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笈七簽》卷九十四 仙籍語論要記部三:夫人之所貴者,生也;生之所貴者,道也。人之有道,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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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笈七簽》卷九十四 仙籍語論要記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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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四 仙籍語論要記部三

◎坐忘論並序凡七篇

夫人之所貴者,生也;生之所貴者,道也。

人之有道,如魚之有水。

涸轍之魚,猶希升水。

弱喪之俗,無心造道。

惡生死之苦,愛生死之業。

重道德之名,輕道德之行。

喜色味為得志,鄙恬素為窮辱。

竭難得之貨,市來生之福。

縱易染之情,喪今身之道。

自雲智巧,如夢如迷。

生來死去,循環萬劫。

審惟倒置,何甚如之!筆《妙真經》云:人常失道,非道失人;人常去生,非生去道。

故養生者慎勿失道,為道者慎勿失生。

使道與生相守,生與道相保,二者不相離,然後乃長久。

言長久者,得道之質也。

經云:生者,天之大德也,地之大樂也,人之大福也。

道人致之,非命祿也。

又《西升經》云:我命在我,不屬於天。

由此言之,修短在己,得非天與,失非人奪。

捫心苦晚,時不少留。

所恨朝菌之年,已過知命,歸道之要,猶未精通。

為惜寸一陰一,速如景燭。

勉尋經旨,事簡理直,其事易行。

與心病相應者,約著安心坐忌之法,略成七條,修道階次,兼其樞翼,以編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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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敬

夫信者道之根,敬者德之蒂。

根深則道可長,蒂固則德可茂。

然則璧耀連城之彩,卞和致刖;言開保國之效,伍子從誅。

斯乃形器著而心緒迷,理事萌而情思忽。

況至道超於色味,真性隔於可欲,而能聞希微以懸信,聽罔象而不惑者哉!如人有聞坐忌之法,信是修道之要,敬仰尊重,決定無疑者,加之勤行,得道必矣。

故莊週云:隳肢體,黜聰明,離形去智,同於大通,是謂坐忌。

夫坐忌者,何所不忌哉!內不覺其一身,外不知乎宇宙,與道冥一,萬慮皆遺,故莊子雲,同於大通。

此則言淺而意深,惑者聞而不信,懷寶求寶,其如之何?故經云:信不足,有不信。

謂信道之心不足者,乃有不信之禍及之,何道之可望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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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緣

斷緣者,謂斷有為俗事之緣也。

棄事則形不勞,無為則心自安。

恬簡日就,塵累日薄,跡彌遠俗,心彌近道,至神至聖,孰不由此乎?故經云:塞其兌,閉其門,終身不勤。

或顯德露能,來人保己;或遺問慶吊,以事往還;或假修隱逸,情希升進;或酒食邀致,以望後恩。

斯乃巧蘊機心,以干時利,既非順道,深妨正業。

凡此之類,皆應絕之。

故經云:開其兌,濟其事,終身不救。

我但不唱,彼自不和;彼雖有唱,我不和之。

舊緣漸斷,新緣莫結。

醴一交一 勢合,自致日疏,無事安閒,方可修道。

故莊子云:不將不迎。

為無一交一 俗之情故也。

又云:無為名一屍一,無為謀府,無為事任,無為知主。

若事有不可廢者,不得已而行之,勿遂生愛,系心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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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心

