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解讀》34 樸治:永恆的大道始終無為,但是卻取得了無所不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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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解讀》34 樸治

道德經解讀

34 樸治

道常無為而無不為。

永恆的大道始終無為,但是卻取得了無所不為的成果。

大道運行沒有軌道誤差和時間誤差,具有永恆的客觀規律十性十。

正是這至誠不移的客觀規律十性十,才孕育化生出天地萬物,取得無所不為的成果。

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

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

無名之樸,夫亦將不欲。

不欲以靜,天下將自定。

道法自然,人法大道。

大道是可以認識的,認識大道才能更好地用以養生、治國。

就養生而言,「侯王」就是自我。

自我因循大道,「無為」以養樸,樸「無不為」以養生。

自我若能甘守「無為」之道十性十,無名之樸也就漫漫生長。

隨著樸的成長,身十體的每一個細胞將自然健康繁殖,自行調節轉化,身十體也將自胖自瘦,自形自色。

這是十陰十陽十平衡,身與樸統一、和諧的緣故。

在身十體發展轉化的過程中,倘若受到外來邪魔的侵襲,我將靜以守樸,用樸來鎮懾邪魔。

邪魔得以鎮懾,無名之樸也就無慾於傷害。

能夠靜之以道,鎮之以樸,不再產生違背大道的妄念,那麼,心情就會安定,身十體自然百邪不侵,從而健康長壽。

就治國而言,統治者若能因循大道,實行「無為之治」,即「無為」以修法,則法「無不為」以治國。

隨著國家法律的逐步完善,人民民十主自十由、國家繁榮富強自然能得以實現。

在公平、正義的法治社會裡,倘若有不法之徒危害社會,即可用神聖的法律來鎮懾他們。

社會上沒有了不法之徒,神聖的法律也就失去了作用。

這就是說,法不害人而人自害。

如果人人能夠消除不道觀念於「不言之教」之中,天下也就安定太平了。

本章是對道經的總結,中心議題是「無為而無不為」,即老子的樸治主義思想,也是老子思想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的命題。

大道無為,始終按自己的軌道運行,使得整個宇宙和諧有序;統治者無為,遵守合乎自然法則的社會法則,可使社會和平安定;自我無為,遵守合乎自然法則的人生法則,可使自我健康長壽。

這裡,宇宙、社會、人生是「實」、「有」,自然法則、社會法則、人生法則是「虛」、「無」,實與虛、有與無是辨證統一的,欲治實、有,必守虛、無。

自然法則是永恆不變的,所以,「無為」的目的在於尋求「樸」即合乎自然法則的社會法則和人生法則,治國以法,治身以樸,則「無為而無不為。」

大道之十性十體現了無私、無慾、無爭、守柔、貴弱、謙恭、純真、誠信、公平、正義、仁慈等特十性十,道十性十既是樸十性十,體現於人即為「上德」。

人人真樸,社會自然淳樸安定。

分類:諸子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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