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衡
祭意篇
【題解】
本篇是對《祀義篇》的補充和發揮,進一步論述祭祀的作用和意義。
王充通過追溯各種祭祀的來源,指出人世間所有的祭祀「皆為思其德,不忘其功也」。
即是說祭祀的意義在於「重恩尊功」兩個方面。
舉行祭祀是人們依照活人賞功養老的道理推演出來的,「未必有鬼而享之者」。
祭祀的目的是為勉勵活人盡力,提倡尊崇恩德,是「聖人」實現「功立化通」的一種手段。
他生動的比喻說,祭祀就像埋葬一條有功而心愛的家狗,將寶劍獻於亡友的墓前一樣,不過是為了表達人們的某種心意而已,並沒有什麼神怪可言。
王充把鬼神驅逐於祭祀之外,揭露了祭祀求福免禍的虛妄,他在本篇中重申了「人死無知,其一精一不能為鬼」,「不能為人禍福」的觀點。
他在結語中斷言:「雖常祭而不絕,久廢而不修,其何禍福於人哉1
【原文】
77·1樹:王者祭天地,諸侯祭山川,卿、大夫祭五祀,士、庶人祭其先。
宗廟、社稷之祀,自天子達於庶人。
《尚書》曰:「肆類於上帝,禋於六宗,望於山川,遍於群臣。」
【註釋】
樹:據倫明錄楊校宋本當作「禮」。
可從。
這幾句參見《禮記·曲禮下》。
類:在常規的祭天時間以外,臨時根據情況(如戰爭)祭天叫「類」。
《五經異義》:「非時祭天謂之類。」
禋(yīn因):古代祭天的一種禮儀,先燒柴冒煙,再加牲及玉帛燒之。
六宗:說法不一。
賈逵說:「六宗者,天宗三,日月星也。
地宗三,河海岱也。」
馬融說:「萬物非天不覆,非地不載,非春不生,非夏不長,非秋不收,非冬不藏,此其謂六也。」
《太平御覽》五三二引《五經異義》:「六宗者,上不及天,下不及地,旁不及四方,居中央恍惚無有,神助陰陽變化,有益於人,故郊天並祭之。」
王充則指的是上下、四方之間的游神。
望:祭祀山川稱「望」。
臣:據《尚書·堯典》應作「神」。
引文參見《尚書·堯典》。
【譯文】
《禮記》說:天子祭祀天地,諸侯祭祀山川,卿、大夫祭祀五祀,士及平民祭祀他們的祖先。
對祖先、土地神及谷神的祭祀,是從天子一直到平民都要舉行的。
《尚書》說:「於是對上帝進行『類』祭,又祭祀天地四方,祭祀山川,遍祭群神。」
【原文】
77·2《禮》曰:「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後氏亦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燔柴於大壇,祭天也;瘞埋於大折,祭地也,用騂犢。
埋少牢於大昭,祭時也(11);相近於坎壇(12),祭寒暑也;王宮(13),祭日也;夜明(14),祭月也;幽宗(15),祭星也;雩宗(16),祭水旱也;四坎壇(17),祭四方也。
山林、川谷、丘陵能出雲,為風雨,見怪物(18),皆曰神。
有天下者祭百神(19)。
諸侯在其地則祭,亡其地則不祭(20)。」
此皆法度之祀,禮之常制也。
【註釋】
有虞氏:指舜的時代。
禘(di帝):古代祭名。
君王祭祀他所追尊的始祖以前的遠祖就稱為「禘」。
郊:古代君王祭天時配以祖先叫「郊」,這裡泛指配祭。
嚳(ku庫):傳說是堯的父親。
祖:始祖廟,這裡指祭祀始祖。
宗:宗廟,其尊貴地位僅次於始祖廟。
祖顓頊而宗堯:傳說顓頊是舜的六世祖,所以舜時把顓頊作為始祖來祭祀而以堯配祭。
冥:傳說是商朝的祖先,契的後代。
契:參見3·2注。
稷:後稷。
參見1·3注。
文王:周文王。
武王:周武王。
燔柴:祭天時舉行的一種儀式。
壇:築土為台,用於祭祀。
大壇:同「太壇」,君王祭天的地方。
瘞(yi義)埋:指把祭品埋於地下。
