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卷十 成帝紀 第十:【原文】孝成皇帝,元帝太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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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卷十 成帝紀 第十

漢書

卷十 成帝紀 第十

(漢成帝劉驁)

【原文】

孝成皇帝,元帝太子也。

母曰王皇后。

元帝在太子一宮生甲觀畫堂,為世嫡皇孫。

宣帝一愛一之,字曰太孫,常置左右。

年三歲而宣帝崩,元帝即位,帝為太子。

壯好經書,寬博謹慎。

初居桂宮,上嘗急召,太子出龍樓門,不敢絕馳道,西至直城門,得絕乃度,還入作室門。

上遲之,問其故,以狀對。

上大說,乃著令,令太子得絕馳道雲。

其後幸酒,樂燕樂,上不以為能。

而定陶恭王有材藝,母傅昭儀又一愛一幸,上以故常有意欲以恭王為嗣。

賴侍中史丹護太子家,輔助有力,上亦以先帝尤一愛一太子,故得無廢。

竟寧元年五月,元帝崩。

六月已未,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

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以元舅侍中衛尉陽平侯王鳳為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

乙未,有司言:「乘輿車、牛、馬、禽一獸皆非禮,不宜以葬。」

奏可。

七月,大赦天下。

建始元年春正月乙丑,皇曾祖悼考廟災。

立故河間王弟上郡庫令良為王。

有星勃於營室。

罷上林詔獄。

二月,右將軍長史姚尹等使匈奴還,去塞百餘里,暴風火發,燒殺尹等七人。

官吏千石以下至二百石及宗室子有屬籍者、三老、孝弟、力田、鰥、寡、孤、獨錢、帛,各有差,吏民五十戶牛、酒。

詔曰:「乃者火災降於祖廟,有星孛於東方,始正而虧,咎孰大焉!《書》云:『惟先假王正厥事。

』群公孜孜,帥先百寮,輔朕不逮。

崇寬大,長和睦,凡事怒己,毋行苛刻。

其大赦天下,使得自新。」

封舅諸吏光祿大夫關內侯王崇為安成侯。

賜舅王譚、商、立、根、逢時爵關內侯。

夏四月,黃霧四塞,博問公卿大夫,無有所諱。

六月,有青蠅無萬數集未央宮殿中朝者坐。

秋,罷上林宮、館希御幸者二十五所。

八月,有兩月相承,晨見東方。

九月戊子,流星光燭地,長四五丈,委曲蛇形,貫紫宮。

十二月,作長安南北郊,罷甘泉、汾陰祠。

是日大風,拔甘泉-中大木十韋以上。

郡國被災什四以上,毋收田租。

二年春正月,罷雍五。

辛已,上始郊祀長安南郊。

詔曰:「乃者徙泰-、後士於南郊、北郊,朕親飭躬,郊祀上帝。

皇天報應,神光並見。

三輔長無共張徭役之勞,赦奉郊縣長安、長陵及中都官耐罪徒。

減天下賦錢,算四十。」

閏月,以渭城延陵亭部為初陵。

二月,詔三輔內郡舉賢良方正各一人。

三月,北宮井水溢出。

辛丑,上始祠后土於北郊。

丙午,立皇后許氏。

罷六廄、技巧官。

夏,大旱。

東平王宇有罪,削樊、亢父縣。

秋,罷太子博望苑,以賜宗室朝請者。

減乘輿廄馬。

三年春三月,赦天下徒。

賜孝弟、力田爵二級。

諸逋租賦所振貸勿收。

秋,關內大水。

七月,B055上小女陳持弓聞大水至,走入橫城門,闌入尚方掖門,至未央宮鉤盾中。

吏民驚上城。

九月,詔曰:「乃者郡國被水災,流殺人民,多至千數。

京師無故訛言大水至,吏民驚恐,奔走乘城。

殆苛暴深刻之吏未息,元元冤失職者眾。

遣諫大夫林等循行天下。」

冬十二月戊申朔,日有蝕之。

夜,地震未央宮殿中。

詔曰:「蓋聞天生眾民,不能相治,為之立君以統理之。

君道得,則草木、昆蟲鹹得其所;人君不德,謫見天地,災異婁發,以告不治。

朕涉道日寡,舉錯不中,乃戊申日蝕、地震,朕甚懼焉。

公卿其各思朕過失,明白陳之。

『女無面從,退有後言。

』丞相、御史與將軍、列侯、中二千石及內郡國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詣公車,朕將覽焉。」

