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需要查詢的關鍵字:
論語解讀
追求仁德,擯棄邪惡
【原文】
子曰:「苟1志於仁矣,無惡2也。」
【註釋】
1苟:如果。
2惡(e):邪惡,與上一章「厭惡(wu)」用法不一樣。
【譯文】
孔子說:「如果立志修養江德,就不會有邪惡了。」
【讀解】
前一章對人,這一章對己,都是強調修養仁德的重要意義。
當然不會是說只要一立志修養仁德就沒有邪惡了,凡事總有一個過程,這種「立竿見影」式的效果事實上是不可能出現的。
聖人之言,不外乎是強調罷了,不可作膠柱鼓瑟的理解。
分類:諸子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