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卷二百六十九 ◎職官部六十七:《漢書》曰:何並,字子廉,為長陵令,道不拾遺

古籍查詢

輸入需要查詢的關鍵字:

《太平御覽》卷二百六十九 ◎職官部六十七

太平御覽

卷二百六十九 ◎職官部六十七

○酷令長

《漢書》曰:何並,字子廉,為長陵令,道不拾遺。

成太后外家王氏貴,而侍中王林卿坐法免,歸長陵上塚,因留飲連日。

並恐其犯法,乃自造門上謁,謂林卿曰:"塚間單外,君宜以時歸。

"林卿曰:"諾。

"林卿素驕,慚於賓客。

林卿既去,北渡涇橋,令騎一奴一還至寺門,拔劍剝其建鼓。

並自從吏兵追林卿。

行數十里,林卿迫窘,乃令一奴一冠被其襜褕自代,乘從車騎,身變服從間徑馳去。

會日暮追至,收縛冠一奴一,一奴一曰:"我非侍中,一奴一耳。

"並心知已失林卿,乃曰:"君因自稱一奴一,得脫,死!"即叱吏斷頭,持還縣所,剝鼓置都亭下,署曰:"故侍中王林卿。

"

《東觀漢記》曰:董宣為洛一陽一令。

擊持豪強,在縣五年,七十四卒官,詔遣使者臨視,惟布被覆一屍一,妻子對哭,家無餘財。

上歎曰:"董宣死,乃知貧耳。

"

《晉書》曰:何曾孫機為鄒平令,性亦矜傲,責鄉里謝鯤等拜。

或戒之曰:"禮敬年爵,以德為主。

令鯤畏勢,懼傷風俗。

"機不以為慚。

羨為離狐令,既驕且吝,陵駕人物,鄉閭疾之如仇。

永嘉之末,何氏滅亡無遺焉。

《梁書》曰:沈瑀為餘姚令。

富吏鮮衣美服,以自彰別,瑀怒曰:"汝等下縣吏,何自擬貴人耶?"悉使著芒屩粗布,侍立終日,足有蹉跌,輒加榜棰。

瑀微時,嘗自至此鬻瓦器,為富人所辱,故因以報焉。

由是士庶駭怨。

○縣丞

《史記》曰:詔捕淮南太子,淮南相怒,壽春丞留太子建不遣。

(如淳注曰:"丞主刑獄囚徒,故責之。

")

《漢書》曰:黃霸為穎川太守,務在成就全安長吏。

許丞老,病聾,督郵白欲逐之,霸曰:"許丞廉吏,雖老尚能拜起送迎,正頗重聽,何傷?且善助之,母失賢者意。

"(如淳曰:"許,縣丞也。

")