越-山崩。

四年春,罷中書宦官,初置尚書員五人。

夏四月,雨雪。

五月,中謁者丞陳臨殺司隸校尉轅豐於殿中。

秋,桃、李實。

大水,河決東郡金堤。

冬十月,御史大夫尹忠以河決不憂職,自一殺。

河平元年春三月,詔曰:「河決東郡,流漂二州,校尉王延世堤塞輒平,其改元為河平。

賜天下吏民爵,各有差。」

夏四月己亥晦,日有蝕之,既。

詔曰:「朕獲保宗廟,戰戰慄栗,未能奉稱。

傳曰:『男教不修,陽事不得,則日為之蝕。

』天著厥異,辜在朕躬。

公卿大夫其勉,悉心以輔不逮。

百寮各修其職,B129任仁人,退遠殘賊。

陳朕過失,無有所諱。」

大赦天下。

六月,罷典屬國並大鴻臚。

秋九月,復太上皇寢廟園。

二年春正月,沛郡鐵官治鐵飛,語在《五行志》。

夏六月,封舅譚、商、立、根、逢時皆為列侯。

三年春二月丙戌,犍為地震、山崩、雍江水,水逆流。

秋八月乙卯晦,日有蝕之。

光祿大夫劉向校中秘書。

謁者陳農使,使求遺書於天下。

四年春正月,匈奴單于來朝。

赦天下徒,賜孝弟、力田爵二級,諸逋租賦所振貸勿收。

二月,單于罷歸國。

三月癸丑朔,日有蝕之。

遣光祿大夫博士嘉等十一人行舉瀕河之郡水所毀傷困乏不能自存者,財振貸。

其為水所流壓死,不能自葬,令郡國給D976櫝葬埋。

已葬者與錢,人二千。

避水它郡國,在所冗食之,謹遇以文理,無令失職。

舉B129厚有行、能直言之士。

壬申,長陵臨涇岸崩,雍涇水。

夏六月庚戌,楚王囂薨。

山陽火生石中,改元為陽朔。

陽朔元年春二月丁未晦,日有蝕之。

三月,赦天下徒。

冬,京兆尹王章有罪,下獄死。

二年春,寒。

詔曰:「昔在帝堯,立羲、和之官,命以四時之事,令不失其序。

故《書》云『黎民於蕃時雍』,明以陰陽為本也。

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陰陽,薄而小之,所奏請多違時政。

傳以不知,周行天下,而欲一望陰陽和調,豈不謬哉!其務順四時月令。」

三月,大赦天下。

夏五月,除吏八百石、五百石秩。

秋,關東大水,流民欲入函谷、天井、壺口、五阮關者,勿苛留。

遣諫大夫博士分行視。

八月甲申,定陶王康薨。

九月,奉使者不稱。

詔曰:「古之立太學,將以傳先王之業,流化於天下也。

儒林之官,四海淵原,宜皆明於古今,溫故知新,通達國體,故謂之博士。

否則學者無述焉,為下所輕,非所以尊道德也。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丞相、御史其與中二千石、二千石雜舉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觀。」

是歲,御史大夫張忠卒。

三年春三月壬戌,隕石東郡,八。

夏六月,穎川鐵官徒申屠聖等百八十人殺長吏,盜庫兵,自稱將軍,經歷九郡。

遣丞相長史、御史中丞逐捕,以軍興從事,皆伏辜。

秋八月丁已,大司馬、大將軍王鳳薨。

四年春正月,詔曰:「夫《洪範》八政,以食為首,斯誠家給刑錯之本也。

先帝劭農,薄其租稅,一寵一其強力,令與孝弟同科。

間者,民彌惰怠,鄉本者少,趨末者眾,將何以矯之?方東作時,其令二千石勉勸農桑,出入阡陌,致勞來之。

《書》不雲乎?『服田力嗇,乃亦有秋。

』其B12E之哉!」

二月,赦天下。

秋九月壬申,東平王宇薨。

閏月壬戌,御史大夫於永卒。

鴻嘉元年春二月,詔曰:「朕承天地,獲保宗廟,明有所蔽,德不能綏,刑罰不中,眾冤失職,趨闕告訴者不絕。

是以陰陽錯謬,寒暑失序,日月不光,百姓蒙辜,朕甚閔焉。

《書》不雲乎?『即我御事,罔克耆壽,咎在厥躬。

』方春生長時,臨遣諫大夫理等舉三輔、三河、弘農冤獄。

公卿大夫、部刺史明申敕守、相,稱朕意焉。

其賜天下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加賜鰥、寡、孤、獨、高年帛。

逋貸未入者勿收。」

壬午,行幸初陵,赦作徒。

以新豐戲鄉為昌陵縣,奉初陵,賜百戶牛、酒。

上始為微行出。

冬,黃龍見真定。

二年春,行幸雲陽。

三月,博士行飲酒禮,有雉蜚集於庭,歷階升堂而-,後集諸府,又集承明殿。

詔曰:「古之選賢,傅納以言,明試以功。

故官無廢事,下無逸民,教化流行,風雨和時,百谷用成,眾庶樂業,鹹以康寧。

朕承鴻業十有餘年,數遭水、旱、疾疫之災,黎民婁困於饑寒,而望禮義之興,豈不難哉!朕既無以率道,帝王之道日以陵夷,意乃招賢選士之路郁滯而不通與,將舉者未得其人也?其舉敦厚有行義、能直言者,冀聞切言嘉謀,匡朕之不逮。」

