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義覺迷錄
三、追查謠言,務必要剷除禍根
編者按:岳鍾琪雖然引誘張熙供出了指使他投書的曾靜,以及有關的一些人姓名。
但雍正仍不滿足,而下令岳鍾琪追查逆書中的一些謠傳,是從哪裡聽來的。
至於逆書中說有那些謠傳,不得而知,因為這封逆書,始終未被公佈。
不過,根據《大義覺迷錄》「卷一」中為自己辯護的上諭中看來,無非是說雍正殺父逼母、屠一殺 兄弟和功臣、好酒、好色等等。
像這種涉及皇宮和朝廷的內幕,曾靜等窮山僻鄉的人,是決不可能知曉的,必有傳播的人。
在雍正的心目中,一定是出自以前與他爭奪皇位的幾個兄弟的一黨一 羽之口,所以他才決心追查到底,將對手的余一黨一 一網打荊所以後文有追查被流放到廣西的幾個太監和欽犯的事情。
從本奏折中,已經可以看出雍正的一些想法和做法。
雍正對曾靜這些小百姓並沒真正興趣,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政治對手身上。
【原文】
陝西總督臣岳鍾琪謹奏,為遵旨密訊,根據實復奏事。
竊查逆犯夏靚,即曾靜。
遣徒張倬,即張熙。
所投逆書,臣遵旨密封進呈。
茲於本月初九日,跪接朱批諭旨,命臣將伊從何處所聞,隨便再與言之,看伊如何論議,欽此。
伏念臣前於乍接逆書之始,粗閱數行,發豎目裂,未暇詢其言所從來。
即隨後屢次誘訊,亦未忍再舉共污藏之詞究詰所自,實為疏忽。
但彼時誘吐逆一黨一 實情,曾偽許其即行釋放。
及張熙吐露實情之後,數日不見釋放,自覺被誘,遂憂懼倉惶,痛苦流涕。
臣恐有他虞,隨令署長安縣事、咸寧縣丞李元,持張熙攜住長安縣衙署中,仍派標員兵丁看守伴宿。
近因李元稟稱,張熙偶以感冒有疾,是以未即傳訊。
一二日後,聞已稍愈,隨密喚入臣署,設法訊誘。
臣思逆犯張熙,狡黠最甚,見兵弁看守月餘,彼必料臣已經入告。
臣是以先向張熙言,爾師書於我自斷斷不敢進呈。
但爾既來,我亦不敢不奏,所以將爾暫留。
不料聖天子浩蕩仁恩,轉憐爾等或系大有才猷,越在草莽,不但不加罪責,且欲收而用之,故今密喚爾來,告知此意,但如此聖主,爾等何以全然不知,甚至爾師書中,還有那些奇駭之說。
當初是何處聽來,便認以為實呢?據張熙供稱,前自湖南往一江一 浙時,乃由水路,有搭船之人所言如此。
臣問同舟者何等之人,住居何處,是何姓名?據供偶然搭船,不過行路客商,實未問其裡居姓字。
臣問其人是何等形貌,據供匆匆回答,但記其言,至其人實不能記憶。
臣問雲貴等省有作此言否?據供並未走過雲貴。
臣問你由川到陝,亦聞有作此言者否?據供這是今年從旱路來,不但未聞此等語言,路上且有人說是好皇帝。
我心裡正也疑惑,要問是如何好處,他們走路的人就說,也說不明白。
【譯文】
陝西總督臣岳鍾琪謹奏,為遵照聖旨秘密審訊,據實奏報回復事。
查叛逆犯夏靚,即真名曾靜,派他徒弟張倬,即真名張熙,來臣處投遞的逆書,臣已遵旨密封進呈。
今於本月初九日,跪接皇上親自書寫的硃筆批示,命令臣把他所聽到的一些謠傳是源於何處,自然隨便地在談話中套問,看他有什麼說法,欽此。
回憶臣從前突然接到逆書的時候,粗略地翻看了幾行,就憤怒得豎發瞪目,沒顧得上詢問他這些謠言是從哪裡聽來的。
即使是以後幾次審訊,也不忍再說出他那些污蔑的話,去追究其來源,實是疏忽之極。
但當時引誘他吐供出逆一黨一 實情時,曾經假作允許對他很快的釋放。
