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卷二十四 下 食貨志 第四下:凡貨,金、錢、布、帛之用,夏、殷以前其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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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卷二十四 下 食貨志 第四下

漢書

卷二十四 下 食貨志 第四下

【原文】

凡貨,金、錢、布、帛之用,夏、殷以前其詳一靡一記雲。

太公為周立九府圜法:黃金方寸而重一斤;錢圜函方,輕重以銖;布、帛廣二尺二寸為幅,長四丈為匹。

故貨寶於金,利於刀,流於泉,佈於布,束於帛。

太公退,又行之於齊。

至管仲相桓公,通輕重之權,曰:「歲有凶穰,故谷有貴賤;令有緩急,故物有輕重。

人君不理,則畜賈游於市,乘民之不給,百倍其本矣。

故萬乘之國必有萬金之賈,千乘之國必有千金之賈者,利有所並也。

計本量委則足矣,然而民有飢餓者,谷有所臧也。

民有餘則輕之,故人君斂之以輕;民不足則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

凡輕重斂散之以時,即准平。

守准平,使萬室之邑必有萬鍾之臧,臧繈千萬;千室之邑必有千鍾之臧,臧繈百萬。

春以奉耕,夏以奉耘,耒耜器械,種餉糧食,必取澹焉。

故大賈畜家不得豪奪吾民矣。」

桓公遂用區區之齊合諸侯,顯伯名。

其後百餘年,周景王時患錢輕,將更鑄大錢,單穆公曰:「不可。

古者天降災戾,於是乎量資幣,權輕重,以救民。

民患輕,則為之作重幣以行之,於是有母權子而行,民皆得焉。

若不堪重,則多作輕而行之,亦不廢重,於是乎有子權母而行,小大利之。

今王廢輕而作重,民失其資,能無匱乎?民若匱,王用將有所乏,乏將厚取於民,民不給,將有遠志,是離民也。

且絕民用以實王府,猶塞川原為潢洿也,竭亡日矣。

王其圖之。」

弗聽,卒鑄大錢,文曰「寶貨」,肉好皆有周郭,以勸農澹不足,百姓蒙利焉。

秦兼天下,幣為二等:黃金以溢為名,上幣;銅錢質如周錢,文曰「半兩」,重如其文。

而珠、玉、龜、貝、銀、錫之屬為器飾寶臧,不為幣,然各隨時而輕重無常。

漢興,以為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莢錢。

黃金一斤。

而不軌逐利之民蓄積余贏以稽市,物痛騰躍,米至石萬錢,馬至匹百金。

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稅租以困辱之。

孝惠、高後時,為天下初定,復弛商賈之律,然市井子孫亦不得為官吏。

孝文五年,為錢益多而輕,乃更鑄四銖錢,其文為「半兩」。

除盜鑄錢令,使民放鑄。

賈誼諫曰:

法使天下公得顧租鑄銅錫為錢,敢雜以鉛鐵為它巧者,其罪黥。

然鑄錢之情,非殽雜為巧,則不可得贏;而殽之甚微,為利甚厚。

夫事有召禍而法有起一奸一,今令細民人一操一造幣之勢,各隱屏而鑄作,因欲禁其厚利微一奸一,雖黥罪日報,其勢不止。

乃者,民人抵罪,多者一縣百數,及吏之所疑,榜笞奔走者甚眾。

夫縣法以誘民,使入陷阱,孰積如此!曩禁鑄錢,死罪積下;今公鑄錢,黥罪積下。

為法若此,上何賴焉?

又,民用錢,郡縣不同:或用輕錢,百加若干;或用重錢,平稱不受。

法錢不立,吏急而壹之虖,則大為煩苛,而力不能勝;縱而弗呵虖,則市肆異用,錢文大亂。

苟非其術,何鄉而可哉!

今農事棄捐而採銅者日蕃,釋其耒耨,冶熔炊炭;一奸一錢日多,五穀不為多;善人怵而為一奸一邪,願民陷而之刑戮:將甚不詳,奈何而忽!一柄一知患此,吏議必曰禁之。

禁之不得其術,其傷必大。

令禁鑄錢,則錢必重。

重則其利深,盜鑄如雲而起,棄市之罪又不足以禁矣!一奸一數不勝而法禁數潰,銅使之然也。

故銅佈於天下,其為禍博矣。

今博禍可除,而七福可致也。

何謂七福?上收銅勿令布,則民不鑄錢,黥罪不積,一矣。

偽錢不蕃,民不相疑,二矣。

採銅鑄作者反於耕田,三矣。

銅畢歸於上,上挾銅積以御輕重,錢輕則以術斂之,重則以術散之,貨物必平,四矣。

以作兵器,以假貴臣,多少有制,用別貴賤,五矣。

以臨萬貨,以調盈虛,以收奇羨,則官富實而末民困,六矣。

制吾棄財,以與匈奴逐爭其民,則敵必懷,七矣。

故善為天下者,因禍而為福,轉敗而為功。

今久退七福而行博禍,臣誠傷之。

上不聽。

是時,吳以諸侯即山鑄錢,富埒天子,後卒叛逆。

鄧通,大夫也,以鑄錢,財過王者。

故吳、鄧錢布天下。

武帝因文、景之蓄,忿胡、粵之害,即位數年,嚴助、朱買臣等招徠東甌,事兩粵,江、淮之間蕭然煩費矣。

唐蒙、司馬相如始開西南夷,鑿山通道千餘里,以廣巴、蜀,巴、蜀之民罷焉。

彭吳穿穢貊、朝鮮,置滄海郡,則燕、齊之間一靡一然發動。

及王恢謀馬邑,匈奴絕和親,侵擾北邊,兵連而不解,天下共其勞。

干戈日滋,行者繼,居者送,中外騷擾相奉,百姓抏敝以巧法,財賂衰耗而不澹。

人物者補官,出貨者除罪,選舉陵夷,廉恥相冒,武力進用,法嚴令具。

興利之臣自此而始。

其後,衛青歲以數萬騎出擊匈奴,遂取河南地,築朔方。

時又通西南夷道,作者數萬人,千里負擔饋餉,率十餘鍾致一石,散幣於邛、僰以輯之。

數歲而道不通,蠻夷因以數攻,吏發兵誅之。

悉巴、蜀租賦不足以更之,乃募豪民田南夷,入粟縣官,而內受錢於都內。

東置滄海郡,人徒之費疑於南夷。

又興十餘萬人築衛朔方,轉漕甚遠,自山東鹹被其勞,費數十百巨萬,府庫並虛。

乃募民能人奴婢得以終身復,為郎增秩,及入羊為郎,始於此。

此後四年,衛青比歲十餘萬眾擊胡,斬捕首虜之士受賜黃金二十餘萬斤,而漢軍士馬死者十餘萬,兵甲轉漕之費不與焉。

於是大司農陳臧錢經用賦稅既竭,不足以奉戰士。

有司請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減罪;請置賞官,名曰武功爵,級十七萬,凡值三十餘萬金。

諸買武功爵「官首」者試補吏,先除;「千夫」如王大夫;其有罪又減二等;爵得至「樂卿」。

以顯軍功。

軍功多用超等,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

吏道雜而多端,則官職秏廢。

自公孫弘以《春秋》之義繩臣下取漢相,張湯以峻文決理為廷尉,於是見知之法生,而廢格、沮誹窮治之獄用矣。

其明年,淮南、衡山、江都王謀反跡見,而公卿尋端治之,竟其一黨一與,坐而死者數萬人,吏益慘急而法令察。

當是時,招尊方正賢良文學之士,或至公卿大夫。

公孫弘以實相,布被,食不重味,為下先,然而無益於俗,稍務於功利矣。

其明年,票騎仍再出擊胡,大克獲。

渾邪王率數萬眾來降,於是漢發車三萬兩迎之。

既至,受賞,賜及有功之士。

是歲費凡百餘巨萬。

先是十餘歲,河決,灌梁、楚地,固已數困,而緣河之郡堤塞河,輒壞決,費不可勝計。

其後番系欲省底柱之漕,穿汾、河渠以為溉田;鄭當時為渭漕回遠,鑿漕直渠自長安至華陰;而朔方亦穿溉渠。

作者各數萬人,歷二三期而功未就,費亦各以巨萬十數。

天子為伐胡故,盛養馬,馬之往來食長安者數萬匹,卒掌者關中不足,乃調旁近郡。

而胡降者數萬人皆得厚賞,衣食仰給縣官,縣官不給,天子乃損膳,解乘輿駟,出御府禁臧以澹之。

其明年,山東被水災,民多饑乏,於是天子遣使虛郡國倉廩以振貧。

猶不足,又募豪富人相假貸。

尚不能相救,乃徙貧民於關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餘萬口,衣食皆仰給於縣官。

數歲貸與產業,使者分部護,冠蓋相望,費以億計,縣官大空。

而富商賈或滯財役貧,轉轂百數,廢居居邑,封君皆氐首仰給焉。

冶鑄煮鹽,財或累萬金,而不佐公家之急,黎民重困。

於是天子與公卿議,更造錢幣以澹用,而摧浮一婬一併兼之徒。

是時禁苑有白鹿而少府多銀、錫。

自孝文更造四銖錢,至是歲四十餘年,從建元以來,用少,縣官往往即多銅山而鑄錢,民亦盜鑄,不可勝數。

錢益多而輕,物益少而貴。

有司言曰:「古者皮幣,諸侯以聘享。

金有三等,黃金為上,白金為中,赤金為下。

今半兩錢法重四銖,而一奸一或盜摩錢質而取鋊,錢益輕薄而物貴,則遠方用幣煩費不省。」

乃以白鹿皮方尺,緣以繢,為皮幣,值四十萬。

王侯、宗室朝覲、聘享,必以皮幣薦璧,然後得行。

又造銀錫白金。

以為天用莫如龍,地用莫如馬,人用莫如龜,故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兩,圜之,其文龍,名「白撰」,值三千;二曰以重養小,方之,其文馬,值五百;三曰復小,橢之,其文龜,值三百。