夏,徒郡國豪傑貲五百萬以上五千戶於昌陵。

賜丞相、御史、將軍、列侯、公主、中二千石塚地、第宅。

六月,立中山憲王孫雲客為廣德王。

三年夏四月,赦天下。

令吏民得買爵,賈級千錢。

大旱。

秋八月乙卯,孝景廟闕災。

冬十一月甲寅,皇后許氏廢。

廣漢男子鄭躬等六十餘人攻官寺,篡囚徒,盜庫兵,自稱山君。

四年春正月,詔曰:「數敕有司,務行寬大,而禁苛暴,訖今不改。

一人有辜,舉宗拘繫,農民失業,怨恨者眾,傷害和氣,水旱為災,關東流冗者眾,青、優、冀部尤劇,朕甚痛焉。

未聞在位有惻然者,孰當助朕憂之!已遣使者循行郡國。

被災害什四以上,民貲不滿三萬,勿出租賦。

逋貸未入,皆勿收。

流民欲入關,輒籍內。

所之郡國,謹遇以理,務有以全活之。

思稱朕意。」

秋,勃海、清河河溢,被災者振貸之。

冬,廣漢鄭躬等一黨一與浸廣,犯歷四縣,眾且萬人。

拜河東都尉趙護為廣漢太守,發郡中及蜀郡合三萬人擊之。

或相捕斬,除罪。

旬月平,遷護為執金吾,賜黃金百斤。

永始元年春正月癸丑,太官凌室火。

戊午,戾後園闕火。

夏四月,封婕妤趙氏父臨為成陽侯。

五月,封舅曼子侍中騎都尉光祿大夫王莽為新都侯。

六月丙寅,立皇后趙氏。

大赦天下。

秋七月,詔曰:「朕執德不固,謀不盡下,過聽將作大匠萬年言昌陵三年可成。

作治五年,中陵、司馬殿門內尚未加功。

天下虛耗,百姓罷勞,客土疏惡,終不可成。

朕惟其難,怛然傷心。

夫『過而不改,是謂過矣』。

其罷昌陵,及故陵勿徒吏民,令天下毋有動搖之心。」

立城陽孝王子俚為王。

八月丁丑,太皇太后王氏崩。

二年春正月己丑,大司馬車騎將軍王音薨。

二月癸未夜,星隕如雨。

乙酉晦,日有蝕之。

詔曰:「乃者,龍見於東萊,日有蝕之。

天著變異,以顯朕郵,朕甚懼焉。

公卿申敕百寮,深思天誡,有可省減便安百姓者,條奏。

所振貸貧民,勿收。」

又曰:「關東比歲不登,吏民以義收食貧民、入穀物助縣官振贍者,已賜直,其百萬以上,加賜爵右更,欲為吏,補三百石,其吏也,遷二等。

三十萬以上,賜爵五大夫,吏亦遷二等,民補郎。

十萬以上,家無出租賦三歲。

萬錢以上,一年。」

冬十一月,行幸雍,祠五。

十二月,詔曰:「前將作大匠萬年知昌陵卑下,不可為萬歲居,奏請營作,建置郭邑,妄為巧作,積土增高,多賦斂徭役,興卒暴之作。

卒徒蒙辜,死者連屬,百姓罷極,天下匱謁。

常侍閎前為大司農中丞,數奏昌陵不可成。

侍中衛尉長數白宜早止,徙家反故處。

朕以長言下閎章,公卿議者皆合長計。

長首建至策,閎典主省大費,民以康寧。

閎前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

其賜長爵關內侯,食邑千戶,閎五百戶。

萬年佞邪不忠,毒流眾庶,海內怨望,至今不息,雖蒙赦令,不宜居京師。

其徙萬年敦煌郡。」

是歲,御史大夫王駿卒。

三年春正月乙卯晦,日有蝕之。

詔曰:「天災仍重,朕甚懼焉。

惟民之失職,臨遣太中大夫嘉等循行天下,存問耆老,民所疾苦。

其與剖刺史舉B129樸遜讓有行義者各一人。」

冬十月庚辰,皇太后詔有司復甘泉泰-、汾陰后土、雍五-、陳倉陳寶祠。

語在《郊祀志》。

十一月,尉氏男子樊並等十三人謀反,殺陳留太守,劫略吏民,自稱將軍。

徒李譚等五人共格殺並等,皆封為列侯。

十二月,山陽鐵官徒蘇令等二百二十八人攻殺長吏,盜庫兵,自稱將軍,經歷郡國十九,殺東郡太守、汝南都尉。

遣丞相長史、御史中丞持節督趣逐捕。

汝南太守嚴斤捕斬令等。

近為大司農,賜黃金百斤。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神光降集紫殿。

大赦天下。

賜雲陽吏民爵,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

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士,賜吏民如雲陽,行所過無出田租。

夏四月癸未,長樂臨華殿、未央宮東司馬門皆災。

六月甲午,霸陵園門闕災。

出杜陵諸未嘗御者歸家。

詔曰:「乃者,地震京師,火災婁降,朕甚懼之。

有司其悉心明對厥咎,朕將親覽焉。」

又曰:「聖王明禮制以序尊卑,異車服以章有德,雖有其財,而無其尊,不得逾制,故民興行,上義而下利。

方今世俗奢僭罔極,一靡一有厭足。

公卿列侯親屬近臣,四方所則,未聞修身遵禮,同心憂國者也。

或乃奢侈逸豫,務廣第宅,治園池,多畜奴婢,被服綺E067,設鐘鼓,備女樂,車服、嫁娶、葬埋過制。

吏民慕效,浸以成俗,而欲一望百姓儉節,家給人足,豈不難哉!《詩》不雲乎?『赫赫師尹,民具爾瞻。

』其申敕有司,以漸禁之。

青、綠民所常服,且勿止。

列侯近臣,各自省澳。

司隸校尉察不變者。」

秋七月辛未晦,日有蝕之。

元延元年春正月己亥朔,日有蝕之。

三月,行幸雍,祠五。

夏四月丁酉,無雲有雷,聲光耀耀,四面下至地,昏止。

赦天下。

秋七月,有星孛於東井。

詔曰:「乃者,日蝕、星隕,謫見於天,大異重仍。

在位默然,罕有忠言。

今孛星見於東井,朕甚懼焉。

公卿大夫、博士、議郎其各悉心,惟思變意,明以經對,無有所諱。

與內郡國舉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北邊二十二郡舉勇一猛知兵法者各一人。」

封蕭相國後喜為-侯。

冬十二月辛亥,大司馬大將軍王商薨。

是歲,昭儀趙氏害後宮皇子。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

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

夏四月,立廣陵孝王子守為王。

冬,行幸長楊宮,從胡客大校獵。

宿-陽宮,賜從官。

三年春正月丙寅,蜀郡岷山崩,雍江三日,江水竭。

二月,封侍中衛尉淳於長為定陵侯。

三月,行幸雍,祠五。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

二月,罷司隸校尉官。

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

甘露降京師,賜長安民牛、酒。

綏和元年春正月,大赦天下。

二月癸丑,詔曰:「朕承太祖鴻業,奉宗廟二十五年,德不能綏理宇內,百姓怨恨者眾。

不蒙天晁,至今未有繼嗣,天下無所繫心。

觀於往古近事之戒,禍亂之萌,皆由斯焉。

定陶王欣於朕為子,慈仁孝順,可以承天序,繼祭祀。

其立欣為皇太子。

封中山王舅諫大夫馮參為宜鄉侯,益中山國三萬戶,以慰其意。

賜諸侯王、列侯金,天下當為父後者爵,三老、孝弟、力田帛,各有差。」

又曰:「蓋聞王者必存二王之後,所以通三統也。

昔成湯受命,列為三代,而祭祀廢絕。

考求其後,奠正孔吉。

其封吉為殷紹嘉侯。」

三月,進爵為公,及周承休侯皆為公,地各百里。

行幸雍,祠五。

夏四月,以大司馬票騎將軍為大司馬,罷將軍官。

御史大夫為大司空,封為列侯。

益大司馬、大司空奉如丞相。

秋八月庚戌,中山王興薨。

冬十一月,立楚孝王孫景為定陶王。

定陵侯淳於長大逆不道,下獄死。

廷尉孔光使持節賜貴人許氏藥,飲藥死。

十二月,罷部刺史,更置州牧,秩二千石。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

二月壬子,丞相翟方進薨。

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

丙戌,帝崩於未央宮。

皇太后詔有司復長安南北郊。

四月己卯,葬延陵。

贊曰:臣之姑充後宮為婕妤,父子昆弟侍帷幄,數為臣言:成帝善修容儀,升車正立,不內顧,不疾言,不親指,臨朝淵嘿,尊嚴若神,可謂穆穆天子之容者矣!博覽古今,容受直辭。

公卿稱職,奏議可述。

遭世承平,上下和睦。

然湛於酒色,趙氏亂內,外家擅朝,言之可為於邑。

建始以來,王氏始執國命,哀、平短祚,莽遂篡位,蓋其威福所由來者漸矣!

