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衡
變動篇
【題解】
本篇主要批判君主的政治和人的至誠可以感動天,使天氣、天象發生變化的天人感應論。
前面《寒一溫一 篇》是從君王的喜怒和刑賞能不能引起寒一溫一 之變來進行批判的。
《譴告篇》是從天降寒一溫一 之變指責君王政治之失來進行批判的,本篇則綜合二者,進行批判。
王充認識到,自然變化可以影響人和物,但「人不能動地,而亦不能動天」,因為「寒暑有節,不為人改變也。」
無論君主的政治如何,都影響不了「春生而秋殺」的自然規律;無論人怎樣至誠,也不能使夏寒冬熱。
王充否定了君主「以賞罰感動皇天,天為寒一溫一 以應政治」的觀點。
他認為鄒衍呼天而降霜,杞梁妻哭而崩城等說法都是不可信的「偽書游言」。
但是,王充在論述自然變化對人和物的影響時,往往有形而上學的傾向。
他把某些社會問題說成是由自然變化直接引起的,比如把谷價的貴賤、盜竊行為的產生歸之於「天氣動怪(搖)人物」等。
他也過分誇大了自然力,認為「人物吉凶統於天」,天是主宰一切的,這些都是由於時代局限性造成的。
【原文】
43·1論災異者,已疑於天用災異譴告人矣。
更說曰:「災異之至,殆人君以政動天,天動氣以應之。
譬之以物擊鼓,以椎扣鍾(1),鼓猶天,椎猶政,鐘鼓聲猶天之應也。
人主為於下(2),則天氣隨人而至矣。」
【註釋】
(1)椎(chui垂):同:「槌」。
(2)為:做,干,這裡指施政。
【譯文】
主張災異之說的人,對於天用災異譴責告誡君王的說法已被懷疑了。
他們進一步解釋說:「災異的出現,大概因為君主施政影響了天,天就運用氣來應和君主。
以用槌擊鼓,用槌敲鐘作比喻,鐘鼓好比是天,槌好比是施政,鐘鼓的聲音好比是天的應和。
君主在人間施政,天上的氣就隨著君主施政的好壞而出現了。
【原文】
43·2曰:此又疑也。
夫天能動物,物焉能動天?何則?人、物繫於天,天為人、物主也。
故曰:「王良策馬(1),車騎盈野(2)。」
非車騎盈野,而乃王良策馬也。
天氣變於上,人、物應於下矣。
故天且雨,商羊起舞(3),使天雨也(4)。
商羊者,知雨之物也,天且雨,屈其一足起舞矣。
故天且雨,螻蟻徙,丘蚓出,琴弦緩,固疾發(5),此物為天所動之驗也。
故天且風,巢居之蟲動(6);且雨,穴處之物擾(7),風雨之氣感蟲物也。
故人在天地之間,猶蚤虱之在衣裳之內,螻蟻之在穴隙之中。
蚤虱、螻蟻為逆順橫從(8),能令衣裳穴隙之間氣變動乎?蚤虱、螻蟻不能,而獨謂人能,不達物氣之理也。
【註釋】
(1)王良:指天上的王良星。
策:馬鞭子。
策馬,用馬鞭子趕馬。
王良策馬:據《史記·天官書》記載,銀河中有四顆星叫天駟,天駟旁有一星叫王良,在天駟和王良之旁,還一顆策星(即仙後座r星),策星閃動時,稱為「王良策馬」,預示地上將要發生戰爭。
(2)車騎:此指戰車戰馬。
盈野:遍佈原野。
車騎盈野:指發生了大規模戰爭。
(3)商羊:傳說中的一種鳥,天將要下雨的時候,它就不停地飛舞鳴叫。
《孔子家語·辯政》:「齊有一足之鳥,。
。
齊侯大怪之,使使聘魯問孔子。
孔子曰:『此鳥名商羊,水祥也。
。
。
且謠曰:天將大雨,商羊起舞。
』」
(4)據上下文意,「使」字上疑脫一「非」字。
(5)固:通「痼」。
固疾,久治不愈的病,舊玻
(6)巢居之蟲:指鳥類。
(7)穴處之物:指螻蛄螞蟻之類。
擾:騷動。
(8)從(ong縱):通「縱」。
逆順橫從:前後左右亂爬。
【譯文】
我說:這又值得懷疑了。
天能影響萬物,萬物怎麼能感動天呢?人和物都隸屬於天,天是人和物的主宰。
所以說:「王良用馬鞭趕馬,戰車戰馬就佈滿原野。」
不是地上先發生了戰爭而後王良才趕馬的。
天的氣在上面發生變化,人和物在地下應和。
所以天將要下雨,商羊鳥就飛舞,並不是商羊鳥飛舞才使天下雨的。
商羊鳥,是能預知要下雨的鳥,天將要下雨,它就屈起它的一隻腳飛舞。
所以天將要下雨,螻蛄螞蟻就會搬家,蚯蚓就會爬出泥土外,琴弦就會鬆弛,舊病就會復發,這就是萬物受天的影響的應驗。
