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卷十一 哀帝紀 第十一:【原文】孝哀皇帝,元帝庶孫,定陶恭王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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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卷十一 哀帝紀 第十一

漢書

卷十一 哀帝紀 第十一

(漢哀帝劉欣)

【原文】

孝哀皇帝,元帝庶孫,定陶恭王子也。

母曰丁姬。

年三歲嗣立為王,長好文辭法律。

元延四年入朝,盡從傅、相、中尉。

時成帝少弟中山孝王亦來朝,獨從傅。

上怪之,以問定陶王,對曰:「令,諸侯王朝,得從其國二千石。

傅、相、中尉皆國二千石,故盡從之。」

上令誦《詩》,通習,能說。

他日問中山王:「獨從傅在何法令?」

不能對。

令誦《尚書》,又廢。

及賜食於前,後飽;起下,襪系解。

成帝由此以為不能,而賢定陶王,數稱其材。

時王祖母傅太后隨王來朝,私賂遺上所幸趙昭儀及帝舅票騎將軍曲陽侯王根。

昭儀及根見上亡子,亦欲豫自結為長久計,皆更稱定陶王,勸帝以為嗣。

成帝亦自美其材,為加元服而遣之,時年十七矣。

明年,使執金吾任宏守大鴻臚,持節征定陶王,立為皇太子。

謝曰:「臣幸得繼父守-為諸侯王,材質不足以假充太子之宮。

陛下聖德寬仁,敬承祖宗,奉順神-,宜蒙福晁子孫千億之報。

臣願且得留國邸,旦夕奉問起居,俟有聖嗣,歸國守。」

書奉,天子報聞。

後月餘,立楚孝王孫景為定陶王,奉恭王祀,所以獎厲太子專為後之誼。

語在《外戚傳》。

綏和二年三月,成帝崩。

四月丙午,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

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大赦天下。

賜宗室王子有屬者馬各一駟,吏民爵,百戶牛酒,三老、孝弟、力田、鰥、寡、孤、獨帛。

太皇太后詔尊定陶恭王為恭皇。

五月丙戌,立皇后傅氏。

詔曰:「《春秋》『母以子貴』,奠定陶太后曰恭皇太后,丁姬曰恭皇后,各置左右詹事,食邑如長信宮、中宮。」

追尊傅父為崇祖侯、丁案為褒德侯。

封舅丁明為陽安侯,舅丁滿為平周侯。

追諡滿父忠為平周懷侯,皇后父晏為孔鄉侯,皇太后弟侍中光祿大夫趙欽為新成侯。

六月,詔曰:「鄭聲瀅而亂樂,聖王所放,其罷樂府。」

曲陽侯根前以大司馬建社稷策,益封二千戶。

太僕安陽侯舜輔導有舊恩,益封五百戶,及丞相孔光、大司空汜鄉侯何武益封各千戶。

詔曰:「河間王良喪太后三年,為宗室儀表,益封萬戶。」

又曰:「制節謹度以防奢瀅,為政所先,百王不易之道也。

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畜奴婢,田宅亡限,與民爭利,百姓失職,重困不足。

其議限列。」

有司條奏:「諸王、列侯得名田國中,列侯在長安及公主名田縣道,關內侯、吏民名田,皆無得過三十頃。

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內侯、吏民三十人。

年六十以上,十歲以下,不在數中。

賈人皆不得名田、為吏,犯者以律論。

諸名田、畜、奴婢過品,皆沒入縣官。

齊三服官、諸官織綺繡,難成,害女紅之物,皆止,無作輸。

除任子令及誹謗詆欺法。

掖庭宮人年三十以下,出嫁之。

官奴婢五十以上,免為庶人。

禁郡國無得獻名獸。

益吏三百石以下奉。

察吏殘賊酷虐者,以時退。

有司無得舉赦前往事。

