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衡》福虛篇:王充在本篇駁斥了行善可以得天福佑的荒謬說法,

古籍查詢

輸入需要查詢的關鍵字:

《論衡》福虛篇

論衡

福虛篇

【題解】

王充在本篇駁斥了行善可以得天福佑的荒謬說法,故篇名曰:「福虛」。

當時社會上流傳行善的得福,幹壞事的遭禍,而福與禍的報應,都是由天來決定的說法,並宣揚楚惠王吞吃螞蟥「有仁德」,得「天祐」,不僅「病不為傷」,而且還治好了原來的「心腹之積」。

對此,王充態度鮮明地指出,楚惠王根本沒有「仁德」,而是「不肖之主」,如果天保祐他,就是「天祐不肖人也」。

他還舉一些帝王的壽命為例,說明「惡人之命不短,善人之年不長」、證明天並不是按照善惡來「賜年」。

王充進一步分析了「善者福至,為惡者禍來。

福禍之應,皆天也」這種說法廣為流傳的社會原因:一是「賢聖欲動人為善」編造出來的;二是一般人出於無知,錯誤地把偶然巧合當作「天賜禍福」的必然報應;三是大臣為了討好君主,顯示自己有預見而杜撰的。

【原文】

20·1世論行善者福至,為惡者禍來。

福禍之應,皆天也。

人為之,天應之。

陽恩(1),人君賞其行;陰惠(2),天地報其德。

無貴賤賢愚,莫謂不然。

徒見行事有其文傳(3),又見善人時遇福,故遂信之,謂之實然。

斯言或時賢聖欲勸人為善,著必然之語(4),以明德報;或福時適(5),遇者以為然(6)。

如實論之,安得福佑乎?

【註釋】

(1)陽:外露,公開。

恩:恩惠。

這裡作好事講。

(2)陰:暗中。

惠:恩惠。

這裡是好事的意思。

(3)根據文意,疑「徒」奪一「不」字。

行:經歷。

文傳:文字記載。

(4)著:用。

然:這樣。

文中具體指行善得福,為惡遭禍這類事。

(5)這句話使人費解,疑是「善人時適福」之脫誤。

有上文「又見善人時遇福」,可證。

(6)劉盼遂認為:「或福時適遇者以為然」,「此九字文辭不屬。

意亦與上文沓復,疑是衍文。」

錄此,以供參考。

【譯文】

世人議論做好事的福至,幹壞事的禍來。

福與禍的報應,都由天定。

人做出來,由天報應。

公開做了好事,君主會獎勵他的操行;暗中做了好事,天地會報應他的德行。

不論貴、賤、賢、愚的人,沒有認為不是這樣的。

由於他們不僅看見過去的事例有文字記載,又看見做好事的人時常得福,所以就相信了,認為確實是這樣。

這話或許是聖賢想規勸人們做好事,用一定會行善得福,為惡遭禍的說法,來表明有德必得好報;或許是做好事的人當時碰巧得福,遇見這種情況的人就認為行善得天好報這種情況是確實的。

如果按照實際情況來判斷,怎麼會有上天賜福保佑的事呢?

