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義覺迷錄
急下詔書,各路兵馬展開大緝捕
編者按:雍正接到岳鍾琪十月初二日奏折後,於十月九日即指示執政大臣通知湖南巡撫逮捕曾靜等人外,同時又下此諭旨,通知浙一江一 總督李衛,查抄呂留良家,並拘拿其在浙同一黨一 。
自此,拉開了大逮捕的序幕。
和碩怡親王、大學士張、蔣,字寄浙一江一 總督李。
【原文】
雍正六年十月初九日上諭:岳鍾琪處有投書之奸民,始初不肯供出伙一黨一 之姓名,後被岳鍾琪設計發誓引誘,始陸續供出十餘人,其在楚省者已差人前往查拿;可將供出浙一江一 之人開出,令李衛密行緝捕,明白究問,並將所供別省之人,亦開單內,令李衛知之。
總之,查拿匪類以速慎為要,正犯勿使漏網,無辜不可拖累。
又奸民口中供出浙一江一 呂留良等,可將岳鍾琪奏折抄寄李衛一一研究,並查其書籍,倘伙賊即獲之後,再當詰問一黨一 羽,其應行拘緝者,即著李衛一面辦理,一面奏聞。
欽此。
遵旨寄信前來,並將岳鍾琪總督奏折及名單抄錄,馳寄總督,可遵旨慎寄,速行辦理。
切。
十月初十日。
【譯文】
和碩怡親王,大學士張廷玉,蔣廷錫書面寄給浙一江一 總督李衛。
雍正六年(年)十月初九日奉皇上諭旨:「岳鍾琪處有投書的奸民,開始不願供出同一黨一 的姓名,以後經岳鍾琪設計發誓結盟引誘,才陸續供出十幾個人。
其中湖南省的已派人去查拿;可將供出的浙一江一 人,開列名單讓李衛秘密捉拿逮捕,徹底審訊。
並將所供出別省的人,開列在清單上,讓李衛知道。
總之,緝拿叛逆以快速謹慎為原則,不要讓罪刑嚴重的犯人漏網,不要拖累無罪的人。
另:張倬口中供出的浙一江一 呂留良等,可把岳鍾琪的奏折抄寫一份寄給李衛,讓他一一研究,並搜查呂氏的書籍。
倘若這伙逆賊已被擒獲,還應追查他們的一黨一 羽,其中應施行拘捕的,就命令李衛一面辦理,一面奏明情況。
欽此。」
我們謹遵旨寄給前來,把岳鍾琪總督的奏折和逆賊名單抄錄一份,快馬飛寄李衛總督,可遵旨慎寄。
快速辦理。
切記。
雍正六年(年)十月初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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