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卷二十七 下下 五行志 第七下之下:隱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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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卷二十七 下下 五行志 第七下之下

漢書

卷二十七 下下 五行志 第七下之下

【原文】

隱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穀梁傳》曰,言日不言朔,食晦。

《公羊傳》曰,食二日。

董仲舒、劉向以為,其後戎執天子之使,鄭獲魯隱,滅戴,衛、魯、宋鹹殺君。

《左氏》劉歆以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

凡日所躔而有變,則分野之國失政者受之。

人君能修政,共禦厥罰,則災消而福至;不能,則災息而禍生。

故經書災而不記其故,蓋吉凶亡常,隨行而成禍福也。

周衰,天子不班朔,魯歷不正,置閏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

史記日食,或言朔而實非朔,或不言朔而實朔,或脫不書朔與日,皆官失之也。

京房《易傳》曰:「亡師茲謂不御,厥異日食,其食也既,並食不一處。

誅眾失理,茲謂生叛,厥食既,光散。

縱畔茲謂不明,厥食,先大雨三日,雨除而寒,寒即食。

專祿不封,茲謂不安,厥食既,先日出而黑,光反外燭。

君臣不通茲謂亡,厥蝕三既。

同姓上侵,茲謂誣君,厥食四方有雲,中央無雲,其日大寒。

公欲弱主位,茲謂不知,厥食中白青,四方赤,已食地震。

諸侯相侵,茲謂不承,厥食三毀三復。

君疾善,下謀上,茲謂亂,厥食既,先雨雹,殺走獸。

弒君獲位,茲謂逆,厥食既,先風雨折木,日赤。

內臣外鄉,茲謂背,厥食食且雨,地中鳴。

塚宰專一政,茲謂因,厥食先大風,食時日居雲中,四方亡雲。

伯正越職,茲謂分威,厥食日中分。

諸侯爭美於上,茲謂泰,厥食日傷月,食半,天營而鳴。

賦不得,茲謂竭,厥星隨而下。

受命之臣專征雲試,厥食雖侵光猶明,若文王臣獨誅紂矣。

小人順受命者征其君雲殺,厥食五色,至大寒隕霜,若紂臣順武王而誅紂矣。

諸侯更制,茲謂叛,厥食三復三食,食已而風。

地動。

適讓庶,茲謂生欲,厥食日失位,光晻晻,月形見。

酒亡節茲謂荒,厥蝕乍青乍黑乍赤,明日大雨,發霧而寒。」

凡食二十占,其形二十有四,改之輒除;不改三年,三年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

推隱三年之食,貫中央,上下竟而黑,臣弒從中成之形也。

後衛州吁弒君而立。

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

董仲舒、劉向以為,前事已大,後事將至者又大,則既。

先是,魯、宋弒君,魯又成宋亂,易許田,亡事天子之心;楚僣稱王。

後鄭岠王師,射桓王,又二君相篡。

劉歆以為六月,趙與晉分。

先是,晉曲沃伯再弒晉侯,是歲晉大亂,滅其宗國。

京房《易傳》以為桓三年日食貫中央,上下竟而黃,臣弒而不卒之形也。

後楚嚴稱王,兼地千里。

十七年「十月朔,日有食之」。

《穀梁傳》曰,言朔不言日,食二日也。

劉向以為是時衛侯朔有罪出奔齊,天子更立衛君。

朔借助五國,舉兵伐之而自立,王命遂壞。

魯夫人一婬一失於齊,卒殺桓公。

董仲舒以為,言朔不言日,惡魯桓且有夫人之禍,將不終日也。

劉歆以為楚、鄭分。

嚴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

《穀梁傳》曰,不言日,不言朔,夜食。

史記推合朔在夜,明旦日食而出,出而解,是為夜食。

劉向以為,夜食者,陰因日明之衰而奪其光,像周天子不明,齊桓將奪其威,專會諸侯而行伯道。

其後遂九合諸侯,天子使世子會之,此其效也。

《公羊傳》曰食晦。

董仲舒以為,宿在東壁,魯象也。

後公子慶父、叔牙果通於夫人以劫公。

劉歆以為,晦魯、衛分。

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為,宿在畢,主邊兵夷狄象也。

後狄滅邢、衛。

劉歆以為,五月二日魯、趙分。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為,宿在心,心為明堂,文武之道廢,中國不絕若線之象也。

劉向以為,時戎侵曹,魯夫人一婬一於慶父、叔牙,將以弒君,故比年再蝕以見戒。

劉歆以為,十月二日楚、鄭分。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魯二君弒,夫人誅,兩弟死,狄滅邢,徐取舒,晉殺世子,楚滅弦。

劉歆以為,八月秦、周分。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齊桓行伯,江、黃自至,南服強楚。

其後不內自正,而外執陳大夫,則陳、楚不附,鄭伯逃盟,諸侯將不從桓政,故天見戒。

其後晉滅虢,楚圍許,諸侯伐鄭,晉弒二君,狄滅溫,楚伐黃,桓不能救。

劉歆以為,七月秦、晉分。

十二年「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劉向以為,是時楚滅黃,狄侵衛、鄭,莒滅杞。

劉歆以為,三月齊、衛分。

十五年「五月,日有食之」。

劉向以為象晉文公將行伯道,後遂伐衛,執曹伯,敗楚城濮,再會諸侯,召天王而朝之,此其效也。

日食者臣之惡也,夜食者掩其罪也,以為上亡明王,桓、文能行伯道,攘夷狄,安中國,雖不正猶可,蓋《春秋》實與而文不與之義也。

董仲舒以為後秦獲晉侯,齊滅項,楚敗徐於婁林。

劉歆以為,二月朔齊、越分。

文公元年「二月癸亥,日有食之」。

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大夫始執國政,公子遂如京師,後楚世子商臣殺父,齊公子商人弒君。

皆自立,宋子哀出奔,晉滅江,楚滅六,大夫公孫敖、叔彭生並專會盟。

劉歆以為,正月朔燕、越分。

十五年「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劉向以為,後宋、齊、莒、晉鄭八年之間五君殺死。

楚滅舒蓼。

劉歆以為,四月二日魯、衛分。

宣公八年「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

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楚商臣弒父而立,至於嚴王遂強。

諸夏大國唯有齊、晉,齊、晉新有篡弒之禍,內皆未安,故楚乘弱橫行,八年之間六侵伐而一滅國,伐陸渾戎,觀兵周室;後又入鄭,鄭伯肉袒謝罪;北敗晉師於邲,流血色水;圍宋九月,析骸而炊之。

劉歆以為,十月二日楚、鄭分。

十年「四月丙辰,日有食之」。

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陳夏征舒弒其君,楚滅蕭,晉滅二國,王札子殺召伯、一毛一伯。

劉歆以為,二月魯、衛分。

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食之」。

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邾支解鄫子,晉敗王師於貿戎,敗齊於鞍。

劉歆以為,三月晦朓魯、衛分。

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劉向以為,後晉敗楚、鄭於鄢陵,執魯侯。

劉歆以為,四月二日魯、衛分。

十七年「十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劉向以為,後楚滅舒庸,晉弒其君,宋魚石因楚奪君邑,莒滅鄫,齊滅萊,鄭伯弒死。

劉歆以為九月周、楚分。

襄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劉向以為,後衛大夫孫、甯共逐獻公,立孫剽。

劉歆以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十五年「八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晉為雞澤之會,諸侯盟,又大夫盟,後為溴梁之會,諸侯在而大夫獨相與盟,君若綴斿,不得舉手。

劉歆以為,五月二日魯、趙分。

二十年「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為,陳慶虎、慶寅蔽君之明,邾庶其有叛心,後庶其以漆、閭丘來奔,陳殺二慶。

劉歆以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為晉欒盈將犯君,後入於曲沃。

劉歆以為,七月秦、晉分。

「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為,宿在軫、角,楚大國象也。

後楚屈氏譖殺公子追舒,齊慶封脅君亂國。

劉歆以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為,後衛侯入陳儀,甯喜弒其君剽。

劉歆以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

劉歆以為,五月魯、趙分。

「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為,比食又既,像陽將艷,夷狄主上國之象也。

後六君弒,楚子果從諸侯伐鄭,滅舒鳩,魯往朝之,卒主中國,伐吳討慶封。

劉歆以為,六月晉、趙分。

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為,禮義將大滅絕之象也。

時,吳子好勇,使刑人守門;蔡侯通於世子之妻;莒不早立嗣。

後閽戕吳子,蔡世子般弒其父,莒人亦弒君而庶子爭。

劉向以為,自二十年至此歲,八年間日食七作,禍亂將重起,故天仍見戒也。

後齊崔杼弒君,宋殺世子,北燕伯出奔,鄭大夫自外入而篡位,指略如董仲舒。

劉歆以為,九月周、楚分。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楚靈王弒君而立,會諸侯,執徐子,滅賴,後陳公子招殺世子,楚因而滅之,又滅蔡,後靈王亦弒死。