夫心者,一身之主,百神之帥。

靜則生慧,動則成昏。

欣迷幻境之中,唯言實是;甘宴有為之內,誰悟虛非?心識顛癡,良由所托之地。

且卜鄰而居,猶從改操;擇一交一 而友,尚能致益。

況身離生死之境,心居至道之中,安不捨彼乎?能不得此乎?所以學道之初,要須安坐,收心離境,住無所有,不著一物,自入虛無,心乃合道。

故經云:至道之中,寂無所有,神用無方,心體亦然。

源其心體,以道為本。

但為心神被染,蒙蔽漸深,流浪日久,遂與道隔。

今若能淨除心垢,開釋神本,名曰修道。

無復流浪,與道冥合,安在道中,名曰歸根。

守根不離,名曰靜定。

靜定日久,病消命復。

復而又續,自得知常。

知則無所不明,常則永無變滅。

出離生死,實由於此。

是故法道安心,貴無所著。

故經云:夫物芸芸,各歸其根。

歸根曰靜,靜曰覆命。

覆命曰常,知常曰明。

若執心住空,還是有所,非謂無所。

凡住有所,則自令人心勞氣發,既不合理,又反成疾。

但心不著物,又得不動,此是真定正基。

用此為定,心氣調和,久益輕爽。

以此為驗,則邪正可知。

若心起皆滅,不簡是非,永斷知覺,入於盲定。

若任心所起,一無收制,則與凡人元來不別。

若唯斷善惡,心無指歸,肆意浮游,待自定者,徒自誤耳。

若遍行諸事,言心無染者,於言甚美,於行甚非,真學之流,特宜戒此。

今則息亂而不滅照,守靜而不著空,行之有常,自得真見。

如有時事,或法有要疑者,且任思量,令事得濟,所疑復悟,此亦生慧正根。

事訖則止,實莫多思,多思則以知害恬,為子傷本,雖騁一時之俊,終虧萬代之業。

若煩邪亂想,隨覺則除。

若聞毀譽之名,善惡等事,皆即撥去,莫將心受。

若心受之即心滿,心滿則道無所居。

所有聞見,如不聞見,則是非美惡不入於心。

心不受外,名曰虛心;心不逐外,名曰安心。

心安而虛,則道自來止。

故經云:人能虛心無為,非欲於道,道自歸之。

內心既無所著,外行亦無所為。

非靜非穢,故毀譽無從生;非智非愚,故利害無由至。

實則順中為常,權可與時消息,苟免諸累,是其智也。

若非時非事,役思強為者,自雲不著,終非真覺。

何邪?心法如眼也。

纖毫入眼,眼則不安;小事開心,心必動亂。

既有動病,難入定門。

是故修道之要,急在除玻病若不除,終不得定。

又如良田,荊棘未誅,雖下種一子,嘉苗不成。

愛見思慮,是心荊棘。

若不除翦,定慧不生。

或身居富貴,或學備經史,言則慈儉,行乃貪殘。

辯足以飾非,勢足以威物,得則名己,過必尤人。

此病最深,雖學無益。

所以然者,為自是故。

然此心由來依境,未慣獨立,乍無所托,難以自安。

縱得暫安,還復散亂。

隨起隨制,務令不動,久久調熟,自得安閒。

無問晝夜,行立坐臥,及應事之時,常須作意安之。

若心得定,但須安養,莫有惱觸。

少得定分,則堪自樂。

漸漸馴狎,唯覺清遠。

平生所重,已嫌弊漏,況因定生慧,深違真假乎!牛馬,家畜也,放縱不收,猶自生鯁,不受駕御;鷹鸇野鳥也,被人擊絆,終日在手,自然調熟。

況心之放逸,縱任不收,唯益粗疏,何能觀妙?故經云:雖有拱璧,以先駟馬,不如坐進此道。

夫法之妙者,其在能行,不在能言。

行之則此言為當,不行則此言為妄。

又時人所學,貴難賤易。

若深論法,惟廣說虛無,思慮所不達,行用所無階者,則歎不可思議,而下風盡禮。

如其信言不美,指事陳情,聞則心解,言則可行者,此實不可思議,而人不信。

故經云:吾言甚易知,甚易行。

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夫唯不知,是以不吾知也。

或有言火不熱,燈不照暗,稱為妙義。

夫火以熱為用,燈以照為功。

今則盛言火不熱,未嘗一時廢火;空言燈不照暗,必須終夜然燈。

言行相違,理實無齲此只破相之言,而人反以為深元之妙。

雖則惠子之宏辯,莊生以為不堪。

膚受之流,誰能科簡?至學之士,庶不留心。

或曰:夫為大道者,在物而心不染,處動而神不亂,無事而不為,無時而不寂。

今猶避事而取靜,離動而之定,勞於控制,乃有動靜二心,滯於住守,是成取捨兩玻不覺其所執,仍自謂道之階要,何其謬耶!述曰:總物而稱大,道物之謂道,在物而不染,處事而不亂,真為大矣!實為妙矣!然謂吾子之鑒有所未明。

