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笈七簽
卷八十八 仙籍旨訣部
◎道生旨 ──谷神子裴鉶述
鍾陵郡之西山,有洪崖壇焉。
壇側有棲真子楊君,知余有道,詣予請述道生之宗旨。
余曰:子不聽《西升經》云:人徒知天地萬物,而不知生之所由。
又曰:吾與天地分一氣而治,自守根本,非效眾人。
是知修道之士,若不知生之所由,道之根本,則茫茫然罔測道之來矣!欲求長生,先修所生之本。
子能曉耶?楊生曰:未悟。
予告曰:欲曉則速具誓戒。
楊君再拜具詞曰:某才器瑣微,行能幽晦。
將葷血為滋味,以艷容為歡娛。
罪根既深,神彩益濁。
豈三魂之寧謐?被五賊之戰爭。
以恍惚而暢懷,極其喜樂,俄悼亡而感物,過甚悲傷。
振蕩命門,壞墮元氣。
虛羸漸逼,豈異一屍一居?枯槁欲來,何難骨立?鹽梅銷鑠,寒暑煎熬。
既非金石之身,須示風霜之鬢。
大患擬作,微軀豈安?實為聾瞽之徒,豈覺幽玄之理?步步就死,兀兀不知。
人間或有道高河上,術入壺中。
霓服羽衣,一遊而縮其地脈,珠幢玉節,一舉而登其天門。
變瓦礫於金丹,改容儀於玉液。
造化由己,修行在心。
魚縱涸而重波,骨雖枯而再肉。
伏以小子螻蟻之命,纖芥之軀,昏濁無知,敗亡有日。
忽神鑿其竅,天啟其心,善達玄關,志求道要。
慕真仙而汲汲,如飢渴中腸;陋浮世之悠悠,若煙埃滿眼。
欲冀希夷之質,長含橐龠之間。
擺去塵機,冥搜真樸。
推無形於恍惚,見有物而萌芽。
至此時則萬象空搖,寸誠不撓,敢匍匐懇請,誓戒深詞。
存歸太上之清壇,靖想虛皇之寶座。
仙童握節,侍女焚香。
既得事之證明,豈將心而猶豫?疑誤冰泮,端倪釭流。
荷重德而便頂丘山,感深恩而已銘肝膈。
若非人妄洩,得士不傳,則觸景罪殃,動足受禍。
指陳白日,契約丹誠,無任驚魂泣血之至。
予即告之曰:子既誠懇如是,予當語子生生所由。
人之根本者,男一精一女血既凝,有道自然而生,為水一點,今膀胱之水,是其餘也。
水中有氣,鬱鬱然未有所著。
欻然感天地純一陽一真一精一之華,入於氣而相依憑,氣遂養之,是謂之神。
神之甚微,雖得水氣養之澆溉,懼氣強而見迫。
若水之澆溉,物之甲拆,又不可以浸之,浸之則其甲即死矣。
仍於水中,純一陽一真一精一之華生為二腎也。
二者,以應一陰一陽一之數,遂隔水擎捧其神與氣,乃得氣與腎神之靈,是謂氣為母,神為子。
道干既育,萬物成體。
子母既長,不可同處。
須放其子之造化,成其窟宅,然母亦安矣。
神又須物引而離其母,乃借水之兩點氣,如腎之數。
神以一陽一光守而凝之,然又慮水之盛,兼五行不足,無以成物,而假土來克其水。
慮土克其水盡,又假木來克其土。
慮木克其土盡,又假金來克其木,慮金克其木荊又假火來克其金。
火若克其金盡,即內以水救之。
是謂轉相生,轉相制成物,是謂人之眼。
眼者,與天地合體,五行足矣。
所以眼當中黑,水也;次黃,土也;次青,木也;次白,金也;次赤,火也;其事明也。
五色既成,一陽一神乃寄光於其上,是謂神光焉。
眼之位屬肝者,緣光明如日,日出東方,肝在東方而屬木,故肝藏得而管之。
《黃庭經》云:肝神龍煙字含明。
注云:日出東方,故曰含明。
神者,純一陽一也,勢長飛動,如天之日月而轉動也。
