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釋義》十六:「虛極」者,是混元無極大道之體,是天地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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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釋義》十六

道德經釋義

十六

「致虛極,」

「虛極」者,是混元無極大道之體,是天地萬物之極。

用何以致於至虛,必要「內觀其心,心無其心;外觀其形,形無其形;遠觀其物,物無其物。

三者既無,唯見於空。

所空既無,無無亦無,無無既無,湛然常寂。

寂無所寂,欲豈能生。

欲既不生,即是真靜」。

如此這般可悟大道的虛無之體。

所謂「致虛極」者,即是此意。

「守靜篤。」

「篤」是純一渾厚,不動不易之意。

靜而至靜者,是混元無極大道之十性十,造化之樞機,品彙之起始。

常人不能體悟者,蓋因時動妄心,以驚元神,著萬物而生貪求,因貪求以致煩惱妄想,憂若身心,便遭濁辱,流十浪十生死,常沉苦海。

由此障迷自十性十,時在昏冥、盲聾之中。

欲悟大道主體十性十者,唯獨專心致志,抱一篤守,寂然不動,方能體悟大道的清靜之十性十。

「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

人的心機始張,七情恣妄,知見炫露,猶如天地間的萬物品類,互為崢嶸,參差並作,忘本逐末,不知返本覆命,故有生死之不常。

吾獨以知七情皆為幻妄,故以返情歸十性十,復守其初,永顧其本。

《老子》五十二章中說:「天下有始。

以為天下母。

既得其母,以知其子。

既知其子,復守其母,沒身不殆……用其光,復歸其明,無遺身殃,是謂『襲常』。」

又如《周易?復卦》云:"初九,不遠復,無只,悔,元吉。

"此以卦爻論之,因初九十陽十剛,而處於復卦之初,是迷而不遠,有立即復本之意。

以上均和本章此段經義相通。

「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

歸根曰靜,靜曰覆命。

覆命曰常。

知常曰明。」

宇宙萬物雖然複雜萬端,但終會復歸於寂靜虛無的本初。

現以人的十性十情嘗試論之:人的本十性十,為各種情態的命十根,如十性十一動,就有喜、怒、哀、樂等情之出現,憂慮、感歎、恐怖、畏懼之發生,浮躁、放縱、狂妄之顯露,但終不會永久如此。

此情一靜,仍復歸於寂靜圓明的本然十性十體。

又如草木逢春夏,千姿百態,崢嶸參並。

時臨秋冬,自然枝枯葉落,歸根覆命,仍返於靜根。

再以萬物而論之:天地間的有形事物,飛潛動植,有情無情,錯綜複雜,形態各異,均由「虛極」而出,「靜篤」而入。

由此足證」虛極」、「靜篤」的自然體十性十,是宇宙萬物的命十根,它是永恆的。

「不知常。

妄作凶。」

此段經義緊接上文。

如肆意逞狂,追逐榮貴,快利耳目,露鋒炫智,不知復其清靜無為的真常之十性十,必流於慾海,迷於妄幻,宛轉世間,漂沉十愛十河,沉滯聲色,迷惑有無,猶如草木斷了命十根,其枝葉必遭枯落之患。

《周易?復卦》中說: 「上六,迷復,凶,有火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於十年不克征。」

此以卦爻論之:上六十陰十柔,居復卦之終,只顧前往,迷於世情,而終不復,是迷其真宗,忘其根本,以致凶敗。

復卦上六的「迷復」,與此章「不知常,妄作凶」意義相通。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

沒身不殆。」

虛無清靜的真常之道,在人謂之十性十,不毀不滅,永恆存在。

故曰「常」。

與太虛同體,無所不容,無所不納。

故曰「知常容」。

真常之十性十,「湛然常寂」,視天下如一已,觀萬物似一身,無有彼此之介,十愛十憎之分,上下之別。

是謂「容乃公」。

無私情,無妄為,順自然,符物理,無為而自治,是謂「公乃王」。

因時順理,因物附物,同天地之造化,同四時之運行,同日月之明晦,萬物生殺,各遂自然,是謂「王乃天」。

真常之道,虛無自然,清靜無為,是天地之根,萬化之宗,無吉凶,無危險,不生不滅,永恆存在,是謂「天乃道,道乃久。

沒身不殆」。

分類:諸子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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