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釋義》六十九:主:無故興師,首先主動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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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釋義》六十九

道德經釋義

六十九

「用兵有言:吾不敢為主而為客,不敢進寸而退尺。」

主:無故興師,首先主動出兵。

客:不得已而應戰。

對於用兵之道,古人說過這樣的話:「不可恃其強十暴而貪圖好殺,以佳兵利器而凌加於人。

妄動兵戈必敗。」

「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

如敵人無故用兵於我,則以自衛應之。

我用兵雖出於不得已,但仍不敢恃勇妄進。

寧願後退一尺,不敢妄進一寸。

「是謂行無行,攘無臂,仍無敵,執無兵。」

「攘」:用力伸臂。

「仍」:臨敵就敵。

「兵」:刀槍劍戟。

有道的聖君明王,懷仁慈之德於蒼生,看不出行兵的行跡,而四海自然賓服。

沒有伸出打人的胳臂,但人人畏威,臨敵沒有殺人之心,而敵人必敗。

沒有十操十持殺人的刀槍劍戟,但敵人必怕。

「禍莫大於輕敵,輕敵則幾喪吾寶。」

恃勇輕敵而好殺,其致禍不淺。

如輕敵好殺,無故用兵,恃強妄進者,是喪失了道的「慈」、「儉」,「不敢為天下先」的自然體十性十。

若心不懷好生之德,天道必以災禍懲罰。

「故,抗兵相加,哀者勝矣。」

兩軍對陣,在兵力相當的情況下,誰勝誰負,其結果只能是心懷仁慈、哀民痛命、體恤蒼生的哀兵獲勝。

分類:諸子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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