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列傳第三十五:董俊,字用章,真定稿城人。少力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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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列傳第三十五

清史稿

列傳第三十五

○董俊子文蔚 文用 文直 文忠

董俊,字用章,真定稿城人。

少力田,長涉書史,善騎射。

金貞祐間,邊事方急,稿城令立的募兵,射上中者拔為將。

眾莫能弓,獨俊一發破的,遂將所募兵迎敵。

歲乙亥,國王木華黎帥兵南下,俊遂降。

己卯,以勞擢知中山府事,佩金虎符。

金將武仙據真定,定武諸城皆應仙。

俊率眾夜入真定,逐仙走之,定武諸城復去仙來附。

庚辰春,金大發兵益仙,治中李全叛中山應之。

俊軍時屯曲一陽一,仙銳氣來戰,敗之黃山下,仙脫走。

獻捷於木華黎,由是仙以窮降。

木華黎承製授俊龍一虎衛上將軍、行元帥府事,駐稿城。

俊嘗謁木華黎曰:「武仙黠不可測,終不為我用,請備之。」

木華黎然其言,承製授左副元帥。

升稿城縣為永安州,號其眾為匡國軍,事一委俊。

乙酉,仙果殺都元帥史天倪,據真定以叛,旁郡縣皆為仙守。

俊提孤軍居反側間,戰士不滿千人,拒守永安。

仙攻之期年,無所利,乃縱兵蹂禾稼,俊呼語之曰:「汝欲得民,而奪之食,無道賊不為也。」

仙慚而去,俊出兵掩擊之,仙敗走。

久之,俊按夜入真定,仙走死,乃納史天倪弟天澤為帥。

壬辰,會諸軍圍汴。

明年,金主棄汴奔歸德,追圍之。

金兵夜出,薄諸軍於水,俊力戰死焉,時年四十有八。

俊早喪父,事母以孝聞。

歲時廟祭,非疾病,跪拜必盡禮。

子雖孩一乳一,亦使之序拜,曰:「祀以孝先也,禮宜如是。」

待族親故人,皆有恩意;裡夫家僮,亦接之有道。

克汴時,以侍其軸為賢,延歸教諸子。

嘗曰:「射,百日事耳;《詩》、《書》非積學不通。」

屢誡諸子曰:「吾一農夫耳,遭天下多故,徒以忠義事人,僅立門戶。

深願汝曹力田讀書,勿求非望,為吾累也。」

俊忠實自許,不為夷險少移,臨陣勇氣懾眾,立矢石間,怡然若無事,雖中傷亦不為動。

每慕馬援為人,曰:「馬革裹一屍一,援固可壯。」

故戰必持矛先士卒,或諫止之,俊曰:「我人臣也,敵在前,不死,乃趨安脫危乎!」先是,戊子歲,朝於行在,諸將獻戶口,各增數要利,吏請如眾,俊曰:「民實少而欺以數多,他日上需求無應,必重斂以承命,是我獨利,而民日困也。」

