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笈七簽
卷六十三 金丹部一
◎玄辨元君辨金虎鉛汞造鼎入金秘真肘後方上篇
夫金虎鉛汞者,不出五行。
萬物生成,因一陽一而結,因一陰一而生。
一陰一者道之基,一陽一者盈之始。
一陽一不能獨立,一陰一不可自生。
人民萬類,皆稟一氣。
判二儀,從混沌分後,因兆立基,句屈伸達而生,因造化父母成形還本,各歸其根變化也。
一陰一陽一相奪,法象乃立。
坎一離二,從一陰一歸一陽一。
火一水二,從一陽一歸一陰一。
水二火一,前者象,後者質,如身內修道之真源。
重玄義幽,暗契真理,雙喻鉛汞二一陰一,水之二也。
火性炎上,寄方自守,火之一也。
在天地之間,配象五行。
在人身田中,心為火藏,在肺下,其數一;腎為水藏,雙居命門,其數二。
足明火一水二,為道之祖。
悟者修行,神仙不難。
玄珠優遊於赤水中,胚結成胎。
還丹亦生於玄一,因一陽一發騰為流珠。
足明三五與一,天地之至一精一,變化須臾。
且如內修得一者,一陰一丹氣也,氣能存生。
外修得一者一陽一丹,丹成服餌,功能內固性命,外化五金。
乃知修行不二,至藥無雙,天人合道,理契自然。
非一陰一不生,非一陽一不成,還丹一交一 一媾,不出於水,火金木土,猶即符應候,丹自成矣。
丹基在一,但辨得真鉛真汞二物。
真一陰一真一陽一,大道也。
故托易象,藥不須斤,立三百八十四銖。
象月兩弦,上下對望。
二八十六,故立一十六兩。
剩少即不合爻象,節符用事也。
坎離為藥,天地為爐,乾坤震巽,為運卦生成。
但以符結,一陰一氣,變為白馬牙,一陽一氣變為金砂。
「金砂入五內,霧散如風雨。」
雖無外一施,妙用無極,此皆長生出世之方,還丹之至道。
元君、三景真一人每至元日,會議得道之子,有分者感天曹赤帝君敕以金簡硃書,乃示此訣。
若內行不真,心生猶豫,口是心非,終無得理。
學者但行不二之心,道師必當自至,以戒後來者也。
△旨教五行內用訣
訣曰:辨藥並火候法象,上清真經諸仙籍秘錄纂要及歌中,但遇五行,不出數內,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
土無正位,游於四季。
五行生於土,土生於金,金生於水,水生於木,木生於火。
甲之一精一結媾,萬物成形,生死歸於后土。
土主黃,金主白,但看雞子內黃外白,二氣相感,分判自然,豈假外物為情而反也。
一、北方,黑,子水,金之寄位,五行之始,道之基。
黑鉛硃砂中自生者,牙也。
日月照曜時足,在砂中性白伏火,名曰天生鉛也。
二、南方,赤,午火之正數,火寄位硃丹。
丹者,南方之異名。
硃砂,鉛之父母,仰月也。
三、東方,青,卯木,道之本宗,一陰一陽一父母,萬物各稟一氣,皆同此祖。
所資負一陰一抱一陽一,甲之一精一,曰火之本父母,日魂也。
四、西方,白,酉金,神水之寄位。
轉北成西,卯酉相望,金木相剋,水火一交一 運,以成大道。
一陰一之一精一,月魄也。
五、中央,黃,戊巳土,華池之寄位。
黃能制水,不流自死。
土是還丹父母也,生死在於父母。
父者火,母者土,制伏萬物不起,各依本父母。
故曰金鼎土釜,故雲三五與一,不差也。
訣曰:日者,積一陽一之一精一,其數有九,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含和萬物,布氣生靈。
日之烏,黑也,色黑,像北方壬癸水,名曰一陽一中一陰一精一,一陽一含一陰一也。
是以離支,丙丁火宮,得九之名,結氣硃英,煉之固形。
三五與一,龍一虎來迎。
古之仙者,煉日之一精一,身歸純一陽一,飛游太清。
且水銀水類,而含一陽一性,外一陽一而內一陰一。
一陽一象黃,一陰一象白,是知外赤裡白,故水銀生於硃砂中,是汞產於鉛也。
此明一陽一中有一陰一,不孤一陰一寡一陽一也。
訣曰:月者,積一陰一之一精一,而成坎位,其數守一,一陰一陽一含牙,魂魄相應。
一陰一陽一也,如日月之蟾烏,一陰一陽一兩氣雙白色,像西方庚辛金,名曰一陰一中一陽一精一,一陰一含一陽一也。
是以坎支壬癸水宮,得一之名,氣結玄英。
喻人皆因父母傳氣而成形,遞相含育,自然之道。
藥物象月,從一陽一而受一陰一,胎而含一陽一精一,外一陰一而內一陽一。
一陰一象白,一陽一象黃,故外白裡黃,是以白金生於河車。
河車者,火赤色之名,硃砂也,故雲砂產於金。
此明一陰一中有一陽一,不孤一陽一寡一陰一也。
訣曰:硃鉛二物,入爐合銷爍,取其一精一,添入丹魂之中,用立乾,其聖如神。
故得稱奼女者,鉛也,砂者,白金也。
金基黃輕黃轝也。
訣曰:一者,丹基,水也,鉛在內;二者,火基,木也,符在內;五者,土基,母也,金在內。
修丹不悟真一之理,互說金石為藥,又不得節符火候,還丹因何而立乎?
