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釋義》六十四:事物在安靜的時候容易把持,如動盪起來,就難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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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釋義》六十四

道德經釋義

六十四

「其安易持。」

事物在安靜的時候容易把持,如動盪起來,就難以把持了。

修身者,更為切要。

在內念未發,外物未接的寧靜之時,洗心澄慮,萬念俱消,才能達到清靜真一,元神自在,母子相抱,神氣相守,坎離相十十交十十,水火既濟的境地。

如不然,情十欲一起,外物牽動,以致「煩惱妄想,憂苦神心,便遭濁辱,流十浪十生死,長沉苦海,永失真道」。

「其未兆易謀,其脆易破,其微易散。

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台,起於壘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為者敗之,執者失之。」

治國、謀事、修身亦然,均應在安靜之時,未兆之先,脆弱之際,微小之期,未發生,未動亂之時,防患於未然。

《周易·系辭下傳》曰:「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亂者,有其治者也。

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

又曰:「其亡其亡,繫於苞桑。

君子知幾其神乎!君子上十十交十十不諂,下十十交十十不瀆,其知幾乎,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

「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也。」

天地間萬物芸芸,千難百亂,它的產生發展,都是從未兆開始的。

人的成形,或善或惡,或福或禍,或正大,或邪僻,在初生時,同樣是一個無知無識的素體嬰兒。

其十性十體如一張潔白的素紙,無污而純潔。

如欲教他成才,首先其父母在素日的舉止運念中,以道德給孩子做表率,再在言行儀表上公正無私,不狂不妄,莊重端嚴。

這就給孩子在視聽上作了一個楷模。

久而久之,其孩子漸長,情十欲漸開,在無形中不知不覺地成了才。

反之,如在微小細脆之時不著手,待久十習十成十性十,那就不易解決了。

合抱的大樹,是從微小的毫末長成的;九層的高台,是用一筐筐的土壘起來的;千里之遠行,一步步走才能到達。

此段的中心旨意,是教人在安泰時要有預防危險的準備;國家在大治時,要有預防變亂的準備;存在時,要有消亡的準備。

不能在大治時,貪求享樂,在安靜時橫行逞狂,在富裕時揮霍十浪十費。

貪其享樂,橫行逞狂,揮霍十浪十費,不能認為是小事。

如不在未兆、微小時糾正,而放任自流,將會蔓延發展,鑄成大錯,不可收拾。

「是以聖人無為,故無敗;無執,故無失。

民之從事,常於幾成而敗之。

慎終如始,則無敗事。」

背理徇私的有為之為非敗不可,違逆人倫的有執之執非失不可。

因此聖人「知微知彰」,體虛無之妙道,循天理,順人情,符物之自然而無為無執,所以無敗無失。

常人則不然, 始以道德戒慎,行至中途,因貪世情而忘其道,往往將近成功而敗之。

如能始終如一,則定能成功。

「是以聖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

學不學,復眾人之所過。

以輔萬物主自然,而不敢為。」

常人之所欲者,是功名貨利,口得美味,耳聞樂音,目視麗色。

孰不知功名顯達,貨利色味,皆快於一時。

聖人所欲,不是常人所欲,而是無為、無味、無事的無慾之欲。

常人貴難得之貨,聖人已知因貴以致禍端,故「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

有的人以十奸十詐詭怪為學,是奇是巧,棄真效偽。

聖人所學的是清靜無為虛無自然的不學之學。

我要回復到眾人所過的無味之地,順乎萬物的自然生息,不敢有絲毫的故意造作和任十性十妄為。

分類:諸子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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