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證釋
家人卦
。
巽上離下。
孔子《宣聖講義》
周易下經次序。
人道為先。
首列鹹恆。
明人道之本。
始於夫婦。
人倫之初。
自於男一女鹹恆二卦。
男一女之交。
夫婦之偶。
以建家族之基。
而家人一卦。
則更著明家道之大。
家庭之要。
以見家為人類之根源。
國之基礎。
天下之本系。
如手之與臂。
臂之與指。
一脈相承。
分司其職。
不可闕一。
家道立。
而後人道全。
國以興隆。
天下以安治。
此家人一卦。
非僅夫婦男一女之際。
婚姻配偶之間所能盡。
鹹恆雖造其端。
而未能詳其節目。
則以家之成。
不止夫婦。
家之眾。
不止親屬。
如一國之有君主。
一都之有官守。
其間組合既繁。
分晰亦雜。
非一男一女之交際配偶可比。
故鹹恆二卦。
皆以一男一女合成。
而家人則上為巽。
下為離。
自先天言。
皆女也。
豈家人僅為女哉。
不過見家道之齊。
必自女始耳。
巽雖長女。
而在外。
且九五居正位。
是當視為一陽一。
離固中女。
而在內。
又以六二居正位。
是誠一陰一也。
一一陰一一一陽一。
一內一外。
合成家人。
乃見家道之正。
必先有其尊。
家道之齊。
必先得其序。
一陽一外一陰一內。
尊位已明。
男分女別。
序列已定。
此。
以巽離合成。
而必以九五六二。
先明其分。
一陽一陰一外內。
更著其情。
分定則不爭。
情合則不亂。
不爭則嚴。
不亂則整。
嚴則能肅而無私。
整則能合而相得。
此家人之所貴。
在卦象即可明見之也。
家人繼明夷之後。
為世道之昧。
人道之傷。
地與火爭明。
母與女不近。
乃成暗昧傷夷之象。
家人則與之異。
一陰一陽一既協。
情志彌親。
內外不紛。
信誼益篤。
蓋鑒夫明夷之害。
而返求於一性一情之真。
審夫行止之正者歟。
傳曰傷於外者。
必反其家。
故明夷之後。
受以家人。
由此亦可見家人有異明夷矣。
明夷爻辭。
言其行之艱。
遇之困。
如人遠適異地。
舉目無親。
又如暗夜獨行。
叩門求宿。
遭逢傷損。
自非偶然。
而家人因其既傷。
輒思其反。
因其無親。
輒念其骨肉。
一則荒涼難處。
一則親一熱多歡。
一則傷病不支。
一則溫情相慰。
如人因在外。
受盡艱苦。
乃決然還其舊家。
以期得所慰藉。
人情之常也。
傳曰家人內也。
以家人與睽往來。
睽為外。
家人為內。
內則親。
外則疏。
各卦訟為不親。
旅為寡親。
皆與家人相反。
訟以天水違行。
父子不親。
是為家人之變。
旅為火山相拒。
男一女不協。
是為家人之敵。
惟家人二女同一居。
志行可洽。
風自火出。
氣味不爭。
與火風鼎又異。
鼎以火在上。
風火交煽。
乃成燃一燒之象。
故名鼎。
家人則風能散火。
火在內而風在外。
是風猶火。
故曰自火出。
明其原同體也。
二女一長一幼。
長率於外。
幼安於內。
比之家人。
長者主持外事。
幼者敬恭內職。
又如男一女。
男子賓士諸業。
女子靜持家務。
此一陰一陽一諧協。
尊卑嚴肅。
內外畫一。
上下安和之象。
故名家人。
以二卦克調協。
如父子夫婦。
一家雍睦。
而無乖違。
觀卦爻之配合。
即可知家人道得正。
而行有方矣。
蓋卦如既濟。
上下正位。
而一陽一能率一陰一。
剛柔相當。
而升降有度也。
讀者細繹卦象。
當可明聖人命名示教之微意焉。
。
四一陽一二一陰一爻。
而二五正位。
恰孚剛柔之德。
上巽下離。
八卦原位。
巽四離二。
本卦本爻。
正體正用。
更兼和協之情。
蓋一陽一卦多一陰一。
一陰一卦多一陽一。
巽離皆一陰一。
而以主位為貴。
主位所在。
即其正用所見。
上下之位既當。
一陰一陽一之用亦明。
故卦名家人。
以其克正而和也。
正則不亂。
和則不爭。
爭亂既亡。
家道以整。
雖卦為二女。
而內外自別。
剛柔亦殊。
以中爻言。
九三六一四。
恰同於既濟。
水火相協。
情志不違。
男一女既和。
生育乃大。
故家人一卦。
有如父子夫婦兄弟。
各得其分。
而親近和樂。
家門之內。
雍雍穆穆。
朝夕之間。
欣欣怡怡。
尊卑分明。
禮儀以肅。
上下親一愛一。
情感以齊。
此齊家之本。
為聖人治世之先也。
卦內互未濟。
則明示家人之變。
所當預知。
正如天水訟。
父子不親而成相害。
不和則爭。
不正則亂。
爭亂既啟。
家道胥淪。
此未濟之象。
隱寓卦中也。
夫平始不訟。
公始不怨。
不訟者親。
不怨者近。
家人以正與和。
乃克公平也。
一家之中。
賢否不一。
壯弱不同。
非公正不克齊之。
非和平不克集之。
故家有長。
戶有尊。
為以志於公正。
期於和平。
使不賢者以賢。
弱者以壯。
生成長育。
共達於道。
則家人九五正位之象也。
外有良人以主其家。
內有良婦以助於裡。
剛柔克配。
男一女克諧。
父生之。
母育之。
親恩所加。
子孫孝友。
此則家人六二正位之象也。
故家人異於他卦。
他卦主賓異方。
內外殊用。
而家人則內外合德。
主賓一體。
猶夫之與婦。
父之與母。
休戚與共。
憂樂不分。
而後成家人之象。
而後見家人之道。
而後明家人之行。
卦一而剛柔和。
爻異而情志協。
傳稱為內。
明全卦之用。
皆屬家內也。
家人以巽長女當男。
亦為制卦者微意。
否則奚不以三卦主外。
如鹹恆損益既濟未濟之類乎。
蓋一男一女。
雖似夫妻。
卻非親屬。
如鹹恆固取夫婦為喻。
而非家人。
至損益既未濟等卦。
更不得與家人比。
則以易道剛柔相匹。
先天異於後天。
所謂男一女皆先天也。
而先天原無眷屬可言。
雖稱乾為大父。
坤為大母。
不過示生成之本。
明生化之源。
不得視如家人也。
家人之名。
出自後天。
後天則已變矣。
一陰一陽一已合。
卦爻已殊。
前之男者。
今變為一陰一。
前之女者。
今變為一陽一。
故各卦所謂男一女。
均視其上下及爻位為辨也。
大過亦一女。
而爻辭則有老夫少妻。
老婦少夫之稱。
即以在內在外。
一陰一陽一既分。
剛柔各異耳。
取長女處外。
為男正位。
則不獨以上下辨。
且以五二兩爻言也。
九五者乾本位。
六二者坤本位。
本位即正。
男一女自明。
故不得以巽猶女視作一陰一卦也。
又家人之道。
首重乎情。
情之所鍾。
莫如女子情之所專。
莫如年長之婦女。
以其上事翁姑。
中對良人。
下撫子女。
無一不本於至情。
見其天一性一。
此巽在外當男。
亦寓有深義焉。
矧一家之中。
最宜柔順。
柔則能和。
順則能敬。
和且敬矣。
上下同懷。
內外鹹服。
則以女為男。
原重在坤德。
明家道之本。
必先母教。
而家人之間。
必先婦道。
女子如是。
男子亦然。
此齊家有別於他事也。
故彖辭以利女貞三字。
明示全卦之旨。
亦明指家道之基。
讀者務留意焉。
《宗主附註》
家人在明夷之後。
傳曰傷於外者。
必返其家。
故受之以家人。
此乃本親一親之誼。
明東方文化。
立本於家庭。
由家而國而天下。
自近及遠。
自親及疏。
不得踰越。
大學所謂厚薄。
必視親疏遠近。
不外親一親為新民之基。
明德之繼耳。
明夷者傷也。
傷必以疏遠。
若親近。
則和睦之不暇。
安有傷者之虞。
惟其有傷。
必以其不相識。
乃嫉妒。
乃猜疑。
終至於殺害爭鬥。
此傷之見於非親近也。
人之安也。
恆樂於外交。
及其危也。
則懷其骨肉。
此一性一情之正。
非有所為也。
故傷於外。
必返其家。
一則親一親之誼可恃。
二則休戚之情可同。
不必與人爭仇也。
即病疫之侵。
傾跌之禍。
果已傷矣。
惟家人之可依。
若路人則不足托。
雖惻隱之心人所同具。
而扶持之任。
惟親近是宜。
縱在平時。
有不能和協。
一遇急難。
終必相關聯。
不獨人情之常。
抑亦法令所定。
故家必有長。
姓必有宗。
族必有老。
為以率導子弟。
撫循流亡。
