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卷十二 平帝紀 第十二:【原文】孝平皇帝,元帝庶孫,中山孝王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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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卷十二 平帝紀 第十二

漢書

卷十二 平帝紀 第十二

(漢平帝劉衎)

【原文】

孝平皇帝,元帝庶孫,中山孝王子也。

母曰衛姬。

年三歲嗣立為王。

元壽二年六月,哀帝崩,太皇太后詔曰:「大司馬賢年少,不合眾心。

其上印、綬,罷。」

賢即日自一殺。

新都侯王葬為大司馬,領尚書事。

秋七月,遣車騎將軍王舜、大鴻臚左鹹使持節迎中山王。

辛卯,貶皇太后趙氏為孝成皇后,退居北宮,哀帝皇后傅氏退居桂宮。

孔鄉侯傅晏、少府董恭等皆免官爵,徙合浦。

九月辛酒,中山王即皇帝位,謁高廟,大赦天下。

帝年九歲,太皇太后臨朝,大司馬莽秉政,百官總己以聽於莽。

詔曰:「夫赦令者,將與天下更始,誠欲令百姓改行潔己,全其一性一命也。

往者有司多舉奏赦前事,累增罪過,誅陷亡辜,殆非重信慎刑,灑心自新之意也。

及選舉者,其歷職更事有名之士,則以為難保,廢而弗舉,甚謬於赦小餅舉賢材之義。

諸有臧及內惡未發而薦舉者,勿案驗。

令士厲津鄉進,不以小疵妨大材。

自今以來,有司無得陳赦前事置奏上。

有不如詔書為虧恩,以不道論。

定著令,佈告天下,使明知之。」

元始元年春正月,越裳氏重譯獻白雉一,黑雉二,詔使三公以薦宗廟。

群臣奏言大司馬莽功德比周公,賜號安漢公,及太師孔光等皆益封。

語在《莽傳》。

賜天下民爵一級,吏在位二百石以上,一切滿秩如真。

立故東平王雲太子開明為王,故桃鄉頃侯子成都為中山王。

封宣帝耳孫信等三十六人皆為列侯。

太僕王惲等二十五人前議定陶傅太后尊號,守經法,不阿指從邪;右將軍孫建爪牙大臣,大鴻臚鹹前正議不阿,後奉節使迎中山王;及宗正劉不惡、執金吾任岑、中郎將孔永、尚書令姚恂、沛郡太守石詡,皆以前與建策,東迎即位,奉事周密勤勞,賜爵關內侯,食邑各有差。