大折:同「太折」,君王祭地的地方。
騂(xīn心)犢:毛色純赤的小牛。
(10)少牢:古代祭祀時三牲(牛、羊、豬)俱全(或單用牛)稱「太牢」,只用羊和豬(或單用羊)稱「少牢」。
大昭:同「太昭」,君王祭祀四時的地方。
(11)時:指春、夏、秋、冬四時。
(12)相近:據《禮記·祭法》鄭玄注,「相近」應是「禳祈」之誤。
禳祈是求神消災降福之意。
坎:挖地為坑穴,用於祭祀。
(13)王宮:古代帝王祭日的壇。
《禮記·祭法》鄭玄註:「王宮,日壇。
王,君也;日稱君。
宮、壇,營域也。」
(14)夜明:古代帝王祭月的壇。
(15)宗:據遞修本應為「。
。」
。
下文「雩宗」的「宗」字同此。
。
。
(yǒng永):古代一種禳災的祭祀。
幽。
。
:古代帝王祭星的壇。
(16)雩(yu魚):求雨的祭祀。
雩。
。
:古代帝王祭水旱的壇。
(17)四坎壇:東、南、西、北四方各設一坎一壇,合稱「四坎壇」。
古代帝王祭四方的壇。
(18)見:同「現」。
(19)有天下者:統治天下的人,即帝王。
(20)引文參見《禮記·祭法》。
【譯文】
《禮記》說:「舜時把黃帝作為遠祖來祭祀而以帝嚳配祭,把顓頊作為始祖來祭祀而以堯配祭;夏朝也把黃帝作為遠祖來祭祀而以鯀配祭,把顓頊作為始祖來祭祀而以禹配祭;商朝把帝嚳作為遠祖來祭祀而以冥配祭,把契作為始祖來祭祀而以湯配祭;周朝把帝嚳作為遠祖來祭祀而以稷配祭,把文王作為始祖來祭祀而以武王配祭。
在大壇上燒柴以祭天,在大折下埋祭品以祭地,祭天地都用純赤色的小牛作為犧牲。
埋少牢在大昭下以祭四時;在坎壇禳祈以祭寒暑;在王宮祭日:在夜明祭月,在幽。
。
祭星,在雩。
。
祭水旱,在四坎壇祭四方。
山林、川谷、丘陵能生出雲,產生風雨,出現怪物,都稱為神。
統治天下的帝王祭祀百神。
諸侯擁有封地就舉行祭祀,失去了他的封地就不祭祀。」
這些都是法定的祭祀,是禮所規定的正常制度。
【原文】
77·3王者父事天,母事地,推人事父母一之 事,故亦有祭天地之祀。
山川以下,報功之義也。
緣生人有功得賞,鬼神有功亦祀之。
山出雲雨潤萬物。
六宗居六一合 之間,助天地變化,王者尊而祭之,故曰六宗。
社稷,報生萬物之功,社報萬物,稷報五穀。
五祀,報門、戶、井、灶、室中霤之功,門、戶人所出入,井、灶人所飲食,中霤人所托處,五者功鈞,故俱祀之。
【註釋】
祭天地之祀:《五經通義》:「王者所祭天地何?王者父事天,母事地,故以子道也。」
山川:指山林、川谷、丘陵等神。
六一合 :上、下、東、西、南、北。
鈞:通「均」。
【譯文】
君王像對待自己的父親一樣侍奉天,像對待自己的母親一樣侍奉地,根據人間侍奉父母的事例來類推,所以也就有了對天地的祭祀。
祭祀山川以下諸神,用意在於報答它們的功勞。
根據活人有功勞就獲得獎賞的道理,鬼神有了功勞也應祭祀它們。
山中湧出雲雨來滋潤萬物,六方游神居處在六一合 之間,輔助天地的變化,君王尊重它們而祭祀它們,所以稱為六宗。
祭祀社稷神是為了報答它們生育萬物的功勞。
祭祀社神是報答它生育萬物,祭祀谷神是報答它生育五穀。
進行五祀,是報答門神、戶神、井神、灶神、室中霤神的功勞,門、戶是人們出入的地方,井、灶是供人飲食的處所,中霤是人依托和居住的地方,五種神的功勞相等,所以都應當祭祀它們。
【原文】
77·4周棄曰,「少昊有四叔,曰重,曰該,曰修,曰熙,實能金大木反。
使重為句芒,該為蓐收,修及熙為玄冥,世不失職,遂濟窮桑(11),此其三祀也(12)。
顓頊氏有子曰犁,為祝融(13);共工氏有子曰句龍(14),為后土(15),此其二祀也。
后土為社。
稷,田正也(16)。
有烈山氏之子曰柱(17),為稷,自夏以上祀之。
