皆露。
筋骨不保。
則雖有一臀一。
將失其用。
則不得安居穩坐之象。
不能坐者。
有礙立或行。
亦不便於偃臥。
則立亦必有所苦。
行必有所艱。
故曰其行次且。
次且後人作趑趄。
古無走字。
欲進不前之狀。
言行步之艱難也。
為一臀一無膚。
則股亦苦痛。
不得安坐。
即不一良於行。
行兼立言。
行之先必立。
不便於行。
亦不得立。
皆以切膚之害。
失其自一由之象。
既為後患。
又失外防。
則其坐臥難安。
行止不易。
可以知矣。
爻舉為喻。
不必果有其事。
不過九四在外卦之下。
故像一臀一耳。
而以上六為一陰一。
下皆為一陽一。
一陽一為衛為傷。
今卦上爻為一陰一。
是傷其外衛也。
故曰無膚。
九四與大壯。
同為一陽一壯於內。
大壯爻辭抵羊觸藩。
喪羊於易。
與此爻之羊一義。
羊一性一馴而內剛。
故大壯夬皆以上有柔爻為羊之象。
牽者羊之主人。
九四與初應。
初爻為剛。
有如人之牽羊。
即以剛牽柔之象。
重剛相連。
如繩索之牽挽不斷也。
外悔內貞。
九四在外。
故曰悔。
悔亡以羊之亡而悔也。
雖有五一陽一牽之。
而以一一陰一亡之。
則其悔宜矣。
一陰一主傷失。
而在外。
如潰其藩籬。
故大壯上爻曰喪羊。
與此亡羊正同。
不過大壯二一陰一。
猶可委之未慎。
夬則一一陰一。
竟使已牽之羊亡失。
豈不悔哉。
此悔亡言悔因亡羊而生也。
易之無藩。
乃喪羊。
牽之無衛。
亦亡羊。
則喪亡之咎。
終由藩衛未謹。
防守不周。
以羊之馴。
猶至亡失。
況非羊乎。
強力之不可恃。
剛愎之不宜用。
於此可見。
九四重剛。
自用已慣。
自恃方驕。
雖害切膚。
而亡羊於手。
猶不省悟。
憑陵其暴躁之氣。
武斷於耳目之聰。
故有聞言不信之語。
以雖有人言。
仍不置信也。
此九四剛過之害。
卒致身受其傷。
行感其苦。
手失其物。
雖生悔心。
而猶不以人言為意。
可見其終必至大損也。
孔子《宗主附註》
夬以中互乾。
故爻辭亦與乾應。
大壯則中互夬。
故爻辭亦與夬相類。
在卦象兌為羊。
凡有兌者多以羊為喻。
夬之牽羊是也。
而大壯以震合乾。
何以稱羊。
則由中互夬。
為兌之象也。
故曰抵羊曰喪羊。
皆以兌為用。
羊一性一馴柔。
禮曰柔一毛一。
兌少女也。
亦極柔順之一性一。
在畜則以羊為喻。
夬之牽羊。
以五一陽一連繫一一陰一。
有如繩牽。
而以一陽一剛決一陰一柔。
亦有牽羊之象。
匪人稱被劫掠者為羊。
或綿羊肥羊。
皆暗指其馴柔無反抗。
聽其割宰之意。
中州有捻羊者。
即匪類之一。
以騙掠剽竊為生。
俗訛作捻秧。
以河南方音念。
羊若秧也。
而秧字則含幼稚之意。
人不出外不更事。
俗曰秧子。
即言如秧苗稚弱。
實亦由羊字轉變。
捻羊亦如夬之牽羊。
以五剛縛一一陰一。
其不易逃脫可知。
而竟亡失。
寧不悔哉。
正如匪人已綁得富商。
而竟被逸去也。
羊固馴。
而其為用則剛。
如羊一毛一足以御寒是也。
剛柔互為用。
不得徒有一。
而忘一。
此後天之一陽一。
與一陰一併行也。
夬雖當一陰一消之時。
尚有一爻在上。
故全卦大用。
仍以一一陰一為重。
兌之取象。
為全卦所本。
與大壯同。
乾為龍為馬。
而二卦獨以羊稱。
則知兌卦之用。
所關大矣。
夬為缺為決。
以上一爻為五一陽一所妒。
志雖與決。
而行有難決。
則柔道之能伏剛也。
細體辭旨。
自能知之。
象曰。
其行次且。
位不當也。
聞言不信。
聰不明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其行次且。
正與大壯抵羊觸藩相似。
皆進退兩難之象。
夬九四外卦之始。
而重剛不中。
故曰位不當也。
言不當位。
則無所守。
不能守。
則不能行。
猶人病足。
既不能立。
又安能行。
此行次且。
由位不當。
無可守也。
聞言由於耳。
耳主聰聽。
目視為明。
耳聽為聰。
人之聰明。
寄於耳目。
聞言不信。