【原文】

20·2楚惠王食寒菹而得蛭(1),因遂吞之,腹有疾而不能食。

令尹問(2):「王安得此疾也?」

王曰:「我食寒菹而得蛭,念譴之而不行其罪乎(3)?是廢法而威不立也,非所以使國人聞之也。

譴而行誅乎(4)?則庖廚監食者法皆當死(5),心又不忍也。

吾恐左右見之也(6),因遂吞之。」

令尹避席再拜而賀曰:「臣聞天道無親,唯德是輔(7)。

王有仁德,天之所奉也,病不為傷。」

是夕也,惠王之後而蛭出(8),及久患心腹之積皆愈(9)。

故天之親德也,可謂不察乎(10)!曰,此虛言也。

【註釋】

(1)楚惠王:春秋時楚昭王的兒子,名韋。

春秋戰國之際楚國君主。

公元前488~前432年在位。

菹(u租):酸菜。

得:這裡作發現講。

蛭(h@至):螞蟥。

(2)令尹:春秋時楚國最高的官職,相當於其他國家的相。

(3)行:這裡作治講。

(4)根據文意,疑「行」後脫一「其」字。

與上文「行其罪」語氣相同,可證。

(5)廚:章錄楊校宋本作「宰」,可從。

下同。

(6)見之:疑「之見」之誤倒。

下文有「如恐左右之見」,可證。

(7)德:這裡是有德行的人的意思。

是:結構助詞,使賓語提前。

(8)後:後室。

這裡指後宮的廁所。

(9)及:這裡作同時講。

積:病症名。

一般以積塊明顯,痛脹較厲害,固定不移的稱作積。

(10)以上事參見《新序·雜事四》。

【譯文】

楚惠王吃涼酸菜發現有螞蟥,於是就吞食了,之後腹部得病不能吃東西。

令尹問安道:「君王怎麼得這病的?」

惠王回答說:「我吃涼酸菜發現有螞蟥,想如果責備廚師而不治他們的罪呢?這是破壞法令而使自己威嚴建立不起來的做法,我沒有這樣做的原因是怕百姓知道。

要責備並給予他們懲罰呢?那廚師和管膳食的人按法律都該處死,心又不忍。

我害怕左右的人看見,於是就吞食了。」

令尹離開自己的座位再次叩拜並恭賀說:「我聽說天道是沒有親疏的,只幫助有德行的人。

君王具有仁德,靠天的幫助,病不會造成傷害。」

這天晚上,惠王去後宮廁所排出了螞蟥,同時病了很久的心腹積塊也全都痊癒了。

所以上天是愛護有德行的人的,這還能說不清楚嗎!我說,這是句假話。

【原文】

20·3案惠王之吞蛭,不肖之主也。

有不肖之行,天不祐也。

何則?惠王不忍譴蛭,恐庖廚監食法皆誅也。

一國之君,專擅賞罰;而赦,人君所為也。

惠王通譴菹中何故有蛭,庖廚監食皆當伏法(1),然能終不以飲食行誅於人,赦而不罪,惠莫大焉。

庖廚罪覺而不誅,自新而改後。

惠王赦細而活微,身安不玻今則不然,強食害己之物,使監食之臣不聞其過,失御下之威(2),無御非之心(3),不肖一也。

使庖廚監食失甘苦之和(4),若塵土落於菹中,大如蟣虱,非意所能覽,非目所能見,原心定罪(5),不明其過(6)。

可謂惠矣。

今蛭廣有分數,長有寸度,在寒菹中,眇目之人猶將見之(7),臣不畏敬,擇濯不謹,罪過至重。

惠王不譴,不肖二也。

菹中不當有蛭,不食投地;如恐左右之見,懷屏隱匿之處(8),足以使蛭不見,何必食之?如不可食之物誤在菹中,可復隱匿而強食之?不肖三也。

有不肖之行,而天祐之,是天報祐不肖人也。

【註釋】

(1)伏:屈服,低頭承認。

伏法:罪人被執行死刑。

(2)御:控制,統治。

(3)御:阻止,制止。

(4)失甘苦之和:沒有把甘苦調和好。

(5)心:意念,本意。

(6)明:這裡是揭示、揭發的意思。

(7)眇(mi3o渺):一隻眼瞎。

將:相當於「得」。

(8)懷:懷藏。

屏(b!ng餅):排除。

這裡作丟、扔講。

【譯文】

考察惠王吞吃螞蟥,可以看出他是不賢明的君主。

有不賢明的德行,上天不會保佑。

為什麼呢?惠王不忍心責備冷酸菜中有螞蟥的事,恐怕廚師和管膳食的人按照法律都被殺掉。

一國的君主,獨斷全國的獎勵與懲罰;而赦免罪人的權力,也是君主所掌握。

惠王用通常責備酸菜中為什麼會有螞蟥的作法,廚師和管膳食的人都該被依法處死,然而最終能不因飲食問題把人處死,並赦免,不判罪,其恩惠沒有比這更大的了。

廚師的罪過被發覺而沒有殺他,自然會自新,改過以後不再犯。

惠王寬恕小罪,使地位低微的人保全了性命,自身也會平安而不生玻現在則不是這樣,惠王硬吃下有害自己的東西,讓管理膳食的臣子不知道自己的過錯,失去了統治臣民的威嚴,可見沒有制止錯誤的意思,這是不賢明之一。