行元帥府時,狂男子三百餘人期日作亂,事覺,戮其渠魁,余並釋之。

深、冀間妖人惑眾,圖為不軌,連逮者數萬人,有司議當族,俊力請主者,但誅首惡。

永安節度使劉成叛降武仙於威州,俊下令曰:「逆者一人,余能去逆,即忠義士,與其家財,仍奏官之。」

眾果去成降。

沃州民寨天台為盜,既破降之,他將利其子女,欲掠之,俊曰:「城降而俘其家,仁者不為也。」

眾義不取。

南征時,人多歸俊願為奴者,既全其家,歸悉縱為民。

鄰境人有被掠賣者,亦與直贖還之。

其天一性一之美類如此。

俊器度弘遠,善戰而不妄殺,故人樂為之用。

大小百戰,無不克捷。

為政寬明,見人善治田廬,必召與歡語,有惰者,則怒罰之,故其部完實,民惟恐其去也。

贈翊運效節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封壽國公,謚忠烈。

加贈推忠翊運效節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改封趙國公。

子文炳、文蔚、文用、文直、文忠,文炳自有傳。

文蔚字彥華,俊之次子也。

重厚寡言,不事嬉戲,立志勤苦,讀書忘倦。

及長,善騎射,膂力絕人。

事母至孝,接人謙恭,凡所與交,貴賤長幼,待之無異;至於一揖,必正容端禮,俯首幾至於地,徐徐起拱,人所難能。

兄文炳為稿城令,厲一精一於政,家務悉委之,凡供給祭祀賓客之事,無不盡心。

辛丑,起民兵南征,文炳命文蔚率十有七人,私整鞍馬衣甲,自為一隊,與眾軍渡淮。

甲寅,世祖收大理,還駐六盤山。

文炳以文蔚孝謹公勤,可委以事,解所佩金符以讓,帝嘉賞之,授稿城等處行軍千戶。

南鎮鄧州,與荊、襄接境,沿邊城壁未築。

是年冬十一月,修光化;乙卯,立毗一陽一;丙辰,築棗一陽一。

文蔚悉總之,治板干,具畚鍤,儲餱糧,運木石,程其工力,時其饑飽,藥其疾病。

見執役者,常以善言撫之,弗事威猛。

眾鹹感曰:「他將領役,鞭箠怒辱,不恤困苦。

今董侯慈惠若此,我曹安忍負之!」各盡力成之。

丁巳,攻襄,樊城南據漢江,北阻湖水,卒不得渡。

文蔚夜領兵士,於湖水狹隘之處,伐木拔根,立於水,實以薪草為橋樑,頃之即成。

至曉,師悉渡,圍已合,城中大驚異之。

文蔚復統拔都軍以當前行,奪其外城,論功居最。

己未,憲宗伐宋,入川蜀,文蔚奉詔,將鄧之選兵西上,由褒斜歷劍閣,而劍、閬諸州,平地不能守,置州事於山。

師行大獲、雲頂、長寧、苦竹諸寨,長驅而前。

至釣魚山,崖壁巉峭,惟一徑可登,恃險阻未即降。

帝命攻之,文蔚以次往攻,乃激歷將士,挾雲梯,冒飛石,履崎嶇以登,直抵其寨苦戰,頃之,兵士被傷,乃還。

帝親見之,加以賞賚。

中統二年,世祖置武衛軍,文蔚以鄧兵入為千戶。

帝北狩,留屯上都。

三年,李璮反,據濟南,文蔚以麾下軍圍其南面,春秋力戰,城破,璮誅,奏功還。

至元五年七月十七日,以疾卒於上都之炭山。

弟文忠,時為樞密僉院,乞護喪南還,帝甚憫之。

泰定中,贈明威將軍、僉右衛使司事、上騎都尉、隴西郡伯。

文用字彥材,俊之第三子也。

生十歲,父死,長兄文炳教諸弟有法。

文用學問早成,弱冠試詞賦中選。

時以真定稿城奉莊聖太后湯沐,庚戌,太后命擇邑中子弟來上,文用始從文炳謁太后於和林城。

世祖在潛籓,命文用主文書,講說帳中,常見許重。

癸丑,世祖受命憲宗自河西征雲南大理。