使寧其家。
毋害於眾。
則家族制度。
實為最良之風俗。
最善之規猷。
聖人審夫人情。
准諸一性一道。
創建家道。
以安人類。
觀於易家人一卦。
則可見其意深旨遠矣。
又曰家人以離巽合成。
與火風鼎為同體。
而異上下。
皆四一陽一二一陰一爻。
鼎之風在火下。
故象燃一燒。
家人火在風下。
有同炙熱。
燃一燒如鼎熟物之喻。
炙熱如人情親之喻。
非限於二者也。
家人以二女相契。
恰異於睽。
睽則相違。
家人則相近。
蓋以長先幼。
為道之平。
以卑加尊。
為德之乖。
平則和。
乖則怨。
睽之所至。
不獨疏遠。
且積怨尤。
二女雖同一居。
而一性一情各別。
故在家人為親一愛一。
為安和。
在睽為背戾。
為分隔。
其所異只在上下內外地位殊耳。
傳以家人為內。
睽為外。
內外不獨指所居之名。
亦兼賅所向之用。
以地位言。
則為內外。
以行動言。
則為出納。
或遠近也。
睽猶二人背馳。
愈趨愈遠。
家人則二人對面。
愈接愈親。
此二卦之所異也。
離有分離與附麗二義。
家人取其相附。
睽則成為相離。
以離在外在上。
其一性一自升騰遠騖。
其德自發散飛揚。
故象日與火。
而火猶為類似。
火一性一炎上。
其燒燎原。
在內在下。
則用著於物。
而使之同熱以俱化。
在外在上。
則行逐於空。
而終將飛騰以分散。
況又與風合。
如家人乎。
風在火下。
更促其分揚。
風在火上。
可抑之一團一聚。
此二卦之情。
大不同也。
然風能助火。
乃天一性一也。
火之初賴風以燃。
火之繼。
反與風相迕。
巽為風。
又為木。
皆善近火。
惟得地始成相助。
苟失勢則轉相仇。
此用風火所當知也。
家人。
利女貞。
孔子《宣聖講義》
此家人全卦彖辭也。
乾坤四德。
家人以利貞為本。
為人道所先。
地道所重也。
利女貞者。
亦如坤卦利一牝一馬之貞。
明重在女子能貞正不失所守也。
象。
九五六二。
內外正位。
而以上卦巽亦為女。
是由全卦言。
為一陽一外一陰一內。
各得其正。
若分言之。
則內外皆以女得正位。
內離六二固為主位。
且屬坤之正位。
外巽主位。
則在六一四。
而九五系秉乾之正位。
長女代父。
以履乾位。
在巽固不當。
而在家人。
則轉為宜。
以其剛柔相當。
男一女同正。
巽雖近於僣。
卻發於父子之親。
猶離之承坤。
同原於母女之一愛一。
則九五正位。
乃巽克繼嚴父之志。
代領一家之主。
亦與本位得正相等。
本道之體柔用剛。
處一陰一達一陽一。
順以致之。
宜其為利矣。
利及於物。
貞見於身。
利成夫男。
貞正諸女。
本天之道。
適時之宜。
應地之利。
以建人類之功業。
全事物之一性一情。
此所以謂之利女貞也。
利固推及於一切。
而其初則出於女貞。
女之能貞。
家道乃正。
貞者正而固也。
在家以女貞成其利。
對外以女貞推其利。
秉坤順承之美德。
克成全乾之大用者也。
乾卦曰。
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
由家人之利女貞。
即可見利之所至。
天下無不賴之。
不獨一人之利。
一家之利已也。
夫利女貞。
卦之大用。
而家人者。
人類之始基。
人莫不有家。
莫不主於家。
育於家。
集家為國。
積人為家。
是家介乎一人與全國之間。
而為人民生成繁殖之所。
無人固無家。
而無家亦無由繁滋其人。
無人固無國。
而無家亦無由培育其國。
國之本在家。
人之本亦在家。
此家之成。
必始於女貞也。
女貞者。
一則婦女為治家之主。
門內之事。
皆所主持。
一則婦女為生育之原。
子孫繁衍皆系焉。
不獨上事舅姑。
中相良人。
下撫兒女。
胥賴之也。
則利女貞三字。
由其近細者言。
則為家庭生成發育之本。
由其遠大者言。
則為全國興強光大之原。
且為人類繁滋栽殖之基。
女而勿貞。
家固不齊。
國亦不振。
人類亦將不克發皇流衍至於無窮。
此可見女貞之利。
莫大矣哉。
女貞不獨指女子守貞言。
貞以正位有守。
持節能固為先。
在卦二五正位。
是有守也。
內外協和。
是能久也。
家人夫婦為本。
夫婦之道。
在於恆久。
恆卦喻夫婦之德。
而家人更推之及其他親屬之行。
女子為一家之本。
先正其身。
再正其家。
上下皆正。
家道以齊。
齊亦正也。
齊家即正家之意。
男正於外。
女正於內。
長正於上。
幼正於下。
主正於前。
僕正於後。
則舉家無不正矣。
一國之眾。
先正其上。
一家之內。
先正諸女。
是家與國之異。
為國令必嚴。
家政必和。
嚴則能定。
和則能近。
一家大小親疏。
或有不齊。
而貴親近。
重情一性一則一也。
重情則無所扞格。
重一性一則無所乖違。
如夫妻。
如父子。
如主僕。
如尊卑。
一以親睦一愛一憐為先。
則無詬誶之一聲。
無勃谿之舉。
則皆從容中道。
婉娩有容。
莫不發夫女貞者也。
女子之一性一。
柔而順。
約而慎。
溫而敬。
寬而訒。
心廣而志定。
神清而氣靜。
此天生優於男子之一性一也。
果本是一性一。
行是行。
德之不悖。
言之有信。
容之可親。
情之易近。
則家人皆化於其下。
無一囂張浮暴者矣。
此之謂女貞。
此之謂正。
家人以之成利。
人道以之致用。
家已齊矣。
民已良。
國已治。
天下已平。
豈非女貞之功哉。
故利女貞。
不獨指女子節一操一。
而女子節一操一。
自包括在內。
未有不貞節而能正者。
未有失其正而能和悅其上下者。
未有己之不正。
而能令其兒孫善其家人者。
故女貞之義。
為家道之本。
女子有守。
則男子不能犯。
女子克正。
則上下不能乖離。
女子有其貞節。
則子孫必賢孝以成令名。
女子能敬其尊長。
一愛一其幼小。
事其良人。
和其同類。
督其僮僕。
而無間言者。
其貞已可見矣。
奚必兢兢於節烈。
方謂之貞哉。
譬之忠臣。
不必以死節。
孝子不必以殉親。
而其功業之崇。
言行之美。
自足昭垂於世。
是即所謂貞。
是即所謂正。
蓋能率眾而服人者。
未有不貞正也。
家人之女貞。
即此義耳。
《宗主附註》
家人以二女同一居。
情感易洽。
為親一親之本。
親重情一性一。
與尊重道義有別。
故在家必以和一愛一為先。
在外必以信義為重。
事父母。
先養志。
不爭理。
事君上。
先守職。
不隨和。
此其略也。
故曰父子有親。
君臣有義。
親則無惡。
義則無私。
家人雖有嚴君。
究與主上有別。
孟子所謂父子不責善。
責善則離。
離則不祥莫大焉。
古人易子而教。
恐傷親一親之情也。
取離在內。
正此旨。
離外則離。
離內則麗。
睽以離居兌上。
遂成分馳之用。
家人以離居巽下。
乃見和睦之情。
此傳稱內外之所由來。
離本不親。
在內則不親者亦親。
離本難近。
在內則不近者亦近。
如男之娶婦。
初非親近者。
而既合巹。
則成一家人。
以其來歸我也。
內字即含有收納之意。
外人來歸。
我收納之。
非親者親矣。
不近者近矣。
古禮女子從一而終。
一與之齊。
終身不改。
故謂之妻。
夫妻既配。
情一性一既協。
設有乖違。
實忤人道。
故離婚為逆。
為人倫之變。
為其易近為遠。
返親為疏。
恩仇既殊。
一愛一憎亦別。
此人道之害。
不獨家之不幸也。
而末世惡俗。
則不以為怪。
倫常之廢。
實自此始。
彼禽一獸之賤。
猶知守貞。
而人反二三其德。
將何以稱三才之一哉。
故易教首重家人。
彖辭曰利女貞。
明女貞之利。
即家人之本源。
亦人類之基礎。
女而不貞。
何言家道。
何言人道。
道者一而已矣。
分馳旁騖。
焉得謂之道。
此世亂之所以亟也。
世劫之所以甚也歟。
又曰家人利女貞。
夫子已明揭其義。
而女之貞否。
實關民族之強弱。
國家之治亂。
人類之繁衰。
非獨一家一姓之興替成敗已也。
在義貞與一婬一反。
不貞則一婬一。
一婬一為亂之源。
未有一婬一而不亂者。
一婬一為弱之機。