何則?徒見貝錦之輝煥,未曉始抽於素絲;才聞鳴鶴之沖天,詎織先資於谷食?蔽日之干,起於毫末;神凝之聖,積一習一 而成。

今徒學語其聖德,而不知聖之所以德。

可謂見卯而求時夜,見彈而求鴞炙。

何其造次哉!筆經云: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然後乃至大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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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事

夫人之生也,必營於事物。

事物稱萬,不獨委於一人。

巢林一枝,鳥見遺於叢葦;飲河滿腹,獸不吝於洪波。

外求諸物,內明諸己。

知生之有分,不務分之所無;識事之有當,不任非當之事。

事非當則傷於智力,務過分則斃於形神。

身且不安,何情及道?是以修道之人,要須斷簡事物,知其閒要,較量輕重,識其去取,非要非重,皆應絕之。

猶人食有酒肉,衣有羅綺,身有名位,財有金玉。

此並情慾之餘好,非益生之良藥,眾皆徇之,自致亡敗。

靜而思之,何迷之甚!筆莊子云:達生之情者,不務生之所無。

以為生之所無生之所無以為者,分之外物也。

蔬食弊衣,足延性命,豈待酒食羅綺,然後為生哉!是故於生無要用者,並須去之;於生雖用,有餘者,亦須捨之。

財有害氣,積則傷人。

雖少猶累,而況多乎!今以隨侯之珠,彈千仞之雀,人猶笑之。

況棄道德,忽性命,而從非要,以自促伐者乎!夫以名位比於道德,則名位假而賤,道德真而貴。

能知貴賤,應須去齲不以名害身,不以位易道。

故《莊子》云:行名失己,非士也。

《西升經》云:抱元守一,至度神仙,子未能守,但坐榮官。

若不簡擇,觸事皆為,則身勞智昏,修道事闕。

若處事安閒,在物無累者,自屬證成之人。

若實未成,而言無累者,誠自誑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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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觀