令縣官銷半兩錢,更鑄三銖錢,重如其文。

盜鑄諸金錢罪皆死,而吏民之犯者不可勝數。

於是以東郭咸陽、孔僅為大農丞,領鹽鐵事,而桑弘羊貴幸。

咸陽,齊之大煮鹽;孔僅,南陽大冶,皆至產累千金,故鄭當時進言之。

弘羊,洛陽賈人之子。

以心計,年十三侍中。

故三人言利事析秋豪矣。

法既益嚴,吏多廢免。

兵革數動,民多買復及五大夫、千夫,征發之士益鮮。

於是除千夫、五大夫為吏,不欲者出馬;故吏皆適令伐棘上林,作昆明池。

其明年,大將軍、票騎大出擊胡,賞賜五十萬金,軍馬死者十餘萬匹,轉漕、車甲之費不與焉。

是時財匱,戰士頗不得祿矣。

有司言三銖錢輕,輕錢易作一奸一詐,乃更請郡國鑄五銖錢,周郭其質,令不可得摩取鋊。

大農上鹽鐵丞孔僅、咸陽言:「山海,天地之臧,宜屬少府,陛下弗私,以屬大農佐賦。

願募民自給費,因官器作煮鹽,官與牢盆。

浮食奇民欲擅斡山海之貨,以致富羨,役利細民。

其沮事之議,不可勝聽。

敢私鑄鐵器、煮鹽者,釱左趾,沒入其器物。

郡不出鐵者,置小鐵官,使屬在所縣。」

使僅、咸陽乘傳舉行天下鹽、鐵,作官府,除故鹽、鐵家富者為吏。

吏益多賈人矣。

商賈以幣之變,多積貨逐利。

於是公卿言:「郡國頗被災害,貧民無產業者,募徙廣饒之地。

陛下損膳省用,出禁錢以振元元,寬貸,而民不齊出南畝,商賈滋眾。

貧者畜積無有,皆仰縣官。

異時算軺車、賈人之緡錢皆有差小,請算如故。

諸賈人末作貰貸賣買,居邑貯積諸物,及商以取利者,雖無市籍,各以其物自佔,率緡錢二千而算一。

諸作有租及鑄,率緡錢四千算一。

非吏比者、三老、北邊騎士,軺車一算;商賈人軺車二算。

船五丈以上一算。

匿不自佔,占不悉,戍邊一歲,沒入緡錢。

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

賈人有市籍,及家屬,皆無得名田,以便農。

敢犯令,沒入田貨。」

是時,豪富皆爭匿財,唯卜式數求入財以助縣官。

天子乃超拜式為中郎,賜爵左庶長,田十頃,佈告天下,以風百姓。

初,式不願為官,上強拜之,稍遷至齊相。

語自在其《傳》。

孔僅使天下鑄作器,三年中至大司農,列於九卿。

而桑弘羊為大司農中丞,管諸會計事,稍稍置均輸以通貨物。

始令吏得入谷補官,郎至六百石。

自造白金、五銖錢後五歲,而赦吏民之坐盜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

其不發覺相殺者,不可勝計。

赦自出者百餘萬人。

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氐無慮皆鑄金錢矣。

犯法者眾,吏不能盡誅,於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行郡國,舉並兼之徒守、相為利者。

而御史大夫張湯方貴用事,減宣、杜周等為中丞,義縱、尹齊、王溫舒等用慘急苛刻為九卿,直指夏蘭之屬始出。

而大農顏異誅矣。

初,異為濟南亭長,以廉直稍遷至九卿。

上與湯既造白鹿皮幣,問異。

異曰:「今王侯朝賀以倉璧,直數千,而其皮薦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

天子不說。

湯又與異有隙,及人有告異以它議,事下湯治。

異與客語,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異不應,微反唇。

湯奏當異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非,論死。

自是後有腹非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

天子既下緡錢令而尊卜式,百姓終莫分財佐縣官,於是告緡錢縱矣。

郡國鑄錢,民多一奸一鑄,錢多輕,而公卿請令京師鑄官赤仄,一當五,賦官用非赤仄不得行。

白金稍賤,民弗寶用,縣官以令禁之,無益,歲余終廢不行。

是歲,湯死而民不思。

其後二歲,赤仄錢賤,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廢。

於是悉禁郡國毋鑄錢,專令上林三官鑄。

錢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錢不得行,諸郡國前所鑄錢皆廢銷之,輸入其銅三官。

而民之鑄錢益少,計其費不能相當,唯直工大一奸一乃盜為之。

楊可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氐皆遇告。

杜周治之,獄少反者。

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監分曹往,即治郡國緡錢,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

於是商賈中家以上大氐破,民媮甘食好衣,不事畜臧之業,而縣官以鹽、鐵、緡錢之故,用少饒矣。

益廣關,置左右輔。

初,大農斡鹽鐵官布多,置水衡,欲以主鹽鐵。

及楊可告緡,上林財物眾,乃令水衡主上林。

上林既充滿,益廣。

是時粵欲與漢用船戰逐,乃大修昆明池,列館環之。

治樓船,高十餘丈,旗織加其上,甚壯。

於是天子感之,乃作柏梁台,高數十丈。

宮室之修,繇此日麗。

乃分緡錢諸官,而水衡、少府、太僕、大農各置農官,往往即郡縣比沒入田田之。

其沒入奴婢,分諸苑養狗、馬、禽一獸,及與諸官。

官益雜置多,徒奴婢眾,而下河漕度四百萬石,及官自糴乃足。

所忠言:「世家子弟富人或鬥雞走狗馬,弋獵博戲,亂齊民。」

乃征諸犯令,相引數千人,名曰「株送徒」。

入財者得補郎,郎選衰矣。

是時山東被河災,乃歲不登數年,人或相食,方二三千里。

天子憐之,令饑民得流就食江、淮間,欲留,留處。

使者冠蓋相屬於道護之,下巴、蜀粟以賑焉。

明年,天子始出巡郡國。

東度河,河東守不意行至,不辯,自一殺。

行西逾隴,卒,從官不得食,隴西守自一殺。

於是上北出蕭關,從數萬騎行獵新秦中,以勒邊兵而歸。

新秦中或千里無亭徼,於是誅北地太守以下,而令民得畜邊縣,官假馬母,三歲而歸,及息什一,以除告緡,用充入新秦中。

既得寶鼎,立后土、泰一祠,公卿白議封禪事,而郡國皆豫治道,修繕故宮,及當馳道縣,縣治宮儲,設共具,而望幸。

明年,南粵反,西羌侵邊。

天子為山東不澹,赦天下囚,因南方樓船士二十餘萬人擊粵,發三河以西騎擊羌,又數萬人度河築令居。

初置張掖、酒泉郡、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開田官,斥塞卒六十萬人戊田之。

中國繕道饋糧,遠者三千,近者千餘里,皆仰給大農。

邊兵不足,乃發武庫、工官兵器以澹之。

車騎馬乏,縣官錢少,買馬難得,乃著令,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吏以上差出一牝一馬天下亭,亭有畜字馬,歲課息。

齊相卜式上書,願父子死南粵。

天子下詔褒揚,賜爵關內侯,黃金四十斤,田十頃。

佈告天下,天下莫應。

列侯以百數,皆莫求從軍。

至飲酎,少府省金,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餘人。

乃拜卜式為御史大夫。

式既在位,見郡國多不便縣官作鹽鐵,器苦惡,賈貴,或強令民買之。

而船有算,商者少,物貴,乃因孔僅言船算事。

上不說。

漢連出兵三歲,誅羌,滅兩粵,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且以其故俗治,無賦稅。

南陽、漢中以往,各以地比給初郡吏卒奉食幣物,傳車馬被具。

而初郡又時時小反,殺吏,漢發南方吏卒往誅之,間歲萬餘人,費皆仰大農。

大農以均輸調鹽鐵助賦,故能澹之。

然兵所過縣,縣以為訾給毋乏而已,不敢言輕賦法矣。

其明年,元封元年,卜式貶為太子太傅。

而桑弘羊為治粟都尉,領大農,盡代僅斡天下鹽鐵。

弘羊以諸官各自市相爭,物以故騰躍,而天下賦輸或不償其僦費,乃請置大農部丞數十人,分部主郡國,各往往置均輸、鹽、鐵官,令遠方各以其物如異時商賈所轉販者為賦,而相灌輸。

