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釋義
二十八
「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溪。
為天下溪,常德不離,復歸於嬰兒。」
「知」是通曉。
「雄」是剛健。
「雌」是柔十弱。
「溪」是低下。
剛健勇為的本領,能克敵制勝。
但若肆意剛勇,貪於妄進,則必遭天下厭惡。
既知如此,應持守柔十弱不爭,虛心謙下,猶如天下低的溪澗一樣。
這樣,人身本來的自然常德才不會脫離,人的本十性十才能復歸於初生嬰兒一般。
因此,老子所講的柔十弱雌靜,其中含有剛健勇為的意思,而不是純粹的懦弱。
若將此道用於修身方面,就是道家提倡的最為基本的「十性十命」雙修要旨。
「雄」引喻為人身的神。
神十性十剛健輕浮躁進,奔馳飛揚於外(思念情妄)。
欲得長生,必收視返聽,迴光返照,凝神「入氣十穴十」(意守丹田)。
這是「知雄」「守雌」的要妙。
如此煉之日久,人身的法十輪自然常轉,百脈自然調諧,眾邪不侵,百病不生,萬魔自消,人身的常德自然可以永保。
此謂返老還童之道。
「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式。
為天下式,常德不忒,復歸於無極。」
「白」是知見,聰慧。
「黑」是昏暗,愚昧。
「式」是楷模,法則。
「忒」是差錯,變更。
「無極」是事物的元始,含有無窮的生發之機。
通曉事物情理的銳敏智能的人,不可炫露耀物,宜於內含自守,這和本書在第二十章中說的「俗人昭昭,我獨若昏。
俗人察察,我獨悶悶」以及第四十一章中所說「明道若昧」和五十八章中的「光而不耀」意義相通。
把這作為天下事物的楷模和法式。
以此作為楷模和法式,則人的自然常德不會有過失。
由此段文中,可以看出老子所說的愚昧,不是純粹的蠢笨無知,而是有其明而內含,外用其愚以自謙。
「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谷。
為天下谷,常德乃足,復歸於樸。」
「榮」,是富貴顯達。
「辱」,是貧困卑賤。
「谷」,是空虛謙下。
「樸」,是道之大全,混純之始——元之初,渾全未破的原質。
事物得時得理,如草木逢春,必榮貴顯達。
事物常因榮貴顯達,高十亢其上,驕肆於天下。
這樣人要遭禍殃,榮貴不能長久。
既知如此,在得時得理的榮貴顯達之時,作為天下的空谷,仍以卑下,自謙虛心待物,本來的自然常德才能充足不弊,復歸到渾全未破的原始、真樸之地,具有無限的生命力。
「樸散則為器。
聖人用之,則為官長。
故大制不割。」
「器」是具體的事物。
事物最原始的真樸,似一根園木一樣,它是各種形器的根本。
它能大能小。
能方能圓,能曲能直,能長能短。
在破散成器之後,拘於具體的形器之內,它再不會有渾全之妙用。
體自然之道的聖人,還淳,返樸,復歸於事物最原始的真樸之狀,不恃雄強而凌雌柔,不以明白而侮黑暗,不稱榮貴而欺辱卑賤,物我同觀。
公而無私,所以謂之「官」。
能主宰萬物,並為萬物之首領,所以謂之「長」。
順物施化,不為而成,故為「大制」。
不以小害大,不以末喪本,不執有為,不拘於形器之末,故為「不割」。
分類:諸子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