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演義
第二十六回 辨冤獄寒朗力諫 送友喪範式全交
卻說廣陵王荊,自奉詔還國後,仍然懷著異圖,應二十四回。
暗中引入術士,屢與謀議,且日望西羌有變,可借防邊為名,稱兵構亂。
事為明帝所聞,特將他徙封荊地。
荊越加恚恨,至年已三十,復召相工入語道:「我貌類先帝,先帝三十得天下,我今亦三十歲,可起兵否?」
相工支吾對付,一經趨出,便向地方官報明。
地方官當即奏聞,朝廷遣使責問,荊因逆謀發覺,不免驚惶,自系獄中。
明帝尚不忍加罪,仍令衣租食稅,惟不得管屬臣吏,另命國相中尉,代理國事,慎加約束。
荊猶不肯改過,潛令巫祝祈禱,為禳解計。
國相中尉只恐自己坐罪,詳報上去,廷臣即劾他詛咒,立請加誅。
詔尚未下,荊已自一殺,膽小如此,何必主謀?明帝因荊為同母弟,格外憐恕,仍賜謚為思王。
嗣且封荊子元壽為廣陵侯,食荊故國六縣,又封元壽弟三人為鄉侯。
荊死逾年,東平王蒼入朝,時在永平十一年。
寓居月餘,辭行歸國。
明帝送至都門,方才與別。
及還宮後,復懷思不置,特親書詔命,遣使繼給東平太傅,詔曰:
辭別之後,獨坐不樂,因就車歸,伏軾而吟,瞻望永懷,實勞我心。
誦及采菽,以增歎息。
采菽見詩經,系天子答諸侯詩。
日者問東平王:處家何等最樂?王言:為善最樂。
其言甚大,啟予多矣。
今送列侯印十九枚,諸王子年五歲以上能趨拜者,皆令帶之,王其毋辭。
原來光武帝十一子,惟臨淮公衡,未及王封,已經殤逝,尚有兄弟十人,除明帝得嗣統外,要算東海王強,及東平王蒼,最為循良。
強逾壯即歿,事見前文;蒼卻持躬勤慎,議政周詳,比東海王更有才智,所以保全名位,備荷光榮。
獨楚王英為許美人所生,許氏無一寵一,故英雖得沐王封,國最貧小。
明帝嗣阼,系念親一親,卻也屢給賞賜,並封英舅子許昌為龍舒侯。
偏英心懷非望,居然有覬覦神器的隱情,前次訪求佛法,並不是有心清淨,實欲仗那佛氏靈光,呵護己身。
嗣是私刻圖印,妄造靈符。
到了永平十三年間,忽有男子燕廣,詣闕告變,彈劾楚王英,說他與漁一陽一人王平顏忠等,造作圖書,謀為不軌等語。
明帝得書,發交有司複查。
有司派員查明,當即復奏上去,略稱楚王英招集一奸一猾,捏造圖讖,擅置諸侯王公將軍二千石,大逆不道,應處死刑。
明帝但奪英王爵,徙英至丹一陽一涇縣,尚賜湯沐邑五百戶;又遣大鴻臚持節護送,使樂人奴婢一妓一士鼓吹隨行。
英仍得駕坐輜軿,帶領衛士,如有游畋等情,准衛兵持弓挾矢,縱令自娛。
子女既受封侯主,悉循舊章,楚太后許氏,不必交還璽綬,仍然留居楚宮。
時司徒范遷已歿,調太尉虞延為司徒,復起趙熹行太尉事。
楚王謀洩,先有人告知虞延。
延因藩戚至親,未便舉發,延捱了好幾日,即由燕廣上告,惹動帝怒,且聞虞延擱住不奏,傳詔切責,延懼罪自盡。
又枉死了一個。
楚王英至丹一陽一,得知延不為奏明,尚且遭譴,自己恐再攖奇禍,索一性一也自一殺了事。
事聞闕下,有詔用侯禮葬祭,賻贈如儀,封燕廣為折一奸一侯。
一面且窮治楚獄,歷久不解,自京師親戚,及郡國吏士,輾轉牽連,嫌重處死,嫌輕謫徙,差不多有千人;尚有數千人被系,淹滯獄中。
何必興此大獄?先是光武帝舅樊宏,曾受封壽張侯,光武帝母為樊重女,見前文。
宏子倏承襲父爵,累世行善,戒滿守謙。
明帝因東平王蒼,親而且賢,特將壽張縣移益東平,改封倏為燕侯。
倏弟鮪嘗求楚王英女為子婦,倏從旁勸阻道:「前在建武年間,我家並受榮一寵一,一門五侯,樊宏兄弟,並得封侯。