置平准於京師,都受天下委輸。

召工官治車諸器,皆仰給大農。

大農諸官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則賣之,賤則買之。

如此,富商大賈亡所牟大利則反本,而萬物不得騰躍。

故抑天下之物,名曰「平准」。

天子以為然而許之。

於是天子北至朔方,東封泰山,巡海上,旁北邊以歸。

所過賞賜,用帛百餘萬匹,錢、金以巨萬計,皆取足大農。

弘羊又請令民得入粟補吏,及罪以贖。

令民入粟甘泉各有差,以復終身,不復告緡。

它郡各輸急處。

而諸農各致粟,山東漕益歲六百萬石。

一歲之中,太倉、甘泉倉滿。

邊余谷,諸均輸帛五百萬匹。

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

於是弘羊賜爵左庶長,黃金者再百焉。

是歲小旱,上令百官求雨。

卜式言曰:「縣官當食租衣稅而已,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販物求利。

亨弘羊,天乃雨。」

久之,武帝疾病,拜弘羊為御史大夫。

昭帝即位六年,詔郡國舉賢良文學之士,問以民所疾苦,教化之要。

皆對願罷鹽、鐵、酒榷均輸官,毋與天下爭利,視以儉節,然後教化可興。

弘羊難,以為此國家大業,所以制四夷,安邊足用之本,不可廢也。

乃與丞相千秋共奏罷酒酤。

弘羊自以為國興大利,伐其功,欲為子弟得官,怨望大將軍霍光,遂與上官桀等謀反,誅滅。

宣、元、成、哀、平五世,無所變改。

元帝時嘗罷鹽、鐵官,三年而復之。

貢禹言:「鑄錢採銅,一歲十萬人不耕,民坐盜鑄陷刑者多。

富人臧錢滿室,猶無厭足。

民心動搖,棄本逐末,耕者不能半,一奸一邪不可禁,原起於錢。

疾其末者絕其本,宜罷採珠、玉、金、銀鑄錢之官,毋復以為幣,除其販賣租銖之律,租稅、祿、賜皆以布、帛及谷,使百姓壹意農桑。」

議者以為交易待錢,布、帛不可尺寸分裂。

禹議亦寢。

自孝武元狩五年三官初鑄五銖錢,至平帝元始中,成錢二百八十億萬餘雲。

王莽居攝,變漢制,以周錢有子母相權,於是更造大錢,逕寸二分,重十二銖,文曰「大錢五十」。

又造契刀、錯刀。

契刀,其環如大錢,身形如刀,長二寸,文曰「契刀五百」。

錯刀,以黃金錯其文,曰「一刀直五千」。

與五銖錢凡四品,並行。

莽即真,以為書「劉」字有「金」、「刀」,乃罷錯刀、契刀及五銖錢,而更作金、銀、龜、貝、錢、布之品,名曰「寶貨」。

小錢徑六分,重一銖,文曰「小錢直一」。

次七分,三銖,曰「錢一十」。

次八分,五銖,曰「幼錢二十」。

次九分,七銖曰「中錢三十」。

次一寸,九銖,曰「壯錢四十」。

因前「大錢五十」,是為錢貨六品,直各如其文。

黃金重一斤,直錢萬。

朱提銀重八兩為一流,直一千五百八十。

它銀一流直千。

是為銀貨二品。

元龜岠冉長尺二寸,直二千一百六十,為大貝十朋。

公龜九寸,直五百,為壯貝十朋。

侯龜七寸以上,直三百,為貝十朋。

子龜五寸以上,直百,為小貝十朋。

是為龜寶四品。

大貝四寸八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二百一十六。

壯貝三寸六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五十。

貝二寸四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三十。

小貝寸二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十。

不盈寸二分,漏度不得為朋,率枚直錢三。

是為貝貨五品。

大布、次布、弟布、壯布、中布、差布、厚布、幼布、布、小布。

小布長寸五分,重十五銖,文曰「小布一百」。

自小布以上,各相長一分,相重一銖,文各為其布名,直各加一百。

上至大布,長二寸四分,重一兩,而直千錢矣。

是為布貨十品。

凡寶貨三物,六名,二十八品。

鑄作錢布皆用銅,淆以連錫,文質周郭放漢五銖錢雲。

其金、銀與它物雜,色不純好,龜不盈五寸,貝不盈六分,皆不得為寶貨。

元龜為蔡,非四民所得居,有者,入大卜受直。

百姓憒亂,其貨不行。

民私以五銖錢市買。

莽患之,下詔:「敢非井田、挾五銖錢者為惑眾,投諸四裔以御魑魅。」

於是農、商失業,食、貨俱廢,民涕泣於市道。

坐賣買田、宅、奴婢、鑄錢抵罪者,自公卿大夫至庶人,不可稱數。

莽知民愁,乃但行小錢直一,與大錢五十,二品並行,龜、貝、布屬且寢。

莽一性一躁擾,不能無為,每有所興造,必欲依古得經文。

國師公劉歆言周有泉府之官,收不讎,與欲得,即《易》所謂「理財正辭,禁民為非」者也。

莽乃下詔曰:「夫《周禮》有賒、貸,《樂語》有五均,傳記各有斡焉。

今開賒貸,張五均,設諸斡者,所以齊眾庶,抑並兼也。」

遂於長安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長安東、西市令及洛陽、邯鄲、臨菑、宛、成都市長皆為五均同市師、東市稱京,西市稱畿,洛陽稱中,余四都各用東、西、南、北為稱,皆置交易丞五人,錢府丞一人,工商能采金、銀、銅、連錫,登龜、取貝者,皆自佔司市錢府,順時氣而取之。

又以《周官》稅民:凡田不耕為不殖,出三夫之稅;城郭中宅不樹藝者為不一毛一,出三夫之布;民浮游無事,出夫布一匹。

其不能出布者,冗作,縣官衣食之。

諸取眾物、鳥、獸、魚、鱉、百蟲於山林、水澤及畜牧者,嬪婦桑蠶、織紝、紡績、補縫,工匠、醫、巫、卜、祝及它方技、商販、賈人坐肆、列裡區、謁捨,皆各自佔所為於其所之縣官,除其本,計其利,十一分之,而以其一為貢。

敢不自佔、自佔不以實者,盡沒入所採取,而作縣官一歲。

諸司市常以四時中月實定所掌,為物上、中、下之賈,各自用為其市平,毋拘它所。

眾民賣買五穀、布帛、絲綿之物,周於民用而不讎者,均官有以考檢厥實,用其本賈取之,毋令折錢。

萬物卬貴,過平一錢,則以平賈賣與民。

其賈氐賤,減平者,聽民自相與市,以防貴庾者。

民欲祭祀、喪紀而無用者,錢府以所入工、商之貢但賒之,祭祀無過旬日,喪紀毋過三月。

民或乏絕,欲貸以治產業者,均授之,除其費,計所得受息。

毋過歲什一。

羲和魯匡言:「名山、大澤,鹽、鐵、錢、布、帛,五均賒貸,斡在縣官,唯酒酤獨未斡。

酒者,天之美祿,帝王所以頤養天下,享祀祈福,扶衰養疾。

百禮之會,非酒不行。

故《詩》曰『無酒酤我』,而《論語》曰『酤酒不食』,二者非相反也。

夫《詩》據承平之世,酒酤在官,和旨便人,可以相御也。

《論語》孔子當周衰亂,酒酤在民,薄惡不誠,是以疑而弗食。

今絕天下之酒,則無以行禮相養;放而亡限,則費財傷民。

請法古,令官作酒,以二千五百石為一均,率開一盧以賣,讎五十釀為準。

一釀用粗米二斛,曲一斛,得成酒六斛六斗。

各以其市月朔米曲三斛,並計其賈而參分之,以其一為酒一斛之平。

除米曲本賈,計其利而什分之,以其七入官,其三及糟?、灰炭給工器、薪樵之費。」

羲和置命士督五均、六斡,郡有數人,皆用富賈。

落陽薛子仲、張長叔、臨菑姓偉等,乘傳求利,交錯天下,因與郡縣通一奸一,多張空簿,府臧不實,百姓俞病。

莽知民苦之,復下詔曰:「夫鹽,食餚之將;酒,百藥之長,嘉會之好;鐵,田農之本;名山、大澤,饒衍之臧;五均、賒貸,百姓所取平,卬以給澹;鐵布、銅冶,通行有無,備民用也。