訣曰:大丹並非金銀、銅鐵、鉛錫、曾青、雄黃、五礬諸雜金石等,蓋各有毒,備諸制伏君臣,可治疾,並無延駐之功。
訣曰:硃砂得傍門制伏,治世疾,駐顏,無長生之分,何也?緣不得本父母及爻象,失其元氣故也。
訣曰:汞者,水一精一之名,受含符信曰汞,飛起為流珠。
故云:「丹砂流汞父,戊巳黃金母」也。
訣曰:凝流珠為白金,此明白金從一中成形貌也。
金水道並使,以金為黑鉛。
一陰一中一陽一生,反老為少,一陰一之一精一,物極即反,已老卻少,遂之長生。
故水銀生於北方,來居火位,相一交一 以成大丹。
訣曰:上聖隱秘,愚昧自迷設用。
凡鉛黑金汞銀為河車,雄黃為土,金銀為母,並非至藥之源凡鉛者,銅鐵草並有鉛及有礦鉛,並凡鉛也。
真鉛者,子母鉛也。
有銀者,是鉛為大丹神水,金之母也,子母相得其情也。
訣曰:金為月一精一,以處一陽一位。
汞含離氣,以應六爻。
天地之靈,孕日月之一精一,否極泰來,一陰一盡一陽一生,皆順天道而為也。
訣曰:從月一日受符,六氣從性成情,十六至三十,六氣從情成性,像偃月魄月出沒之象。
訣曰:金為父,木為母,震為長男,兌為少女。
白者,歸一之名;金者,得位之稱;黑者,性含水色;鉛者,同金之類;黃者,像土,牙者主生;子者,九轉之運名;河者,水之基;車者,符育之功。
訣曰:世人不悟硃砂者,鉛之母;符者,丹之父。
生死歸於后土,黃能制水不流,自生自死。
生亦依於土,死亦依於土。
土者,火之母也。
訣曰:硃砂是鉛之祖,還丹之基,鉛生於硃砂。
故云:汞生於鉛,砂產於金。
悟者萬無一焉。
訣曰:硃砂一陰一汞,天符運育,日月滿足,自生出曰一陽一汞,此是一陽一為君,一陰一為臣,二汞本一物無二。
訣曰:寶丹本乎一物而生,自無外入。
譬如蚌吸月華之氣,為珠在腹,豈有異類而成?
訣曰:太丹有三品:上者汞,中者丹,下者砂。
悟者歸一無二。
金虎含一陰一,位屬西方,真氣內藏,寄生太一陰一,玄鉛而為至一精一,名曰龍一虎。
卯酉相剋,子午相望,此是天地一陰一陽一輪軸轉運造化也。
訣曰:九轉二百七十日,每月換鼎至九鼎,換之便妙,不換亦得受符。
金性低昂,十五金性全滅,三十日道窮乃歸子,坤元受符,三物同沒於土。
一陽一符上騰,至於宗廟即下降,巽生受符。
乾坤震巽,蟠虯上下,五行藏伏,一陰一陽一燮理,往來天道之用,週而復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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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金鼎銘
后土金鼎生死長,七神室明,三圓五一陰一一混沌,徘徊天地五里。
一陽一陽一兩頭,狀如雞子。
形具莫差,黃白在裡。
厚薄均勻,六一固濟。
好守午門,參同自契。
訣曰:一者,五行之始,月之一陰一魄,位居坎中,藥生於一陰一暗之處。
時人不知金公之理,金者太白之名,公者物中之尊,呼之曰鉛。
訣曰:金入中宮,太一大庚成,赤鳥守黃烏,蒼龍伏籍,白虎制取,本類相聚,故曰參同。
訣曰:黑鉛入仰月,配合為夫妻,一陽一魂合一陰一魄,兩情自和同。
世人不悟,正五金八石是一陰一之總數,配合運動為丹者。
八石者,八卦;五金者,五行火候也。
訣曰:不容之木,是甲之父母,所以受制於金。
金孕水安,水必存金;木孕火制,火必假木。
訣曰:鉛水者,砂中自生之液,主一陽一;汞水者,砂中抽出之液,主一陰一。
是鉛水制汞水。
訣曰:鉛水者,符也;汞火者,砂中抽出之液,故雲鉛火制汞火。
水合其性,火合其形,二物在鼎中被真符制之,遂不飛走。
然氣相臨,吞蝕變化,得稱大還。
訣曰:丹砂木一精一,得金乃並。
參銖不偏,至聖至靈。
世人不悟,見金視之如土。
藥曰:太玄一陰一符,道生一陰一陽一,一陰一陽一生五行,合為還丹,故名龍一虎。
龍者,一陽一氣,木也;虎者,一陰一氣,金也。