夫觀者,智士之先鑒,能人之善察。

究儻來之禍福,詳動靜之吉凶。

得見機前,因之造適。

深祈衛定,功務全生。

自始之末,行無遺累。

理不違此,故謂之真觀。

然則一餐一寢,居為損益之源,一言一行,堪成禍福之本。

雖則巧持其末,不如拙戒其本。

觀本知末,又非躁競之情。

是故收心簡事,日損有為。

體靜心閒,方能觀見真理。

故經云:常無慾,以觀其妙。

然於修道之身,必資衣食。

事有不可廢,物有不可棄者,當須虛襟而受之,明目而當之,勿以為妨,心生煩躁。

若見事為事而煩躁者,心病已動,何名安心?夫人事衣食者,我之船舫。

我欲渡海,事資船舫。

渡海若訖,理自不留。

何因未渡,先欲廢船?衣食虛幻,實不足營。

為欲出離虛幻,故求衣食。

雖有營求之事,莫生得失之心。

則有事無事,心常安泰。

與物同求,而不同貪;與物同得,而不同積。

不貪故無憂,不積故無失。

跡每同人,心常異俗。

此實行之宗要,可力為之。

前雖斷簡,病有難除者,且依法觀之。

若色病重者,當觀染色,都由想耳。

想若不生,終無色事。

若知色想外空,色心內妄,妄心空想,誰為色主?經云:色者,全是想耳!想悉是空,何有色耶?又思妖妍美色,甚於狐魅。

狐魅惑人,令人厭患。

身雖致死,不入惡道,為厭患故,永離邪一婬一。

妖艷惑人,令人愛著,乃至身死,留戀彌深。

為邪念故,死墮地獄,永夫人道,福路長乖。

故經云:今世發心為夫妻,死後不得俱生人道。

所以者何?為邪念故。

又觀色若定是美,何故魚見深入,鳥見高飛?仙人以為穢濁,賢士喻之刀斧?一生之命,七日不食,便至於死。

百年無色,芃免夭傷。

故知色者,非身心之切要,適為性命之讎賊,何乃擊戀,自取銷毀?若見他人為惡,心生嫌惡者,猶如見人自一殺己身,引項,承取他刃,以自害命。

他自為惡,不遣伐當,何故引取他惡,以為己病?又見為惡者若可嫌,見為善者亦須惡。

夫何故?同障道故。

若苦貧者,則審觀之,誰與我貧?天地平等,覆載無私,我今貧苦,非天地也。

父母生子,欲令富貴,我今貧賤,非由父母。

人及鬼神,自救無暇,何能有力,將貧與我?進退尋察,無所從來,乃知我業也,乃知天命也。

業由我造,命由天賦。

業命之有,猶影響之逐形聲,既不可逃,又不可怨。

唯有智者,因而善之,樂天知命,不覺貧之可苦。

故莊子云:業入而不可捨。

為自業。

故貧病來入,不可捨止。

經云:天地不能改其操,一陰一陽一不能回其業。

由此言之,故知真命非假物也;有何怨焉?又如勇士逢賊,無所畏懼,揮劍當前,群寇皆潰,功勳一立,榮祿終身。

今有貧病惱害我者,則寇賊也;我有正心,則勇士也;用智觀察,則揮劍也;惱累消除,則戰勝也;湛然常樂,則榮祿也。

凡有苦事,來迫我心,不作此觀,而生憂惱者,如人逢賊,不立功勳,棄甲背軍,以受逃亡之罪。

去樂就苦,何可愍焉!若病者,當觀此病,由有我身,我若無身,患無所托。

故經云:及吾無身,吾有何患?次觀於心,亦無真宰,內外求覓,無能受者。

所有計念,從妄心生,若枯體灰心,則萬病俱泯。

若惡死者,應念我身,是神之捨。

身今老病,氣力衰微,如屋朽壞,不堪居止,自須捨離,別處求安。

身死神逝,亦復如是。

若戀生惡死,拒違變化,則神識錯亂,自失正業。

以此托生,受氣之際,不感清秀,多逢濁辱。

蓋下愚貪鄙,實此之由。

是故當生不悅,順死無惡者,一為生死理齊,二為後身成業。

若貪愛萬境,一愛一玻一肢有疾,猶令舉體不安,而況一心萬疾,身欲長生,豈可得乎?凡有愛惡,皆是妄生。

積妄不除,何以見道?是故心捨諸欲,住無所有,除情正信,然後返觀舊所癡愛,自生厭保若以合境之心觀境,終身不覺有惡;如將離境之心觀境,方能了見是非。

譬如醒人,能知醉者為惡;如其自醉,不覺他非。

故經云:吾本棄俗,厭離人間。

又云:耳目聲色,為子留愆,鼻口所喜,香味是怨。

老君厭世棄俗,猶見香味為怨。

嗜欲之流焉知鮑肆為臭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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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定