即使廚師和管膳食的人調味不當,或把塵土落在酸菜中,大小如虱子的卵,不是一般注意力所能察覺,不是眼睛所能看見,在推究動機定罪時,沒有揭發他的過錯,就可以說是極大的恩惠了。

現今螞蟥體寬可以用分來計算,身長可以用寸來衡量,掉在涼酸菜中,就是瞎了一隻眼也還能看見,臣子對君王沒有怕懼,又不恭敬,挑選洗滌不小心,罪過極大。

而惠王卻不責備,這是不賢明之二。

酸菜中不該有螞蟥,不能吃就應扔在地上;如果怕左右侍臣看見,可以把它揣在懷裡,然後丟在隱蔽的地方,完全可以使螞蟥不被人看見,又何必吃下去呢?如果不能吃的東西誤落在酸菜中,難道能再悄悄地硬吃下去嗎?這是不賢明之三。

有不賢明的德行,而上天保祐他,這是上天善報保佑不賢明的人。

【原文】

20·4不忍譴蛭,世謂之賢。

賢者操行,多若吞蛭之類,吞蛭天除其病,是則賢者常無病也。

賢者德薄(1),未足以言。

聖人純道,操行少非,為推不忍之行(2),以容人之過,必眾多矣。

然而武王不豫(3),孔子疾病,天之祐人,何不實也!

【註釋】

(1)薄:微,少。

這裡是差的意思。

(2)推:這裡是拿出的意思。

不忍:不忍心,憐憫人。

(3)豫:安適。

不豫:指帝王有玻

【譯文】

不忍心責備廚師和管膳食的人就吞食螞蟥,世人於是認為賢明。

賢者的操行,大多像吞食螞蟥之類,吞下螞蟥天就解除他的病,這樣賢者永遠不會生玻像這樣的賢者品德太差,不足以稱道。

聖人的道德純厚,操行很少有不對的地方,做出憐憫人的德行,以寬容人過失的事,一定很多。

然而周武王有病,孔子生病,天保祐人,為什麼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合呢!

【原文】

20·5或時惠王吞蛭,蛭偶自出。

食生物者無有不死。

腹中熱也。

初吞蛭時,未死(1),而腹中熱,蛭動作,故腹中痛。

須臾蛭死,腹中痛亦上。

蛭之性食血,惠王心腹之積,殆積血也。

故食血之蟲死,而積血之病人愈。

猶狸之性食鼠(2),人有鼠病(3),吞狸自愈(4)。

物類相勝,方藥相使也(5)。

食蛭蟲而病癒,安得怪乎!食生物無不死,死無不出。

之後蛭出,安得祐乎!令尹見惠王有不忍之德,知蛭入腹中必當死出,臣因再拜賀病不為傷(6),著己知來之德(7),以喜惠王之心,是與子韋之言星徙,太卜之言地動,無以異也。

