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隨筆
容齋五筆·卷十
絕句詩不貫穿
【原文】
「夜涼吹笛千山月,路暗迷人百種花。
棋罷不知人換世,酒闌無奈客思家。」
此歐一陽一公絕妙之語。
然以四句各一事,似不相貫穿,故名之曰《夢中作》。
永嘉士人薛韶喜論詩,嘗立一說云:「杜老近體律詩,一精一深妥帖,雖多至百韻,亦首尾相應,如常山之蛇1,無間斷齟齬2處。
而絕句乃或不然,五言如「遲日一江一 山麗,春風花草香。
泥融飛燕子,沙暖睡鴛鴦」,「急雨捎溪足,斜暉轉樹腰。
隔巢黃鳥並,翻藻白魚跳」,「一江一 動月移石,溪虛雲傍花。
鳥棲知故道,帆過宿誰家」,「鑿井一交一 棕葉,開渠斷竹根,扁舟輕褭纜,小徑曲通村」,「日出籬東水,雲生捨北泥。
竹高鳴翡翠,沙僻舞鶤雞」,「釣艇收緡3盡,昏鴉接翅稀。
月生初學扇,雲細不成衣」,「舍下筍穿壁,庭中籐刺簷。
地晴絲冉冉,一江一 白草纖纖」。
七言如「糝徑楊花鋪白氈,點溪荷葉疊青錢。
筍根雉子無人見,沙上鳧雛傍母眠」,「兩個黃鸝鳴翠柳,一行白鷺上青天。
窗含西嶺千秋雪,門泊東吳萬里船」之類是也。」
予因其說,以唐一人萬絕句考之,但有司空圖4《雜題》云:「驛步5堤縈閣,軍城鼓振橋。
鷗和湖雁下,雪隔嶺梅飄」,「舴艋猿偷上,蜻蜓燕競飛。
樵香燒桂子,苔濕掛莎衣。」
【註釋】
1常山之蛇:傳說中一種能首尾互相救應的蛇。
2間斷齟齬:間斷梗阻。
3緡:釣魚用的繩子。
4司空圖:字表聖,河中虞鄉人,晚唐詩人、評論家,其詩論《詩品》,對後世影響深遠。
5驛步:水驛的停船處。
【譯文】
「夜涼吹笛千山月,路暗迷人百種花。
棋罷不知人換世,酒闌無奈客思家。」
這是歐一陽一修的一首絕妙小詩。
此詩四句,每句各說一件事,好像沒有一條主線貫穿其中,所以取個詩題叫做《夢中作》。
一溫一 州士子薛韶喜好評論詩歌,曾創立一家說法說:「杜甫的近體律詩,意義深遠,用詞熨帖,即使多達一百韻,也能前後呼應,就像是常山巨蛇,中間絕沒有間斷梗阻的地方。
而絕句就不一定如此了,五言絕句像「遲日一江一 山麗,春風花草香。
泥融飛燕子,沙暖睡鴛鴦」,「急雨捎溪足,斜暉轉樹腰。
隔巢黃鳥並,翻藻白魚跳」,「一江一 動月移石,溪虛雲傍花。
鳥棲知故道,帆過宿誰家」,「鑿井一交一 棕葉,開渠斷竹根。
扁舟輕褭纜,小徑曲通村」,「日出籬東水,雲生捨北泥。
竹高鳴翡翠,沙僻舞鶤雞」,「釣艇收緡盡,昏鴉接翅稀。
月生初學扇,雲細不成衣」,「舍下筍穿壁,庭中籐刺簷。
地晴絲冉冉,一江一 白草纖纖」。
七言絕句像「糝徑楊花鋪白氈,點溪荷葉疊青錢。
筍根雉子無人見,沙上鳧雛傍母眠」,「兩個黃鸝鳴翠柳,一行白鷺上青天。
窗含西嶺千秋雪,門泊東吳萬里船」之類,都不相貫穿。」
我根據他的說法,考察了一萬餘首唐一人的絕句,只有司空圖《雜題》說:「驛步堤縈閣,軍城鼓振橋。
鷗和湖雁下,雪隔嶺梅飄」,「舴艋猿偷上,蜻蜓燕競飛。
樵香燒桂子,苔濕掛莎衣。」
兩首如此。
衛宣公二子
【原文】
衛宣公二子之事,《詩》與《左傳》所書,始末甚詳1。
《乘舟》之詩,為伋、壽而作也。
《左傳》云:「宣公烝於庶母夷姜,生伋子。
為之娶於齊而美2,公取之3,生壽及朔。
宣姜與公子朔讒4伋子。
宣姜者,宣公所納伋之妻,翻譖其過5。
公使諸齊,使盜6待諸莘,將殺之。
壽子告之,使行,不可。
壽子載其旌以先,盜殺之,遂兄弟並命。」
案:定理公以魯隱四年十二月立,至桓十二年十一月卒,凡十有九年。
姑以即位之始,便成烝亂,而伋子即以次年生,勢須7十五歲然後娶。
既娶而奪之,又生壽、朔,朔已能同母譖兄,壽又能代為使者以越境,非十歲以下兒所能辦也。
然則十九年之間,如何消破8?此最為難曉也。
【註釋】
1始末甚詳:來龍去脈都非常詳細。
2為之娶於齊而美:為他在齊國娶了一位妻子,非常美麗。
3公取之:宣公霸佔了她。