劉歆以為,二月魯、衛分。

傳曰晉侯問於士文伯曰:「誰將當日食?」

對曰:「魯、衛惡之,衛大魯小。」

公曰:「何故?」

對曰:「去衛地,如魯地,於是有災,其衛君乎?魯將上卿。」

是歲,八月衛襄公卒,十一月魯季孫宿卒。

晉侯謂士文伯曰:「吾所問日食從矣,可常乎?」

對曰:「不可。

六物不同,民心不壹,事序不類,官職不則,同始異終,胡可常也?《詩》曰:『或宴宴居息,或盡悴事國。

』其異終也如是。」

公曰:「何謂六物?」

對曰:「歲、時、日、月、星、辰是謂。」

公曰:「何謂辰?」

對曰:「日月之會是謂。」

公曰:「《詩》所謂『此日而食,於何不臧』,何也?」

對曰:「不善政之謂也。

國無政,不用善,則自取適於日月之災。

故政不可不慎也,務三而已:一曰擇人,二曰因民,三曰從時。」

此推日食之占循變復之要也。

《易》曰:「縣象著明,莫大於日月。」

是故聖人重之,載於三經。

於《易》在「豐」之「震」曰:「豐其沛,日中見昧,折其右肱,亡咎。」

於《詩·十月之交》,則著卿士、司徒,下至趣馬、師氏,鹹非其材。

同於右肱之所折,協於三務之所擇,明小人乘君子,陰侵陽之原也。

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劉歆以為,三月魯、衛分。

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為時宿在畢,晉國象也。

晉厲公誅四大夫,失眾心,以弒死。

後莫敢復責大夫,六卿遂相與比周,專晉國,君還事之。

日比再食,其事在春秋後,故不載於經。

劉歆以為魯、趙分。

《左氏傳》平子曰:「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天子不一舉,伐鼓於社,諸侯用幣於社,伐鼓於朝,禮也。

其餘則否。」

太史曰:「在此月也。

日過分而未至,三辰有災,百官降物,君不一舉,避移時,樂奏鼓,祝用幣,史用辭,嗇夫馳,庶人走,此月朔之謂也。

當夏四月,是謂孟夏。」

說曰:正月謂週六月,夏四月,正陽純乾之月也。

慝謂陰爻也,冬至陽爻起初,故曰復。

至建巳之月為純乾,亡陰爻,而陰侵陽,為災重,故伐鼓用幣,責陰之禮。

降物,素服也。

不一舉,去樂也。

避移時,避正堂,須時移災復也。

嗇夫,掌幣吏。

庶人,其徒役也。

劉歆以為,六月二日魯、趙分。

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為周景王老,劉子、單子專權,蔡侯朱驕,君臣不說之象也。

後蔡侯朱果出奔,劉子、單子立王猛。

劉歆以為,五月二日魯、趙分。

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為,宿在心,天子之象也。

後尹氏立王子朝,天王居於狄泉。

劉歆以為,十月楚、鄭分。

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為,宿在胃,魯象也。

後昭公為季氏所逐。

劉向以為,自十五年至此歲,十年間天戒七見,人君猶不寤。

後楚殺戎蠻子,晉滅陸渾戎,盜殺衛侯兄,蔡、莒之君出奔,吳滅巢,公子光殺王僚,宋三臣以邑叛其君。

它如仲舒。

劉歆以為,二日魯、趙分。

是月斗建辰。

《左氏傳》梓慎曰:「將大水。」

昭子曰:「旱也。

日過分而陽猶不克,克必甚,能無旱乎!陽不克,莫將積聚也。」

是歲秋,大雩,旱也。

二至二分,日有食之,不為災。

日月之行也,春秋分日夜等,故同道;冬夏至長短極,故相過。

相過同道而食輕,不為大災,水旱而已。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為,宿在心,天子象也。

時京師微弱,後諸侯果相率而城周,宋中幾亡尊天子之心,而不衰城。

劉向以為,時吳滅徐,而蔡滅沈,楚圍蔡,吳敗楚入郢,昭王走出。

劉歆以為,二日宋、燕分。

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鄭滅許,魯陽虎作亂,竊寶玉大弓,季桓子退仲尼,宋三臣以邑叛。

劉歆以為,正月二日燕、趙分。

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劉向以為,後晉三大夫以邑叛,薛弒其君,楚滅頓、胡,越敗吳,衛逐世子。

劉歆以為,十二月二日楚、鄭分。

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董仲舒以為,宿在柳,周室大壞,夷狄主諸夏之象也。

明年,中國諸侯果纍纍從楚而圍蔡,蔡恐,遷於州來。

晉人執戎蠻子歸於楚,京師楚也。

劉向以為,盜殺蔡侯,齊陳乞弒其君而立陽生,孔子終不用。

劉歆以為,六月晉、趙分。

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

在獲麟後。

劉歆以為,三月二日齊、衛分。

凡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

《穀梁》以為,朔二十六,晦七,夜二,二日一。

《公羊》以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

《左氏》以為,朔十六,二日十八,晦一,不書日者二。

高帝三年十月甲戌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度,燕地也。

後二年,燕王臧{佘}反,誅,立盧綰為燕王,後又反,敗。

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虛三度,齊地也。

後二年,齊王韓信徙為楚王,明年廢為列侯,後又反,誅。

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既,在張十三度。

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危十三度。

谷永以為,歲首正月朔日,是為三朝,尊者惡之。

五月丁卯,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幾盡,在七星初。

劉向以為,五月微陰始起而犯至陽,其占重。

至其八月,宮車晏駕,有呂氏詐置嗣君之害。

京房《易傳》曰:「凡日食不以晦、朔者,名曰薄。

人君誅將不以理,或賊臣將暴起,日月雖不同宿,陰氣盛,薄日光也。」

高後二年六月丙戌晦,日有食之。

七年正月己丑晦,日有食之,既,在營室九度,為宮室中。

時高後惡之,曰:「此為我也!」明年應。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婺女一度。

三年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二度。

十一月丁卯晦,日有食之,在虛八度。

後四年四月丙辰晦,日有食之,在東井十三度。

七年正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景帝三年二月壬牛晦,日有食之。

在胃二度。

七年十一月庚寅晦。

日有食之,在虛九度。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日有食之。

中二年九月甲戌晦,日有食之。

三年九月戊戌晦,日有食之。

幾盡,在尾九度。

六年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在軫七度。

後元年七月乙巳,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十七度。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戌朔,日有食之,在奎十四度。

劉向以為,奎為卑賊婦人,後有衛皇后自至微興,卒有不終之害。

三年九月丙子晦,日有食之,在尾二度。

五年正月己巳朔,日有食之。

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日有食之。

七月癸未,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八度。

劉向以為,前年高園便殿災,與春秋御廩災後日食於翼、軫同。

其占,內有女變,外為諸侯。

其後陳皇后廢,江都、淮南、衡山王謀反,誅。

日中時食從東北,過半,晡時復。

元朔二年二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胃三度。

六年十一月癸丑晦,日有食之。

元狩元年五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柳六度。

京房《易傳》推以為,是時日食從旁右,法曰君失臣。

明年丞相公孫弘薨。

日食從旁左者,亦君失臣;從上者,臣失君;從下者,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日有食之,在東井二十三度。

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太始元年正月乙巳晦,日有食之。

四年十月甲寅晦,日有食之,在斗十九度。

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盡如鉤,在亢二度。

哺時食從西北,日下晡時復。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日有食之,在斗九度,燕地也。

後四年,燕剌王謀反,誅。

元鳳元年七月己亥晦,日有食之,幾盡,在張十二度。

劉向以為,己亥而既,其占重。

後六年,宮車晏駕,卒以亡嗣。

宣帝地節元年十二月癸亥晦,日有食之,在營室十五度。

五鳳元年十二月乙酉朔,日有食之,在婺女十度。

四年四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畢十九度。

是為正月朔,慝未作,《左氏》以為重異。

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在婁八度。

四年六月戊寅晦,日有食之,在張七度。

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有食之,不盡如鉤,因入。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其夜未央殿中地震。

