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隨筆》容齋三筆·卷一:【原文】孔子言:「周之德,其可謂至德也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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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容齋三筆·卷一

容齋隨筆

容齋三筆·卷一

武成之書

【原文】

孔子言:「周之德,其可謂至德也已矣。

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1殷。」

所謂服事者,美其能於紂之世盡臣道也2。

而《史記·周本紀》云:「西伯蓋受命3之年稱王,而斷虞、芮之訟4,其後改法度,制正朔5,後尊古公、公季為王。」

是說之非,自唐梁肅至於歐一陽一、東坡公、孫明復皆嘗著論,然其失自《武成》始也。

孟子曰:「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

今考其書,云「大王肇基王跡6,文王誕膺天命7,以撫方夏8」,及武王自稱曰「周王發」,皆紂尚在位之辭。

且大王居分,猶為狄所迫逐,安有「肇基王跡」之事?文王但稱西伯,焉得言「誕膺天命」乎?武王未代9商,已稱周王,可乎?則《武成》之書不可盡信,非止「血流漂杵十」一端也。

至編簡舛誤,特其小小者雲。

【註釋】

1服事:五服之內所封諸侯定期朝貢,各依服數以事天子。

也泛指盡臣道。

2美其能於紂之世盡臣道:讚美周能在殷紂王統治時期做到盡臣子的道義。

西伯:西伯侯,即文王姬昌。

3受命:受命於天,接受上天任命。

4斷:裁斷。

虞、芮之訟:虞國和芮國一交一 界,兩國因為田地起了糾紛,爭執不下,於是決定去找文王裁定。

等到了周國,看見周國人人禮讓,虞、芮兩國國君慚愧,便讓出所爭之地,作為公共的疆界。

5制正朔:制定曆法。

6肇基王跡:肇基,剛剛創立基業。

王跡,帝王功業。

7誕:誕生。

膺:服膺,稟受。

8方夏:華夏四方。

9代:取代,覆滅。

十血流漂杵:形容戰爭的慘烈,征戰雙方直殺得血流成河,連盾牌都漂了起來。

出自於《尚書·武成》:「會於牧野,罔有敵於我師,前徒倒戈,攻於後以北,血流漂杵。」

主要講述武王伐紂、征戰於牧野的情景。

編簡:書籍編纂。

舛誤:錯誤。

【譯文】

孔子說:「周朝的道德,可說是最高的道德境界了。

三分天下擁有了其中的兩份,還來服侍殷朝。」

這裡所說的「服侍」,是讚美周能在殷紂王統治時期盡力做到臣子的道義。

而《史記·周本紀》卻說:「西伯在稟受天命那年就已稱王,並開始掌握裁斷虞國、芮國訴訟的大權,接著修改法律、制度,制定曆法,追尊古公俠父、公劉為先王。」

這種說法的錯誤,從唐朝梁肅到宋代歐一陽一修、蘇東坡、孫明復都曾著文指出過。

然而它的失實是從《武成》這部書開始的。

孟子說:「我對於《武成》這部書,只取用其中的十分之二三罷了。」

現在考察這部書,其中「大王開始奠定王業的根基,文王誕生稟受天命,來安撫華夏四方」,以及武王自稱「周武王姬發」等,都是殷紂王尚且還在位時的話。

而且大王古公佚父的時候,還常常被戎狄脅迫追逐,哪有「開始奠定王業根基」的事呢?周文王當時只稱西伯,怎麼能說「誕生稟受天命」呢?周武王還未取代商朝就已經稱周王,這可能嗎?所以《武成》這部書不可全信,還不只是像「血流漂杵」這種一兩處失真的記載。

