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
卷十一 哀帝紀 第十一
(漢哀帝劉欣)
【原文】
孝哀皇帝,元帝庶孫,定陶恭王子也。
母曰丁姬。
年三歲嗣立為王,長好文辭法律。
元延四年入朝,盡從傅、相、中尉。
時成帝少弟中山孝王亦來朝,獨從傅。
上怪之,以問定陶王,對曰:「令,諸侯王朝,得從其國二千石。
傅、相、中尉皆國二千石,故盡從之。」
上令誦《詩》,通習,能說。
他日問中山王:「獨從傅在何法令?」
不能對。
令誦《尚書》,又廢。
及賜食於前,後飽;起下,襪系解。
成帝由此以為不能,而賢定陶王,數稱其材。
時王祖母傅太后隨王來朝,私賂遺上所幸趙昭儀及帝舅票騎將軍曲陽侯王根。
昭儀及根見上亡子,亦欲豫自結為長久計,皆更稱定陶王,勸帝以為嗣。
成帝亦自美其材,為加元服而遣之,時年十七矣。
明年,使執金吾任宏守大鴻臚,持節征定陶王,立為皇太子。
謝曰:「臣幸得繼父守-為諸侯王,材質不足以假充太子之宮。
陛下聖德寬仁,敬承祖宗,奉順神-,宜蒙福晁子孫千億之報。
臣願且得留國邸,旦夕奉問起居,俟有聖嗣,歸國守。」
書奉,天子報聞。
後月餘,立楚孝王孫景為定陶王,奉恭王祀,所以獎厲太子專為後之誼。
語在《外戚傳》。
綏和二年三月,成帝崩。
四月丙午,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
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大赦天下。
賜宗室王子有屬者馬各一駟,吏民爵,百戶牛酒,三老、孝弟、力田、鰥、寡、孤、獨帛。
太皇太后詔尊定陶恭王為恭皇。
五月丙戌,立皇后傅氏。
詔曰:「《春秋》『母以子貴』,奠定陶太后曰恭皇太后,丁姬曰恭皇后,各置左右詹事,食邑如長信宮、中宮。」
追尊傅父為崇祖侯、丁案為褒德侯。
封舅丁明為陽安侯,舅丁滿為平周侯。
追諡滿父忠為平周懷侯,皇后父晏為孔鄉侯,皇太后弟侍中光祿大夫趙欽為新成侯。
六月,詔曰:「鄭聲瀅而亂樂,聖王所放,其罷樂府。」
曲陽侯根前以大司馬建社稷策,益封二千戶。
太僕安陽侯舜輔導有舊恩,益封五百戶,及丞相孔光、大司空汜鄉侯何武益封各千戶。
詔曰:「河間王良喪太后三年,為宗室儀表,益封萬戶。」
又曰:「制節謹度以防奢瀅,為政所先,百王不易之道也。
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畜奴婢,田宅亡限,與民爭利,百姓失職,重困不足。
其議限列。」
有司條奏:「諸王、列侯得名田國中,列侯在長安及公主名田縣道,關內侯、吏民名田,皆無得過三十頃。
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內侯、吏民三十人。
年六十以上,十歲以下,不在數中。
賈人皆不得名田、為吏,犯者以律論。
諸名田、畜、奴婢過品,皆沒入縣官。
齊三服官、諸官織綺繡,難成,害女紅之物,皆止,無作輸。
除任子令及誹謗詆欺法。
掖庭宮人年三十以下,出嫁之。
官奴婢五十以上,免為庶人。
禁郡國無得獻名獸。
益吏三百石以下奉。
察吏殘賊酷虐者,以時退。
有司無得舉赦前往事。
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寧三年。」
秋,曲陽侯王根、成都侯王況皆有罪,根就國,況免為庶人,歸故郡。
詔曰:「朕承宗廟之重,戰戰兢兢,懼失天心。
間者日月亡光,五星失行,郡國比比地動。
乃者河南、穎川郡水出,流殺人民,壞敗廬舍。
朕之不德,民反蒙辜,朕甚懼焉。
已遣光祿大夫循行舉籍,賜死者棺錢,人三千。
其令水所傷縣邑及他郡國災害什四以上,民貲不滿十萬,皆無出今年租賦。」
建平元年春正月,赦天下。
