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戰奇略
第五卷輕戰
【原文】
凡與敵戰,必須料敵詳審而後出兵。
若不計而進,不謀而戰,則必為敵所敗矣。
法曰:「勇者必輕合,輕合而不知利。
」
春秋,晉文公與楚戰,知楚將子玉剛忿褊急,文公遂執其使者宛春以撓之。
子玉怒,遂乘晉軍,楚軍大敗。
【譯文】
大凡對敵作戰,必須首先做到判斷敵情周詳準確,然後再出兵與敵人攻戰。
如果不研究敵情就輕率前進,不進行周密謀劃就貿然出戰,就一定要被敵人打敗。
誠如兵法所說:「有勇無謀的將領必定會輕率與敵人交戰,輕率與敵交戰而不考慮有利與否是不可取的。」
春秋時期,晉文公率軍與楚國軍隊交戰於城濮。
晉文公瞭解到楚軍統帥子玉自負好怒、狹隘急躁的弱點,於是以囚禁其派往晉軍的使者宛春的辦法來擾亂他的情緒。
子玉果然中計上當,盛怒之下貿然率軍進攻晉軍,結果楚軍被打得大敗。
【賞析】
本篇以《輕戰》為題,旨在闡述輕率出戰的危害一性一。
它認為,對敵作戰必須準確判斷敵情而後出兵,方能戰勝敵人。
倘若不研究敵情就輕率進兵,不制定周密計劃就貿然出戰,就必定被敵人打敗。
「勇者必輕合,輕合而不知利」句,係引自《吳子》一書。
這裡所說的「勇者」,是指有勇而無謀的魯莽將領;「輕合」,是說輕率與敵交戰。
本篇繼《計戰》之後,再一次集中地論述了從敵情實際出發,進行戰爭謀劃的重要一性一,剖析了「不計而進,不謀而戰」的嚴重危害一性一,提出了「料敵詳審而後出兵」的重要作戰指導原則。
這是十分可貴的思想。
發生在周襄王二十年(公元前632年)的城濮之戰,是春秋時期晉楚兩諸侯國爭霸中原的一次具有決定意義的戰爭。
從當時雙方的兵力對比情況看,楚軍明顯優於晉軍。
然而,戰爭的結局卻是楚敗而晉勝。
楚軍之所以失敗,主要是在作戰指導上缺乏周密計劃,存在僥倖取勝的心理,是「不計而進,不謀而戰」的典型戰例。
作為楚軍統帥的子玉,驕傲輕敵,剛愎自用,氣量狹窄,一性一情急躁。
晉文公正是利用子玉這些致命弱點,以「拘宛春於衛」(見《左傳·僖公二十八年》)的手段,激怒子玉錯誤地作出決戰的決定。
由於子玉不察敵情而輕率出戰,先是中了晉軍「退避三舍」(同上)的誘敵之計,繼而在接戰中又誤斷晉軍「偽遁」是不支而退。
於是,貿然下令追擊,終於導致連喪左、右兩軍,「楚師敗績」的結局。
分類:古代兵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