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寧三年。」

秋,曲陽侯王根、成都侯王況皆有罪,根就國,況免為庶人,歸故郡。

詔曰:「朕承宗廟之重,戰戰兢兢,懼失天心。

間者日月亡光,五星失行,郡國比比地動。

乃者河南、穎川郡水出,流殺人民,壞敗廬舍。

朕之不德,民反蒙辜,朕甚懼焉。

已遣光祿大夫循行舉籍,賜死者棺錢,人三千。

其令水所傷縣邑及他郡國災害什四以上,民貲不滿十萬,皆無出今年租賦。」

建平元年春正月,赦天下。

侍中騎都尉新成侯趙欽、成陽侯趙皆有罪,免為庶人,徙遼西。

太皇太后詔外家王氏田非塚塋,皆以賦貧民。

二月,詔曰:「蓋聞聖王之治,以得賢為首。

其與大司馬、列侯、將軍、中二千石、州牧、守、相舉孝弟B129厚能直言通政事,延於側陋可親民者,各一人。」

三月,賜諸侯王、公主、列侯、丞相、將軍、中二千石、中都、郎吏金、錢、帛,各有差。

冬,中山孝王太后媛、弟宜鄉侯馮參有罪,皆自一殺。

二年春三月,罷大司空,復御史大夫。

夏四月,詔曰:「漢家之制,推親一親以顯尊尊。

定陶恭皇之號不宜復稱定陶。

尊恭皇太后曰帝太太后,稱永信宮;恭皇后曰帝太后,稱中安宮。

立恭皇廟於京師。

郝天下徒。」

罷州牧,復刺史。

六月庚申,帝太后丁氏崩。

上曰:「朕聞夫婦一體。

《詩》云:『谷則異室,死則同袕。

』昔季武子成寢,杜氏之殯在西階下,請合葬而許之。

附葬之禮,自周興焉。

『鬱鬱乎文哉!吾從周。

』孝子事亡如事存。

帝太后宜起陵恭皇之園。」

遂葬定陶。

發陳留、濟陰近郡國五萬人穿復土。

待詔夏賀良等言赤津子之讖,漢家歷運中衰,當再受命,宜改元、易號。

詔曰:「漢興二百載,歷數開元。

皇天降非材之佑,漢國再獲受命之符,朕之不德,曷敢不通!夫基事之元命,必與天下自新,其大赦天下。

以建平二年為太初元年。

號曰陳聖劉太平皇帝。

漏刻以百二十為度。」

七月,以渭城西北原上永陵亭部為初陵。

勿徙郡國民,使得自安。

八月,詔曰:「待詔夏賀良等建言改元、易號,增益漏刻,可以永安國家。

朕過聽賀良等言,冀為海內獲福,卒亡嘉應。

皆違經背古,不合時宜。

六月甲子制書,非赦令也皆蠲除之。

賀良等反道惑眾,下有司。」

皆伏辜。

丞相博、御史大夫玄、孔鄉侯晏有罪。

博自一殺,玄減死二等論,晏削戶四分之一。

語在《博傳》。

三年春正月,立廣德夷王弟廣漢為廣平王。

癸卯,帝太太后所居桂宮正殿火。

三月己酉,丞相當薨。

有星孛於河鼓。

夏六月,立魯頃王子C237鄉侯閔為王。

冬十一月壬子,復甘泉泰-、汾陰后土祠,罷南、北郊。

東平王雲、雲後謁、安成恭侯夫人放皆有罪。

雲自一殺,謁、放棄市。

四年春,大旱。

關東民傳行西王母籌,經歷郡國,西入關至京師。

民又會聚祠西王母,或夜持火上屋,擊鼓號呼相驚恐。

二月,封帝太太后從弟侍中傅商為汝昌侯,太后同母弟子侍中鄭業為陽信侯。

三月,侍中駙馬都尉董賢、光祿大夫息夫躬、南陽太守孫一寵一皆以告東平王封列侯。

語在《賢傳》。

夏五月,賜中二千石至六百石及天下男子爵。

六月,尊帝太太后為皇太太后。

秋八月,恭皇園北門災。

冬,詔將軍、中二千石舉明兵法有大慮者。

元壽元年春正月辛丑朔,日有蝕之。

詔曰:「朕獲保宗廟,不明不敏,宿夜憂勞,未皇寧息。

惟陰陽不調,元元不贍,未賭厥咎。

婁敕公卿,庶幾有望。

至今有司執法,未得其中,或上暴虐,假勢獲名,溫良寬柔,陷於亡滅。

是故殘賊彌長,和睦日衰,百姓愁怨,一靡一所錯躬。

乃正月朔,日有蝕之,厥咎不遠,在余一人。

公卿大夫其各悉心勉帥百寮,敦任仁人,黜遠殘賊,期於安民。

陳朕之過失,無有所諱。

其與將軍、列侯、中二千石舉賢良方正能直言者各一人。

大赦天下。」

丁巳,皇太太后傅氏崩。

三月,丞相嘉有罪,下獄死。