所以天將要颳風,窩中的鳥就會飛舞,天將要下雨,洞穴中的動物就會騷動不安。
這就是風和雨的氣影響了蟲鳥這類動物。
因此,人生活在天地之間,好比跳蚤虱子在衣裳裡面,螻蛄螞蟻在洞穴縫隙之中。
跳蚤虱子螻蛄螞蟻前後左右亂爬,能夠使衣裳洞穴縫隙之間的氣變動嗎?跳蚤螻蛄螞蟻不能夠,而唯獨說人能夠,就是不明白物與氣之間的關係。
【原文】
43·3夫風至而樹枝動,樹枝不能致風。
是故夏末蜻■鳴(1),寒螿啼(2),感陰氣也(3)。
雷動而雉驚,發蟄而蛇出(4),起氣也(5)。
夜及半而鶴唳(6),晨將旦而雞鳴,此雖非變,天氣動物,物應天氣之驗也。
顧可言寒一溫一 感動人君,人君起氣而以賞罰(7),乃言以賞罰感動皇天,天為寒一溫一 以應政治乎?六情風家言(8):「風至,為盜賊者感應之而起。」
非盜賊之人一精一氣感天,使風至也。
風至,怪不軌之心(9),而盜賊之操發矣。
何以驗之?盜賊之人,見物而取,睹敵而殺,皆在徙倚漏刻之間(10),未必宿日有其思也,而天風已以貪狼陰賊之日至矣(11)。
【註釋】
(1)蜻■(lie列):蟋蟀。
|:亦作「蛚」。
(2)寒螿(jiāng一江一 ):寒蟬。
《爾雅·釋蟲》:「蜺,寒蜩。」
郭璞註:「寒螿也。
似蟬而小,青赤。」
(3)陰氣:按陰陽五行說法,冬末春初陽氣始生,夏末秋初陰氣始生。
(4)發蟄:即驚蟄,二十四節氣之一。
這時天氣漸暖,春雷動,冬眠動物將出土活動。
《月令七十二侯集解》:「二月節,。
。
萬物出乎震,震為雷,故曰驚蟄,是蟄蟲驚而出走矣。」
(5)據《太平御覽》卷二十二引《論衡》文,「氣」字前有「陽」字,當據補。
起,當為趨字之誤。
『趨陽氣也,』與上文『感陰氣也』為對文。
(6)唳(li歷):鶴鳴聲。
(7)起:疑為「趨」字之誤。
(8)六情風家:指根據風向預測吉凶的人。
他們認為風有東、南、西、北、上、下六個方向,並分別賦予人的怒、喜、惡、好、樂、哀六種情感,根據時日風向就可以推測吉凶。
參見《漢書·翼奉傳》。
(9)怪:疑為「冶字之誤。
「冶,俗書作「■」,與「怪」字形近。
不軌:不守法度,犯法。
(10)徙倚:徘徊。
《楚辭·哀時命》:「獨徙依而仿佯」。
《楚辭章句》:「猶低徊也。」
徙倚漏刻:比喻短時間。
(11)貪狼:像狼一樣貪狠。
陰賊:像賊一樣陰險。
貪狼陰賊之日:六情風家認為,每逢申、子、亥、卯日,是貪狼陰賊當道的日子。
【譯文】
風吹來樹枝會搖動,樹枝本身不能招來風。
所以夏末蟋蟀鳴叫,寒蟬啼叫,是受了陰氣的感動。
春雷響動而野雞驚飛,驚蟄到來伏蛇出洞,是受了陽氣的激發。
到半夜的時候鶴就鳴叫,天將亮的時候公雞就啼叫,這些即使不是異常現象,也是天上的氣影響了萬物,萬物應和天上的氣的應驗。
只能說寒一溫一 之氣感動了君主,君主受氣的激發而對人施以賞罰,豈能說君主以賞罰感動了天,天用寒一溫一 之氣來應和君主的政治呢?根據風向預測吉凶的人說:「風吹來了,干盜竊的人受到風的感應而作案。」
並不是盜賊的一精一氣感動了天才使風吹來。
是風吹來,引發了盜賊犯法的心理,而盜賊的偷竊行為就發生了。
用什麼來驗證這一點呢?盜賊這種人,見到財物就偷取,發現仇人就殺害,這些行為都發生在短時間,未必往日他就有這種心思,而是天上的風正好在貪狼陰賊當道的日子刮來了。
【原文】
43·4以風占貴賤者(1),風從王相鄉來則貴(2),從囚死地來則賤。
夫貴賤、多少,斗斛故也(3)。
風至而糴谷之人貴賤其價(4),天氣動怪人、物者也(5)。
故谷價低昂,一貴一賤矣。
《天官》之書(6)。
以正月朝佔四方之風(7)。
風從南方來者旱,從北方來者湛,東方來者為疫,西方來者為兵(8)。
太史公實道(9),言以風占水旱兵疫者,人物吉凶統於天也。
使物生者,春也;物死者,冬也。
春生而冬殺也(10),天者(11)。
如或欲春殺冬生,物終不死生,何也?物生統於陽(12),物死繫於陰也。
故以口氣吹人,人不能寒;吁人,人不能一溫一 。
使見吹吁之人,涉冬觸夏(13),將有凍暘之患矣(14)。
寒一溫一 之氣,繫於天地而統於陰陽,人事國政,安能動之?