訣曰:受持二木漸順,汞雖得伏,未是大丹。
且要服食,可治世疾延壽。
守至九轉,蒼狼黃色。
守三年,太元之氣足,色歸北方黑色。
服之一刀圭金粟之小分,長生住世。
刀圭可制汞一斤,成白道。
守五年,服食可三銖,長生。
一銖,可點鐵水銀各一斤,成赤道。
守九年,畢法,服食可二銖,長生住世,點水銀及五色瓦爍各一斤,用藥一銖,各隨本色成寶。
訣曰:太丹守運,三年氣足,以木密為丸麻子大,依分兩服食,奉藥跪坐面東向,念天真,餌之。
其丹九粒,系之臂後,出入往來,奏表上書,登壇拜謁,人皆欽重。
或有悖惡逆一黨一 ,生意向人自散;或入山林,居迥野,猛獸毒蟲,山林物魅,摧心伏藏,不敢為害;至於一交一 戰鬥敵,週回待衛五百人,不遭弓矢鋒刃損傷。
所在之處,土地靈祗,悉皆侍衛。
古今法造神鏡及凡銅鐵鏡,用藥一粒磨之,自然通靈;若用一粒書符,作法口解,召集五嶽,天仙龍神,萬靈立至,驅策自一由 。
世人有疾,書一字吞之立愈。
死七日未壞者,內二丸兩鼻中,返魂卻活。
七日外不得已死者,內一丸口中,埋之不腐,禽一獸 並同。
藥守九年,取四銖和黃土一斤水煮,三日成黃金。
用之不道,殃罰七祖,身為下鬼。
天道秘密,容易輕洩,見世必招仙官譴謫,種種不稱意,神理同煞,順慎無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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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隱甲法象天符用火併合金造鼎肘後方下篇
經曰:甲者,木火之祖,其數三,成數九,正位生於東方青,寄位丙丁,萬物之師,火之父母,日之一精一魂,一陽一之始祖,照曜成形,名曰魂。
日者,在天為直符,能發洩萬物;在地為地符,爨熟萬物。
一陽一氣分判,故稱木一精一,青腰使者。
一陰一陽一二性,契證參同,金砂火並,三五與一,還丹自靈。
三者木,一陽一精一之父母,一陰一汞一陽一汞並是,一陽一精一照曜,結媾生成,強名金砂,天地之至一精一也。
丹者,一陽一之一陰一汞,一陽一反為臣,二也,硃砂是謂之火鉛。
五者土,主母,一陰一中一陽一精一,一陰一之一陽一汞,一陰一反為君,一也,黑鉛是謂之水基。
九銖一陽一魂謂之真水,喻居離位,一陽一中一陰一;三煉一陰一魄,謂之黃銀,喻居坎位,一陰一中一陽一,故號水銀。
水火相一交一 ,混沌自並,克復歸一,成形無外物,故雲一陰一火自會。
其符理由人消息,即合天道聖意上品。
金丹第一訣曰:火鉛制火火自滅,一陰一陽一進退數七八,受氣分離在半月,三十道窮起復處,養育通靈九個月。
又曰:一陰一陽一二汞同一形,先後配合自有情;用金反應為神水,華池得母由木一精一。
直符一交一 運依爻象,悟者得之丹自靈;化寶服食長生路,天地反還三一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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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符合天符法象
訣曰:夫修金丹,合符法象,大演易道。
行符初候,喻起建子月,一陽一爻動,喻生坎位。
初九潛龍勿用,一陽一氣混沌分判。
冬至後一一陽一衝,過甲子為上元,從子時起,始為一一陽一生。
見龍在田爻動,驚蟄受一陽一用事,謂之一一陽一生。
遇甲為火之父母,故法喻用火,便像十一月受一陽一。
故從子起,一陽一生於一陰一暗之中壬癸宮。
符至建午月,一陽一中一陰一生,符喻同一陽一全也。
經曰:起計行符,子喻斤兩,爻動,初一陰一太一陽一,火一陰一奇一陽一,符共信四五銘而兩合。
經曰:日月玄象,五行起伏,始數為一一陽一,生象天地,發揮傍通,情也。