谷永對曰:「日食婺女九度,佔在皇后。

地震蕭牆之內,咎在貴妾。

二者俱發,明同事異人,共掩制陽,將害繼嗣也。

亶日食,則妾不見;亶地震,則後不見。

異日而發,則似殊事;亡故動變,則恐不知。

是月,後、妾當有失節之郵,故天因此兩見其變。

若曰,違失婦道,隔遠眾妾,妨絕繼嗣者,此二人也。」

杜欽對亦曰:「日以戊申食,時加未。

戊未,土也,中宮之部。

其夜殿中地震,此必適妾將有爭一寵一相害而為患者。

人事失於下,變象見於上。

能應之以德,則咎異消;忽而不戒,則禍敗至。

應之,非誠不立,非信不行。」

河平元年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不盡如鉤,在東井六度。

劉向對曰:「四月交於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

東井,京師也,且既,其占恐害繼嗣。」

日蚤食時,從西南起。

三年八月乙卯晦,日有食之,在房。

四年三月癸丑朔,日有食之,在昴。

陽朔元年二月丁未晦,日有食之,在胃。

永始元年九月丁巳晦,日有食之。

谷永以京房《易占》對曰:「元年九月日蝕,酒亡節之所致也。

獨使京師知之,四國不見者,若曰,湛湎於酒,君臣不別,禍在內也。」

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有食之。

谷永以京房《易占》對曰:「今年二月日食,賦斂不得度,民愁怨之所致也。

所以使四方皆見,京師陰蔽者,若曰,人君好治宮室,大營墳墓,賦斂茲重,而百姓屈竭,禍在外也。」

三年正月己卯晦,日有食之。

四年七月辛未晦,日有食之。

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哀帝元壽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不盡如鉤,在營室十度,與惠帝七年同月日。

二年三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已朔,日有食之,在東井。

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既。

凡漢著紀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朔十四,晦三十六,先晦一日三。

成帝建始元年八月戊午,晨漏未盡三刻,有兩月重見。

京房《易傳》曰:「『婦貞厲,月幾望,君子征,凶。

』言君弱而婦強,為陰所乘,則月並出。

晦而月見西方謂之朓,朔而月見東方謂之仄慝,仄慝則侯王其肅,朓則侯王其舒。」

劉向以為,朓者疾也,君舒緩則臣驕慢,故日行遲而月行疾也。

仄慝者不進之意。

君肅急則臣恐懼,故日行疾而月行遲,不敢迫近君也。

不舒不急,以正失之者,食朔日。

劉歆以為,舒者侯王展意顓事,臣下促急,故月行疾也。

肅者王侯縮朒不任事,臣下馳縱,故月行遲也。

當春秋時,侯王率多縮朒不任事,故食二日仄慝者十八,食晦日朓者一,此其效也。

考之漢家,食晦朓者三十六,終亡二日仄慝者,歆說信矣。

此皆謂日月亂行者也。

元帝永光元年四月,日色青白,亡景,正中時有景亡光。

是夏寒,至九月,日乃有光。

京房《易傳》曰:「美不上人,茲謂上弱,厥異日白,七日不溫。

順亡所制茲謂弱,日白六十日,物亡霜而死。

天子親伐,茲謂不知,日白,體動而寒。

弱而有任,茲謂不亡,日白不溫,明不動。

辟愆公行,茲謂不伸,厥異日黑,大風起,天無雲,日光晻。

不難上政,茲謂見過,日黑居仄,大如彈丸。」

成帝河平元年正月壬寅朔,日月俱在營室,時日出赤。

二月癸未,日朝赤,且入又赤,夜月赤。

甲申,日出赤如血,亡光,漏上四刻半,乃頗有光,燭地赤黃,食後乃復。

京房《易傳》曰:「辟不聞道茲謂亡,厥異日赤。」

三月乙未,日出黃,有黑氣大如錢,居日中央。

京房《易傳》曰:「祭天不順茲謂逆,厥異日赤,其中黑。

聞善不予,茲謂失知,厥異日黃。」

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故聖王在上,總命群賢,以亮天功,則日之光明,五色備具,燭耀亡主;有主則為異,應行而變也。

色不虛改,形不虛毀,觀日之五變,足以監矣。

故曰:「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此之謂也。

嚴公七年「四月辛卯夜,恆星不見,夜中星隕如雨」。

董仲舒、劉向以為,常星二十八宿者,人君之象也;眾星,萬民之類也。

列宿不見,像諸侯微也;眾星隕墜,民失其所也。

夜中者,為中國也。

不及地而復,像齊桓起而救存之地。

鄉亡桓公,星遂至地,中國其良絕矣。

劉向以為,夜中者,言不得終一性一命,中道敗也。

或曰象其叛也。

言當中道叛其上也。

天垂象以視下,將欲人君防惡遠非,慎卑省微,以自全安也。

如人君有賢明之材,畏天威命,若高宗謀祖己,成王泣《金縢》,改過修正,立信布德,存亡繼絕,修廢舉逸,下學而上達,裁什一之稅,復三日之役,節用儉服,以惠百姓,則諸侯懷德,士民歸仁,災消而福興矣。

遂莫肯改寤,法則古人,而各行其私意,終於君臣乖離,上下交怨。

自是之後,齊、宋之君弒,譚、遂、邢、衛之國滅,宿遷於宋,蔡獲於楚,晉相弒殺,五世乃定,此其效也。

《左氏傳》曰:「恆星不見,夜明也;星隕如雨,與雨偕也。」

劉歆以為晝象中國,夜象夷狄。

夜明,故常見之星皆不見,像中國微也。

「星隕如雨」,如,而也,星隕而且雨,故曰「與雨偕也」,明雨與星隕,兩變相成也。

《洪範》曰:「庶民惟星。」

《易》曰:「雷雨作,『解』。」

是歲,歲在玄枵,齊分野也。

夜中而星隕,像庶民中離上也。

雨以解過施,復從上下,像齊桓行伯,復興周室也。

週四月,夏二月也,日在降婁,魯分野也。

先是,衛侯朔奔齊,衛公子黔牟立,齊帥諸侯伐之,天子使使救衛。

魯公子溺顓政,會齊以犯王命,嚴弗能止,卒從而伐衛,逐天王所立。

不義至甚,而自以為功。

民去其上,政繇下作,尤著,故星隕於魯,天事常象也。

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過中,星隕如雨,長一二丈,繹繹未至地滅,至雞鳴止。

谷永對曰「日月星辰燭臨下土,其有食隕之異,則遐邇幽隱一靡一不鹹睹。

星辰附離於天,猶庶民附離王者也。

王者失道,綱紀廢頓,下將叛去,故星叛天而隕,以見其象。

《春秋》記異,星隕最大,自魯嚴以來,至今再見。

臣聞三代所以喪亡者,皆繇婦人群小,湛湎於酒。

《書》云:『乃用其婦人之言,四方之逋逃多罪,是信是使。

』《詩》曰:『赫赫宗周,褒姒滅之。

』『顛覆厥德,荒沈於酒。

』及秦所以二世而亡者,養生大奢,奉終大厚。

方今國家兼而有之,社稷宗廟之大憂也。」

京房《易傳》曰:「君不任賢,厥妖天雨星。」

文公十四年「七月,有星孛入於北斗」。

董仲舒以為,孛者惡氣之所生也。

謂之孛者,言其孛孛有所妨蔽,暗亂不明之貌也。

北斗,大國象。

後齊、宋、魯、莒、晉皆弒君。

劉向以為,君臣亂於朝,政令虧於外,則上濁三光之一精一,五星贏縮,變色逆行,甚則為孛。

北斗,人君象;孛星,亂臣類,篡殺之表也。

《星傳》曰「魁者,貴人之牢。」

又曰「孛星見北斗中,大臣諸侯有受誅者。」

一曰魁為齊、晉。

夫彗星較然在北斗中,天之視人顯矣,史之有占明矣,時君終不改寤。

是後,宋、魯、莒、晉、鄭、陳六國鹹弒其君,齊再弒焉。

中國既亂,夷狄並侵,兵革從橫,楚乘威席勝,深入諸夏,六侵伐,一滅國,觀兵周室。

晉外滅二國,內敗王師,又連三國之兵大敗齊師於鞍,追亡逐北,東臨海水,威陵京師,武折大齊。

皆孛星炎之所及,流至二十八年。

《星傳》又曰:「彗星入北斗,有大戰,其流入北斗中,得名人;不入,失名人。」

宋華元,賢名大夫,大棘之戰,華元獲於鄭,傳舉其效雲。

《左氏傳》曰有星孛北斗,周史服曰:「不出七年,宋、齊、晉之君皆將死亂。」

劉歆以為,北斗有環域,四星入其中也。

鬥,天之三辰,綱紀星也。

宋、齊、晉,天子方伯,中國綱紀,彗所以除舊布新也。

斗七星,故曰不出七年。

至十六年,宋人弒昭公;十八年,齊人弒懿公,宣公二年,晉趙穿弒靈公。

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於大辰」。

董仲舒以為,大辰心也,心為明堂,天子之象。

後王室大亂,三王分爭,此其效也。

劉向以為,《星傳》曰「心,大星,天王也。

其前星,太子;後屋,庶子也。

尾為君臣乖離。」

孛星加心,像天子適庶將分爭也。

其在諸侯,角、亢、氐,陳、鄭也;房、心,宋也。

後五年,周景王崩,王室亂,大夫劉子、單子立王猛,尹氏、召伯、一毛一伯立子晁。

子晁,楚出也。

時楚強,宋、衛、陳、鄭皆南附楚。

王猛既卒,敬王即位,子晁入王城,天王居狄泉,莫之敢納,五年,楚平王居卒,子晁奔楚,王室乃定。

後楚帥六國伐吳,吳敗之於雞父,殺獲其君臣。

蔡怨楚而滅沈,楚怒,圍蔡。

吳人救之,遂為柏舉之戰,敗楚師,屠郢都,妻昭王母,鞭平王墓。

此皆孛彗流炎所及之效也。

《左氏傳》曰:「有星孛於大辰,西及漢。

申繻曰:『彗,所以除舊布新也,天事恆象。

今除於火,火出必布焉。

諸侯其有火災乎?』梓慎曰:『往年吾見,是其征也。

火出而見,今茲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與不然乎?火出,於夏為三月,於商為四月,於周為五月。