【註釋】

(1)蛭時:根據文意,疑「時蛭」之誤倒。

(2)狸:動物名。

俗稱野貓。

(3)鼠病:鼠瘺,病名。

即頸腋部淋巴結結核。

(4)參見《淮南子·說山訓》。

(5)使:這裡作克制講。

(6)臣:根據文意,疑是衍文。

(7)德:客觀規律。

【譯文】

或許是惠王吞下螞蟥,螞蟥正好自然被排出。

人吃了活的東西在肚子裡沒有不死的,因為腹中是熱的。

剛吞下的時候,螞蟥沒有死,由於腹中熱,螞蟥翻動起來,所以腹中感覺疼痛。

一會兒螞蟥死了,腹痛也就停止。

螞蟥的本性吸血,惠王心腹的積塊,大概是瘀血。

所以吸血的蟲死了,瘀血的病也就痊癒了。

就像野貓本性吃老鼠,人得了鼠病,吞吃野貓就會自動痊癒一樣。

物類相互克制,開方配藥正是利用它們相剋的特點。

吃下螞蟥病痊癒了,這有什麼值得奇怪的!人吃了活的東西在肚子裡沒有不死的,死後沒有不被排出的。

死後螞蟥被排出,怎麼能是天保祐呢!令尹看見惠王有憐憫人的品德,知道螞蟥進入人腹中肯定要死,然後被排出體外,於是又叩拜又恭賀惠王的病不會造成傷害,是要顯示自己知道未來的客觀規律,以討惠王的心歡喜,這跟子韋說宋景公說了三句憐惜人的話火星就會移動離開心宿,太卜在齊景公面前吹噓自己能使地震動,沒有兩樣。