【註釋】
(1)占:占卜,預測。
貴賤:指物價的高低。
(2)王、相:和下句的「囚」、「死」,都是漢代陰陽五行說法的專用概念。
參見3·4注(21)。
王相鄉:指在某個時間表示興旺的方位。
《開元占經·風占》云:「凡吉祥之風,日色清明,風勢和緩,從歲、月、日、時德上來;或乘王相上來,去地稍高,不揚塵沙,人心喜悅,是謂祥風,人君德令下施之應。
凡凶災之風,日色白濁,天氣昏寒,風聲叫怒,飛沙卷塵,乘刑殺而至,當詳五音,定八方,觀其起止佔之。」
又云:「怒風起生,皆詳五音,與歲、月、日、時、刑、德合沖墓殺,五行、生剋、王相、囚死,以言吉凶。
仍以六情推之,萬不失一。」
(3)斛(hu一胡一 ):古代容量單位,漢代以十斗為一斛。
故:照舊。
(4)糴(di敵):「糴」疑當為「糶」。
因買進谷米之人無權貴賤其價。
《治期篇》:「谷糶在市,一貴一賤。」
知糶谷之人於谷價能貴之能賤之。
糶(tiao跳):賣出糧食。
(5)動怪:這裡是影響之意。
怪:當為「冶。
參見43·3注(9)。
(6)《天官》:指《史記·天官書》。
(7)朝:早晨。
(8)「風從」四句:今本《史記·天官書》上說,「北方為中歲(平常年成)」,「東方大水」,「東南,民有疾疫」,與王充的說法不同。
但水屬北方,王充的說法未必無據。
(9)太史公:即司馬遷。
參見3·4注(18)。
實道:據實論事。
(10)殺:死。
也:應作「者」。
(11)者:應作「也」。
此句當是「春生而冬殺者,天也。」
(12)陽:指春陽之氣。
(13)涉冬觸夏:經冬歷夏。
(14)暘(yang羊):晴,此指太陽暴曬。
【譯文】
根據風向預測物價的高低,風從王相鄉吹來物價就高,從囚死地吹來物價就低。
谷價有高有低,谷米有多有少,但斗斛並沒有改變。
風吹來了,賣谷的人依據風向就抬高或降低谷價,這是由於天上的氣影響了人心和物價的緣故。
因此谷價高低變化,有時貴有時賤。
《史記·天官書》上說,在夏歷正月初一的早晨,根據四方之風來佔測一年的吉凶。
風從南方吹來就會大旱,從北方吹來就發大水,從東方吹來說發生瘟疫,就西方吹來就發生戰亂。
太史公據實論事講根據風向預測水、旱、兵、疫、是因為人、物的吉凶都受天的支配。
使萬物生長的,是春季;使萬物衰亡的,是冬季。
使萬物春季生長而冬季衰亡的是上天。
如果有人想讓萬物春季衰亡而冬季生長,萬物最終既不生也不死,是什麼道理呢?萬物生長受春陽之氣的支配;萬物衰亡是由冬陰之氣決定的。
因此,用嘴裡的氣吹人,人不會寒冷;用氣呵人,人不會一溫一 暖。
讓被吹氣和呵氣的人,經冬歷夏,就會有挨凍受曬的憂患。
寒冷的一溫一 暖的氣,歸屬於天地而受陰陽的支配,人事與國政,怎麼能夠影響它呢?
【原文】
43·5且天本而人末也(1),登樹怪其枝(2),不能動其株。
如伐株,萬莖枯矣。
人事猶樹枝,能一溫一 猶根株也(3)。
生於天(4),含天之氣,以天為主,猶耳目手足繫於心矣。
心有所為,耳目視聽,手足動作,謂天應人,是謂心為耳目手足使乎?旌旗垂旒(5),旒綴於桿(6),桿東則旒隨而西。
苟謂寒一溫一 隨刑罰而至(7),是以天氣為綴旒也。
鉤星在房、心之間(8),地且動之占也。
齊太卜知之(9),謂景公(10):「臣能動地。」
景公信之。
夫謂人君能致寒一溫一 ,猶齊景公信太卜之能動地。
夫人不能動地,而亦不能動天。
【註釋】
(1)本:草本的根。
此指主要的、根本的。
末:草木的梢,此指次要的。
(2)怪:當作「冶。
參見43·3注(9)。
(3)能一溫一 :當作「寒一溫一 」,尋上文自明。
(4)「生」上疑脫「人」字。
此以耳目系心,喻人之繫於天。
脫去人字,不可解。
《自然篇》云:「人生於天地。」
《訂鬼篇》云:「天能生人之體。」
並其證。
(5)旌:參見8·6注(5)。
旒(liu流):旗下懸垂的穗帶。
(6)綴(hui墜):連接,懸掛。
(7)刑罰:疑當作「刑賞」,傳寫之誤。
寒對刑而言,一溫一 對賞而言。
(8)鉤星:星名。
參見17·8注(8)。
房:房宿。
參見17·8注(8)。
心:心宿。
參見17·1注(2)。
古人認為鉤星運行到房宿、心宿之間,預兆將要發生地震。
(9)齊:春秋時的齊國,在今山東北部。
太卜:主管占卜的官。
齊太卜知之:據說齊景公時,鉤星運行到房宿、心宿之間,齊太卜知道這是將要發生地震的預兆,卻向景公吹噓自己能使地動。