未有一婬一而不頹廢者。
一婬一為殺之因。
未有一婬一而不爭詬相殘害者。
蓋天道一一陰一一一陽一。
必得其正。
貞者正也。
一婬一則為邪。
一雌一雄。
必得其匹。
貞者以道合。
一婬一則任情一欲而亂其配偶。
一男一女。
必得其固。
貞者以節自固。
一婬一則失其所守。
而肆無忌憚。
以敗其一操一。
毀其一性一。
終害於身家。
禍及兒孫。
此貞一婬一之當擇。
而女子之貴貞。
乃天地不易者也。
家人以情合。
情之所徇。
最易為一婬一。
故彖辭特以一貞字正之。
情莫盛於女子。
任情者多犯一婬一。
而一婬一之成多由於婦女。
此彖辭以女貞一語糾之也。
夫人生不離乎男一女之一愛一慕。
此天道自然。
萬物皆同。
為欲廣其種。
裕其後也。
禽一獸草木。
尚知偶合。
而況人乎。
男一女合。
則生育以滋。
雌雄配。
則胎一卵一以化。
不外遂其天一性一。
發於至情。
以達夫生生不息之旨。
然不得不有所限焉。
情者生之苗。
亦死之種。
得其正則生。
逐於邪則死。
故聖人製作禮儀。
定為倫紀。
無非鑒於先民之失。
戒於獸慾之害。
約情以就於一性一。
節欲以保其身。
此貞德之立。
實人道之所本也。
人道先利貞。
利又在後。
貞不失。
人道不亡。
貞固兼男一女。
女貞不失。
家道不廢。
此女貞為家人之所重。
亦人道之所先也。
彖曰。
家人。
女正位乎內。
男正位乎外。
男一女正。
天地之大義也。
家人有嚴君焉。
父母一之謂也。
父父子子。
兄兄弟弟。
夫夫婦婦。
而家道正。
正家而天下定矣。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彖辭之義。
明家人之用也。
家人以卦象外一陽一內一陰一。
九五六二。
內外一陰一陽一。
恰孚乾坤正位。
故曰女正位乎內。
男正位乎外。
此二語。
明示全卦德用。
系由九五六二兩爻得位而來。
乾道成男。
坤道成女。
乾坤既定。
男一女胥正。
雖卦為巽離。
而正位孚於乾坤。
故稱男一女。
不復以長中女分別言。
男主外。
女主內。
乃人道大則。
即家道大端。
今男一女皆得位乘時。
皆得地適用。
是已同於道。
洽夫時。
合於天。
宜乎理數矣。
故繼釋之曰男一女正。
天地之大義也。
義者宜也。
宜於時。
宜於位。
宜於道。
宜於德。
無不宜謂之大宜。
亦大義之所稱也。
大義雲者。
天地一陰一陽一。
人之男一女。
皆以義定其次。
天尊地卑。
一陰一內一陽一外。
此天地之次也。
男尊女卑。
男外女內。
此人之次也。
其尊卑。
非分也。
乃序也。
內外非名也。
乃事也。
序者如第一第二。
事者如出納。
用統體用言。
不可視尊卑為懸隔。
內外為距離。
故相得成用。
相交成器。
無貴賤之殊。
遠近之別也。
故曰大義。
言以是各成其利也。
傳曰利者。
義之和也。
又曰。
利以和義。
此釋利即釋義。
可見義即利。
大義即大利。
大利者。
無不利也。
彼此鹹利故耳。
而後人往往以義利異辭。
斤斤焉辯其所指。
是忘易之釋利也。
夫大義固同大利。
而不曰大利者。
以包有德用焉。
利由事物言。
義由道德言。
其間有廣狹。
無是非。
如家人男一女正位。
在德為義。
在事為利。
此彖辭稱利。
而釋文則稱義也。
男外女內。
在事固利。
在行亦宜。
在物固利。
在道亦洽。
此所以稱為大義也。
義之自出。
由於行。
見於用。
底於成。
初不外乎道。
故曰道義焉。
道之所用。
仁為其體。
義為其用。
禮為其舒。
信為其卷。
而孚於時之四季。
故仁者主生。
義者主決。
禮者主分。
信者主合。
家人始終於情。
必決之以義。
情而不義。
必一婬一而不貞。
故義為正義。
不正則非義也。
而天地人物皆同之。
天地有交泰有離否。
為求其止於正義而不一婬一也。
人物仿之。
亦不可過。
情一欲使人過。
義乃致之中和。
故大小過。
偏而不中。
乖而不和。
惟中孚得中和焉。
中庸曰致中和。
天地位焉。
萬物育焉。
為其能約情去欲。
喜怒哀樂。
發皆中節耳。
中節者。
正義也。
貞也。
節與貞相聯。
與義相接。
女節曰貞。
男節曰義。
二者一也。
外內之間耳。
艮卦曰。
天地大義人終始。
此已示大義之解。
以艮為止。
止於其位。
即貞也。
守而不失。
即義也。
故正字從一止。
大學曰。
知止而後有定。
皆明大義之用。
所謂君止於二一節。
無非大義之分釋。
有止始不逾其分。
能止始不失其節。
故艮卦為天地大義。
人之終始。
與此處天地大義。
由男一女正而明。
互相表裡。
天地大義。
人依遵之。
而始終不渝。
即男一女正位。
家道以齊。
人倫以建之意。
人倫二字。
亦緣是來。
不外有所止耳。
倫類也。
各歸其類。
各守其分。
各保其貞。
則天下以定。
其本源則男正乎外。
女正位乎內而已。
內外不淆。
剛柔以協。
男一女不亂。
一陰一陽一分調。
此通天之道。
亦易乾坤正位之道也。
乾坤正位。
天地不紛。
上下有常。
生化有序。
則萬物育矣。
故以二五正位。
見天地大義焉。
天地大義。
為造化之宗。
夫婦大倫。
為生育之本。
不得失也。
而狂妄者。
蔑視之愚蒙者。
罔識之。
任情恣欲。
自毀其倫。
作一奸一導一婬一。
自隳其守。
內外不正。
一陰一陽一不調。
則禍亂作矣。
此大劫之成。
實由大義之不明也。
固以家言。
而其至矣。
上合天地之序。
下致天下之安。
其所關。
豈淺鮮哉。
讀者於此。
要當三復斯語。
家人有嚴君焉。
父母一之謂也。
以九五爻為乾位。
卦則巽卦。
一陰一卦一陽一爻。
是擬於君也。
九五君位。
巽則長女。
女以代父。
一陰一以擬一陽一。
此家人九五。
有同於君。
在象如是。
在事亦然。
家以父母為主。
猶國之有君。
君主國政。
父母主家事。
一也。
故曰家人有嚴君。
嚴君者。
謂如君之尊嚴。
為一家大小所服從也。
父母為家長。
督率全家。
訓導上下。
其分既尊。
其位既正。
則非君猶君。
為其克統家眾。
使之齊一而不紛亂。
教育子弟。
監察僮僕。
撫綏戚族。
和睦遠近。
胥是賴焉。
稱為嚴君。
固非僣也。
然父母宜活看。
如家有父母以上之尊長。
則以最長者稱之。
高曾祖父母。
亦猶父母也。
重在職而不限於人。
尊在位而不拘於系。
如家之男。
祖最長。
即當父之職。
家之女。
曾祖母最尊。
即當母一之位。
仍分主內外也。
不必為文字所拘。
而失尊尊之義。
長長之宜也。
易稱父母者。
由卦象言。
乾為大父。
九五當位。
坤為大母。
六二當位。
此二五兩爻。
為職位所在也。
一家之內。
則以男之長者行父之職。
女之尊者行母一之職。
不限於夫婦也。
觀於卦以二女合成。
不以一男一女配偶。
正因家人異夫婦也。
故鹹恆稱夫婦。
而家人則為二女同一居。
女在外。
即當男位。
代父職。
是父母者。
不過男一女之長耳。
祖父母亦可。
曾祖父母亦可。
推之伯父母或叔父母亦可。
若尊輩均亡。
即兄嫂亦得代居父母一之職位。
總之家必有主。
男有尊。
女有長而已。
所謂家主。
即視當父母。
即稱之嚴君。
是義人多未明。
泥於父母二字。
遂致父母在日。
高曾之尊無權。
父母苟亡。
兄弟之爭以起。
家主不定。
家道難齊。
此後世家族。
多不克諧和同一居也。
以父母當一家之君。
明示一家政令所出。
國無二主。
家有二君。
二仍一也。
為分司內外。
不相爭訟也。
父母既履尊嚴。
子弟宜率循在下。
僮僕亦敬供毋違。
如國君在上。
臣下盡職。
民人安和。
罔有糾紛。
無敢踰越。
則父父子子。
兄兄弟弟。
夫夫婦婦。
各安其分。
各守其位。
同於大正。
於是家道正矣。
家正則推之全國。
亦皆安和。
推之天下。
亦同平治。
故曰正家而天下定矣。
全節意旨。
在一正字。
仍本卦象二五正位而來。
前半節以男一女正。
