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釋義
六十一
「大國者下流,天下之十十交十十。」
天下大亂,每因大國恃其強盛,欲吞併四海,獨霸一統,擴張國土,有本錢凌十辱小國,以致興兵動戰,萬民遭殃。
欲得天下太平,首先大國、強國要主動安守本分,取法水十性十,去高就下,虛心謙讓。
能以此十十交十十於天下,天下的國家必來投歸而相處。
「天下之十十交十十十牝十,常以靜勝牡。」
「十牝十」,十陰十性十,主靜。
「牡」,十陽十性十,主動。
十陰十陽十相十十交十十,十陰十性十主靜,十陽十性十主動,十牝十必能制勝於牡。
這是天地十陰十陽十相十十交十十的自然之理。
「以靜為下,故大國以下小國,則取小國。
小國以下大國,則取大國。」
既知十陰十以靜取勝,那麼大國就應效其十陰十靜處下之道。
所以,大國以謙讓居下而十十交十十於小國,猶如十牝十以靜定勝於牡動,是以不勞而自益,不戰而自勝,天下小國近悅而遠誼,必四海賓服,如水東流而自歸於十江十海。
小國本沒有威脅大國的力量,亦應安分守己,謙虛謹慎,安其小而從其大。
本著真誠之心,以靜處下,必能取得大國的撫十愛十和庇佑。
「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
大國不過欲兼畜人,小國不過欲入事人。」
所以,或因效十牝十靜虛心自下,取得小國投歸擁戴,或以安分居下而取大國的容納庇佑,總之,有兩個願望:大國的目的不過是欲想小國都來歸順賓服;小國的目的不過是想不受大國、 強國的侮辱欺凌,國土得以完整,百姓得以安寧,不被拋棄而已。
「兩者各得其所欲,故大者宜為下。」
如果大小國傚法十牝十靜,虛心謙下,定能達到兩者的願望。
但最適宜的是大國首先虛心謙下,對小國撫之恩德,視天下如一家,大小同等。
天下安危,主要由大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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