【白話文】

漢成帝,是元帝的太子。

母親是王皇后,元帝為太子時,生成帝於宮中的彩畫之堂,為嫡皇孫。

宣帝十分喜一愛一,替他取字為太孫, 經常置於膝下。

年三歲而祖父宣帝去世, 元帝繼位, 成帝立為太子。

成年後好讀經書,寬博謹慎。

原先居於桂宮,元帝有時緊急召見,太子出龍樓門,不敢橫穿天子所行的馳道,西至直城門,到城門前才橫穿以過,又回頭到作室門。

元帝見遲到,詢問原因,成帝將不敢穿越天子馳道而繞道的情況告知, 元帝十分高興,於是下令,說太子可以橫越馳道。

後來好酒貪杯尋一歡作樂,元帝認為他無能,而定陶恭王多才多藝,其母傅昭儀又受一寵一, 元帝有意立恭王為太子。

賴侍中史顯護太子家,輔助有力,而元帝又因宣帝特別喜歡太子,所以才免於廢。

竟寧元年五月,元帝駕崩。

六月二十二日,太子登皇帝位,參拜高祖廟。

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 皇后為皇太后。

以大舅侍中衛尉陽平侯王鳳為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

七月二十八日, 有關人員上言: 「乘輿車、牛馬、禽一獸隨葬都屬非禮,不應隨葬。」

成帝同意。

七月,大赦天下。

建始元年(前 32 )正月初一日,皇曾祖悼考廟火災。

立已故河間王弟上郡庫令良為王。

有彗星出現在營室星區。

罷免上林詔獄。

二月,右將軍長史姚尹等出使匈奴還國,離邊塞百餘里,突遇風暴火災, 燒死姚尹等七人。

賞賜各侯王、 丞相、 將軍、 列侯、 王太后、 公主、 王主、 吏二千石黃金,宗室各官吏千石以下到二百石及宗室男子譜籍有名者、 三老、 孝悌力田、 鰥寡孤獨賞以錢帛,各有差等,賞吏民五十戶牛酒若干。

下詔說: 「前時火災降於祖廟, 彗星出現於東方,開始登基就被上天示警,過失是嚴重的 !《尚書》說: 『古代至道之君遇災,就正其德行以應天象。

』望眾公卿孜孜不倦,率領群僚,以輔朕的不足。

崇尚寬大,提倡和睦,凡事推己及人,對人不要苛刻。

現大赦天下,使犯人能改過自新。」

賜舅諸吏光祿大夫、 關內侯王崇為安成侯。

賜舅王譚、 王商、 王立、 王根、 王逢時爵為關內侯。

夏四月, 黃霧四塞,廣問公卿大夫,望無所隱諱。

六月, 有青蠅數以萬計集於未央宮殿中朝臣的坐席上。

秋,罷去上林宮館希御幸處二十五處。

八月,有兩月上下相接,早晨出現在東方。

九月二十八日,流星光芒照地,長四五丈,委曲蛇形,貫於紫宮星區。

十二月,在長安建南北郊祭之處,罷去甘泉、 汾陰祭祠。

此日起大風,拔甘泉寺中十圍以上的大樹。

郡國有十分之四遭受風災。

免去災區田租。

二年春正月,罷去雍地五?。

二十三日,成帝開始在長安南郊進行郊祭,下詔說:「前者遷移泰?、 后土於南郊、 北郊,朕虔誠恭敬,郊祀上帝,皇天報應,神光交現。

三輔長有供帳服役之勞,赦免奉郊祀的長安縣、 長陵縣及中都官輕罪徒。

減少天下賦稅錢, 本算一百二十之中減四十。」

閏正月,以渭城延陵亭部為初陵。

二月,詔令三輔內郡舉薦賢良方正各一人。

三月,北宮井水湧一出地面。

三月十四日,成帝開始在長安北郊祭祀后土。

三月十九日,立皇后許氏。

罷去六廄、 技巧官。

夏,大旱。

東平王宇有罪, 削其封邑樊、 亢父縣。

秋,撤銷太子博望苑,以此賜來京朝請的宗室。

減少皇帝乘輿的廄馬。

三年春三月,赦天下囚徒。

賞賜孝悌力田爵二級,對逃亡租賦所給予的賑貸免收。

秋,關內大水。

七月,羋上小女子陳持弓聽說大水至,走入橫城門,撞入宮廷的旁門,直到未央宮 句盾官署中。

吏民都驚奔上城。

九月, 下詔說: 「前者郡國遭受水災,淹死人民,多達千數。

京師無故訛言大水將到, 吏民驚恐,奔走登城。

這可能是苛刻殘暴的官吏結怨於百姓。

百姓遭受冤屈而失去的甚多, 因而造成這些訛言偽語。

現派諫大夫林等循行天

下。」

冬十二月初一,日偏食。

夜,未央宮中地震。

下詔說: 「常聞天生眾民,不能自治,就為之立君上以進行統理。

君王得道,則草木昆蟲都各得其所; 人君無德,則天地見責,屢現災異以告誡其不合治道。

朕對君王之道涉獵太少,而舉動與措施又多有不當。

於是十二月一日,日蝕地震同時出現, 朕深感惶恐。

公卿應認真思考朕的過失,明白地為朕指出。

《尚書》說過: 『你不要當面順從唯唯, 背後卻有誹謗之言。

』 丞相、 御史與將軍、 列侯、 中二千石及中原地區郡國舉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 到公車官署上書陳言,朕將親覽其書。」

