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衡》治期篇:王充在本篇闡述了「治有期,亂有時」(《須頌篇》)的問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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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治期篇

論衡

治期篇

【題解】

王充在本篇闡述了「治有期,亂有時」(《須頌篇》)的問題,比較集中地代表了他的自然主義歷史觀。

他認為國家的治亂,世事的變遷是由自然條件決定的,自然條件的變化有一定的週期,所以國家的治亂就有一定的期數,與統治者的德行才能無關。

王充指出:「世之治亂,在時不在政;國之安危,在數不在教。

賢不賢之君,明不明之政,無能損益。」

他認為,天時好,「谷足食多」,天下就太平;反之,「谷食乏絕,不能忍饑寒」,就會「盜賊從多,兵革並起」。

所以他認為社會的治亂是由於「命期自然」,是由一種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決定的,與統治的好壞沒有關係。

俗儒認為君王奉行天意,就會「功成治安」,「風調雨順」;反之,天降災禍,使國家衰敗。

王充則認為,這種把治亂同「賢君」或「無道之君」聯繫起來的觀點,是只「明於善惡之外形,不見禍福之內實。」

但是,王充完全否定了人在歷史發展中的作用,最終他又難以自拔。

【原文】

53·1世謂古人君賢則道德施行,施行則功成治安(1);人君不肖則道德頓廢(2),頓廢則功敗治亂。

古今論者,莫謂不然。

何則?見堯、舜賢聖致太平,桀、紂無道致亂得誅。

如實論之,命期自然(3),非德化也。

【註釋】

(1)功:通「工」。

事。

功成:政事辦理得好。

治安:社會安定,井然有序。

(2)不肖(xiao笑):不賢。

不成材。

頓:捨棄。

廢:損傷,敗壞。

(3)命:這裡指的是一種決定人的富貴貧賤的神秘力量,也叫「祿命」,是人胚胎於母體時由於承受了不同的氣而形成的。

參見本書《命祿篇》。

期:時期,期數。

王充認為國家的治亂興衰是由自然條件決定的,自然條件的變化有一定的週期,所以國家的治或亂就有一定的期數,與統治者的德行才能無關。

自然:自然而然,本來如此。

【譯文】

世俗的人認為古代君王賢明所以道德教化得以施行,施行道德教化就政事成功社會穩定;君王不賢明道德教化被捨棄而衰敗,道德教化衰敗就政事失敗社會動亂。

從古至今論述此事的人,沒有認為不是這樣的。

為什麼呢?這表現在堯、舜聖賢招致天下太平,桀、紂政治昏庸招致社會動亂而被殺。

按照實際情況來評論,命運的期數本來如此,並不是君王的道德教化在起作用。

【原文】

53·2吏百石以上,若升食以下(1),居位治民,為政布教,教行與止,民治與亂,皆有命焉。

或才高行潔,居位職廢;或智淺操洿(2),治民而立。

上古之黜陟幽明(3),考功(4),據有功而加賞,案無功而施罰(5)。

是考命而長祿(6),非實才而厚能也(7)。

【註釋】

(1)這兩句當作「吏百石以下,斗食以上。」

今本上下互易,又訛「斗」為「升」,遂不可通。

《漢書·百官公卿表》云:「縣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為少吏。」

顏注引《漢官名秩狽云:「斗食,月俸十一斛。」

石:古代容量單位,十斗為一石。

百石:指月俸十六斛(石)的官吏。

百石以下:泛指百官。

若:和,與。

斗食:指月俸十一斛的官吏。

斗食以上:泛指小吏。

(2)洿:同「污」。

操洿:品行不好。

(3)黜(chu觸):指降職或罷免。

陟(hi志):指陞遷或任用。

幽:昏庸。

明:賢明。

(4)考功:考察官吏的政績。