秋九月,大司馬票騎將軍丁明免。

孝元廟殿門銅龜蛇鋪首鳴。

二年春正月,匈奴單于、烏孫大昆彌來朝。

二月,歸國,單于不說。

語在《匈奴傳》。

夏四月壬辰晦,日有蝕之。

五月,正三公官公職。

大司馬衛將軍董賢為大司馬,丞相孔光為大司徒,御史大夫彭宣為大司空,封長平侯。

正司直、司隸,造司寇職,事未定。

六月戊午,帝崩於未央宮。

秋九月壬寅,葬義陵。

贊曰:孝哀自為-王及充太子之宮,文辭博敏,幼有令聞。

賭孝成世祿去王室,權一柄一外移,是故臨朝婁誅大臣,欲強主威,以則武、宣。

雅一性一不好聲色,時覽卞射武戲。

即位痿痺,末年B056劇,饗國不永,哀哉!

【白話文】

孝哀皇帝,是漢元帝的庶孫,定陶恭王的兒子。

母親是丁姬。

三歲時嗣立為王,成一人後一愛一好文辭法律。

元延四年入都朝見成帝,他的傅、 相、 中尉都一同前來。

此時成帝的少弟中山孝王也來朝見,只有傅同來。

上甚不解, 就問定陶王,定陶王答道: 「朝廷有令, 各侯王來朝,其封國爵在二千石的官吏應一同前來。

傅、 相、 中尉都是二千石, 所以都應同來。

」 皇上叫他背誦《詩》,都很熟悉,且能說明其義。

又一日, 成帝問中山王:「只要傅同來是根據哪條法令 ? 」 中山王無言以對。

叫他背誦《尚書》, 中間又遺忘了。

成帝請他吃飯, 別人吃完了他還在飽一脹,下席時, 連襪帶子也掉下來了。

成帝看到這些就認為中山王是個無能的人,而對定陶王則十分喜歡,經常誇他的才能。

此時定陶王的祖母傅太后陪同來朝,私下饋贈成帝所一寵一愛一的趙昭儀及帝舅驃騎將軍、 曲陽侯王根。

趙昭儀及王根見皇上無子,也想早日與一位合適的王子建立關係保持自己的富貴長久, 就都極力誇獎定陶王,勸成帝立他為太子。

成帝也很欣賞定陶王才能,就在朝中為他舉行成一人加冠禮後遣他回封地定陶,此時十七歲了。

第二年,派執金吾任宏代理大鴻臚,持帝詔召定陶王,立為皇太子。

定陶王謝詔說: 「小臣有幸得繼承先父守藩為諸侯王,才能德一性一都不夠進入太子之宮。

陛下聖德寬仁,敬承祖宗,奉順神祇,理應受天之福多子多孫。

臣願暫居京都館舍,晨昏奉問皇上起居,待皇上有聖嗣之後,就歸封國守藩。

」 書上奏後,天子說都知道了。

月餘之後,立楚孝王孫劉景為定陶王,奉定陶恭王祭祀,這是為了獎勵太子重視宗桃的品行。

具體記載在《漢書·外戚傳》。

綏和二年三月,成帝駕崩,四月初四日,太子即皇帝位,拜謁漢高祖廟。

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皇后為皇太后。

大赦天下,賞賜宗室王子尚在五服之中的馬各一乘(四馬) ,吏民加爵,每百戶牛酒若干,三老、 孝悌力田、 鰥寡孤獨各賜布帛。

太皇太后下詔尊定陶恭王為恭皇。

五月十九日, 立傅氏為皇后, 下詔說: 「《春秋》有言 『母以子貴,』 現尊定陶太后為恭皇太后,丁姬為恭皇后,各設左右省視官員,食邑與太后,皇后相同。

」 追贈傅太后之父為崇祖侯,恭皇后丁姬之父為褒德侯。

封舅父丁明為陽安侯, 舅父子丁滿為平周侯。

追諡丁滿之父丁忠為平周懷侯,皇后父傅晏為孔鄉侯,皇太后之弟侍中光祿大夫趙欽為新成侯。

六月,下詔說: 「鄭聲一婬一而亂樂,聖人所棄,現在罷免樂府。」

曲陽侯王根曾以大司馬建議立太子以安社稷, 加封二千戶。

太僕安陽侯舜輔導有舊恩, 加封五百戶, 另外丞相孔光,大司空汜鄉侯何武各加封千戶。

下詔說: 「河間王良為太后服喪三年,是宗室表率,加封一萬戶。

」詔文說: 「制節謹慎適度以防止奢一婬一,是為首政的首要任務,是歷代不可改易的常法。

各侯王、 列侯、 公主、 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富奴婢,田宅無限,與民爭利使百姓失其常業, 處於嚴重困境。