驚蟄萌兆並行。
經曰:但取春分,晝夜停用符,一陽一爻漸生,至大壯,法喻從一至十五,像春夏火木用事,從文入武。
十六日取秋分,晝夜停,一陰一爻漸生,至一陰一盛月盡,法喻秋冬金水用事,從武入文。
並喻合更漏一百刻,故應天之玄象,藏伏沒在晦閏,合朓腓之數也。
即天道,日月行度無差。
經曰:符從子起,亦非火之父母。
子者,一陰一中一爻之始。
子喻斤兩,造化軸轄之總數,是一陰一陽一起伏,法喻行符合刻漏分氣,用符合斤兩喻也。
符動生於辰巳,至二週半,午首分氣,終於戌亥,非子之正位。
經曰:還丹行符法象,只喻天符一陰一符行度,易道合更漏,五行四時,運轉無差,二十八宿斗杓諸星位,並所主休咎吉凶之兆。
修丹法象正用,不在數用之限。
行符定用法本,火在下,古法行符象喻也。
經曰:一陰一長生翻符在上,像冬至夏至,一陽一陰一上下。
故上用符守鼎,審依爻象,進退斤兩。
然用一陰一谷子依灰覆藉,茗燼為依尤佳。
但消息皆一陽一向一陰一伏藏,通如土蜂穴,勿令氣洩。
經曰:從一至第七日半,便像一季,以次遇子即加。
子生坎位,故明一陰一內一一陽一生。
法象故從子起,漸加爻至立夏,夏至象火,王母相背,十五十六計符,共當六十符。
望前為一陽一,望後為一陰一。
一陰一生從十七合十四,漸退至立冬,冬至五行數盡,終三十實數。
共計合符,日用都依六爻,上下生成,終始數。
正用符日計,都合五行天符,六候足,為一陰一符一陽一符各守界受氣之總數。
經曰:起伏法象,一陽一符一陰一符,藥物並不得逾斤。
故合大演一週,週而復始,乾坤大理,運軸大數。
又合乾策二百一十六,坤策百四十四,總喻合天符行度之數,即火符自然。
初候兩日半一氣,三十時二週半,至五分氣,符歷十二支五週,計六十時,行符五日一候足,當用五爻十符;第二候兩日半一氣,三十時二週半,至午分氣,還歷五週,計六十時,行符至十日兩候足,當用十爻二十符;第三候兩日半一氣,三十時二週半,至午分氣,還歷五週,計六十時,行符至十五日三候足,當用十五爻三十符。
經曰:十五日前為白月,一陽一符,火木用事;後十五日為黑月,一陰一符,金水用事。
退符漸計,合還九起,爻動始數應,一陽一奇一陰一偶,合六一四 銘同兩用。
二符初爻為定,遇子則加,逢一陰一即退,週而復始。
法象天符,建子發洩,一陽一動之始,混沌欲分,潛龍未見,須遇甲為一陽一之父母,分氣屬一陽一道上元,始一陽一動行符,震復用事,便像初九,並用氣候,以喻孟春。
每行符巡歷十二辰週半終已,三十時二日半;起午分氣,又二週半終亥,計六十時,以象仲春,二九象法,坤兌氣一交一 ,初候五日。
第二候一陰一陽一起伏,天地初一交一 ,法喻季春,屬上九事。
後遇分氣計爻,符用翻譯,但從子至已;午亥畢還復起。
第三候至初九,分氣屬一陰一道上元,一陰一生退符,巽遘用事,便像孟秋,漸退候歸三十。
五行數已盡起伏,志在用火,失在抽添,即氣候錯令。
若依玄象無虧,神靈自契,一象不足,與瓦礫無殊。
進退明守期候,還丹自成。
夫修至藥,須用真鉛汞,子母混沌自相扶,炋爍應氣候,金水相並,歸戊己一交一 合。
象嬰兒受氣於母,母隱子胎,子藏於金中含孕,自然金一精一石液相反,一飛一伏,一陽一推一陰一證,像雞子黃,一精一在母而隱伏,外白裡黃,河車運轉,須臾脫胎。
象萌芽伸屈,萬類各稟一氣而受形。
然未有功能變化,神足作用,故立養育,感動大丹,明喻故用法象,方合聖意。
托易道,五金八石,六爻生成,乾坤互用,運轉正氣,定五週,分午首,終亥起子,進退加爻,藏伏時節,乃合天道,參同自然,須依更漏用火,即合符不差。
但依晝夜停用符,每十二辰,遇子即如,行符一月,便像四時。
或九月,或三年,或守畢法,九祀而終,喻大演九週,太一君臣人民合局之數,丹自靈矣。
能內固性命,外化五金,轉弄顏色,服食多少,及變世寶,說在《辨藥龍一虎肘後方》。
分類:道教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