周棄亦為稷(18),自商以來祀之(19)。」
《禮》曰:「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谷。
夏之衰也,周棄繼之,故祀以為稷。
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20),故祀以為社(21)。」
【註釋】
周棄:據章錄楊校宋本應作「傳或」。
少昊(hao號):傳說中的上古帝王,黃帝之子,金天氏。
四叔:指子孫四人。
重:人名。
傳說當過木官(木正)。
該:人名。
傳說當過金官(金正)。
修:人名。
傳說當過水官(水正)。
熙:人名。
傳說他接替「修」當過水官。
大木反:據《左傳·昭公二十九年》當作「木及水」。
句(gōu勾)芒:即木正。
蓐(ru入)收:即金正。
玄冥:即水正。
(11)窮桑:古地名,傳說在今山東曲阜北,少昊在此地登位。
這裡指少昊。
(12)三祀:指報答木正、金正、水正功勞的祭祀。
(13)祝融:即火官(火正)。
(14)共工氏:參見31·1注。
句(gōu勾)龍:人名。
(15)后土:即土官(土正)。
(16)田正:田官。
(17)烈山氏:一作厲山氏,即炎帝。
參見8·6注。
一說炎帝即神農氏。
參見19·13注。
柱:人名。
(18)棄:即後稷。
參見1·3注。
(19)自商以來祀之:傳說商湯滅夏後,廢除夏所祀的谷神柱,立棄為谷神。
引文參見《左傳·昭公二十九年》。
(20)九土:九州的土地,即全國的土地。
(21)引文參見《禮記·祭法》。
【譯文】
有的傳上說:「少昊有子孫四人,名叫重、該、修、熙,他們確實能管理金、木和水。
假如重任句芒,該任蓐收,修和熙任玄冥,世代不變它們的職位,於是完成了少昊傳下來的功業,這就是報答木正、金正、水正功勞的祭祀。
顓頊氏有個兒子叫犁,當火官;共工氏有個兒子叫句龍,當土官,這就是報答火正、土正功勞的祭祀。
后土是社神。
後稷是田官。
有烈山氏的兒子叫柱,是谷神,夏朝以前一直都祭祀他。
周棄也是谷神,從商朝以來一直都祭祀他。
《禮記》說:「烈山氏擁有天下,他的兒子叫柱,能種植百谷。
夏朝衰落,周棄接替了柱,所以把他當谷神來祭祀。
共工氏稱霸九州,他的兒子叫后土,能安定九州的土地,所以把他當土地神來祭祀。」
【原文】
77·5傳或曰:「炎帝作火,死而為灶。
禹勞力天下水,死而為社。」
《禮》曰:「王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靈,曰國門,曰國行,曰泰厲,曰戶,曰灶。
諸侯為國立五祀,曰司命,曰中靈,曰國門,曰國行,曰公厲。
大夫立三祀,曰族厲,曰門,曰行。
適士立二祀(11),曰門,曰行。
庶人立一祀,或立戶,或立灶(12)。」
社稷、五祀之祭,未有所定,皆為思其德,不忘其功也。
中心愛之,故飲食之。
愛鬼神者祭祀之。
自禹興修社、稷祀後稷(13),其後絕廢。
【註釋】
炎帝:參見8·6注。
灶:指灶神。
引文參見《淮南子·泛論訓》。
司命:掌管人生死的神。
靈:據《禮記·祭法》應作「霤」。
形近致誤。
國門:指城門神。
國行:指路神。
泰厲:指沒有後嗣的帝王的鬼魂。
據說這種鬼無所歸依,常禍害人,所以單獨祭它。
公厲:指沒有後嗣的諸侯的鬼魂。
族厲:指沒有後嗣的大夫的鬼魂。
(11)商:通「嫡」。
適士:士的嫡長子一支世代為「士」。
稱「適士」。
(12)引文參見《禮記·祭法》。
(13)興:興起,指治洪水有功。
修:整治。
這裡指舉行祭祀。
【譯文】
有的傳說:「炎帝造火,死了就成灶神。
禹歷盡辛苦治理天下水患,死了就成土地神。」
