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隨筆》容齋續筆·卷四:【原文】周世宗英毅1雄傑,以衰亂之世,區區五六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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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容齋續筆·卷四

容齋隨筆

容齋續筆·卷四

周世宗

【原文】

周世宗英毅1雄傑,以衰亂之世,區區五六年間,威武之一聲 2,震懾夷夏3,可謂一時賢主,而享年不及四十,身沒半歲4,國隨以亡。

固天方5授宋,使之驅除。

然考6其行事,失於好殺,用法太嚴,群臣職事,小有不舉7,往往置之極刑,雖素有才幹聲名,無所開宥8,此其所短也。

薛居正9《舊史》紀載翰林醫官馬道元進狀,訴壽州界被賊殺其子,獲正賊十見在宿州,本州不為勘斷。

帝大怒,遣竇儀乘馹往按之。

及獄成,坐族死者二十四人。

儀奉辭之日,帝旨甚峻,故儀之用刑,傷於深刻,知州趙礪坐除名。

此事本隻馬氏子一人遭殺,何至於族誅二十四家,其他可以類推矣。

《太祖實錄·竇儀傳》有此事,史臣但歸咎於儀雲。

【註釋】

1英毅:英明果決。

2威武之一聲 :威望和雄強的名聲。

3夷夏:四夷和華夏,意即整個中國。

4身沒半歲:死後半年。

身沒,指身死。

半歲,半年。

5天方:天意,上天。

6考:考察。

7小有不舉:稍微有一點過錯。

8開宥:開脫,寬容,原諒。

9薛居正:字子平,開封人,北宋大臣,少有大志,好學不倦。

曾監修《五代史》,又名《梁唐晉漢周書》。

後世為別於歐一陽一修《新五代史》,改作《舊勢勝學五代史》,通稱《舊五代史》。

十正賊:主犯。

勘斷:審查判斷。

坐:定罪。

族:親屬,泛指同姓之親。

旨:旨意。

坐除名:因此受牽連而丟掉官職。

【譯文】

周世宗柴榮是個英明果敢的豪傑,處於五代十國的混亂時期,僅用短短的五六年時間,威望和名聲便震懾了整個中國,真可謂是一代賢能的君主,可是他卻沒活到40歲,死後不過半年,國家就隨之滅亡了。

這恐怕是天意屬於宋,才讓他為宋朝建國掃清了道路。

但是考察他一生所做的事,其失策的地方在於他的好殺,動用刑法太嚴,他手下的官員,稍有一點過錯,往往要處以重刑殺掉。

所以他雖具富有才幹的聲望和名聲,而不知道寬容,這是他的短處。

薛居正主編的《舊五代史》記載有翰林院醫官馬道元曾進狀子給世宗,訴說自己的兒子在壽州(今安徽壽縣)境內被賊殺死,現主犯已存宿州(今安徽宿縣)被捕,當地州官不認真斷理此案。

世宗大怒,派大臣竇儀乘驛站快馬去處理此案。

審理結果,牽連處死了24個人及其家屬。

這是因為竇儀奉命的時候,世宗的旨意十分嚴厲,所以竇儀用刑便過於深刻,知州趙礪亦因此被撤職。

這件事本來只是馬氏的一個兒子遭殺,怎能夠連誅24家的族人呢?其他事也可類推了。

《太祖實錄·竇儀傳》都記載了這件事,但史官卻把這件事的過錯歸罪到竇儀身上。

鄭權

【原文】

唐穆宗時,以工部尚書鄭權為嶺南節度使,卿大夫相率為詩送之1。

韓文公作序,言:「權功德可稱道。

家屬百人,無數畝之宅,僦2屋以居,可謂貴而能貧,為仁者不富之效也3。」

《舊唐史》權傳云:「權在京師,以家人數多,奉入不足,求為鎮4,有中人之助,南海多珍貨,權頗積聚以遺之,大為朝士所嗤。」

又《薛廷老傳》云:「鄭權因鄭注得廣州節度,權至鎮,盡以公家珍寶赴京師,以酬恩地5。

廷老以右拾遺上疏,請按6權罪,中人由是切齒7。」

然則其為人,乃貪邪之士爾!韓公以為仁者何邪?