《尚書大傳》:「三歲而小考者,正職而行事也;九歲而大考者,黜無職而賞有功也。」

以上兩句參見《尚書·堯典》。

(5)案:依據。

(6)長(hǎng掌):崇,尚。

祿:即「祿命」。

(7)實:核實。

厚:重視。

【譯文】

凡「百石」以下和「斗食」以上的各級官吏,處在一定的官位治理老百姓,辦理政事施行教化,教化行得通行不通,老百姓安定與動亂,都是由「命」決定的。

有的人才智高超行為廉潔,當官卻沒有取得成效;有的人才智淺薄品行不正,卻治民有方而取得成功。

遠古時代罷免昏庸的官吏,提拔賢明的官吏,要考核官吏的政績,根據政績而加以獎賞,也根據沒有政績而加以懲罰。

其實這是在考察他們的「命」而推崇他們的「祿」,並不是核實他們的才幹,重視他們的能力。

【原文】

53·3論者因考功之法,據效而定賢,則謂民治國安者,賢君之所致;民亂國危者,無道之所為也。

故危亂之變至,論者以責人君,歸罪於為政不得其道。

人君受以自責,愁神苦思,撼動形體(1),而危亂之變終不減除。

空憤人君之心,使明知之主虛受之責(2),世論傳稱,使之然也。

【註釋】

(1)撼動:搖動,操勞。

(2)知(hi智):通「智」。

【譯文】

那些論事者由於考察官吏政績的方法,是根據功效來評定官吏賢與不賢,就說百姓安定國家太平,是賢君的政治帶來的;百姓動亂國家危險,是君王無道造成的。

所以預兆國家危亂的災變出現時,論事者就據此責備君王,把罪過歸結到君王施政不符合天道上來。

君王接受了責備並自我進行追究,精神思想愁苦不已,身心操勞,而預兆國家危亂的災變最終也沒有減少消除。

白白地使君王的心情沉痛煩悶,讓明智的君王平白無故地受到那種責備,這是社會輿論和流言造成的結果。

【原文】

53·4夫賢君能治當安之民(1),不能化當亂之世(2)。

良醫能行其針藥,使方術驗者(3),遇未死之人,得未死之病也。

如命窮病困(4),則雖扁鵲末如之何(5)。

夫命窮病困之不可治,猶夫亂民之不可安也。

藥氣之愈病(6),猶教導之安民也。

皆有命時(7),不可令勉力也。

公伯寮訴子路於季孫(8),子服景伯以告孔子(9),孔子曰:「道之將行也與(10),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11)1由此言之,教之行廢,國之安危,皆在命時,非人力也。

【註釋】

(1)當安之民:「命期」注定該當安定的老百姓。

(2)化:改變。

(3)方:處方,藥方。

術:醫術。

驗:產生療效。

(4)命:這裡指壽命。

王充認為它是一種主宰人的生命長短的「命」。

參見本書《氣壽篇》。

窮:盡,終結。

(5)扁鵲:參見3·4注(13)。

末如之何:無可奈何,沒有辦法。

(6)藥氣:藥力。

(7)命:這裡指「祿命」和「壽命」。

時:時勢,時運。

王充認為,一個人的遭遇是由「命」決定的,是在一定的條件下偶然表現出來的。

參見本書《偶會篇》。

(8)公伯寮:參見2·5注(6)。

訴:議論,誹謗。

子路:參見8·3注(15)。

他曾作季孫氏的家臣。

季孫:指季孫氏。

參28·7注(7)。

這裡指季桓子。

參見28·58注(2)。

(9)子服景伯:姓子服,名何,魯國大夫。

(10)與:同「歟」。

語氣詞。

(11)引文參見《論語·憲問》。

【譯文】

賢君能夠治理命當安定的百姓,而不能夠改變命當危亂的世道。

良醫能夠施行他的針藥,使藥方醫術產生療效,是因為他遇到了暫時還不會死的人,得的是不危及生命的玻如果壽命到了盡頭,病已無法醫治,那麼即使是扁鵲也毫無辦法。

壽命到了盡頭病已無法醫治,如同動亂的百姓不能安定一樣。

藥力能治好病,如同教化疏導能安定老百姓一樣。

這都有它的命數和時運,不能全靠人力去改變。

公伯寮在季孫那裡說子路的壞話,子服景伯把這件事告訴了孔子,孔子說:「我的政治主張能夠實行,這是天命決定的!我的政治主張沒法實行,這也是天命決定的啊1據此說來,教化行不行得通,國家的安定危亂,都是由命數時運決定的,並不決定於人的力量。