夏數得天,若火作,其四國當之,在宋、衛、陳、鄭乎?宋,大辰之虛;陳,太昊之虛;鄭,祝融之虛;皆火房也。

星孛及漢;漢,水祥也。

衛,顓頊之虛,其星為大水。

水,火之牡也。

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

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過見之月。

』」明年「夏五月,火始昏見,丙子風。

梓慎曰:『是謂融風,火之始也。

七日其火作乎?戊寅風甚,壬午大甚,宋、衛、陳、鄭皆火。」

劉歆以為,大辰,房、心、尾也,八月心星在西方,孛從其西過心東及漢也。

宋,大辰虛,謂宋先祖掌祀大辰星也。

陳,太昊虛,虙羲木德,火所生也。

鄭,祝融虛,高辛氏火正也。

故皆為火所捨。

衛,顓頊虛,星為大水,營室也。

天星既然,又四國失政相似,及為王室亂皆同。

哀公十三年「冬十一月,有星孛於東方」。

董仲舒、劉向以為,不言宿名者,不加宿也。

以辰乘日而出,亂氣蔽君明也。

明年,《春秋》事終。

一曰,周之十一月,夏九月,日在氐。

出東方者,軫、角、亢也。

軫,楚;角、亢,陳、鄭也。

或曰角、亢大國象,為齊、晉也。

其後楚滅陳,田氏篡齊,六卿分晉,此其效也。

劉歆以為,孛,東方大辰也,不言大辰,旦而見與日爭光,星入而彗猶見。

是歲,再失閏,十一月實八月也。

日在鶉火,周分野也。

十四年冬,「有星孛」,在獲麟後。

劉歆以為不言所在,官失之也。

高帝三年七月,有星孛於大角,旬餘乃人。

劉向以為,是時項羽為楚王,伯諸侯,而漢已定三秦,與羽相距滎陽,天下歸心於漢,楚將滅,故彗除王位也。

一曰,項羽坑秦卒,燒宮室,弒義帝,亂王位,故彗加之也。

文帝后七年九月,有星孛於西方,其本直尾、箕,末指虛、危,長丈餘,及天漢,十六日不見。

劉向以為,尾宋地,今楚彭城也。

箕為燕,又為吳、越、齊。

宿在漢中,負海之國水澤地也。

是時,景帝新立,信用晁錯,將誅正諸侯王,其象先見。

後三年,吳、楚、四齊與趙七國舉兵反,皆誅滅雲。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有星孛於北方。

劉向以為,明年淮南王安入朝,與太尉武安侯田蚡有邪謀,而陳皇后驕恣。

其後,陳後廢;而淮南王反,誅。

八月,長星出於東方,長終天,三十日去。

占曰:「是為蚩尤旗,見則王者征伐四方。」

其後,兵誅四夷,連數十年。

元狩四年四月,長星又出西北。

是時,伐胡尤甚。

元封元年五月,有星孛於東井,又孛於三台。

其後江充作亂,京師紛然。

此明東井、三台為秦地效也。

宣帝地節元年正月,有星孛於西方,去太白二丈所。

劉向以為,太白為大將,彗孛加之,掃滅象也。

明年,大將軍霍光薨,後二年家夷滅。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有星孛於營室,青白色,長六七丈,廣尺餘。