賜帝征即位所過縣邑吏二千石以下至佐史爵,各有差。

又令諸侯王、公、列侯、關內侯亡子而有孫若子同產子者,皆得以為嗣。

公、列侯嗣子有罪,耐以上先請。

宗室屬未盡而以罪絕者,復其屬。

其為吏舉廉佐史,補四百石。

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參分故祿,以一與之,終其身。

遣諫大夫行三輔,舉籍吏民,以元壽二年倉卒時橫賦斂者,償其直。

義陵民塚不妨殿中者勿發。

天下吏民亡得置什器儲C253。

二月,置羲和官,秩二千石;外史、閭師,秩六百石。

班教化,禁瀅祀,放鄭聲。

乙未,義陵寢神衣在柙中,丙申旦,衣在外一床一上,寢令以急變聞。

用太牢祠。

夏五月丁巳朔,日有蝕之。

大赦天下。

公卿、將軍、中二千石舉敦厚能直言者各一人。

六月,使少府左將軍豐賜帝母中山孝王姬璽書,拜為中山孝王后。

賜帝舅衛寶、寶弟玄爵關內侯。

賜帝女弟四人號皆曰君,食邑各二千戶。

封周公後公孫相如為褒魯侯,孔子後孔均為褒成侯,奉其祀。

追諡孔子曰褒成宣尼公。

罷明光宮及三輔馳道。

天下女徒已論,歸家,顧山錢月三百。

復貞婦,鄉一人。

置少府海丞、果丞各一人;大司農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勸農桑。

太皇太后省所食湯沐邑十縣,屬大司農,常別計其租入,以贍貧民。

秋九月,赦天下徒。

以中山苦陘縣為中山孝王后湯沐邑。

二年春,黃支國獻犀牛。

詔曰:「皇帝二名,通於器物,今更名,合於古制。

使太師光奉太牢告祠高廟。」

夏四月,立代孝王玄孫之子如意為廣宗王,江都易王孫盱台侯宮為廣川王,廣川惠王曾孫輪為廣德王。

封故大司馬博陸侯霍光從父昆弟曾孫陽、宣平侯張敖玄孫慶忌、絳侯周勃玄孫共、舞陽侯樊噲玄孫之子章皆為列侯,復爵。

賜故曲周侯酈商等後玄孫酈明友等百一十三人爵關內侯,食邑各有差。

郡國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

安漢公、四輔、三公、卿大夫、吏民為百姓困乏獻其田宅者二百三十人,以口賦貧民。

遣使者捕蝗,民捕蝗詣吏,以石、斗受錢。

天下民貲不滿二萬及被災之郡不滿十萬,勿租稅。

民疾疫者,捨空邸第,為置醫藥。

賜死者一家六一屍一以上葬錢五千,四一屍一以上三千,二一屍一以上二千。

罷安定呼池苑,以為安民縣,起官寺市裡,募徙貧民,縣次給食。

至徙所,賜田宅什器,假與F543、牛、種、食。

又起五里於長安城中,宅二百區,以居貧民。

秋,舉勇武有節明兵法,郡一人,詣公車。

九月戊申晦,日有蝕之。

赦天下徒。

使謁者大司馬掾四十四人持節行邊兵。

遣執金吾侯陳茂假以鉦鼓,募汝南、南陽勇敢吏士三百人,諭說江湖賊成重等二百餘人皆自出,送家在所收事。

重徙雲陽,賜公田宅。

冬,中二千石舉治獄平,歲一人。

三年春,詔有司為皇帝納采安漢公莽女。

語在《莽傳》。

又詔光祿大夫劉歆等雜定婚禮。

四輔、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屬皆以禮娶,親迎立軺並馬。

夏,安漢公奏車服制度,吏民養生、送終、嫁娶、奴婢、田宅、器械之品。

立官稷及學官:郡國曰學,縣、道、邑、侯國曰校,校、學置經師一人;鄉曰庠,聚曰序,序、癢置《孝經》師一人。

陽陵任橫等自稱將軍,盜庫兵,攻官寺,出囚徒。

大司徒掾督逐,皆伏辜。

安漢公世子宇與帝外家衛氏有謀。

宇下獄死,誅衛氏。

四年春正月,郊祀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以配上帝。

改殷紹嘉公曰宋公,周承休公曰鄭公。

詔曰:「蓋夫婦正則父子親,人輪定矣。

前詔有司復貞婦,歸女徒,誠欲以防邪辟,全貞信。

及-掉之人刑罰所不加,聖王之所以制也。

惟苛暴吏多拘繫犯法者親屬,婦女老弱,構怨傷化,百姓苦之。

其明敕百僚,婦女非身犯法,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歲以下,家非坐不道,詔所名捕,它皆無得系。