【原文】

53·5夫世亂民逆(1),國之危殆災害(2),繫於上天(3),賢君之德不能消卻(4)。

《詩》道周宣王遭大旱矣(5)。

《詩》曰:「周余黎民(6),靡有孑遺(7)。」

言無有可遺一人不被害者(8)。

宣王賢者,嫌於德微,仁惠盛者,莫過堯、湯。

堯遭洪水,湯遭大旱。

水旱,災害之甚者也,而二聖逢之(9)。

豈二聖政之所致哉?天地歷數當然也(10)。

以堯、湯之水旱,准百王之災害,非德所致。

非德所致,則其福祐非德所為也(11)。

【註釋】

(1)逆:牴觸,背叛,叛亂。

(2)殆:危。

(3)繫於:決定於。

上天:即天。

王充認為它是一種物質實體。

(4)卻:退。

(5)周宣王:參見16·14(1)。

(6)黎民:眾民,百姓。

靡(mǐ米):無。

(7)孑(jie節):單獨,單個。

引文參見《詩經·大雅·雲漢》。

(8)可:據上句「靡有孑遺」,疑當作「孑」。

(9)二聖:指唐堯和成湯。

(10)歷數:即「期數」。

(11)福祐:這裡指風調雨順,國泰民安等。

【譯文】

世道混亂百姓叛逆,國家的危險災害,決定於上天,賢君的德行不能使它們消退。

《詩經》上說周宣王時遭受大旱災。

《詩經》上說:「周朝留下的眾民,沒有一人不受罪。」

講的是沒有一個人可能遺漏而不受災害。

如果周宣王只是個賢君,在道德上還嫌不足的話,那麼仁慈完美的君王,誰也超不過堯和湯,然而堯卻遭受洪水之災,湯卻遭受大旱之災。

洪水乾旱是災害中最厲害的了,然而兩位聖王卻遇上了。

難道是由於兩位聖王的政治所造成的嗎?是天地間的期數決定了出現這樣的災害。

用堯和湯遭受的水旱災害,權衡歷代帝王所遭受的自然災害,說明這不是由於君王的道德好壞所造成的。

不由君王的道德造成災害,那麼國家承受上天的福祐也並不是君王的品德所帶來的。

【原文】

53·6賢君之治國也,猶慈父之治家。

慈父耐平教明令(1),耐使子孫皆為孝善(2)。

子孫孝善,是家興也;百姓平安,是國昌也。

昌必有衰,興必有廢。

興昌非德所能成,然則衰廢非德所能敗也。

昌衰興廢,皆天時也。

此善惡之實(3),未言苦樂之效也。

家安人樂,富饒財用足也(4)。

【註釋】

(1)耐(neng能):通「能」。

(2)據《意林》卷三引《論衡》文,「耐」字上脫一「不」字,應補。

(3)實:事實,實際情況。

(4)財用:財物費用。

【譯文】

賢君治理國家,好比慈父管理家庭。

慈父能進行正確的教育和明白的告誡,也不能使子孫都成為孝善的人。

子孫是孝善的人,是家庭興旺的表現;百姓平安,是國家昌盛的表現。

昌盛到一定的時候就必定會衰微,興旺到一定的時候必定會廢敗。

興旺昌盛不是君王的道德所能造成的,同樣衰微廢敗也不是君王的道德所能引起的。

昌衰興廢,都是由天時決定的。

以上說的只是關於善惡方面的實際情況,還沒有談到痛苦和歡樂方面的效驗。

家庭平安老少歡樂,是因為家庭富饒財物費用豐足的緣故。

【原文】

53·7案富饒者,命厚所致(1),非賢惠所獲也。

人皆知富饒居安樂者命祿厚(2),而不知國安治化行者歷數吉也。

故世治非賢聖之功,衰亂非無道之致。

國當衰亂,賢聖不能盛;時當治,惡人不能亂。

世之治亂,在時不在政;國之安危,在數不在教(3)。

賢不賢之君,明不明之政,無能損益。

【註釋】

(1)命厚:指命運好,福份大。

(2)命祿:這裡指「壽命」和「祿命」。

(3)數:指「期數」。

【譯文】

考察富饒的人,是因為他的「命厚」而帶來的,並不是因為他賢惠而獲得的。

人們都知道家境富饒處在安樂之中的人是因為他「命祿」厚重,卻不知道國家安定,教化施行,是由於「歷數」吉利所決定的。

所以天下太平不是賢聖的功勞,天下衰微動亂也不是君王無道造成的。

國家該當衰亂,即使是賢聖也不能使它昌盛;時勢該當太平,即使是惡人也不能使它動亂。

天下的太平與動亂,決定於時運而不決定於政治;國家的安危,決定於氣數而不決定於教化。

君王賢與不賢,政治清不清明,對此都不能加以改變。

【原文】

53·8世稱五帝之時(1),天下太平,家有十年之蓄,人有君子之行。

或時不然,世增其美;亦或時政致(2)。

何以審之?夫世之所以為亂者,不以賊盜眾多,兵革並起(3),民棄禮義,負畔其上乎(4)?若此者,由谷食乏絕,不能忍饑寒。

夫饑寒並至而能無為非者寡,然則一溫一 飽並至而能不為善者希(5)。

【註釋】

(1)五帝:參見1.4注(12)。

(2)此句文義與上下不連貫,疑有脫誤。

「亦」字下原本校語作「一有然字」。

據文意應移補在「時」字後。

據遞修本「致」字上有「所」字。

據文意,「政」字前應補非字。

則文句為「亦或時然,非政所致。」

(3)兵:兵器。

革:鎧甲。

兵革:指戰爭。

(4)畔:通「叛」。

負畔:背叛。

上:指君王。

(5)能不:據文義當作「不能」,文誤倒。

【譯文】

世人稱頌五帝的時候,天下太平,每戶人家都有十年的積蓄,人人都具有君子的品行。

也許事實不是這樣,而是人們誇大了那時的美好情況;也或許是這樣,但都不是由於政治造成的。

用什麼來說明這一點呢?社會之所以造成混亂的原因,不是由於盜賊眾多,到處發生戰爭,老百姓拋棄了禮義,背叛了他們的君王而造成的嗎?像這類事情,是由於糧食缺乏,人們不能忍受飢餓寒冷所造成的。