趙?山崩。

四年春,罷去中書宦官,開始設置尚書員五人。

夏四月,下雪。

五月,中謁者丞陳臨殺司隸校尉轅豐於殿中。

秋,桃李結實。

大水,黃河在東郡金堤潰決。

冬十月,御史大夫尹忠因河決瀆職,自一殺。

河平元年(前 28 ) 春三月, 下詔說:「黃河決口於東郡,淹沒兗、 豫二州,校尉王延世堵口復堤而黃河歸故道,其改元為『河平』。

賞賜天下吏民爵級,各有差等。」

夏四月三十日, 日從偏食到全蝕。

下詔說: 「朕得以繼承宗廟,戰戰慄栗,未能完滿地履行自己的職責。

《傳》說: 『男教有虧,陽剛不振,就會出現日蝕。

』天顯異象,罪在朕躬。

公卿大夫其勉力盡心,以匡正朕的過失。

百僚都恪盡職守, 重用賢人,摒棄一奸一邪,指出朕的過失,無所隱諱。

」 大赦天下。

六月,撤銷典屬國與大鴻臚機構。

秋九月,恢復太上皇寢廟陵園。

二年春正月,沛郡鐵官冶鐵飛,其事記在《五行志》。

夏六月, 封舅王譚、 王商、 王立、 王根、 王逢時都為列侯。

三年春二月二十七日, 犍為地震山崩,堵塞江水,水倒流。

秋八月三十日,日偏食。

光祿大夫劉向校理朝廷藏書, 派謁者陳農,求遺書於天下。

四年春正月,匈奴單于來京朝見。

赦免天下囚徒, 賞賜孝悌力田爵二級,對於逃避租賦所欠的賑貸免收。

二月,單于朝見後回國。

三月初一日,日偏食。

遣光祿大夫博士嘉等十一人巡行於黃河兩岸的郡國,瞭解因水患而無法生存的,根據情況予以賑貸。

被水淹死、 壓死,不能自葬的, 令郡國供給薄弊葬埋。

已經葬埋的折錢付給,每人二千。

逃水荒在外地的,由所在地散發糧食,要認真地登記與關心他們,不讓他們失其常業。

舉薦敦厚有高行能直言的人。

三月二十日,長陵臨涇水處岸崩,壅塞涇水。

夏六月二十九日,楚王劉囂去世。

山陽火生於石中,改元為陽朔。

陽朔元年。

春二月三十日,日偏蝕。

三月,赦免天下囚徒。

冬,京兆尹王章有罪,下獄死。

二年春,寒。

下詔說: 「古代帝堯立羲、 和二官,命他們掌天地四時的事, 讓生產與生活能按季節與時令的順序進行。

所以《尚書》說: 『眾民能適應變化,保持雍和。

』 說明陰陽時令是十分重要的。

今日公卿大夫有的不信陰陽,認為是輕小之事, 有些奏章多不合月令。

在位的都不懂陰陽時令,輾轉相因,天下也都弄不清楚了。

如此而指望陰陽和調,豈非荒謬 ? 現令公卿大夫要注意順應四時月令。」

三月,大赦天下。

夏五月,減少吏八百石俸為六百石,五百石俸為四百石。

秋,關東大水, 逃荒百姓想進入函谷、 天吉、 壺口、 五阮關的,不要阻止。

派諫議大夫博士赴各地巡視。

八月二十二日,定陶王劉康去世。

九月,有些奉命出使的官員不稱其職。

下詔說: 「古往今來的朝廷之所以設立太學,是要求用以廣傳先王的功業,弘揚其教化於天下的。

儒林的官員,要求學識淵博, 應能博古通今,溫故知新, 運用理論來解答國家當前的主要問題, 所以才稱之為博士。

否則學者在學識上沒有什麼一精一辟之論,就會受到人們的輕視,這就達不到尊重知識與道德的目的。

《論語》說: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丞相、 御史以及中二千石、 二千石薦舉可充任博士位的人選,使其作用與地位卓然可觀。」

這年,御史大夫張忠去世。

三年春三月七日,東郡隕石,八塊。

夏六月, 穎川鐵官役夫申屠聖等一百八十人殺死長吏,盜出武庫兵器,自稱將軍,橫行九郡。

派丞相長史、 御史中丞進行追捕,用軍隊圍剿,都斬首伏罪。

秋八月三十日, 大司馬大將軍王鳳去世。

四年春正月,下詔說: 「《尚書·洪範》八政,以食為首。

因為它是家庭自足與人不犯禁的根本。

先帝勸勉農事,薄收賦稅,獎勵力田的人,讓其與孝悌同等。

近來,農民愈趨怠惰,安心農業的少, 從事經商的多, 這將如何進行矯正呢 ? 當春耕時,特令二千石勸勉農桑,要深入到農田上去,鼓勵農民努力從事農業生產。

《尚書》不是說過嗎 ?『全力投入耕耘,方有秋天的收穫。

』 都應努力呀 !」二月,赦免天下。

秋九月十六日,東平王劉宇去世。

閏十二月初七日,御史大夫於永去世。

鴻嘉元年春二月,下詔說: 「朕承天地之恩, 得保祖宗祠廟, 明不足詳察民情,德不足以綏定四方。

刑罰失當,不少人含冤失其常業,到朝廷上一訪上訴者不絕。

是以陰陽錯謬, 寒暑失序, 日月無光,百姓遭災,朕深為不安。

《尚書》不是說過嗎 ?『在我主持國政時,沒有老臣賢者進行輔弼,這是我自己的過失。

』 目前正是春耕季節,特派諫大夫理等察舉三輔、 三河、 弘農冤獄。

公卿大夫、 部刺史應諭郡守國相,要不負朕對他們的重托。

現賞賜天下民爵一級, 女子百戶牛酒若干,加賜鰥寡孤獨高年帛若干,逃貸未交的免收。」

二月二十八日,成帝駕臨於初陵,赦免在初陵服役的罪徒。

劃新豐縣的戲鄉為昌陵縣,以奉初陵,每百戶賞賜牛酒若

干。

成帝開始著平民衣,帶少量隨從單騎出入市裡。

冬,黃龍在真定出現。

二年春,駕臨於雲陽。

三月,博士行飲酒禮,有雉雞飛集於殿庭,歷階升堂而群聲呼叫,後集棲於各府署上,又集棲於承明殿上。

下詔說: 「古代選拔賢才,首先聽取他敷陳見解,然後予以試用來考察他的能力,所以官吏的效率很高,人才也不會埋沒,教化流行,風調雨順,穀物豐收,人民安居樂業, 大眾康泰安寧。