是聰而不明。
謂既聞。
是有耳能聽。
非聾者。
聞而不信。
則由心之不明。
耳目之用。
必心為之宰。
心之不明。
雖有耳目。
亦無聰明。
人身以坎離司耳目。
坎象腎。
離象心。
坎一陽一在中。
得乾之一精一。
離位於南。
代乾之用。
夬以中互乾。
而九四在中。
故有耳聞之象。
而上爻一一陰一蔽之。
故有不聰之象。
實皆九四過剛之害也。
譬之在上者。
兼聽則明。
偏聽則暗。
九四失中道。
自不免因偏聽而蔽其聰明。
九四在爻為未濟之位。
又重震之位。
震躁而未濟不協。
故恆剛愎自用。
不恤人言。
則夬之一陽一壯。
而爻又以剛失中也。
急進者忘其後。
暴行者忽其危。
此乾九四以或躍在淵。
自高而下。
方免於咎。
夬以五一陽一直進。
其勢至決。
其志至快。
故其害亦如之。
太過猶不及。
以急求進。
而行反次且。
豈非自貽伊戚哉。
爻辭終未言其凶。
而歷數其害。
旨在欲人之自悟耳。
孔子《宗主附註》
夬九三九四為人爻。
而重剛不中。
九三以一陽一居一陽一位。
與既濟合。
九四則一陽一履一陰一。
與未濟同。
故九三雖有凶。
而終無咎。
以爻位相稱。
有相濟之德也。
九四則行次且。
而言不信。
切膚之害。
所失已多。
是由爻位相違。
無互濟之志也。
此中爻二者。
必本一一陰一一一陽一之道。
方孚中和之行也。
九三以得濟。
故君子夬夬獨行。
而遇雨若濡。
有慍無咎。
言君子逢夫艱險。
不憚辛勞。
夬夬之情。
孑然獨往。
而足為天所矜。
人所式。
故遇雨若濡。
系天澤之沛。
非時運之乖。
如大畜上爻既雨既處。
為和睦清明之象。
又如睽上九遇雨則吉。
為群疑已釋。
猜怨皆平之象。
可證遇雨乃吉。
占而在多疑多難之時。
尤以得雨為復安復利之兆。
如天旱之獲甘霖。
物槁之沾潤澤也。
夬九三以重剛失中。
正憂不得和安之道。
乃以君子之夬夬獨行。
不與眾雜。
始邀雨澤之降。
而免於危咎之虞也。
是以人定勝天。
天亦因人之行而予以恩澤。
正如夬上六一一陰一因五一陽一之盛。
不得不為澤之下沛。
有似盛水於釜。
下有烈火。
則水自蒸化而為汽。
更下降而為潤澤也。
天之雲雨。
亦以水汽之升降而成。
一陽一剛之行。
足使一陰一與之化。
夬上六之為雨澤。
其功實在五一陽一。
九三與上應。
故受雨澤為最多。
此爻辭有遇雨若濡之喻也。
九三為剛。
上六為柔。
與其他爻內外皆一陽一者殊。
故曰獨行。
言一陽一數奇。
而不得與外協也。
凡不偶者。
皆剛過之害。
而九三為重剛。
故勢不得不獨行也。
又曰夬九四爻聞言不信。
與困卦同。
困上兌下坎。
夬上兌下乾。
下雖不同。
上皆為兌。
而坎主後天坤位。
與離對。
猶先天乾坤。
故皆有言不信之語。
以兌為口舌。
為說言。
在上更像口舌出言。
而其下為剛。
剛不依柔。
故聞言不信。
坎為耳。
乾非坎。
以下九二同於坎。
亦有耳聞之象。
乾固為各卦之宗。
各卦所象。
乾均能像之。
以各卦無不自乾出。
而三一陽一卦尤得乾之一體。
足以代其功用。
如震如艮。
皆與坎同以一陽一貴。
一陽一以剛健之德。
易自恃其才。
而不樂聞人之言。
凡言必有所指。
非泛泛談說而已。
而謂禮義不愆。
何恤夫人言。
孟子士憎多口。
皆以言必關乎毀譽或諷諍之類。
兌既主口舌。
尤非尋常言語可知。
俗稱與人爭執是非為口舌。
以其有所辯論也。
兌之說言。
亦屬於辯論者多。
夬上兌以一一陰一虛其口。
正有掉其長舌之象。
而五一陽一方盛。
不獨無所動。
將決而去之。
是九四之不信。
亦爻象使然。
九四在兌之初。
為說言之始。
進至上六。
則又有無號之稱。
則以上窮必變。
善言者反噤其口。
大號者反不聞其聲。
辭雖不同。
其取象於口舌說言。
則無異也。
九五。
莧陸夬夬。
中行無咎。
孔子《宣聖講義》
此夬九五爻辭也。
九五上卦正位。
即乾主位。
為全卦最尊之爻。
夬雖有上六一一陰一。
而正位與乾同。
故彖辭稱孚。