當時只教一語進諫,便是子得尚主,女得配王,不過天道忌盈,貴一寵一太過,適足招災,所以可為不為。
今我家已不如前,怎得再聯姻帝族?且爾只有一子,為何棄諸楚國呢?」
鮪不願從諫,竟為子賞娶得英女。
及楚獄一起,倏已早逝,明帝曾聞倏前言,且追懷舊德,令倏諸子俱得免坐。
英嘗私錄天下名士,編成薄籍,內有吳郡太守尹興姓名,是簿被有司取入,按名逮系,不但將尹興拘入獄中,甚且連掾史五百餘人,俱執詣廷尉,嚴刑拷訊。
諸吏不勝痛楚,多半致死,惟門下掾陸續,主簿梁宏,功曹駟勳,備受五毒,害得肌膚潰爛,奄奄一息,終無異詞。
續母自吳中至雒一陽一,烹羹饋續。
續雖經毒刑,卻是辭色慷慨,未嘗改容,及獄吏替續母進食,續不禁下淚,飲泣有聲。
獄吏詫問原因,續且泣且語道:「母來不得相見,怎得不悲?」
獄吏本未與續說明,又怪他何由得知?還要細問,續答說道:「這羹為我母所調,故知我母必來。
我母平日截肉,未嘗不方,斷蔥以寸為度,今見羹中如是,定由我母到此,親調無疑。」
說至此,更涕淚不止。
孝思可嘉。
獄吏乃轉達有司,有司具狀奏聞,明帝也不覺動憐,才將尹興等一併釋放,使歸原籍,禁錮終身。
雖得不死,痛苦已吃得夠了。
顏忠王平,連坐楚獄,情罪最重,自知不能幸生,索一性一信口扳誣,竟將隧鄉侯耿建、郎陵侯臧信、護澤侯鄧鯉、曲成侯劉建等,一古腦兒牽引進去。
四侯到庭對簿,俱雲與顏忠王平,素未會晤,何曾與謀?問官不敢代為表白,還想將他們誣坐。
侍御史寒朗,亦嘗與問,獨以為四侯蒙冤,使他們退處別室,再提平忠二人出訊,叫他們說明四侯年貌。
二人滿口荒唐,無一適符,朗遂入闕復陳,力為四侯辨誣。
明帝作色道:「汝言四侯無罪,平忠何故扳引?」
朗亦正容答道:「平忠兩人,自知犯法不赦,所以妄言牽引,還想死中求生!」明帝又問道:「汝既知此,何不早奏?」
越問越呆。
朗答說道:「臣雖察知四人冤情,但恐海內再有人告訐,故未敢遽行奏陳。」
明帝不禁怒罵道:「汝敢首持兩端麼?」
竟是使氣。
說著,即回顧左右道:「快將他提出去!」左右不敢怠慢,便牽朗欲出。
朗又說道:「願伸一言而死,小臣不敢欺君,無非欲為國持正罷了!」明帝道:「他人有否與汝同情?」
朗答言無有。
明帝復問道:「汝何故不與三府共商?」
三府,即三公府。
朗伸說道:「臣自知罪當族滅,不敢多去累人。」
明帝問他何故族滅?朗復說道:「臣奉詔與訊罪犯,將及一年,既不能窮極一奸一狀,乃反為罪人訟冤,料必將觸怒陛下,禍且族滅;但臣終不敢不言,尚望陛下鑒臣愚誠,翻然覺悟!臣見決獄諸人,統說是妖惡不道,臣民共憤,與其失出,寧可失入,免得後有負言,因此問一連十,問十連百。
就是公卿朝會,陛下問及得失,亦無非長跪座前,上言舊制大逆,應該懲及九族,今蒙陛下大恩,止及一身,天下幸甚。
及退朝歸捨,口雖不言,卻是仰屋歎息,暗暗呼冤,惟無人敢為直陳。
臣自知死罪,理在必伸,死亦無恨了。」
明帝意乃少解,諭令退去。
過了兩日,車駕親幸洛一陽一,按錄囚徒,得理出千餘人。
時適天旱,俄而大雨,明帝亦為動容,起駕還宮。
夜間尚恐楚獄有冤,徬徨不寐,起坐多時,馬皇后問明情由,亦勸明帝從寬發落,於是多半赦免。
唯顏忠王平,不得邀赦,竟在獄中自盡。
侍徹史寒朗,自悔監獄不嚴,就系廷尉,明帝不欲窮治,只將朗免去官職,釋歸薛縣故鄉。
任城令袁安,擢為楚郡太守,蒞任時,不入官府,先理楚獄,查得情跡可矜,即具奏請赦。
府丞掾吏,並叩頭力爭,謂縱容一奸一黨一,應與同罪,斷不宜率爾上陳。