其眼漸上升,須照燭其外,為神之樞機。
而神則合居其內,而主其中。
神專盻其眼,漸漸不覺已離其母。
若眼者,只要引神而離其母,後居外與神相應,不可附其眼,則依前不成造化矣。
其氣母雖離其子,終須養其子成長安穩,若中途而廢,則彼此不能安矣。
即須假木來生火,是為心焉,使心而盛其神。
心之內空方寸,乃受神而居,其神曰靈也。
故謂心為靈台。
神是一陽一也,心為火焉,故神得而居其內。
蓋水流濕,火就燥之義。
道書曰:心為神之都是也。
所以心靈於諸髒者,緣神之故,非心獨能靈焉!若無神之在內,則與諸髒何異?但緣心屬一陽一之故,勢多飛動,因茲便乃不得停爾!目但確然而定其神,則心亦不動矣。
蓋須修道一習一 熟,不然者,大難不搖動其心耳。
其次肝、肺、脾、六腑、五體、九竅、毛髮之類,皆神得而造化焉!扒取眼之規則耳,即眼為五臟之苗也。
如此三九二百七十日,則應一陽一之數極,人之體備具矣。
然神自離其母后,更不復到本來凝結之處。
蓋人漸被五味沉之而不清泠,神雖同用,氣雖同行,終不解卻相養、卻相成,但相反爾!今以子母相離本者,蓋緣未有窟宅,諸體尚闕,所以事須相離而各造化。
及其彼此安穩,更不相吊省,豈有子母得為順序哉!今言心為氣馬,但意到則氣到。
今人或偶使氣到諸處,則不解到根本從來相合處耳。
修道之士,不可不留意焉。
脾去腎近者,若眼中黑,與赤遠矣,足可明之。
其神雖都於心,亦寄位於一精一中,養其體,潤其性,保其骨髓,使其堅強,人之壽考,神亦得久安於人一體 中矣!凡人臨危險而毛髮寒豎者,是神恐傷其窟宅爾。
若人之暴橫而死者,元氣猶強而未弱,還元返本不得,或為匿鬼而憑陵於人。
蓋元神不病,器用不銷耗使其然也。
則《春秋》云:匹夫匹婦,強死魂魄,憑依於人是焉。
於強死中,其神或漸耗未盡,卻被氣盛將去為人,則分明記得前生事也。
則鮑靚記井,羊祜識環之類,大約記得前生事者也。
童子暴橫而死,一精一氣未散使其然爾。
所言一精一者,積津氣而成,若動搖而出,則神不安,為滑而決洩,減耗神之用也。
一精一之既竭,神亦耗盡,微微然漸與初來相類。
然心氣既壯,水氣又盛,人一體 堅強,五味薄鑠,則氣與神不相當。
既而無戀,求住不得,欻然而去歸空,卻成舊時真一精一之英華,附之於天,所言洩性不滅是也。
則《禮記》云:骨肉化為土,魂氣歸於天。
元神如主,千神如臣,元神既去,千神無主,國之空耳。
所以謂心為帝王。
水氣既無一陽一氣管攝,亦便散也。
二物既去,則人一體 傾去,謂死即無所知也。
舉世人皆為好道修道,不知道是何物而修耶?凡人好酒,必知是曲米所作,凡人好色,必知是西施洛甫,凡人好財,必知是金玉寶貨耳。
且押韻從東字起首,至於「法」字數萬,皆著切腳,人盡能辨認之,唯至「道」一字,則懵然不會。
或雲虛無自然,修心行善,竟不能知其旨也。
既不知之,則向何門而修哉?殊不知:道,水也,在人身曰氣也。
所以雲道生一,蓋水藏也。
一一陰一一一陽一謂之道,蓋水火也。
一一陽一既去,一一陰一亦散,是不成道也,人須死矣。
夫天地生於道,蓋浮世界耳。
是謂道去則人死,水干則魚終。
所以一陰一氣為母者,是內一陰一之根本,非外一陰一邪之氣也。
所說一陽一神者,是純一陽一之一精一英,是元神也,非五臟諸體之神也。
元神能生其三魂七魄及諸體之神爾!