其當驗者,即驗問。

定著令。」

二月丁未,立皇后王氏,大赦天下。

遣太僕王惲等八人置副,假節,分行天下,覽觀風俗。

賜九卿已下至六百石、宗室有屬籍者爵,自五大夫以上各有差。

賜天下民爵一級,鰥、寡、孤、獨、高年帛。

夏,皇后見於高廟。

加安漢公號曰「宰衡」。

賜公太夫人號曰功顯君。

封公子安、臨皆為列侯。

安漢公奏立明堂、辟雍。

尊孝宣廟為中宗,孝元廟為高宗,天子世世獻祭。

置西海郡,徙天下犯禁者處之。

梁王立有罪,自一殺。

分京師置前輝光、後丞烈二郡。

更公卿、大夫、八十一元士官名、位次及十二州名。

分界郡國所屬,罷、置、改易,天下多事,吏不能紀。

冬,大風吹長安城東門屋瓦且盡。

五年春正月,C565祭明堂。

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餘人征助祭。

禮畢,皆益戶,賜爵及金、帛,增秩、補吏,各有差。

詔曰:「蓋聞帝王以德撫民,其次親一親以相及也。

昔堯睦九族,舜B129敘之。

朕以皇帝幼年,且統國政,惟宗室子皆太祖高皇帝子孫及兄弟吳頃、楚元之後,漢元至今,十有餘萬人,雖有王侯這屬,莫能相糾,或陷入刑罪,教訓不至之咎也。

傳不雲乎?『君子篤於親,則民興於仁。

』其為宗室,自太上皇以來族親,各以世氏,郡國置宗師以糾之,致教訓焉。

二千石選有德義者以為宗師。

考察不從教令有冤失職者,宗師得因郵亭書言宗信,請以聞。

常以歲正月賜宗師帛各十匹。」

羲和劉歆等四人使治明堂、辟雍,令漢與文王靈台、周公作洛同符。

太僕王惲等八人使行風俗,宣明德化,萬國齊同。

皆封為列侯。

征天下通知逸經、古記、天文、歷算、鍾律、小學、《史篇》、方術、《本草》及以《五經》、《論語》、《孝經》、《爾雅》教授者,在所為駕一封軺傳,遣詣京師。

至者數千人。

閏月,立梁孝王玄孫之耳孫音為王。

冬十二月丙午,帝崩於未央宮。

大赦天下。

有司議曰:「禮,臣不殤君。

皇帝年十有四歲,宜以禮斂,加元服。」

奏可。

葬康陵。

詔曰:「皇帝仁惠,無不顧哀,每疾一發,氣輒上逆,害於言語,故不及有遺詔。

其出媵妾,皆歸家得嫁,如孝文明故事。」

贊曰:孝平之世,政自莽出,褒善顯功,以自尊盛。

觀其文辭,方外百蠻,亡思不服;休征嘉應,頌聲並作。

至乎變異見於上,民怨於下,莽亦不能文也。

【白話文】

漢平帝,是漢元帝的孫子,中山孝王的兒子。

母親是衛姬。

年三歲繼位為王。

元壽二年六月,哀帝駕崩,太皇太后下詔說:「大司馬董賢年少,不受大家歡迎,應交還印綬,撤銷其官職。」

董賢當日自一殺。

新都侯王莽為大司馬,掌丞相事。

秋七月,派車騎將軍王舜、大鴻臚左賢鹹持太皇太后詔迎中山王。

七月三十日,貶皇太后趙飛一燕為孝成皇后, 退居於北宮,哀帝皇后傅氏退居桂宮。

孔鄉侯傅晏、 少府董恭等都予免職,遷徙到合浦。

九月初一日,中山王登皇帝位,晉謁高祖廟,大赦天下。

平帝時年九歲,太皇太后垂簾聽政,大司馬王莽一操一持國政, 百官聚於朝廷東廳以聽取王莽的指示。

下詔說:「朝廷每發佈赦免令,是打算與天下重新開始,真心地希望百姓能洗心革面,以保全其品格與一性一命的。

以往有關官員在量刑時多把赦令前所犯的過失重提,累增犯法者的罪過,甚至株陷無辜之人。

違背了朝廷發佈赦令是為了重信慎刑與希望有罪過的人滌心自新的原意。

對於舉薦的人才,也因為他在歷史上曾犯過某種過錯,以為不可信任,就廢置而不一舉薦。

這就完全背離了孔子說的 『赦小餅,舉賢才』的原則。

對於雖有經濟及品行方面的錯誤但無人告發而被舉薦的人, 一律不必查究。

以便鼓勵人才集中一精一力去追求進步,不因小的疵點而妨礙一個難得的人才。

從現在起,有關機構的官員不必陳奏赦前所犯的過失。

有不遵此詔書的為有虧皇恩, 以違背帝詔論處。

特明著此令,佈告天下,使明知其事。」

元始元年(1)春正月,南方遠國越裳氏獻白雉一隻,黑雉二隻,詔令三公以此物獻於宗廟。

群臣奏言大司馬王莽功德像周公輔成王一樣崇高,特賜號為安漢公,對太師孔光等都加封,其事記在《王莽傳》。

賞賜天下臣民爵一級。

官吏在位二百石以上,試用期未滿的都按已滿看待。

發全俸。

立已故東平王劉雲的太子開明為王,立已故桃鄉頃侯之子劉成都為中山王。

封宣帝耳孫劉信等三十六人都為列侯。

太僕王惲等二十五人以前在議定陶傅太后尊號時,嚴守經法,不阿附從邪,右將軍孫健皚弼大臣, 大鴻臚左賢正義不阿,後來奉太皇太后詔迎中山王,還有宗正劉不惡、執金吾任岑、中郎將孔永、尚書令姚恂、沛郡太守石詡都曾參與繼承人一大事的討論,東迎中山王繼承帝位,辦事周密勤勞,都賜爵為關內侯,封邑有所差別。