【原文】

20·6宋人有好善行者,三世不解(1)。

家無故黑牛生白犢(2),以問孔子。

孔子曰:「此吉祥也,以享鬼神(3)。」

即以犢祭。

一年,其父無故而盲。

牛又生白犢。

其父又使其子問孔子。

孔子曰:「吉祥也,以享鬼神。」

復以犢祭。

一年,其子無故而盲(4)。

其後楚攻宋(5),圍其城。

當此之時,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

此獨以父子俱盲之故(6),得毋乘城。

軍罷圍解,父子俱視(7)。

此修善積行神報之效也(8)。

曰,此虛言也。

【註釋】

(1)解(xi8卸):通「懈」。

(2)犢(d*獨):小牛。

(3)享:用食物供奉鬼神。

(4)上言「其父無故而盲」,故疑此當言「其子又無故而盲」。

《淮南子·人間訓》「子」下有「又」字,可證。

(5)楚攻宋:指公元前595年,楚出兵攻宋一事。

距離孔子出生還有四十多年。

《淮南子·人間訓》也提到此事,不過文中「孔子」均作「先生」字樣。

(6)此:則,就。

(7)以上事參見《淮南子·人間訓》、《列子·說符》。

(8)行:德行。

【譯文】

宋國有個人喜歡做好事,祖孫三代都不懈擔家中不知道什麼緣故黑牛生了白犢,便去問孔子。

孔子說:「這是吉祥的徵兆,用它去祭鬼神。」

於是立刻用白犢去祭祀。

過了一年,他父親的眼睛無緣無故地瞎了。

之後,黑牛又生了一頭白犢,他父親又讓他兒子去問孔子。

孔子仍然說:「是吉祥的徵兆,用它去祭鬼神。」

又立即用白犢去祭祀。

過了一年,他兒子的眼睛又無緣無故地瞎了。

那之後楚國攻打宋國,包圍了宋城。

在這時候,彼此一交一 換孩子來吃,劈開人骨來燒。

就唯獨因為他父子雙眼都瞎了的緣故,可以不登城守衛。

等楚軍退去,城的包圍解除了,他父子的眼睛一齊恢復了視力。

這就是修善積德天神報應的證明。

我認為,這是假話。

【原文】

20·7夫宋人父子修善如此,神報之,何必使之先盲後視哉?不盲常視,不能護乎?此神不能護不盲之人,則亦不能以盲護人矣。

使宋、楚之君合戰頓兵(1),流血僵一屍一(2),戰夫禽獲(3),死亡不還。

以盲之故,得脫不行,可謂神報之矣。

今宋、楚相攻,兩軍未合,華之、子反結言而退(4),二軍之眾,並全而歸,兵矢之刃無頓用者。

雖有乘城之役,無死亡之患(5)。

為善人報者為乘城之間乎(6)?使時不盲,亦猶不死。

盲與不盲,俱得脫免,神使之盲,何益於善!當宋國乏糧的時也,盲人之家,豈獨富哉?俱與乘城之家易子析骸,反以窮厄獨盲無見,則神報祐人,失善惡之實也。

宋人父子前偶自以風寒發盲,圍解之後,盲偶自愈。

世見父子修善,又用二白犢祭,宋、楚相攻獨不乘城,圍解之後,父子皆視,則謂修善之報,獲鬼神之祐矣。

【註釋】

(1)合戰:兩軍一交一 鋒。

頓:通「鈍」。

(2)僵一屍一:死一屍一,這裡是死掉的意思。

(3)禽:通「擒」。

(4)華之:春秋時宋國的大臣。

結言:口頭結盟或訂約。

結言而退:根據《左傳·宣公十五年》的記載,楚軍包圍宋都九個月,兩軍相持不下,雙方主將華之與子反達成協議,各自退兵。

(5)患:憂患,災禍。

(6)「為善人」之「為」,通「謂」。

【譯文】

宋人父子修善像這樣,天神報答他們,為什麼一定要讓他們先瞎然後再恢復視力呢?眼睛不瞎經常看得見,就不能保護他們嗎?這樣天神不能保護眼睛不瞎的人,那麼也就不能用使人失明的辦法來保護人了。

假使宋國與楚國的君主使兩軍一交一 鋒兵器都用鈍了,戰士流血死掉,被俘虜,死去回不了家,他們卻因眼瞎的緣故,能脫身不去打仗,可以說是天神報答他們了。

如今宋軍與楚軍相互圍攻,兩軍並沒有一交一 鋒,宋國大臣華之與楚軍大將子反口頭達成協議各自退兵,雙方軍隊都完整地撤回,武器的鋒刃沒有用壞的。

即使有登城的戰鬥,也沒有死亡的威脅。

說善人得報應指的是登城守衛這段時間嗎?如果當時他們不瞎,也還是不會死。

眼睛瞎不瞎,一樣能擺脫而免死。

天神讓他們瞎了眼,對行善的人有什麼好處呢!在宋國缺乏糧食的時侯,瞎了眼睛的人家,難道能獨家富裕嗎?一起參與登城守衛的人家都一交一 換孩子來吃,劈人骨來燒的時候,反而因貧困偏偏瞎了眼看不見東西的,卻成了天神報應保祐的人,真是違背了善惡的實際情況。

或許是宋人父子以前正好自己因為風寒發病瞎了眼,楚軍圍城解除之後,失明碰巧自己好了。

世人看見他們父子做好事,又用二頭白犢祭祀,宋軍與楚軍相互攻打,唯獨他們沒有登城守衛,包圍解除以後,他們父子的眼睛又都恢復了視力,就說這是修善的報應,得到了鬼神的保祐。