朕繼承大業十有餘年,屢逢水旱瘟疫之災,黎民經常受困於饑寒,如此而希望百姓興禮義知榮辱,那將是何等困難 ! 朕無能進行領導,以致帝王之道日趨衰微,朕再三思考:這是招賢選士的道路阻塞不通呢 ?還是舉薦的人名不副實呢 ? 望舉薦敦厚有德行能直言的人才, 希望聽到他們的深刻的見解與良好的謀略,以匡輔朕的不足。」

夏,遷移郡國豪家資財在五百萬以上的五千戶到昌陵。

賞賜丞相、 御史、 將軍、 列侯、 公主、 中二千石在昌陵以墓地房屋。

六月,立中山憲王孫劉雲客為廣德王。

三年夏四月,赦免天下。

令吏民可以買爵,每級價一千錢。

大旱。

秋八月十五日, 孝景帝廟門發生火災。

冬十一月十七日,皇后許氏被廢。

廣漢男子鄭躬等六十餘人攻打官署,放出囚徒,盜取兵庫武器,自稱山君。

四年春正月,下詔說: 「多次指示有關機構,要務行寬大,禁止苛暴刑罰, 而至今不改。

一人犯罪,全族拘繫,農民失其常業,怨恨者多,由此而傷害天地的和諧之氣,水旱為災,關東流散者甚多, 青州、 幽州、 冀州更為嚴重, 朕甚為痛心。

而卻未聽見在位公卿對此而表示難過的,誰能與朕分憂啊 ! 已派遣使者到各地檢查,凡屬災害在四成以上,百姓的資產不滿三萬, 可不出租賦。

逃避稅賦未交的,都予免收。

流民要想入關,登記後就允許進入。

流民所到的郡國,要給予關心和引導,要保證不因凍餓而死一人。

望理解朕的心意。

」秋,勃海、 清河發生水災,對受災地區給予賑貸。

冬,廣漢鄭躬等一黨一羽逐漸發展,攻打四縣,眾達萬人。

封河東都尉趙護為廣漢太守,徵調廣漢郡中及蜀郡的兵丁輩三萬人進行圍剿。

並號召鄭躬所部如在內部互相捕斬,可以將功抵罪。

十天半月就平定了,升趙護為執金吾官,賜黃金八百斤。

永始元年春正月二十二日,太官凌室發生火災。

二十七日,戾後園正門也發生火災。

夏四月, 封婕妤趙氏父趙臨為成陽侯。

五月,封舅父王曼之子侍中騎都尉、光祿大夫王莽為新都侯。

六月七日, 立皇后趙氏。

大赦天下。

秋七月, 下詔說: 「朕立德的決心不夠,不能充分與臣下集思廣益,過分地聽信將作大匠解萬年所講的昌陵三年可以建成。

興建了五年,中陵、 司馬殿門尚未動工,而國庫耗資巨大。

百姓疲勞不堪,從異地運來築陵的客土土質疏鬆雜亂,終難將昌陵建成。

朕想到工程如此勞民傷財,就怛然傷心。

古人說 『有過不改,小餅就會成為大過。

』 現決定昌陵停建,原定遷五千戶於昌陵的也不再遷徙了,讓天下不產生離鄉背井的動搖之心。

」 立城陽王子劉俚為王。

八月十九日,太皇太后王氏去世。

二年春正月初三日,大司馬車騎將軍王音去世。

二月二十八日,星隕如雨。

三十日,日偏食。

下詔說: 「前時,龍現於東萊,日偏食,上天顯示變異,以彰朕的過失, 朕深為惶恐。

公卿大臣要曉諭群僚,嚴肅思考上天所顯示的警戒。

對於能夠省減賦役以方便百姓的意見,可以逐條上奏。

所借貸給貧民的錢糧,免收。

」 又說: 「關東幾年歉收,有的吏民出於大義施捨糧食給貧民,或者獻出穀物幫助縣官賑贍的,官家應按價還錢。

數在百萬以上的,加賜爵級為右更,如先已為吏補三百石,則官升二級。

數在三十萬以上,賜爵為五大夫,原已為吏的官升二級,普通百姓補為郎官。

數在十萬以上的, 三年免出租賦。

在萬錢以上的,免出租賦一年。」

冬十一月,駕臨雍地,祭祀五?。

一月, 下詔說: 「以前將作大匠解萬年明知昌陵地勢低下,不可以為皇帝陵墓之地,卻奏請在此地營造陵墓,並建立奉陵的城邑,妄為巧詐,從外地運土來增高地基,一浪一費財力人力,倉促上馬與急於求成,以致參加興建的卒徒遭受折磨,造成大量死亡。