賞賜平帝在繼位前來京師時所經過的縣邑的官員從二千石以下到佐史的爵級。

各有差等。

又詔令各侯王、公、列侯、關內侯等無子而有孫或養兄弟之

子為嗣的,都可以為爵位繼承人。

公、列侯嗣子有罪,犯剃光頭以上罪的先要請示朝廷。

名列劉氏皇譜而因犯罪被開除族籍的,恢復其族籍,宗室中為吏的因依廉史升為佐史的,補祿為四百石。

天下官吏俸同二千石以上年老退休的,三分其原祿, 用三分之一與其本人, 以養天年。

派諫大夫循行三輔,考查吏民交納賦斂的冊籍,凡因在元壽二年倉促時(哀帝去世時)加收的賦斂, 償還其增加部分。

義陵民塚不妨礙皇陵塘中正殿的不必遷走。

天下吏民不得擁有軍隊的器物及行軍廚灶等。

二月,設置主管陰陽時序的羲和官,祿為二千石;設外史、閭師,祿為六百石。

以頒布朝廷教化之令, 禁止不合禮制規定的祭祀,摒除一靡一靡一之一聲。

二月七日,哀帝陵神衣在櫃中,八日的早晨,卻出現在外一床一上,墓令以非常之變奏明朝廷。

平帝用大牢進行祭禱。

夏五月初一, 日偏食。

大赦天下。

公卿、 將軍、中二千石舉薦敦厚能直言的各一人。

六月,派少傅左將軍甄豐賜平帝母中山孝王姬以璽書,晉封為中山孝王后。

賜帝舅衛寶及寶弟衛玄爵關內侯。

賜平帝妹妹四人都稱為君,食湯沐邑二千戶。

封周公後公孫相如為褒魯侯, 孔子後孔均為褒成侯。

奉周公與孔子的祭祀。

追諡孔子為褒成宣尼公。

罷去明光宮及三輔馳道。

天下女犯已定罪的,令其歸家,每月出錢三百以僱人取薪。

免除貞婦賦役,每鄉一人。

設置少府海丞、果丞各一人;大司農郡丞十三人,每人負責一個州,勸勉發展農桑。

太皇太后減去所食湯沐邑十縣, 歸屬於大司農,經常另外計算其稅收所得,用以救濟貧民。

秋九月,赦天下囚徒。

以中山苦陘縣為中山孝王后湯沐邑。

二年春,黃支國貢獻犀牛。

下詔說:皇帝原名箕子,與用器名相同,今改名為絗, 以合於古制, 派太師光奉太牢告事於高祖祠廟。

夏四月, 立代孝王玄孫之子劉如意為廣宗王,江都易王孫盱台侯劉宮為廣川王,廣川德王曾孫劉倫為廣德王。

封已故大司馬博陸侯霍光從昆弟曾孫霍陽,宣平侯張敖玄孫張慶忌、絳侯周勃玄孫周共、 舞陽侯樊噲玄孫之子樊章都為列侯,恢復其官爵。

賜已故曲周侯酈商等後代玄孫酈明友等一百一十三人爵為關內侯,食邑各有差等。

郡國發生大旱災、蝗災,青州最為嚴重,百姓到處逃荒。

安漢公、四輔、三公、卿大夫、吏民為幫助百姓解決困難而捐獻房屋與土地的有二百三十人,按照人口分配給貧民。

派遣使者負責滅蝗, 百姓將捕殺的蝗蟲送交官府,用石斗量蝗後按數付錢,天下的百姓的家資不滿二萬,以及受災的郡縣家資不滿十萬的,都免交租稅。

災民中的病人, 安置在捐獻的邸捨房屋中,進行醫治。

給死者一家死六人以上的葬錢五千,死四人以上的三千,死二人以上的二千。

撤銷安定的呼池苑,改為安民縣,起官署與住房, 招募貧民遷居於此,由縣官發給口糧。

到遷移處以後,由公家分配給房屋土地與用具,並借給犁、牛、種、口糧。

