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卷三百二十三 ◎兵部五十四:《易》曰:投戈散地,六親不相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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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卷三百二十三 ◎兵部五十四

太平御覽

卷三百二十三 ◎兵部五十四

○敗

《易》曰:投戈散地,六親不相能保。

《禮記》曰:謀人之軍,敗則死之。

又曰:魯莊公及宋人戰於乘丘,馬驚敗績。

《左傳》曰:凡師,敵未陣曰敗某師,皆陣曰戰,大崩曰敗績,得俊曰克,覆而敗之曰取某師,京師敗績曰王師敗績於某。

又曰:夫其敗也,如日月之蝕,何損於明?

又曰:及齊師戰於乾時,我師敗績。

又曰:公及邾師戰於升陘,我師敗績。

又曰:鄭伯侵陳,大獲。

往歲,鄭伯請成於陳,五父諫曰:"親仁善鄰,國之寶也。

"陳侯不從,故敗。

又曰:晉侯及秦師戰於彭衙,秦師敗績。

又曰:宋師與齊師戰於獻,齊師敗績。

又曰:息侯伐鄭。

鄭伯與戰於境,息師大敗而還。

君子是以知息之將亡也。

不度德,(鄭莊賢也。

)不量力,(息國弱也。

)不親親,(鄭息同姓之國。

)不征辭,不察有罪,(言語相恨,當明征其辭,以審曲直,不宜輕鬥。

)犯五不韙(韙,是也。

)而以伐人,其喪師也,不亦宜乎!

又曰:鄭師伐宋,將戰,華元殺羊食士,(食,音嗣。

)其御羊斟不與。

及戰,斟曰:"疇昔之羊,子為政,(疇昔,猶前日也。

)今日之事,我為政。

"與入鄭師,故敗。

又曰:狄人伐衛,戰於滎澤,衛師敗績,衛侯不去其旗,是以甚敗。

遂滅衛。

《史記》曰:管仲曰:"吾嘗三戰三北,鮑叔不以我為怯,知我有老母也。

"

又曰:曹沫者,魯人也。

以勇力事魯莊公,為魯將。

與齊戰,敗,三北,魯莊公猶復以為將。

又曰:齊桓公許與魯會於柯,而盟於壇上。

曹沫執匕首劫齊桓公,問曰:"子將何欲?"曹沫曰:"齊強魯弱,大國侵魯,亦以甚矣!今魯城壞即壓齊境,君其圖之?"桓公乃許盡還魯之侵地。

曹沫三戰所亡,盡復於魯。

(案《魯連與燕將書》曰:曹子為將,三敗三北,亡地五百里。

向使曹子計不及顧,義不旋踵,刎頸而死,則亦不免為敗軍擒將矣。

曹子棄三北之恥而退與魯君討桓公,朝天下,會諸侯,三戰之所亡,一朝而復之,天下震動,諸侯驚駭,威加吳越。

)

又《晉世家》曰:襄公墨衰絰。

四月,敗秦師於殽,虜秦王將孟明視、西乞術、白乙丙以歸。

遂墨以葬文公。

夫人秦女,謂襄公曰:"秦欲得其三將戮之。

"公許,遣之。

先軫聞之,謂襄公曰:"患生矣!"軫乃追秦將。

秦將渡河,已在船中,頓首謝,卒不及。

後三年,秦果使孟明等伐晉,報殽之敗也。

《後漢書》曰:建武三年春正月甲子,以偏將軍馮異為征西大將軍,杜茂為驃騎大將軍,大司徒一鄧一 禹及馮異與赤眉戰於回谿,禹敗績。

後閏九月乙巳,馮異與赤眉戰於崤底,大破之。

又曰:一鄧一 禹與赤眉戰敗,帝征禹還。

敕曰:"赤眉無谷,自當來東,吾折捶笞之,非諸將憂也。

無得進兵。

"禹慚於受任而功不遂,數以饑卒徼戰,輒不利。

(徼,古堯切。

)