侍中騎都尉新成侯趙欽、成陽侯趙皆有罪,免為庶人,徙遼西。
太皇太后詔外家王氏田非塚塋,皆以賦貧民。
二月,詔曰:「蓋聞聖王之治,以得賢為首。
其與大司馬、列侯、將軍、中二千石、州牧、守、相舉孝弟B129厚能直言通政事,延於側陋可親民者,各一人。」
三月,賜諸侯王、公主、列侯、丞相、將軍、中二千石、中都、郎吏金、錢、帛,各有差。
冬,中山孝王太后媛、弟宜鄉侯馮參有罪,皆自一殺。
二年春三月,罷大司空,復御史大夫。
夏四月,詔曰:「漢家之制,推親一親以顯尊尊。
定陶恭皇之號不宜復稱定陶。
尊恭皇太后曰帝太太后,稱永信宮;恭皇后曰帝太后,稱中安宮。
立恭皇廟於京師。
郝天下徒。」
罷州牧,復刺史。
六月庚申,帝太后丁氏崩。
上曰:「朕聞夫婦一體。
《詩》云:『谷則異室,死則同袕。
』昔季武子成寢,杜氏之殯在西階下,請合葬而許之。
附葬之禮,自周興焉。
『鬱鬱乎文哉!吾從周。
』孝子事亡如事存。
帝太后宜起陵恭皇之園。」
遂葬定陶。
發陳留、濟陰近郡國五萬人穿復土。
待詔夏賀良等言赤津子之讖,漢家歷運中衰,當再受命,宜改元、易號。
詔曰:「漢興二百載,歷數開元。
皇天降非材之佑,漢國再獲受命之符,朕之不德,曷敢不通!夫基事之元命,必與天下自新,其大赦天下。
以建平二年為太初元年。
號曰陳聖劉太平皇帝。
漏刻以百二十為度。」
七月,以渭城西北原上永陵亭部為初陵。
勿徙郡國民,使得自安。
八月,詔曰:「待詔夏賀良等建言改元、易號,增益漏刻,可以永安國家。
朕過聽賀良等言,冀為海內獲福,卒亡嘉應。
皆違經背古,不合時宜。
六月甲子制書,非赦令也皆蠲除之。
賀良等反道惑眾,下有司。」
皆伏辜。
丞相博、御史大夫玄、孔鄉侯晏有罪。
博自一殺,玄減死二等論,晏削戶四分之一。
語在《博傳》。
三年春正月,立廣德夷王弟廣漢為廣平王。
癸卯,帝太太后所居桂宮正殿火。
三月己酉,丞相當薨。
有星孛於河鼓。
夏六月,立魯頃王子C237鄉侯閔為王。
冬十一月壬子,復甘泉泰-、汾陰后土祠,罷南、北郊。
東平王雲、雲後謁、安成恭侯夫人放皆有罪。
雲自一殺,謁、放棄市。
四年春,大旱。
關東民傳行西王母籌,經歷郡國,西入關至京師。
民又會聚祠西王母,或夜持火上屋,擊鼓號呼相驚恐。
二月,封帝太太后從弟侍中傅商為汝昌侯,太后同母弟子侍中鄭業為陽信侯。
三月,侍中駙馬都尉董賢、光祿大夫息夫躬、南陽太守孫一寵一皆以告東平王封列侯。
語在《賢傳》。
夏五月,賜中二千石至六百石及天下男子爵。
六月,尊帝太太后為皇太太后。
秋八月,恭皇園北門災。
冬,詔將軍、中二千石舉明兵法有大慮者。
元壽元年春正月辛丑朔,日有蝕之。
詔曰:「朕獲保宗廟,不明不敏,宿夜憂勞,未皇寧息。
惟陰陽不調,元元不贍,未賭厥咎。
婁敕公卿,庶幾有望。
至今有司執法,未得其中,或上暴虐,假勢獲名,溫良寬柔,陷於亡滅。
是故殘賊彌長,和睦日衰,百姓愁怨,一靡一所錯躬。
乃正月朔,日有蝕之,厥咎不遠,在余一人。
公卿大夫其各悉心勉帥百寮,敦任仁人,黜遠殘賊,期於安民。
陳朕之過失,無有所諱。
其與將軍、列侯、中二千石舉賢良方正能直言者各一人。
大赦天下。」
丁巳,皇太太后傅氏崩。
三月,丞相嘉有罪,下獄死。
秋九月,大司馬票騎將軍丁明免。
孝元廟殿門銅龜蛇鋪首鳴。
二年春正月,匈奴單于、烏孫大昆彌來朝。
二月,歸國,單于不說。
語在《匈奴傳》。
夏四月壬辰晦,日有蝕之。
五月,正三公官公職。
大司馬衛將軍董賢為大司馬,丞相孔光為大司徒,御史大夫彭宣為大司空,封長平侯。
正司直、司隸,造司寇職,事未定。
六月戊午,帝崩於未央宮。
秋九月壬寅,葬義陵。
贊曰:孝哀自為-王及充太子之宮,文辭博敏,幼有令聞。
賭孝成世祿去王室,權一柄一外移,是故臨朝婁誅大臣,欲強主威,以則武、宣。
雅一性一不好聲色,時覽卞射武戲。
即位痿痺,末年B056劇,饗國不永,哀哉!