此六者,非編戶齊民所能家作,必卬於市,雖貴數倍,不得不買。

豪民富賈,即要貧弱,先聖知其然也,故斡之。

每一斡為設科條防禁,犯者罪至死。」

一奸一吏猾民並侵,眾庶各不安生。

後五歲,天鳳元年,復申下金、銀、龜、貝之貨,頗增減其賈直。

而罷大、小錢,改作貨布,長二寸五分,廣一寸,首長八分有奇,廣八分,其圜好徑二分半,足枝長八分,間廣二分,其文右曰「貨」,左曰「布」,重二十五銖,直貨泉二十五。

貨泉徑一寸,重五銖,文右曰「貨」,左曰「泉」,枚直一,與貨布二品並行。

又以大錢行久,罷之,恐民挾不止,乃令民且獨行大錢,與新貨泉俱枚直一,並行盡六年,毋得復挾大錢矣。

每壹易錢,民用破業,而大陷刑。

莽以私鑄錢死,及非沮寶貨投四裔,犯法者多,不可勝行,乃更輕其法;私鑄作泉布者,與妻子沒入為官奴婢;吏及比伍,知而不一舉告,與同罪;非沮寶貨,民罰作一歲,吏免官。

犯者俞眾,及五人相坐皆沒入,郡國檻車鐵鎖,傳送長安鍾官,愁苦死者什六七。

作貨布後六年,匈奴侵寇甚,莽大募天下囚徒、人奴,名曰豬突豨勇,壹切稅吏民,訾三十而取一。

又令公卿以下至郡縣黃綬吏,皆保養軍馬,吏盡按以與民。

民搖手觸禁,不得耕桑,徭役煩劇,而枯、旱、蝗蟲相因。

又用製作未定,上自公侯,下至小吏,皆不得奉祿,而私賦斂,貨賂上流,獄訟不決。

吏用苛暴立威,旁緣莽禁,侵刻小民。

富者不得自保,貧者無以自存,起為盜賊,依阻山澤,吏不能禽而覆蔽之,浸一婬一日廣,於是青、徐、荊楚之地往往萬數。

戰鬥死亡,緣邊四夷所繫虜,陷罪,饑疫,人相食,及莽未誅,而天下戶口減半矣。

自發豬突豨勇後四年,而漢兵誅莽。

後二年,世祖受命,蕩滌煩苛,復五銖錢,與天下更始。

贊曰:《易》稱「裒多益寡,稱物平施」,《書》云「茂遷有無」,周有泉府之官,而《孟子》亦非「狗彘食人之食不知斂,野有餓殍而弗知發」。

故管氏之輕重,李悝之平糴,弘羊均輸,壽昌常平,亦有從徠。

顧古為之有數,吏良而令行,故民賴其利,萬國作乂。

及孝武時,國用饒給,而民不益賦,其次也。

至於王莽,制度失中,一奸一軌弄權,官民俱竭,亡次矣。

【白話文】

凡是財物,金錢布帛的用途,夏、殷以前它們的詳細情況沒有記載。

姜太公為周朝建立了九府流通財幣的辦法:黃金一寸見方,就重一斤;錢圓而內孔方,以銖為輕重;布帛寬二尺二寸是一幅,長四丈是一匹。

所以貨幣比金寶貴,比刀銳利,比泉水更流暢,比布更能分散,比帛更能束聚。

姜太公退到封國後,又在齊地加以實行。

到管仲輔佐齊桓公,通行了輕重的衡量標準,他說:「年歲有荒年和豐收之年,所以谷有貴有賤;命令有慢有急,所以貨物有輕有重。

皇上不治理,那麼囤積居奇的商買就在市場遊蕩,乘百姓不能自給時,就把價格提高到是它成本的一百倍。

所以有一萬輛車的國家一定有萬金的商買,千輛車的國家一定有千金的商賈,是因為利潤有所隱藏。

按照所生產的去進行消費,那麼費用就能自足,然而百姓中有飢餓的人,那是谷有所隱藏的原因。

百姓有餘就輕視穀物,所以君主徵收的價也低;百姓不足就重視穀物,所以君主以高價散發。

凡是低價、高價以及徵收、散發都按一定時機,那麼調節供求,物價就穩定了。

遵守調節供求,穩定物價的措施,使有萬戶人口的邑一定有萬鐘的收藏,用繩穿著的錢有千萬串;干戶人口的邑一定要有千鐘的收藏,用繩穿的錢有百萬串。

春天進行耕作,夏天進行除草,未耜器械,種一子糧食,一定要富足。

因此大商人和囤積居奇的商人就不能仗勢強奪百姓了。」

齊桓公便用小小的齊國聯合諸侯,顯揚了霸主的名聲。

一百多年後,到周景王的時候他擔憂錢太輕,準備改為鑄造大錢,單穆公說:「這樣不行。

古代天降災害,於是乎就要衡量財產和貨幣,權衡輕重,來拯救百姓。

百姓嫌錢輕,就為他們製造重錢來使用,這樣大錢小錢並行以重錢為主,百姓都能得到便利。

如果不能使用重錢,就多造輕錢來使用,也不廢除重錢,於是乎重錢不足的就用輕錢補充,錢小錢大都有利。

現在大王廢除輕錢而造重錢,百姓失去了他們的資財,能夠不匱乏嗎?百姓如果匱乏了,大王的開支也要有困難了;有困難就要從百姓那裹多收取;百姓不能供給,就將逃亡,這是使百姓離散的做法。

況且竭盡百姓財物來充實王府,就像堵塞水源而使水停流,水枯竭是不用幾天的。

請大王定奪。」

景王沒有聽從他的話,終於造了大錢,上面刻著「實貨」,錢的圓形邊和孔都有輪廓,用來勸勉農民補充不足,百姓得到了好處。

秦國兼併天下,貨幣分為二等:黃金以鎰為單位,是上等貨幣;銅錢的形質像周朝的錢,其正面文字為「半兩」,重半兩。

而珠玉龜貝銀錫之類就作為器物裝飾和寶藏,不作為貨幣,但各自隨時改變,輕重沒有常規。

漢朝興起後,認為秦朝錢幣重而難以應用,改命百姓鑄造莢錢。

黃金的單位恢復周制為斤。

而不守法追逐利益的人以自己的盈餘蓄積貨物使市場上的貨物積聚在自己手裹,讓物價飛漲,米價達到一石一萬錢,馬匹一匹值一百金。

天下平定後,高祖就下令商賈不得穿絲乘車,加重稅相來使他們受挫。

孝惠帝、高後的時候,考慮天下剛剛安定,重新放鬆對商人的法律,但市井之人的子孫同樣不能成為官吏。

孝文帝五年,由於錢更加多而且輕,就改為鑄造四銖錢,其正面為「半兩」二字。

廢除盜鑄錢的法令,讓百姓任意鑄造。

賈誼上諫說道:法律使天下都得以公開花錢僱人用銅錫鑄造錢幣,敢用鉛鐵摻雜而為一奸一巧的人,他的罪罰是黥。

但鑄錢的情況是,沒有摻雜弄巧,就不能得到利益;而摻雜的越一精一妙,得到的利益就越豐厚。

事情能招來禍害,法律能引起邪惡,如今令小民都能鑄造貨幣,各自躲藏著進行鑄造,打算禁止他們的厚利和一奸一巧,即使每天判處黥罪,這樣的形勢也不能停止。

近來,百姓抵償其應負的罪責,多

的一縣有一百,至於官吏所懷疑的,被鞭笞拷打因此逃亡的人甚多。

制定法律來誘導百姓,使他們落入陷阱,沒有比這更多的!以前禁止鑄造錢幣,死罪積累到下面;現在公開鑄錢,黥罪積累到下面。

制定這樣的法律,皇上將依賴什麼呢?

另外,百姓使用錢幣,各郡縣有所不同:有的用輕錢,一百再加若干;有的用重錢,即使所稱重量相同也不能被接受。

依法制定的錢幣沒有立足之地,官吏著急就統一吧,又太煩瑣,而且力量不夠;放任自流不加以責罰吧,那麼市場上使用不同,錢幣就會極其混亂。

如果得不到治理這種狀況的方法,百姓就不知往哪裹走才可以!