又曰:一鄧一 禹與車騎將軍一鄧一 弘擊赤眉,遂為所敗,眾皆死散。

禹獨與二十四騎還詣宜一陽一,謝上大司徒、梁侯印綬。

有詔歸侯印綬。

數月,拜為右將軍。

又曰:一鄧一 弘與赤眉大戰移日,赤眉佯敗,棄輜重走。

車皆載土,以豆覆其上,兵士饑,爭取之。

赤眉引兵還擊弘,弘軍潰亂,馮異與禹合兵救之,赤眉小卻。

異以士卒餓倦,可且休,禹不聽,復戰,大為所敗。

又曰:龐萌反,攻殺楚郡太守,引軍襲敗蓋延,蓋延走,北渡泗水,破舟楫,壞津梁,僅而得免。

又曰:公孫瓚為袁紹所圍,遣子續求救於黑山賊帥張燕,燕卒兵十萬,三道來救瓚。

未及至,瓚乃密使行人繼書告續曰:"昔週末喪亂,僵一屍一蔽地,以意而推,猶為否也。

不圖今日親當其鋒。

袁氏之攻,狀若鬼神,梯沖舞於樓上,鼓角鳴於地中,日窮月急,不遑啟處。

汝當碎首於張燕,馳以告急。

父子天性,不言而動。

(言相感也。

)且厲五千鐵騎於北隰之中,(濕曰隰。

)起火為應,吾當自內出,奮揚威武,決命於斯。

不然,吾亡之後,天下雖廣,汝欲求安足之地,其可得乎?"紹候得其書,(《獻帝春秋》候者得書,紹使陳琳易其辭,即此書。

)如期舉火,瓚以為救至,遂便出戰。

紹設伏,瓚遂大敗,復還保小城。

自計必無全,乃悉縊其姊妹妻子,然後引火自焚。

《魏志》曰:太祖在長安,使曹仁討關羽於樊,又遣於禁助仁。

秋大霖雨,漢水溢,平地水數丈,禁等七軍皆沒。

禁與諸將登高望水,無所迴避。

羽乘大舟就攻,禁遂降。

會孫權擒羽,獲其眾,禁復在吳。

文帝踐祚,權稱藩,遣之,帝引見,禁鬚髮皓白,形容憔悴。

涕泣頓首。

帝慰喻以荀林父孟明視之事。

(《魏書》《詔》曰:昔荀林父敗績於邲,孟明喪師於殽,晉秦不替,使復其位。

後晉獲狄土,秦霸西戎,區區小國,猶尚若斯,而況萬乘乎!樊城之敗,水災暴至,非戰之咎也,其復禁等官。

)拜安遠將軍。

《晉書》曰:陸機河橋之戰,始臨戎而牙旗折,意甚惡之。

列軍自朝歌至於河橋,鼓聲聞數百里,漢魏以來,出師之盛未嘗有也。

長沙王乂奉天子與機戰於鹿苑,機軍大敗,赴七里澗而死者如積焉。

又曰:張駿為涼州牧。

西域長史李柏請討叛將趙真,為真所敗。

議者以柏造謀致敗,請誅之。

駿曰:"吾每念漢世宗之殺王恢,不如秦穆之赦孟明。

"竟以減死論,群心鹹悅。

又曰:孫恩為劉裕所擊,窮蹙,乃赴海自沉,妖一黨一 及妓妾謂之水仙,投水從死者百數。

餘眾以恩妹夫盧循為主。

又曰:盧循既敗走,召妓妾問曰:"我今將自一殺,誰能同者?"多云:"雀鼠貪生,就死實難。

"有云:"官尚當死,某豈願生!"於是悉配諸辭死者,因自投於外。

同一黨一 盡誅。

又曰:苻堅敗走,劉牢之進屯鄄城,討諸未服,河南諸城堡承風歸順者甚眾。

苻堅子丕據鄴,為慕容垂所逼,請降,牢之引兵救之。

垂聞軍至,出新城北走。

牢之與沛郡太守田次追之,行二百里,至五橋澤中,爭取輜重,軍稍亂,為垂所擊,牢之敗績,士卒殲焉。

牢之策馬跳五丈澗,得脫。

會丕救至,因入臨漳,集亡散,兵復少振。

牢之以軍敗征而還。

又曰:苻堅敗壽春,單騎遁還於淮北,饑甚。

人有進壺飧豚髀者,堅食之大悅,曰:"昔公孫豆粥,何以加也?"命賜帛十匹。

又曰:毌丘儉、文欽反。

司馬景王遣一鄧一 艾督太山諸軍屯樂嘉。

欽將攻艾,景王銜枚徑造樂嘉。