應制定限禁的條例。

」 有關官員條呈:「各王、 列侯能在其封國佔有的田地,列侯在長安及公主在各縣道佔有的田地,關內侯、 吏民佔有的田地, 都不得超過三十頃。

各侯王奴婢二百人, 列侯、 公主百人,關內侯、 吏民三十人。

年六十以上、十歲以下, 不在此數額之中。

商人都不允許占田、 為吏,犯者按法論處。

凡是占田與畜奴婢超過限額的,都沒收入縣官。

齊三服官、 諸官所織的綺繡、 技術複雜難以達到這勞害女工之物,都停止製作,已製成的也不允許獻納。

撤銷任二千石職達三年可以任一子為郎以及誹謗欺誣論罪之法。

內宮宮人在三十歲以下的, 可以出嫁。

官家奴婢五十歲以上的,免去奴婢籍而為平民。

郡國不許獻珍禽異獸。

增加吏祿在三百石以下的俸祿。

主持考察的官吏殘暴酷虐的,發現後即時免職。

有關官員不得加重或赦免以前已作處置的舊案。

博士弟子父母死,賜與歸家三年的服喪期。」

秋,曲陽侯王根、 成都侯王況都有罪。

王根離開京師到封地去, 王況削職為民,回老家去。

下詔說: 「朕繼承大統的重任, 戰戰兢兢懼失天心。

近來日月無光,五行失行,郡國經常發生地震。

同時河南、 穎川郡黃河決口,淹死百姓,沖壞屋舍。

朕的德行淺薄。

以致百姓遭罪,朕深感恐懼。

已派光祿大夫巡視災區舉其名籍,賜死者棺木之費, 每人三千。

令遭受水災的縣邑及其他郡國因災害減收四成以上,人民資財不滿十萬的, 都免除今年租賦。」

建平元年(前 6)春正月,赦免天下。

侍中騎都尉新成侯趙欣,成陽侯趙 斤皆有罪,廢其爵為平民,放徙到遼西。

太皇太后下詔說: 「外戚家王氏田地不是塚域場,都交給貧民耕種。」

二月,皇上下詔說: 「曾聞聖王得以國泰民安, 實以能啟用賢才為首。

現詔付大司馬、 列侯、 將軍、 中二千石、 州牧、守、 相等舉薦孝悌淳直能直言通政事,雖地位低微亦可擔任治民之官, 每人薦一人。」

三月,賜各侯王、公主、列侯、相、丞相、將軍、中二千石、中都官郎吏金錢布帛,各有等差。

冬,中山孝王太后馮媛、太后弟宜鄉侯馮參有罪,都自一殺。

二年春三月,罷設大司空,恢復御史大夫。

夏四月,下詔說:「漢家制度,對天子之至親,當極尊號。

定陶恭皇的號不應再稱定陶。

尊恭皇太后為帝太太后, 稱永信宮;恭皇后為帝太后,稱中安宮。

立恭皇廟於京師。

赦免天下被流放的罪犯。」

罷設州牧,恢復刺史。

六月初五日,皇太后丁氏去世。

皇上說: 「朕聞夫婦為一體。

《詩》說: 『生則異內外之室,死則同塚墓之一穴一。

』昔日魯大夫季武子的寢陵修成後,其妻杜氏之殯在西階下,子孫請求合葬而得到同意。

附葬之禮, 從周朝就興起了。

孔子說:『周朝的儀典文章大備啊 ! 我遵循周禮。

』孝子事死者如事生者。

皇太后應起陵於恭皇之陵園。

」 於是葬丁太后於定陶。

徵集陳留、 濟陰附近郡國五萬人開挖墓一穴一併進行封土。

待詔夏賀良等作漢高祖為赤帝之一精一的讖言,說漢家歷運中衰,應再受天命,要改元易號。

皇上下詔說:「漢興二百年,歷數開元。

皇天保佑朕這不才之人,漢國再獲受命之符,朕的德行菲薄,豈敢不遵 ! 大凡更受天的大命, 必須改制更新,現大赦天下。

以建平二年為太初元將元年,號稱陳聖劉太平皇帝。

漏刻以一百二十為度。」

七月,以渭城西北原上永陵亭都為初陵。

勿須遷徙郡國居民, 使他們能自安。

八月,下詔說: 「待詔夏賀良等建議改元易號,增加漏刻,可以使國家長治久安。

朕過於聽信賀良等言, 希望為四海造福,然而並無什麼福祉降臨。

他們的建議都是違經背古、 逆時而動的。

六月初九日所下詔書, 除赦令以外, 一律取消。

賀良等反道惑眾, 交付執法部門處置。

」 夏賀良等都伏罪。

丞相朱博、 御史大夫趙立、 孔鄉侯傅宴有罪。