《黃庭經》云:腎神玄冥字育嬰。
注曰:腎一精一為子,故曰育嬰。
二腎之中,男為一精一門,女為子宮。
一精一門既開,腎氣亦洩,不獨內一陽一而散,內一陰一亦竭。
所以腎為一陰一之都,心為一陽一之都。
凡生化先從一陰一而入一陽一,是萬物從濕而生也。
蓋一精一亦從腎中而出,其子亦從腎中而成,是不離腎臟耳。
大約心之元神,俱借其體而共治之,三魂亦助成爾。
但專為害者,乃七魄三一屍一,句外一陰一邪之氣而賊身,往往神氣多不敵,則人死矣。
人死,則三一屍一七魄暢焉!夫元神,君也,一屍一魄之類,亦臣耳。
若狡蠹之臣,亂其國而迫其君也。
若修養其氣,壯其神,則七魄三一屍一終不能勝,壽自長生耳。
夫不疾暴死者,蓋脈偶然蹶澀,不到一髒,其髒既弱,遂為五行遞相剋,至於火盡一陽一脈絕,則神去人自死矣。
蓋脈蹶澀不行而阻之,亦中有傷敗使其然也。
昔扁鵲治虢太子病雲,所謂一屍一蹶也。
以一陽一脈下墜,一陰一脈上爭,會閉氣而不達,上有絕一陽一之脈,下有破一陰一之經,絕一陽一之氣,色氣管於脈,故形濁如死狀。
夫一陽一入支蘭髒,蹶者生;一陰一入支蘭髒,蹶者死。
此數事者,皆五臟之中,時時暴作者也。
良工取之,拙者疑殆。
信有之矣!
於戲!目營萬象,心虛異端,神被牽驅,身無管攝,則室家無主,國邑傾頹,固其宜矣!主人不修捨宇而外經營,則捨宇日有危壞矣!夫人若知神之所主,子母運行,則修身了達之門可見矣!若無所主,但任呼吸喉中,主通理臟腑,消化谷氣而已。
終不能還一陰一返一陽一,填補血腦。
又眾人之呼吸,與真一人之呼吸殊矣6南華真經》云:眾人之息以喉,真一人之息以踵。
注云:從根本中來。
又云:其息深深。
此其義也,豈容易哉!若但信其自呼吸,未有得道哉!夫一呼一吸不得神宰,則不全其呼吸耳。
真一人曰:「若神能御氣,則鼻不失息。」
斯言至矣!又能咽其津,以意送之至氣海中,則直灌其靈根矣!