後被晏嬰識破。
參見本書《變虛篇》。
(10)景公:齊景公。
參見17·2注(1)。
【譯文】
況且天是根本而人是末節。
爬樹搖樹枝,不能動搖樹幹。
如果斫伐樹幹,所有的樹枝都會枯死。
人事好比樹枝,寒一溫一 之氣好比樹根樹幹。
人為天所生,就含有天的氣,以天為根本,好比耳目手足受心的支配。
心裡想幹什麼,耳目就聽什麼看什麼,手足就會隨著動作起來。
如果說天會應和人,這就是說心是受耳目手足所支配的嗎?旌旗懸掛穗帶,穗帶連接在旗桿上,旗桿往東穗帶就朝西飄。
如果說寒一溫一 之氣是隨君主的刑賞而來的,這是把天上的氣當作繫在旗桿上的帶了。
鉤星運行到房宿、心宿之間,是地將要震動的徵兆。
齊太卜看見了這種天象,對齊景公說:「我能使大地震動。」
齊景公相信了他。
如果說君主能引來寒一溫一 之氣,就好比齊景公相信太卜能使大地震動一樣。
人不能使大地震動,也就不能使天感動。
【原文】
43·6夫寒一溫一 ,天氣也。
天至高大,人至卑校篙不能鳴鐘(1),而螢大不爨鼎者(2),何也?鍾長而篙短,鼎大而螢小也。
以七尺之細形(3),感皇天之大氣,其無分銖之驗(4),必也。
佔大將且入國邑(5),氣寒,則將且怒;一溫一 ,則將喜(6)。
夫喜怒起事而發(7),未入界(8),未見吏民,是非未察,喜怒未發,而寒一溫一 之氣已豫至矣(9)。
怒喜致寒一溫一 ,怒喜之後,氣乃當至。
是竟寒一溫一 之氣使人君怒喜也(10)。
【註釋】
(1)篙:據原本校語作「篙」。
下文「篙」字同此。
筳(ting庭):小竹枝。
(2)爨(cuan篡):燒火煮飯。
鼎:古代煮食物用的三足兩耳器皿。
(3)細形:細小的身軀。
(4)分銖:參見35·7注(4)。
(5)大:據下文「將且怒」,「則將喜」,「大」字應刪去。
將:參見2·2注(5)。
國邑:指郡的首府。
(6)依上句『氣寒,則將且怒』校之,則喜字上脫「且」字,應補入。
(7)起:亦「趨」之誤字。
(8)界:指郡界。
(9)豫:通「預」。
(10)是:此。
指上文「氣寒,則將且怒;一溫一 則將喜」這樣的說法。
人君:這裡指地方長官。
【譯文】
寒一溫一 之氣,是天上的氣。
天極為高大,人極為卑校小竹枝不能敲響鐘,而螢火不能燒鼎煮飯,為什麼呢?因為鍾長大而竹枝短小,鼎高大而螢火細小的緣故。
憑七尺長的細小身軀,想感動皇天的大氣,它不會有絲毫效驗,這是必定無疑的。
占卜郡守將要進入郡的首府這件事,如果天氣寒冷,就表明郡守要發怒;如果天氣一溫一 和,就表明郡守會高興。
喜怒是有感於事情而發生的,郡守尚未進入郡界,沒有見到官吏百姓,沒有察明是非,喜怒尚未發生,而寒一溫一 之氣已經預先來到了。
如果怒喜能導致天氣寒一溫一 的話,那麼應該在郡守怒喜之後,寒一溫一 之氣才能到來。
這反而是寒一溫一 之氣使郡守發怒或高興了。
【原文】
43·7或曰:「未至誠也。
行事至誠,若鄒衍之呼天而霜降(1),杞梁妻哭而城崩(2),何天氣之不能動乎?」
夫至誠,猶以心意之好惡也。
有果蓏之物(3),在人之前,去口一尺,心欲食之,口氣吸之,不能取也;手掇送口(4),然後得之。
夫以果蓏之細,員圌易轉(5),去口不遠,至誠欲之,不能得也,況天去人高遠,其氣莽蒼無端末乎?盛夏之時,當風而立;隆冬之月,向日而坐。
其夏欲得寒而冬欲得一溫一 也,至誠極矣。
欲之甚者,至或當風鼓箑(6),向日燃爐,而天終不為冬夏易氣,寒暑有節,不為人變改也。
夫正欲得之而猶不能致,況自刑賞,意思不欲求寒一溫一 乎。
【註釋】
(1)鄒衍:參見2·5注(24)。
(2)杞梁妻哭而城崩:參見19·7注(1)、(2)。
(3)蓏(luǒ裸):瓜類植物的果實。
在樹稱果,在地稱蓏。
《淮南子·時則訓》高註:「有核曰果,無核曰蓏。」
(4)掇(duō多):拾齲
(5)員:通「圓」。
圌(tuan一團一 ):通「一團一 」。
(6)箑(sha廈):扇子。
《淮南子·精神訓》:「知冬日之箑,夏日之裘,無用於己。」
【譯文】
有人說:「這是因為不十分虔誠,如果做事十分虔誠,就像鄒衍仰天長歎而天降霜,杞梁妻痛哭而城牆崩塌一樣,怎麼天上的氣就不能感動呢?」
所謂至誠,還是就心意的好惡來說的。
有瓜果這類東西,在人的面前,距嘴只有一尺遠,心裡想吃它,用口裡的氣吸它,是不能吸來的;用手拿取送進嘴裡,然後就可以得吃了。