現在放棄農事而去開採銅的入曰益增多,放下他們的農具,用爐炭冶煉錢模,不正當的錢一天天增多,五穀卻不見增多。

善良的人心動而走上邪路,小心謹慎的百姓陷入刑戮,刑戮就會很不公平,這如何能忽略呢!一柄一家知道憂患是這樣,官吏的議論一定說要禁止鑄錢。

禁止鑄錢不得其法,傷害一定很大。

命令禁止鑄錢幣,那麼錢幣一定貴重;貴重的話那麼利就大,偷著鑄錢就像雲一樣興起,棄市的罪刑又不足以禁止了。

邪惡幾次沒有窮盡而法令禁止幾次崩潰,是銅所造成的。

銅散佈天下,所以它所造成的禍害大矣。

現在大禍可以免除,而七種福可以得到。

什麼是七種福呢?皇上把銅收集起來不讓它散佈,那麼百姓就不會鑄錢,黥罪就不會增多,這是一種。

假一錢不多,百姓不互相懷疑,這是第二種。

開採銅礦進行鑄錢的人回到種田上,這是第三種。

銅全歸集於皇上,皇上就憑藉積累很多的銅來駕馭輕重,錢幣輕就設法收集,錢幣重就設法散發,錢和物一定會平衡,這是第四。

用來製作兵器,用來賜予貴臣,多少有限制,使用能分別貴賤,這是第五。

用來監視市場,用來調節盈虧,用來收取盈餘,那麼官府富足而工商業者貧乏,這是第六種。

控制住了我們多餘的錢財,來和匈奴競爭它的人民,那麼敵人一定會歸順,這是第七種。

所以善於統治天下的,可以藉著災禍而轉化為幸福,把失敗轉化為成功。

現在長期屏退七種福而為大禍放行,臣下實在為此感到哀痛。

皇上沒有聽從他的話。

這時,吳國憑藉自己是諸侯就在山裹鑄造錢幣,富比天子,後來終於成為叛逆。

鄧通,是大夫,因為鑄錢幣,財產超過君王。

因此吳國、鄧通的錢流行於天下。

武帝憑藉文帝、景帝的積蓄,忿恨胡、粵的危害,登上帝位幾年後,嚴助、朱買臣等人收復束甌,對付兩粵,江淮問騷動不安,花費巨大。

唐蒙、司馬相如開始開通西南夷,鑿山開通了千餘里的道路,來擴充巴蜀,巴蜀的百姓疲乏了。

彭吳穿越穢貊、朝鮮,設立了滄海郡,這樣燕國和齊國相繼發動變難。

等到王恢在馬邑設謀,匈奴斷絕和親,侵擾北部邊境,戰事連年不止,天下都為此而勞苦。

戰事一天天多起來,遠行的人隨身帶著行李,不走的人就去相送,內外騷擾而相連接,百姓凋敝,只好巧詐躲避刑法,財貨損耗而造成不足。

交納財物的可補任官職,出錢的可免除罪罰,選舉衰落,不顧廉恥,武力被利用,法令嚴密。

追逐利益的大臣從此而開始。

這以後,衛青每年以數萬騎兵出擊匈奴,便攻取了河套以南地區,建築朔方城。

當時又開通了西南夷的通道,勞作的人數萬,千里挑送軍隊的供給,大概花費十多鍾才能送去一石,散發錢幣於工口、莢兩地來徵集人員。

幾年後,道路仍然不通,蠻夷因此而幾次攻擊,官吏派兵誅殺了他們。

用盡了巴、蜀的租賦卻不足以抵償所花的費用,就徵求豪民到南夷種田,把粟交給地方政一府,從都內接受粟錢。

在束面設置滄海郡,人員的花費同南夷相比擬。

又發動十多萬人築城守衛朔方,水上轉運相當遠,從山東開始百姓都要遭受勞累,花費幾十萬至百億,府庫更加空虛。

皇上就號召百姓能夠提一供奴婢的可以終身免除賦稅或勞役,是郎的可以增加俸祿。

納羊做郎官,開始於這時候。

這以後四年,衛青每年率十多萬人攻擊匈奴,斬殺捕捉敵人的兵士受到的賞賜有黃金二十多萬斤,但漢朝的兵士和馬匹死的有十多萬,兵器和鏜甲以及運糧的費用還不包括在內。

於是大司農上奏說常用的錢以及賦稅已用完,不足以支付戰士的費用。

有關官員請示令百姓可以買爵位以及用錢來換取免除或減除不准工商業者為官的罪罰;請求設置受賞的官職,叫做武功爵,每級十七萬,共值三十多萬金。

各買武功爵官位的人先試著授官;千夫武功爵與五大夫相同;有罪再減二等;買爵可以到樂卿武功爵,以突出軍功。

軍功多數使用超等封賞,功大的封侯和卿大夫,小的封郎。

官途雜而且頭緒多,這樣官職就亂了。

從公孫弘用《春秋》的道義約束臣下取得漢朝丞相,張湯以苛酷嚴捆的法條來判決官司而當上廷尉後,於是官吏知道他人犯罪而不一舉報,與犯人同罪的法律出現,而擱置韶令,行動不以及詆毀、徹底處理的刑罰也開始實行了。

過了一年,淮南王、衡山王、江都王陰謀造**的跡象被發現,公卿就尋找縵索來審理案情,追究他們的一黨一羽,定死罪的人有幾萬,官吏更加用法刻毒而法令更加苛細了。

在這個時候,招攬尊敬方正、賢良、文學的士人,有的當上了公卿大夫。

公孫弘以宰相的地位,蓋布制的被子,不吃多種菜餚,作為天下的表率,但對民俗沒有益處,衹是稍微有益於功利罷了。

又過了一年,驃騎將軍依然再次出兵攻打匈奴,大獲全勝。

渾邪王率領幾萬人來投降,於是漢朝派出三萬輛車去迎接他們。

到來後,授給他們賞賜,賞賜包括有功的人。

這一年耗費共一百多億。

在這之前十多年,黃河決口,淹沒了梁國、楚國地區,本來已幾次陷入困境,又依著黃河旁邊的郡縣築堤堵塞黃河決口,很快又崩潰,耗費不計其數。

這以後,番系打算節省底柱的水,溝通汾水、黃河的水渠用來灌溉田地;鄭當時認為渭水的漕運曲折路遠,就開鑿漕運的筆直水渠從長安一直到華陰;而且朔方也在開通灌溉水渠。

勞作的人各有幾萬人,費時兩三年而仍未成功,花費也各以十億計。

天子因為攻打匈奴的緣故,就大養馬匹,馬匹往來長安取用飼料的有幾萬匹,牧馬的人看到關中不足,就調用長安邊靠近的郡縣。

而匈奴投降的幾萬人都得到很厚的賞賜,衣食都依靠政一府供給,政一府供給不足,天子就減少飯食,解下座車的馬匹,拿出御府收藏的財物來供給他們。

又過了一年,山束遭受水災,百姓很多都飢餓困乏,於是天子派使者用盡郡國倉庫的糧食來救濟貧民。

仍不夠,就召集富人來借貸。

這些仍不能相拯救,就遷徙貧民到關以西的地方,以及補充到朔方以南的新秦中,有七十多萬人,衣食都要依靠政一府供給。

好幾年,貸錢給生產和作業,使者分批護送,前後車相連,花費以億計,政一府大空虛。

而富有的商人有的積貯財貨,役使貧民,運輸的車子有好幾百輛,有的住在邑中囤積居奇,賤買貴賣,封國的君主都低頭仰仗他們供給。

冶煉鋼鐵,鑄造器物以及煮鹽,財產有的積累達萬金,但不支援政一府的困難,百姓更加困苦。

於是天子和公卿商議,改造錢幣來補充費用,以打擊那些驕奢一婬一逸侵佔他人財產的人。

這時帝王苑囿有白鹿而少府多銀錫。

從孝文帝改造四銖錢起,到這一年已四十多年,從建元以來,流通的很少,官府往往到多銅的山去鑄造錢幣,百姓也有的偷著鑄錢,不可計算。

錢越多越輕,物質越少但貴。

有關官員說道:「以前是皮幣,諸侯用來互相問好和向天子獻納。

金有三種等級,黃金是上等,白銀是中等,銅是下等。

現在半兩錢法定重四銖,而邪惡的人有的就偷偷地磨一擦錢取得銅屑,錢更加輕薄而物質更加貴重,遠方的人使用錢幣的耗費沒有減少。」

就用白鹿的皮一尺見方,邊緣繪上五彩,成為皮幣,價值四十萬。

王侯宗室朝見天子互相問好以及向皇上獻納,一定要用皮幣表示效忠,然後才能通行。

又鑄造銀錫合金的貨幣稱之為白金。

認為天用沒有比龍更好的,地用沒有比馬更好的,人用沒有比龜更好的,所以白金有三個品級:一種是重八兩,圓形,其正面的圖案為龍,叫「白撰」,價值三千;一種是重量稍輕,方形,其正面的圖案為馬,價值五百;一種更小,橢圓形,其正面的圖案為龜,價值三百。