【原文】

20·8楚相孫叔敖為兒之時(1),見兩頭蛇,殺而埋之。

歸對其母泣。

母問其故,對曰:「我聞見兩頭蛇死(2)。

向者出(3),見兩頭蛇,恐去母死,是以泣也(4)。」

其母曰:「今蛇何在?」

對曰:「我恐後人見之,即殺而埋之。」

其母曰:「吾聞有陰德者,天必報之(5)。

汝必不死,天必報汝。」

叔敖竟不死,遂為楚相。

埋一蛇,獲二祐(6),天報善,明矣。

曰,此虛言矣。

夫見兩頭蛇輒死者,俗言也;有陰德天報之福者,俗議也。

叔敖信俗言而埋蛇,其母信俗議而必報,是謂死生無命,在一蛇之死。

【註釋】

(1)楚相:即楚國令尹。

孫叔敖:春秋時楚莊王的令尹。

(2)《新書·春秋》和《新序·雜事》,「蛇」下有「者」字,可從。

(3)向者:剛才。

(4)是以:因此,所以。

(5)天必報之:下文言「有陰德天報之福者」,故疑應作「天報之福」。

《新書·春秋》、《新序·雜事》,正作「天報之福」,可證。

(6)二佑:指孫叔敖沒有死和做了令尹。

【譯文】

楚國令尹孫叔敖是孩子的時候,看見了兩個頭的蛇,於是把它殺死並埋掉。

回家對著他母親哭泣。

母親問他原因,回答說:「我聽說遇見兩個頭的蛇的人會死。

剛才出去,碰見了兩個頭的蛇,恐怕就要撇下母親死去,因此哭泣。」

他母親說:「現在蛇在什麼地方?」

回答說:「我恐怕後來的人看見,就殺掉埋了。」

他母親說:「我聽說暗中有德行的人,天會以福佑報答他。

你一定不會死,天肯定要報答你的。」

孫叔敖終於沒有死,並做了楚國的令尹。

埋掉一條兩頭蛇,得到二次保祐,天報應做好事的人,這是明明白白的。

我認為,這是假話,因為看見兩個頭的蛇就會死,這是老百姓說的;暗中有德行的人,天會報答他福祿,這是老百姓的議論。

孫叔敖相信老百姓的話埋掉兩頭蛇,他母親相信老百姓的議論,認為一定會有好報,這就是說人的生死不決定於命,而決定於一條兩頭蛇的死活。

【原文】

20·9齊孟嘗君田文以五月五日生,其父田嬰讓其母曰(1):「何故舉之(2)?」

曰(3):「君所以不舉五月子,何也?」

嬰曰:「五月子長與戶同(4),殺其父母。」

曰:「人命在天乎?在戶乎?如在天,君何憂也!如在戶,則宜高其戶耳,誰而及之者(5)1後文長與一戶同(6),而嬰不死。

是則五月舉子之忌,無效驗也。

夫惡見兩頭蛇,猶五月舉子也。

五月舉子,其父不死,則知見兩頭蛇者,無殃禍也。

由此言之,見兩頭蛇自不死,非埋之故也。

埋一蛇,獲二福(7),如埋十蛇,得幾祐乎?埋蛇惡人復見,叔敖賢也。

賢者之行,豈徒埋蛇一事哉?前埋蛇之時,多所行矣。

稟天善性,動有賢行。

賢行之人,宜見吉物,無為乃見殺人之蛇(8)。

豈叔敖未見蛇之時有惡,天欲殺之,見其埋蛇,除其過,天活之哉?石生而堅,蘭生而香,如謂叔敖之賢在埋蛇之時,非生而稟之也。

【註釋】

(1)田嬰:戰國時齊威王的小兒子,盂嘗君田文的父親。

一說是齊宣王的異母弟弟。

曾為齊相。

初封於彭城(今一江一 蘇徐州),其後於薛(今山東省滕縣南),稱薛公,號靖郭君。

(2)舉:養育,撫養。

(3)《史記·孟嘗君列傳》和本書《四諱篇》,「曰」前有「文頓首因」四字,故疑此「曰」前奪一「文」字。

按:以下對話是田文長大之後的事。

(4)戶:單扇的門,泛指門。

(5)而(n6ng能):通「能」。

及:達到。

(6)一:疑是衍文。

(7)福:疑是「祐」之誤。

上言「埋一蛇,獲二祐」,下言「埋十蛇,得幾祐」,可證。

(8)無為:這裡是不應該的意思。

【譯文】

齊國孟嘗君田文因為五月五日出生,他父親田嬰責怪他母親說:「為什麼要養活他呢?」

孟嘗君長大後問他父親:「你不願撫養五月出生的孩子,為什麼呢?」

田嬰說:「五月出生的孩子長到跟門一樣高,就會剋死他的父母。」

孟嘗君反問道:「人命由天決定呢?還是由門決定呢?如果由天決定,你擔憂什麼!如果由門決定,那就應該把門增高,誰還能長到跟門一樣高1後來田文長得跟門一樣高,而田嬰並沒有死。

所以五月養孩子的忌諱,沒有被驗證。

討厭看見兩個頭的蛇,就像討厭五月養孩子一樣。

五月養孩子,他的父親沒有死,就知道看見兩頭蛇的人,沒有禍害。

由此說來,看見兩頭蛇本來不會死,並不是他埋掉兩頭蛇的緣故。

埋掉一條兩頭蛇,能得到二次保佑,如果埋掉十條兩頭蛇,要得到幾次保祐呢?埋掉蛇是怕別人再看見,這是孫叔敖的賢行。

賢人的賢行,難道只有埋蛇一樁事情嗎?在埋蛇以前的時間裡,應該已做了很多的好事。

從天那裡稟承了善性,一舉一動都會是賢行。

有賢行的人,應該見到吉祥的東西,不應該只看見會剋死人的兩頭蛇。

難道是孫叔敖還沒有見到蛇的時候就有罪惡,天想殺他,見他埋掉兩頭蛇,解除了他的罪過,是天使他活下來的嗎?石頭本性堅硬,蘭草生來幽香,如果說孫叔敖的賢行只在埋蛇的時候,那就不是生來就從天那兒稟承了善性。