本爻稱中行也。
然夬終異於乾。
雖五一陽一方盛。
欲決出一一陰一。
而上六仍在九五之上。
是其志猶未達。
行猶未光。
如日中天。
而有雲為之蔽。
如燭在室。
而有物為之障。
則其光不大。
其德不明。
故九五不得不夬夬。
以求速決也。
莧菜也。
陸旱地也。
菜生旱地。
其生方艱。
而莧則賤草。
易於生育。
且為三月之菜。
故夬取為喻。
九五之象。
一陽一已極盛。
而一陰一在前。
澤將下沛。
莧正苦旱。
是相需固殷。
而相妒又甚。
蓋澤不時降。
恩反為仇。
物不獲生成。
德反為怨。
此莧陸不免於夬夬之情。
正急求解決之道也。
夬夬與九三君子夬夬。
同而不同。
九三以行言。
夬夬猶不偶而獨行之意。
九五以情言。
夬夬猶失望而焦燥之意。
三五同功異位。
九五多功。
則莧雖旱。
而不必求於外。
以雲雨之成。
仍必待一陽一日之蒸化也。
九五因求之不得。
反而自決。
求己以自潤。
則志更堅決。
而行近決絕。
不復望上六之澤沛。
但期諸一陽一之速興雲雨也。
故莧陸夬夬。
有怏怏失志之象。
而含有抉擇之思。
於決去一陰一之行。
更有快速之感。
此與九三之義有殊也。
惟其取獨行之旨。
無自餒之情則同。
凡一陽一皆奇。
三五一陽一爻一陽一位。
不易得偶。
若九四則以位為一陰一。
不宜於獨行。
故爻辭歷舉自用之害。
自信之非。
是可見爻必以位為斷。
九五之剛。
故夬夬不為害。
且孚於中行而免咎。
則以中正之位。
其行必中。
雖有過剛之嫌。
而知自反之義。
此君子本之。
而以施祿及下。
明德不回也。
夬之全卦。
凡一陽一爻均有過剛之咎。
獨中行克免。
九二九五。
皆以得中正之道。
不以剛自恃。
故能免咎。
過者。
大小過。
中行(中者?中行者?)。
中孚。
二者原相反。
果過而自反。
則不失中孚。
此卦爻之所貴也。
象曰。
中行無咎。
中未光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九五既為正位。
而孚中行。
應不有咎戾。
何以爻辭稱無咎也。
凡稱無咎。
必緣二義。
一則無可咎。
以其所行。
自罹於咎戾也。
一則原有咎。
以其行之善而免耳。
故稱無咎。
必原有咎。
九五中行而有咎。
恐後人不明。
故釋之以中未光。
一則因九五雖位中正。
而上有一陰一爻。
一陽一德止於此。
不克再進。
而上六一一陰一。
將蔽其明。
是雖得中。
而未能光大。
以爻言。
固如是。
以行言。
亦由五一陽一過盛。
剛過之勢。
且近於一陰一。
有偏頗之嫌。
亦不克成光大之德也。
九五之下。
連以四一陽一。
方阻上六之下降。
而志在決去之。
是九五與上六近而將遠。
親而反疏。
情志在即離之間。
動止當嫌疑之際。
故雖中位。
而未光明。
爻雖正位。
而行未光大。
此夬之所以為夬也。
夬原含缺欠之義。
以上六一一陰一之缺。
則全卦正位之九五。
亦因之而有未光之稱。
是以爻辭占無咎。
言以夬夬有咎。
而幸以中行得免焉。
莧陸之象。
亦非光大之喻。
以其位雖正。
而時不當。
德澤未遍。
生成未全。
此夬九五有異於乾之飛龍在天也。
上六。
無號。
終有凶。
孔子《宣聖講義》
此夬上六爻辭也。
上六全卦之終。
屬兌主爻。
亦為坤之上六。
全卦惟此爻為一陰一。
故與下各爻有異。
況當窮則變之地乎。
在彖辭孚號有厲。
九二惕號。
皆以號稱。
上六則曰無號。
是可見上六之用。
與全卦反。
全卦以兌在外。
而張其口。
故有號之象。
至上六反以失其位。
塞其兌。
而為無號。
言聲不出口也。
且下應九三。
內剛外柔。
柔失其道。
不協於時。
故成無號。
不可號也。
號兼呼號號令。
皆口舌所司。
兌之本職也。
兌至上六。
其勢已極。
其用反窮。
此爻辭稱其為終也。
終字為一句。
其義有二。
一則為卦之終。
凡卦皆自初始。
至上終。
上六之終。
乃全卦之盡也。
一則爻之終。
爻以九六分屬乾坤。