文用與弟文忠從軍,督糧械,贊軍務。

丁巳,世祖令授皇子經,是為北平王、雲南王也。

又命召遺老竇默、姚樞、李俊民、李治、魏璠於四方。

己未,伐宋,文用發沿邊蒙古、漢人諸軍,理軍需。

將攻鄂州,宋賈似道、呂文德將兵來拒,水陸軍容甚盛。

九月,世祖臨江閱戰,文炳求先進戰,文用與文忠固請偕行,世祖親料甲冑,擇大艦授之,大破宋師。

世祖即位,建元中統。

文用持詔宣諭邊郡,且擇諸軍充侍衛,七月還朝。

中書左丞張文謙宣撫大名等路,奏文用為左右司郎中。

二年八月,以兵部郎中參議都元帥府事。

三年,李璮叛據濟南,從元帥闊闊帶統兵誅之,山東平。

阿術奉詔伐宋,召文用為其屬,文用辭曰:「新制,諸侯總兵者,其子弟勿復任兵事。

今吾兄文炳以經略使總重兵鎮山東,我不當行。」

阿術曰:「潛邸舊臣,不得引此為說。」

文用謝病不行。

至元改元,召為西夏中興等路行省郎中。

中興自渾都海之亂,民間相恐動,竄匿山谷。

文用至,鎮之以靜,乃為書置通衢諭之,民乃安。

始開唐來、漢延、秦家等渠,墾中興、西涼、甘、肅、瓜、沙等州之土為水田若干,於是民之歸者戶四五萬,悉授田種,頒農具。

更造舟置黃河中,受諸部落及潰叛之來降者。

時諸王只必鐵木兒鎮西方,其下縱橫,需索無算,省臣不能支,文用坐幕府,輒面折以法。

其徒積忿,譖文用於王,王怒,召文用,使左右雜問之,意叵測。

文用曰:「我天子命史,非汝等所當問,請得與天子所遣為王傅者辨之。」

王即遣其傅訊文用。

其傅中朝舊臣,不肯順王意。

文用謂之曰:「我漢人,生死不足計。

所恨者,仁慈寬厚如王,以重戚鎮遠方,而其下毒虐百姓,凌暴官府,傷王威名,於事體不便。」

因歷指其不法者數十事。

其傅驚起,去白王,王即召文用謝之曰:「非郎中,我殆不知。

郎中持此心事朝廷,宜勿怠。」

自是譖不行而省一愛一事頗立。

二年,入奏經略事宜還,以上旨行之,中興遂定。

八年,立司農司,授山東東西道巡行勸農使。

山東自更叛亂,野多曠土,文用巡行勸勵,無問幽僻。

入登州境,見其墾闢有方,以郡守移剌某為能,作詩表異之。

於是列郡鹹勸,地利畢興,五年之間,政績為天下勸農使之最。

十二年,丞相安童奏文用為工部侍郎,代紇石裡。

紇石裡,阿合馬私人也。

其徒既讒間安童罷相,即使鷹監奏曰:「自紇石裡去,工部侍郎不給鷹食,鷹且瘦死。」

帝怒,促召治之,因急捕文用入見。

帝望見曰:「董文用乃為爾治鷹食者耶!」置不問,別令取傍有司。

十三年,出文用為衛輝路總管,佩金虎符。

郡當衝要,民為兵者十之九,余皆單弱貧病,不堪力役。

會初得江南,圖籍、金玉、財帛之運,日夜不絕於道,警衛輸挽,日役數千夫。

文用憂之曰:「吾民弊矣,而又重妨耕作,殆不可。」

乃從轉運主者言:「州縣吏卒,足以備用,不必重煩吾民也。」

主者曰:「汝言誠然,萬一有不虞,則罪將誰歸!」文用即手書具官姓名保任之。

民得以時耕,而運事亦不廢。

諸郡運江淮粟於京師,衛當運十五萬石,文用曰:「民籍可役者無幾,且江淮風水,舟不能以時至,而先為期會,是未運而民已困矣。」

乃集旁郡通議,立驛置法,民力以舒。

十四年,詣汴漕司言事。

適漕司議通沁水北東合流御河以便漕者,文用曰:「衛為郡,地最下,大雨時行,沁水輒溢出百十里間;雨更甚,水不得達於河,即浸一婬一及衛,今又引之使來,豈惟無衛,將無大名、長蘆矣。」