欽子鴦,年十八,勇冠三軍,謂欽曰:"及其未定,請登城鼓噪,擊之可破也。

"既謀而行,三噪而欽不能應,鴦退,相與引而東。

景王謂諸將曰:"欽走矣。

"發銳軍以追之。

諸將曰:"欽舊將,鴦小而銳,引軍內入,未有失利,必不走也。

"王曰:"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

鴦三鼓而欽不應,其勢已屈,不走何待?"欽將遁,謂鴦曰:"不先折其勢,不得去也。

"乃與騎十餘衝鋒陷陣,所向皆披靡,遂引去。

王遣驍騎八千翼而追之。

欽父子與麾下走保項。

儉聞欽敗,棄眾宵遁淮南。

安風津都尉追儉,斬之。

又曰:苻堅率眾百萬屯壽一陽一,列陣淝水。

謝玄謂苻融曰:"臨水為陣,是不欲速戰。

請君稍卻。

"堅遂麾使陣退,眾因亂不能止。

玄以一精一銳決戰。

堅眾崩潰。

聞風聲鶴唳,皆以為王師至,草行露宿,饑凍以死。

獲堅乘輿雲母車,軍資山積。

又曰:苻堅望八公山上草木皆類人形,又見王師部陣,謂融曰:"此亦勍敵也。

"憮然有懼色。

及敗,單騎遁於淮北,饑甚,人有進壺飧者,曰:"臣聞白龍厭天池之樂而見困豫且。

今蒙塵之難,豈自天乎!"

《晉中興書》曰:謝琰為會稽內史,督五部事。

隆安四年,孫恩攻上虞,進及邢浦。

上一黨一 太守張虔碩戰敗於邢浦,人情震懼,群賊銳進,鹹以宜持重嚴備,且列水軍於南湖,又應分軍設伏以待之。

琰不聽。

外白賊至,時尚未食。

琰曰:"要先滅此寇而後食耳。

"跨馬而出。

廣武將軍桓寶為前鋒,果敢能戰。

殺賊甚多,而塘路迮狹,魚貫不聚,賊於艦中傍射,前後斷絕。

琰至千秋亭,與二子肇、峻俱被害,寶亦死之。

又曰:劉道規及下邳太守孟懷玉等與桓玄戰於崢嶸洲。

義軍乘風縱火,盡銳爭先,玄眾大潰,燒輜重夜遯。

玄故將劉統、馮雅等聚一黨一 四百人,掩沒潯一陽一城,建威將軍劉懷肅討平之。

其一黨一 自相斬以降。

玄入一江一 陵,太守馮談勸使更下戰,玄不從,欲步出漢州,投梁州刺史桓希,而人情崩阻,不可復合。

益州刺史毛琚弟璠卒,琚使其從孫祐之、參軍費恬送璠喪,葬於一江一 陵。

琚弟修之為玄屯騎校尉,玄計窮欲走漢中,修之誘以入蜀,遂與石康等乘艦溯一江一 數十里,恬與祐之迎擊玄。

益州督護馮遷斫玄,玄曰:"是何人耶?敢殺天子!"遷曰:"欲殺天子之賊耳。

"斬玄首並石康等五級,庾頤之及殿中監萬蓋、丁仙期皆死之。

玄年六十,息升六歲,云:"我是豫章王,諸軍勿見殺。

"遂送至一江一 陵,市斬之。

《三十國春秋》曰:後燕慕容垂遣其子寶步騎七萬伐後魏,戰於參合陂,大敗。

寶以數千騎奔免,士眾還者十一二。

寶恨參合之敗,屢言魏有可乘之機,由是自率大眾伐魏。

至參合,見往年戰處,積骸如山,設弔祭之禮,死者父兄一時號哭,軍中皆慟。

垂慚憤嘔血,因而寢疾,卻還,道卒。

《宋書》曰:晉安王子勳舉兵潯一陽一,宋將殷孝祖討之。

時賊據赭析。

(赭,音者。

)孝祖將進攻之,與賊合戰,常以鼓蓋自隨,軍中人相謂曰:"殷統軍可謂死將矣。

今與賊一交一 鋒,而以羽儀自標顯若此,射者十手攢射,欲不{敝死},得乎?"是日,於陣中流矢死。

又曰:王玄謨北圍滑台,為魏軍所追,大破之,流矢中臂。

二十八年正月,還至歷城,義恭與玄謨書曰:"聞因敗為成臂上瘡,將非金印之征邪。

"