劉向、谷永以為,營室為後宮懷任之象,彗星加之,將有害懷任絕繼嗣者。

一曰,後宮將受害也。

其後,許皇后坐祝詛後宮懷妊者廢。

趙皇后立妹為昭儀,害兩皇子,上遂無嗣。

趙後姊妹卒皆伏辜。

元延元年七月辛未,有星孛於東井,踐五諸侯,出河戍北率行軒轅、太微,後日六度有餘,晨出東方。

十三日夕見西方,犯次妃、長秋、斗、填,蜂炎再貫紫宮中。

大火當後,達天河,除於妃後之域。

南逝度犯大角、攝提,至天市而按節徐行,炎入市,中旬而後西去,五十六日與倉龍俱伏。

谷永對曰:「上古以來,大亂之極,所希有也。

察其馳騁驟步,芒炎或長或短,所歷一奸一犯,內為後宮女妾之害,外為諸夏叛逆之禍。」

劉向亦曰:「三代之亡,攝提易方;秦、項之滅,星孛大角。」

是歲,趙昭儀害兩皇子。

後五年,成帝崩,昭儀自一殺。

哀帝即位,趙氏皆免官爵。

徙遼西。

哀帝亡嗣。

平帝即位,王莽用事,追廢成帝趙皇后、哀帝傅皇后,皆自一殺。

外家丁、傅皆免官爵,徙合浦,歸故郡。

平帝亡嗣,莽遂篡國。

釐公十六年「正月戊申朔,隕石於宋,五。

是月,六鶂退飛過宋都」。

董仲舒、劉向以為,像宋襄公欲行伯道將自敗之戒也。

石,陰類;五,陽數;自上而隕,此陰而陽行,欲高反下也。

石與金同類,色以白為主,近白祥也。

鶂,水鳥,六,陰數;退飛,欲進反退也。

其色青,青祥也,屬於貌之不恭。

天戒若曰,德薄一柄一小,勿持炕陽,欲長諸侯,與強大爭,必受其害。

襄公不寤,明年齊桓死,伐齊喪,執滕子,圍曹,為盂之會,與楚爭盟,卒為所執。

後得反國,不悔過自責,復會諸侯伐鄭,與楚戰於泓,軍敗身傷,為諸侯笑。

《左氏傳》曰:隕石,星也;鶂退飛,風也。

宋襄公以問周內史叔興曰:「是何祥也?吉凶何在?」

對曰:「今茲魯多大喪,明年齊有亂,君將得諸侯而不終。」

退而告人曰:「是陰陽之事,非吉凶之所生也。

吉凶繇人,吾不敢逆君故也。」

是歲,魯公子季友、鄫季姬、公孫茲皆卒。

明年,齊桓死,適庶亂。

宋襄公伐齊行伯,卒為楚所敗。

劉歆以為,是歲歲在壽星,其沖降婁,降婁,魯分野也,故為魯多大喪。

正月,日在星紀,厭在玄枵。

玄枵,齊分野也。

石,山物;齊,大岳後。

五石像齊桓卒而五公子作亂,故為明年齊有亂。

庶民惟星,隕於宋,像宋襄將得諸侯之眾,而治五公子之亂。

星隕而鶂退飛,故為得諸侯而不終。

六鶂象後六年伯業始退,執於盂也。

民反德為亂,亂則妖災生,言吉凶繇人,然後陰陽沖厭受其咎。

齊、魯之災非君所致,故曰「吾不敢逆君故也」。

京房《易傳》曰:「距諫自強,茲謂卻行,厥異鶂退飛。

適當黜,則鶂退飛。」

惠帝三年,隕石綿諸,一。

武帝征和四年二月丁酉,隕石雍,二,天晏亡雲,聲聞四百里。

元帝建昭元年正月戊辰,隕石樑國,六。

成帝建始四年正月癸卯,隕石槁,四,肥累,一。

陽朔三年二月壬戌,隕石白馬,八。

鴻嘉二年五月癸未,隕石杜衍,三。

元延四年三月,隕石都關,二。

哀帝建平元年正月丁未,隕石北地,十。

其九月甲辰,隕石虞,二。

平帝元始二年六月,隕石巨鹿,二。

自惠盡平,隕石凡十一,皆有光耀雷聲,成、哀尤屢。

【白話文】

隱公三年「二月己巳,有日食」。

《谷梁傳》上說,說日食而不說朔日,這是晦曰日食。

《公羊傳》上說,日食有兩天。

董仲舒、劉向以為,這以後戎執行天子的派使的任務,鄭俘獲隱公,滅亡了戴國,衛、魯、宋都發生了殺君王的事。

《左氏傳》上劉歆以為正月二日,太陽的分野是燕、越。

大凡日所運行的軌跡有變,太陽所對的分野國家裹政治混亂的人就要遭受災害。

君主如能整治政事,誠心抵禦那些處罰,造就可以消除災害迎接福瑞;否貝0,災害就會滋生禍患就會到來。

所以經書上記的災害而不說明原因,是因為吉凶難定,隨著人的行為而形成禍或福。

周朝衰微,天子不頒布朔日,魯國的曆法不正確,設置閏月而不恰當,月份的大小不符合限度。

歷史上記載的日食,有的說是朔日而實際上不是朔日,有的不說是朔日而實際是朔日,有的脫漏沒有記載朔日與日食,這都是官方的疏漏。

京房《易傳》上說:「軍隊失敗了這是不抵禦造成的,出現的災異就是日食,出現的日食是曰全食,並且日食出現不在一處。

誅殺眾人失理,造就會發生叛亂,出現的災異是日全食,日光分散。

放縱叛亂造就是不明智,出現的災異是日食前大雨三日,雨停而天變寒,天寒就發生日食。

獨霸俸祿而不封給,這就會不安定,就會出現日全食,首先太陽出來而變黑,曰光反向反照。

君臣之間不暢通就要亡國,於是三次日食都是曰全食。

同姓犯上作亂,造就是加罪君主,出現的日食四方有雲,中央無雲,這一天就非常寒冷。

公卿想削弱君主的地位,造就是不明智,出現的日食中央白青色,四方赤紅色,日食停止時要地震。

諸侯相互侵犯,造就是與身份不配,於是H食三次出現又三次恢復。

君主憎恨善行,在下的圖謀犯上,造就是叛亂,要出現H全食,風雨冰雹先至,走獸被殺死。

殺死君主奪取王位造就是叛逆,要出現曰全食,先是狂風暴雨折斷樹木,後是太陽變為紅色。

朝內的臣僚傾向外邊就是背叛,要出現H食並下雨,地中有嗚叫一聲。

塚宰專一政這說明是沿襲下來的,其H食前先有大風,日食時曰居雲中,四方無雲。

伯正超越自己的權限,就是爭權,出現的H食是太陽從中間分為兩半。

諸侯在君王面前爭誇自己這就是驕縱,其日食就損害月光,當吃掉月的一半時,天空由東到西有嗚聲。

收不到賦稅,就是財源枯竭,出現日食並有星墜一落。

接受命令的臣可自行出兵征伐,其日食雖被遮住扁線而仍有光亮,就像文王的臣F私自誅殺紂王一樣。

小入順隨接受命令的入去征伐他的君主也叫做篡殺,出現的日食呈五種顏色,到大寒降霜,就像紂王的大臣順從武王而誅殺紂王一樣。

諸侯改變法定的規章就是叛逆,其日食反覆出現,日食完了而後起風,就要地震。

嫡退讓權利給庶就會引起貪慾,出現的日食是太陽錯位,曰光漸暗,月形現出。

飲酒沒有節制就是荒一婬一,出現的日食就會突然青色、突然黑色、突然赤色,第二天就要大雨,降霧,天氣變寒。」

H食共有二十種預測,其形狀就有二十四種情況,改過馬上可以消除;如果不改就出現三年,三年不改就六年,六年不改就九年。

推算隱公三年的日食,貫穿中央,上下居然變黑,這是臣弒君從中原成功的形狀。

後來衛國州吁弒君而自己登位。

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H食,日全食」。

董仲舒、劉向以為從前的事已大,後事將要來到的更大,就要H全食。

這以前魯國、宋國弒了君主,魯又造成宋國動亂,更換了許田,沒有侍奉天子的心意;楚僭越稱王。

後來鄭抵抗君王的軍隊,射殺桓王,厲公、昭公二君又相篡奪。

劉歆認為六月是趟與晉的分曰。

先是晉的曲沃伯再殺晉侯,這一年晉大亂,曲沃武公減了他們的宗國。

京房《易傳》上認為桓公三年日食貫通中央,上下從頭到尾變成黃色,這是臣弒君而不成的現象。

後來楚嚴稱王,兼併土地千里。

十七年「十月朔日,又有日食」。

《谷梁傳》上說,說是朔日而不說日子,是日食已二日。

劉向以為這時衛侯朔有罪逃到齊,天子改立了衛君。

朔藉助五國的兵力,興兵討伐衛君而自立為君,周王的命令已失去作用。

魯夫人在齊縱一欲放一蕩,最後殺了威公。

董仲舒認為說朔日不說日子,是討厭魯桓公將有夫人的禍患,將不會壽終正寢。

劉歆以為在楚、鄭的分曰。

嚴公十八年「三月,又有日食」。

《谷梁傳》上說,不說日子,不說朔日,是在夜裹日食,歷史上推算是日月相會在夜裡,第二天早晨日食而出,等日出來日食就停止了,造就是夜食。

劉向以為夜食,是陰憑藉曰光的衰微奪了它的光,這象徵周大子不英明,齊桓公將奪取它的權威,獨自會合諸侯而行霸道。

追以後齊桓公便九次會合諸侯,天子派世子去會見他們,造就是效應。

《公羊傳》上說這是晦曰日食。

董仲舒認為宿星在束壁,魯的象徵。

後來公子慶父、叔牙果然串通夫人劫持嚴公。

劉歆以為晦曰是魯、衛的分曰。

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認為宿星在畢,是邊境的兵有夷狄的象徵。

後來狄滅邢、衛。

劉歆以為五月二日是魯、趟的分曰。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以為宿星在心,心為明堂星,文王、武王的道統衰敗,中國不絕就像絲線一樣。

劉向認為這時戎正在侵犯曹,魯夫人正與慶父、叔牙

亂,君主將被弒,所以連年日食以為警戒。

劉歆以為十月二日是楚、鄭的分曰。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又有E1食」。

董仲舒、劉向以為後來魯國二君被弒,夫人被誅,兩個弟弟也死亡,狄滅亡了邢,徐攻取了舒,晉侯殺了太子申生,楚人滅亡了弦。

劉歆以為八月是秦、周的分曰。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劉向以為這之前齊桓公施行霸道,江、黃二國自行臣服,向南征服了強大的楚國。

這以後國內不自己端正行為,而對外則扣押了陳國大夫,這樣陳、楚就不歸順,鄭伯逃脫結盟,諸侯將不聽從齊桓公的政令,所以上天現出警戒。

這以後晉滅亡了虢,楚包圍了許,諸侯討伐鄭,晉裡克弒了奚齊、卓子二君,狄滅了周的溫地,楚討伐黃,齊桓公不能救援。

劉歆以為七月是秦、晉的分曰。

十二年「三月庚午,又有日食」。

董仲舒、劉向認為這時楚滅掉黃,狄入侵犯衛、鄭,莒滅掉了杞。

劉歆以為三月是齊、衛的分曰。

十五年「五月,又有日食」。

劉向以為象徵晉文公將施行霸道,後來果然攻打衛,扣留曹伯,打敗楚師於城濮,再會盟諸侯,召來天王進行朝見,這就是驗證。

日食是臣的罪過,夜間日食是掩蓋他的罪過,認為上無英明的君主,齊桓、晉文能行霸道,退卻夷狄,安定中國,雖不正也還可以,這大概就是《春秋》上實際贊同而文字上不表達的意思。

董仲舒認為後來秦國俘獲晉侯,齊國滅掉項國,楚國在婁林打敗了徐國。

劉歆以為二月朔日是齊、越的分日。

文公元年「二月癸亥,又有H食」。

董仲舒、劉向以為這以前大夫開始執掌國家政權,公子遂到了京師,後來楚世子商臣殺父,齊公子商人弒君,都自立為王,宋子哀逃跑,晉人滅掉了江,楚人減掉了六國,大夫公孫敖、叔彭生一同專攬會盟。

劉歆以為正月朔日是燕、越的分日。

十五年「六月辛丑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劉向以為後來宋、齊、莒、晉、鄭八年之間有五位君主被殺死,楚人滅掉了舒蓼。