會朝廷遣使相地形,上言:「衛州城中浮屠最高者,才與沁水平,勢不可開也。」

事遂寢。

十六年,受代歸田里,茅茨數椽,僅避風雨,讀書賦詩,怡然燕居。

裕宗在東宮,數為台臣言:「董文用勳舊忠良,何以不見用?」

十八年,台臣奏起文用為山北遼東道提刑按察使,不赴。

十九年,朝廷選用舊臣,召文用為兵部尚書。

自是朝廷有大議,未嘗不與聞。

二十年,江淮省臣有欲專肆而忌廉察官,建議行台隸行省,狀上,集朝臣議之。

文用議曰:「不可。

御史台譬之臥虎,雖未噬人,人猶畏其為虎也。

今虛名僅存,紀綱猶不振,一旦摧抑之,則風采OB然,無可復望者矣。

昔阿合馬用事時,商賈賤役,皆行一賄入官,及事敗,欲盡去其人,廷議以為不可,使阿合馬售私恩,而朝廷驟斂怨也。

乃使按察司劾去其不可者,然後吏有所憚,民有所赴訴。

則是按察司者,國家當飭勵之,不可摧抑也。」

悉從文用議。

轉禮部尚書,遷翰林、集賢二院學士,知秘書監。

時中書右丞盧世榮以貨利得幸權要,為貴官,一陰一結貪刻之一黨一,以錙銖掊克為功,乃建議曰:「我立法治財,視常歲當倍增,而民不擾也。」

詔下會議,人無敢言者。

文用一陽一問曰:「此錢取於右丞之家耶?將取之於民耶?取於右丞之家,則不敢知;若取諸民,則有說矣。

牧羊者,歲嘗兩剪其一毛一,今牧人日剪其一毛一而獻之,則主者固悅其得一毛一之多矣,然而羊無以避寒熱,即死且盡,一毛一又可得哉!民財亦有限,取之以時,猶懼其傷殘也,今盡刻剝無遺,猶有百姓乎!」世榮不能對。

