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隨筆
容齋隨筆·卷十二
利涉大川
【原文】
《易》1卦辭稱「利涉大川」者七,「不利涉」者一。
爻辭稱「利涉」者二,「用涉」者一,「不可涉」者一。
《需》、《訟》、《未濟》,指《坎》體而言。
《益》、《中孚》,指《巽》體而言。
《渙》指《坎》、《巽》而言。
蓋《坎》為水,有大川之象;而《巽》為木,木可為舟楫以濟川。
故《益》之彖2曰:「木道乃行」,《中孚》之彖曰「乘木舟虛」,《渙》之彖曰:「乘木有功。」
又舟楫之利,實取諸《渙》,正合二體以取象也。
《謙》,《蠱》則中爻有《坎》,《同人》、《大畜》則中爻有《巽》。
《頤》之反,對《大過》,方有《巽》體,五去之遠,所以言「不可涉」,上則變而之對卦,故「利涉」雲。
【註釋】
1《易》:《易經》,又名《周易》,原是上古卜筮的學術,經由周文王的整理和注述,輯錄成冊,成為一部謹嚴的哲學著作。
2彖:《易經》中解釋卦義的文字。
【譯文】
《易經》的卦辭說到「利涉大川」的話有七次,「不利涉」的話一次。
爻辭說到「利涉」的話有兩次,「用涉」的話一次,「不可涉」的話一次。
《需》卦、《訟》卦、《未濟》卦中的話,是針對《坎》卦的卦體而說的。
《益》卦、《中孚》卦是針對《巽》卦的卦體而說的。
《渙》卦則針對《坎》卦、《巽》卦而說的。
《坎》卦的象義是水,有大河的取象;而《巽》卦的象義是木,木可以做成船和槳來渡河。
因此《益》卦的彖傳說:「木道乃行」,《中孚》卦的彖傳說:「乘木舟虛」,《渙》卦的彖傳說:「乘木有功。」
另外,船和槳的便利,實際上是取象於《渙》卦的,《渙》卦正是合《坎》(水)、《巽》(木)兩個卦體來取象的。
《謙》卦、《蠱》卦則是中爻有《坎》卦,《同人》卦、《大畜》卦則是中爻有《巽》卦。
《頤》卦的一陰一爻一陽一爻反過來,就變成對卦《大過》卦,變成《大過》卦才有了《巽》卦的卦體,九五爻與《巽》卦卦體離得太遠,所以說「不可涉」,上位的經卦如果一陰一陽一爻互變,就變成對卦《巽》卦了,所以說「利涉」。
光武帝棄馮衍
【原文】
漢室中興1,固皆2光武之功,然更始3既即天子位,光武受其爵秩4,北面5為臣矣,及平王郎、定河北,詔令罷兵,辭6不受召,於是始貳7焉。
更始方困於赤眉8,而光武殺其將謝躬、苗曾,取洛一陽一、下河東,翻9為腹心之疾。
後世以成敗論人,故不復議。
予謂光武知更始不材十,必敗大業,逆取順守,尚為有辭。
彼鮑永、馮衍,始堅守并州,不肯降下,聞更始已亡,乃罷兵來歸,曰:「誠慚以其眾幸富貴。」
其忠義之節,凜然可稱。
光武不能顯而用之,聞其言而不悅。
永後以他立功見用,而衍終身擯斥,群臣亦無為之言者,吁!可歎哉!