命令官府銷毀半兩錢,改鑄三銖錢,使重量和所刻的一樣。

偷著鑄造各種金錢的,按罪都要處死,而官民犯法的數不勝數。

於是任命束郭咸陽、孔僅為大農丞,掌管鹽鐵事情,而桑弘羊受到一寵一幸。

束郭咸陽,是齊國的煮鹽大戶,孔僅,是南陽的大冶煉匠,都治理產業累積達干金,所以鄭當時就推薦了他們。

桑弘羊,是洛陽商人的兒子,因為能心算,年僅十三歲就任侍中。

所以三人陳述利益能分辨得很細微。

法令既然更加嚴密,官吏就大部分被罷免。

幾次發動戰爭,百姓大都用錢來使自己免除兵役,至於五大夫、千夫,被徵服兵役的人更加少。

於是就讓干夫、五大夫為官吏,不願為官的

人就要貢獻馬匹;所以官吏都被罰到上林去砍伐荊棘,建造昆明池。

過了一年,大將軍、驃騎將軍大舉出擊匈奴,受到五十萬金的賞賜,死的軍馬有十多萬匹,還不包括運糧以及運輸武器的費用。

造時候國庫財力空乏,戰士很難得到功祿。

有關官員說三銖錢輕,輕錢容易作假,就改讓郡國鑄造五銖錢,把錢的邊緣做成凸起的輪廓,使人們不能磨一擦而取得銅屑。

大司農上書給鹽鐵丞孔僅、束郭咸陽說:「山和海,是天地的寶藏,應歸少府管理,陛下沒有私心,就讓大農丞幫助收取俺稅。

希望招集百姓自給費用,用官府的器械來煮鹽,官府供給煮鹽的工具。

不勞而食的諸侯想擅自掌管山和海的貨物,以達到富有,從平民中獲取利潤。

阻止這些事情的議論,聽到的不能再多了。

敢私自鑄造鐵器煮鹽的人,鉗他的左腳趾,沒收他的器物。

郡縣不產鐵的,設置小鐵官,由他來管轄所在縣的鐵器。」

讓孔僅、束郭咸陽馳驛通知天下興作鹽鐵,設置鹽鐵官府,讓以前富有的鹽鐵人家做官。

官吏中商人更多了。

商人根據貨幣的變化,多囤積貨物以追逐贏利。

於是公卿說:「郡國所遭受的災害相當大,沒有產業的貧民,被廣泛徵集遷徙到廣闊富饒的地方。

陛下減少飯食節省費用,拿出官錢來救濟平民,放寬貸款,但百姓不都到農田去耕作,商賈更加增多。

貧困的人沒有積蓄,都依靠官府。

以前徵收小車稅和商人的所得稅都有等差,請依舊時徵稅一樣。

各商人放取斑利貸和賤買貴賣,囤積居奇,以及所有靠經營取得贏利的人,即使沒有商人的戶籍,各自申報自己的財物,一律二千貫錢收取一算的稅。

各種手工業及冶鐵和煮鹽都有租稅,一律四千貫錢收取一算的租稅。

不是吏比、三老、北部邊境的騎士,有小車的都要交一算的稅;商買的小車要交二算;船五丈以上交一算。

隱匿不申報,申報有所隱瞞,罰防守邊境一年,沒收財產。

如果有人能舉報的,就以舉報的一半獎給他。

商人有戶籍,以及家屬,都不得以私名佔有田地,以便利農民。

有敢違反法令的,沒收田和財物。」

這時候,富豪都爭相隱匿財產,衹有卜式幾次請求納獻財產來幫助政一府。

天子就破格提升卜式為中郎,賜給左庶長的爵位,賞十頃田,向天下宣告,來規勸百姓。

開始,b式不願做官,皇上強行授予他,才逐漸陞遷為齊國相。

在他的傳裹有記載。

孔僅使天下鑄作鐵器,三年內官至大司農,列於九卿之列。

而桑弘羊任大司農中丞,管理各種財物及其出納等事,慢慢設置均輸官來流通貨物。

開始讓官員可以交納穀物補陞官職,郎官交納穀物增加到六百石。

從鑄造白金五銖錢後五年,赦免官民犯非法鑄錢當死的人幾十萬人。

而沒有被發現有罪而被殺的人,數不勝數。

赦免自首的人達一百多萬。

但自首的人不及半數,天下人一大概都在鑄錢。

犯法的人多,官吏誅殺不完,於是派遣博士褚大、徐偃等人分別巡行各郡國,舉告侵佔他人財產的人及郡守和諸侯相謀私利的人。

而御史大夫張湯正被一寵一幸掌權,減宣、杜周等人為中丞,義縱、尹齊、王溫舒等人因為嚴峻苛刻官任九卿,直指官夏蘭之輩開始出現。

而大農顏異被誅殺。

起初,顏異任濟南亭長,憑藉廉潔正直逐漸升為九卿。

皇上和張湯已經製造了白鹿皮錢幣,來詢問顏異。

顏異說:「現在王侯用青色玉璧來朝賀,價值幾千,而皮幣反而要四十萬,本末不相稱。」

天子不高興。

張湯又與顏異有裂痕,等到有人舉告顏異有不同的言論,事情被交付張湯審理。

顏異和客人交談,客人說韶令剛下達有不便利的地方,顏異沒有應對,衹是稍微翻唇表示鄙視。

張湯上奏判處顏異官為九卿,見詔令有不便利的,不進言而心中認為不對,為死罪。

從此以後有腹誹的法律條例,公卿大夫大多用奉承來取一悅於人。

天子已經下達關於稅收的法令而且尊一寵一卜式,百姓最終沒有拿出財產來幫助政一府,於是獎勵告發富戶隱匿財產逃避稅款就風行起來了。

郡國鑄造錢幣,百姓多數取巧鑄造,錢幣大多較輕,公卿就請求讓京師的鑄官鑄造赤仄幣,用一當五,交賦稅以及供給官府用不是赤仄的錢幣就不行。

白金漸漸跌價,百姓不把它當作寶物來使用,政一府下令進行禁止,沒有益處,一年多後終於被廢除,不再流行。

這一年,張湯死了,但百姓沒有哀思。

這之後二年,赤仄錢又跌價,百姓用巧法來使用它,不便利,又被廢除。

於是統一禁止郡國不准鑄錢,專門命令上林三官來鑄造。

錢幣既然很多,就下令天下不是三官錢不得流行,各個郡國以前所鑄造的錢幣都廢除銷毀,把銅輸給三官。

這樣百姓鑄造的錢幣更加減少,他們計算所花費用和利潤不能相等,衹有巧妙的工匠和豪民才偷著鑄錢。

楊可要求舉告隱匿財產、逃避租稅的活動遍及天下,中等家庭以上大抵都被告發。

杜周來審理案情,官司很少有人能翻案。

於是就分別派遣御史、廷尉、正監按不同使命出使諸國,處理郡國隱匿財產的案子,得到百姓的財物數以億計,奴婢上千萬,田地大縣數百頃,小縣一百多頃,房產也是這個數字。

於是商人中等以上的大抵破產,百姓就苟且於美食好衣,不再進行蓄藏的事業,而政一府因為有鹽鐵緡錢的事,費用漸漸寬裕了。

擴大關中地域,設置了左右輔。

起初,大農管理的鹽鐵官布很多,就設置水衡都尉,想讓他主管鹽鐵事;等到楊可鼓勵告發隱匿財產的事興起後,上林的財物就多了起來,就命水衡都尉主管上林。

上林既然財物充足了,就要加以擴大。

這時粵國打算同漢朝用船開戰,於是大規模修建昆明池,池周築觀宇環繞。

建造樓船,高十多丈,上面插上旗幟,很是壯觀。

於是天子受這氣派的感染,就建造了柏梁塞,高達數十丈。

宮室的修建,從此曰趨於富麗。

於是把緡錢分給各官府,而水衡、少府、太僕、大農各自設置農官,往往就地在各郡縣整治沒收來的土地,加以耕種。

沒收來的奴婢,就分給各苑囿去餵養狗馬禽一獸,以及分給各官府。

官職設置的更複雜更多,罪徒奴婢眾多,因而由董河漕運至京的糧食大約有四百萬石,並且還要官府自己買一部分穀物才能足用。

所忠說:「世家子弟和富人有的鬥雞賽狗賽一馬,有的射獵賭一博遊戲,擾亂平民百姓的生活。」

於是懲罰諸罪犯,相牽連的有幾千人,名叫「株送徒」。

納獻財物的得以補為郎官,郎官的選拔從此就衰退了。

當時山東遭黃河水災,加上連年歉收,有人吃人的現象發生,方圓達二三千里。

天子心中憐憫,詔令饑民可以流亡到江淮間謀生,打算留在那裹的,可在那裹定居。

使者絡繹不絕地在路上往來護送饑民,從巴蜀運來糧食賑濟災民。

第二年,天子開始巡察郡國。

束渡黃河,河東太守沒有想到天子的車駕會到這裹,供具不周到,自一殺。

西行穿過隴山,很倉促,天子的隨從官員連飯都吃不上,隴西太守自一殺。

於是天子北出蕭關,隨從數萬騎在新秦中打獵,以此治理邊防軍後回到京城。

新秦中有的地方千里之間沒有邊地哨所,於是誅殺北地太守以下官員,韶令百姓可以到邊境各縣放牧牲畜,官府貸給母馬,三年後歸還,利息是十分之一,廢除舉告隱匿緡錢的法令,用利息來補給新秦中。

得到寶鼎以後,建立了后土祠、泰一祠,公卿討論有關封禪的事情,而郡國都預先修築道路,整理舊宮,那些臨近馳道的縣城,預備供皇帝享用的物品,擺設盛放酒食的器一具,等待天子車駕的幸臨。

過了一年,南粵反叛,西羌侵犯邊境。

天子看到山東供給不足,就赦免天下囚犯,憑藉南方的戰船士卒二十多萬人攻打粵兵,發動三河以西的騎兵攻打羌人,又派幾萬人渡過黃河修築令居城。

開始設置張掖、酒泉郡,在上郡、朔方、西河、河西設置田官,擴充防守邊境的士卒六十萬人一邊戍守,一邊耕種。

中原內地則整治道路以鎮運糧食,路遠的達三千里,近的也有一千多里,都依靠大司農。

邊防的兵器不足,就調撥武庫和工官的兵器來滿足那裹的需要。

兵車和戰馬不夠,政一府錢少,很難買到馬匹,就制定命令,令封君以下至年俸三百石以上的官吏,按等級不同繳納不同數目的母馬給天下各亭,亭中有母馬的,每年責成交一配繁殖。

齊國相卜式上書,表示父子願意為南粵而死。

天子就下詔進行褒獎表揚,賜給他關內侯的爵位,以及黃金四十斤,田十頃。

通告天下,天下人沒有響應。

諸侯有上百名,沒有一人要求參加軍隊。

到了飲酎的時候,少府檢查酎金,列侯由於酎金份量不足而被削奪侯位的有一百多人。

於是就授卜式為御史大夫。

1-式當上御史大夫後,看到郡國大多反映政一府不便作鹽鐵,鐵器質量差,價格貴,有的強迫百姓購買。

而船又有算賦,以船運貨的商人少,商品昂貴,就通過孔僅反映船隻徵收算賦的事。

天子由此對卜式不滿意。

漢朝接連打了三年仗,殺掉了羌軍,滅掉了南北粵,番禺以西直到蜀南地區初次設置了十七郡,暫且按照他們舊有的習俗治理,沒有賦稅。

南陽、漢中一帶,各自按照地域的比例供給

初設各郡吏卒的薪俸、食物、錢財,以及驛傳所用的車馬被服等用具。

而初設置的各郡又時常有小辨模的反叛,殺死官吏,漢朝就派遣南方官兵前往鎮壓,每隔一年需要一萬多人,費用都靠大司農。

大司農就用均輸法調撥各地鹽鐵來補助賦稅,所以能應付得了。

但軍隊所經過的縣,各縣認為衹要供給無缺就行了,不敢說要減輕賦稅法令了。

第二年,是元封元年,卜式被貶為太子太傅。

而桑弘羊任治粟都尉,兼任大農令,完全代替孔僅管理天下鹽鐵。

桑弘羊以為各官各自做買賣相競爭,物價因此而飛漲,而天下所繳納的賦稅有的還不足以償還轉運所花的費用,就請求設置大農部丞幾十人,分別掌管各郡國中的大農事務,各大農部丞又往往設置均輸官和鹽鐵官,令邊遠地區各自以他們跟以前商人所販賣的物價為賦稅,而互相轉輸。