《後漢書》曰:張玄字君夏,河一陽一人也。

少一習一 《春秋顏氏》,兼通數家法。

建武初,舉明經,補弘農文學,遷陳倉縣丞。

清淨無慾,專心經書,方其講問,乃不食終日。

及有難者,輒為張數家之說,令擇從所安。

諸儒皆伏其多通,著錄千餘人。

玄初為縣丞,嘗以職事對府,不知官曹處,吏白門下責之。

時扶風琅邪徐業,亦大儒也。

聞玄諸生,試引見之,與語,大驚曰:"今日相遭,真解矇矣!"(遭,逢也。

)遂請上堂,難問極日。

《吳志》曰:會稽妖賊許昌起於句章,自稱一陽一明皇帝,扇動諸縣,眾以數萬。

孫堅以郡司馬募召一精一勇,得千餘人,與州郡合討破之。

刺史臧旻列上功狀,詔書除堅鹽瀆丞,數歲徙盱眙丞,又徙下邳丞。

又曰:孫堅為下邳丞,歷佐三縣,所在有稱,吏民親附。

鄉里知舊,好事少年,往來者常數百人,堅接撫待養,有若子弟也。

《唐書》曰:武德元年詔:京令五品,丞一人,七品,正六人,八品。

畿令六品,丞一人,七品,正四人,八品,上縣令六品,丞一人,八品正四人,九品,中、下縣各有差,後改為尉。

○主簿

《後漢書》曰:繆肜(音融。

)字孺公,仕縣為主簿。

時縣令被章見考,吏皆畏懼自誣,而肜獨證據,掠考苦毒,乃至體生蟲蛆,因轉換五獄,逾涉四年,令卒以自免。

又曰:寧一陽一主簿詣闕,訴其縣令之枉,積六七歲不省,乃復上書曰:"臣聞陛下為臣父,臣為陛下子。

臣章百上,終不見省,臣豈可北詣單于以告冤乎?"帝大怒,尚書劾以大逆,虞詡駁之曰:"主簿所訟乃君父之怨,百上不達,乃有司之過。

"

又曰:仇覽,字季智,一名香。

初為蒲亭長。

有陳元者,母告其不孝,覽為陳慈孝之道,卒成孝子。

考城令王渙,政尚嚴猛,聞覽以德化人,署為主簿。

謂覽曰:"主簿聞陳元之過而不罪,得無少鷹鸇之志耶?"覽曰:"以為鷹鸇,不若鸞鳳。

"渙謝遣曰:"枳棘非鸞鳳所棲,百里非大賢之路。

"乃以月俸資遣令入太學,其名大振。

《唐書》曰:蘇弁為奉天主簿。

朱泚之亂,德宗倉卒出幸,縣令杜正元上府計事,聞大駕至,官吏惶恐,皆欲奔竄山谷。

弁諭之曰:"君上避狄,臣下當伏難死節。

昔肅宗幸靈武,至新平、安定,二太守皆潛遁,帝命斬之以徇,諸君知其事乎?"眾心乃安。

乃車駕至,迎扈儲峙無闕,德宗嘉之,就加試大理司直。

《汝南先賢傳》曰:李宣之子名表。

宋公令寇端召表為主簿,表不樂為吏,於寺門中焚燒衣幘。

端怒,收表,欲殺之。

陳仲舉聞之,至宋公,欲請表,先過宣,宣問:"何故來?"曰:"欲見寇令,請足下兒。

"宣曰:"吾子犯罪,罪當死,如有明君,豈妄殺人!宜從此還。

"端追問仲舉,仲舉具以語之。

端乃歎曰:"李宣,烈士也?"即原之。

蘇林《廣舊傳》曰:仇香,字季智。

為書生,性謙恭勤恪,威嚴矜莊,貌不為晝夜易容,言不為喜怒變聲。

雖同儕群居,必正色後言,終身無洩狎之一交一 ,以是見憚。

學通三經,然無知名之援、鄉里之舉。

年四十,召為縣主簿。

《唐職員令》曰:主簿掌付事勾稽,省署抄目,糾止縣內非違,監印,給紙筆之事。

○縣尉

《春秋元命苞》曰:天尉主甲卒,設武備。

(今時尉官亦准此義也。

)

《史記》曰:張湯給事內史,為寧成掾,以湯為無害,言大府,調為茂陵尉,治方中。

(《漢書音義》曰:方中,陵上土作方也,湯主治之也。

蘇林曰:天子即位,豫作陵,諱之,故言方中。

如淳曰:大府,幕府也。

茂陵尉主作陵之尉也。

韋昭曰:大府,公府也。

)