就憑瓜果這樣細小的東西,又圓又一團一 極易轉動,距嘴又不遠,十分虔誠地想吃它,卻不能得到,何況上天距人又高又遠,它的氣無邊無際,無頭無尾呢?盛夏時節,迎風站立;隆冬季節,向著太陽而坐。
這是夏天想得到涼爽而冬天想得到一溫一 暖,算是極端虔誠了,希望得到涼爽和一溫一 暖最心切的人,甚至有的迎風煽扇子,有的對著太陽而又燒燃火爐,但是上天終究不會為了他而改變寒一溫一 之氣,寒來暑往有一定的規律,不會為人誠心不誠心而改變。
誠心想得到寒一溫一 之氣尚且不能招來,何況君主施行刑賞時本來就沒有想要得到寒一溫一 之氣的意思呢。
【原文】
43·8萬人俱歎,未能動天,一鄒衍之口,安能降霜?鄒衍之狀,孰與屈原(1)?見拘之冤,孰與沉一江一 ?《離騷》、《楚辭》淒愴(2),孰與一歎?屈原死時,楚國無霜,此懷、襄之世也(3)。
厲、武之時(4),卞和獻玉(5),刖其兩足(6),奉玉泣出(7),涕盡續之以血。
夫鄒衍之誠,孰與卞和?見拘之冤,孰與刖足?仰天而歎,孰與泣血?夫歎固不如泣,拘固不如刖,料計冤情,衍不如和,當時楚地不見霜。
李斯、趙高讒殺太子扶蘇(8),並及蒙恬、蒙驁(9)。
其時皆吐痛苦之言,與歎聲同,又禍至死,非徒苟徙(10),而其死之地,寒氣不生。
秦坑趙卒於長平之下(11),四十萬眾同時俱陷。
當時啼號,非徒歎也。
誠雖不及鄒衍,四十萬之冤,度當一賢臣之痛;入坑坎之啼,度過拘囚之呼,當時長平之下不見隕霜(12)。
《甫刑》曰(13):「庶僇告無辜於天帝(14)。」
此言蚩尤之民被冤(15),旁告無罪於上天也。
以眾民之叫,不能致霜,鄒衍之言,殆虛妄也。
【註釋】
(1)屈原:參見2·3注(15)。
(2)《離騷》:屈原的代表作品,是我國古典文學中最長的抒情詩。
大約寫成於楚懷王十六年(公元前313年),是屈原被上官大夫讒毀離開郢都時所作。
《楚辭》:「楚辭」這個名稱,最早見於司馬遷《史記·酷吏列傳》。
其最基本的含義,是指戰國時代,我國南方楚地出現的一種新詩體,至西漢末劉向編校群經,才把屈原、宋玉、賈誼等人所作的楚辭,加上他的《九歎》輯為一集,取名《楚辭》。
淒愴:淒涼悲傷。
(3)懷:楚懷王(?~前296),熊氏,名槐(《詛楚文》作柤,戰國時楚國君,公元前328~前299年在位。
公元前299年入秦被扣留,死於秦國。
襄:楚頃襄王,戰國時楚國君,公元前298~前263年在位。
(4)厲:楚厲王,春秋時楚國君,公元前757~前741年在位。
武:楚武王,春秋時楚國君,公元前740~前690年在位。
(5)卞和:參見26·19注(3)。
(6)刖:(yue月):古代一種斷足的酷刑。
(7)奉:捧。
(8)李斯:參見21·12注(1)。
趙高:(?~前207),秦宦官,本趙國人。
一胡一 亥為帝,任郎中令,後殺李斯,任中丞相。
不久,又殺秦二世一胡一 亥,立子嬰為秦王。
旋為子嬰所殺。
一說其為「隱官」,非宦官。
扶蘇:(?~前210),秦始皇長子。
因對秦始皇坑殺儒生等事多次進行勸諫,觸怒始皇,遂被派往上郡監蒙恬軍。
趙高等矯詔立少子一胡一 亥,他被迫自一殺。
(9)蒙恬:參見21·6注(1)。
蒙驁(ao熬):蒙恬的祖父。
據《史記·蒙恬列傳》記載,蒙驁死於始皇七年,未與蒙恬同禍。
這裡應是蒙恬之弟蒙毅。
(10)苟徙:二字無義。
「苟」為「拘」之形誤,「徙」字涉「徒」衍,又脫「見」字。
「苟徙」應為「見拘」。
(11)坑:活埋。
秦坑趙卒於長平之下:參見19·5注(2)。
(12)隕(yǔn允):降。
(13)《甫刑》:即《呂刑》,《尚書》中的一篇。
(14)庶:眾民,百姓。
僇lu路):通「戮」,殺。
旁:廣,普遍。
(15)蚩尤:參見41·7注(1)。
【譯文】
萬眾人都歎息,尚且不能感動上天,鄒衍一聲長歎,怎麼能使上天降霜呢?鄒衍的處境,哪能與屈原相比?被拘囚的冤屈,哪能與投一江一 相比?《離騷》、《楚辭》淒涼悲傷,一聲長歎,怎能與它相比?屈原死的時候,楚國並沒有降霜,這是楚懷王、楚襄王時的事情。
楚厲王、楚武王時,卞和向他們呈獻玉石,被砍掉了雙足,卞和捧玉而流淚,眼淚流盡了接著就哭出血來。
鄒衍的虔誠,怎能與卞和相比呢?被拘囚的冤屈,怎能與砍掉雙足相比呢?仰天長歎,怎麼能與哭出血相比呢?長歎確實不如哭泣,拘囚確實不如砍足,衡量冤情,鄒衍不如卞和,當時楚地也不見降霜。