《禮記》說:「帝王為百姓規定了七種祭祀,祭司命、中霤、國門、國行、泰厲、戶、灶。
諸侯為封國規定了五種祭祀,祭司命,中霤、國門、國行、公厲。
大夫規定了三種祭祀,祭族厲、門、行。
適士規定了兩種祭祀,祭門、行。
庶人規定了一種祭祀,或祭戶神,或祭灶神。」
對社稷、五祀的祭祀,沒有具體的規定,都是為了思念它們的功德,不忘記它們的功勞。
心中思慕鬼神,因此供給鬼神吃喝。
思慕鬼神的人就祭祀它們。
自從夏禹興建社壇、稷壇祭祀後稷,其後這些祭祀就全都廢除了。
【原文】
77·6高皇帝四年,詔天下祭靈星;七年,使天下祭社稷。
靈星之祭,祭水旱也,於禮舊名曰雩。
雩之禮,為民祈谷雨,祈谷實也。
春求實,一歲再祀,蓋重谷也。
春以二月,秋以八月。
故《論語》曰:「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
暮春,四月也。
周之四月,正歲二月也。
二月之時,龍星始出,故傳曰(11):「龍見而雩(12)。」
龍星見時,歲已啟蟄,而雩(13)。
【註釋】
高皇帝四年:即漢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
據《漢書·郊祀志》、《後漢書·郊祀志》,高祖立靈星祠為八年事。
祭靈星:杜佑《通典》:「周制,仲秋之月,祭靈星於國之東南。
東南祭之,就歲星之位也。
歲星為星之始,最尊,故就其位。
王者所以復祭靈星者,為民祈時,以種五穀,故報其功也。」
王充認為靈星指傳說中主管農業的龍星(大火星),祭靈星是為了祈求豐收。
祭水旱:意即由於乾旱,祭靈星以求雨。
春求實:據遞修本當作「春求雨,秋求實」。
冠者:指成年人。
古代男子二十週歲行加冠禮,表示已成年。
沂:沂水,源出山東鄒縣東北,西流經曲阜城南,西入泗河。
舞雩:舞雩台。
古代祭天求雨的場所。
引文參見《論語·先進》。
王充對這段話的詳細解釋見本書《明雩篇》。
正歲:指夏歷。
正歲二月:周朝以夏歷的十一月為正月,所以周歷的四月即夏歷的二月。
龍星始出:龍星初見。
指大火星在春季黃昏時的初次出現,古代以此作為農事季節的重要標誌。
(11)傳:指《左傳》。
(12)龍:指龍星。
引文參見《左傳·恆公五年》。
(13)孫詒讓說,此文有訛。
「蟄」字下脫「故又曰啟蟄」五字。
文當為:故又曰:「啟蟄而雩。」
啟蟄:驚蟄,二十四節氣之一。
【譯文】
漢高祖四年,詔令天下祭祀靈星;七年,又令天下祭祀土地神和谷神。
對靈星的祭祀是由於天旱而求雨,照禮來說這種祭祀的舊名稱叫雩。
舉行雩祭之禮,是為老百姓祈求降下滋潤穀物的雨水,祈求穀物有好收成。
春天祈求降雨,秋天祈求有收成,一年祭祀兩次,這是由於重視穀物的緣故。
春天在二月裡祭祀,秋天在八月裡祭祀。
所以《論語》上說:「暮春時節,春天的衣服已經做好穿上了,相約五六個成年人,六七個小孩,在沂水裡洗洗澡,在舞雩台上吹吹風,一路唱著歌走回來。」
暮春時節,是四月份。
周歷的四月是夏歷的二月。
二月的時候,龍星初次出現,所以《左傳》上說:「龍星出現就舉行雩祭。」
龍星出現的時候,節氣已經到了驚蟄,所以又說:「到了驚蟄就舉行雩祭。」
【原文】
77·7春雩之禮廢,秋雩之禮存,故世常修靈星之祀,到今不絕。
名變於舊,故世人不識;禮廢不具,故儒者不知。
世儒案禮,不知靈星何祀,其難曉而不識說,縣官名曰明星,緣明星之名,說曰歲星。
歲星,東方也。
東方主春,春主生物,故祭歲星,求春之福也。
四時皆有力於物,獨求春者,重本尊始也。
審神如儒者之說,求春之福,及以秋祭,非求春也。
《月令》祭戶以春,祭門以秋,各宜其時。
如或祭門以秋,謂之祭戶,論者肯然之乎?