在饑寒一交一 迫的情況下而能不做壞事的人是很少的,那麼在衣食充足的情況下不能做好事的人也是很少的。

【原文】

53·9傳曰:「倉廩實(1),民知禮節;衣食足,民知榮辱(2)。」

讓生於有餘(3),爭起於不足。

谷足食多,禮義之心生;禮豐義重(4),平安之基立矣。

故饑歲之春,不食親戚(5);穰歲之秋(6),召及四鄰(7)。

不食親戚,惡行也;召及四鄰,善義也。

為善惡之行,不在人質性,在於歲之饑穰。

由此言之,禮義之行,在谷足也。

【註釋】

(1)倉:穀倉。

廩(lǐn凜):糧倉,米庫。

(2)引文參見《管子·牧民》。

(3)讓:謙讓,辭讓。

(4)禮豐義重:禮儀盛多,大家都講究禮義。

(5)食(si飼):通「飼」。

給人吃。

(6)穰(rang瓤):莊稼豐熟。

穰歲:豐年。

(7)召:招請。

以上四句參見《韓非子·五蠹》。

【譯文】

傳上說:「穀倉米庫充足,老百姓就會知道禮節;衣服食物富足,老百姓就會知道榮辱。」

謙讓產生於富餘,爭鬥起因於不足。

穀物充足食物豐富,禮義之心就會產生;禮儀盛多講究禮義,國家安定的基礎就奠定了。

因此,荒年的春天,不拿東西給親戚吃;豐年的秋天,邀請四鄰共同享受。

不拿東西給親戚吃,是惡劣的行為;邀請四鄰共同享受,是善良的義舉。

產生善惡行為的原因,不在於人的本質特性,而在於年歲的豐歉。

因此說來,禮義的推行,在於穀物的充足。

【原文】

53·10案谷成敗,自有年歲,年歲水旱,五穀不成,非政所致,時數然也(1)。

必謂水旱政治所致,不能為政者莫過桀、紂,桀、紂之時,宜常水旱。

案桀、紂之時,無饑耗之災(2)。

災至自有數,或時返在聖君之世(3)。

實事者說堯之洪水、湯之大旱(4),皆有遭遇,非政惡之所致。

說百王之害(5),獨謂為惡之應,此見堯、湯德優,百王劣也。

審一足以見百,明惡足以照善。

堯、湯證百王,至百王遭變,非政所致。

以變見而明禍福,五帝致太平,非德所就,明矣。

【註釋】

(1)時數:《鹽鐵論·水旱篇》:「太歲之數,在陽為旱,在陰為水,六歲一饑,十二歲一荒,天道固然,殆非獨有司之罪也。」

此即王充所說的時數。

(2)饑耗:饑荒。

(3)返:同「反」。

反而。

(4)實事者:據實論事的人。

(5)害:指自然災害。

【譯文】

考察穀物收成的好壞,本來是由年歲決定的。

發生水災或旱災的年頭,莊稼沒有收成,這並不是由於政治所造成的,而是「時數」本該如此。

如果一定認為水旱災害是因為政治所造成的,不善於治理國家的人莫過於桀和紂了,那麼桀、紂當政之時,應該經常發生水災和旱災。

考察桀、紂當政之時,卻沒有發生饑荒災害。

災害出現自有一定的「時數」,也許反而在聖君當政之世出現。