孚天地大義。
後半節以家道正。
致天下太平。
皆本彖辭利女貞三字。
而詳闡其義。
貞即正也。
有守曰貞。
有位曰正。
得位而不失所守。
故能稱貞正之德。
內外皆得位自守。
故能由男一女之正。
建家道之正。
正則定矣。
惟正能安和。
惟安和能守其分。
惟守分。
能不爭不害以同平。
故天下底定。
由於一人得正。
由於一家得正。
正字從止從一。
止於一。
烏有不正者乎。
大眾皆止於一。
烏有不定者乎。
故曰知止而後有定。
守於其分。
則無相爭。
止於其位。
則無相賊。
賢愚強弱。
以安以和。
上下內外。
以綏以樂。
親疏遠近。
以信以睦。
則由一家而一鄉一國。
推之天下一靡一不平定。
古人言治。
必自正心始。
正己而後正人。
言平天下。
必自齊家始。
齊家而後治國。
皆一以貫之。
此家人之利。
不下於乾之美利利天下矣。
父父子子。
夫夫婦婦者。
言父正其父。
子正其子。
夫正其夫。
婦正其婦。
皆自正也。
不待人之督責。
不需法令之嚴。
不煩刑賞之密。
不因規戒而飭。
不為鞭策而自勉。
人人自貞而已。
自明其位。
行其德。
守其節。
適其情一性一。
以合卦爻二五之得位乘時。
卦德之柔靜安穆。
故克尊其所尊。
親其所親。
融融怡怡。
同於安貞。
天地大義。
人之大倫。
一奸一私絕跡。
爭論不聞。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親吾親以及人之親。
上下有別。
男一女有分。
內有婦助。
外見夫勤。
尊者教訓。
卑者率循。
近者和悅。
遠者熙寧。
始之於身。
繼之家人。
推於全國。
鹹於維新。
至於天下。
罔不尊親。
聖王之化。
乃見其真。
此家人彖辭始於女貞。
而極於天下大定矣。
夫人生一一性一莫不有父母。
父母一之恩。
人類同之。
父母一之尊。
天下共之。
嚴君之稱。
為家齊之本。
夫婦之和。
為人道之基。
鹹恆已詳及之。
今更見於家人之釋彖辭。
足明聖人示教之諄諄。
讀者勿視為卜筮休咎之用已耳。
《宗主附註》
世俗往往稱父為嚴君。
以其為一家之長。
有尊嚴之分。
主兒女教訓也。
實則嚴君二字。
出自。
而所稱系兼父母。
並非獨稱。
父其稱嚴也。
亦非謂尊嚴教訓。
使子女有所畏憚。
乃明父母為一家之主。
有同於一國之君。
嚴者儼然也。
意即威儀尊重。
言止莊嚴。
儼然君也。
父固如是。
母亦同之。
父主其外。
母主其內。
一家鉅細。
莫不秉承。
兒女僮僕。
均聽使令。
此非君。
而儼然君也。
雖不能無尊嚴之義。
莊嚴之情。
而非以是見稱。
則固不易之理。
蓋家人重情一愛一。
況父子母女骨肉之親。
晨昏侍側。
長幼不離。
自多和悅之容。
歡笑之貌。
決無居其尊嚴。
令之畏憚。
示之莊嚴。
俾其違背者。
矧兒女初生之際。
一切無知。
襁褓之時。
諸多戀慕。
豈堪以嚴相責。
使威加於恩乎。
故易稱嚴君。
乃明分之尊重。
德之端莊而已。
非謂以嚴督其子女。
勤其教訓也。
又非如後人分稱父母為嚴慈也。
父固不必稱嚴。
而母亦不得獨稱慈。
蓋父母一之於子女。
恩一愛一同也。
母固慈。
父又焉得不慈。
傳稱六順。
父慈子孝。
大學稱五德。
為人父。
止於慈。
尤可證慈原父母共有之行。
以其出自天一性一。
無男一女之別。
雖一性一情暴戾。
亦未有不慈於其所生兒女者。
既以慈為至情。
一愛一為至行。
則所謂嚴者。
乃分也。
非用也。
地位也。
非思與行也。
人莫不有子女。
子女之於父母。
其宜孝敬也同。
孝以答慈。
敬以事嚴。
非獨指一人也。
嚴固母所同。
慈亦父所有。
觀於釋彖辭自了然矣。
象曰。
風自火出。
家人。
君子以言有物。
而行有恆。
孔子《宣聖講義》
此釋家人全卦象辭也。
家人以巽在離上。
為風出火外。
風與火有虛有實。
風虛而火實。
火有形色。
風則氣也。
火為物化。
風自生也。
故火之為物。
非如風之由氣動而成。
風既無形。
則其升於空。
或出於外。
皆自然而然。
火則拘於物。
泥於方。
其生也。
假物以燃。
其滅也。
因物以寂。
火之有質。
不得外物以行。
物高同升。
物散同出。
此火在外在上。
乃地位所為。
非如風之能自動變化也。
風在外。
故稱為風自火出。
不得曰火入於風也。
且風者輕行而易變。
其生也。
必因寒熱之推移。
熱則升。
冷則降。
氣之一性一也。
既以熱升冷降。
則其加於火也。
亦因之燃而後外出。
以未遇火。
固冷而降在下也。
今與離合。
而又在外。
故稱之為自火出。
明風不自出。
其出也自火。
火以熱蒸其在下在內之氣。
出散於外耳。
凡易辭皆因象成義。
如需稱雲上於天。
明雲原在天下也。
在下者復上。
在內者復出。
出則用上字出字。
示其所自來。
亦體物明用之意。
風若不出於火。
則火不生。
如室或器。
閉窒不通。
則火不燃。
以無氣之動。
風之煽也。
是巽與離合。
而後成其用。
若反之。
離在上則為鼎。
而有風不得出於外。
以被火所遏也。
火非能遏之。
乃物遏之。
故取象於鼎。
明風之用。
只供火之燃而備鼎之熟物。
風不能獨見其用矣。
家人則不然。
火熱於中。
風散於外。
一虛一實。
一溫一涼。
乃互成其用。
而見諧和之情焉。
又凡離在內。
皆有溫和調協之用。
如天火同人。
其明例也。
天火一剛一柔。
而離在乾下。
得聲氣相求之功。
成親疏相得之效。
故為同人。
言善與人同也。
家人亦然。
風火相交。
巽以代乾。
九五六二。
恰孚於道。
是較同人更易諧協。
易和好。
兩柔相契。
兩情同允。
故家人乃天一性一之集合。
非同人以義相交者比。
同人遠。
家人近。
同人多疏。
家人多親。
同人尚有猜嫌之虞。
家人則惟具一愛一睦之志。
此風自火出。
卦名家人也。
一人字。
正與同人人字同用。
皆本人道言。
以人類為主。
人生一性一情不異。
好惡無殊。
以我度人。
無不相應。
以此例彼。
無不相孚。
則以生有其真。
天一性一是也。
家人雖多。
無有異其天一性一者。
同人或有難合。
由於情之不齊。
家人無不相親。
則以一性一之無二。
一性一乃本也。
情其用也。
逐用則逆。
率一性一則正。
此家人以二女合居。
與同人父女同處。
各有別也。
至一性一無害。
至情無猜。
家人一性一情之至也。
而取象於風與火焉。
風火相助。
適成溫和之用也。
君子二句。
明人道鑒於象。
而擇重言行要規。
以見人道之本。
必基於言與行之中度。
言有物。
則言皆實踐。
不干狂妄背謬之衍。
行有恆。
則行有常規。
不犯輕浮詭譎之咎。
對家人如是。
對外亦如是。
上巽而順。
下離而明。
順則正而不乖。
明則大而不曲。
故本卦象以立人道。
推卦用以明大德。
乃易教主旨。
有物者。
有言不虛。
可見諸行一事也。
有恆者。
有行不改。
可垂諸無窮也。
即言寡尤。
行寡悔之意。
君子人之表率。
家人有嚴君。
家之楷模。
必先謹於言。
慎於行。
方足以信於眾。
示於人。
言之不虛。
則無詐無虞。
而片語皆可法。
行之不變。
則有典有則。
而素行皆可師。
君子固為天下所望。
不獨一家之人。
而必自其家始。
家人不信。
何以信於外。
家人不遵。
何以推於遠。
此言行必飭於身。
立於家。
而後用之國天下。
無不服從矣。
離文明光大之象。
故言必有物。
以副其德。
巽柔靜貞穆之象。
故行必有恆。
以成其用。
且火能滅物。
不戢則焚一身。
此言有物。
正為杜其弊也。
風行善變。
不定則飄落。
此行有恆。
正為免其害也。
在卦雷風恆。
亦取此義。
以其難恆。
故示之以恆。
傳稱夫婦之道。
不可不久。
夫婦為家人之基。
則有需於恆久。
更可知矣。
彖辭稱利女貞。
釋文稱正。
正即貞。
貞即有守。
有守則不失其節。
不亂其行。
不雜於言。
不悖於道。