在京城設置平准機構,總受天下輸納來的物品。

召雇工匠製造車輛等器物,都由大農令供給費用。

大農所屬各機構全部壟斷了天下的貨物,物價貴時就賣出,賤時就買進來。

這樣,富商大賈就無法牟取大利,就會返本為農,而所有商品就不會出現大漲大落的現象。

所以抑制天下的物價,就叫做「平准」。

天子認為有道理,就答應了他的請求。

於是天子向北到達朔方,向東封禪泰山,巡行海上,到達北部邊境後,就回到京城。

所到之處的賞賜,用去帛一百多萬匹,金錢數以億計,都取自大農。

桑弘羊又請求讓百姓可以納獻糧食來做官,犯罪時可以納糧贖罪。

命百姓各自按一定等級向甘泉宮納糧,得以免除終身勞役,不再告發隱匿緡錢的事。

其他郡縣各自向急需處交納,每一個農民都要納糧,山東漕運到京的糧食每年增加到六百萬石。

一年之中,太倉、甘泉宮的倉滿。

邊境上剩餘的穀物,按均輸法折算為五百萬匹帛。

百姓不增加稅賦,而天下的費用充足。

於是桑弘羊被賜給左庶長的爵位,黃金二百斤。

這一年有輕微的旱災,天子命令百官求雨。

卜式就說:「官府應以租稅為衣食,如今桑弘羊使官吏坐於列肆中買賣貨物,求取利潤。

衹有將桑弘羊下鍋煮了,天才會下雨。」

過了一段時間,武帝生病了,就拜桑弘羊為御史大夫。

昭帝在位六年後,就詔令郡國推薦賢良、文學之士,向他們詢問民間的疾苦,政教風化的要領。

他們都以希望罷免鹽鐵、酒榷、均輸官來答對,不同天下爭奪利益,用節儉來昭示天下,然後教化可以興起。

桑弘羊進行詰難,認為這些都是國家的大業,是用來制一服四夷,安定邊境,滿足消費的根本所在,不能廢除。

於是就同丞相千秋一同上奏要求廢除酒稅。

桑弘羊自以為為國家興了大利,居功自傲,想為子弟謀取辟位,憎恨大將軍霍光,便與上官桀等人謀反,被誅滅。

宣帝、元帝、成帝、哀帝、乎帝五代,沒有什麼變化。

元帝時曾罷免鹽鐵宮,三年後又恢復了。

貢禹說:「鑄錢要採銅,一年就有十萬人不去耕種,百姓犯法偷著鑄錢而受到處罰的人很多。

富人蓄藏的錢充滿屋子,還不知滿足。

民心動搖,放棄農業的根本而去追逐商業的利益,耕種的人沒有一半,一奸一邪不能加以禁止,是因為錢的緣故。

急切從事商業的就會使農業斷絕,應罷免開採珠玉金銀鑄錢的官員,不要再鑄造錢幣,除去販賣以及以錢代實物納稅的法令,租稅、薪俸、賞賜都用布帛和穀物,使百姓一心一意致力於農桑。」

議論的人認為交易需要錢,布帛不能以尺寸分割。

貢禹的建議也就沒有得到採用。

從孝武帝元狩五年三官開始鑄造五銖錢,到乎帝元始年間,有錢二百八十億萬多。

王莽攝政之時,改變漢朝制度,因為周朝的錢有子母相平衡,於是改造大錢,直徑一寸二分,重十二

銖,其正面的文字為「大錢五十」。

又製造契刀幣、錯刀幣。

契刀,它的邊緣周圍同大錢一樣,形狀像刀,長二寸,其正面的文字為「契刀五百」。

錯刀,用黃金鑲嵌它的紋刻,上面寫著

「一刀值五千」。

和五銖錢共有四類,一併流通。

王莽正式即皇帝位,認為寫「劉」字有金有刀,就廢除錯刀、契刀以及五銖錢,而改做金、銀、龜、貝、錢、布各類錢幣,稱為「寶貨」。

小錢直徑六分,重一銖,其正面的文字為「小錢值一」。

另外一種小錢直徑為七分,重三銖,其正面的文字為「錢一十」。

另外一種直徑八分,重五銖,叫「幼錢二十」。

另外一種直徑九分,重七銖,叫「中錢三十」。

還有一種直徑一寸,重九銖,叫「壯錢四十」。

根據前面的「大錢五十」,造就是六類錢幣,價值各自同它上面的文字一樣。

黃金重一斤,值錢一萬。

朱提銀重八兩是一流,值一千五百八十錢。

其他銀一流值錢一千。

這是兩類銀幣。

大龜幣兩邊相距一尺二寸,值二千一百六十錢,相當於十朋大貝。

公龜有九寸,值五百錢,相當於十朋壯貝。

侯龜七寸以上,值三百錢,相當於十朋貝。

子龜五寸以上,值一百錢,相當於十朋小貝。

這是四類龜寶。

大貝有四寸八分以上,二枚為一朋,值二百一十六錢。

壯貝三寸六分以上,二枚為一朋,值五十錢。

貝二寸四分以上,二枚為一朋,值三十錢。

小貝一寸二分以上,二枚為一朋,值十錢。

不滿一寸二分,不合制度,不得為朋,大概一枚值三錢。

逭就是五類貝貨。

大布、次布、弟布、壯布、中布、差布、厚布、幼布、布、小布。

小布長一寸五分,重十五銖,其正面的文字為「小布一百」。

從小布往上,長各加一分,重各加一銖,其正面的文字就是其布的名字,價值各加一百。

往上至大布,長二寸四分,重一兩,而值一千錢了。

造就是十品布貨。

實貨共有五種物質,六個名稱,二十八類。

鑄造錢幣都用銅,雜以鉛和錫,形狀輪廓都仿照五銖錢。

其中金銀和其他物質相雜,顏色不純正,龜不滿五寸,貝不滿六分,都不得成為寶

貨。

大龜就是蔡,不是一般百姓所能畜養的,有大龜的,交給大卜接受報酬。

百姓煩亂,這些貨幣都行不通。

百姓私自用五銖錢到市場上購買貨物。

王莽對此感到憂患,就下韶說:「敢非議井田挾帶五銖錢的就是惑眾,把他們流放到四方邊遠地區去防禦魑魅。」

於是農民、商人都失掉本業,糧食、貨物都沒有了,百姓在市場的道路上哭泣。

犯下買賣田宅、奴婢、鑄錢的罪行受到處罰的人,自公卿大夫到平民,數不勝數。

王莽知道百姓怨恨,就衹流行值一錢的小錢和值五十錢的大錢,二類一同使用,龜、貝、布等類暫且停止使用。

王莽一性一情急躁好動,不能清靜無為,每次有所興作創造,一定要仿造古代取得經上的文字。

國師公劉歆說周朝有泉府官,收購市上的滯銷的貨物,給予人們想得到的,即《周易》所說的「用正確的辭令來治理財貨,禁止百姓為非作歹」。

王莽就下韶說:「《周禮》有賒貸,《樂語》有五均,傳記上各自有斡官。

現在開放賒貸,實行五均,設立各斡官,是用來統一百姓,抑制兼併。」

於是在長安以及五都設立五均官,改長安東西市令以及洛陽、邯鄲、臨甾、宛、成都的市長各為五均司市師。

東市稱作京,西市稱作畿,洛陽稱為中,其餘四都各用束、西、南、北來稱呼,都設置交易丞五人,錢府丞一人。

工匠、商人能開採金、銀、銅、鉛、錫並進獻龜貝的,都自己向司市錢府申報,按照一定時機來開採。

又根據《周官》上收取百姓的稅法:凡田不耕種為不生產,要交三個勞力的稅;城郭中住宅周圍不栽樹木果實及菜蔬的為不種植,要交三個勞力的布帛;百姓遊蕩不從事生產的,交勞力役使的費用一匹。

其中不能交布的人,做散工,由政一府來供給衣食。

所有獵取鎊種物質,包括烏獸、魚鱉、百蟲於山林、水澤以進行畜養牲畜的人,餵養桑蠶織絲縷和紡織縫補的婦女,工匠、醫生、巫師、卜祝以及方技、商販、商人坐列在市場和客舍的人,在各自向自己所在地的政一府申報自己的所作所為,除掉他的本錢,計算他的利潤,收取十分之一的稅,再以其中之一作為貢,有膽敢不自己申報的,自報不合實際的,全部沒收他所收穫的,再為政一府勞作一年。