據實論事的人解釋堯時的洪水、湯時的大旱,都認為碰巧遇到這樣的「時數」,並不是因為政治不好而造成的。

解釋歷代帝王遇到的災害,卻偏偏說是政治不好的徵兆,這種解釋只是為了表明堯、湯道德高尚,歷代帝王都不好而已。

知道了一件事就足以瞭解一百件,明白了什麼叫惡就足以比照什麼是善。

根據堯、湯的情況來論證歷代帝王,歷代帝王遇到的災害,都不是由於政治所造成的。

根據災變的出現而辨明是禍還是福,五帝時代出現的太平社會,不是由於道德所造成的,就很清楚了。

【原文】

53·11人之一溫一 病而死也(1),先有凶色見於面部(2)。

其病,遇邪氣也(3)。

其病不愈,至於身死,命壽訖也(4)。

國之亂亡,與此同驗(5)。

有變見於天地,猶人一溫一 病而死,色見於面部也。

有水旱之災,猶人遇氣而病也(6)。

災禍不除,至於國亡,猶病不愈,至於身死也。

【註釋】

(1)一溫一 :中醫熱病稱「一溫一 」。

一溫一 病:即熱玻為感受一溫一 熱之邪所引起的急性熱病的總稱。

(2)色:氣色。

凶色:帶有病態的氣色。

見(xian現):同「現」。

出現。

(3)邪氣:中醫學上指六一婬一(風、寒、暑、濕、燥、火)以及疫癘之氣等外邪。

(4)訖(qi氣):完結,終結。

(5)驗:徵兆。

(6)氣:指「邪氣」。

【譯文】

人患了一溫一 病將要死的時候,事先會有帶病態的氣色在面部出現。

生這種病,是遇到邪氣了。

這種病治不好,會引起死亡,壽命就會終結。

國家的混亂危亡,與人生病是同樣的徵兆。

天地間有災變出現,如同人患一溫一 病將死的時候,病態氣色出現在面部一樣。

出現水旱災害,如同人遇到邪氣而生病一樣。

災禍不消除,就會引起國家滅亡;如同病治不好,會引起人死亡一樣。

【原文】

53·12論者謂變徵政治(1),賢人一溫一 病色凶,可謂操行所生乎?謂水旱者無道所致,賢者遭病,可謂無狀所得乎(2)?謂亡者為惡極,賢者身死,可謂罪重乎?夫賢人有被病而早死(3),惡人有完強而老壽(4)。

人之病死,不在操行為惡也。

然則國之亂亡,不在政之是非。

惡人完強而老壽,非政平安而常存。

由此言之,禍變不足以明惡,福瑞不足以表善,明矣。

【註釋】

(1)論者:對事發表議論的人。

征:象徵。

(2)無狀:行為惡劣。

(3)被病:得病,患玻

(4)完強:指身體完好,體格強劍

【譯文】

論者認為災變是政治好壞的徵兆,賢人患了一溫一 病氣色呈現病態,可以認為是由於他的操行所產生出來的嗎?認為水旱災害是由於君王無道所造成的,賢人生了病,可以認為是他的行為惡劣而得的病嗎?認為國家滅亡是政治壞到了極點,賢人死了,可以認為是他的罪行深重嗎?賢人有得病而早死的,惡人有身強力壯而長壽的。