又起五個居民裡於長安城中,修住宅二百區,以供貧民居住。

秋,下詔各郡舉薦勇武而又懂兵法的,每郡一人,到公車署報到。

九月三十日, 日偏食, 赦免天下囚徒。

派謁者大司馬掾四十四人持朝廷符節巡視邊防部隊。

派執金吾侯陳茂並臨時使用鐃鼓以重其威儀,募集汝南、南陽勇敢吏士三百人,曉諭並勸說江湖盜首成重等二百餘人自首投誠,送回原籍為民並按章從事賦役,將賊首成重遷於雲陽,並賞賜公田公宅。

冬,中二千石舉薦治獄公平的吏員,每年一人。

三年春, 詔有關機構為平帝與安漢公王莽之女行訂婚禮。

記在《王莽傳》中。

又詔光祿大夫劉歆等制定婚禮儀節,四輔、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屬都要按婚禮舉行結婚儀式。

迎娶時用立車雙馬。

夏,安漢公上奏請建立有關車馬與衣服等制度,對於吏民的養生、送終、嫁娶、 奴婢、田宅、用品等都有明確的等級規定。

建立官稷及學宮。

郡國的稱為學,縣、道、邑、侯國稱為校。

校與學都設專職經師一人。

鄉稱為庠,村落稱為序,序、庠設專職《孝經》師一人。

陽陵任橫等自稱為將軍,盜出武庫兵器,攻打官署,釋放囚徒。

大司掾奉命督捕,都伏罪。

安漢公王莽之子王宇與平帝外戚家衛氏有謀反之罪,王宇下獄處死,衛氏被誅。

四年春正月,郊祭高祖以配享於天,宗祀文帝以配享於上帝。

改殷紹嘉公名宋公,周承休侯名鄭公。

下詔說: 「大凡夫婦正則父子親, 人倫定。

以前曾詔令有關機構免除貞節之婦的賦役,遣犯罪的女囚回家,本意是想防止邪僻, 褒全貞信。

對於年八十及七歲以下的人,不加以刑罰,這是古代聖王所規定的。

但現在有些苛暴吏員多拘繫犯法者的親屬,婦女老弱不免,結仇怨而傷王化,百姓深為痛苦。

現明諭百官,婦女不是本身犯法,男子在八十以上七歲以下家裡不是犯了大逆不道, 皇帝下詔按名逮捕的,都不得拘捕。

應當驗問的,就地驗問。

特定此令。」

二月初七日, 立皇后王氏, 大赦天下。

派太僕王惲等八人並置副使, 持朝廷命令,分別循行天下,覽觀風俗。

賞賜九卿以下至六百石,劉氏宗譜上有名者以爵級,從五大夫以上各有差等。

賞賜天下臣民爵一級, 賞鰥寡孤獨高年帛若干。

夏,皇后拜謁高祖廟,加安漢公號為「宰衡」, 賜安漢公太夫人名功顯君。

封其子王安、王臨皆為列侯。

安漢公王莽奏建立明堂、辟雍。

尊稱宣帝廟為中宗,元帝廟為高宗,天子世世獻祭。

設置西海郡,遷移天下犯禁的犯人到此處居住。

梁王立有罪,自一殺。

分出京師一部分建立前惲光、後丕烈二郡。

更改公卿、大夫、八十一元士官名與位次及十二州的名稱。

劃分郡國所屬的界限,撤銷、設置、更改,天下多事,吏員無法紀錄清楚。

冬,大風襲長安城, 東門屋瓦被吹盡。

五年春正月,合祭明堂,各侯王二十八人,列侯一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餘人參加助祭。