【註釋】
1中興:國家由衰退到復興。
2固皆:固然都是。
3更始:即更始帝劉玄,字聖公。
南一陽一蔡一陽一人,漢光武帝劉秀的族兄。
公元25年,綠林軍擁立劉玄為帝,年號更始。
他才能平庸,性格懦弱。
更始三年,赤眉軍進攻,劉玄投降,被封畏威侯,不久改封為長沙王。
十二月,被赤眉將張昂派人縊死。
4爵秩:爵祿。
5北面:對人稱臣。
古代君主坐北朝南,臣子朝見君主則面朝北,所以對人稱臣稱為北面。
6辭:推辭,退卻。
7貳:背叛,變節。
8赤眉:新莽末年山東東部興起的一支農民起義軍,為和綠林相區別,用赤色染眉,故稱赤眉軍,主要力量是貧苦農民。
赤眉興起後,勢力急劇壯大,幾年間,發展到十萬人以上。
但終被劉秀勢力所擊敗。
9翻:翻轉過來,此處指反而。
十不材:不能成才。
逆取順守:以武力奪取天下,用文治治理天下。
罷兵:停戰收兵。
顯:使其顯貴。
擯斥:排擠,排斥。
【譯文】
漢朝衰微而又復興,固然都是光武帝的功勞,但是更始帝劉玄即天子位之後,光武帝接受了他的封爵官位,面向北做了臣子,等到平定了王郎、安定了河北,更始命令撤軍,但光武帝推辭不受召見,在這時開始有了二心。
正當劉玄被赤眉軍圍困時,光武帝卻殺了他的將領謝躬、苗曾,攻取洛一陽一、打下河東,反而成了劉玄的腹心之疾。
後代根據成功或失敗來評論人,因此不再議論。
我認為光武帝知道劉玄不成才,一定會敗壞大業,因此用武力奪取政權,用文教治理天下,還算可以辯解。
那鮑永、馮衍,開始時堅守并州,不肯投降,聽到劉玄已死,才停戰來歸順光武帝,說道:「我實在慚愧帶領我的部眾來幸得富貴。」
他的忠義節操,威嚴正氣,值得稱讚。
光武帝不能提拔重用他,聽到他的言談就不高興。
鮑永後來因為另外立了功被任用了,而馮衍卻終身被擯棄排斥,大臣們也沒有誰替他說話的,唉!可歎哪!
逸詩書
【原文】
逸《書》、逸《詩》1,雖篇名或存,既亡其辭,則其義不復可考2。
而孔安國3注《尚書》,杜預注《左傳》,必欲強為之說,《書》「汩作」注云「言其治民之功」,「咎單作《明居》」注云:「咎單,主土地之官。
作《明居》,民法」,《左傳》「國子4賦轡5之柔矣」注云「義取寬政以安諸侯,若柔轡之御剛馬」,如此之類。
予頃教授福州日,林之奇少穎6為《書》學諭,講「帝厘下土」數語,曰:「知之為知之,《堯典》《舜典》之所以可言7也;不知為不知,《九共》、《槁飫》略之可也。」
其說最純明可嘉8,林君有《書解》行於世,而不載此語,故為表出之。
【註釋】
1逸:散失。
《書》:《尚書》。
《詩》:《詩經》。
2考:考證。
3孔安國:孔子的十一世孫,約漢景帝元年到昭帝末年間在世,跟隨申公學《詩經》,又跟隨伏生學《尚書》。
漢武帝末年,魯共王在孔子的舊宅中發現了古文《尚書》、《禮記》、《論語》,都是科斗文字,當時沒人能夠認識。
只有孔安國能解,用當時的文字將尚書批注出來,一共有58篇。
4國子:公卿大夫的子弟。
5轡:駕馭牲口的嚼子和韁繩。
6林之奇少穎:林之奇,字少穎。
7可言:可以解說。
8可嘉:值得嘉獎、表彰。
【譯文】
散失的《尚書》、散失的《詩經》,雖然有些篇名留存著,但既然它的內容亡逸了,那麼它的意義就不再能夠考證了。
可是孔安國注《尚書》、杜預注《左傳》一定要想給它們作出解釋。
《尚書》的「汩作」,孔安國註釋說,「這是說他治理邊疆功勞」,「咎單作《明居》」,註解說:「咎單,是管理土地的官,寫了《明居》,是關於民法的。」