【註釋】
而:據遞修本當作「亦」。
縣官:參見34·10注。
這裡指漢代皇帝。
明星:《獨斷》:「明星神一曰靈星,其像在天。」
歲星,東方也:根據陰陽五行說,歲星(木星)是和東方相配屬的。
古人誤以明星為靈星,又誤以為歲星。
東方主春:根據陰陽五行說,東方是與春天相配屬的。
及:據遞修本當作「反」。
《月令》:《禮記》中的一篇。
祭戶以春:《白虎通德論·五祀》:「春祭戶,戶者人所出入,春亦萬物始觸戶而出也。
秋祭門,門以閉藏自固也,秋亦萬物成熟,內備自守也。」
【譯文】
春天求雨的祭祀被廢除了,秋天求雨的祭祀仍然保存下來,所以社會上常年舉行對靈星的祭祀,到現在一直不間斷。
祭祀的名稱和從前不一樣了,所以世人不明白;祭禮廢除不用了,所以儒者不知道。
世儒考察祭禮。
不知道為什麼祭祀靈星,因為它難懂也就不知道怎麼解釋,由於皇帝稱它叫「明星」,根據明星這一名稱,就把它解釋為「歲星」。
歲星,與東方相配屬。
東方與春天相配屬,春天掌管生長萬物,因此祭祀歲星,是祈求春天之福。
四季對萬物生長都有貢獻,只在春天祈求,是因為重視根本尊重一年的開始。
如果真像儒者說的那樣,求春之福,反而在秋天祭祀,這就不是祈求春天之福了。
《月令》中規定在春天祭戶神,在秋天祭門神,各自根據合適的季節祭祀。
如果有人在秋天祭門神,卻說是祭戶神,評論的人能同意這種說法嗎?
【原文】
77·8不然,則明星非歲星也,乃龍星也。
龍星二月見,則雩祈谷雨;龍星八月將入,則秋雩祈谷實。
儒者或見其義,語不空生。
春雩廢,秋雩興,故秋雩之名,自若為明星也,實曰靈星。
靈星者,神也;神者,謂龍星也。
群神謂風伯、雨師、雷公之屬。
風以搖之,雨以潤之,雷以動之,四時生成,寒暑變化。
日月星辰,人所瞻仰。
水旱,人所忌惡。
四方,氣所由來。
山林川谷,民所取材用。
此鬼神之功也。
【註釋】
明星非歲星:意思是,明星後來是在秋天祭祀,歲星是該在春天祭祀的,所以二者不能混淆。
據上下文意,「雩」字前疑當補「春」字。
「龍」字與「靈」字通用,聲轉作「靈」。
《論語發微》:「《論衡》以靈星為龍星,聲之轉。」
黃震《日抄》:「《論衡》釋靈星之名,似矣。」
鬼神:王充指的是「百神」,也即是自然的力量。
【譯文】
不是這樣的話,那麼明星就不是歲星,而是龍星。
龍星在二月出現,就舉行春雩祈求滋養穀物的雨水;龍星在八月將要看不見了,就舉行秋雩祈求穀物有收成。
有的儒者可能明白其中的意思,所以他們的話不是憑空說的。
春雩廢除了,秋雩興起了,所以秋雩的名稱,自然就像是對明星的祭祀了,實際上它應該叫靈星。
靈星是神,神,講的就是龍星。
眾神指的是風伯、雨師、雷公之類的神。
風搖動萬物,雨滋潤萬物,雷震動萬物,四季使萬物生長、成熟,寒暑使萬物發生變化。
日月星辰,是人們所瞻仰的,水旱災害,是人們所憎恨的。
四方,是氣產生出來的處所。
山林川谷,是老百姓取得資財的地方。
這就是百神的功勞。
【原文】
77·9凡祭祀之義有二:一曰報功,二曰修先。
報功以勉力,修先以崇恩。
力勉恩崇,功立化通,聖王之務也。
是故「聖王制祭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災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
「帝嚳能序星辰以著眾。
堯能賞均刑法以義終。
舜勤民事而野死。
鯀勤洪水而殛死。
禹能修鯀之功。
黃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財。