病死的人,不在於他的品行惡劣。

那麼國家的動亂危亡,也不在於政治的正確與錯誤。

惡人身強力壯而長壽,政治不好國家也能平安而長期地存在下去。

由此說來,禍變產生不足以說明政治不好,福瑞出現也不足以說明政治好,就很清楚了。

【原文】

53·13在天之變,日月薄蝕(1),四十二月日一食(2),五十六月月亦一食(3)。

食有常數,不在政治。

百變千災,皆同一狀,未必人君政教所致。

歲害鳥帑(4),周、楚有禍(5);。

然之氣見(6),宋、衛、陳、鄭皆災(7)。

當此之時,六國政教(8),未必失誤也。

歷陽之都(9),一夕沈而為湖(10),當時歷陽長吏(11),未必誑妄也(12)。

【註釋】

(1)薄:遮掩。

日月薄蝕:指日食和月食。

王充認為,日食和月食是由於日月自身的光消減而出現的天象。

參見本書《說日篇》。

(2)《說日篇》中亦說:「大率四十一二月,日一食。」

(3)五十六月:據《說日篇》:「百八十日月一蝕」和遞修本應作「五六月」。

「十」字衍。

(4)歲:歲星。

參見43·11注(11)。

害:侵犯。

古人把一周天分為十二等分,認為歲星每年運行一個等分。

由於計算誤差,到一定時間,歲星並不在應該到達的等分中,而是在另外一個等分中。

迷信說法,認為這是一種不祥的徵兆,說止對歲星的等分中的星宿受到了「沖犯」。

鳥:指南方的一組星宿「朱雀」。

參見14·5注(11)。

帑(mu一奴一):通「孥」。

鳥尾。

鳥帑:指朱雀這一組星宿的尾部。

(5)周楚有禍:參見43·11注(12)。

(6)。

然之氣:參見43·11注(13)。

見(xian現):同「現」。

出現。

(7)宋、衛、陳、鄭皆災:參見6·1注(15)。

(8)六國:指周、楚、宋、衛、陳、鄭六個國家。

(9)歷陽:古縣名,秦置,在今安徽和縣。

(10)沈:同「沉」。

沉沒。

(11)長吏:指地方長官。

(12)誑(kuang狂):欺詐。

妄:一胡一 作非為。

【譯文】

在天上出現的變化,是日月遮光而發生日食、月食現象,四十二個月發生一次日食,每五六個月發生一次月食。

日食、月食的發生,有一個固定的期數,不在於政治的好壞。

千百次災變,都是同一種情況,不一定是由於君王施政設教不當所造成的。

歲星沖犯朱雀的尾部,周、楚兩國將有災禍;慧星出現,宋、衛、陳、鄭四國都遭受了災害。

正當這個時候,這六個國家的施政設教,不一定有什麼失誤。

歷陽縣城,在一個晚上就沉陷下去成為湖泊,當時的歷陽地方官吏,不一定有欺詐妄為的過失。

【原文】

53·14成敗繫於天,吉凶制於時(1)。

人事未為,天氣已見(2),非時而何?五穀生地,一豐一耗(3);谷糶在市(4),一貴一賤。

豐者未必賤,耗者未必貴。

豐耗有歲,貴賤有時。

時當貴,豐谷價增;時當賤,耗谷直減(5)。