朱博自一殺,趙立減死二等論罪,傅宴削減食邑戶四分之一。

其事記在《朱博傳》中。

三年春正月,立廣德夷王弟廣漢為廣平王。

正月二十一日,皇太后所居桂宮正殿火災。

三月二十八日,丞相平當去世。

有彗星出現於河鼓間。

夏六月,立魯頃王子吾 鄉侯閔為王。

冬十一月初五日,恢復甘泉泰山祭祠、 汾陰后土祭祠,取消南北郊祭。

東平王雲、 雲後謁、 安成恭侯夫人放都有罪,雲自一殺,謁、 放都處死。

四年春,大旱。

關東民間傳行西王母的神機妙算, 經歷郡國, 西入關到長安。

群眾又聚集祭祀西王母, 有的夜間持火上屋,擊鼓號呼互相驚恐。

二月,封帝太太后從弟侍中傅商為汝昌侯,太后同母弟之子侍中鄭業為陽信侯。

三月,侍中駙馬都尉董賢、 光祿大夫息夫躬、 南陽太守孫一寵一都以告發東平王有功而封為列侯,其事記在《董賢傳》中。

夏五月, 賜中二千石至六百石及天下男子爵級。

六月,尊帝太太后為皇太太后。

秋八月,恭皇園北門火災。

冬,詔令將軍,中二千石舉薦熟諳兵法有策謀思慮的人。

元壽元年(前 2) 春正月初一, 日偏食。

皇上下詔說: 「朕繼承大統,不明不敏,深夜憂勞, 無暇寧息。

仍是陽陰不調,百姓不足,不知過錯在何處。

屢令公卿,望其勵一精一圖治,至今有關官員執法,沒有正確目標, 有的殘暴凶虐, 借勢獲名,而溫良寬柔的人, 卻受到摧一殘而亡滅。

因之殘賊之風日烈,和睦之氣日衰,百姓愁苦怨恨,不知如何立身。

於是正月初一,發生日食,其過不遠, 責任都由朕承擔,公卿大夫都要盡心盡力為百僚表率,重用仁人, 貶黜殘賊,以期安定人民。

列舉朕的過失, 知無不言。

可與將軍、 列侯、 中二千石舉薦賢良方正能直言的各一人。

大赦天下。」

正月十七日,皇太后傅氏駕崩。

三月,丞相王嘉有罪,下獄死。

秋九月,大司馬驃騎將軍丁明免職。

孝元帝廟殿門銅龜蛇及門鋪首發出聲音。

二年春正月,匈奴王單于鳥孫大昆彌來朝,二月,回國,單于不悅。

事記在《匈奴傳》中。

夏四月三十日,日偏食。

五月,正三公官分職。

大司馬衛將軍董賢為大司馬,丞相孔光為大司徒,御史大夫彭宣為大司空,封長平侯。

正司直、 司隸,創置司寇職,未作最後確定。

六月初三日,哀帝駕崩於未央宮,秋九月十八日,葬於義陵。

班固評論:漢哀帝從為藩王到被立為太子,文辭博敏,幼有善聞。

目睹漢成帝時爵祿盡入王家,權一柄一轉入外戚之手,所以哀帝執政屢誅大臣,意圖加強主威,以武帝、 宣帝為法。

生一性一不一愛一聲色,有時看看手持角力的武戲。

即位時身患瘺痺之疾,以後逐漸加重,從二十歲起當了六年皇帝就去世了。

可惜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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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卷一上 高帝紀 第一上卷一下 高帝紀 第一下卷二 惠帝紀 第二卷三 高後紀 第三卷四 文帝紀 第四卷五 景帝紀 第五卷六 武帝紀 第六卷七 昭帝紀 第七卷八 宣帝紀 第八卷九 元帝紀 第九卷十 成帝紀 第十卷十一 哀帝紀 第十一卷十二 平帝紀 第十二卷十三 異姓諸侯王表 第一卷十四 諸侯王表 第二卷十五 上 王子侯表 第三上卷十五 下 王子侯表 第三下卷十六 高惠高後文功臣表 第四卷十七 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 第五卷十八 外戚恩澤侯表 第六卷十九 百官公卿表 第七卷二十 古今人表 第八卷二十一 上 律歷志 第一上卷二十一 下 律歷志 第一下卷二十二 禮樂志 第二卷二十三 刑法志 第三卷二十四 上 