《漢書》曰:李廣出雁門,匈一奴一兵多,破廣。

廣亡失多,當斬,贖為庶人。

屏居藍田南山射獵,嘗夜從一騎出,從人田間飲。

還至亭,霸陵尉醉,呵止廣,廣騎曰:"故李將軍。

"尉曰:"今將軍尚不得夜行,何故也!"宿廣亭下。

居無何,匈一奴一入隴西,殺太守。

於是上乃召廣拜為右北平太守。

廣請霸陵尉與俱,因斬之。

又曰:梅福,字子真,九一江一 壽春人也。

少學長安,明《尚書》、《穀梁春秋》為郡文學,補南昌尉,後去官。

《東觀漢記》曰:光武起兵入冠,絳衣,騎牛,殺新野尉,乃得馬。

又曰:逢萌,字子康,北海人。

少有大節,志意抗厲。

家貧,給事為縣亭長。

尉過,迎拜問事。

微久,尉去,舉拳撾地歎曰:"大丈夫安能為人役耶!"遂去,學問。

《後漢書》曰:橋玄案梁冀客陳助、羊昌罪,由是著名,舉孝廉,補洛一陽一左部尉。

時梁不疑為河南尹,以公事當詣府受對,玄恥為所辱,乃棄官還鄉里。

又曰:令長、國相亦皆有尉,大縣二人,小縣一人主盜賊,案察奸軌。

應劭《漢官儀》曰:大縣丞、左右尉,所謂命卿三人。

小縣一人一尉,命二人。

《續漢書·百官志》曰:邊縣有障塞尉,掌禁備羌夷犯塞,秩比二百石。

《魏志》曰:太祖除洛一陽一北部尉。

初入尉廨,繕治四門,造五色棒,懸門左右各十餘枚,有犯禁者,不避豪強皆棒殺之。

後數月,愛幸小黃門蹇右叔父夜行,則殺之,京師斂跡,莫敢犯者。

近一習一 一寵一 臣鹹共疾之,而不能傷。

《蜀志》曰:劉備率其屬從校尉鄒靖討黃巾有功,除安喜尉。

督郵以公事到縣,先主求謁,不通,直入縛督郵,杖二百,解綬系其頸,棄官亡命。

《唐書》曰:顏師古,隋仁壽中授養安尉。

尚書左僕射楊素見師古年弱貌羸,因謂曰:"安養劇縣,何以克當?"師古曰:"割雞焉用牛刀。

"素奇其對。

到官,果以幹理聞。

又曰:員半千,晉州臨汾人。

上元初,應八科舉,授武陟尉。

屬頻歲旱饑,勸縣令殷子良開倉以賑貧餒,子良不從。

會子良赴州,半千便發倉粟,以給饑人。

懷州刺史郭齊宗大驚,因而按之。

時黃門侍郎薛元超為河北道存撫使,謂齊宗曰:"公之百姓不能救之,而使惠歸一尉,豈不愧也!"遽令釋之。

又曰:王無競,字仲烈,其先琅琊人,因官徙居東萊,宋太尉弘之十一代孫。

無競有文學,初應舉,下筆成章,舉及第,解褐授趙州欒城縣尉。

又曰:李勉為開封尉。

昇平日久,且汴水陸所湊,邑居龐雜,號難治。

勉與聯尉盧城軌等,並有擒奸擿伏之名。

又曰:柳公綽為渭南尉。

公綽性謹重,動循禮法。

屬歲饑,其家雖給,而每飯不過一器,歲稔復初。

又曰:包佶授藍田尉。

時有詔命畿內諸縣城奉天,時嚴郢為京兆,政尚峻暴,加以朝旨甚迫,尹正之命急如風霆,本曹尉韋重規,其室方娠而疾,畏郢之暴,不敢以事故免。

佶因請代,役無愆素,當時義之。

又曰:竇參強直果斷。

少以門蔭,積官至萬年尉。

時同僚有直官曹者,將夕,聞親疾,參請代之。

會獄囚亡走,京兆尹按直部,將奏,參遽請曰:"彼以不及狀謁,參實代之,宜當罪。

"坐貶一江一 夏尉,人多義之。

《唐新語》曰:盧莊道,年十六,授長安尉。

太宗將錄囚徒,京宰以莊道幼年,懼不舉,欲以他尉代之。

莊道不從,但閒暇不之省也。

時系囚四百餘人,令、丞深以為懼。

翌日,太宗召囚,莊道乃徐書狀以進,引諸囚人,莊道評其輕重,留系日月,應對如神,太宗驚歎。

又曰:魏奉古為雍丘尉。

時姚珽蒞汴州,郡僚畢謁。

珽覽刺,召奉古前,持《廄牧令》示奉古,奉古一覽便諷千餘言,珽驚起曰:"仕宦且四十年,未嘗見此。

"