至於該書體例編纂的錯亂,倒是小問題了。

管晏之言

【原文】

《孟子》所書:「齊景公問於晏子曰1:「吾欲觀於轉附、朝舞,遵海而南,放於琅邪,吾何修而可以比於先王觀也?」晏子對曰:「天子諸侯,無非事2者。

春省耕而補不足3,秋省斂而助不給4。

今也不然。

師行而糧食5。

從流下而忘反謂之流。

從流上而忘反謂之連6。

從獸無厭謂之荒。

樂酒無厭謂之亡。

先王無流連之樂,荒亡之行。」

景公說7,大戒於國。」

《管子·內言·戒》篇曰:「威公將東遊,問於管仲曰:「我游猶軸轉斛,南至琅邪。

司馬曰,亦先王之遊已。

何謂也?」對曰:「先王之遊也,春出原農事之不本者,謂之遊8。

秋出補人之不足者,謂之夕9。

夫師行而糧食其民者,謂之亡。

從樂而不反者,謂之荒。

先王有游夕之業於民,無荒亡之行於身。」

威公退再拜,命曰寶法。」

觀管、晏二子之語,一何相似,豈非傳記所載容有相犯十乎?管氏既自為一書,必不誤,當更考之《晏子春秋》也。

【註釋】

1齊景公:名杵臼,齊靈公子,在位時由名相晏嬰輔政。

他善於納諫,在位58年,國內治安相對穩定,是齊國執政最長的一位國君。

晏子:即晏嬰。

2事:處理事務。

3省:檢查。

耕:耕種。

4斂:收成。

不給:不足,不夠。

5師行而糧食:國王出巡,勞師動眾,徵收出巡所費糧食。

6從流下而忘反謂之流:由上游向下游的遊玩樂而忘歸叫做流。

從流上而忘反謂之連:由下游向上游的遊玩樂而忘歸叫做連。

7說:通「悅」,高興。

8春出原農事之不本者,謂之遊:春天出巡考察農事不保本的,叫做游。

9秋出補人之不足者,謂之夕:秋天出巡補助缺糧的農戶的,叫做夕。

十犯:衝突。

更:再,重新。

【譯文】

《孟子·梁惠王章句下》寫道:「齊景公問晏子說:「我想到轉附(今山東芝罘山)、朝舞(今山東召石山)兩個山上去游游,然後沿著海岸向南行,一直到琅琊(山名,在今山東諸城縣)。

我該怎樣辦才能夠和過去的聖賢之君的巡遊相比擬呢?」晏子答道:「天子和諸侯出巡,沒有不和工作相結合的。

春天裡巡視耕種情況,對貧窮農戶加以補助;秋天裡考察收穫情況,對缺糧戶加以補助。

現在可不這樣了,國王一出巡,興師動眾,到處籌糧運米。

由上游向下游的遊玩樂而忘歸叫做流,由下游向上游的遊玩樂而忘歸叫做連,無厭倦地打獵叫做荒,不知節制地喝酒叫做亡。

過去的聖賢之君都沒有這種流連的遊樂和荒亡的行為。」

齊景公大為高興,在都城內大規模做好救濟窮人的準備。」

《管子·內言·戒》篇說:「齊威公將要到東部去巡遊,問管仲說:「我擬巡遊的路線是從軸山到斛山,再向南到琅琊。

司馬說,這也是過去的聖賢之君的巡遊呀。

為什麼這樣說呢?」管仲回答說:「過去的聖賢之君的巡遊,春天出巡考察農事不保本的,叫做游。

秋天出巡補助缺糧的農戶的,叫做夕。

出巡興師動眾,籌措搬運老百姓的糧米的,叫做亡。

遊玩樂而忘返的,叫做荒。

過去的賢聖之君對百姓有游夕的職責,對自身沒有荒亡的權利。」

齊威王退堂後又一次禮拜管仲,下命令稱管仲的意見為寶法。」

讀管仲、晏子二人的話,是何等的相似!難道不是傳記所記載的內容相衝突嗎?既然《管子》一書是管仲自己撰寫的,一定沒有誤載他的話,這就應當重新考證一下《晏子春秋》這部書了。