丞相安童謂坐中曰:「董尚書真不虛食俸祿者。」

議者出,皆謝文用曰:「君以一言折聚斂之臣而厚邦本,真仁人之言哉!」世榮竟以是得罪。

二十二年,拜江淮行中書省參知政事,文用力辭。

帝曰:「卿家世非他人比。

朕所以任卿者,不在錢谷細務也,卿當察其大者,事有不便,但言之。」

文用遂行。

行省長官者,素貴多傲,同列莫敢仰視,跪起稟白,如小吏事上官。

文用至,則坐堂上,侃侃與論是非可否,無所遷就,雖數忤之,不顧也。

有以帝命建佛塔於宋故宮者,有司奉行甚急,天大雨雪,入山伐木,死者數百人,猶欲並建大寺。

文用謂其人曰:「非時役民,民不堪矣,少徐之如何?」

長官者曰:「參政奈何格上命耶?」

文用曰:「非敢格上命,今日之困民力而失民心者,豈上意耶!」其人意沮,遂稍寬其期。

二十三年,朝廷將用兵海東,征斂益急,有司大為一奸一利。

文用請入奏事,大略言:「疲國家可寶之民力,取僻陋無用之小邦。」

列其條目甚悉。

言上,事遂罷。

二十五年,拜御史中丞。

文用曰:「中丞不當理細務,吾當先舉賢才。」

乃舉胡祗遹、王惲、雷膺、荊幼紀、許楫、孔從道十餘人為按察使,徐琰、魏初為行台中丞,當時以為極選。

方是時,桑哥當國,恩一寵一方盛,自近戚貴人見之,皆屏息遜避,無敢誰何。

文用以舊臣任中丞,獨不附之。

桑哥令人風文用頌己功於帝前,文用不答。

桑哥又自謂文用曰:「百司皆具食於丞相府矣。」

文用又不答。

會朔方軍興,糧糗粗備,而誅求愈急,文用謂桑哥曰:「民急矣。

外難未解而內伐其根本,丞相宜思之。」

於是遠邇盜賊蜂起,文用持外郡所上盜賊之目,謂桑哥曰:「百姓豈不欲生養安樂哉!急法暴斂使至此爾。

御史台所以救政事之不及,丞相當助之,不當抑之也。

御史台不得行,則民無所赴訴,民無所赴訴而政日亂,將不止於台事之不行也。」

忤其意益深,乃摭拾台事百端。

文用日與辨論,不為屈。

於是具奏桑哥一奸一狀,詔報文用,語密而外人不知也。

桑哥日誣譖文用於帝曰:「在朝惟董文用戇傲不聽令,沮撓尚書省,請痛治其罪。」

帝曰:「彼御史之職也,何罪之有!且董文用端謹,朕所素知,汝善視之。」

遷大司農。

時欲奪民田為屯田,文用固執不可。

遷為翰林學士承旨。

二十七年,隆埃太后在東宮,以文用舊臣,欲使文用授皇孫經,具奏上,以帝命命之。

文用每講說經旨,必附以朝廷故事,丁嚀譬喻,反覆開悟,皇孫亦特加敬禮。

三十一年,帝命文用以其諸子入見,文用曰:「臣蒙國厚恩,死無以報,臣之子何能為!」命至再三,終不以見。

是歲,世祖崩,成宗將即位上都,太后命文用從行。

既即位,巡狩三不剌之地,文用曰:「先帝新棄天下,陛下巡狩,不以時還,無以慰安元元,宜趣還京師。

且臣聞人君猶北辰然,居其所而眾星拱之,不在勤遠略也。」

帝悟,即日可其奏。

是行也,帝每召入帳中,問先朝故事,文用亦盛言先帝虛心納賢、開國經世之務,談說或至夜半。

文用自先帝時,每侍燕,與蒙古大臣同列,裕宗嘗就榻上賜酒,使毋下拜跪飲,皆異數也。

帝在東宮時,正旦受賀,於眾中見文用,召使前曰:「吾向見至尊,甚稱汝賢。」

輒親取酒飲之。

至是,眷賚益厚。

是年,詔修先帝實錄,升資德大夫、知制誥兼修國史。

文用於祖宗世系功德、近戚將相家世勳績,皆記憶貫穿,史館有所考究質問,文用應之無遺失。

大德元年,上章請老,賜中統鈔萬貫以歸,官一子,鄉郡侍養。

六月戊寅,以疾卒,年七十有四,子八人:士貞,士亨,士楷,士英,士昌,士恆,士廉,士方。

贈銀青榮祿大夫、少保、趙國公,謚忠穆。

