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釋義》三十二:樸雖小,天下不敢臣。侯王若能守,萬物將自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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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釋義》三十二

道德經釋義

三十二

「道常無名。

樸雖小,天下不敢臣。

侯王若能守,萬物將自賓。」

大地是隨從天道春夏秋冬四時運化而才有生長收藏之功。

朝中大臣是服從君主的,妻子是隨從丈夫的。

地、妻、臣此三者均非主宰的倡導前行之道,皆是被支配者。

太古之初,混元未破,恆常自然者,雖然微細而無具體名象可稱,但為宇宙萬象的主宰,誰也不敢把它當隨從者任意支配。

侯王倘若守道,四海自然賓服,天下自然太平。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

人莫之令而自均。」

「甘露」:及時而甘美的雨露。

天地不相十十交十十,十陰十陽十不相合,大旱大澇必作,飄風驟雨必至,天災必來,萬物必殃。

天地十十交十十,十陰十陽十合,必降甘露,滋潤群生,五穀豐登,萬民康樂。

在修養方面,人若清靜無為,恬淡自然,無私無慾,心安理得,身內十陰十陽十二氣自然十十交十十會,百脈暢通,口內甘美之津十液自然產生,滋潤百骸。

「始制有名。

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

知止所以不殆。」

天地間的自然萬物形成之後,均要按事物的類別特徵安名立字,提舉綱紀與科條彰示於外,以其尊卑、高下、先後、主次的次序而定法度。

這些綱紀、科條、法度、典章,不過是事物的形式之名而已。

倘若以這些形式之名申張教令,是忘本逐末。

不但不能大治,反而會擾亂事物之十性十及其真常之德。

事物如失道離德,法度愈嚴明則愈亂。

既知如此,應適可而止,不可專尚此名,而應遵守柔和的自然之道,避免危殆。

「譬道之在天下猶川谷之於十江十海。」

「道」之在天下,猶如大海一般,處於最下,無所不納, 無所不容,千萬條十江十河皆流注於它。

有道的聖人像大海一樣,天下萬民無不願歸服於他。

人若能心如明鏡,十性十如大海,一念不起,則天地之氣必然來聚,日月十精十華自然來會,自然氣足神旺,益壽延年。

分類:諸子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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