【白話文】
孝哀皇帝,是漢元帝的庶孫,定陶恭王的兒子。
母親是丁姬。
三歲時嗣立為王,成一人後一愛一好文辭法律。
元延四年入都朝見成帝,他的傅、 相、 中尉都一同前來。
此時成帝的少弟中山孝王也來朝見,只有傅同來。
上甚不解, 就問定陶王,定陶王答道: 「朝廷有令, 各侯王來朝,其封國爵在二千石的官吏應一同前來。
傅、 相、 中尉都是二千石, 所以都應同來。
」 皇上叫他背誦《詩》,都很熟悉,且能說明其義。
又一日, 成帝問中山王:「只要傅同來是根據哪條法令 ? 」 中山王無言以對。
叫他背誦《尚書》, 中間又遺忘了。
成帝請他吃飯, 別人吃完了他還在飽一脹,下席時, 連襪帶子也掉下來了。
成帝看到這些就認為中山王是個無能的人,而對定陶王則十分喜歡,經常誇他的才能。
此時定陶王的祖母傅太后陪同來朝,私下饋贈成帝所一寵一愛一的趙昭儀及帝舅驃騎將軍、 曲陽侯王根。
趙昭儀及王根見皇上無子,也想早日與一位合適的王子建立關係保持自己的富貴長久, 就都極力誇獎定陶王,勸成帝立他為太子。
成帝也很欣賞定陶王才能,就在朝中為他舉行成一人加冠禮後遣他回封地定陶,此時十七歲了。
第二年,派執金吾任宏代理大鴻臚,持帝詔召定陶王,立為皇太子。
定陶王謝詔說: 「小臣有幸得繼承先父守藩為諸侯王,才能德一性一都不夠進入太子之宮。
陛下聖德寬仁,敬承祖宗,奉順神祇,理應受天之福多子多孫。
臣願暫居京都館舍,晨昏奉問皇上起居,待皇上有聖嗣之後,就歸封國守藩。
」 書上奏後,天子說都知道了。
月餘之後,立楚孝王孫劉景為定陶王,奉定陶恭王祭祀,這是為了獎勵太子重視宗桃的品行。
具體記載在《漢書·外戚傳》。
綏和二年三月,成帝駕崩,四月初四日,太子即皇帝位,拜謁漢高祖廟。
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皇后為皇太后。
大赦天下,賞賜宗室王子尚在五服之中的馬各一乘(四馬) ,吏民加爵,每百戶牛酒若干,三老、 孝悌力田、 鰥寡孤獨各賜布帛。
太皇太后下詔尊定陶恭王為恭皇。
五月十九日, 立傅氏為皇后, 下詔說: 「《春秋》有言 『母以子貴,』 現尊定陶太后為恭皇太后,丁姬為恭皇后,各設左右省視官員,食邑與太后,皇后相同。
」 追贈傅太后之父為崇祖侯,恭皇后丁姬之父為褒德侯。
封舅父丁明為陽安侯, 舅父子丁滿為平周侯。
追諡丁滿之父丁忠為平周懷侯,皇后父傅晏為孔鄉侯,皇太后之弟侍中光祿大夫趙欽為新成侯。
六月,下詔說: 「鄭聲一婬一而亂樂,聖人所棄,現在罷免樂府。」
曲陽侯王根曾以大司馬建議立太子以安社稷, 加封二千戶。
太僕安陽侯舜輔導有舊恩, 加封五百戶, 另外丞相孔光,大司空汜鄉侯何武各加封千戶。
下詔說: 「河間王良為太后服喪三年,是宗室表率,加封一萬戶。
」詔文說: 「制節謹慎適度以防止奢一婬一,是為首政的首要任務,是歷代不可改易的常法。
各侯王、 列侯、 公主、 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富奴婢,田宅無限,與民爭利使百姓失其常業, 處於嚴重困境。
應制定限禁的條例。