顓頊能修之。
契為司徒而民成。
冥勤其官而水死。
湯以寬治民而除其虐。
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去民之災。」
凡此功烈,施佈於民,民賴其力,故祭報之。
宗廟先祖,己之親也,生時有養親之道,死亡義不可背,故修祭祀,示如生存。
推人事鬼神,緣生事死。
人有賞功供養之道,故有報恩祀祖之義。
【註釋】
引文參見《禮記·祭法》。
序星辰:指瞭解星辰的位次和它們在不同季節出沒的規律。
著眾:意思是使老百姓辦事情瞭解休作之期。
義終:善終。
指堯禪位給舜,安享晚年。
司徒:官名,掌管教化。
除其虐:指湯放逐夏朝的最後一個君王桀。
去民之災:指周文王、周武王消滅商朝最後一個君王紂。
引文見《禮記·祭法》。
【譯文】
大凡祭祀的道理有兩點:一是報答功勞,二是敬奉祖先。
報答功勞是為了勉勵盡心盡力的人,敬奉祖先是為了尊崇有恩德的人。
盡心盡力受到勉勵,恩德受到尊崇,功業樹立教化廣佈,是聖王的職責。
所以「聖王制定了祭祀的標準,凡制定法律能在民間施行的人就祭祀他,凡勤勞國事而死的人就祭祀他,凡有戰功安定國家的人就祭祀他,凡能防禦大災害的人就祭祀他,凡能抵禦大禍患的人就祭祀他。」
「帝嚳能瞭解星辰的位次及出沒而使老百姓行事有依據。
堯能賞罰分明施刑以法而得到善終。
舜辛勤地為民辦事而死在邊遠的地方。
鯀辛辛苦苦地理洪水無功而受處死。
禹能完滿地完成鯀治水的事業。
黃帝給百物確定了名稱,以此啟發老百姓共同享受這此財富。
顓頊能使黃帝的事業更加完備,契當司徒教化百姓很有成效。
冥盡到了水官的職責而死於治水的事業。
湯以寬厚統治百姓而放逐了夏桀。
文王用文治,武王用武功,除掉了百姓的災禍。」
所有這些功業,普遍地給老百姓帶來了好處,老百姓依靠了他們的力量,所以祭祀報答他們。
宗廟供奉的祖先,是自己的親人,他們活著的時候有贍養他們的道義,死亡後按禮不能背棄他們,所以舉行祭祀,表示和活著的時候一樣對待他們。
根據人間的事例來侍奉鬼神,依照對待活人的道理來侍奉死人。
人有賞賜功勞供養親人的道理,因此也有報答恩德祭祀祖先的道理。
【原文】
77·10孔子之畜狗死,使子贛埋之,曰:「吾聞之也,弊帷不棄,為埋馬也;弊蓋不棄,為埋狗也。
丘也貧,無蓋,於其封也,亦與之席,毋使其首陷焉。
「延陵季子過徐,徐君好其劍,季子以當使於上國,未之許與。
季子使還,徐君已死。
季子解劍帶其塚樹。
御者曰:「徐君已死,尚誰為乎?」
季子曰:「前已心許之矣,可以徐君死故負吾心乎?」
遂帶劍於塚樹而去。
祀為報功者,其用意猶孔子之埋畜狗也;祭為不背先者,其恩猶季之帶劍於塚樹也(11)。
【註釋】
畜狗:家犬。
贛(gong貢):通「貢」。
子贛:子貢。
參見3·3注。
蓋:傘形的車蓋。
丘:孔子自稱。
封:聚土為墳稱「封」,這裡指埋葬。
以上事參見《禮記·檀弓下》。
延陵季子:季札。
參見16·3注。
徐:參見16·4注。
徐君:徐國國君。
劉向認為他就是被楚文王所滅的徐偃王。
上國:參見16·4注。
以上事參見《史記·吳太伯世家》。
(11)之:據遞修本應作「子」。
【譯文】
孔子養的狗死了,派子貢去埋狗,並說:「我聽說,破舊的帳幕不丟掉,是用來埋馬;破舊的車蓋不丟掉,是用來埋狗。
我貧窮,沒有車蓋,對於狗的埋葬,也要給它用蓆子,不要讓它的頭陷在泥土中。」
延陵季子路過徐國,徐國國君喜歡他的劍,季子因為正要出使到中原各國去,所以沒有答應把劍贈送他。
季子出使回來路過徐國,徐國國君已經死了。
