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釋義
三十八
此章是《道德經》下篇的首章。
上篇開宗稱「道」,下篇起首明「德」。
「德」繼之於「道」。
「道」有「常道」、「可道」之分;「德」有「上德」、「下德」之別。
「道」與「德」的特十性十已述於前。
此章只談「道」,「德」,「仁」,「義」,「禮」五者的關係。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德」源於「道」,通於「道」,其體十性十特徵亦同於「道」。
「道」無形無象,含藏而不顯露,空虛而無跡象,卻無所不有,無所不在,無所不為,無所不成。
生育天地,運行日月,長養萬物,卻不自恃、自彰。
此種特十性十應之於人,則為「上德」。
「上德」和「常道」一樣,是內在的,實質的、無形的、自然的,而不是外在的、表面的,形式上的東西。
因而,無形的「道」是大「道」,無形的內在之「德」是「上德」。
這種非形式主義的「德」好像無「德」,其實是真正的大「德」、 「上德」。
「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
純粹素樸、虛無自然、至誠不妄、無心作為者,是「上德」之特十性十。
反之,有意作為,故意彰示其德,做了好事只怕別人不知道,這種外在的、形式上的、故意彰示的「德」,是謂「下德」。
「下德」處處顯示為很有「德」,其實還算不上「德」。
「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為之,而有以為。」
「常道」的體十性十是自然無為。
體現「常道」體十性十的「上德」是無為的。
這種「無為」不是有意的,而是自然的。
此謂」上德無為而無以為」。
「下德」的有為不是無意的、自然的,而是故意的、有心的、非自然的。
此謂「下德為之,而有以為」。
「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
純粹素樸、真誠無妄、自然無為的「道德」充實於內,仁義禮智自然顯之於外。
道德是根本,仁義禮是枝末。
事物無本,焉能有末?故黃石公《素書》曰:「夫道、德、仁、義、禮五者一體也。
夫欲為人之本者,不可無一焉!」此言「道」、 「德」、「仁」、「義」、「禮」五者的關係是根桿與枝葉的關係。
出於自然,不是有心有意去為「仁」者,謂之「上仁」。
有分別,有果決,懲十奸十除暴,濟困扶危,順天應人,不循私情者,謂之「義」。
長幼有序,男十女有別,父慈子孝,恭謹訐十浪十者,請之「禮」。
「上仁」繼之「上德」,是無為的。
「上義」繼之「下德」,是有為的。
以「上禮」的科條禮教約束人,無人應聲和履行,這時,不得不伸出胳臂用力拉拽,強迫人們去遵守。
「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
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
「道」是主體,「德」是作用,「仁」、「義」、「禮」是主體的作用的表現形式。
如失去了「道」(主體)而再去講「德」,(作用),相似失去了車馬而論引重致遠,是為空談。
再如失去了主體之作用而去講主體之作用的表現形式,猶如樹木根桿已毀再求枝葉豐茂,豈非妄言!尤其講到表現形式「禮」的時候「道德」基礎已無、忠信已薄,禍亂由此而始,故曰:「而亂之首」。
「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
是以大丈夫處其厚,不處其薄,居其實,不居其華。
故去彼取此。」
「道」之本體貴乎斂華就實,守樸還淳。
如持華去實,乃是愚昧的開始。
因此,頂天立地的大丈夫,能掌握本末之機,實華之要,還淳以復其厚,而不恪守澆薄;反樸以顧其實,而不炫識以求其華。
因而,真正的進道修德之人應去其薄華,取其厚實。
分類:諸子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