安奮然道:「如有不合,太守願一身當罪,決不累及爾曹!」也是一條硬漢。
到了復諭下來,果皆許可,得全活四百餘家。
明帝且下詔大赦,凡謀反大逆,及諸不應宥諸囚犯,盡令免死,許得改過自新。
一面敬教勸學,尚德禮賢,凡皇太子及王侯公卿子弟,莫不受經。
又為外戚樊氏郭氏一陰一氏馬氏諸子立學南宮,號為四姓小侯,特置五經師,講授經義。
他如期門羽林諸吏士,亦令通孝經章句。
此風一行,人皆向學,連匈奴亦遣子肄業,願冰陶熔。
義士如範式李善等,俱由公府辟舉,破格錄用。
式字巨卿,山一陽一人氏,少游太學,與汝南人張劭為友,劭字元伯,游罷並告歸鄉里,式與語道:「二年後擬過拜尊親。」
劭當然許諾。
光一陰一易過,倏忽兩年,劭在家稟母,請具饌候式,母疑問道:「兩年闊別,千里結言,難道果能踐約麼?」
劭答說道:「巨卿信士,必不誤期。」
母乃為備酒餐,屆期果至,升堂拜飲,盡歡乃去。
已而劭疾不起,同郡人郅君章殷子征,日往省視,劭歎息道:「可惜不得見我死友!」子征聽了,卻忍耐不住,便問劭道:「我與君章,盡心視疾,也可算是死友了,今尚欲再求何人?」
劭嗚咽道:「君等情誼,並非不厚,但只可算為生友,不得稱為死友;若山一陽一范巨卿,方可為死友哩!」郅殷兩人,未曾見過範式,並覺得似信非信。
越數日,劭竟告終,時式已為郡功曹,夢見劭玄冠垂纓,曳履前呼道:「巨卿!某日我死,某日當葬,君若不忘,能來會葬否?」
式方欲答言,忽然驚覺,竟至泣下。
翌日具告太守,乞假往會,太守不忍拂意,許令前往。
式即素車白馬,馳詣汝南。
劭家已經發喪柩至壙旁,重量逾恆,不肯進一穴一,劭母撫棺泣語道:「元伯莫非另有他望麼?」
乃暫命停柩。
移時見有單車前來,相距尚遠,劭母即指語道:「這定是范巨卿!」及素車已近,果然不謬。
式至柩前,且拜且祝道:「行矣元伯!死生異路,永從此辭?」
寥寥十二字,已令人不忍卒讀。
眾聞式言,並皆泣下。
式即執紼引柩,柩已改重為輕,當即入一穴一。
式又留宿壙間,替他監工,待至墓成,並為栽樹,然後辭去。
如此方不愧死友。
後來式又詣洛一陽一,至太學中肄業,同學甚眾,往往不及相識。
有長沙人陳平子,與式未通謦咳,卻已知式為義士。
一夕罹疾,服藥無效,逐日加劇,勢且垂危,妻子含淚侍側,平子欷歔與語道:「我聞山一陽一范巨卿,信義絕倫,可以托死。
我歿後,可將棺木舁置巨卿戶前,必能為我護送歸里,汝切勿忘!」言畢再強起作書,略說旅京得病,不幸短命,自念妻弱兒幼,未能攜櫬歸籍,素仰義士大名,用敢冒昧陳請,求為設法,倘得返葬首丘,存歿均感云云。
書既寫就,囑妻使人送與範式,擲筆即逝。
妻子依囑辦理。
式方出門,未遇使人,至事畢歸寓,見門前遺置棺木,已覺驚異,及入門省視案上,拾得平子遺書,展閱一周,竟至平子寓所,替他妻子安排。
令得引柩回家,且親送至臨湘,距長沙止四五里,乃將平子原書取出,委諸柩上,哭別而去。
平子尚有弟兄,聞知此事,亟往追尋,那範式已早至京師,不及相見了。
此事比前事尤難。
長沙官吏,也有所聞,因乘掾屬上計時,漢制郡國州縣,每歲應入呈計簿,故稱上計。
表奏範式行狀,三公爭欲羅致,馳書徵召,式尚不肯起;嗣經州吏舉為茂才,方才詣闕受官,累遷至荊州刺史。
式既到任,行巡至新野縣,縣吏當然相迎。
前有導騎一人,傴僂前來,式似曾相識,就近審視,確是同學友孔嵩,便把臂與語道:「汝莫非孔仲山麼?」
仲山系嵩表字,嵩南一陽一人,家貧親老,特隱姓埋名,為新野縣傭卒,至此不便再諱,只好直認。