」 有關官員條呈:「各王、 列侯能在其封國佔有的田地,列侯在長安及公主在各縣道佔有的田地,關內侯、 吏民佔有的田地, 都不得超過三十頃。
各侯王奴婢二百人, 列侯、 公主百人,關內侯、 吏民三十人。
年六十以上、十歲以下, 不在此數額之中。
商人都不允許占田、 為吏,犯者按法論處。
凡是占田與畜奴婢超過限額的,都沒收入縣官。
齊三服官、 諸官所織的綺繡、 技術複雜難以達到這勞害女工之物,都停止製作,已製成的也不允許獻納。
撤銷任二千石職達三年可以任一子為郎以及誹謗欺誣論罪之法。
內宮宮人在三十歲以下的, 可以出嫁。
官家奴婢五十歲以上的,免去奴婢籍而為平民。
郡國不許獻珍禽異獸。
增加吏祿在三百石以下的俸祿。
主持考察的官吏殘暴酷虐的,發現後即時免職。
有關官員不得加重或赦免以前已作處置的舊案。
博士弟子父母死,賜與歸家三年的服喪期。」
秋,曲陽侯王根、 成都侯王況都有罪。
王根離開京師到封地去, 王況削職為民,回老家去。
下詔說: 「朕繼承大統的重任, 戰戰兢兢懼失天心。
近來日月無光,五行失行,郡國經常發生地震。
同時河南、 穎川郡黃河決口,淹死百姓,沖壞屋舍。
朕的德行淺薄。
以致百姓遭罪,朕深感恐懼。
已派光祿大夫巡視災區舉其名籍,賜死者棺木之費, 每人三千。
令遭受水災的縣邑及其他郡國因災害減收四成以上,人民資財不滿十萬的, 都免除今年租賦。」
建平元年(前 6)春正月,赦免天下。
侍中騎都尉新成侯趙欣,成陽侯趙 斤皆有罪,廢其爵為平民,放徙到遼西。
太皇太后下詔說: 「外戚家王氏田地不是塚域場,都交給貧民耕種。」
二月,皇上下詔說: 「曾聞聖王得以國泰民安, 實以能啟用賢才為首。
現詔付大司馬、 列侯、 將軍、 中二千石、 州牧、守、 相等舉薦孝悌淳直能直言通政事,雖地位低微亦可擔任治民之官, 每人薦一人。」
三月,賜各侯王、公主、列侯、相、丞相、將軍、中二千石、中都官郎吏金錢布帛,各有等差。
冬,中山孝王太后馮媛、太后弟宜鄉侯馮參有罪,都自一殺。
二年春三月,罷設大司空,恢復御史大夫。
夏四月,下詔說:「漢家制度,對天子之至親,當極尊號。
定陶恭皇的號不應再稱定陶。
尊恭皇太后為帝太太后, 稱永信宮;恭皇后為帝太后,稱中安宮。
立恭皇廟於京師。
赦免天下被流放的罪犯。」
罷設州牧,恢復刺史。
六月初五日,皇太后丁氏去世。
皇上說: 「朕聞夫婦為一體。
《詩》說: 『生則異內外之室,死則同塚墓之一穴一。
』昔日魯大夫季武子的寢陵修成後,其妻杜氏之殯在西階下,子孫請求合葬而得到同意。
附葬之禮, 從周朝就興起了。
孔子說:『周朝的儀典文章大備啊 ! 我遵循周禮。
』孝子事死者如事生者。
皇太后應起陵於恭皇之陵園。
」 於是葬丁太后於定陶。
徵集陳留、 濟陰附近郡國五萬人開挖墓一穴一併進行封土。
待詔夏賀良等作漢高祖為赤帝之一精一的讖言,說漢家歷運中衰,應再受天命,要改元易號。
皇上下詔說:「漢興二百年,歷數開元。
皇天保佑朕這不才之人,漢國再獲受命之符,朕的德行菲薄,豈敢不遵 ! 大凡更受天的大命, 必須改制更新,現大赦天下。
以建平二年為太初元將元年,號稱陳聖劉太平皇帝。
漏刻以一百二十為度。」
七月,以渭城西北原上永陵亭都為初陵。
勿須遷徙郡國居民, 使他們能自安。