吁!今之人不會神與體彼此是非邪?人能算盡萬物,而不能算其神與體,何感而相成?但記三歲之後事,而三歲已前昧無所知也。
若到算歸其盡處,即自見神與體元氣配合之根由,則了然無二物。
知神與真氣同體假名,則一存一想,歸其真矣!此所謂深根固蒂。
夫復氣者,復於本生之處,如《週易·復卦》褲云:一一陽一生五一陰一之下。
若還丹之義,非伏與服也,其義明矣!天為受氣之始,氣是有形之根。
氣不得形,無因而立;形不得氣,無因而成。
二物相資,乃能混合。
聖人知外用之無益,所以還元返本,握固胎息,洞明於內,調理於中,取合元和之大樸,不死之福庭。
夫神和則可以照徹於五臟,氣和則可以使用於四胑。
道經云:三月內視,注一心,守一神,則神光化生,纏一綿 五臟。
凡人勞神役役,無一息駐於形中,而希長生,不亦遠乎!若能胎息道成,一精一氣有主,則使男子莖中無壅一精一,婦人臍下不結嬰。
萬化之用,莫先乎氣。
至人之用,莫妙乎神。
虛無之中,有物謂之神;窈冥之中,有一精一謂之氣。
吁!其神與氣,來既恍惚,去無聯兆。
其來也則難,其去也甚易,是以聖人悲痛而惜之。
於戲!世人何容易而驅其氣也。
不知形者,不可與言氣;不知氣者,不可與言神。
知神者,則資道矣。
《易》曰:一精一氣為物,遊魂為變。
變易不節,人不長生。
所以王母有金璫玉珮之道,軒轅行內視返本之術,不可不信之。
吁!萬物有終,而天地長久。
人民有死,真一人長生,乃俱一陰一陽一交一 感之氣矣。
人能守其一陰一陽一,一陰一陽一亦能守人矣。
天地不死,而人自死,化腐於其間哉!夫崩牆毀堞,土能填之;老木衰果,以枝接之;破車漏船,木能補之;折鼎穿釜,鐵能固之;人遇衰老,返神活之;皆上仙成敗之言,不可不知也。
夫一陽一丹可以上升,一陰一丹可以輕舉。
一陽一丹即大還之丹,一陰一丹即是內修返本之理。
黃帝問道於廣成子,廣成子曰:無勞爾形,無搖爾一精一,少思寡慾,可得長生。
夫道之最要,以一精一為根,以氣為蒂。
經云:耽養靈柯不復枯。
夫含真之道,御養之術,訣之在口,不傳之於箋翰也。
伹能寂然不動,感而遂通,泯滅萬慮,久久一習一 熟,用晦而明,必得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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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生辨疑訣 ──棲真子施肩吾述
一氣無方,與時消息。
萬物生死,共氣盛衰,處自然之間,而皆不知所以然而然。
其所稟一習一 ,在覆載之下,有形者先須知其本,知其本則末無不通;修道者先須正其源,正其源則流無不應。
若棄其本而外求,背其源以邪究,雖?盡百家,學窮諸子,徒廣虛論之功,終無攝養之效。
得者觀之,實為自悟耳!今歷觀世間,好道之流,不可勝數。
雖知恬淡以自守,全不知恬淡之中有妙用矣。
雖知虛無以為理,全不知虛無之中而無不為矣。
若不知虛無恬淡妙用之理,徒委志於寂默之間,妄作於形神之外,是謂無益之用,非攝生之鴻漸也。
且神由形住,形以神留,神苟外遷,形亦難保。
抑又服餌草木金石以固其形,而不知草木金石之性,不究四時順逆之儀,久而服之,反傷和氣,遠不出中年之內,疾害俱生。
使夫輕薄之流,皆謂系風捕影,不可得也。
翻以學者為不肖,以真隱為詭道,不亦傷哉!或人以此事而譏余曰:「吾聞學道可致長生,吾自童年至於暮齒,見學道之人,已千數矣。
服氣絕粒者,驅役考召者,清淨無慾者,修仙煉行者,如斯之流,未有聞其不死者也。
身歿幽壤之下,徒以一屍一解為名。
推此而論之,蓋得者猶靈骨耳!非可學而得之。」
余聞斯論,不覺心愍然於內,神恍惚於外,沉吟之間,乃太息而應之曰:觀子向來所說,實亦鄙之甚矣!迷之尤矣!今世人學凡間之事,猶有成與不成,豈況妙本玄深,昏昏默默,一胡一 可造次而得之?且大道無親,感之即應,苟雲靈骨,無乃疏乎!然夫服氣絕粒者,道家之所尚,人苟得之,皆有不食輕舉之效。