文直字彥正,俊之第四子也。

剛毅莊栗,簡言笑,通經史法律。

為稿城長官,佩金符。

初,兄文炳及季弟文忠去事世祖,次文用亦在朝,俱有仰於家,而食者百餘口,文直勤儉,始終不替。

內則養生送死之合禮,外則中表賓問之中度,奉上接下,一敬一一愛一,藹乎其睦也。

一性一好施而甚仁,里閈或貧不自立,每一陰一濟其急,不使之知恩所從來。

微至僮病,必手予粥藥。

或止之,曰:『不忍以其賤地違吾一愛一心。」

及棄官,浮沉裡社,任真適意,親賓過從,尊酒相勞。

家門日以烜赫,己獨恬然,不見諸辭色。

以病卒,年五十有二。

文忠字彥誠,俊第八子也。

歲壬子,入侍世祖潛邸。

王鶚嘗言詩,因問文忠能之乎,文忠曰:「吾少讀書,惟知入則孝於親,出則忠於君而已。

詩非所學也。」

癸丑,從征南詔。

已未,伐宋,與兄文炳、文用敗宋兵於一陽一羅堡,得蒙沖百艘,進圍鄂。

世祖即位,置符寶局,以文忠為郎,授奉訓大夫,居益近密,嘗呼董八而不名。

文忠不為容悅,隨事獻納,中禁事秘,外多不聞。

至元二年,安童以右丞相入領中書,建陳十事,言忤旨,文忠曰:「丞相素有賢名,今秉政之始,人方傾聽,所請不得,後何以為?」

遂從旁代對,懇悃詳切,如身條是疏者,始得允可。

八年,侍講學士徒單公履欲奏行貢舉,知帝於釋氏重教而輕禪,乃言儒亦有之,科舉類教,道學類禪。

帝怒,召姚樞、許衡與宰臣廷辨。

文忠自外入,帝曰:「汝日誦《四書》,亦道學者。」

文忠對曰:「陛下每言:士不治經講孔孟之道而為詩賦,何關修身,何益治國!由是海內之士,稍知從事實學。

臣今所誦,皆孔孟之言,焉知所謂道學!而俗儒守亡國余習,欲行其說,故以是上惑聖聽,恐非陛下教人修身治國之意也。」

事遂止。

十一年,伐宋,民困供饋,文忠奏免常歲橫征,從之。

帝嘗見宋降將,從容問宋所以亡者,皆曰:「賈似道當國,薄武人而重文儒,將士怨之,莫有鬥志。

故大軍既至,爭解甲歸命也。」

帝問文忠:「此言何如?」

文忠因詰之曰:「似道薄汝矣,而君則貴汝以官,富汝以祿,未嘗薄汝也。

今有怨於相,而移於君,不肯一戰,坐視國亡,如臣節何!然則似道薄汝者,豈非預知汝曹不足恃乎!」帝深善之。

有旨徙大都獵戶於郢中,文忠奏止之。

又請罷官鬻田器之稅,聽民自為。

時多盜,詔犯者皆殺無赦。

在處系囚滿獄。

文忠言:「殺人取貨,與竊一錢者均死,慘黷莫甚,恐乖陛下好生之德。」

敕革之。

或告漢人毆傷國人,及太府監屬盧甲盜剪官布。

帝怒,命殺以懲眾。

文忠言:「今刑曹於囚罪當死者,已有服辭,猶必詳讞,是豈可因人一言,遽加之重典!宜付有司閱實,以俟後命。」

乃遣文忠及近臣突滿分核之,皆得其誣狀,遂詔原之。

帝因責侍臣曰:「方朕怒時,卿曹皆不敢言。

非董文忠開悟朕心,則殺二無辜之人,必取議中外矣。」

因賜文忠金尊,曰:「用旌卿直。」

裕宗亦語宮臣曰:「方天威之震,董文忠從容諫正,實人臣難能者。」

太府監屬奉物詣文忠泣謝曰:「鄙人賴公復生。」

文忠曰:「吾素非知子,所以相救於危急者,蓋為國平刑,豈望子見報哉!」卻其物不受。

自安童北伐,阿合馬獨當國一柄一,大立親一黨一,懼廉希憲復入為相,害其私計,奏希憲以右丞行省江陵。

文忠言:「希憲國家名臣,今宰相虛位,不可使久居外,以孤人望,宜早召還。」

從之。

十六年十月,奏曰:「陛下始以燕王為中書令、樞密使,才一至中書。

自冊為太子,累使明習軍國之事,然十有餘年,終守謙退,不肯視事者,非不奉明詔也,蓋朝廷處之未盡其道爾。