季子解下佩劍掛在徐君墳墓的樹上。
駕車的人問:「徐君已經死了,劍還贈給誰呢?」
季子說:「先前我心裡已答應贈劍給他了,難道能夠因為徐君已經死了的緣故而違背我的本心嗎?」
於是就掛劍在墳墓的樹上而離開了徐國。
祭祀為報功,用意就同孔子埋葬所養的狗一樣;祭祀是為了不背棄祖先,報答恩德就同季子掛劍在墳墓的樹上一樣。
【原文】
77·11聖人知其若此,祭猶齋戒畏敬,若有鬼神,修興弗絕,若有禍福。
重恩尊功,慇勤厚恩,未必有鬼而享之者。
何以明之?以飲食祭地也。
人將飲食,謙退,示當有所先。
孔子曰:「雖蔬食萊羹,瓜祭,必齋如也。」
《禮》曰:「侍食於君,君使之祭,然後飲食之。」
祭,猶禮之諸祀也。
飲食亦可毋祭,禮之諸神,亦可毋祀也。
祭、祀之實一也,用物之費同也。
知祭地無神,猶謂諸祀有鬼,不知類也。
【註釋】
示當有所先:意即表示應當先祭祀產生五穀的地以報其恩。
《禮記·曲禮上》疏:「祭者,君子不忘本,有德必酬之,故得食而種種出少許置在豆間之地,以報先代造食之人也。」
瓜:據《論語·鄉一黨一 》應為「必」。
引文見《論語·鄉一黨一 》。
引文見《禮記·玉藻》。
【譯文】
聖人知道祭祀的意義是這樣,可是祭祀前還要齋戒,祭祀時還要嚴肅恭敬,好像真有鬼神一樣,連續不斷地舉行祭祀,好像鬼神真能消禍降福一樣。
實際上這是尊重祖先的恩德和前人的功績,慇勤地厚愛他們,未必有什麼鬼神來享用祭品。
用什麼來證明這一點呢?用吃飯時祭地這件事就可以證明。
人們將要吃飯時,先謙讓,表示應當先祭地。
孔子說:「即使吃的是粗米飯蔬菜湯,也必定要拿出一點來祭一祭,而且一定要像齋戒那樣誠心敬意。」
《禮記》上說:「伺候君王吃飯,君王要讓他先祭祀,然後才吃飯。」
吃飯前祭地,就像禮所規定的各種祭祀一樣。
吃飯之前也可以不祭祀,禮所規定要祭的各種神,也可以不祭祀。
飲食之祭和諸神之祀實質上是一樣的,使用祭品的耗費也是相同的。
知道祭地並沒有什麼神,但是還要說各種祭祀都有鬼,這是不懂得類推的緣故。
【原文】
77·12經傳所載,賢者所紀,尚無鬼神,況不著篇籍!世間一婬一祀非鬼之祭,信其有神為禍福矣。
好道學仙者,絕谷不食,與人異食,欲為清潔也。
鬼神清潔於仙人,如何與人同食乎?論之以為人死無知,其一精一不能為鬼。
假使有之,與人異食。
異食則不肯食人之食;不肯食人之食則無求於人;無求於人則不能為人禍福矣。
凡人之有喜怒也,有求得與不得。
得則喜,不得則怒。
喜則施恩而為福,怒則發怒而為禍;鬼神無喜怒,則雖常祭而不絕,久廢而不修,其何禍福於人哉?
【註釋】
道:這裡指求仙的法術。
【譯文】
經傳上記載的,賢者所記載的,尚且沒有鬼神,何況沒有寫在書上的呢!社會濫祭不該祭的鬼,迷信他們有神靈能造成禍福。
喜好法術求仙的人,不吃谷食,和一般人吃的不相同,是想身心清潔。
鬼神比仙人更清潔,怎麼會跟人吃同樣的東西呢?評論認為人死後是沒有知覺的,他的精神不會變成鬼。
假使有變成鬼的,和人吃的就不一樣。
吃的東西不同就不肯吃人的食物;不肯吃人的食物就對人無所求;對人無所求就不能給人造成禍福。
大凡人有喜怒,在於對所追求的東西得與不得。
得到就歡喜,不得就憤怒。
歡喜就施恩而成福,憤怒就發怒而成禍。
鬼神沒有喜怒,那麼即使經常不斷地進行祭祀,長時間地廢棄而不進行祭祀,對人又會有什麼禍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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