便自言腸胃無滓,立致雲霓,形體獲輕,坐希鸞鶴。
采餌者復以毛女為憑,呼吸者又引靈龜作證,曾不知真氣暗減,胎一精一內枯,猶執滯理於松筠,守迷端於翰墨,良可嗟矣!寧不怪乎?至於驅役考召之流,蓋是道中之法事,研討至一精一,窮其真誥,誠為身外之虛名,妄矣!且元和之氣,非時長而有之,未有此形,天地之間,已有之矣。
經曰:先天地而生。
即元氣矣。
此身有者,父母一交一 合,施其元氣。
元氣者,真一精一矣。
何以明之?一精一留於身則身生,一精一施於人則生人,移此一精一氣,結彼元氣,彼既成於形,此則受損耳。
《內景經》云:長生至慎房中急。
此在乎妙用之道,元氣結之為一精一矣。
身中之一精一,元氣之本。
能使氣一溯一精一,移之上元、下元之中,又采新氣,旬日還為一精一矣。
如彼釜熟其物,則出之,更添新者,回還無窮,天地不足為久壽矣!上元充滿,百節自實,老者反丁,丁者反嬰。
斯得上元下元,我能經絡運度,寬猛是則。
審修我宮,神仙必得,不修我宮,死之必克。
人在氣如魚在水,沉浮東西,莫不由己。
修煉經時,百節盡暢,炅若一陽一春,久乃自知。
若有不通及疾病之處,注意中元,發火以焚之,乃自通,通則愈矣。
心為絳宮,絳宮者赤色,猶火也。
存心炎火,亙乎一身,非特為氣道流通,抑亦銷其邪也。
凡欲行氣之前,但焚之一度。
經曰:廣成子積火焚五毒。
五毒,五味矣。
五穀五味不焚之,必能壅遏氣道。
焚之或久,令人煩熱。
存之饞通,即須行氣。
行氣之法,但泯思慮,任神廬微微,元氣自然遍體。
夫氣者,百節毛孔,皆自有之,能以意行之,是賢臣化百姓矣。
何以明氣之在身?但以一丈之竹通其節,以扃一頭,口向中吹之,氣忽然達於筒中,自有元氣相撐而出。
人身中亦猶此筒,思慮既絕,元氣遍身。
遍身之後,兀然而定。
其取定之術,具載《下元篇》中,審而行之,萬不失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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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元歌
契真之道飄遙易,動不動中如有寄。
那知有無可超忽,去住玄機此其義。
此篇調下元之訣。
契真之要,甚不難,人自強難。
飄遙,猶閒暇矣。
能閒暇其身,澄心絕想,三元俱通,仙則近矣。
動不動者,玄珠矣。
謂存下元之中,作一珠可彈丸許大,焰焰然如動又不動。
動中寄者,注意於下丹田之中,有氣海,使氣細細於海,繞珠四合,氣入足,動中寄有其珍珠矣。
中元注下元之珠,元氣乃定,定則外氣不入,內氣不出,兀然與天地同和,命無涯矣。
天地自傾,我長自然矣。
黃帝於赤水求玄珠,赤水則赤血矣。
如玄珠在於氣中,求此珠,珠得必生。
故使罔象,則無思無慮,冥然之後,乃自得此珠矣。
欲知超忽飛昇之道,切在去機。
機去身存,機住身死。
無機胸中純白,自處得失之要。
此其義矣。
後序
沖和子云:余少學道,長乃尤益。
天下名山,靡不尋覽。
躋危躡險,敢憚乎勞!意有殊觀,不遠千里。
乙未歲,步青城之燕谷,幽邃百里,松蘿上蔽於天。
偶遂樵人,步入石窟。
窟內有真一人。
雲姓李氏,不知何許人也。
垂發過腰,姿容冰雪。
余再拜之,怡怡如矣!良久,問從何而來?余因述誠素,願處機履之傍,天幸見錄。
俄經四十三載,忽授《三元之術》。
如訣修之,俾晝作夜。
一紀之後,往往自飛。
玄之又玄,難於數載。
受之者可三十一年傳,傳非其人,災罰可見。
行此道者,五辛陳臭並宜損之,損之在漸,不宜頓矣。
一年之後,氣道充實,自不食矣,其大要在乎泯機,機絕則氣不召而至,不謀而成。
躬自行之,一一神效。
今為註解,庶無後迷。
高尚之徒,幸秘斯訣矣。
分類:道教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