夫事已奏決,而始啟太子,是使臣子而可否君父之命,故惟有唯默避遜而已。

以臣所知,不若令有司先啟而後聞,其有未安者,則以詔敕斷之,庶幾理順而分不逾,太子必不敢辭其責矣。」

帝即日召大臣,面諭其意,使行之。

復語太子曰:「董八,崇立國本者,其勿忘之。」

禮部尚書謝昌元請立門下省,封駁制敕,以絕中書風曉近習奏請之弊。

帝銳意欲行之,詔廷臣雜議;且怒翰林學士承旨王磐曰:「如是有益之事,汝不入告,而使南方後至之臣言之,汝用學問何為!必今日開是省。」

三日,廷臣奏以文忠為侍中,及其屬數十人。

近臣乘便言曰:「陛下將別置省,此實其時。

然得人則可以寬聖心,新民聽;今聞盜詐之臣與居其間,不可。」

其言多指文忠。

文忠忿辨曰:「上每稱臣不盜不詐,今汝顧臣而言,意實在臣。

其顯言臣盜詐何事!」帝令言者出,文忠猶訴不止,且攻其害國之一奸一。

帝曰:「朕自知之,彼不言汝也。」

其人忌文忠,欲中害之,然以文忠清慎無過,乃奉鈔萬緡為壽,求交一歡,文忠卻之。

文炳為中書左丞,卒,太傅伯顏乃表文忠可相,帝使繼其官,文忠辭曰:「臣兄有平定南方之勞,可居是位。

臣嘗給事居中,所宣何力,敢冒居重職乎!」

十八年,升典瑞局為監,郎為卿,仍以文忠為之。

授正議大夫,俄授資德大夫、僉書樞密院事,卿如故。

車駕行幸,詔文忠毋扈從,留居大都,凡宮苑、城門、直捨、徼道、環衛、營屯、禁兵、太府、少府、軍器、尚乘諸監,皆領焉。

兵馬司舊隸中書,並付文忠。

時權臣累請奪還中書,不報。

是冬十月二十有五日,雞鳴,將入朝,忽病僕,帝遣中使持藥投救,不及,遂卒,甚悼惜之,賻錢數十萬。

後制贈光祿大夫、司徒,封壽國公,謚忠貞。

○嚴實子忠濟 忠嗣

嚴實,字武叔,泰安長清人。

略知書,志氣豪放,不治生產,喜交結施與,落魄裡社間。

屢以事系獄,俠少輩為出死力,乃得脫一去。

癸酉秋,太祖率兵自紫荊口入,分略山東、河北、河東而歸。

金東平行台調民為兵,以實為眾所服,命為百戶。

甲戌春,泰安張汝楫據靈巖,遣別將攻長清,實破走之。

以功授長清尉。

戊寅,權長清令。

宋取益都,乘勝而西,行台檄實備芻糧為守禦計。

實出督租,比還,而長清破,俄以兵復之。

有譖於行台者,謂實與宋有謀,行台以兵圍之,實挈家避青崖。

宋因以實為濟南治中,分兵四出,所至無不下,於是太行之東,皆受實節制。

庚辰三月,金河南軍攻彰德,守將單仲力不支,數求救。

實請於主將張林,林逗遛不行,實獨以兵赴之,比至而仲被擒。

實知宋不足恃。

七月,謁太師木華黎於軍門,挈所部彰德、大名、磁、洺、恩、博、滑、浚等州戶三十萬來歸,木華黎承製拜實金紫光祿大夫、行尚書省事。

進攻曹、濮、單三州,皆下之。

偏將李信,留鎮青崖,嘗有罪,懼誅,乘實之出,殺其家屬,降於宋。

辛巳,實以兵復青崖,擒信誅之。

進攻東平,金守將和立剛棄城遁,實入居之。

壬午,宋將彭義斌率師取京東州縣,實將晁海以青崖降,盡掠實家,義斌軍西下,郡縣多歸之。

乙酉四月,遂圍東平,實潛約大將孛裡海合兵攻之,兵久不至,城中食且盡,乃與義斌連和。

義斌亦欲藉實取河朔,而後圖之,請以兄事實。

時麾下眾尚數千,義斌聽其自領,而青崖所掠者則留不遣。

七年,義斌下真定,道西山。

與孛裡海等軍相望,分實以帳下兵,一陽一助而一陰一伺之。

實知勢迫,急赴孛裡海軍與之合,遂與義斌戰,宋兵潰,擒義斌。

不旬月,京東州縣復為實有。

是冬,木華黎之弟帶孫取彰德;明年,取濮、東平;又明年,木華黎之子孛魯取益都,實皆有功焉。

庚寅四月,朝太宗於牛心之幄殿,帝賜之坐,宴享終日,賜以虎符。