皆有物有恆之謂也。
反此即為失守。
即不正不貞。
不正不貞。
將奚利哉。
此就言。
君子二句。
雖聖人示人道之旨。
亦易教體天道之用也。
有物有恆。
言行不苟。
情志不移。
貞正自守。
近取諸身。
推之家人。
廣及天下。
無不尊親。
此易教始終之義。
所謂正家而天下定者。
即由此言有物行有恆始。
《宗主附註》
前講風自火出四字。
乃分釋卦象兼全卦體用。
以巽為風。
風與火相煽。
最不易分離。
今巽在外。
故曰自火出。
然家人與鼎為同體。
鼎卦象辭。
則曰木上有火。
以巽為風。
又為木。
若在火上。
則稱風。
在火下則稱木。
風不得入火內耳。
木在火下。
火不能傷。
若在火上。
則與俱化矣。
故家人稱風。
鼎則稱木。
而家人以內外言。
鼎則以上下言。
此易稱名有深意也。
風能出於火。
木則不能。
木可居火下。
風則不可。
以風在下。
則火將飛揚。
木在上。
則木亦灰燼。
皆不得獨著其用也。
用出於體。
體之不完。
用奚由成。
此風木分別稱名。
正為明卦之體用。
而示兩者分合之情志也。
故在坎震合為屯。
稱為雲雷。
不稱水。
在離震合為噬嗑。
稱為雷電。
不稱火。
皆由其所合之情志名之。
以雷亦火。
雲亦水也。
水不得上於空。
火不得合於雷。
欲其相得。
必為雲與雷。
固由理數可明者也。
又自出二字。
亦有深義。
如需稱雲上於天一例也。
以其地位。
本在內。
或在下。
今易為在外或在上。
故一則稱出。
一則稱上。
既言出。
則可知其原在內。
既言上。
則可知其原在下。
此則依其本來之地位。
及所生育之方耳。
風木同體。
則在內。
其分也。
雲水同源。
則在下。
其宜也。
風由氣動。
動則升揚。
雲由水蒸。
蒸則騰散。
此物之變。
非其原體。
變則為化。
原則為生。
生化之間。
升降之異。
凡物皆有。
而以水火為最明。
生之為水。
化之為雲。
生之為火。
化之為電。
風與木亦同。
故卦者掛也。
掛一以象眾。
不可泥其名。
應隨所宜而稱之。
方足以合於易辭之旨。
初九。
閒有家。
悔亡。
孔子《宣聖講義》
此家人初九爻辭也。
初九乃離初爻。
上與巽六一四應。
一一陰一一一陽一。
而剛在下。
有防閒之象。
閒者門之限。
門內有木。
為以固門戶。
防盜賊。
因而推作防閒之用。
閒有家者。
以初爻為卦之始。
亦家之基。
初九防閒在內。
則家基以固。
故曰有家。
言自是即見家已構成。
父母夫婦兄弟。
各有所守。
不越於防。
則尊卑以明。
長幼以序。
正如一室之內。
有門戶為之衛。
則凡室中器物。
均可排列齊整。
次序井然不亂。
外言不入。
中守自堅。
則安和整飭。
以孚於道。
此家之本也。
家雖大。
人雖眾。
苟先有其閒。
以措於安定。
方互相親一愛一。
不致於紛擾。
即禮所謂男一女有別。
長幼有序是也。
別者別於閒。
序者序於閒。
若無閒。
則不別不序。
而胥亂矣。
故要在一正字。
正即有閒之謂。
閒者有所止。
正字從一從止。
在卦艮為止。
門之限亦為止。
為限人出入也。
限字從艮。
即取斯義。
閒以止。
則皆就於正。
父慈子孝。
夫和婦順。
兄友弟恭。
上安下定。
皆止也。
皆就正也。
此初九之辭。
以閒有家。
而占悔亡也。
悔與貞對。
內貞外悔。
卦之通例。
初九在內。
以正自閒。
是已貞矣。
貞則無悔。
亡無古字通用。
言能(24右起1,似應為「貞」字)則無悔。
能閒則克貞矣。
情之所動。
恆易於悔。
貞則正於一性一。
而情不過。
志之所之。
恆易召悔。
閒則守其正。
而志毋邪。
情不過。
則親一愛一出於天真而不一婬一。
志毋邪。
則好惡依於人道而不亂。
此悔亡亦原無所悔之意。
蓋初九剛在內。
剛則寡慾。
九本乾爻。
乾則乾惕。
自御以寡慾為本。
待人以乾惕為先。
則言無虛誑。
行無偏頗。
言寡尤。
行寡悔。
恰孚象辭言有物行有恆之訓。
更奚悔哉。
言行既宜。
親疏勿忤。
言行不苟。
上下勿疑。
此家齊之本。
而實由於有恆。
有恆方久。
家道貴久。
父子固終身之親。
夫婦亦畢生之匹。
兄弟固手足之一愛一。
主僕亦心膂之同。
為一家無大小。
皆以一性一情所合。
道義與共。
欲不恆可乎。
夫婦之道在恆。
家人之用亦在恆。
恆則不變矣。
家道以倫常為本。
倫常即志於恆。
背反者謂之變。
以其乖乎恆久也。
倫常之變。
家道必亡。
豈止悔哉。
此初九之閒有家。
占悔亡者。
實由能恆久耳。
象曰。
閒有家。
志未變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志指情志。
以初九所志在九五。
如乾初九為潛龍。
而志在成九五之飛龍。
是其例也。
不過家人初九。
雖為剛在內。
而格於六二六一四兩一陰一。
其志易變。
惟剛能自貞以就於正。
本有守有閒之義。
成有物有恆之行。
乃克始終如一。
而述其初志焉。
志未變者。
正以易變而不變耳。
然不變。
非有所強也。
只以初九克剛。
不為物役。
能貞。
不為情一動。
自就於正。
不干於邪。
則爻辭所謂閒有家也。
閒者自閒。
如範圍之。
拘繫之。
不以心徇情。
不以一性一逐物。
一性一乃堅定。
心乃清明。
而後恆久不渝。
故曰志未變。
志者心之所之。
能防其心。
始恆其志。
心苟不守。
志焉能恆。
故志得明初九之所期。
不緣兩一陰一之誘一惑。
永守其貞。
長保其恆。
足成九五之正。
並全六二之中矣。
凡辭稱志。
皆本爻象言。
初爻原無可為。
而志則可見。
因善於防閒。
乃底於貞正恆一。
仍重在閒也。
閒猶立木為柵。
以豢牛馬。
俾安育而毋賓士。
人閒其心。
亦復如是。
情易害一性一。
欲易毀剛。
初九在內。
始克保其剛正。
故爻辭許之以閒。
不務外。
則心易定。
不接物。
則情易安。
耳目之官。
常蔽於外物。
心居中宮。
常保其清潔。
此為學貴格物也。
家道固重在善於防閒。
而身心尤重在恆一貞正。
初九一爻。
首揭其要。
而釋文以志未變為詁。
足見害之大。
莫過於志之不定。
亂之成。
莫外於心之不正。
志定而心正。
則言行皆孚道矣。
更何悔哉。
六二。
無攸遂。
在中饋。
貞吉。
孔子《宣聖講義》
此家人六二爻辭也。
六二內卦之中。
即坤正位。
離以中女秉坤母一之德。
在後天代乾父之位。
而在家人。
則猶坤體。
六二孚安貞之用。
處內卦之正。
即彖辭所謂女正位乎內之象。
上與九五相對相應。
以成一一陰一一一陽一之道。
男秉乾而主外。
女承坤而主內。
此家人之嚴君。
亦全卦之正主。
六二在內。
有如家之主婦。
職司中饋。
勤於飲食。
詩所稱惟酒食是議者。
即中饋之事也。
故中饋為婦職之首。
雖家中事務甚繁。
婦女工作甚多。
推其首要。
則在中饋。
此天經地義。
不得視為古制而忽之也。
蓋一家之人。
日必有膳。
饑餐渴飲。
必有常供。
男不得治之。
惟婦女是責。
縱家中富有。
僕婢眾多。
烹飪之勞。
不必親執。
而於米薪之數。
菜蔬之需。
出納所司。
亦必主婦躬親稽問。
況有老年長者。
嗜好各殊。
幼兒下人。
供用自別。
事翁姑必先諳食一性一。
奉夫子必夙習所甘。
皆應由主婦專任其勞。
無可旁貸。
不特此也。
一家生計。
端賴支出有常。
飲食所需。
尤關耗費之數。
主婦必細加料理。
善為分配。
使供給合度。
用費不虛。
生活有常。
上下俱悅。
此中饋一職。
決不可委之他人。
家人六二特拈出之。
良有以也。
遂者成也。
隨也。
任之也。
無攸遂者。
言婦人主持家內。
責在中饋。
不得委之他人。
而享其成。
亦不得聽其耗棄。
而坐觀其成敗。
故曰無攸遂。
猶無所放棄。
無所委卸。
無隨和其間。
而失主持之權。
無忽略於細。
而成積習之弊。
則六二爻辭。
為明家人之道。
主婦之職。
以六字明示其大旨也。
貞吉二字。