夫定者,盡俗之極地,致道之初基,一習一 靜之成功,持安之畢事。

形如槁木,心若死灰,無感無求,寂泊之至。

無心於定而無所不定,故曰泰定。

莊子云:宇泰定者,發乎天光。

宇則心也,天光則慧也。

心為道之器宇,虛靜至極,則道居而慧生。

慧出本性,非適今有,故曰天光。

但以貪愛濁亂,遂至昏迷,澡雪柔挺,復歸純靜。

本真神識,稍稍自明,非謂今時,別生他慧。

慧既生已,寶而懷之,勿為多知,以傷於定。

非生慧之難,慧而不用為難。

自古忘形者眾,忘名者寡。

慧而不用,是忘名者也,天下希及之,是故為難。

貴能不驕,富能不奢,為無俗過,故得長守富貴。

定而不動,慧而不用,德而不恃,為無道過,故得深證常道。

故《莊子》云:知道易,勿言難。

知而不言,所以之天;知而言之,所以之人。

古之人,天而不人。

慧能知道,非得道也。

人知得慧之利,未知得道之益。

因慧以明至理,縱辯以感物情。

與心徇事,觸類而長,自雲處動,而心常寂焉。

知寂者,寂以待物乎?此行此言,俱非泰定。

智雖出眾,彌不近道。

本期逐鹿,獲兔而歸。

所得蓋微,良由局校故《莊子》云:古之修道者,以恬養智。

智生而無以知為也,謂之以智養恬。

智與恬一交一 相養,而和理出其性。

恬智則定慧也,和理則道德也。

有智不用,以安其恬。

養而久之,自成道德。

然論此定,因為而得成。

或因觀利而見害,懼禍而息心;或因損捨滌除,積一習一 心熟,同歸於定,鹹若自然。

疾雷破山而不驚,白刃一交一 前而無懼。

視名利如過隙,知生死若潰癰。

故知用志不分,乃凝神也。

心之虛妙,不可思也。

夫心之為物,即體非有,隨用非無;不馳而速,不召而至;怒則玄石飲羽,怨則硃夏殞霜;縱惡則九幽匪遙,積善則三清何遠?忽來忽往,動寂不能名;時可時否,蓍龜莫能測;其為調御,豈鹿馬比其難乎!太上老君運常善以救人,升靈台而演妙,略二乘之因果,廣萬有之自然。

漸之以日損,頓之以不學。

喻則張弓鑿戶,法則挫銳解紛。

修之有途,一習一 以成性。

黜聰隳體,嗒焉坐忘,不動於寂,幾微入照。

履殊方者,了義無日,由斯道者,觀妙可期。

力少功多,要矣!妙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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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道

