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釋義》九:揣而銳之,不可常保。金玉滿堂,莫之能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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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釋義》九

道德經釋義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

揣而銳之,不可常保。

金玉滿堂,莫之能守。

富貴而驕,自遺其咎。」

「滿招損,謙受益」,此乃自然之理。

器盛物過於盈十滿,必有傾失之患;器物中空,則可容物受益。

既知盈十滿易失,不如寧欠勿足,適可而止。

刀劍磨得過於鋒利,最易銼鈍,傷其鋒刃。

人若鋒芒畢露,亦必受挫,不得常保。

人皆是一個腦袋兩隻手,雖其體智有別,收益有異,由勞動掙得的收益,不會懸殊太過。

不勞而獲,以至金玉滿堂,必有不義,這些金玉必招禍患,不能常保。

身處富貴,最易驕肆。

須知富貴而驕,必遭眾人所惡,咎禍自出。

「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

既知過盈有傾失之患,銳利不可常保其刃,金玉滿堂無法守藏,富貴而驕必遭禍殃,萬事萬物「過猶不及」,那麼,功成名遂,已達頂點,退身於外,也就是理所當然的了。

只有這樣,才能善終其功,善全其名,避免咎禍。

分類:諸子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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