明其占也。
主婦不失其職。
家已得其安和。
人已得其飽飫。
家道孚安貞之吉。
更不必求之遠大矣。
此無攸遂三字。
又含有不多求。
不旁騖之意。
猶曰即此已足。
何必他求。
遂其意志哉。
易辭含義頗廣。
是在善為推繹耳。
象曰。
六二之吉。
順以巽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六二本離中爻。
上與巽中爻九五應。
柔能順剛。
內能順外。
猶家內女能順男。
婦能順夫。
家道以齊。
自佔吉利。
巽亦順也。
而有擇善而從之意。
非一味隨順也。
女之從男。
女之從夫。
非隨從也。
苟有不正。
將焉用從。
故從與正相副。
如後世官職。
品級分正從。
即正副也。
正為之主。
從為之副。
此從字乃從違之從。
意即不相違背耳。
巽之順也。
亦如從。
以正為本。
順正謂之順。
順不正則非順矣。
順不正謂之從逆。
從逆與逆同。
是順與巽。
微有別也。
巽之順。
順夫正。
若不正。
不得強之順。
為其含有擇別之義。
亦猶選也。
選字從巽。
即本斯旨。
選其可從者從之。
其不可從者去之。
是選也。
六二之順。
以能選九五之正而從之耳。
九五為外之正。
六二為內之正。
以正從正。
斯謂能巽。
巽雖重在能順。
實在善擇。
擇正以順。
己亦不失其正。
此謂之齊。
齊者皆正也。
故家貴齊。
有一不正。
惡能齊哉。
男正乎外。
女正乎內。
內外皆正。
家斯齊矣。
六二之吉。
實由女能自正。
以順夫男之正。
而成家道之齊。
家齊則國治。
此彖辭所謂家正而天下定之意。
又順以巽句。
包含內能順外。
即離能從巽之意。
猶順乎巽耳。
因離在內。
推其明以達於外。
巽在外。
明其德以昭於內。
二者之協。
以成家人之用。
故六二之吉。
實在能順夫巽。
各成其正。
亦即爻辭無攸遂在中饋貞吉之旨。
貞者正也。
中亦正也。
無攸遂者。
無隨和不正。
在中饋者。
守正不乖其職。
斯稱貞矣。
貞於得位乘時。
尚何不吉之占哉。
此釋文以能順正。
明其吉之由來也。
易經爻辭均有韻。
巽字與初爻變字葉。
似不合韻。
實前巽選古通用。
選與變相葉耳。
不獨此處如是。
凡巽字皆合選義。
以巽主進退。
自有選擇之意。
巽像風。
又為柔木。
風如柔木。
自有邪正之分。
故貴在辨耳。
離之明合巽之辨。
明辨不失。
行皆合道。
尚何不吉者乎。
九三。
家人嗃嗃。
悔厲吉。
婦子嘻嘻。
終吝。
孔子《宣聖講義》
此家人九三爻辭也。
九三為中爻。
系離卦九三。
接巽六一四。
本乾九三。
若重剛失中。
而同既濟。
則一陰一陽一相協。
此爻辭吉吝互見也。
九三之用。
剛主中爻。
一陽一德方盛。
盛者易替。
乃有家人嗃嗃之象。
嗃嗃者。
叫囂之一聲。
以其一陽一也。
聲之發。
剛則宏。
柔則細。
剛則壯。
柔則悲。
九三本剛。
故聞嗃嗃之一聲。
然剛則易折。
強則易一靡一。
外之壯大且盛。
則內必虛。
前之闊遠而驕。
則後必懦。
此氣數自至。
不得違也。
以家人嗃嗃於前。
而婦子嘻嘻於後。
可見過剛則反柔。
過壯則易弱。
原相應也。
況九三六一四。
迭相承乘。
道既不同。
情乃自異。
嘻嘻者。
嗟歎之一聲。
猶欷歔之意。
為心存怨懟。
而口發悲憂。
正如男子張惶於外。
不克寧家。
少壯游騁於遠。
不獲慰藉。
思婦離人。
相與嗟歎之一聲。
未必果如是也。
則以爻象重剛。
而成此情形耳。
家人不限男子。
以爻言。
則指男。
婦子不限女人。
凡婦孺皆是。
婦怨其夫。
兒思其父。
幼望其長。
獨懷其親。
皆婦子之喻。
為以剛勝。
則有嗃嗃之情。
以柔鳴。
則有嘻嘻之志。
情志所異。
一陰一陽一乃殊。
九三一陽一剛為主。
自宜於振奮飛揚。
故雖有嗃嗃之一聲。
仍不失悔厲之吉。
若婦子之嘻嘻。
不過怨嗟之偶發。
而成傷感之情思。
家人貴和樂。
怨則乖和。
嗟則非樂。
是違齊家之道。
詩雲宜爾室家。
樂爾妻孥。
今九三失其宜樂。
故有終吝之占。
吝者猶惜也。
情之不鬯。
德之不諧。
志之不同。
聲之不協。
則雖貞固者。
亦不克享其和樂。
底於正順。
此九三一爻。
咎在重剛失中。
不獲合其天一性一。
一悔一吝。
遂判然人事之不齊矣。
悔厲二字。
言九三志於外。
則易於悔。
而能本其剛德。
推乾九三之用以自厲。
此厲字與乾九三厲字一義。
謂行悔而志厲。
則不悖朝乾夕惕之訓而獲吉占。
此由家人嗃嗃言也。
終吝終字。
則指本爻為離之終。
離兼離麗二義。
不麗則離。
以其怨嗟。
遂啟乖離之漸。
如能本坤卦安貞之道。
則獲永終之吉。
九三過剛。
故不免終吝之占。
此習易者所當知也。
惟和能中。
失中則和亦乖。
此終吝成於不中不和。
而嗃嗃嘻嘻之一聲。
遂相繼而至矣。
中爻原人道所繫。
人之德行。
足以回天。
則爻辭雖如是。
苟鑒其失而先慎焉。
亦可免於悔吝也。
悔吝相對。
在彼無悔。
在此無吝。
則家道齊。
而家人皆和樂矣。
象曰。
家人嗃嗃。
未失也。
婦子嘻嘻。
失家節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九三本剛行剛。
雖有叫囂之一聲。
卻孚剛強之一性一。
故不為失德。
而婦子為順從之人。
宜緘默自貞。
言笑相睦。
方孚於道。
反嘻嘻怨語。
刺刺不休。
此非家所宜。
故曰失節。
節猶度也。
家節即家規之意。
婦人無非議。
最戒長舌。
故有婦言之度。
平居相對。
既多語言。
必生忌妒。
既好指摘。
必招訕謗。
此所謂一牝一雞司晨。
惟家之索。
因仇則訿毀他人。
因恨則怨懟於外。
不相詬誶。
則相嗟歎。
皆乖於婦人之訓。
而致家之不齊。
故嘻嘻不特怨嗟。
亦含咒咀。
不特訕訐。
亦包戲謔。
發於其口。
有若輕忽。
入於人耳。
則關重大。
此慎言寡尤。
不獨君子所貴。
而多言如禍。
實為家人所戒也。
然婦子嘻嘻。
類由於家長之失德。
在上者漫無忌憚。
不復公平。
則退有後言。
暗中誹謗。
甚至爭訟不已。
糾紛益多。
毀訐相加。
尤為非禮。
釋文明指為失節。
蓋其害不止於婦子也。
家人嗃嗃。
已非寧靜門庭。
婦子嘻嘻。
更成悖戾情事。
善為家者。
知其不合。
先修其身。
既無嗃嗃之先加。
自免嘻嘻之繼至。
此夫妻相敬如賓。
家門嚴肅若朝廷。
皆昔人齊家之可法者。
自來婦孺易近難狎。
苟不如願。
怨妒隨生。
家人九三。
特指其過。
以教後人。
良有以也。
蓋九三處中爻。
主人道。
人事之始。
言行是之。
謹其立言。
慎爾出語。
修身之本。
齊家之基。
果本剛以制欲。
明以辨惑。
則成其德。
若恃剛以侮眾。
明以苛察。
則罹其害。
是在人之善擇耳。
九三本離一爻。
而為乾九三之體。
細繹乾離爻辭之義。
自得其修齊之道矣。
六一四。
富家。
大吉。
孔子《宣聖講義》
此家人六一四爻辭也。
六一四外卦之始。
即巽卦之六一四。
與下九三。
一剛一柔。
為中爻孚於既濟。
在全卦中互未濟。
而中爻則類既濟。
是利在中爻也。
雖六二九五主內外之正位。
如一家之尊親。
而九三六一四合中爻之德用。
如一家之厚積。
蓋家人必有其財富。
以供其生育。
父兄創業。
以開其源。
子弟守成。
以裕其後。
而貴在有主計者。
調度出入。
稽會盈餘。
使財無虛一靡一。
用有餘裕。
而後家業日厚。
家計日優。
此責在主婦也。
中饋之事。
關乎養生。
桑麻之工。
系諸服用。
此固婦女之職。
而節用以慎其所費。
厚儲以積其所贏。
亦惟婦女之長。
有非男子所慣。
故家人六一四有富家之語也。
六一四柔以從剛。
內以約外。
則男子事業所入。
家人辛勞所獲。
必婦儲於內。
富裕其家。
此六一四以一陰一爻而有富家之占也。
易以一陽一畜一陰一為富。
如大小畜是也。
六一四為九三所畜。
而上接九五。