【原文】

20·10儒家之徒董無心(1),墨家之役纏子(2),相見講道。

纏子稱墨家佑鬼神(3),是引秦穆公有明德(4),上帝賜之九十年(5)。

纏子難以堯、舜不賜年(6),桀、紂不夭死。

堯、舜、桀、紂猶為尚遠,且近難以秦穆公、晉文公。

夫謚者行之跡也(7),跡生時行(8),以為死謚。

「穆」者誤亂之名(9),「文」者德惠之表。

有誤亂之行,天賜之年;有德惠之操,天奪其命乎(10)?案穆公之霸不過晉文,晉文之謚美於穆公。

天不加晉文以命,獨賜穆公以年,是天報誤亂,與穆公同也。

天下善人寡,惡人眾。

善人順道,惡人違天。

然夫惡人之命不短,善人之命不長。

天不命善人常享一百載之壽,惡人為殤子惡死(11),何哉?

【註釋】

(1)董無心:戰國時人,著有《董子》一篇,已散佚。

(2)役:門徒,弟子。

纏子:墨家學派的繼承人之一。

(3)佑:疑「右」字同音抄誤。

本書《薄葬篇》有:「墨家之議右鬼」,《案書篇》有:「墨家薄葬右鬼」,可證。

右:崇尚,推崇。

神:疑為衍文。

(4)是:因此。

(5)九十:《墨子·明鬼下》作「十九」,可從。

(6)纏:本句是責難纏子的話,故疑「纏」是「董」之誤。

難:駁斥。

(7)謚(sh@是):古代帝王、后妃、貴族、大臣等死後,根據其生平事跡給一個褒貶的稱號,叫做謚。

帝王之謚,由禮官議上;臣下之謚,由朝廷賜予。

《逸周書·謚法解》:「謚者,行之跡也;號者,功之表也。

行出於己,名生於人。」

跡:痕跡。

(8)跡:推究,考察。

(9)穆:通「繆」。

古代謚法,「繆」表示行為錯亂。

秦穆公曾用人殉葬,無辜加罪百里奚,故謚號為「繆」。

(10)奪:奪去。

這裡是縮短的意思。

(11)殤(sh1ng商)子:未成年而死的人。

惡死:這裡是短命的意思。

【譯文】

儒家的門徒董無心,墨家的弟子纏子,相互見面一交一 流學術思想。

纏子稱頌墨家尊重鬼,因此招致秦穆公有賢明的德行,上帝賞他多活十九年。

董子以堯、舜沒有受到上帝賞給的年壽,桀、紂也沒有夭折來進行反駁。

堯、舜、桀、紂的時代就算久遠,姑且用秦穆公、晉文公來辯駁。

謚號是人生前行為的寫照,朝廷考察生前的行為,作為死後的謚號。

「穆」是行為錯亂的稱號,「文」是有道德、賢惠的標誌。

為什麼有錯亂的行為,上天賞給他年壽;而有道德、賢惠操行的,上天卻要縮短他的壽命呢?考察一下秦穆公的霸業超不過晉文公,晉文公的謚號比秦穆公美。

天不給晉文公增加壽命,而偏偏賞給秦穆公的年壽,這說明天對人報應的錯亂,跟秦穆公的行為一樣。

天下的好人少,壞人多。

好人遵循道義,壞人違反天意。

然而壞人的命長,好人的命短。

天不要好人常享有一百年的壽命,壞人早死短命,這是為什麼呢?

分類:未分類項

共2頁 上壹頁 1 2 下壹頁
論衡
 
漢語學習
漢語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