等到張熙吐露出實情後,好幾天不見釋放他,張熙才覺得是被誘騙了,遂憂愁慌恐,痛哭流涕。
臣恐怕發生別的意外,便令代理長安縣事、咸寧縣縣丞李元,把張熙帶往長安縣衙門居住,仍派官兵看守和伴宿。
近來因聽李元稟報,說張熙因為感冒有病,所以一直沒有提審他。
一二天以後,聽說他病已稍愈,遂秘密地把他叫到臣衙門中來,設法引誘他招供。
臣想逆犯張熙,狡黠得很,他看見被兵丁看守一個多月,他必然會料到臣已經要告朝廷了。
所以臣先向張熙說,你老師給我的書信,我是絕對不敢進呈給皇上的,但是你既然來到我這裡,我亦不敢不稟報給皇上,所以把你暫時留在這裡。
不料聖明的皇上的恩德仁惠十分浩蕩,反而憐惜你們,或許你們有很大的才能,被埋沒於草莽之中,所以不但不對你們加以罪責,而且還打算把他們收伏重用。
所以今天特秘密把你叫來,告訴你們皇上的這個想法。
但是當今有這樣英明的皇上,你們為什麼完全不知道呢?至於你師傅的書信中,還有那些奇怪駭人的說法,當初是從哪裡聽來的,便信以為真呢?
據張熙供說:以前從湖南往一江一 蘇、浙一江一 的時候,是從水路走的,有搭同一條船的人,在船上說的。
臣問那同船的是什麼樣的人,住在什麼地方,姓名是什麼?據張熙供說,由於是偶然搭船,不過是過路客商,實在沒有問他住址姓名。
臣又問他那人是什麼相貌,據他供稱,因為匆匆問答,只記得他的言語,其容貌則實在不能記憶了。
臣問雲、貴等省有傳說這些謠言的嗎?據他供說,沒有去過雲、貴,所以不知。
臣又問,你從四川到陝西來,一路上聽到過這類謠言嗎?據他供說,今年是從旱路上來的,不但沒有聽到這類謠言,路上還有人說當今是個好皇帝。
我心裡也正在疑惑,要問好處在什麼地方,他們走路的人,就是說也說不明白。
【原文】
臣云:「此惟我輩大臣方知天德聖治之萬一,其道路愚民,但知感頌,如何說得詳細?皇上至性誠孝,諒一陰一三年,齋居素服,更行兼服之典,此其盡禮盡制,雖三代以上,亦所未聞。
至今一動一言,無不慕效聖主,每逢稱述,惻愴涕零。
至於友愛弟昆,敦篤宗室,不以嚴勝慈,不以恩廢法。
爾等即通文墨,當知周旦何以作相,管蔡何以得辜。
即知聖天子用法用恩,悉由天理,自然之極則矣。
若乃治功高深廣遠,如尊心崇文,減豁丁條,治水營田,蠲租發帑,頻施賑貸,視民如傷,立賢無方,求才若渴,體察群吏,信任大臣,無利不興,無弊不革。
凡此史不勝書,口難盡述者,爾等或不能遍曉,即如爾等如此大逆不道,雖遇堯舜,亦無不震怒,立置極刑,乃聖主父母一之 心天地之量,尚且殷殷拳拳,詢及爾等學術才技,欲宥海山之罪案,曲收蟻介之微長。
此其廣大寬仁,自古帝王莫可比。
似今但將舟中之人,據實說出,爾等即有生機,若仍執迷是自誤也。」
逆犯張熙聞臣此語,亦惶恐云:「果如此,是我等悖謬自作之孽,何可復一活,舟中人實不能記憶」
等語。
臣因此伏思,從前於邸抄內,見提臣路振揚奏對,以聖主天性即惡旨酒,乃出於生安,並非有意,而外人竟有稱聖天子惟酒無量等語。
是雖股肱大臣,非親侍燕飲,不能深悉。
傳言相反至於此極。
此皆系從前不軌之徒,捏造流布。
今曾靜等既敢謀大逆,則其污天蔑日之言,何所不至。
臣細訊張熙,既毫無指實,即所供舟中傳說者,若果有其人,亦未必非前此造言之餘一黨一 。
統俟捕獲曾靜之日,再加研訊,自無遁情。
臣謹將現今密訊事由,據實覆奏。
伏乞皇上俯賜睿鑒施行。
謹奏。
雍正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朱批:欣悅覽之。