李斯、趙高假造遺詔殺害太子扶蘇,並牽連蒙恬、蒙毅等人。
當時他們都傾吐了痛苦的話,與鄒衍的歎息聲相同,又遭禍直到被殺死。
不僅僅是被拘囚,在他們被害死的地方,並沒有寒冷之氣產生。
秦國坑殺趙國降卒在長平城下,四十萬人同時被活埋。
當時他們的哭啼叫喊,不僅僅是歎息。
他們的虔誠雖然不及鄒衍,四十萬人的冤屈,估計應當抵得上一位賢臣的悲痛;他們被活埋時的哭喊,估計應超過被拘囚者的呼號,當時長平城下也不見降霜。
《尚書·呂刑》上說:「被殺害的百姓紛紛對天帝訴說自己沒有罪過。」
這說的是蚩尤統治下的老百姓受了冤屈,紛紛對上天訴說自己沒有罪過。
以萬眾百姓的含冤叫屈,都不能引來降霜,鄒衍長歎降霜的說法,不過是虛假荒誕之說。
【原文】
43·9南方至熱,煎沙爛石,父子同水而裕北方至寒,凝冰坼土(1),父子同穴而處。
燕在北邊(2),鄒衍時,周之五月(3),正歲三月也(4)。
中州內(5),正月、二月霜雪時降;北邊至寒,三月下霜,未為變也。
此殆北邊三月尚寒,霜適自降,而衍適呼,與霜逢會。
傳曰:「燕有寒谷,不生五穀,鄒衍吹律(6),寒谷復一溫一 (7)。」
則能使氣一溫一 ,亦能使氣復寒。
何知衍不令時人知己之冤,以天氣表己之誠,竊吹律於燕谷獄令氣寒(8),而因呼天乎?即不然者,霜何故降?范雎為須賈所讒(9),魏齊僇(10),折干摺脅(11)。
張儀游於楚(12),楚相掠之(13),被捶流血(14)。
二子冤屈,太史公列記其狀。
鄒衍見拘,雎、儀之比也,且子長何諱不言(15)?案衍列傳(16),不言見拘而使霜降。
偽書游言,猶太子丹使日再中,天雨粟也(17)。
由此言之,衍呼而霜降,虛矣!則杞梁之妻哭而崩城,妄也!
【註釋】
(1)坼(che徹):裂開。
(2)燕:古國名。
姬姓。
在今河北北部和遼寧西端。
(3)周:指周歷,以夏歷十一月為歲首。
(4)正歲:指夏歷,即現在的農曆。
(5)中州:古地區名,即中土、中原。
有二義,狹義中州指今河南省一帶,因其地在古九州之中得名。
廣義中州或指黃河流域,或指全中國而言。
據文義指狹義中州。
(6)律:律管。
參見15·8注(4)。
(7)引文參見《藝文類聚》卷五所引劉向《別錄》。
(8)谷:疑為衍文,當刪。
(9)范雎:參見3·3注(14)。
須賈:戰國魏國大夫。
據《史記·范雎列傳》記載,魏昭王時,范雎隨須賈出使齊國,齊襄王派人送他黃金和酒肉,范雎不受。
回國後,須賈誣告范雎受賄,因此范雎被打斷了肋骨扣牙齒。
(10)魏齊:人名。
戰國時魏國丞相。
僇侮辱。
(11)摺(he哲);同「折」。
脅:肋骨。
(12)張儀:參見11·3注(6)。
(13)掠:拷打。
楚相掠之:據《史記·張儀列傳》記載,張儀曾和楚相飲酒,楚相丟了玉璧,懷疑是張儀偷的,把他鞭打了一頓。
(14)捶:通「棰」,鞭子。
(15)子長:司馬遷的字。
(16)衍列傳:指司馬遷為鄒衍寫的傳,附在《史記·孟子荀卿列傳》內。
(17)太子丹:參見16·28注(1)。
【譯文】
南方很熱,能使沙子熔化石頭酥爛,父子同在河水中沐裕北方很冷,凝結的冰塊能把土地凍裂,父子同在土屋中居祝燕國地處北方,鄒衍被拘之時,周歷的五月,是夏歷的三月。
中原地區,正月、二月經常降霜雪;北方很冷,三月下霜,不算是反常。
這大約是北方三月還在寒冷,霜恰好自天而降,而鄒衍正好仰天長歎,與降霜碰到一起。
傳上說:「燕國有一個寒冷的山谷,裡面不長五穀,鄒衍吹響律管,寒谷又變一溫一 暖了。」
如果能使天氣一溫一 暖,也就能夠使天氣再變寒冷。
怎麼知道鄒衍不是希望能使當時的人知道自己的冤屈,想借天氣表明自己的誠心,偷偷地在燕國的監獄裡吹響律管想使天氣寒冷,於是才向天呼號的呢?如果不是這樣的話,是什麼原因降霜呢?范雎被須賈所誣告,魏齊侮辱范雎,折斷了他的肢體肋骨。
張儀在楚國遊說,楚相拷打他,他被鞭打得流血。
他們兩人的冤屈,太史公如實記下了他們的情況。
鄒衍被拘囚,與范雎、張儀同類,而司馬遷為什麼避諱不記載呢?考察鄒衍列傳,沒有記載他被拘囚而使天降霜的事。
偽作的書和無根據的說法,好比太子丹使偏西的太陽回到正中、天上降下谷雨一樣。
由此說來,鄒衍向天呼號而天降霜,是不存在的!那麼杞梁的妻子痛哭而使城牆倒塌,是荒誕的了!