劉歆以為四月二日是魯、衛的分曰。

宣公八年「七月甲子,又有日食,日全食」。

董仲舒、劉向以為造之前楚商臣殺掉父親而自立為王,到嚴王時就強大起來。

諸華夏大國衹有齊、晉,齊、晉新近有篡位殺君的禍患,國內還沒有安定,所以楚國乘著他們的衰弱橫行霸道,它八年之間六次侵略別國還滅亡了一個國家;討伐陸渾戎,在周室檢閱部隊;後來又進入鄭國,鄭伯肉袒謝罪;北面在恤打敗了晉軍,血流成河;圍困宋九個月,宋人劈骸鼻作為燃料。

劉歆以為十月二日是楚、鄭的分曰。

十年「四月丙辰,又有日食」。

董仲舒、劉向以為後來陳夏征舒殺了他的君主,楚人滅掉了蕭國,晉人滅掉了兩個國家,王札子殺了召伯、一毛一伯。

劉歆以為二月是魯、衛的分曰。

十七年「六月癸卯,又有日食」。

董仲舒、劉向以為後來邾人肢解了部子,晉在貿戎打敗了周王的軍隊,在鞍打敗了齊國的軍隊。

劉歆以為三月的晦曰是魯、衛的分日。

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有日食」。

董仲舒、劉向以為後來晉打敗了楚、在鄢陵打敗了鄭,控制了魯侯。

劉歆以為四月二日是魯、衛的分曰。

十七年「十二月丁巳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劉向以為後來楚人滅掉舒庸,晉殺了他們的君主厲公,宋國的大夫魚石依靠楚國奪取了宋國的彭城,莒人滅掉了部,齊人減掉了萊,鄭伯被殺死。

劉歆以為九月是周、楚的分日。

襄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劉向以為後來衛大夫孫林、寧殖共同趕走了獻公,立穆公的孫子剽。

劉歆以為前年十二月二日是宋、燕的分曰。

十五年「八月丁巳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劉向以為這之前晉國舉辦雞澤的會盟,諸侯結盟,又有大夫結盟,後又舉辦溴梁的會盟,諸侯在而大夫單獨互相結盟,君王大權旁落,連手都不能舉起。

劉歆以為五月二日是魯、趙的分曰。

二十年「十月丙辰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以為陳國的慶虎、慶寅蒙蔽君主使君主不明,邾人庶其有反叛之心,後來庶其從漆、閭丘逃奔,陳殺二慶。

劉歆以為八月是秦、周的分日。

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以為晉樂盈將要侵犯君主,後來進入曲沃。

劉歆以為七月是秦、晉的分H。

「十月庚辰朔日,又有H食」。

董仲舒以為宿星在軫星、角星,楚是大國的象徵。

後來楚國屈氏越權殺了公子追舒,齊國慶封威脅君主叛亂國家。

劉歆以為八月是秦、周的分H。

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H,又有日食」。

董仲舒以為後來衛侯衍進入衛國的陳儀,寧喜殺了他的君主剽。

劉歆以為前年十二月二日是宋、燕的分曰。

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又有日食,日全食」。

劉歆以為五月是魯、趟的分曰。

「八月癸巳朔,有H食」。

董仲舒以為多次日食又都是H全食,象徵陽氣將要斷絕,夷狄有主持上國的象徵,後來六位君主被殺,楚子果然跟從諸侯攻打鄭,滅掉了舒鳩,魯襄王去朝見,終於掌管了中國,攻打吳討伐慶封。

劉歆以為六月是晉、趙的分月。

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又有H食」。

董仲舒以為這是禮義將要大滅絕的象徵。

當時吳子好勇,使受刑的人守門;蔡侯與兒妻私通;莒不早H立嗣。

後來守門人殺了吳子,蔡世子般殺了他的父親,莒人亦殺了他們的君千而庶子爭權。

劉向認為自二十年至今,八年間日食七次,禍亂將要重起,所以上天多次警戒。

後來齊崔杼弒君,宋殺了世子,北燕伯逃跑,鄭大夫從外回來篡位,發生的這一切正如董仲舒所言。

劉歆以為九月是周、楚的分月。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劉向以為這之前楚靈王殺君而自立為王,會盟諸侯,拘捕了徐子,減掉了賴,後來陳公子招殺掉太子,楚乘機滅掉了陳,又滅掉了蔡,後來楚靈王也被殺死。

劉歆認為二月是魯、衛的分月。

傳上說晉侯問於士文伯說:「誰將遇上日食?」回答說:「魯、衛討厭它,衛是大國魯是小一柄一。」

晉侯說:「為什麼?」回答說:「離開衛地到魯地,於是有災,大概是衛國君主吧?魯將要為上卿。」

這一年八月衛襄公卒,十一月魯季孫宿卒。

晉侯告訴士文伯說:「我所問的日食的事靈驗了,可以經常這樣占卜嗎?」回答說:「不可。

六物不同,民心不一樣,事物的次序沒有同一,官職沒準則,起點相同結果不同,怎麼能經常這樣占卜呢?《詩經》上說:『有的人,悠閒安居縱一情志;有的人,一精一疲力竭勤王事。

,他們最後結果就是這樣不同。」

晉侯說:「六物是什麼?」回答說:「歲、時、曰、月、星、辰叫做六物。」

晉侯說:「什麼叫辰?」回答說:「曰、月相會就叫辰。」

晉侯說:「《詩經》上所說的『這日食,更不好,奈何壞事突然降!,是為什麼呢?」回答說:「這是國家的統治管理工作不好。

國家管理不好,又不友善,這是自取日月的變異而遭受的災禍。

所以統治國家大事不可不謹慎,衹不過致力三件事而已:一是選擇用人,二是依靠人民,三是順從時令。」

造就是推算日食的占卜循環變復的最基本的要點。

《易經》上說:「顯示明顯的現象,沒有比日月更大的了。」

因此聖人很重視,記載在三經上。

在《易》中則是《豐卦》的《震卦》上說:「幡幔盛大,曰中見到昏暗,折斷右肱的臣,就可以免去災禍。」

在《詩》的《十月之交》上,就著明卿士、司徒,下至趣馬、師氏,都不是有才的人。

與折斷右肱相同,合於三件事所選擇的,顯明瞭小人壓服君子,陰侵犯陽的根源。

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又有日食」。

劉歆以為三月是魯、衛的分月。

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以為這時宿星在畢,是晉國的象徵。

晉厲公誅殺四位大夫,失去眾人之心,因此被殺死。

以後再沒有敢責備大夫的,六卿於是結伙營私,專擅晉國政事,君主返還後事奉他們。

FI食一再發生,造事在春秋以後,所以不記載在經上。

劉歆以為是魯、趟的分日。

《左氏傳》上的季平子說:「衹有在正月朔日,陰氣不發作,有日食,於是乎天子不一舉盛饌,擊鼓於社廟,諸侯用繒帛祭土神,在朝廷擊鼓,這是表示敬意。

其餘則不造樣。」

太史說:「在這個月,是過了春分還未到夏至,日、月、星三辰有災,百官素服,君主不一舉盛饌,躲避一段時間,奏樂擊鼓,告神祈福用繒帛,史官用言辭,嗇夫疾馳,庶人逃走,這是這個月因朔食的關係。

正當夏的四月,就是夏季第一個月。」

解說是:「正月是周的六月,夏的四月,是正陽純干的月份。

陰氣就是陰爻,冬至時陽爻是起初,所以說是恢復。

到建巳之月是純干,無陰爻,而陰侵犯陽,有重災,所以擊鼓作樂用繒帛,這是求陰之禮。

降物,即素服。

不一舉盛撰,免去作樂。

躲避一段時間,避開正堂,是要等待時移災復。

嗇夫,是掌錢財的官吏。

庶人,就是服勞役的人。

劉歆以為六月二日是魯、趙的分E1。

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Et,又有日食」。

董倥趕以為且基王年老,璽匠、裡王獨攬大權,墓堡塞驕縱,這是君臣不愉快的象徵。

後來蔡侯朱果然逃走,劉子、單子立猛為王。

劉歆以為五月二日是魯、趙的分曰。

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又有日食」。

董住厘以為宿星在心,這是天子的象徵。

後來尹氐立王子塑為王,天王避其難居於狄泉。

劉歆以為十月是楚、鄭的分月。

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Et,又有El食」。

董佺趕以為宿星在胃,是疊圍的星象。

後來昭公被聖氏趕走。

劉向以為自十五年到這一年,十年間上天警戒出現七次,君主還不醒悟。

後來楚子殺了戲蠻王,置國滅掉了陸運戲,盜賊殺了塹堡的兄長,蔡君、莒君逃往國外,吳滅掉了巢國,公子光殺了君王僚,宋國有三臣帶著他們的封地反叛君主。

這些正如仲舒所言。

劉歆以為二日是魯、趙的分Et。

這個月斗宿在建辰。

《左氏傳》上的梓慎說:「將有大水。」

昭子說:「乾旱。

太陽過春分而陽仍不勝,陽勝一定很厲害,能沒有旱災嗎?陽不勝,莫非是將要進行積聚吧。」

這年秋,大雩求雨,乾旱。

冬至和夏至春分和秋分,有日食,不會造成災害。

曰月的運行,春分和秋分曰與夜等,本來同足規律;冬至夏至是長短的極端,所以相互經過。

相互經過同一軌道El食就輕,不會造成大災害,水旱而已。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以為宿星在心,是天子的象徵。