此事朕實慶幸,感天祖之慈見也,毫無憤怒處。
朕從來秉性卒然臨之不驚,無故加之不怒。
二句實能之,何況此有益無損之妄言。
此案審明,諸逆盡獲時,自另有旨諭。
【譯文】
臣對他說:「這惟有我們這些大臣才能知道皇上崇高道德和英明治國的好處萬分之一,那些道路上的愚民百姓,只知道歌頌罷了,怎麼能會把道理說得詳細呢?皇上的性情十分誠孝,守孝三年,一直齋居素衣,而且更執行兼為父皇母后戴孝的典制,這種盡禮盡制,雖然在夏、商、週三代聖明的盛世,也是沒有聽到過的。
至今一言一行,沒有不倣傚著聖祖皇帝,每逢稱述到聖祖皇帝的英明德業,沒有不思念得流涕墮淚的。
至於友愛兄弟,和睦宗室,不以嚴厲而影響慈愛,不以恩惠而影響國法。
你們既是讀書識字的人,應當知道當年周公旦怎麼做宰相,管叔和蔡叔是怎麼被誅殺的。
既然知道聖明的天子對於用法和用恩,都是依據天理自然為最高標準。
又如治理國家的功績高深廣遠,比如尊重思想崇敬文人,減免賦稅勞役,治水開田,遇災荒減租,發國庫來救濟貧民;對待百姓如對待自己身上傷口一樣小心;使用賢能的不管他出身於什麼地方,求有才的人如饑似渴,能夠體察各級官吏,給大臣以充分信任;只要有利於國家和百姓的事,沒有不努力去辦的;只要是弊病,沒有不加革除的。
像這些功績,記也記載不完,說也說不盡,你們大概也不可能完全知道。
即使像你們這樣大逆不道的人,就是遇到堯舜一樣的英明君主,也不會沒有不震怒的,會立刻處以極刑。
而當今皇上卻用父母一樣的愛心,天地一樣的寬闊胸懷,殷切拳拳的心思,詢問你們的才學技能,打算赦免如山似海的大罪,發揮你們微小如蟻的一技之長。
這種廣大寬厚的仁德,自古的帝王是沒有一個能比得上的。
像今天你只要把在船上傳播謠言的人,據實供出來,你便有了生機;如果依然執迷不悟,是自己耽誤自己。」
逆犯張熙聽了臣的這一段話,也十分惶恐,他說:「如果真是這樣,那是我們錯誤自作的孽,怎樣能復一活,船上說話的人,現在確實記不起來了」等話。
臣因此細想,從前在邸抄朝報裡看到,有提督臣路振楊奏對皇上,說到皇上天性就厭惡吃酒,這是天生的,並不是有意戒酒的;而外邊卻傳說皇上酒量大得沒節制等話。
這點即使是國家大臣,除非親自陪同皇上宴會,也是不能深知的。
而傳謠卻和這相反到極點。
這都是從前那些圖謀不軌的人,所捏造散佈的。
如今曾靜等人既敢一陰一謀叛逆大事,那麼他們說些污天蔑日的話,是無所不至的。
臣細問張熙,既然沒有一點實證可指,即使他供出的船中傳謠的人,是實有其人,也未必不是以前這樣造謠的余一黨一 。
這些都須在捕獲曾靜以後,再加細細審問,自然不會有遺漏的情況。
臣今將密訊的情況,據實奏報。
請皇上發下英明指示以便執行。
謹奏。
雍正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雍正硃筆批示:很高興地看到這份奏章,此事朕實在感到欣慶,感謝上天和祖宗的保佑慈愛,並沒有一點憤怒的地方。
朕從來的秉性就是突然遇亂不驚,無故加在身上的惡言不怒,這二句話確實能做到,何況是些有益無害的妄言呢?等這案審明以後,諸叛逆犯人一網打盡時,朕自然另有諭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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