禮畢,都增加封地戶口,賞賜爵級及金帛, 增加俸祿與升職, 各有差等。

太皇太后下詔說: 「聽說帝王首先以德撫民, 其次是親其所親以互相幫助。

以往堯命名九族敦睦, 舜又厚敘這親一親之意。

朕因皇帝值於幼年,暫統國政,念及宗室子孫都是太祖高皇帝子孫及其兄弟吳頃王、楚元王的後代,從漢朝初建時起劉氏子孫已發展到十餘萬人。

雖有王侯的屬籍,也不能互相保證不觸犯刑律。

有的陷入刑罪, 這是教訓不周的過失。

《論語》不是指出過嗎 ?『在上者關心其親屬,則百姓行仁成風。

』現在作出規定:從太上皇以來的族親,各以其世代為氏,郡國派專人進行管理, 對其進行教育與約束。

二千石選派有德義之士為其宗師。

考察其中有不從教令或者蒙冤失其常業的,宗師將情況報告宗伯,再報告朝廷。

每年正月賞賜宗正帛各十匹。」

羲和官劉歆等四人負責主管明堂、辟雍,使漢與周文王作靈台、周公作洛邑相符合。

太僕王惲等八人到各地循行瞭解風俗,宣傳朝廷德政, 萬國齊同,都封為列侯。

征天下能一精一通逸經、古紀、天文、歷算、鍾律、小學、史篇、方術、本草以及《五經》、《論語》、《孝經》、《爾雅》教授的, 從所在地乘傳車,派到京師。

到京師數千人。

閏五月, 立梁孝王玄孫之耳孫音為王。

冬十二月十六日,平帝駕崩於未央宮。

大赦天下,有司奏道:「按禮制臣無短壽之君。

皇帝年十四歲, 應按禮制入殮,戴王冠。」

太皇太后同意。

葬於康陵。

太皇太后下詔說:「皇帝仁惠,顧念哀憐。

每次發病, 氣往上湧,不能言語,故來不及有遺詔。

現遣返其陪嫁婢妾,回家可以另嫁,和文帝時一樣。」

班固評論: 平帝之世, 政從王莽所出。

褒善顯功,以顯示其尊盛。

觀其文辭,方外蠻夷,都思歸服。

美征嘉兆, 頌聲並作。

至於變異見於上,民怨起於下,王莽也不能進行文飾了。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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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卷一上 高帝紀 第一上卷一下 高帝紀 第一下卷二 惠帝紀 第二卷三 高後紀 第三卷四 文帝紀 第四卷五 景帝紀 第五卷六 武帝紀 第六卷七 昭帝紀 第七卷八 宣帝紀 第八卷九 元帝紀 第九卷十 成帝紀 第十卷十一 哀帝紀 第十一卷十二 平帝紀 第十二卷十三 異姓諸侯王表 第一卷十四 諸侯王表 第二卷十五 上 王子侯表 第三上卷十五 下 王子侯表 第三下卷十六 高惠高後文功臣表 第四卷十七 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 第五卷十八 外戚恩澤侯表 第六卷十九 百官公卿表 第七卷二十 古今人表 第八卷二十一 上 律歷志 第一上卷二十一 下 律歷志 第一下卷二十二 禮樂志 第二卷二十三 刑法志 第三卷二十四 上 食貨志 第四上卷二十四 下 食貨志 第四下卷二十五 上 郊祀志 第五上卷二十五 下 郊祀志 第五下卷二十六 天文志 第六卷二十七 上 五行志 第七上卷二十七 中上 五行志 第七中之上卷二十七 中下 五行志 第七中之下卷二十七 下上 五行志 第七下之上卷二十七 下下 五行志 第七下之下卷二十八 上 地理志 第八上卷二十八 下 