【註釋】

1為詩送之:寫詩為他送行。

2僦:租賃。

3效:倣傚。

4求為鎮:請求到地方鎮上做地方官。

5恩地:唐以來對師門的稱呼,此處指代鄭注,因他幫鄭權謀官,對鄭權有恩。

6按:考察,探究。

7切齒:痛恨,咬牙切齒的樣子。

【譯文】

唐朝穆宗時,把工部尚書鄭權外調到嶺南任節度使,朝內百官先後寫詩為他送行。

韓愈作了一篇序說:「權的功績和道德可以稱得上人的楷模,家屬有100人,卻沒有一所幾畝地大的住宅,只好租賃別人的房子居住,真可以說是身居顯貴而又能過貧苦生活,這是那些為富不仁的人應該倣傚的。」

《舊唐書·鄭權傳》裡說:「鄭權在京都時,因家裡人口太多,薪俸不夠家庭開支,求到地方上做地方長官,得到掌權太監們的幫助。

南海地方有很多珍貴的出產,鄭權到任後積累了不少送給太監們,這件事受到朝內官員們的恥笑。」

又有《薛廷老傳》裡說:「鄭權因有鄭注的幫助才得到廣州節度使的職務,權到任後,把官庫裡藏的珍寶統統運到京都,用以酬謝鄭注。

薛廷老當時擔任右拾遺的官,因此上奏疏給皇帝,請把鄭權治罪,為此宦官們非常痛恨廷老。」

根據這些記載,鄭權是個貪婪的贓官,韓愈卻又說他仁德,又是為什麼呢?