共工氏

【原文】

《禮記·祭法》、《漢書·郊祀志》,皆言共工氏霸九州,以其無錄而王1,故謂之霸。

《歷志》則云:「雖有水德,在火木之間,非其序也2。

任知刑以強3,故伯而不王。

周人遷其行序,故《易》不載。」

注言:「以其非次,故去之。」

《史記·律書》:「顓帝有共工之陳4,以平水害。」

文穎曰:「共工,主水官也。

少昊氏衰,秉政作虐5,故顓帝伐之。

本主水官,因為水行也。」

然《左傳》郯子所敘黃帝、炎帝五代所名官,共工氏以水紀,故為水師而水名。

杜預云:「共工氏以諸侯伯有九州者,在神農之前,太昊之後,亦受水瑞,以水名官。」

蓋其與炎、黃諸帝,均受五行之瑞,無所低昂6,是亦為王明矣。

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至今祀以為社。

前所紀謂「周人去其行序」,恐非也。

至於怒觸不周之山,天傾西北,地不滿東南,此說尤為誕罔7。

洪氏出於此,本曰「共」,《左傳》所書晉左行共華、魯共劉,皆其裔也。

後又推本水德之緒加水於左而為「洪」雲。

《堯典》所稱「共工方鳩潺功」,即舜所流者,非此也。

時以名官,故舜命垂為之。

【註釋】

1無錄而王:沒有受命於天而自己稱王。

2非其序也:不符合五行的正常次序。

3知刑以強:只知道用嚴酷的刑罰來彰顯自己的強大。

4陳:陳述,說明。

5秉政作虐:執掌政權,肆意作惡。

6無所低昂:沒有高下之分。

7誕罔:荒誕無稽。

【譯文】

《禮記·祭法》和《漢書·郊祀志》兩部書上都說共工氏是霸佔了九州大地,因為他沒有稟受天意的任命而自己稱王統治九州,所以稱他為「霸」。

《歷志》則說:「共工雖然有水德,但他的水德在火德和木德的中間,不符合五行的正常次序。

共工治九州只懂得用嚴酷的刑罰來顯示自己的強大,不懂得為政以德,所以他只能做到伯的爵位,沒能稱王。

因周朝人變動了共工在五行中的次序,所以《周易》所載諸帝中沒有他的名字。」

《歷志》的注文說:「因為共工不符合五行的次序,所以《周易》去掉了他。」

《史記·律書》說:「顓頊帝因為有了水官共工的陳述,才去治理水害的。」

文穎則說:「共工是主管水利的官。

少昊氏衰敗以後,他掌握政權作惡肆虐,所以顓頊帝便興師討伐他。

他本來是掌管水利的,因此是五行中的水行。」

然而《左傳》中郯子所敘述的黃帝、炎帝等五帝時代上天所命名的官名中,共工氏因以水治理天下,所以被任命為水師並以水名做官名。

杜預說:「共工氏是以諸侯中伯位的身份擁有九州的,次序在神農之前,太昊之後,他也稟受了五行中水的祥瑞吉兆,所以用水的名字做他的官職名。」

可見,共工和炎帝、黃帝都稟受過五行的吉兆,沒有高下之分,這說明他做過王是很清楚的了。

他的兒子叫后土,曾平定過九州,到現在人們還把他作為社神來供奉祭祀。

前面《歷志》上所說的「周朝人去掉了共工在五行中的排列次序」,恐怕是不對的。

至於說共工曾為爭奪九州而憤怒地用頭去撞不周山,使天向西北傾斜,大地覆蓋不住東南方,這種說法就更是荒誕無稽了。

「洪」這個姓氏就來源於共工氏,這個姓本來叫做「共」,《左傳》中所記載的晉國的左行共華、魯國的共劉,都是共工氏的後裔。

後來人們又推演探究出「共」字的水德本源,便在共字左邊添了個「水」字而成為「洪」了。

《尚書·堯典》所稱頌的「共工在他所統治過的每一個地方,都能集善事以顯示他的功德」,也就是虞舜時所流行的說法,這種說法指的不是前面所談的共工氏是否稟受過五行吉兆的問題。

因舜時實行的是對官員的任命制,不再是天授官職了,所以舜任命垂治理地方。

分類:未分類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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