夫道者,神異之物,靈而有性,虛而無象,隨迎莫測,影響莫求,不知所以不然而然之。

通生無匱,謂之道。

至聖得之於古,妙法傳之於今。

循名究理,全然有實。

上士純信,克己勤行。

空心谷神,唯道來集。

道有至力,染易形神。

形隨道通,與神為一。

形神合一,謂之神人。

神性虛融,體無變滅。

形與之同,故無生死。

隱則形同於神,顯則神同於形。

所以蹈水火而無害,對日月而無影,存亡在己,出入無間。

身為滓質,猶至虛妙,況其靈智益深益遠乎!筆《靈寶經》云:身神共一則為真身。

又《西升經》云:形神合同,故能長久。

然虛心之道,力有深淺,深則兼被於形,淺則唯及其心。

被形者,則神人也;及心者,但得慧覺而已。

身不免謝,何則?慧是心用,用多則體勞。

初得小慧,悅而多辯,神氣散洩,無靈潤身,生致早終,道故難備。

經雲一屍一解,此之謂也。

是故大人捨光藏暉,以期全備。

凝神寶氣,學道無心,神與道合,謂之得道。

故經云:同於道者,道亦得之。

又云:古之所以貴此道者,何不日求以得,有罪以免耶?山有玉,草木因之不凋,人懷道,形體得之永固。

資薰日久,變質同神。

練神入微,與道冥一。

散一身為萬法,混萬法為一身。

智照無邊,形超有際。

總色空以為用,合造化以為功。

真應無方,信惟道德。

故《西升經》云:與天同心而無知,與道同身而無體,然後大道盛矣。

而言盛者,謂證得其極。

又云:神不出身,與道同久。

且身與道同,則無時而不存。

心與道同,則無法而不通。

耳則道耳,無聲而不聞;眼則道眼,無色而不見。

六根洞達,良由於此。

至論玄教,為利深廣,循文究理,嘗試言之。

夫上清隱秘,一精一修在感,假神丹以煉質,智識為之洞忘;《道德》開宗,勤信唯一,蘊虛心以滌累,形骸得之絕影。

方便善巧,俱會道源;心體相資,理逾車室。

從外因內,異軌同歸。

該通奧賾,議默無逮。

二者之妙,故非孔釋之所能鄰。

其餘不知,蓋是常耳。

分類:道教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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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道德部卷二 混元混洞開闢劫運部卷三 道教本始部卷四 道教經法傳授部卷五 經教相承部卷六 三洞經教部卷七 三洞經教部本文卷八 三洞經教部經釋卷九 三洞經教部經釋卷十 三洞經教部經卷十一 三洞經教部經二卷十二 三洞經教部經三卷十三 三洞經教部經四卷十四 三洞經教部經五卷十五 三洞經教部經六卷十六 三洞經教部經七卷十七 三洞經教部經八卷十八 三洞經教部經九卷十九 三洞經教部經十卷二十 三洞經教部經十一卷二十一 天地部一卷二十二 天地部二卷二十三 日月星辰部一卷二十四 日月星辰部二卷二十五 日月星辰部三卷二十六 十洲三島部卷二十七 洞天福地部卷二十八 二十八治部卷二十九 稟生受命部一卷三十 稟生受命部二卷三十一 稟生受命部三卷三十二 雜修攝部一卷三十三 雜修攝部二卷三十四 雜修攝部三卷三十五 雜修攝部四卷三十六 雜修攝部五卷三十七 齋戒部卷三十八 說戒部一卷三十九 說戒部二卷四十 說戒部三卷四十一 雜法部卷四十二 存思部一卷四十三 存思部二卷四十四 存思部三卷四十五 秘要訣法部一卷四十六 秘要訣法部二卷四十七 秘要訣法部三卷四十八 秘要訣法部四卷四十九 秘要訣法部五卷五十 秘要訣法部六卷五十一 秘要訣法部七卷五十二 雜要圖訣法部卷五十三 雜秘要訣法部卷五十四 魂神部一卷五十五 魂神部二卷五十六 諸家氣法部一卷五十七 諸家氣法部二卷五十八 諸家氣法部三卷五十九 諸家氣法部四卷六十 諸家氣法部五卷六十一 諸家氣法部六卷六十二 諸家氣法部七卷六十三 金丹部一卷六十四 金丹部二卷六十五 金丹部三卷六十六 金丹部四卷六十七 金丹部五卷六十八 金丹部六卷六十九 金丹部七卷七十 金丹部八卷七十一 金丹部九卷七十二 金丹部十卷七十三 金丹部十一卷七十四 方藥部一卷七十五 方藥部二卷七十六 方藥部三卷七十七 方藥部四卷七十八 方藥部五卷七十九 符圖部一卷八十 符圖部二卷八十一 庚申部一卷八十二 庚申部二卷八十三 庚申部三卷八十四 屍解部一卷八十五 屍解部二卷八十七 諸真要略部卷八十八 仙籍旨訣部卷八十九 諸真語論部卷九十 七部語要部卷九十一 七部名數要記部卷九十二 仙籍語論要記部一卷九十三 仙籍語論要記部二卷九十四 仙籍語論要記部三卷九十五 仙籍語論要記部四卷九十六 讚頌部讚頌歌卷九十七 讚頌部歌詩卷九十八 讚頌部詩讚辭卷九十九 讚頌部贊詩詞卷一百 紀傳部紀一卷一百一 紀傳部紀二卷一百二 紀傳部紀三卷一百三 紀傳部傳一卷一百四 紀傳部傳二卷一百五 紀傳部傳三卷一百六 紀傳部傳四卷一百七 紀傳部傳五卷一百八 紀傳部傳六卷一百九 紀傳部傳七卷一百一十 紀傳部傳八卷一百一十一 紀傳部傳九卷一百一十二 紀傳部傳十卷一百一十三 紀傳部傳十一卷一百一十四 經傳部傳十三卷一百一十五 紀傳部傳十四卷一百一十六 紀傳部傳十五卷一百一十七 靈驗部一卷一百一十八 靈驗部二卷一百一十九 靈驗部三卷一百二十 靈驗部四卷一百二十一 靈驗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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