百姓疲勞已極,國庫耗費一空。

常侍王閎前為大司農中丞, 多次上奏說昌陵不可能建成。

侍中尉淳於長幾次建議說應早日停建,並將已遷徙戶返回原籍。

朕因淳於長的建議而將王閎的奏章下發給公卿討論,公卿討論後認識都與淳於長一致。

淳於長首建正確之策,王閎主管錢谷與僱傭而減少其損失一浪一費,使百姓得以康寧。

前已賜王閎爵為關內侯, 黃金百斤。

現賜淳於長爵為關內侯,食邑千戶,王閎五百戶。

解萬年諂佞不忠,坑害百姓, 怨聲載道,至今不息。

雖赦其罪,但不應居於京師,現決定將解萬年遷徙到敦煌郡。」

本年,御史大夫王駿去世。

三年春正月三十日, 日偏食。

下詔說: 「天災多次出現, 朕深感惶恐。

擔心百姓失其常業,特派遣大中大夫嘉等人循行於天下,詢問年老德厚的人,瞭解民間的疾苦。

可會同部刺史舉薦淳樸遜讓有德行的各一人。」

冬十月初五日, 皇太后令有關機構恢復甘泉泰?、 汾陰后土、 雍五?、 陳倉陳寶祠。

其事記在《郊祀志》中。

十一月, 尉氏縣男子樊並等十三人謀反,殺死陳留太守,劫掠吏民,自稱為將軍。

罪徒李譚等五人奮力殺死樊並等,都封為列侯。

十二月, 山陽鐵官役徒蘇令等二百二十八人攻殺長吏,盜出軍庫武器,自稱將軍,攻掠郡國十九,殺死東郡太守、 汝南都尉。

朝廷派丞相長史、 御史中丞持符節督促追捕,汝南太守嚴 斤捕斬蘇令等人。

升嚴 斤為大司農,賜黃金五百斤。

四年春正月,駕臨甘泉, 郊祭泰?。

神光下降出現在紫殿,大赦天下,賞賜雲陽吏民爵位,女子每百戶牛酒若干,鰥寡孤獨高年帛若干。

三月,駕臨河東,祭祀后土,賞賜吏民與雲陽相同,御駕經過的地方不出田租。

夏四月十一日,長樂臨華殿、 未央宮東司馬門都發生火災。

六月二十三日, 霸陵園正門火災。

將杜陵的還未入宮的姬妾遣返回籍。

下詔說: 「前者,地震京師, 火災屢現,朕甚為惶恐。

望有關大臣盡心指出朕的過失,朕將親自閱讀奏章。」

詔書又說: 「古代聖王規定禮制以序尊卑,標誌車服以表彰有德。

雖有錢財,而無其尊, 不得逾越禮制。

所以人民注重自己的德行,重義而輕利。

當今世俗奢侈與僭越無度,不知滿足。

公卿列侯與親屬近臣,是四方吏民的表率,這些人中很少聽說能修身遵禮, 同心憂國的。

有的揮霍無度,貪圖安逸,一心地去廣置田宅,興修別墅,畜奴養婢,穿綾著緞,庭設鐘鼓,家列女樂,車服與嫁娶埋葬都逾越禮制,吏民羨慕而倣傚,逐漸形成一種揮霍一浪一費的陋習,如此而期望百姓節儉,以保證衣食無缺, 那將是何等困難啊 !《詩》不是說過嗎 ?『威儀赫赫的太師,百姓都瞻仰著你啦 !』 現特諭有關機構, 對此奢侈逾制之風要約束禁止。