內應六二。
居中馭外。
物乃聚之。
物聚為富。
用當為財。
此六一四之富。
以合於正道。
而佔大吉矣。
象曰。
富家大吉。
順在位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六一四為柔。
而善於順從。
順九五正位而居中。
合六二正位而應剛。
故曰順在位。
順從正位。
以主持中爻。
全卦皆從。
以和大眾。
此物所由聚。
家所由富也。
六一四重一陰一。
有婦女之象。
婦人適夫而能富其家。
其大吉可見。
在位又含守分之意。
守分以持。
家人莫不和睦。
家道亦肥。
家財自裕。
不必自己求之也。
故重在順。
順則無逆。
順正則無一婬一。
此富家不僅財物也。
家人以婦女為主。
故男子娶婦曰成家。
女子嫁夫曰有家。
此富家實指婦女之善相夫助子。
以裕其用耳。
六一四雖非正位。
而在中爻。
正以善處於內外之間。
上下之際。
婦女有三從之義。
斯不以正位而能順正。
以富其家也。
在位有二義。
一則指二五之正位。
一則指己所在之中位。
順二五正位。
為本柔以從剛。
順所在中位。
為用柔以協剛。
皆六一四所宜。
故有富家大吉之占也。
九五。
王假有家。
勿恤。
吉。
孔子《宣聖講義》
此家人九五爻辭也。
九五外卦正位。
即巽中爻。
而本乾九五之德。
故稱王。
明其位也。
假者猶至也。
包含錫予之意。
古與格同。
言由此至彼。
或有所與也。
王假有家。
以王者自身作則。
示民有家。
而導大眾同樂其家也。
然用假字。
乃寓有孝子錫類錫字之義。
明言王為天下之王。
尚有家。
則以下者自傚法。
同齊其家也。
王雖勤於國政。
而不忘齊家之道。
則天下之民。
莫不以齊家為重。
是天下之人有家。
不啻於王所錫也。
王若不念其家。
將何以詔人齊其家哉。
此與大學所謂自天子至於庶人。
壹是以親一親為本一義。
堯舜帝聖人而書稱克明峻德以親九族。
九族既睦。
平章百姓。
其重親一親之道。
足見不忘齊其家也。
親一親由家人推至九族。
皆所指。
而九五則自王始之。
王假有家。
天下莫不同化。
則大學親一親之教。
推而至於新民。
與尚書親睦九族之德。
推而至於平章百姓。
同是一理。
為家人必自親一親始。
人民必自家族始。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則家齊而國治。
而天下平矣。
此。
雖關親一親。
而九五爻辭。
直貫平天下。
是家道與治道不殊。
而齊家與治平不二。
在於人之善推而已。
然王者天下之主。
固不得忘其家。
亦不可私其家。
而後成平治之政。
爻辭以勿恤二字。
明其為王有異夫眾也。
勿恤者。
勿牽於情。
而甚相憐惜也。
骨肉之一愛一。
天一性一也。
而不得私以害公。
兒女之情。
人情也。
而不得情以害義。
此王假有家。
而勿恤也。
如大禹之治水。
三過家門而不入。
不恤一愛一子呱呱之情。
而忘天下滔滔之苦。
可見九五之所重。
在示人以必有家。
而勿因家以廢其事。
在王固分明恩義。
其家人亦剖析公私。
在上固詔平有方。
而其下亦感化無藝。
此猶詩稱文王后妃。
化行南國。
以開有周之治。
行雖始於家人。
而德昭於天下。
故大學明明德。
必自親一親。
尚書睦九族。
必本明峻德也。
既由齊家之道。
效乃至於平治。
親一親之情。
德乃明於天下。
則其為吉。
可以知矣。
故爻辭稱其占吉。
象曰。
王假有家。
交相一愛一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九五與六二。
一內一外。
一一陰一一一陽一。
正如夫與婦。
君與後。
情志既協。
德用乃孚。
自然成其家道。
而發於相一愛一悅也。
夫妻正位。
主持內外。
而後家以齊。
故君子之道。
造端乎夫婦。
易下經以人道為重。
首鹹恆二卦。
即明男一女相一愛一慕。
而夫婦相和樂。
以立人道之本。
以開家道之基。
其微旨已見二卦講義。
家人彖辭亦申及之。
九五爻為外卦之主。
亦全卦之尊。
正如一家之長。
一國之君。
外主其政。
必內得其助。
男事於遠大。
必女勤於瑣細。
而必有相一愛一之情。
相得之志。
情志兩合。
家道乃成。
推之事業。
無不發皇。
推之政治。
無不美備。
此王假有家。
實本於內外交相一愛一也。
交字兼六二言。
以九五一愛一六二。
六二亦一愛一九五。
發於至一性一。
見於至情。
本天地絪縕之功。
達乾坤生育之德。
九五固乾之正。
六二亦坤之主。
父母既翕。
子女必昌。
化育既宏。
生成必大。
此爻辭占吉。
而稱王假也。
且九五六二。
天生佳偶。
毫無牽強。
剛柔兩濟。
道德鹹齊。
此生化大原。
天地妙用。
不假做作。
則不待經營。
不賴牽拘。
則不勞思慮。
傳所謂天下何思何慮。
一本自然而已。
既無思慮。
自免猜嫌。
既任自然。
自臻化境。
此爻辭勿恤二字。
正以其不必憂憐也。
一性一之至者。
無斫削之痕。
情之至者。
無牽強之跡。
九五勿恤。
實以其交相一愛一。
而自成家也。
凡用假字。
有假設之意。
以其由此推彼。
可無限量。
不必拘於痕跡。
此王而有家。
為人道之先也。
人道著(者?)。
作人之本。
未有人道不立。
而見其治道者。
書曰無一黨一無偏。
王道平平。
又曰王道本乎人情。
九五爻辭。
即王道之見。
而必始於交一愛一也。
男一女交一愛一。
人情也。
一陰一陽一交一愛一。
天道也。
天人皆以一愛一成德。
則萬物資生。
子孫資育。
生育不絕。
人道益明。
家道益大。
而天下同平治矣。
夫豈有所恤哉。
天地且不能無一愛一。
而況人乎。
而況物乎。
惟在其正而已。
九五六二有其正位。
故一愛一不害德。
情不悖一性一也。
讀易者要明九五之一愛一。
方足以求夫婦之和。
家人之樂。
否則所憂多矣。
勿恤雲乎哉。
此爻辭占吉。
不外本彖辭一正字來。
正則吉。
不正則否。
正則一愛一。
不正則一婬一。
苟一婬一也。
不吉也。
尚何眾道可言。
九五明言有家。
實以其得正而克占吉耳。
《宗主附註》
九五爻以交相一愛一而成其德。
原非指男一面。
九五六二正相匹。
男一愛一女。
妻敬夫。
本恩義以成一人倫。
由一性一情以明人道。
推之則位天地育萬物。
何非自此一愛一字發源。
一愛一出於心。
而止於禮。
故不濫不一婬一。
孟子所謂太一王一愛一厥妃是也。
太一王為周之興君。
因獯鬻之侵一逼一。
而遷地以避之。
不以戰爭苦其民。
不使兵燹傷其物。
此其一愛一民物。
何非推一愛一厥妃之心。
民亦有家。
物亦有匹。
我一愛一吾侶。
人豈無一愛一乎。
詩雲率西水滸。
至於歧下。
一愛一及姜女。
聿來胥宇。
雖歌頌太一王。
篤一愛一其妃。
不忍遽離。
而實讚歎其重視民命。
不忍輕棄。
率之遠去。
以求樂土。
碩鼠詩所謂逝將去汝。
適彼樂土。
樂土樂土。
爰得我所。
此太一王之心。
仁慈及眾。
而其齊家有道。
足以化民成俗。
民無不一愛一其配。
樂其家。
以遠離愁苦之境。
死傷之慘。
則太一王所為。
已契乎家人九五王假有家之訓。
而真能推其交一愛一之德。
成其位育之功者歟。
夫人心同。
而善惡異者。
情之發有中節否耳。
情不悖一性一。
則謂之和。
中和之至。
位育以見。
不外乎本其天一性一而已。
天一性一不絕恩情。
聖人不廢倫理。
君子之道。
造端夫婦。
正為由其情一愛一。
以見其一性一真。
家人九五特揭一一愛一字。
豈同兒女私情喁喁而已者哉。
無非欲推其一愛一。
成一人成物。
以達於中和位育之域耳。
故爻辭以王示其旨。
王雖本爻位之象。
實兼德用言。
如桀紂幽厲。
固亦王也。
而其一愛一止於一婬一邪。
其害且加於天下。
斯則不克稱九五之德用。
而無以齊其家。
家之不齊。
而望其平治天下乎。