式復歎息道:「爾我嘗曳裾入都,同游太學,我蒙國厚恩,位至牧伯,爾乃懷道隱身,下儕卒伍,豈不可惜?」
嵩笑答道:「侯嬴長守賤業,侯嬴,系戰國時魏人,年七十,為大梁門卒,信陵君聞名,往聘,嬴不肯起。
晨門自願抱關,見《論語》。
孔子欲居九夷,士不得志,貧賤乃是本分,何足歎息呢?」
也是一個志士。
式敕縣吏派人代嵩,嵩以為受傭未畢,不肯退去。
及式還官舍,當即上登薦牘,未幾即由公府辟召。
嵩就征赴都,途次投宿下亭,有數盜前往竊馬,聞知為嵩所乘,互相責讓道:「孔仲山乃南一陽一善士,怎可盜他坐騎呢?」
盜亦有道。
遂將馬送還,當面謝罪。
後來式遷廬江太守,嵩亦官至南海太守,並有循聲。
可見得義士所為,窮達不移,正自有一番德業哩!就是李善亦南一陽一人氏,從前本為李元家奴,建武中南一陽一患疫,元家相繼病歿,惟孤兒續才生數旬,家資卻有千萬,諸奴婢互相計議,欲將嬰兒殺死,分吞財產。
善獨力難支,潛負續逃隱瑕丘,親自哺養,一乳一竟流汁,得飼孤兒,歷盡許多艱苦,方得將續逐漸養成。
續稍有知識,即奉善若嚴父,有事輒長跪請白,然後敢行。
閭裡都為感化,相率修義。
及續年十歲,善挈續歸里,訴諸守令,守令乃捕系諸奴婢,一鞫即服,分別誅戮,仍將舊業歸續收管,嗣是善義聲遠聞。
時鐘離意方為瑕丘令,上書薦善,有詔令善及續並為太子舍人,公府復引善入幕,委治煩劇,事無不理,因再遷至日南太守。
善從京師赴任,道出南一陽一,過李元墓,預脫朝服,持鋤刈草,親治鼎俎,供諸墓前,跪拜垂涕道:「君夫人!善在此!」及祭畢後,尚留居墓下,徘徊數日,然後辭去。
既至日南,惠一愛一及民,懷來異俗。
再調為九江太守,途中遇病,倉猝壽終。
續為善持服,如喪考妣,後來亦官終河南相,以德報德,兩貽令名,豈不是行善有福麼?喚醒世人。
獨葉令王喬,具有幻術,每月朔望,嘗自縣詣闕入朝,獨不見有車騎相隨,朝臣並驚為異事,明帝亦為動疑,密令太史伺喬蹤跡。
太史復稱喬將至時,輒有雙鳧從東南飛來,於是靜待鳧至,舉網拋鳧,變做一舄。
詔令尚方官名。
驗視,乃是前時賜給尚書官屬,舄尚如新。
尤奇怪的是當喬入朝,葉縣門下鼓自能發聲,響徹京師。
後來空中有一玉棺,徐降至葉縣大庭,吏人用力推移,終不能動。
喬恍然曰:「想是天帝召我呢!」乃沐浴衣服,僵臥棺中。
俄而屬吏就視,已無聲息,越日才為蓋棺,舁葬城東,土自成墳。
是夕縣中牛皆流汗喘乏,好是負重過甚,疲憊不堪,百姓益以為神,替他立廟,號葉君祠。
吏民祠禱,無不應驗;若有違犯,立致禍殃。
或說他即仙人王子喬,即周靈王太子晉,相傳為吹笙緱嶺,跨鶴升天。
是真是假,小子亦無從證實,但究不如範式李善等人,可為世法呢!小子有詩詠道:
淑世應當先淑身,子臣弟友本同倫;
試看義士臨民日,不借仙傳化自神。
還有高尚不仕的志士,也有數人,待至下回再表。
廣陵王荊,與楚王英罪案相同,而楚獄獨連坐數千人,豈楚事更甚於荊事耶?荊有三十舉兵之言,見諸史傳,諒必非後人虛誣。
英則私造圖書,而鐫刻之為何文,未嘗詳載,是荊之罪證已明,而英之罪證,尚有可疑。
英死而案已可了矣,乃輾轉牽引,連累無窮,至寒朗拚生力辯,方得少回君意,何明帝之嫉視楚獄若此?意者其以英為許氏所出,不若荊之為同母弟歟?然以同母異母一之嫌,意為輕重,明帝亦未免不明矣。
若範式李善,信義可風,為古今所罕有,類敘以風後世,著書人固自有苦心也。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