夫谷之貴賤不在豐耗。

猶國之治亂不在善惡。

【註釋】

(1)制:規定,控制。

時:指時數。

(2)天氣:指天上的徵兆。

(3)一:或,有時。

耗:指歉收。

(4)糶(tiao跳):賣糧。

(5)直:通「值」。

價值。

【譯文】

成敗決定於上天,吉凶決定於時數。

人還沒有具體行動,天上的徵兆已經出現,不是時數又是什麼呢?五穀生長在田地裡,有時豐收有時歉收;在市場上出一售的穀物,價格有時高有時低。

豐收年景穀物不一定便宜,歉收年頭穀物不一定價錢高。

豐收歉收有一定的年頭,價高價低有一定的時數。

時數注定谷價應當高,豐收的穀物價值大增;時數注定谷價應當低,歉收的穀物價值大減。

穀物的價格高低,不在於豐收歉收,如同國家的治亂不在於政治的好壞一樣。

【原文】

53·15賢君之立,偶在當治之世,德自明於上,民自善於下,世平民安,瑞祐並至,世則謂之賢君所致。

無道之君,偶生於當亂之時,世擾俗亂,災害不絕,遂以破國亡身滅嗣(1),世皆謂之為惡所致。

若此,明於善惡之外形,不見禍福之內實也。

禍福不在善惡,善惡之證不在禍福。

長吏到官,未有所行,政教因前(2),無所改更,然而盜賊或多或寡,災害或無或有,夫何故哉?長吏秩貴(3),當階平安以陞遷(4),或命賤不任,當由危亂以貶詘也(5)。

以今之長吏,況古之國君(6),安危存亡,可得論也。

【註釋】

(1)嗣:子孫,後代。

(2)因:因襲,遵循。

前:指前任官吏。

(3)秩:官吏的俸祿。

這裡指祿命。

(4)階:憑借,借助。

(5)貶:降職。

詘(chu觸):同「黜」。

罷免。

(6)況:推論,比擬。

【譯文】

賢君登位,剛巧遇到社會注定該當安定的時代,在上的君王的道德自然很好,在下的老百姓自然良善,天下太平百姓安樂,祥瑞福祐,一齊到來,世人就認為這是賢君所帶來的。

無道的君王,剛巧生逢社會注定該當變亂的時代,世道混亂社會不安定,災害接連不斷,竟至於國破身亡子孫後代斷絕,世人都認為這是政治不良 所造成的。

諸如此類的說法,只看到善惡的表面現象,沒有看到禍福的內在實情。

遭禍受福不在於為善或為惡,善惡的驗證也不在於遭禍還是受福。

地方官上任,沒有什麼作為,施政教化完全因襲前任的做法,沒有什麼更改變動,然而盜賊或許多或許少,災害有時有有時無,這是什麼緣故呢?如果地方官命中注定要做大官,就該當借助安定局面而得到陞遷提拔,或者他的命賤享受不了當官的福份,就該當因為社會危亂而受到降職罷免。

用現在的地方官的情況,去比照古代的國君,國家的安危存亡,產生的原因,就可以得出結論了。

分類:未分類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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