數顧實謂侍臣曰:「嚴實真福人也。」

甲午,朝於和林,授東平路行軍萬戶,偏裨賜金符者八人。

先是,實之所統,凡五十餘城,至是,惟德、兗、濟、單隸東平。

丁酉九月,詔實毋事征伐。

初,彰德既下,又破水柵,帶孫怒其反覆,驅老幼數萬欲屠之,實曰:「此國家舊民,吾兵力不能及,為所脅從,果何罪耶!」帶孫從之。

繼破濮州,復欲屠之。

實言:「百姓未嘗敵我,豈可與執兵刃者同戮,不若留之,以供芻秣。」

濮人免者又數萬。

其後於曹、楚丘、定陶、上一黨一皆然。

時兵由武關出襄、鄧,實在徐、邳間,以為河南破,屠戮必多,乃載金繒往贖之。

且約束諸將,毋敢妄有殺掠。

靈壁一縣,當誅者五萬人,實悉救之。

會大饑,民北徙者多餓死。

又法,藏匿逃者,保社皆坐。

逃亡無所托,僵一屍一蔽野,實命作糜粥,盛置道傍,全活者眾。

實部曲有逃歸益都者數十人,益都破,皆獲之,以為必殺,實置不問。

王義深者,義斌之別將,聞義斌敗,將奔河南,實族屬在東平者,皆為所害。

河南破,實獲義深妻子,厚周恤之,送還鄉里,終不以舊怨為嫌。

其寬厚長者類若此。

庚子卒,年五十九。

遠近悲悼,野哭巷祭,旬月不已。

中統二年,追封實為魯國公,謚武惠。

子忠貞,金紫光祿大夫;忠濟,忠嗣,忠范,忠傑,忠裕,忠祐。

忠濟,一名忠翰。

字紫芝,實之第二子也。

儀觀雄偉,善騎射。

辛丑,從其父入見太宗,命佩虎符,襲東平路行軍萬戶、管民長官,開府布政,一法其父。

養老尊賢,治為諸道第一。

領兵略地淮、漢,偏裨部曲,戮力用命。

定宗、憲宗即位之始,皆加褒一寵一。

忠濟初統千戶十有七,乙卯,朝命括新軍山東,益兵二萬有奇。

忠濟弟忠嗣、忠范為萬戶,以次諸弟暨勳將之子為千戶,城戍宿州、蘄縣,而忠濟皆統之。

己未,世祖南伐,詔率師由間道會鄂。

親率勇士,梯沖登城。

師還,忠濟選勇敢二千,別命千戶將之,甲仗一精一銳,所向無前。

大臣有言其威權太盛者,中統二年,召還京師,命忠范代之。

忠濟治東平日,借貸於人,代部民納逋賦,歲久愈多。

及謝事,債家執文券來征。

帝聞之,悉命發內藏代償。

東平廟學故隘陋,改卜高爽地於城東,教養諸生,後多顯者。

幕僚如宋子貞、劉肅、李昶、徐世隆,俱為名臣。

至元二十三年,特授資德大夫、中書左丞、行江浙省事,以老辭。

二十九年,賜鈔萬五千緡、宅一區,召其子瑜入侍。

三十年,卒。

忠濟統理方郡凡十一年,爵人命官,生殺予奪,皆自己出。

及謝去大權,貴而能貧,安於義命,世以是多之。

後謚莊孝。

忠嗣,實之第三子也。

少從張澄、商挺、李楨學,略知經史大義。

辛亥,其兄忠濟授以東平人匠總管,遙領單州防禦使事。

乙卯,充東平路管軍萬戶。

丁巳,從忠濟略地揚州,取邵伯埭,首立戰功。

己未南征,從忠濟渡淮,分兵出掛車嶺,與宋兵相拒三晝夜,殺獲甚眾,始達蘄州。

及渡江抵鄂,分部攻城九十餘日,戰甚力。

師還,授金虎符。

中統三年,李璮叛,宋兵攻蘄縣,勢張甚,徐州總管李杲哥降於宋,齊魯山寨為宋兵所據。

忠嗣從大帥按脫救蘄縣,復徐州,執李杲哥殺之。

攻鄒之嶧山、騰之牙山,多所殺獲。

按脫論功以聞,賜銀二百兩、幣五十端。

四年,朝廷懲青齊之亂,居大籓者,子弟不得親政,於是罷官家居。

至元十年,卒。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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