【原文】
43·10頓牟叛(1),趙襄子帥帥攻之(2),軍到城下,頓牟之城崩者十餘丈,襄子擊金而退之(3)。
夫以杞梁妻哭而城崩,襄子之軍有哭者乎?秦之將滅,都門內崩(4),霍光家且敗(5),第牆自壞(6)。
誰哭於秦宮泣於霍光家者?然而門崩牆壞,秦、霍敗亡之征也(7)。
或時杞國且圮(8),而杞梁之妻適哭城下,猶燕國適寒,而鄒衍偶呼也。
事以類而時相因(9),聞見之者,或而然之。
又城老牆朽(10),猶有崩壞。
一婦之哭,崩五丈之城,是城則一指摧三仞之楹也(11)。
春秋之時,山多變。
山、城一類也。
哭能崩城,復能壞山乎?女然素縞而哭河(12),河流通(13)。
信哭城崩,固其宜也。
案杞梁從軍死,不歸。
其婦迎之,魯君吊於途(14),妻不受吊,棺歸於家,魯君就吊,不言哭於城下。
本從軍死,從軍死不在城中,妻向城哭,非其處也。
然則杞梁之妻哭而崩城,復虛言也。
【註釋】
(1)頓牟:參見26·13注(7)。
據《淮南子·道應訓》記載,春秋末中牟人以中牟歸附於齊,趙襄子起兵代中牟。
(2)趙襄子:參見10·10注(5)。
帥帥:顯系「帥師」之誤。
(3)金:這裡指鉦(hēng征),一種金屬樂器。
古代打仗時,用鼓、金來指揮軍隊的進退,擊鼓則進軍,鳴金則收兵。
(4)都:指秦朝的都城咸陽。
內崩:向裡倒塌。
(5)霍光:(?~前68),西漢大臣。
字子孟,河東平陽(今山西臨汾西南)人。
昭帝即位,任大司馬大將軍,前後執政凡二十年。
他死後家人謀反,被滅族。
(6)第:宅院。
《漢書·霍光傳》:「第門自壞。」
(7)敗亡之征:王充認為國家或個人將要發生災禍,事先必然有「妖氣」構成的怪現象作為徵兆出現。
參見本書《訂鬼篇》。
(8)杞(qǐ乞)國:古國名,公元前11世紀周分封的諸侯國。
姒姓。
西周時在今河南杞縣,春秋時遷到今山東昌樂、安丘一帶。
據《左傳·襄公二十三年》,「杞」當作「莒」。
圮(pǐ痞):倒塌。
(9)事以類:這裡指同屬於不幸的事。
(10)又:當為「夫」字的形誤。
(11)城:據文意「城」字衍,當刪。
仞(ren任):參見5·5注(1)。
楹(ying盈):柱子。
(12)女(rǔ汝):通「汝」,你。
素縞(gǎo搞):喪服。
河:這裡指黃河。
「素縞哭河」事,見《穀梁·成五年傳》。
但「女」字不可解,恐有奪誤。
本書《感虛篇》亦說哭河事。
(13)河流通:傳說晉景公時,梁山(今山西西部呂梁山)崩,黃河被堵塞不通,景公接受別人的建議,穿著喪服向河哭泣,河水就通了。
參見本書《感虛篇》。
(14)魯君:據《左傳·襄公二十三年》記載,「魯君」當作「齊君」。
【譯文】
頓牟反叛,趙襄子帶兵討伐頓牟。
晉軍到達頓牟城下,頓牟的城牆崩塌了十多丈,趙襄子鳴金而退兵。
如果杞梁之妻痛哭而城牆崩塌,那麼趙襄子的軍隊中有哭泣的人嗎?秦國將要滅亡,咸陽城門向內倒塌;霍光家族要衰敗,家裡的牆自己倒塌了。
是誰向秦宮、霍光家哭泣呢?然而城門崩垮院牆倒塌,是秦國、霍光家族敗亡的徵兆。
也許是當時杞國的城牆剛好要倒塌,而杞梁之妻又恰好在城下痛哭,正如燕國天氣正好變冷,而鄒衍偶然對天呼號一樣。
兩件事同屬一類,發生的時間又恰巧相連,聽到的人,有的因此也就相信兩者真有因果關係了。
再說城老了,牆就朽壞,也有自動倒塌的。
一位婦人的痛哭,就能倒掉五丈城牆,如此說來,一個指頭就能摧毀三仞高的柱子了。
春秋時期,山峰多有變化。
山和城是同一類事物。
痛哭能使城牆倒塌,又能夠哭垮山嗎?你相信了晉景公穿著孝服去向河而哭,被堵塞的河水就流通了的說法,那麼相信杞梁妻痛哭能使城牆倒塌,本來也就是應該的了。
考察杞梁是隨軍出征戰死的,沒有活著回來。
他的妻子迎接靈柩,齊莊公在路上弔唁,杞梁妻不接受這種弔唁,棺材運回家中,齊莊公到她家裡去弔唁,並沒有講到杞梁妻在城下痛哭的事情。
本來是隨軍出征戰死,隨軍戰死並不在城中,杞梁妻向城痛哭,哭的不是地方。
如此說來杞梁之妻痛哭而城牆倒塌的事情,又是荒誕無稽的說法了。
【原文】
43·11因類以及,荊軻秦王(1),白虹貫日(2);衛先生為秦畫長平之計(3),太白食昴(4),復妄言也。
夫豫子謀殺襄子(5),伏於橋下,襄子至橋心動(6)。
貫高欲殺高祖(7),藏人於壁中(8),高祖至柏人(9),亦動心(10)。
二子欲刺兩主,兩主心動。
實論之。
尚謂非二子精神所能感也,而況荊軻欲刺秦王,秦王之心不動,而白虹貫日乎?然則白虹貫日,天變自成,非軻之一精一為虹而貫日也。
鉤星在房、心間,地且動之占也。
地且動,鉤星應房、心。
夫太白食昴,猶鉤星在房、心也。
謂衛先生長平之議,令太白食昴,疑矣!歲星害鳥尾(11),周、楚惡之(12);。
。
然之氣見(13),宋、衛、陳、鄭災(14)。
案時周、楚未有非,而宋、衛、陳、鄭未有惡也。
然而歲星先守尾(15),災氣署垂於天(16),其後周、楚有禍,宋、衛、陳、鄭同時皆然。
歲星之害周、楚,天氣災四國也,何知白虹貫日不致刺秦王,太白食昴使長平計起也(17)?