食貨志 第四上卷二十四 下 食貨志 第四下卷二十五 上 郊祀志 第五上卷二十五 下 郊祀志 第五下卷二十六 天文志 第六卷二十七 上 五行志 第七上卷二十七 中上 五行志 第七中之上卷二十七 中下 五行志 第七中之下卷二十七 下上 五行志 第七下之上卷二十七 下下 五行志 第七下之下卷二十八 上 地理志 第八上卷二十八 下 地理志 第八下卷二十九 溝洫志 第九卷三十 藝文志 第十卷三十一 陳勝項籍傳 第一卷三十二 張耳陳餘傳 第二卷三十三 魏豹田儋韓王信傳 第三卷三十四 韓彭英盧吳傳 第四卷三十五 荊燕吳傳 第五卷三十六 楚元王傳 第六卷三十七 季布欒布田叔傳 第七卷三十八 高五王傳 第八卷三十九 蕭何曹參傳 第九卷四十 張陳王周傳 第十卷四十一 樊酈滕灌傅靳周傳 第十一卷四十二 張周趙任申屠傳 第十二卷四十三 酈陸朱劉叔孫傳 第十三卷四十四 淮南衡山濟北王傳 第十四卷四十五 蒯伍江息夫傳 第十五卷四十六 萬石衛直周張傳 第十六卷四十七 文三王傳 第十七卷四十八 賈誼傳 第十八卷四十九 爰盎晁錯傳 第十九卷五十 張馮汲鄭傳 第二十卷五十一 賈鄒枚路傳 第二十一卷五十二 竇田灌韓傳 第二十二卷五十三 景十三王傳 第二十三卷五十四 李廣蘇建傳 第二十四卷五十五 衛青霍去病傳 第二十五卷五十六 董仲舒傳 第二十六卷五十七上 司馬相如傳 第二十七上卷五十七下 司馬相如傳 第二十七下卷五十八 公孫弘卜式兒寬傳 第二十八卷五十九 張湯傳 第二十九卷六十 杜周傳 第三十卷六十一 張騫李廣利傳 第三十一卷六十二 司馬遷傳 第三十二卷六十三 武五子傳 第三十三卷六十四 上 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 第三十四上卷六十四下 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 第三十四下卷六十五 東方朔傳 第三十五卷六十六 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 第三十六卷六十七 楊胡朱梅雲傳 第三十七卷六十八 霍光金日磾傳 第三十八卷六十九 趙充國辛慶忌傳 第三十九卷七十 傅常鄭甘陳段傳 第四十卷七十一 雋疏於薛平彭傳 第四十一卷七十二 王貢兩龔鮑傳 第四十二卷七十三 韋賢傳 第四十三卷七十四 魏相丙吉傳 第四十四卷七十五 眭兩夏侯京翼李傳 第四十五卷七十六 趙尹韓張兩王傳 第四十六卷七十七 蓋諸葛劉鄭孫毋將何傳 第四十七卷七十八 蕭望之傳 第四十八卷七十九 馮奉世傳 第四十九卷八十 宣元六王傳 第五十卷八十一 匡張孔馬傳 第五十一卷八十二 王商史丹傅喜傳 第五十二卷八十三 薛宣朱博傳 第五十三卷八十四 翟方進傳 第五十四卷八十五 谷永杜鄴傳 第五十五卷八十六 何武王嘉師丹傳 第五十六卷八十七上 揚雄傳 第五十七上卷八十七下 揚雄傳 第五十七下卷八十八 儒林傳 第五十八卷八十九 循吏傳 第五十九卷九十 酷吏傳 第六十卷九十一 貨殖傳 第六十一卷九十二 遊俠傳 第六十二卷九十三 佞幸傳 第六十三卷九十四 上 匈奴傳 第六十四上卷九十四 下 匈奴傳 第六十四下卷九十五 西南夷兩粵朝鮮傳 第六十五卷九十六 上 西域傳 第六十六上卷九十六 下 西域傳 第六十六下卷九十七 上 外戚傳 第六十七上卷九十七 下 外戚傳 第六十七下卷九十八 元後傳 第六十八卷九十九 上 王莽傳 第六十九上卷九十九 中 王莽傳 第六十九中卷九十九 下 王莽傳 第六十九下卷一百 上 敘傳 第七十上卷一百 下 敘傳 第七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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