4讒:進讒言詆毀。
5翻譖其過:她又反過來讒害她的前夫。
譖,讒害。
過,以前,這裡代指前夫。
6盜:武士。
7勢須:勢必。
8消破:安排。
【譯文】
衛官公兩個兒子的事跡,《詩經》和《左傳》所記載的來龍去脈十分詳細。
《詩經·二子乘舟》,就是為伋子、壽子而作的。
《左傳》說:「衛宣公和他的庶母夷姜私通,生下了伋子。
後來給伋子從齊國娶了一位妻子,十分秀麗,宣公又霸佔了去,生下了壽子和朔子。
宣姜和公子朔一同讒毀公子伋。
宣姜就是衛宣公霸佔的伋子的妻子,此人反過來又讒害她的前夫。
宣公命伋子到齊國出使,另派了一些武士在莘地埋伏,準備殺掉伋子。
壽子把這個消息告了伋子,讓他快快逃走,伋子不肯。
壽子打著伋子的旌旗先行赴齊,武士們殺死了壽子,後來兄弟二人都被殺死。」
按:衛宣公於魯隱公四年十二月立為衛國國君,到魯桓公十二年十一月死去,總共19年。
姑且算他即位當年便與他庶母私通,那麼伋子必然在第二年才生下,按常理必得到十五歲才能娶妻。
就算伋子剛娶妻便被宣公奪去,又生下壽子和公子朔,公子朔已經能與他母親一起讒害兄長,而公子壽又能代替伋子為使者出國越境,這肯定不是十歲以下的小孩子所能做到的事。
這樣分析,那麼這些事發生在19年之內,怎麼安排呢?這一點實在難以理解。
謂端為匹
【原文】
今人謂縑帛一匹為壹端,或總言1端匹。
案《左傳》「幣錦二兩」注云:「二丈為一端,二端為一兩,所謂匹也,二兩,二匹也。」
然則以端為匹非矣。
《湘山野錄》載夏英公鎮襄一陽一,遇大禮赦恩,賜致仕官束帛,以絹十匹與一胡一 旦,旦笑曰:「奉還五匹,請檢《韓詩外傳》及諸儒韓康伯等所解「束帛戔戔」之義,自可見證。」
英公檢2之,果見三代束帛、束修之制。
若束帛則卷其帛為二端,五匹遂見十端,正合此說也。
然《周易正義》及王弼注、《韓詩外傳》皆無其語。
文瑩多妄誕3,不足取信。
按《春秋公羊傳》「乘馬束帛」注云:「束帛謂玄三二,玄三法天,二法地。」
若文瑩以此為證,猶之可也。
【註釋】
1總言:合稱。
2檢:仔細查看。
3妄誕:任意,荒誕。
【譯文】
當今人們把一匹絲帛叫做一端,或者合稱為一端匹。
按:《左傳》「幣錦二兩」句註釋說:「兩丈叫做一端,兩端為一兩,就是通常所說的匹。
二兩,指兩匹。」
看來,把一端叫做一匹顯然不正確。
《湘山野錄》記載英公夏竦鎮守襄一陽一,遇到朝廷大禮加恩,賜給已經致仕的官吏們束帛,把十匹絲絹賜給一胡一 旦,一胡一 旦笑著說:「我退還五匹。
請你查檢一下《韓詩外傳》這本書以及儒士韓康伯等人對「束帛戔戔」這句話的解釋,就自會明白了。」
夏竦查檢了這些資料,果然明白了三代時束帛、束修的制度。
像束帛,指把絲帛捲起來便有兩端,五匹就有十端,正和上面說的相合。
然而今傳的《周易正義》和王弼的註解、《韓詩外傳》都沒有見到這種記載。
文瑩這個人講的話十分隨便,不足為信。
按:《春秋公羊傳》「乘馬束帛」這句話的註釋說:「束帛指的是黑三黃二,黑色三象徵天,黃色二象徵地。」
如果文瑩用這句話來證明束帛為五匹,那還是很有說服力的。
【評析】
《容齋五筆》共十卷,洪邁沒有說寫了多少年,因為還沒有按原計劃寫完十六卷,只寫到十卷就去世了。
他為《容齋四筆》寫序時,是宋寧宗慶元三年(1197)九月,那麼,自此以後至其嘉泰二年(1202)去世中的五年左右時間,應當就是他寫作《五筆》的時間。
明代河南巡撫、監察御史李瀚在弘治十一年(1498)十月十六日對此書的一番評論:「此書可以勸人為善,可以戒人為惡;可使人欣喜,可使人驚愕;可以增廣見聞,可以澄清謬誤;可以消除懷疑,明確事理;對於世俗教化頗有裨益!」難怪有人說讀這部書,就像是在書林中穿行,在文海中暢遊,在史壇上俯瞰,在政界中視察。
洪邁於宋寧宗嘉泰二年卒,年80歲。
贈光祿大夫,謚文敏。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