【註釋】
(1)荊軻:參見16·28注(1)。
秦王:即嬴政。
參見9·11注(7)。
「荊軻」下脫一「刺」字。
(2)白虹貫日:參見19·5注(1)。
(3)衛先生為秦畫長平之計:參見19·5注(2)。
(4)太白食昴:參見19·5注(3)「太白蝕昴」條。
(5)豫子:即豫讓。
參見19·5注(9)。
(6)以上事參見《史記·刺客列傳》。
(7)貫高:參見19·5注(11)。
(8)壁:夾牆。
(9)柏人:古縣名,在今河北內丘東北。
(10)以上事見《史記·張耳陳余列傳》。
(11)歲星:即木星,太陽系九大行星之一。
它繞太陽運行的週期是11·8622年,古人誤認為是十二年,用它來紀年,故稱「歲星」。
這種歲星紀年法,每隔一定時間,就誤差一年。
害:侵犯。
古人把一周天分為十二等分,認為歲星每年運行一個等分。
由於計算誤差,到一定的時間,歲星並不在應到達的等分裡,而是越過它,到了下一個等分裡。
迷信說法認為,這是一種不祥的徵兆,說正對歲星的等分裡的星宿受到了侵犯。
鳥:指南方的一組星宿「朱雀」。
古人把二十八宿分為東、南、西、北四組,南方這組星宿排列的形狀像隻鳥,南方屬火,所以稱為「朱雀」。
尾:指「朱雀」這一組星宿中形狀像鳥尾的星宿。
(12)周:春秋時東周君主的直轄地區,在今河南洛陽一帶。
楚:春秋時楚國,佔有今湖北大部、湖南北部、河南南部及安徽西南部。
周楚惡之:公元前545年,歲星越過應到的等分,所在位置正對著朱雀尾部的星宿。
迷信說法認為,天上的星宿分別配屬於地上的政治區域,而朱雀尾部的星宿配屬於周、楚兩國,象徵這兩國將會遭到災禍,所以他們對此很憎惡。
參見《左傳·襄公二十八年》。
(13)。
。
(lin林)然:這裡指慧星拖的尾巴。
。
。
然之氣:指慧星。
古代迷信說法,認為慧星的出現,是人間要發生災禍的徵兆。
(14)宋、衛、陳、鄭災:參見6·1注(15)。
(15)守:守備,這裡指侵入。
(16)署:當作「著」,形聲相近而誤。
著垂:垂現。
(17)據上句,「使」字上宜有「非」字。
【譯文】
以此類推,荊軻謀刺秦王,出現白虹貫穿太陽的現象,衛先生為秦國謀劃長平之戰後的策略,出現金星侵犯昴宿的現象,也是荒誕的說法。
豫讓謀殺趙襄子,潛伏在橋下,趙襄子到橋頭心動覺察。
貫高預謀殺害劉邦,暗藏人在夾牆中,劉邦到達伯人縣,也心動覺察。
兩人預謀刺殺兩位君主,兩位君主都心動覺察。
據實而論此事,尚且說不是兩人的精神所能觸動的。
何況荊軻想刺殺秦王,連秦王的心也沒有被觸動,怎麼能使白虹貫日呢?如此說來,白虹貫日是由於天象變化而自然形成的,並不是荊軻的一精一氣化為白虹穿過了太陽。
鉤星運行到房宿、心宿之間,是大地將要發生震動的徵兆。
大地將要震動,鉤星就相應地運行到房宿和心宿之間作為預兆。
金星侵犯昴宿,好比鉤星運行到房宿和心宿之間。
說衛光生對長平之戰後的建議,使金星侵犯昴宿,可疑得很。
歲星侵入「朱雀」的尾部,周國和楚國很憎惡這種天象。
慧星出現,宋、衛、陳、鄭四國都遭災害。
考察當時的周國和楚國,沒有什麼過錯,而宋、衛、陳、鄭四國也沒有惡跡。
然而歲星首先侵入「朱雀」尾部,災氣在天空垂現,在此之後,周國、楚國才有災禍,宋、衛、陳、鄭四國同時都遭了災禍。
歲星使周、楚二國遭禍,天氣使宋、衛、陳、鄭四國受災,怎麼知道不是「白虹貫日」導致荊軻殺秦王,不是「太白食昴」引起衛先生在長平出謀畫策呢?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