《梁後略》曰:丙午,軍帥蕭方等至於長沙,河東王譽率左右七千人,置陣登高以御之。

方等兵一精一眾盛,暗一江一 水滿,爭來赴戰。

俄爾之間,方等眾潰,譽軍以騎汨之,悉皆透水。

方等與左右二百餘人,馳往赴舟,舟中之指可掬,方等溺於一江一 中。

《通典》曰:東魏大將齊神武與西魏大將周文帝戰邙山。

時周文見齊神武出旗鼓,識之,乃募敢勇士三千,令賀拔勝總之,犯其軍。

適與齊神武相遇,時募士皆用短兵接戰,勝,逐齊神武數里,刃垂及之。

會勝馬為流矢所中,死,比副騎至,齊神武已逸去。

《隋書》曰:高麗之役,煬帝使宇文述將兵東濟薩水,去平壤三十里,因山為營。

乙支文德復遣使偽降,請述曰:"若旋師者,當奉高元朝行在所。

"述見士卒疲弊,不可復戰,又平壤險固,卒難致力,遂因其詐而還。

眾半濟,賊擊後軍,於是大潰不可禁止,九軍敗績,一日一夜 ,還至鴨淥水,行四百五十里。

初,渡遼九軍三十萬五千人,及還至遼東城,惟二千七百人。

帝怒,以述等屬吏,至東都,除名為民。

《唐書》曰:屈突通將自武關趨藍田以赴長安。

軍過潼關,為劉文靜所遏,不得進,相持月餘,通又令顯和以步騎萬人夜襲文靜,詰朝大戰,義軍不利。

顯和縱兵入我二柵而戰者,往複數焉。

文靜為流矢所中,義軍氣奪,垂至於敗。

而文靜遊軍數百騎自南山而來擊其背,顯和大敗,匹馬而歸。

通勢彌蹙,自摩其頸曰:"要當為國家受人一刀耳!"勞勉將士,未嘗不流涕,人亦以此懷之。

又曰:安祿山之亂,哥舒翰領兵馬步十五萬,賊將崔乾祐會戰。

初,哥舒翰造氈車,以氈蒙其車,以馬駕之。

畫以龍一虎之狀,五色相恆,以金銀飾其畫獸之目及爪,將沖戰焉。

因其驚駭,擬從而掎角,攢戈矢而逐之。

賊知其計,積薪芻於隘路,候氈車至,順風縱火焚之,駕馬奔駭,燒氈車,薪芻煙焰昏黑,兩軍不相辨。

我師謂賊軍在煙焰中,遂集弓一弩一併力射之。

賊軍抽退,盡日矢盡,方覺無賊。

我師眾從關門六七十里,路狹,北抵黃河,南是古岸排,蹴進不得。

賊抽軍從南山設疑,曳柴揚塵,以伺羅諸,諸兵一習一 險,直渡黃河古岸橫截我師,我師敗績,沉河而死十有二三。

又曰:潼關之戰,哥舒翰在河北高阜上觀軍陣進退之勢。

於時有般糧船在河北岸,左右言取船渡兵可得,遂令將船百餘只,到南岸渡人,舟中之指可掬。

登舟爭渡者不可勝數,每滿即沉。

如是登船沉者數十渡,餘軍盡散走,還入關。

