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釋義
八十
「小國寡民。
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
雖有舟車,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復結繩而用之。」
什伯:十、百。
器:軍械。
徙:遷移。
舟車:戰船、戰車。
甲兵:披甲戴盔,全副武裝的士兵。
國家要小,人口要少。
要立大國,創霸業,必然會發動戰爭,互相兼併,互相殘殺,給天下人民帶來災難。
天下有道,各安本分,國小就小,民少就少,根據各自國情治理。
互不侵犯,和諧相處,則不會有戰爭。
沒有戰爭,刀槍鎧甲則無有用場。
使民各安本分,不貪身外之物,保重自己的生存。
不因分外貪求領土以十十交十十爭,雖有戰車和戰船,亦無處用,雖有甲兵,亦無所陳。
使民享受淳厚素樸的天然之樂,相似於上古結繩記事時代的淳樸之風。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
鄰國相望,雞犬之十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各地根據各自所處的地理、物產,享用自產的糧食就感香甜可口,身穿自製的服裝自覺舒適美好,居於自建的房舍就感心安理得,自處實行自己的風土民俗就感自樂。
這是一種自給自足的自治體,在這種自治體中,沒有貧富之分,沒有貴賤之別,各盡所能,各得其所,人與人之間和睦相處,國與國之際,相安無事,只聞見雞鳴狗叫的自然之音,永無戰馬嘶鳴之十聲。
天下太平,萬民康樂。
分類:諸子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