八月,下詔說: 「待詔夏賀良等建議改元易號,增加漏刻,可以使國家長治久安。
朕過於聽信賀良等言, 希望為四海造福,然而並無什麼福祉降臨。
他們的建議都是違經背古、 逆時而動的。
六月初九日所下詔書, 除赦令以外, 一律取消。
賀良等反道惑眾, 交付執法部門處置。
」 夏賀良等都伏罪。
丞相朱博、 御史大夫趙立、 孔鄉侯傅宴有罪。
朱博自一殺,趙立減死二等論罪,傅宴削減食邑戶四分之一。
其事記在《朱博傳》中。
三年春正月,立廣德夷王弟廣漢為廣平王。
正月二十一日,皇太后所居桂宮正殿火災。
三月二十八日,丞相平當去世。
有彗星出現於河鼓間。
夏六月,立魯頃王子吾 鄉侯閔為王。
冬十一月初五日,恢復甘泉泰山祭祠、 汾陰后土祭祠,取消南北郊祭。
東平王雲、 雲後謁、 安成恭侯夫人放都有罪,雲自一殺,謁、 放都處死。
四年春,大旱。
關東民間傳行西王母的神機妙算, 經歷郡國, 西入關到長安。
群眾又聚集祭祀西王母, 有的夜間持火上屋,擊鼓號呼互相驚恐。
二月,封帝太太后從弟侍中傅商為汝昌侯,太后同母弟之子侍中鄭業為陽信侯。
三月,侍中駙馬都尉董賢、 光祿大夫息夫躬、 南陽太守孫一寵一都以告發東平王有功而封為列侯,其事記在《董賢傳》中。
夏五月, 賜中二千石至六百石及天下男子爵級。
六月,尊帝太太后為皇太太后。
秋八月,恭皇園北門火災。
冬,詔令將軍,中二千石舉薦熟諳兵法有策謀思慮的人。
元壽元年(前 2) 春正月初一, 日偏食。
皇上下詔說: 「朕繼承大統,不明不敏,深夜憂勞, 無暇寧息。
仍是陽陰不調,百姓不足,不知過錯在何處。
屢令公卿,望其勵一精一圖治,至今有關官員執法,沒有正確目標, 有的殘暴凶虐, 借勢獲名,而溫良寬柔的人, 卻受到摧一殘而亡滅。
因之殘賊之風日烈,和睦之氣日衰,百姓愁苦怨恨,不知如何立身。
於是正月初一,發生日食,其過不遠, 責任都由朕承擔,公卿大夫都要盡心盡力為百僚表率,重用仁人, 貶黜殘賊,以期安定人民。
列舉朕的過失, 知無不言。
可與將軍、 列侯、 中二千石舉薦賢良方正能直言的各一人。
大赦天下。」
正月十七日,皇太后傅氏駕崩。
三月,丞相王嘉有罪,下獄死。
秋九月,大司馬驃騎將軍丁明免職。
孝元帝廟殿門銅龜蛇及門鋪首發出聲音。
二年春正月,匈奴王單于鳥孫大昆彌來朝,二月,回國,單于不悅。
事記在《匈奴傳》中。
夏四月三十日,日偏食。
五月,正三公官分職。
大司馬衛將軍董賢為大司馬,丞相孔光為大司徒,御史大夫彭宣為大司空,封長平侯。
正司直、 司隸,創置司寇職,未作最後確定。
六月初三日,哀帝駕崩於未央宮,秋九月十八日,葬於義陵。
班固評論:漢哀帝從為藩王到被立為太子,文辭博敏,幼有善聞。
目睹漢成帝時爵祿盡入王家,權一柄一轉入外戚之手,所以哀帝執政屢誅大臣,意圖加強主威,以武帝、 宣帝為法。
生一性一不一愛一聲色,有時看看手持角力的武戲。
即位時身患瘺痺之疾,以後逐漸加重,從二十歲起當了六年皇帝就去世了。
可惜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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