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隨筆
容齋續筆·卷十一
兵部名存
【原文】
唐因隋制,尚書置六曹。
吏部、兵部分掌銓選,文屬吏部,武屬兵部。
自三品以上官冊授,五品以上制授,六品以下敕授,皆委尚書省奏擬。
兩部各列三銓:曰尚書銓,尚書主之;曰東銓,曰西銓,侍郎二人主之。
吏居左,兵居右,是為前行1。
故兵部班級在戶、刑、禮之上。
睿宗初政2,以宋璟為吏部尚書,李乂、盧從願為侍郎;姚元之為兵部尚書,陸象先、盧懷慎為侍郎。
六人皆名臣,二選稱治3。
其後用人不能悉得賢,然兵部為甚。
其變而為三班流外銓,不知自何時。
元豐4官制行,一切更改,凡選事5,無論文武,悉以付吏部。
蘇東坡當元赬中拜兵書,謝表云:「恭惟先帝復六卿之名,本欲後人識三代之舊,古今殊制6,閒劇異宜,武選隸於天官,兵政總於樞輔,故司馬之職,獨省文書。」
蓋紀其實也。
今本曹所掌,惟諸州廂軍名籍,及每大禮,則書寫蕃官加恩告。
雖7有所轄司局,如金吾街仗司、騏驥車輅象院、法物庫、儀鸞司,不過每季郎官一往8耳。
名存實亡,一至於是9!
【註釋】
1是為前行:這就是朝廷官制的前身。
2初政:剛開始執掌政權的時候。
3稱治:治理得非常好,得到人民的普遍讚揚。
4元豐:宋神宗元豐年。
5凡選事:凡涉及選舉的事情。
6古今殊制:古今制度有很大的不同。
7雖:即使。
8一往:前往一次。
9一至於是:竟然到了這種程度。
【譯文】
唐朝沿襲隋朝的制度,在尚書省設置六曹,吏部、兵部分掌銓選,文職屬吏部,武職屬兵部。
三品以上的官員實行冊封,五品以上的制封,六品以下的敕封,文武官員都由尚書省奏批。
兩部各設三銓,即尚書銓,東銓,西銓。
尚書銓由尚書主管,東、西銓各由一名侍郎負責。
吏部居左,兵部居右,這就是朝班的前身。
所以,兵部的班次在戶部、刑部、禮部之上。
睿宗剛開始執政時,任命宋璟為吏部尚書,李乂、盧從願為吏部侍郎;任命姚元之(即姚崇)為兵部尚書,陸象先、盧懷慎為兵部侍郎。
這六個人都是一代名臣,因而文、武二選的事務都被處理得妥妥帖帖,有條有理,得到了廣大士民的普遍讚揚。
此後所用的人並不全是德才兼備的人,尤其是兵部。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這種制度變成了三班流外銓。
宋神宗元豐年間全面改革官制,一切都改,有關選舉之事,無論文武,全由吏部負責。
蘇東坡在哲宗元赬年間被委任為兵部尚書,他上給皇帝謝恩表說:「先帝恢復六卿之名,本來是想讓後人瞭解夏、商、週三代的舊制,明白古今制度不同,寬猛因時而異,現在將武選劃歸天官(即吏部)負責,兵政由樞密院總領,因而司馬(指兵部尚書)之職,僅僅是省覽文書而已。」
蘇軾所說的大約的確是當時的實際情況。
今天兵部所主管的事務,只是各州廂軍的花名冊,以及每當有重大慶典時,負責擬寫蕃官的加恩告。
即使是兵部所轄的司局,如金吾街仗司、騏驥車輅象院、法物庫、儀鸞司等,也只不過是由郎官每季前去轉一圈而已。
名存實亡,竟至如此程度!
武官名不正
【原文】
文官郎、大夫,武官將軍、校尉,自秦、漢以來有之。
至於階秩品著1,則由晉、魏至唐始定。
唐文散階二十九,自開府、特進之下,為大夫者十一,為郎者十六。
武散階四十五,為將軍者十二,為校尉者十六。
此外懷化、歸德大將軍,訖於2司戈、執戟,皆以待3蕃戎之君長臣僕。
本朝因之。
元豐正4官制,廢文散階,而易舊省部寺監名,稱為郎、大夫,曰寄祿官。
政和中,改選人七階亦為郎,欲以將軍、校尉易橫行以下諸使至三班借職,而西班用事者5嫌其途轍太殊6,亦請改為郎、大夫,於是以卒伍廝圉7玷污此名,又以節度使至刺史專為武臣正任。
且郎、大夫,漢以處8名流,觀察使在唐為方伯,刺史在漢為監司,在唐為郡守,豈介冑9恩幸十所得處哉?此其名尤不正者也。
【註釋】
1階秩品著:官員的等級、俸祿和服飾。
階秩,指官吏的職位和品級。
品,等級,種類。
著,通「著」,衣著服飾。
2訖於:截至,到。
3待:專門授給。
同「虛位以待」。
4正:改革,革新。
5用事者:當權者。
6殊:差別。
7卒伍廝圉:士卒、雜役等低賤之人。
圉,養馬的地方。
8處:安置。
9介冑:甲冑之士。
指武士。
十恩幸:被皇帝一寵一 幸的小人。
【譯文】
文官郎、大夫,武官將軍、校尉,從秦漢以後一直都有。
至於官吏的品級、俸祿和衣飾,則從晉、魏到唐朝才逐漸確定下來。
在唐朝,文散階有二十九級,自開府、特進以下,大夫有十一級,郎有十六級。
武散階有四十五級,其中將軍二十級,校尉十六級。
此外,從懷化、歸德大將軍至司戈、執戟,都是專門授給少數民族的酋長以及臣僕的。
我們大宋朝繼續沿用這種制度。
元豐年間改革官制時,廢除了文散階,而改為過去的省、部、寺、監名,稱郎、大夫等,這就是所謂的寄祿官,僅表示官吏的品級,而無實掌。
宋徽宗政和年間,將選人七階也改為郎,計劃用將軍、校尉等名稱取代橫行以下諸使至三班借職,可是西班的當權者嫌兩種仕途懸殊太大,也請求將本系統的官名改為郎、大夫,於是以軍人、雜役等玷污這些官名,又以節度使至刺史專門作為武臣的正任。
況且,郎、大夫之職在漢代是用來安置名流的,觀察使在唐代是一方最高長官,刺史在漢代是監察官,在唐代是郡守,哪裡是武夫和受一寵一 的小人所能充任的?這是武官中名實尤其不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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