各司市經常在四季中間的一月按實際情況確定所掌管的事情,制定貨物上、中、下三等的價格,各自適用自己市場穩定即可,不必拘泥於其他地方。

所有人買賣五穀、布帛、絲綿等物,祇要是百姓所需要的而又滯銷的,均官考查檢驗確實,就用他本來的價格收購,不要使他折本。

所有貨物漲價,超過平衡價一錢,就以平價賣給百姓。

價格跌落至平價以下的,聽任百姓自行參與買賣,以防止囤積居奇的人。

百姓想祭祀和辦喪事卻沒有費用的,錢府就用所收入的工匠、商人交的貢不計息賒給他們,祭祀不要超過十天,喪事不要超過三個月。

百姓有的窮困,打算貸款來治理產業的,要多少貸給多少,除掉他的費用,計算他的所得收取利息,不超過一年的十分之一。

羲和官魯匡說:「有名的大山和大湖,鹽鐵、錢、布帛,五均、賒貸,都由政一府掌管,衹有賣酒還沒有人主管。

酒,是上天的美好賞賜,帝王用來保養天下,祭祀鬼神祈求福賜,撫養衰弱和有疾病的人。

百禮的舉行,沒有酒不行。

所以《詩》上說『沒有酒我來買,而《論語》說『買的酒我不喝』,這兩種說法並不相反。

《詩》上所說的是根據太平的時代,酒稅在官府,和美方便,可以互相進用。

《論語》上所說的是孔子正當周朝昏亂,酒稅在百姓,輕薄邪惡不誠實,因此懷疑而不喝。

如今斷絕天下的酒,就沒有可用來行使禮儀和進行撫養的東西了;沒有限度地放開,就會一浪一費財物和傷害百姓。

請傚法古代,命官府造酒,以二千五百石為一均,先開放一個肆來賣酒,以售出五十釀為基準。

一釀用糙米二斛。

曲一斛,可得到現成的酒六斛六斗。

各自用他們自己購買的每月三斛的米曲,並計算他們的價格把他們分成三份,用其中之一作為一斛酒的平價。

除去米曲的成本價格,計算利潤分成十份,把七份交納給官府,其餘三份以及酒漿灰炭供給工匠器械柴火的費用。」

羲和設立命士監督五均六斡,每郡命士有數人,都用富商。

洛陽薛子仲、張長叔、臨苗姓偉等人,坐著驛站的車去追求利潤,在全國到處往來。

順便與郡縣相勾結,造了很多假賬,官府收藏不充實,百姓更加擔心。

王莽知道人民為這些事所困苦,重新下詔說:「鹽,是飯菜的主帥;酒,是百藥的領袖,舉行宴會的美物;鐵,是進行農作的本錢;名山大湖,是富饒的物質所隱藏的地方;五均賒貸,是百姓用來平價取得物質和供給的依靠;熔鑄錢幣,是為溝通有無,以備百姓的消費。

這六種,不是有戶口的平民家家都能自己做到的,必須依靠買賣,即使貴幾倍,也不得不買。

豪民富商,就利用這要挾貧困弱小,前代的聖賢已知道這種情況,所以要主管他們。

每一主管設立條例來防患禁止,違反的人處罰至死。」

邪惡的官吏和狡猾的百姓一同侵犯平民,廣大人民各自不能安定地生活。

五年後,是天鳳元年,重新頒布金銀龜貝等貨幣,大幅度地增減它們的價值。

廢除大小錢,改為貨布,長二寸五分,寬一寸,貨布首長八分有餘,寬八分,它的圓孔直徑二分半,足枝長八分,中間寬二分,其正面右邊的文字是「貨」,左邊的文字是「布」,重二十五銖,相當於二十五貨泉。

貨泉直徑為一寸,重五銖,其正面右邊的文字是「貨」,左邊的文字是泉」,一枚價值是一,同貨布兩類一併流行。

又因為大錢流通很久,廢除它,怕百姓挾帶使用不停止,就命百姓暫且單獨行使大錢,同新貨泉都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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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內容簡介卷一上 高帝紀 第一上卷一下 高帝紀 第一下卷二 惠帝紀 第二卷三 高後紀 第三卷四 文帝紀 第四卷五 景帝紀 第五卷六 武帝紀 第六卷七 昭帝紀 第七卷八 宣帝紀 第八卷九 元帝紀 第九卷十 成帝紀 第十卷十一 哀帝紀 第十一卷十二 平帝紀 第十二卷十三 異姓諸侯王表 第一卷十四 諸侯王表 第二卷十五 上 王子侯表 第三上卷十五 下 王子侯表 第三下卷十六 高惠高後文功臣表 第四卷十七 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 第五卷十八 外戚恩澤侯表 第六卷十九 百官公卿表 第七卷二十 古今人表 第八卷二十一 上 律歷志 第一上卷二十一 下 律歷志 第一下卷二十二 禮樂志 第二卷二十三 刑法志 第三卷二十四 上 食貨志 第四上卷二十四 下 食貨志 第四下卷二十五 上 郊祀志 第五上卷二十五 下 郊祀志 第五下卷二十六 天文志 第六卷二十七 上 五行志 第七上卷二十七 中上 五行志 第七中之上卷二十七 中下 五行志 第七中之下卷二十七 下上 五行志 第七下之上卷二十七 下下 五行志 第七下之下卷二十八 上 地理志 第八上卷二十八 下 地理志 第八下卷二十九 溝洫志 第九卷三十 藝文志 第十卷三十一 陳勝項籍傳 第一卷三十二 張耳陳餘傳 第二卷三十三 魏豹田儋韓王信傳 第三卷三十四 韓彭英盧吳傳 第四卷三十五 荊燕吳傳 第五卷三十六 楚元王傳 第六卷三十七 季布欒布田叔傳 第七卷三十八 高五王傳 第八卷三十九 蕭何曹參傳 第九卷四十 張陳王周傳 第十卷四十一 樊酈滕灌傅靳周傳 第十一卷四十二 張周趙任申屠傳 第十二卷四十三 酈陸朱劉叔孫傳 第十三卷四十四 淮南衡山濟北王傳 第十四卷四十五 蒯伍江息夫傳 第十五卷四十六 萬石衛直周張傳 第十六卷四十七 文三王傳 第十七卷四十八 賈誼傳 第十八卷四十九 爰盎晁錯傳 第十九卷五十 張馮汲鄭傳 第二十卷五十一 賈鄒枚路傳 第二十一卷五十二 竇田灌韓傳 第二十二卷五十三 景十三王傳 第二十三卷五十四 李廣蘇建傳 第二十四卷五十五 衛青霍去病傳 第二十五卷五十六 董仲舒傳 第二十六卷五十七上 司馬相如傳 第二十七上卷五十七下 司馬相如傳 第二十七下卷五十八 公孫弘卜式兒寬傳 第二十八卷五十九 張湯傳 第二十九卷六十 杜周傳 第三十卷六十一 張騫李廣利傳 第三十一卷六十二 司馬遷傳 第三十二卷六十三 武五子傳 第三十三卷六十四 上 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 第三十四上卷六十四下 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 第三十四下卷六十五 東方朔傳 第三十五卷六十六 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 第三十六卷六十七 楊胡朱梅雲傳 第三十七卷六十八 霍光金日磾傳 第三十八卷六十九 趙充國辛慶忌傳 第三十九卷七十 傅常鄭甘陳段傳 第四十卷七十一 雋疏於薛平彭傳 第四十一卷七十二 王貢兩龔鮑傳 第四十二卷七十三 韋賢傳 第四十三卷七十四 魏相丙吉傳 第四十四卷七十五 眭兩夏侯京翼李傳 第四十五卷七十六 趙尹韓張兩王傳 第四十六卷七十七 蓋諸葛劉鄭孫毋將何傳 第四十七卷七十八 蕭望之傳 第四十八卷七十九 馮奉世傳 第四十九卷八十 宣元六王傳 第五十卷八十一 匡張孔馬傳 第五十一卷八十二 王商史丹傅喜傳 第五十二卷八十三 薛宣朱博傳 第五十三卷八十四 翟方進傳 第五十四卷八十五 谷永杜鄴傳 第五十五卷八十六 何武王嘉師丹傳 第五十六卷八十七上 揚雄傳 第五十七上卷八十七下 揚雄傳 第五十七下卷八十八 儒林傳 第五十八卷八十九 循吏傳 第五十九卷九十 酷吏傳 第六十卷九十一 貨殖傳 第六十一卷九十二 遊俠傳 第六十二卷九十三 佞幸傳 第六十三卷九十四 上 匈奴傳 第六十四上卷九十四 下 匈奴傳 第六十四下卷九十五 西南夷兩粵朝鮮傳 第六十五卷九十六 上 西域傳 第六十六上卷九十六 下 西域傳 第六十六下卷九十七 上 外戚傳 第六十七上卷九十七 下 外戚傳 第六十七下卷九十八 元後傳 第六十八卷九十九 上 王莽傳 第六十九上卷九十九 中 王莽傳 第六十九中卷九十九 下 王莽傳 第六十九下卷一百 上 敘傳 第七十上卷一百 下 敘傳 第七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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