而青綠二色是民的常服,不必禁。

列侯近臣應自我反省並及時改正,司隸校尉要查處那些有禁不止的人。

」秋七月三十日,日偏食。

元延元年 (前 12 ) 正月初一, 日偏食。

三月,駕臨雍地,祭祀五?。

夏四月初一,無雲有雷, 電光閃耀,從四面八方直到地下,黃昏才止。

赦天下。

秋七月,彗星出現於東井星區。

下詔說: 「前者,日蝕星隕, 上天見責,天地的變異不斷,而在位的公卿默然,很少進以忠言。

今日彗星出現於東井,朕深為恐懼。

公卿大夫、 博士、 議郎都應理解朕的苦心。

認真思考天地變異的原因, 明白地對朕指出,不要有所隱諱;要與中原各郡國薦舉品行方正能直言極諫的各一人。

邊部邊區二十二郡舉薦勇一猛而知兵法的各一人。」

封蕭何相國之後蕭喜為贊 侯。

冬十一月十八日,大司馬大將軍王商去世。

本年,昭儀趙氏害死後宮皇子。

二年春正月,駕臨甘泉,郊祭泰?。

三月,駕臨河東,祭祀后土。

夏四月,立廣陵孝王子劉守為王。

冬,駕臨長楊宮,與來京朝見的胡客檢閱軍事演習,宿於  負 陽宮,對隨從官員進行賞賜。

三年春正月初十日,蜀郡岷山崩陷,堵塞江水三日,下流江水斷流。

二月,封侍中尉淳於長為定陵侯。

三月,駕臨於雍,祭祀五?。

四年春正月,駕臨甘泉,祭祀泰?。

二月,罷免司隸校尉官。

三月,駕臨河東,祭祀后土。

甘露降於京師,賞賜長安百姓牛酒。

綏和元年春正月,大赦天下。

二月初九日,下詔說: 「朕繼承太祖鴻業,奉祖宗宗廟已二十五年,薄德不足以安定四海, 百姓怨望者多, 得罪於上天,至今未生太子,天下無仰盼的核心。

從古往今來的歷史教訓來看, 禍亂的始生,多因繼承人的問題而引起。

定陶王欣是朕的嗣子,慈仁孝順,可以承天序,繼祭祀。

現決定立欣為太子。

封中山王舅諫大夫馮參為宜鄉侯,增加中山國三萬戶,以安慰其意。

賞賜各侯王、 列侯黃金,天下為父的繼承人的賜以爵級、 三老、 孝悌力田賞賜各有差別。」

詔書說: 「曾聞王者必存前朝二王的後代,連同今王本身以象徵天、 地、 人三統。

昔商湯王開國為帝, 列為夏、 商、 週三代,而後來祭祀廢絕。

現考求其後代,只有孔吉為正,特封孔吉為殷紹嘉侯。」

三月,進孔吉爵為公,同與周承休侯都為公,轄地各百里。

駕臨雍地,祭祀五?。

夏四月, 以大司馬驃騎將軍為大司馬,罷去將軍官。

御史大夫為大司空,封為列侯。

增加大司馬, 大司空的俸祿與丞相相同。

秋八月初九日,中山王劉興去世。

冬十一月,立楚孝王之孫劉景為定陶王。

定陵侯淳於長大逆不道,下獄賜死。

廷尉孔光為使持節賜前所廢皇后許氏毒一藥酒,飲藥酒而死。

十二月,罷去部刺史, 改設州牧, 祿為二千石。

二年春正月,駕臨甘泉,郊祭泰山。

二月十三日,丞相翟方進去世。

三月,駕臨河東,祭祀后土。

三月十八日, 成帝駕崩於未央宮。

皇太后詔令有關機構恢復長安南北郊。

五月十一日,葬於延陵。

班固評論:臣的姑母充成帝后宮為婕妤,父子兄弟在接待與侍奉她時,她多次對臣講成帝十分注意儀表。

上車正立,端坐前視,不動聲色,不指手畫腳,臨朝嚴肅深沉,如同神明,可稱為穆穆天子的容儀 ! 博古通今, 採納直言。

公卿稱職,其奏議文采斐然可觀,逢昇平盛世,上下和睦。

但由於沉於酒色, 趙飛一燕姊妹亂於內宮,王氏外戚專擅朝政,說起來是令人歎息的。

從建始紀元以來,王氏開始一操一縱國一柄一,哀帝與平帝在位時間不長,王莽得以篡位,大概王家的威福是從成帝開始逐步形成的。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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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卷一上 高帝紀 第一上卷一下 高帝紀 第一下卷二 惠帝紀 第二卷三 高後紀 第三卷四 文帝紀 第四卷五 景帝紀 第五卷六 武帝紀 第六卷七 昭帝紀 第七卷八 宣帝紀 第八卷九 元帝紀 第九卷十 成帝紀 第十卷十一 哀帝紀 第十一卷十二 平帝紀 第十二卷十三 異姓諸侯王表 第一卷十四 諸侯王表 第二卷十五 上 王子侯表 第三上卷十五 下 王子侯表 第三下卷十六 高惠高後文功臣表 第四卷十七 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 第五卷十八 外戚恩澤侯表 第六卷十九 百官公卿表 第七卷二十 古今人表 第八卷二十一 上 律歷志 第一上卷二十一 下 律歷志 第一下卷二十二 禮樂志 第二卷二十三 刑法志 第三卷二十四 上 食貨志 第四上卷二十四 下 食貨志 第四下卷二十五 上 郊祀志 第五上卷二十五 下 郊祀志 第五下卷二十六 天文志 第六卷二十七 上 五行志 第七上卷二十七 中上 五行志 第七中之上卷二十七 中下 五行志 第七中之下卷二十七 下上 五行志 第七下之上卷二十七 下下 五行志 第七下之下卷二十八 上 地理志 第八上卷二十八 下 地理志 第八下卷二十九 溝洫志 第九卷三十 藝文志 第十卷三十一 陳勝項籍傳 第一卷三十二 張耳陳餘傳 第二卷三十三 魏豹田儋韓王信傳 第三卷三十四 韓彭英盧吳傳 第四卷三十五 荊燕吳傳 第五卷三十六 楚元王傳 第六卷三十七 季布欒布田叔傳 第七卷三十八 高五王傳 第八卷三十九 蕭何曹參傳 第九卷四十 張陳王周傳 第十卷四十一 樊酈滕灌傅靳周傳 第十一卷四十二 張周趙任申屠傳 第十二卷四十三 酈陸朱劉叔孫傳 第十三卷四十四 淮南衡山濟北王傳 第十四卷四十五 蒯伍江息夫傳 第十五卷四十六 萬石衛直周張傳 第十六卷四十七 文三王傳 第十七卷四十八 賈誼傳 第十八卷四十九 爰盎晁錯傳 第十九卷五十 張馮汲鄭傳 第二十卷五十一 賈鄒枚路傳 第二十一卷五十二 竇田灌韓傳 第二十二卷五十三 景十三王傳 第二十三卷五十四 李廣蘇建傳 第二十四卷五十五 衛青霍去病傳 第二十五卷五十六 董仲舒傳 第二十六卷五十七上 司馬相如傳 第二十七上卷五十七下 司馬相如傳 第二十七下卷五十八 公孫弘卜式兒寬傳 第二十八卷五十九 張湯傳 第二十九卷六十 杜周傳 第三十卷六十一 張騫李廣利傳 第三十一卷六十二 司馬遷傳 第三十二卷六十三 武五子傳 第三十三卷六十四 上 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 第三十四上卷六十四下 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 第三十四下卷六十五 東方朔傳 第三十五卷六十六 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 第三十六卷六十七 楊胡朱梅雲傳 第三十七卷六十八 霍光金日磾傳 第三十八卷六十九 趙充國辛慶忌傳 第三十九卷七十 傅常鄭甘陳段傳 第四十卷七十一 雋疏於薛平彭傳 第四十一卷七十二 王貢兩龔鮑傳 第四十二卷七十三 韋賢傳 第四十三卷七十四 魏相丙吉傳 第四十四卷七十五 眭兩夏侯京翼李傳 第四十五卷七十六 趙尹韓張兩王傳 第四十六卷七十七 蓋諸葛劉鄭孫毋將何傳 第四十七卷七十八 蕭望之傳 第四十八卷七十九 馮奉世傳 第四十九卷八十 宣元六王傳 第五十卷八十一 匡張孔馬傳 第五十一卷八十二 王商史丹傅喜傳 第五十二卷八十三 薛宣朱博傳 第五十三卷八十四 翟方進傳 第五十四卷八十五 谷永杜鄴傳 第五十五卷八十六 何武王嘉師丹傳 第五十六卷八十七上 揚雄傳 第五十七上卷八十七下 揚雄傳 第五十七下卷八十八 儒林傳 第五十八卷八十九 循吏傳 第五十九卷九十 酷吏傳 第六十卷九十一 貨殖傳 第六十一卷九十二 遊俠傳 第六十二卷九十三 佞幸傳 第六十三卷九十四 上 匈奴傳 第六十四上卷九十四 下 匈奴傳 第六十四下卷九十五 西南夷兩粵朝鮮傳 第六十五卷九十六 上 西域傳 第六十六上卷九十六 下 西域傳 第六十六下卷九十七 上 外戚傳 第六十七上卷九十七 下 外戚傳 第六十七下卷九十八 元後傳 第六十八卷九十九 上 王莽傳 第六十九上卷九十九 中 王莽傳 第六十九中卷九十九 下 王莽傳 第六十九下卷一百 上 敘傳 第七十上卷一百 下 敘傳 第七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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