當時京師衰微,後來諸侯果然相率為周修築城牆,宋大夫中幾沒有尊重天子的心意,不用草去築城。

劉向以為這時吳國滅亡了徐國,蔡國減掉了沈,楚國圍困蔡國,吳國打敗楚國進入郢都,昭王逃走。

劉歆以為二日是宋、燕的分曰。

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以為後來鄭國滅掉了許國,魯國陽虎作亂,竊走寶玉大弓,季桓子解雇了仲尼,宋三臣帶著封邑叛亂。

劉歆以為正月二日是燕、趟的分日。

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劉向以為後來晉國三個大夫帶著封邑叛亂,薛殺了他的君主,楚人滅掉了頓、胡,越人打敗了吳國,衛趕走太子蒯瞋。

劉歆以為十二月二日是楚、鄭的分日。

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又有日食」。

董仲舒以為宿星在柳,這是周室要大衰,夷狄掌管諸夏的象徵。

第二年,中國諸侯果然連續不斷跟從楚而圍困蔡,蔡國感到害怕,遷到楚國的州來。

晉人控制戎蠻子赤歸於楚,以楚為京師。

劉向以為蔡公孫翩殺蔡侯申,齊陳乞弒其君而立陽生,孔子終於不用。

劉歆以為六月是晉、趙的分月。

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又有日食」。

這在獲麟以後。

劉歆以為三月二日是齊、衛的分曰。

春秋總計有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次。

《谷梁》上記載朔日二十六次,晦曰七次,夜間兩次,二日的一次。

《公羊》上記載朔日二十七次,二日的七次,晦日二次。

《左氏》上記載朔日十六次,二日的十八次,不記日的二次。

高帝三年十月甲戌晦日,又有日食,在斗星二十度,是燕地,二年後,燕王臧荼反叛,被誅,立盧綰為燕王,後來又反叛,失敗。

十一月癸卯晦日,又有日食,在虛星三度,是齊地。

後二年,齊王韓信調職為楚王,過了一年廢為列侯,後又反叛,被誅。

九年六月乙未晦日,又有日食,日全食,在張星十三度。

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日,又有日食,在危星十三度。

谷永以為在歲首正月朔日,這是正月初一,地位尊貴的人討厭這事。

五月丁卯,在晦曰的前一天,有日食,很快食盡,在七星初。

劉向以為五月微陰方起就侵犯到陽,其占卜重複。

到了這年八月,皇帝死亡,有呂氏偽造設置嗣君的災害。

京房《易傳》上說:「大凡日食不在晦朔日的,就叫一逼一迫。

君主誅殺將領沒有道理,或賊臣將暴起,曰月雖不同在一宿,陰氣盛,也會一逼一迫曰光。」

高後二年六月丙戌晦曰,又有日食。

七年正月己丑晦曰,又有日食,是曰全食,在營室星九度,這是在宮室中。

當時高後討厭這事,說:「這是我!」過了一年高後崩。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曰,又有日食,在婺女星一度。

三年十月丁酉晦曰,又有H食,在斗星二十二度。

十一月丁卯晦日,又有日食,在虛星八度。

後四年四月丙辰晦曰,又有Et食,在柬井星十三度。

七年正月辛未朔日,又有日食。

景帝三年二月壬午晦日,又有日食,在胃星二度。

七年十一月庚寅晦曰,又有Et食,在虛星九度。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Et,又有日食。

中二年九月甲戌晦日,又有日食。

三年九月戊戌晦日,又有日食,幾乎食盡,在尾星九度。

六年七月辛亥晦Et,又有日食,在軫星七度。

後元年七月乙巳,在晦曰前一天,又有日

食,在翼星十七度。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戌朔日,又有日食,在奎星十四度。

劉向認為奎星為卑賤一婦人,後來有銜皇后從卑賤躍居高位,終於遭夭折的災害。

三年九月丙子晦曰,又有日食,在尾星二度。

五年正月己巳朔Et,又有日食。

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Et,又有日食。

七月癸未,在晦曰前一天,又有日食,在翼星八度。

劉向以為前年高園便殿發生災害,與春秋皇帝糧倉的災害,後來日食在翼星、軫星相同。

這次占卜,內有女變,外為諸侯禍患。

這以後陳皇后被廢,江都、淮南、衡山王謀反,被誅。

IEI正午時El食,從束北開始,日食過半,申時復原。

元朔二年二月乙巳晦日,又有日食,在胃星三度。

六年十一月癸丑晦El,又有日食。

元狩元年五月乙巳晦曰,又有日食,在柳星六度。

京房《易傳》推算以為這時日食在太陽的右旁,從規律上說君要失臣。

過了一年丞相公孫弘薨。

日食在左旁,君也要失臣;從上,臣失君;從下,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曰,又有日食,在柬井星二十二度。

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El,又有日食。

太始元年正月乙巳晦Et,又有日食。

四年十月甲寅晦曰,又有Et食,在斗星十九度。

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曰,又有日食,沒有食盡如鉤,在亢星二度,申時日食從西北開始,曰下申時復原。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El,又有日食,在斗星九度,在燕地。

過了四年,燕剌王謀反,被誅。

元鳳元年七月己亥晦日,又有Et食,很快食盡,在張星十二度。

劉向以為己亥El食,這次占卜日食最重,過了六年皇帝死亡,死後沒有繼嗣。

宣帝地節元年十二月癸亥晦El,又有H食,在營室星十五度。

五鳳元年十二月乙酉朔El,又有日食,在婺女星十度。

四年四月辛丑朔日,又有Et食,在畢星十九度,這為正月朔,陰氣未開始,《左氏》以為有重大變異。

元查丞光二年三月壬戌朔日,又有Et食,在婁星八度。

四年六月戊寅晦Et,又有日食,在張星七度。

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又有日食,沒食盡如鉤,接著就落下去了。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又有日食,這一一夜未央殿內有地震。

谷永答對皇上說:「日食在婺女星九度,應驗在皇后。

地震在院內,災害在一寵一貴的妾。

這二者一起發生,表明同一件事發生在不同人身上,共同掩蔽陽氣,將有害繼嗣。

一旦日食則妾不見;一旦地震則皇后不見。

不在一天發生,則似不同的事;無故動變,則恐不知。

這個月後妾當有失節之過,所以上天為此兩次出現災變。

像是說,違失婦道,疏遠眾妾,妨絕繼嗣的,就是這兩人。」

杜欽答對皇上也說:「日食在戊申時,正和未時靠近。

戊未,屬上,是中宮地區。

這一一夜殿中地震,必定有嫡妾爭一寵一造成災害的禍患發生。

人間的變故過失在下,變異的現象在上。

如能用德行來回應,則怪異的災禍可消;如怠忘而不警戒,則禍患破敗將至。

回應,不真誠不能立,不誠實不能行。」

河平元年四月己亥晦曰,又有日食,沒有食盡如鉤,在東井星六度。

劉向答對皇上說:「四月交叉於五月,與孝惠同月,與孝昭同IEI,東井星代表京師地區,且是曰全食,其占卜恐有害繼嗣。」

曰早食時,從西南開始。

三年八月乙卯晦曰,又有日食,在房星。

四年三月癸丑朔日,又有日食,在昴星。

陽朔元年二月丁未晦日,又有日食,在胃星。

永始元年九月丁巳晦日,又有日食。

谷永以京房《易占》答對皇上說:「元年九月日食,飲酒無節制所致。

僅使京師知道這日食,四方都不知道,像是說,沉迷於酒,君臣不分,災禍將發生在朝內。」

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又有日食。

谷永以京房《易占》答對皇上說:「今年二月日食,是田地稅不合限度,人民憂愁怨恨所致。

所以使四方皆能見到,而京師陰蔽不見,像是說,君主好建宮室,大造墳墓,田地稅過重,而使百姓窮盡,災禍將在朝外發生。」

三年正月己卯晦El,又有日食。

四年七月辛未晦曰,又有日食。

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日,又有日食。

哀帝元壽元年正月辛丑朔日,又有日食,沒食盡如鉤,在營室星十度,與惠帝七年同曰月。

二年三月壬辰晦曰,又有It食。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巳朔日,又有日食,在東井星。