又曰:朱履霜,好學,明法理,補山一陰一尉。

巡察使委以推按,故人或遺以數兩黃連,固辭不受,曰:"不辭,受此歸,恐母妻詰問從何而得,不知所以對也。

"

又曰:楊再思為玄武尉。

使於京,捨止於客院。

盜者竊其裝囊,邂逅遇之,盜者謝罪,再思曰:"足下有遺行,勿復聲惡,恐傍人害足下,可留公文,餘並仰遺。

"不形容色,時人莫測其量。

又曰:玄宗聽政之暇,從禽自娛,又於蓬萊宮側立教坊,以一習一 倡優曼衍之戲。

酸棗尉袁楚客以為天子春秋方壯,宜節之以雅,恐從禽好鄭將蕩上心,乃引由余太康義上疏以諷,玄宗納之。

又曰:鄭蜀賓頗善五言,竟不聞達,年老方授一江一 左一尉。

親朋餞別於上門,蜀賓賦詩留別曰:"畏途方萬里,生涯近百年。

不知將白首,何處入黃泉。

"酒酣詠之,聲調哀感,滿座為之流涕。

竟卒於官。

《魯國先賢傳》曰:二世時,山東盜賊起,二世問諸臣曰:"於公何如?"博士諸生三十餘人前曰:"人臣無將則反,罪至死無赦,願陛下急發兵擊之。

"二世怒。

叔孫通前曰:"諸生言皆非。

明主在上,四方輻湊,安有反者?此乃鼠竊狗盜,守尉今捕誅之,何足可憂!"二世喜,乃賜通衣帛,拜為博士。

諸生或譏通之諛,通曰:"我幾不免虎口。

"乃亡去,之薛。

薛已降楚,遂從項梁,梁死從項羽。

《先賢行狀》曰:程堅,字諶甫,為北一陽一尉。

貧無車馬,每出追游,常步行。

郡間給事焉。

《搜神記》曰:蔣子文者,廣陵人。

嗜酒好色,挑撻無度。

常自言已青骨,死當為神。

當漢末為秣陵尉,遂死。

及吳先主之初,其故吏見子文於道,乘白馬,執白扇,侍從如平生。

吏見驚走。

子文進馬追之,謂曰:"我當為此土地之神,以福爾下民。

爾可宣告百姓,為我立祠。

不爾,將有大咎。

"