蓋內無良配。
不能稱交一愛一之道。
外無明王。
不能推交一愛一之功。
惟九五與六二。
內外同正。
一性一情以和。
乃自得之。
此可見太一王文王之至德。
實有其嘉耦共成之也。
一愛一寧可輕易用耶。
上九。
有孚威如。
終吉。
孔子《宣聖講義》
此家人上九爻辭也。
上九居卦之終。
乃巽之上爻。
本剛履柔。
由外返內。
在全卦之上。
而當風火之交。
其德昭如。
其令儼然。
故有威如之稱。
而以剛與柔協。
下為離明。
順與明應。
故有孚。
言其德用能孚於下也。
在他卦上爻多窮。
以極則易變。
用不能久。
今則以剛履柔。
以高就下。
本乎親一親之宜。
發於一性一情之正。
不自矜驕傲慢。
則在下者。
敬而一愛一之。
尊而順之。
以和以安。
克明克允。
故曰有孚威如。
有孚則非必孚。
而以其行可孚。
威如則非果威。
而以其德可畏。
皆自上先飭其身。
卒成其道。
乃達斯用也。
孚本中孚。
實即和也。
言其御下能正。
治家不愆。
則一性一與眾諧。
志與物協。
此和也。
不違於巽道。
不戾乎人情。
非狎嫟之親。
偏私為好也。
威如如字。
言其若威而不嚴。
人畏而無怨。
自約其行。
自成其德。
威儀棣棣。
光明可則。
持正不阿。
律躬以質。
守位不渝。
遇物以實。
忠恕無違。
既方且直。
溫恭有容。
有度不失。
此謂之威。
而非察察為明。
暴戾為能。
偏激浮誇。
戇莽不恂。
拒人千里。
訑訑有聲。
則群下望之而股慄。
背之而怨懟。
雖似有威。
實非可畏。
此在外尚不宜。
況家門以內乎。
故爻辭以一如字。
明其恩勝於法。
情協於一性一。
德既昭昭。
行亦至正。
不私其一愛一。
不嫟其近。
公誠待人。
溫厚處物。
自然生威。
非關暴惡。
自使可畏。
非因刻毒。
為其先能修己。
乃能正人。
反身而誠。
乃善其親。
正大光明。
順乎天倫。
和樂齊整。
怡然至情。
此上九之德用。
貴在能反身也。
象曰。
威如之吉。
反身之謂也。
孔子《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上九位崇分尊。
使在下者懷德畏威。
和樂無私。
故占終吉。
終吉者。
一則上九處極地。
為全卦之終。
而獲吉占。
一則上一位領全家之眾。
而協永吉也。
蓋吉而終。
不惟始也。
既昭其德。
復布其威。
於人者。
固已始終如一。
於天者。
亦先後同被其澤。
此固家人之福。
眾姓子孫共之。
則後世猶被其澤。
不獨一時之吉已也。
故釋文指其吉之由來。
實上九之能反身。
而自成其德也。
反身者。
亦以上九位已高。
地已盡。
欲進不得。
勢必反而就下。
如一國之主。
必俯以臨民。
己之所成。
必成一人成物。
身之所善。
必兼善天下。
一家之長亦然。
其在位崇分尊之時。
自為德立業成之日。
必反而自問。
果能有威可畏。
有儀可像乎。
果能以身作則。
教誨式谷乎。
果能詒謀燕翼。
光大門庭乎。
果能垂訓後人。
克繩祖武乎。
此皆長者之所深思。
亦即上九威如之吉所由協也。
故反身有二義。
一則反己。
自昭明德。
以齊其家。
一則反顧。
詒厥孫謀。
以裕其後。
皆不外乎上九之位。
推家長之道。
而克成家人之德用也。
以卦屬巽順。
巽為風。
風行草偃。
下與離合。
巽立教化。
離主光明。
家教既施。
文明蔚起。
祖澤既沛。
子姓昌蕃。
是所謂齊家。
不獨齊一時一世而已。
必能大其家族。
光其門閭。
使世世子孫。
皆涵濡賢孝之風。
化於和安之域。
而同齊也。
故家人上九一爻。
直下貫初九。
始終不二。
本末從同。
而反身之行。
亦自尊長之逮卑幼。
無一能外。
此爻辭稱為有孚威如終吉也。
全卦大用。
至此乃終。
終而復始。
總不失一正字。
正己以正人。
正家以正國。
實自上九反身致之。
反身以就於正。
則無不正矣。
此為家長者所當取法也。
《宗主附註》
家人與同人二卦。
皆有人字。
家人為親一親。
同人為一愛一眾。
雖異而有相類之處。
家人為巽離合。
同人為乾離合。
一則長女與中女。
一則大父與中女。
而在後天離代乾居正位。
巽與乾皆隅位。
且恰相對。
是由後天方位言。
乾巽只有一陰一陽一之殊。
而非父女之比。
以卦外一陽一內一陰一言。
則乾巽皆在離上。
皆屬一陽一卦。
不獨非男一女之別。
抑亦同秉一陽一剛之用。
是家人同人。
原無大差也。
然同人為對外。
重在推交友之道。
故重義。
家人為對內。
重在序骨肉之親。
故重情。
此同人乃秉父女之分言。
自有尊卑之辨。
家人則猶姊妹之序列。
惟敦和好之行。
蓋家人本諸夫婦之偶。
推於父子之倫。
兄弟之序。
皆親一親也。
而由外及內。
由疏成親。
同人則反是。
以己推之於人。
以近推之於遠。
是由親及疏。
由內達外。
此不同也。
而君子於以見齊家與一愛一群之道焉。
家人重在齊家。
始終不出一姓。
同人重在一愛一群。
本末達於無垠。
孟子所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者。
即自家人而推至同人也。
同人固非家人之親。
苟溯其原。
何非同出民胞物與。
其一性一然也。
此同人之用。
原與家人相連。
讀者果合二卦詳參之。
則可見古人示教之微意矣。
又曰金風乍生。
萬物同肅。
則天地秋令之見也。
秋主肅殺。
在德為刑。
物老於秋。
谷皆成熟。
此一年之中。
當以秋為最富有之候。
易卦大有即其象也。
大有者即萬物皆豐收之時。
史稱豐年為大有。
即此義也。
大有上離下乾。
為火上於天。
火為生物之原。
故物之生長必生於春。
育於夏。
成於秋。
此一陽一德之所施布也。
秋承夏暑。
一陽一氣漸衰。
功成身退。
物亦同老。
此物熟必在秋。
惟麥熟於初夏。
則以得氣較早。
而人皆稱四月為麥秋。
明其成熟亦猶他物之當秋也。
大有離在乾上。
家人則離在巽下。
同一離火。
而上下殊。
交一合異。
故由離言則同。
由上下交一合言則別。
然家人上九與大有六五爻辭。
皆有威如之吉句。
則以其同秉離火之德。
而成光明之用。
威如者如火之炎。
如日之照。
光熱可畏。
明輝可一愛一之謂也。
故大有因之而富厚。
家人因之而堂皇。
莫非以一陽一德之施。
見乾元大生之道耳。
家人因離在下。
故佔在上九。
而大有以離之本位。
故佔在六五。
此其時位不同。
生成異用也。
家人六一四稱富家大吉。
仍不違大有之旨。
富字即大字。
有而至於大。
非富而何。
以六一四介於九三九五之中。
合成離卦之象。
正與大有六五同。
故揭一富字。
明其為離德之所布。
一陽一氣之所成。
和悅為一陽一。
乖則為一陰一。
一一陰一善承兩一陽一。
乃克達後天離火之用。
細繹各卦辭義。
自能明也。
又曰家人之下為睽。
睽於外而通於中。
與家人相應。
家人由外返內。
睽則由內之外。
一往一來。
互成其用。
故巽離。
二女同一居。
其情相洽。
而睽離兌。
二女同處。
其志相違。
二者致用不同。
在家人如親戚相投。
猜嫌易去。
在睽如儕侶相妒。
閒隙時生。
何哉。
則以離一卦在內外之別也。
在外則有返光相應。
而易失其明。
在內則成含溫以噓。
而恆得其育。
光明不久。
則如明夷而暗昧益甚。
溫育有時。
則如同人而情感益孚。
此離在外在內。
其用大異。
其德迥殊也。
家人離在內。
外與巽合。
巽順離明。
含和育德。
如時之春。
萬物同長。
而睽以離居兌上。
炎上潤下。
遠逐分馳。
如時之秋。
萬物同謝。
此天地生化之異趣也。
然生必有化。
春必有秋。
通塞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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