二年九月戊申晦El,又有日食,El全食。

總計漢記載紀年的共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次,朔日十四次,晦El三十六次,在晦曰前一天有三次。

成帝建始元年八月戊午,晨漏時未到三刻,有兩月重現。

京房《易傳》上說「『婦女常節,月近望日,男子遠征,凶象。

,是說男子弱而婦女強,被陰所乘隙,所以兩個月亮一同出現。

晦Et而月亮出現在西方稱為跳,朔日而月見東方稱為仄慝,仄慝則侯王就莊重,跳則侯王就舒緩。」

劉向以為跳就是快速,君主舒緩而臣傲慢,所以太陽運行遲緩月亮就運行疾速。

仄慝是不前進的含意,君主莊重臣就恐懼,所以太陽運行疾月亮就運行遲緩,不敢接近君主。

不舒不急,以糾正有過錯的,日食在朔日。

劉歆以為舒者侯王陳述善事,臣下辦事就小心謹慎,所以月行疾速。

莊重的王侯行動遲緩做事不負責,臣下就懈怠放縱,所以月行遲緩。

在春秋之時,侯王大多行動遲緩任事不負責,所以Et食二日仄慝十八次,日食在晦Et跳一次,造就是征驗。

考核漢家,日食在晦日跳共三十六次,最終沒有二El仄慝的,劉歆所說可信,造都是說E1月亂行的。

元帝永光元年四月,曰光呈青白色,日下無影,中午時有影無光。

這年夏天涼寒,到了九月,太陽才有光。

京房《易傳》上說:「在高位的統治者不美善,是說那些在高位的統治者的不足,它的災異是陽光呈白色,七日不暖。

君主順從臣下沒有法製造就是不足,太陽呈白色有六十Et,作物沒有霜而死。

天子親自征伐,造就是不明智,太陽出現白色,物體動而有寒氣。

如果不足但有法制,就不會衰亡,太陽呈白色而不溫暖,表明不動盪,君主有過而公然行動,造就不用陳述表白。

它的災異是陽光呈黑色,大風起,天無雲,曰光昏昧。

不責備君主的政事,這就是見過不問,曰旁有一黑塊,大如彈丸。」

成帝河平元年正月壬寅朔日,日月都在營室星,當時日出呈赤色。

二月癸未,早晨日出是赤色,太陽落下時又是赤色,夜間月光呈赤色。

甲申,日出呈赤色像血一樣,沒有光,記時器四刻半時,才稍有光亮,照在地上為赤黃色,日食後才恢復。

京房《易傳》上說:「君主不聞道就要滅亡,它的災異是太陽呈赤色。」

三月乙未,日出是黃色,有黑氣如錢大,呈現在太陽中央。

京房《易傳》上說:「祭天如不恭順就是違逆,出現的災異是太陽呈赤色,它的中央是黑色。

聽到善言不讚許,造就是失知,出現的異常現象是太陽呈黃色。」

德行高尚的人,與天地合德,與日月同明,所以聖王在上,總體命令群賢,來宣揚上天的功勞,那麼太陽的光明,五色具備,照耀無主;有主就呈異常現象,跟隨人的行為而變化。

色不是白白地改動的,形不是白白地毀壞的,觀看曰光的五種變化,足可以看出吉凶。

所以說「天象最明顯的,沒有比日月更大的了」,就是這種說法。

嚴公七年「四月辛卯夜,恆星不見,半夜星像雨一樣墜一落到地上」。

董仲舒、劉向以為常見的星二十八宿,是君主的象徵;眾星是萬民一類的象徵。

眾星宿不出現,象徵諸侯的衰敗;眾星隕落,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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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卷一上 高帝紀 第一上卷一下 高帝紀 第一下卷二 惠帝紀 第二卷三 高後紀 第三卷四 文帝紀 第四卷五 景帝紀 第五卷六 武帝紀 第六卷七 昭帝紀 第七卷八 宣帝紀 第八卷九 元帝紀 第九卷十 成帝紀 第十卷十一 哀帝紀 第十一卷十二 平帝紀 第十二卷十三 異姓諸侯王表 第一卷十四 諸侯王表 第二卷十五 上 王子侯表 第三上卷十五 下 王子侯表 第三下卷十六 高惠高後文功臣表 第四卷十七 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 第五卷十八 外戚恩澤侯表 第六卷十九 百官公卿表 第七卷二十 古今人表 第八卷二十一 上 律歷志 第一上卷二十一 下 律歷志 第一下卷二十二 禮樂志 第二卷二十三 刑法志 第三卷二十四 上 食貨志 第四上卷二十四 下 食貨志 第四下卷二十五 上 郊祀志 第五上卷二十五 下 郊祀志 第五下卷二十六 天文志 第六卷二十七 上 五行志 第七上卷二十七 中上 五行志 第七中之上卷二十七 中下 五行志 第七中之下卷二十七 下上 五行志 第七下之上卷二十七 下下 五行志 第七下之下卷二十八 上 地理志 第八上卷二十八 下 地理志 第八下卷二十九 溝洫志 第九卷三十 藝文志 第十卷三十一 陳勝項籍傳 第一卷三十二 張耳陳餘傳 第二卷三十三 魏豹田儋韓王信傳 第三卷三十四 韓彭英盧吳傳 第四卷三十五 荊燕吳傳 第五卷三十六 楚元王傳 第六卷三十七 季布欒布田叔傳 第七卷三十八 高五王傳 第八卷三十九 蕭何曹參傳 第九卷四十 張陳王周傳 第十卷四十一 樊酈滕灌傅靳周傳 第十一卷四十二 張周趙任申屠傳 第十二卷四十三 酈陸朱劉叔孫傳 第十三卷四十四 淮南衡山濟北王傳 第十四卷四十五 蒯伍江息夫傳 第十五卷四十六 萬石衛直周張傳 第十六卷四十七 文三王傳 第十七卷四十八 賈誼傳 第十八卷四十九 爰盎晁錯傳 第十九卷五十 張馮汲鄭傳 第二十卷五十一 賈鄒枚路傳 第二十一卷五十二 竇田灌韓傳 第二十二卷五十三 景十三王傳 第二十三卷五十四 李廣蘇建傳 第二十四卷五十五 衛青霍去病傳 第二十五卷五十六 董仲舒傳 第二十六卷五十七上 司馬相如傳 第二十七上卷五十七下 司馬相如傳 第二十七下卷五十八 公孫弘卜式兒寬傳 第二十八卷五十九 張湯傳 第二十九卷六十 杜周傳 第三十卷六十一 張騫李廣利傳 第三十一卷六十二 司馬遷傳 第三十二卷六十三 武五子傳 第三十三卷六十四 上 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 第三十四上卷六十四下 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 第三十四下卷六十五 東方朔傳 第三十五卷六十六 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 第三十六卷六十七 楊胡朱梅雲傳 第三十七卷六十八 霍光金日磾傳 第三十八卷六十九 趙充國辛慶忌傳 第三十九卷七十 傅常鄭甘陳段傳 第四十卷七十一 雋疏於薛平彭傳 第四十一卷七十二 王貢兩龔鮑傳 第四十二卷七十三 韋賢傳 第四十三卷七十四 魏相丙吉傳 第四十四卷七十五 眭兩夏侯京翼李傳 第四十五卷七十六 趙尹韓張兩王傳 第四十六卷七十七 蓋諸葛劉鄭孫毋將何傳 第四十七卷七十八 蕭望之傳 第四十八卷七十九 馮奉世傳 第四十九卷八十 宣元六王傳 第五十卷八十一 匡張孔馬傳 第五十一卷八十二 王商史丹傅喜傳 第五十二卷八十三 薛宣朱博傳 第五十三卷八十四 翟方進傳 第五十四卷八十五 谷永杜鄴傳 第五十五卷八十六 何武王嘉師丹傳 第五十六卷八十七上 揚雄傳 第五十七上卷八十七下 揚雄傳 第五十七下卷八十八 儒林傳 第五十八卷八十九 循吏傳 第五十九卷九十 酷吏傳 第六十卷九十一 貨殖傳 第六十一卷九十二 遊俠傳 第六十二卷九十三 佞幸傳 第六十三卷九十四 上 匈奴傳 第六十四上卷九十四 下 匈奴傳 第六十四下卷九十五 西南夷兩粵朝鮮傳 第六十五卷九十六 上 西域傳 第六十六上卷九十六 下 西域傳 第六十六下卷九十七 上 外戚傳 第六十七上卷九十七 下 外戚傳 第六十七下卷九十八 元後傳 第六十八卷九十九 上 王莽傳 第六十九上卷九十九 中 王莽傳 第六十九中卷九十九 下 王莽傳 第六十九下卷一百 上 敘傳 第七十上卷一百 下 敘傳 第七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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