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解讀
33 微明
將欲歙之,必固張之;
將欲弱之,必固強之;
將欲廢之,比固興之。
將欲奪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
要想收斂它,必定先使它張狂;要想削弱它,必定先使它強盛;要想廢除它,必定先使它振興。
要想奪取它,必定先給予它,這是深明大道之舉。
微明:明於微,即明於道。
這裡講的是奪十精十補腦之術,又稱調外藥功夫,是用意念引導小周天功,目的是從腎腧引十精十氣上升以濟腦,具有延年益壽、返老還童之功效。
《抱朴子》說:「若年尚少壯而知還年(返老還童之術),服十陰十丹以補腦,采玉十液於長谷者,不服藥物,亦不失三百歲也。」
前三句概括了煉液化十精十、煉十精十化氣、煉氣化神的過程,後一句是對實踐經驗的總結。
只有「與之」,才能「張之」、「強之」、「興之」;只有「奪之」,才能「歙之」、「弱之」、「廢之」,不與則無以奪。
「與之」是手段,「奪之」才是目的。
由張、到強、到興,由歙、到弱、到廢,也昭示了修煉道德功的循序漸進的自然過程。
「廢之」之日,即是道成之時。
柔勝剛,弱勝強。
魚不可脫於淵。
國之利器,不可借人。
柔可以勝剛,弱可以勝強。
魚不能脫離深淵。
國家的利器不可以借人。
這一節,是說十精十氣之於身十體的重要十性十,也是對修道者的具體要求。
「男人修成不漏十精十,女人修成不漏經」。
只有不脫、不漏,才能「根深固柢,長生久視。」
《道德經》畢竟是一部根據練功實踐來講道的書,一切內容都是對練功實踐經驗的哲理總結。
所以,我們不能總是根據語句的表面意思來強解其治國理論。
本章是奪十精十補腦之術,是道德功中最重要的環節之一。
釋《道德經》的人,多據此章給老子戴了一頂十陰十謀家的大帽子,可謂千古奇冤。
尋歷史冤案,恐怕惟有老子蒙冤最深最久。
分類:諸子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