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釋義》三十七:清靜無為的自然之道,永遠不勞心力,順應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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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釋義》三十七

道德經釋義

三十七

「道」常無為,而無不為。

清靜無為的自然之道,永遠不勞心力,順應自然,沒有任何私意造作和妄為,但天下事物,各有條有理.皆是道之所成。

「侯王若能守,萬物將自化。」

侯王如能持守此道,心地純一,真誠不妄,清靜自然,國自治,民自化。

此段經義在本書第五十七章再作詳解。

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

在順化過程中,如出現起不正之欲、逞狂作怪者,不必要採取任何其它的辦法,仍以清靜、無為、真誠、自然、渾全未破的無名之樸而鎮之。

將此段經義,用於養生方面,就是說,在心地起煩腦妄想、情十欲纏繞時,應立即遏制守靜。

「無名之樸,亦將不欲。

不欲以靜,天下將自正。」

渾全未破的「無名之樸」,即是自然之道的體十性十。

在人身,就是未被情十欲鑿喪的先天本十性十,它沒有任何思欲和情妄,至為清靜、純粹。

它是自然的,能鎮百邪,能調理一切紛亂。

能持守這一體十性十,身自修,天下自然太平。

分類:諸子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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