資治通鑒

【原文】

司馬公修《資治通鑒》,辟范夢得為官屬1,嘗以手帖論纘述之要2,大抵欲如《左傳》敘事之體。

又云:「凡年號皆以後來者3為定。

如武德元年,則從正月,便為唐高祖,更不稱隋義寧二年。

梁開平元年正月,便不稱唐天祐四年。」

故此書用以為法。

然究其所窮,頗有窒4而不通之處。

公意正以《春秋》定公為例,於未即位,即書正月為其元年。

然昭公以去年十二月薨,則次年之事,不得復繫於昭。

故定雖未立,自當追書5。

兼經文至簡,不過一二十字,一覽可以瞭解。

若《通鑒》則不侔6,隋煬帝大業十三年,便以為恭皇帝上,直到下卷之末,恭帝立,始改義寧,後一卷,則為唐高祖。

蓋凡涉歷三卷,而煬帝固存,方書其在一江一 都時事。

明皇后卷之首,標為肅宗至德元載,至一卷之半,方書太子即位。

代宗下卷云:「上方勵一精一求治,不次7用人。」

乃是德宗也。

莊宗同光四年,便繫於天成,以為明宗,而卷內書命李嗣源討鄴,至次卷首,莊宗方殂8。

潞王清泰三年,便標為晉高祖,而卷內書石敬瑭反,至卷末始為晉天福。

凡此之類,殊費分說9。

此外,如晉,宋諸一胡一 僭 十國,所封建王公,及除拜卿相,纖悉必書,有至二百字者。

又如西秦丞相南川宣公出連乞都卒,魏都坐大官章安侯封懿、天部大人白馬文正公崔宏、宜都文成王穆觀、鎮遠將軍平舒侯燕鳳、平昌宣王和其一奴一卒,皆無關於社稷治亂。

而周勃薨,乃不書。

及書漢章帝行幸長安,進幸槐裡,岐山,又幸長平,御池一陽一宮,東至高陵,十二月丁亥還宮;又乙未幸東阿,北登太行山,至天井關,夏四月乙卯還宮。

又書魏主七月戊子如魚池,登青岡原,甲午還宮;八月己亥如彌澤,甲寅登牛頭山,甲子還宮。

如此行役,無歲無之,皆可省也。

【註釋】

1辟:徵召、聘請。

官屬:官員。

2纘述之要:編輯的要點。

3後來者:延續下去的那個。

4窒:窒息,阻塞。

5追書:追記。

司馬光6不侔:不能同等看待。

侔,相等,齊。

7不次:不依尋常次序。

意即超擢,破格。

8殂:死去。

9殊費分說:解釋起來非常費力。

殊,很。

分說,解釋,註解。

十僭:僭越,超越本分,多指地位低下者冒用上主的名義或禮儀、器物。

除:任命官職。

纖悉必書:連細枝末節都詳盡記述。

幸:帝王到達某個地方稱幸或者臨幸。

如:到達。

行役:行旅,出行。

無歲無之:沒有哪一歲沒有,意即每年都有。

【譯文】

司馬光奉旨編《資治通鑒》,聘請范祖禹參加編輯,常常親筆寫一些手諭給他,講述編輯要點,大體要求同《左傳》一樣編年敘事的體例。

又說:「凡同一年內的年號,都要用後來延續下去的那個為準。

如唐高祖武德元年,同時又是隋恭帝義寧二年,則從正月起便是唐高祖,不稱隋義寧二年。

五代梁開平元年正月,就不稱唐天祐四年。」

所以,這部書凡遇到同一年內有兩個年號的都採用這種辦法。

但要仔細研究一下,就覺得有不通的地方。

司馬光的本意是以《春秋》魯定公為例,在他沒有即位時,就記正月是他的元年。

但是,因為昭公死於去年十二月,第二年的事,當然不能再放到昭公名下,所以這時定公雖然還沒有當國君,自然得把前幾個月追記在他的名下。

況且,《春秋》經文十分簡單,不過一二十字,一覽可知。

但《通鑒》就不能同等看待。

比如,隋煬帝大業十三年,便標題為隋恭皇帝上卷,但直至下卷末尾,恭帝即位,才改元義寧;緊接著便是唐高祖武德元年。

這裡前後共涉及三卷,而這時候隋煬帝還在世,內文說的是他在一江一 都(今一江一 蘇揚州)的事。

唐明皇后卷的開頭,標明為唐肅宗至德元年,到一卷的一半,才寫到太子即位。

唐代宗下卷又說:「皇上正在振奮精神努力治國,不斷破格使用人才。」

說的卻是唐德宗的事。

唐莊宗同光四年,便放到明宗紀年,而卷內卻記載皇帝命李嗣源(明宗本名)去征討鄴郡(今河南安一陽一一帶),到下一卷初,莊宗才駕崩。

潞王清泰三年,便標題為晉高祖,而卷內記載有石敬瑭(晉高祖本名)叛亂,直到卷末,才有晉天福的年號。

像這些東西,解釋起來十分費力。

此外,還有晉、宋等不屬正統、割據一方的少數民族國家,他們封的王公位,以及任命的大臣、宰相,記得十分詳盡,有的記到二百字之多。

又如西秦丞相南川宣公出連乞都病卒,魏國的章安侯封懿卒,還記有文正公崔宏、文成王穆觀、平舒侯燕鳳、平昌宣王和他的一奴一僕等人病故,都是無關國家政權和社會安定的人。

而有關漢朝歷史變化的周勃之死,卻沒有記載。

還有記載漢章帝出遊長安(今陝西西安),並游槐裡、岐山,又到長平,住進池一陽一宮,往東到高陵(以上各地均在今陝西省),十二月丁亥還宮;又乙未游幸東阿,北登太行山,到天井關,夏天四月乙卯回到宮裡。

又記有魏國國君七月戊子到魚池,遊覽青岡原,甲午回宮;八月己亥又到彌澤,甲寅登牛頭山遊覽,甲子回宮等。

像這些遊覽情況,每年都有,完全可以省略不記。

分類:未分類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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