地理志 第八下卷二十九 溝洫志 第九卷三十 藝文志 第十卷三十一 陳勝項籍傳 第一卷三十二 張耳陳餘傳 第二卷三十三 魏豹田儋韓王信傳 第三卷三十四 韓彭英盧吳傳 第四卷三十五 荊燕吳傳 第五卷三十六 楚元王傳 第六卷三十七 季布欒布田叔傳 第七卷三十八 高五王傳 第八卷三十九 蕭何曹參傳 第九卷四十 張陳王周傳 第十卷四十一 樊酈滕灌傅靳周傳 第十一卷四十二 張周趙任申屠傳 第十二卷四十三 酈陸朱劉叔孫傳 第十三卷四十四 淮南衡山濟北王傳 第十四卷四十五 蒯伍江息夫傳 第十五卷四十六 萬石衛直周張傳 第十六卷四十七 文三王傳 第十七卷四十八 賈誼傳 第十八卷四十九 爰盎晁錯傳 第十九卷五十 張馮汲鄭傳 第二十卷五十一 賈鄒枚路傳 第二十一卷五十二 竇田灌韓傳 第二十二卷五十三 景十三王傳 第二十三卷五十四 李廣蘇建傳 第二十四卷五十五 衛青霍去病傳 第二十五卷五十六 董仲舒傳 第二十六卷五十七上 司馬相如傳 第二十七上卷五十七下 司馬相如傳 第二十七下卷五十八 公孫弘卜式兒寬傳 第二十八卷五十九 張湯傳 第二十九卷六十 杜周傳 第三十卷六十一 張騫李廣利傳 第三十一卷六十二 司馬遷傳 第三十二卷六十三 武五子傳 第三十三卷六十四 上 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 第三十四上卷六十四下 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 第三十四下卷六十五 東方朔傳 第三十五卷六十六 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 第三十六卷六十七 楊胡朱梅雲傳 第三十七卷六十八 霍光金日磾傳 第三十八卷六十九 趙充國辛慶忌傳 第三十九卷七十 傅常鄭甘陳段傳 第四十卷七十一 雋疏於薛平彭傳 第四十一卷七十二 王貢兩龔鮑傳 第四十二卷七十三 韋賢傳 第四十三卷七十四 魏相丙吉傳 第四十四卷七十五 眭兩夏侯京翼李傳 第四十五卷七十六 趙尹韓張兩王傳 第四十六卷七十七 蓋諸葛劉鄭孫毋將何傳 第四十七卷七十八 蕭望之傳 第四十八卷七十九 馮奉世傳 第四十九卷八十 宣元六王傳 第五十卷八十一 匡張孔馬傳 第五十一卷八十二 王商史丹傅喜傳 第五十二卷八十三 薛宣朱博傳 第五十三卷八十四 翟方進傳 第五十四卷八十五 谷永杜鄴傳 第五十五卷八十六 何武王嘉師丹傳 第五十六卷八十七上 揚雄傳 第五十七上卷八十七下 揚雄傳 第五十七下卷八十八 儒林傳 第五十八卷八十九 循吏傳 第五十九卷九十 酷吏傳 第六十卷九十一 貨殖傳 第六十一卷九十二 遊俠傳 第六十二卷九十三 佞幸傳 第六十三卷九十四 上 匈奴傳 第六十四上卷九十四 下 匈奴傳 第六十四下卷九十五 西南夷兩粵朝鮮傳 第六十五卷九十六 上 西域傳 第六十六上卷九十六 下 西域傳 第六十六下卷九十七 上 外戚傳 第六十七上卷九十七 下 外戚傳 第六十七下卷九十八 元後傳 第六十八卷九十九 上 王莽傳 第六十九上卷九十九 中 王莽傳 第六十九中卷九十九 下 王莽傳 第六十九下卷一百 上 敘傳 第七十上卷一百 下 敘傳 第七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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