《三國典略》曰:齊師既敗,軍士奔至一江一 者,縛荻為筏,多被沒溺,浮一屍一翳一江一 ,至於京。

先是,童謠曰:"虜馬萬匹入南湖,城南酒家使虜一奴一。

"至是,梁軍士以齊兵質酒,一人才得一醉。

又曰:周武伐齊,齊主亦於塹北列陣,謂高阿那肱曰:"戰是耶,不戰是耶?"那肱曰:"不如勿戰,卻守高梁橋。

"安吐根曰:"一把子賊,馬上刺取擲著汾一陽一中。

"諸內參曰:"彼亦天子,我亦天子,彼能懸軍遠來,我何為守塹示弱?"齊主曰:"此言是也。

"使讓那肱曰:"爾富貴足,惜性命耶?"乃填塹南引。

帝大喜。

齊主親戰,東偏頗有退者,淑妃怖曰:"軍敗矣!"穆提婆進曰:"大家去,大家去!"齊主以淑妃奔高梁關。

奚長樂諫曰:"半進半退,戰家常體,今兵眾全整,未有傷敗,陛下捨此安之?御馬一動,人情驚擾,願速還安撫。

"齊主將從之,穆提婆引其肘曰:"長樂言,何可信?"齊眾大潰。

軍資甲仗數百里間,委棄山積,在陣死者八千餘人。

齊主夜走至洪洞戍。

又曰:周遣大將軍王軌破陳於呂梁,擒其司空南平郡公吳明徹、徐州刺史董安公、程文季等,俘斬三萬餘人。

初,軌潛於清水入淮口,多豎大木以鐵鎖貫車輪,橫截水流,遏斷船隻。

蕭摩訶謂明徹曰:"聞王軌鎖下流,其兩邊築城。

今尚未立,若見遣擊之,彼必不敢相拒。

彼城若立,則吾屬且為虜矣。

"明徹乃奮髯曰:"搴旗陷陣,將軍事也;長算遠略,老夫事也!"摩訶失色而退。

一旬之間,我兵益至。

摩訶又請明徹曰:"今求戰不得,進退無路,若潛軍突圍,未足為恥。

願公率步乘車輿徐行,摩訶領鐵騎數千,驅馳前後,必當使公安達京邑。

"明徹曰:"弟之此計,乃良圖也。

然老夫受脤專征,不能戰勝攻取,今被圍逼,慚寡無地。

且步軍既多,吾為總督,必須身居其後,相率兼行。

"遂欲破堰。

大軍以舫載馬,北譙州刺史裴子烈議曰:"若決堰下船,船必傾倒,不如前遣馬出,於事為允。

"會明徹疾篤,知事不濟,遂從之。

乃遣摩訶率馬軍數千前還。

明徹決堰,乘水而退。

至清口,水勢漸微,船礙車輪,並不得渡。

軌圍而蹙之,明徹力窮就執。

陳之銳卒,於是殲焉。

《衛公兵法》曰:或若軍有賢智而不能用者,敗;上下相親而各述已長者,敗;賞罰不當而眾多怨言者,敗;知而不敢擊,不知而擊之者,敗;地利不得而卒多戰厄者,敗;勞逸無別,不曉車騎之用者,敗;覘侯不審而輕敵懈怠者,敗;行於險道而不知深溝絕澗者,敗;陣無選鋒而奇正不分者,敗。