《荊州圖記》曰:澧一陽一縣西百三十里,澧水之南岸,有白石雙立,狀類人形,高各三十丈,周回等四十丈。

古之相傳,昔有充縣左尉與零陵尉共論疆,因相傷害,化為此石,即以為二縣界首。

東標零陵,西碣棄縣。

充縣廢省,今臨澧縣則其地也。

《墨子》曰:備城法:百步一亭,亭一尉焉。

宋武帝詔曰:百里之任,總歸官長。

縣尉實效甚微,其費不少。

二品縣可置一尉而已,餘悉停剩

《太平御覽》宋·李昉

分類:未分類項

共2頁 上壹頁 1 2 下壹頁
太平御覽
卷一 ◎天部一卷二 ◎天部二卷三 ◎天部三卷四 ◎天部四卷五 ◎天部五卷六 ◎天部六卷七 ◎天部七卷八 ◎天部八卷九 ◎天部九卷十 ◎天部十卷十一 ◎天部十一卷十二 ◎天部十二卷十三 ◎天部十三卷十四 ◎天部十四卷十五 ◎天部十五卷十六 ◎時序部一卷十七 ◎時序部二卷十八 ◎時序部三卷十九 ◎時序部四卷二十 ◎時序部五卷二十一 ◎時序部六卷二十二 ◎時序部七卷二十三 ◎時序部八卷二十四 ◎時序部九卷二十五 ◎時序部十卷二十六 ◎時序部十一卷二十七 ◎時序部十二卷二十八 ◎時序部十三卷二十九 ◎時序部十四卷三十 ◎時序部十五卷三十一 ◎時序部十六卷三十二 ◎時序部十七卷三十三 ◎時序部十八卷三十四 ◎時序部十九卷三十五 ◎時序部二十卷三十六 ◎地部一卷三十七 ◎地部二卷三十八 ◎地部三卷三十九 ◎地部四卷四十 ◎地部五卷四十一 ◎地部六卷四十二 ◎地部七卷四十三 ◎地部八卷四十四 ◎地部九卷四十五 ◎地部十卷四十六 ◎地部十一卷四十七 ◎地部十二卷四十八 ◎地部十三卷四十九 ◎地部十四卷五十 ◎地部十五卷五十一 ◎地部十六卷五十二 ◎地部十七卷五十三 ◎地部十八卷五十四 ◎地部十九卷五十五 ◎地部二十卷五十六 ◎地部二十一卷五十七 ◎地部二十二卷五十八 ◎地部二十三卷五十九 ◎地部二十四卷六十 ◎地部二十五卷六十一 ◎地部二十六卷六十二 ◎地部二十七卷六十三 ◎地部二十八卷六十四 ◎地部二十九卷六十五 ◎地部三十卷六十六 ◎地部三十一卷六十七 ◎地部三十二卷六十八 ◎地部三十三卷六十九 ◎地部三十四卷七十 ◎地部三十五卷七十一 ◎地部三十六卷七十二 ◎地部三十七卷七十三 ◎地部三十八卷七十四 ◎地部三十九卷七十五 ◎地部四十卷七十六 ◎皇王部一卷七十七 ◎皇王部二卷七十八 ◎皇王部三卷七十九 ◎皇王部四卷八十 ◎皇王部五卷八十一 ◎皇王部六卷八十二 ◎皇王部七卷八十三 ◎皇王部八卷八十四 ◎皇王部九卷八十五 ◎皇王部十卷八十六 ◎皇王部十一卷八十七 ◎皇王部十二卷八十八 ◎皇王部十三卷八十九 ◎皇王部十四卷九十 ◎皇王部十五卷九十一 ◎皇王部十六卷九十二 ◎皇王部十七卷九十三 ◎皇王部十八卷九十四 ◎皇王部十九卷九十五 ◎皇王部二十卷九十六 ◎皇王部二十一卷九十七 ◎皇王部二十二卷九十八 ◎皇王部二十三卷九十九 ◎皇王部二十四卷一百 ◎皇王部二十五卷一百一 ◎皇王部二十六卷一百二 ◎皇王部二十七卷一百三 ◎皇王部二十八卷一百四 ◎皇王部二十九卷一百五 ◎皇王部三十卷一百六 ◎皇王部三十一卷一百七 ◎皇王部三十二卷一百八 ◎皇王部三十三卷一百九 ◎皇王部三十四卷一百一十 ◎皇王部三十五卷一百一十一 ◎皇王部三十六卷一百一十二 ◎皇王部三十七卷一百一十三 ◎皇王部三十八卷一百一十四 ◎皇王部三十九卷一百一十五 ◎皇王部四十卷一百一十六 ◎皇王部四十一卷一百一十七 ◎偏霸部一卷一百一十八 ◎偏霸部二卷一百十九 ◎偏霸部三卷一百二十 ◎偏霸部四卷一百二十一 ◎偏霸部五卷一百二十二 ◎偏霸部六卷一百二十三 ◎偏霸部七卷一百二十四 ◎偏霸部八卷一百二十五 ◎偏霸部九卷一百二十六 ◎偏霸部十卷一百二十七 ◎偏霸部十一卷一百二十八 ◎偏霸部十二卷一百二十九 ◎偏霸部十三卷一百三十 ◎偏霸部十四卷一百三十一 ◎偏霸部十五卷一百三十二 ◎偏霸部十六卷一百三十三 ◎偏霸部十七卷一百三十四 ◎偏霸部十八卷一百三十五 ◎皇親部一卷一百三十六 ◎皇親部二卷一百三十七 ◎皇親部三卷一百三十八 ◎皇親部四卷一百三十九 ◎皇親部五卷一百四十 ◎皇親部六卷一百四十一 ◎皇親部七卷一百四十二 ◎皇親部八卷一百四十三 ◎皇親部九卷一百四十四 ◎皇親部十卷一百四十五 ◎皇親部十一卷一百四十六 ◎皇親部十二卷一百四十七 ◎皇親部十三卷一百四十八 ◎皇親部十四卷一百四十九 ◎皇親部十五卷一百五十 ◎皇親部第十六卷一百五十一 ◎皇親部十七卷一百五十二 ◎皇親部十八卷一百五十三 ◎皇親部十九卷一百五十四 ◎皇親部二十卷一百五十五 ◎州郡部一卷一百五十六 ◎州郡部二卷一百五十七 ◎州郡部三卷一百五十八 ◎州郡部四卷一百五十九 ◎州郡部五卷一百六十 ◎州郡部六卷一百六十一 ◎州郡部七卷一百六十二 ◎州郡部八卷一百六十三 ◎州郡部九卷一百六十四 ◎州郡部十卷一百六十五 ◎州郡部十一卷一百六十六 ◎州郡部十二卷一百六十七 ◎州郡部十三卷一百六十八 ◎州郡部十四卷一百六十九 ◎州郡部十五卷一百七十 ◎州郡部十六卷一百七十一 ◎州郡部十七卷一百七十二 ◎州郡部十八卷一百七十三 ◎居處部一卷一百七十四 ◎居處部二卷一百七十五 ◎居處部三卷一百七十六 ◎居處部四卷一百七十七 ◎居處部五卷一百七十八 ◎居處部六卷一百七十九 ◎居處部七卷一百八十 ◎居處部八卷一百八十一 ◎居處部九卷一百八十二 ◎居處部十卷一百八十三 ◎居處部十一卷一百八十四 ◎居處部十二卷一百八十五 ◎居處部十三卷一百八十六 ◎居處部十四卷一百八十七 ◎居處部十五卷一百八十八 ◎居處部十六卷一百八十九 ◎居處部十七卷一百九十 ◎居處部十八卷一百九十一 ◎居處部十九卷一百九十二 ◎居處部二十卷一百九十三 ◎居處部二十一卷一百九十四 ◎居處部二十二卷一百九十五 ◎居處部二十三卷一百九十六 ◎居處部二十四卷一百九十七 ◎居處部二十五卷一百九十八 ◎封建部一卷一百九十九 ◎封建部二卷二百 ◎封建部三卷二百一 ◎封建部四卷二百二 ◎封建部五卷二百三 ◎職官部一卷二百四 ◎職官部二卷二百五 ◎職官部三卷二百六 ◎職官部四卷二百七 ◎職官部五卷二百八 ◎職官部六卷二百九 ◎職官部七卷二百一十 ◎職官部八卷二百一十一 ◎職官部九卷二百一十二 ◎職官部十卷二百一十三 ◎職官部十一卷二百一十四 ◎職官部十二卷二百一十五 ◎職官部十三卷二百一十六 ◎職官部十四卷二百一十七 ◎職官部十五卷二百一十八 ◎職官部十六卷二百一十九 ◎職官部十七卷二百二十 ◎職官部十八卷二百二十一 ◎職官部十九卷二百二十二 ◎職官部二十卷二百二十三 ◎職官部二十一卷二百二十四 ◎職官部二十二卷二百二十五 ◎職官部二十三卷二百二十六 ◎職官部二十四卷二百二十七 ◎職官部二十五卷二百二十八 ◎職官部二十六卷二百二十九 ◎職官部二十七卷二百三十 ◎職官部二十八卷二百三十一 ◎職官部二十九卷二百三十二 ◎職官部三十卷二百三十三 ◎職官部三十一卷二百三十四 ◎職官部三十二卷二百三十五 ◎職官部三十三卷二百三十六 ◎職官部三十四卷二百三十七 ◎職官部三十五卷二百三十八 ◎職官部三十六卷二百三十九 ◎職官部三十七卷二百四十 ◎職官部三十八
 
漢語學習
漢語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