乾知大始。
坤主大終。
坤卦用六釋象曰。
用六永貞。
以大終也。
故凡卦爻之屬一陰一者。
皆秉坤之用。
而以終稱。
是上六之終。
為坤爻之盡也。
周易全部。
亦以乾坤分始終。
則非限於九六爻。
如傳所謂未濟男之窮也。
歸妹女之終也。
即明一陰一陽一。
皆有終盡之數。
未濟為乾道之終。
歸妹為坤道之終。
此以乾坤主各卦始終言也。
若夬之終。
則以卦爻之盡為言。
上六一一陰一將盡。
在時為一陰一之終。
與剝為一陽一之終相對。
故爻辭稱終。
言既為卦之終。
亦為一陰一之終也。
爻終則窮而必變。
一陰一終則一陽一起而代之。
是彖辭利有攸往所尚也。
一陰一陽一消長之別耳。
一陰一雖以夬終。
而又自姤始。
與一陽一之終於剝。
而始於復者一例。
終必有始。
為天之行。
如夜盡則旦。
冬盡則春。
往復迴圈。
未嘗有絕。
是一陰一終而非終。
故曰消息。
不曰終始。
不過在則為終耳。
蓋即坤道之盡。
與卦用之窮而已。
坤道盡。
則柔無權。
卦用窮。
則夬將變。
故上六之後。
則為姤。
而一一陰一又始於下矣。
五一陽一雖同。
而一陰一陽一消息大異。
此卦爻有盛衰之別也。
因其為終。
乃佔有凶。
言夬本以決一陰一為用。
一陰一既決而終。
則一陽一將上而極。
是去其蔽。
而代受其災也。
故曰有凶。
上六雖窮。
若未果易以一陽一。
則凶之占。
由上六之變。
是剛不當志於進耳。
果不急進。
則又無凶。
故雲有凶。
言視五一陽一之自動為斷。
全卦惟此缺陷。
若履之。
是將陷於險中。
柔不能以剛勝也。
象曰。
無號之凶。
終不可長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言上六為終。
而不可長久。
則柔道無權。
彖所謂剛長乃終。
與終不可長。
正相應。
以五一陽一之長。
則一陰一終。
而一陰一之終。
不復長久。
一陰一將變一陽一。
柔將變剛之象。
故在時令。
夬之後為乾。
五一陽一長而為六一陽一。
一一陰一消而至於無。
此兌之用。
失而為無號。
柔之不久。
而有凶也。
長字指一陰一言。
與彖辭指剛者別。
剛長則一陰一不可長。
一也。
卦用至終。
皆不能長。
如豫之何可長也。
亦因上六之窮。
二也。
卦用之終。
為爻之盡。
一陰一爻之終。
為時之非。
時位相應。
故上六有凶。
夬原相決。
上六正在決絕之位。
一陰一陽一交爭。
剛柔莫協。
所以有凶。
兌因窮而自塞。
故有口而不可號。
夬因窮而自終。
故有柔而不可長。
此釋文之旨。
後人釋此多不當。
特為正之。
夬之終為乾。
此時令也。
夬之繼為姤。
此易教也。
其數略殊。
則一陰一陽一消長之有別。
與人天代謝之不同耳。
乾受夬而出之姤。
如坤受剝而育為復。
其道同也。
一陽一與一陰一互為胚胎。
乃道之根本。
而見於外者。
則事物之生成代謝。
如春夏秋冬。
時也。
而生長收藏。
則德也。
夬為三月。
而姤為五月。
中夾乾為四月。
此時令有始終也。
春去夏來。
物生自長。
則天地之德。
化於天道。
人但見其榮繁而已。
故夬之有凶。
非關全卦。
僅上六因終而不可長。
乃佔之。
果知其窮。
而善遇之。
則夬又成姤。
姤遇也。
易決為遇。
則不合者合。
是天地之道。
永無終窮。
尚何無號之凶哉。
此概理數而言。
是在占者知其盈虛消息。
而善趨吉避凶。
則上六之凶。
仍不為害。
故夬字有似央。
央者中也半也。
不過則合於中和。
適中則免於夬缺。
殃快皆從夬。
皆失中和之德。
故夬夬猶怏怏。
中則為快。
偏則為怏。
情之所為。
亦行之所繫。
柔能節剛。
天道剛中。
而柔其外。
此聖人明易之微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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