《左傳》中「國子賦轡之柔矣」,杜預註解道:「它的意義在於,要用寬鬆的政治來使諸侯安定,就像柔軟的韁繩駕馭剛烈的駿馬一樣。」
像這一類的很多。
我不久前在福州任儒學教授時,林之奇(字少穎)做了《尚書》學的教諭。
在講「帝厘下土」幾句的時候,他說:「知道就是知道,這就是《堯典》、《舜典》可以解說的道理;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九共》、《槁飫》略去它也是可以的。」
這種觀點是最一精一純明白值得表彰的。
林之奇有《書解》流行在社會上,可是沒有寫上這幾句話,因此我為他發表出來。
虎夔藩
【原文】
黃魯直《宿舒州太湖觀音院》詩云:「汲1烹寒泉窟,伐燭古松根。
相戒莫浪出,月黑虎夔藩。」
夔字甚新,其意蓋言牴觸之義,而莫究2所出。
惟杜工部3《課伐木》詩序云:「課隸人入谷斬一陰一木4,晨征暮返,我有藩籬,是闕是補,旅次5於小安。
山有虎,知禁6。
若恃爪牙之利,必昏黑突。
夔人屋壁,列樹白桃,鏝焉牆,實以竹,示式遏。
為7與虎近,混淪8乎無良賓客。」
其詩句有云:「藉汝跨小籬,乳獸待人肉。
虎穴連里閭,久客懼所觸。」
乃知魯直用此序中語。
然杜公在夔府所作詩,所謂「夔人」者,述其土俗9耳,本無牴觸之義,魯直蓋誤用之。
又《寺齋睡起》絕句云:「人言九事八為律,儻十有一江一 船吾欲東。」
按《主父偃傳》:「上書言九事,其八事為律令,一事諫伐匈一奴一。」
謂八事律令而言,則為字當作出聲讀,今魯直似以為平聲,恐亦誤也。
【註釋】
1汲:汲水,打水。
2究:追究。
3杜工部:杜甫,因杜甫曾任左拾遺、檢校工部員外郎,所以常被人稱作杜拾遺、杜工部。
4課:監督。
一陰一木:山一陰一的樹木。
5旅次:旅途中小住的地方。
6禁:畏忌。
7為:因為。
8混淪:弄混,混淆。
9土俗:民土風俗。
十儻:通「倘」,倘若,如果。
【譯文】
黃魯直《宿舒州太湖觀音院》詩寫道:「汲烹寒泉窟,伐燭古松根。
相戒莫浪出,月黑虎夔藩。」
「夔」字非常新奇,它的意思大概是牴觸的意義,可是沒有人追究它的出處。
杜甫《課伐木》詩的詩序說:「督促罪犯到山谷中砍伐山一陰一的樹木,早上出去,晚上回來。
我們有籬笆,哪兒缺了就在哪兒補上,居處的地方於是能夠稍得安寧。
山上有老虎,老虎也知道畏忌。
如果它依仗著堅利的爪牙,一定會在天色黑時來衝撞的。
夔州人的房屋牆壁,是排列著的白桃枝,塗上泥而成為牆的,當中用竹子填實,用來表示阻遏。
因為跟老虎離得近,常把老虎和賓客到來的聲音弄混。」
這首詩的詩句說:「藉汝跨小籬,乳獸待人肉。
虎穴連里閭,久客懼所觸。」
由此可知黃魯直是用這首詩的詩序中的話。
然而杜甫在夔州府所作的這首詩中,所謂的「夔人」,是記述當地的風土民俗罷了,本來沒有牴觸的意義,黃魯直大概是錯用了這個字。
另外,《寺齋睡起》這篇絕句說:「人言九事八為律,儻有一江一 船吾欲東。」
考察《主父偃傳》,原話是「上書說了九件事,其中八件都是談論律令的,一件事是諫伐匈一奴一的」,意思是八件事是就律令而說的,那麼「為」字應該讀成去聲,現在黃魯直似乎是認為該讀平聲,恐怕也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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