凡此十敗,非天之殃,將之過也。

夫兵者,寧可千日而不使,不可一時而不勝。

故白起對秦王曰:"明王愛其國,忠臣愛其名。

寧伏其重誅,不忍為辱軍之將。

"又嚴顏謂張飛曰:"卿等無狀,侵奪我州,有斷頭將軍,無降將軍也。

"故二將鹹重其名節,寧就死而不求生者,蓋知敗衄之恥,斯誠甚矣。

《說苑》曰:晉、荊戰於邲,晉師敗績,荀林父將歸請死。

景公將許之,士貞伯曰:"不可,城濮之役,晉勝於荊,夫文公猶有憂色。

曰:子玉猶存,憂未歇也,困獸猶鬥,況國相乎?及荊殺子玉,乃喜。

今天或者大警晉也,林父之事君,進思盡忠,退思補過,社稷之衛也。

今殺之,是重荊勝也。

"景公曰:"善。

"乃使復將。

潘安仁《馬汧督誄·序》曰:昔乘丘之戰,縣賁父御魯莊公,馬驚敗績。

賁父曰:"他日未嘗敗績,今而敗績,是無勇也。

"遂死之。

又曰:偏師裨將殞首覆軍者,蓋以十數。

《太平御覽》宋·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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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天部一卷二 ◎天部二卷三 ◎天部三卷四 ◎天部四卷五 ◎天部五卷六 ◎天部六卷七 ◎天部七卷八 ◎天部八卷九 ◎天部九卷十 ◎天部十卷十一 ◎天部十一卷十二 ◎天部十二卷十三 ◎天部十三卷十四 ◎天部十四卷十五 ◎天部十五卷十六 ◎時序部一卷十七 ◎時序部二卷十八 ◎時序部三卷十九 ◎時序部四卷二十 ◎時序部五卷二十一 ◎時序部六卷二十二 ◎時序部七卷二十三 ◎時序部八卷二十四 ◎時序部九卷二十五 ◎時序部十卷二十六 ◎時序部十一卷二十七 ◎時序部十二卷二十八 ◎時序部十三卷二十九 ◎時序部十四卷三十 ◎時序部十五卷三十一 ◎時序部十六卷三十二 ◎時序部十七卷三十三 ◎時序部十八卷三十四 ◎時序部十九卷三十五 ◎時序部二十卷三十六 ◎地部一卷三十七 ◎地部二卷三十八 ◎地部三卷三十九 ◎地部四卷四十 ◎地部五卷四十一 ◎地部六卷四十二 ◎地部七卷四十三 ◎地部八卷四十四 ◎地部九卷四十五 ◎地部十卷四十六 ◎地部十一卷四十七 ◎地部十二卷四十八 ◎地部十三卷四十九 ◎地部十四卷五十 ◎地部十五卷五十一 ◎地部十六卷五十二 ◎地部十七卷五十三 ◎地部十八卷五十四 ◎地部十九卷五十五 ◎地部二十卷五十六 ◎地部二十一卷五十七 ◎地部二十二卷五十八 ◎地部二十三卷五十九 ◎地部二十四卷六十 ◎地部二十五卷六十一 ◎地部二十六卷六十二 ◎地部二十七卷六十三 ◎地部二十八卷六十四 ◎地部二十九卷六十五 ◎地部三十卷六十六 ◎地部三十一卷六十七 ◎地部三十二卷六十八 ◎地部三十三卷六十九 ◎地部三十四卷七十 ◎地部三十五卷七十一 ◎地部三十六卷七十二 ◎地部三十七卷七十三 ◎地部三十八卷七十四 ◎地部三十九卷七十五 ◎地部四十卷七十六 ◎皇王部一卷七十七 ◎皇王部二卷七十八 ◎皇王部三卷七十九 ◎皇王部四卷八十 ◎皇王部五卷八十一 ◎皇王部六卷八十二 ◎皇王部七卷八十三 ◎皇王部八卷八十四 ◎皇王部九卷八十五 ◎皇王部十卷八十六 ◎皇王部十一卷八十七 ◎皇王部十二卷八十八 ◎皇王部十三卷八十九 ◎皇王部十四卷九十 ◎皇王部十五卷九十一 ◎皇王部十六卷九十二 ◎皇王部十七卷九十三 ◎皇王部十八卷九十四 ◎皇王部十九卷九十五 ◎皇王部二十卷九十六 ◎皇王部二十一卷九十七 ◎皇王部二十二卷九十八 ◎皇王部二十三卷九十九 ◎皇王部二十四卷一百 ◎皇王部二十五卷一百一 ◎皇王部二十六卷一百二 ◎皇王部二十七卷一百三 ◎皇王部二十八卷一百四 ◎皇王部二十九卷一百五 ◎皇王部三十卷一百六 ◎皇王部三十一卷一百七 ◎皇王部三十二卷一百八 ◎皇王部三十三卷一百九 ◎皇王部三十四卷一百一十 ◎皇王部三十五卷一百一十一 ◎皇王部三十六卷一百一十二 ◎皇王部三十七卷一百一十三 ◎皇王部三十八卷一百一十四 ◎皇王部三十九卷一百一十五 ◎皇王部四十卷一百一十六 ◎皇王部四十一卷一百一十七 ◎偏霸部一卷一百一十八 ◎偏霸部二卷一百十九 ◎偏霸部三卷一百二十 ◎偏霸部四卷一百二十一 ◎偏霸部五卷一百二十二 ◎偏霸部六卷一百二十三 ◎偏霸部七卷一百二十四 ◎偏霸部八卷一百二十五 ◎偏霸部九卷一百二十六 ◎偏霸部十卷一百二十七 ◎偏霸部十一卷一百二十八 ◎偏霸部十二卷一百二十九 ◎偏霸部十三卷一百三十 ◎偏霸部十四卷一百三十一 ◎偏霸部十五卷一百三十二 ◎偏霸部十六卷一百三十三 ◎偏霸部十七卷一百三十四 ◎偏霸部十八卷一百三十五 ◎皇親部一卷一百三十六 ◎皇親部二卷一百三十七 ◎皇親部三卷一百三十八 ◎皇親部四卷一百三十九 ◎皇親部五卷一百四十 ◎皇親部六卷一百四十一 ◎皇親部七卷一百四十二 ◎皇親部八卷一百四十三 ◎皇親部九卷一百四十四 ◎皇親部十卷一百四十五 ◎皇親部十一卷一百四十六 ◎皇親部十二卷一百四十七 ◎皇親部十三卷一百四十八 ◎皇親部十四卷一百四十九 ◎皇親部十五卷一百五十 ◎皇親部第十六卷一百五十一 ◎皇親部十七卷一百五十二 ◎皇親部十八卷一百五十三 ◎皇親部十九卷一百五十四 ◎皇親部二十卷一百五十五 ◎州郡部一卷一百五十六 ◎州郡部二卷一百五十七 ◎州郡部三卷一百五十八 ◎州郡部四卷一百五十九 ◎州郡部五卷一百六十 ◎州郡部六卷一百六十一 ◎州郡部七卷一百六十二 ◎州郡部八卷一百六十三 ◎州郡部九卷一百六十四 ◎州郡部十卷一百六十五 ◎州郡部十一卷一百六十六 ◎州郡部十二卷一百六十七 ◎州郡部十三卷一百六十八 ◎州郡部十四卷一百六十九 ◎州郡部十五卷一百七十 ◎州郡部十六卷一百七十一 ◎州郡部十七卷一百七十二 ◎州郡部十八卷一百七十三 ◎居處部一卷一百七十四 ◎居處部二卷一百七十五 ◎居處部三卷一百七十六 ◎居處部四卷一百七十七 ◎居處部五卷一百七十八 ◎居處部六卷一百七十九 ◎居處部七卷一百八十 ◎居處部八卷一百八十一 ◎居處部九卷一百八十二 ◎居處部十卷一百八十三 ◎居處部十一卷一百八十四 ◎居處部十二卷一百八十五 ◎居處部十三卷一百八十六 ◎居處部十四卷一百八十七 ◎居處部十五卷一百八十八 ◎居處部十六卷一百八十九 ◎居處部十七卷一百九十 ◎居處部十八卷一百九十一 ◎居處部十九卷一百九十二 ◎居處部二十卷一百九十三 ◎居處部二十一卷一百九十四 ◎居處部二十二卷一百九十五 ◎居處部二十三卷一百九十六 ◎居處部二十四卷一百九十七 ◎居處部二十五卷一百九十八 ◎封建部一卷一百九十九 ◎封建部二卷二百 ◎封建部三卷二百一 ◎封建部四卷二百二 ◎封建部五卷二百三 ◎職官部一卷二百四 ◎職官部二卷二百五 ◎職官部三卷二百六 ◎職官部四卷二百七 ◎職官部五卷二百八 ◎職官部六卷二百九 ◎職官部七卷二百一十 ◎職官部八卷二百一十一 ◎職官部九卷二百一十二 ◎職官部十卷二百一十三 ◎職官部十一卷二百一十四 ◎職官部十二卷二百一十五 ◎職官部十三卷二百一十六 ◎職官部十四卷二百一十七 ◎職官部十五卷二百一十八 ◎職官部十六卷二百一十九 ◎職官部十七卷二百二十 ◎職官部十八卷二百二十一 ◎職官部十九卷二百二十二 ◎職官部二十卷二百二十三 ◎職官部二十一卷二百二十四 ◎職官部二十二卷二百二十五 ◎職官部二十三卷二百二十六 ◎職官部二十四卷二百二十七 ◎職官部二十五卷二百二十八 ◎職官部二十六卷二百二十九 ◎職官部二十七卷二百三十 ◎職官部二十八卷二百三十一 ◎職官部二十九卷二百三十二 ◎職官部三十卷二百三十三 ◎職官部三十一卷二百三十四 ◎職官部三十二卷二百三十五 ◎職官部三十三卷二百三十六 ◎職官部三十四卷二百三十七 ◎職官部三十五卷二百三十八 ◎職官部三十六卷二百三十九 ◎職官部三十七卷二百四十 ◎職官部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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